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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的,物質的事物是運動的,運動是有規律的而事物運動的基本動力,來自其自身所具有的矛盾。矛盾無處不有,無時不在。事物相互矛盾著的方面既對立又統一,既斗爭又和諧,由此推動事物的發展,并且不斷地由低級走向高級。用這個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看世界、看經濟發展、看社會變遷、看政黨建設,一個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要找到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矛盾,并且認識這種矛盾,從而為解決矛盾(當然舊的矛盾消失了還會產生新的矛盾)奠定基礎。
(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時期、現階段中國共產黨的精神特征,集中反映了黨的基本綱領、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經驗總書記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概括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八個字科學回答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的歷史課題。對于一個有著80多年歷史、執政大半個世紀、有著6000多萬黨員的大黨,始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做到“三個代表”的要求,是解決好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抵御風險和拒腐防變能力這樣兩個歷史性課題的根本保證。
(三)需要指出的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為黨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思想的指南但是,批判的武器不能自然地等同于武器的批判。對黨的建設中所遇到的具體矛盾和問題,只有通過具體的分析,才能找到具體解決的辦法。通過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特別是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質的概括——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解,我感到黨的建設中必須正確地認識和處理好四個矛盾,這四個矛盾可以通俗地表述為“公與私”、“主與仆”、“黨與政”、“責與能”的矛盾。這四組矛盾分別反映了黨的本質問題,黨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問題,黨與政府和社會的關系問題,黨的自身發展活力和動力問題。
(四)黨的建設中“公與私”的矛盾實際上是黨的整體與黨員個體的矛盾這組矛盾可以這樣表述:黨在整體上是無私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對此作了明確的表述:“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這就是立黨為公,這個公就是人民和民族。然而,黨是由千萬個黨員組成的,具體到每一個共產黨員,他們作為公民或者自然人是有私利的。在現實生活中有著具體利益的千萬個共產黨員和黨的各級組織組成了一個為了人民根本利益而奮斗的黨,如何防止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利用黨的崇高威望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來謀取私利就成為一個現實的矛盾。
1.我們知道,經濟學是建立在“人是理性的”這個基本假定上的。所謂理性人(也有的說是“經濟人”),他的基本行為特征是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他在處理問題、進行選擇時最終考慮的是個人收益,并且要努力使個人的收益達到最大。應當說,追求私利并不是人的罪惡,恰恰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因。問題的關鍵在于在追求私利的過程中是不是損害他人,是不是遵守社會所認可的共同規范,也就是我們講的合乎不合乎法律和道德。共產黨員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沒有對個人利益的追求。黨的政治綱領最終要落腳在使人民過上幸福生活,這個幸福生活必須以物質基礎為條件,這里所說的人民當然也包括共產黨員自身。
2.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避諱談黨員的私利問題,我們的主流意識一直在倡導無私奉獻。作為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的成員——共產黨員,應當比普通的群眾有更高的覺悟、更好的道德,這無疑是正確的。但要求共產黨員人人做到“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要求他們無私無欲,要求他們違背人的本性去思考問題、決定行動,既不可能,也沒有必要。今天,我們的黨已經擴大了階級基礎和社會基礎,允許私營企業家入黨。試想,作為黨員的私營企業家難道改變了追逐利潤的本性,難道在所追逐的利潤中不包括個人的私利嗎?因此,共產黨員的政治和道德底線不是無私,他們肯定有個人在物質利益上的追求,有對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黨員所要做的實際上是如何把個人的追求與黨的整體事業結合起來,把個人利益的實現融于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的過程中。所謂“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黨員不能單純為一己之私而工作,但并不排除個人具體利益的實現。
3.把共產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回歸為理性人,并不是否認絕大多數黨員的政治素質是好的,并不懷疑共產黨員在思想和道德上的先進性,而恰恰為我們正確地處理黨的建設中“公與私”的矛盾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供選擇的現實途徑。我們承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是有私利的,也就同時承認了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存在著利用黨的威望和權力謀取私利的可能性,也就同樣導出了必須對黨員的私欲進行限制,對黨員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進行限制符合邏輯的必然結論。黨的整體是無私的并不要求黨員個體沒有私利,而是要把黨員實現私利的行為嚴格限制在黨的紀律、國家的法律和社會先進道德的范疇之中。
4.從實踐的經驗看,防止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利用黨的威望和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不外乎兩個基本途徑:一個是道德途徑,即在入黨這個環節上嚴格把關,把那些思想品行好的人吸收進黨內,而把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拒之門外,這叫從組織上和思想上保持黨的純潔性。另一個是制度途徑,也就是在嚴肅黨的紀律、加強黨內監督上下功夫,對權力進行嚴格的限制。這兩個途徑相比較,第二個更為可靠。這是因為,從人的本性出發,私欲的膨脹往往與人所處的位置和環境有關,在現實中有不少個案很能說明問題,腐敗分子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其中有一些還是為黨做了很多有益工作的(不然他們也很難不斷升遷),但是隨著地位的變化,私欲開始膨脹,導致了本質性的變化。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還是法制靠得住。我們所要思考的是如何進一步強化黨的制度建設,特別是強化黨內的監督,防止出現把人民賦予黨的權力變為“權利”。
(五)黨的建設中“主與仆”的矛盾反映了黨與人民群眾的關系這一組矛盾的基本含義是:人民是主人,黨是人民的公仆,主人對公仆有著支配權。而實際的政治運作是,人民把權力賦予了黨,黨在實際上取得了支配的地位,黨是通過運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來為人民服務的,這就存在著黨由公仆上升為主人的可能。當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行事時,黨和人民是一致的;當黨違背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行事時,黨和人民是不一致的。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叫做“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這個政治命題的本質含義是,黨如何做到始終不脫離人民群眾,如何有效地防止從公仆蛻變為主人?
1.馬克思把服務于人民的官員稱為“公仆”。我們的領導干部絕大多數是共產黨員,因此也可以把黨員稱為人民的公仆。“公仆”的提法,生動而形象地反映了黨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會對這個提法進行世俗化的理解,就是把“公仆”誤認為是私仆。在私人生活的領域,主仆關系是支配與服從的關系,是服務與接受服務的關系,是一種簡單的利益關系,最多再加上感情的色彩。這種關系往往是不對等的甚至是不公平的。主人可以決定仆人的聘用、使用、評價和獎懲。一句話,主人擁有對仆人的絕對權力。而在政治生活領域中,人民作為主人卻不直接行使權力,而是由黨代為行使的,也就是委托了權力,公仆為人民服務的工具恰恰是人民賦予的權力。黨和人民究竟誰支配誰?
2.其實,在詮釋這一組矛盾的含義中,已經找到了解決矛盾的現實途徑。首先,必須明確人民至上的權力觀,也就是說,我們黨的領導干部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黨的一切權力來自于人民的授予,手中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來自于歷史的選擇,這是毫無疑問的,也是不能更改的。在這個政治前提下,黨要通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包括黨內民主,不斷地從自下而上各個層面解決“授權”問題,也就是通過民主選舉,把那些能夠代表人民利益、自覺地為人民利益而努力工作的黨員確定為人民的公仆。其次,黨必須按照人民的意愿辦事。黨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以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贊成不贊成,人民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具體工作措施成敗得失的標準。要切實關心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按照“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基本要求,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并且把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成效作為評價黨的工作的重要標準。第三,必須堅決地清除已經蛻變了的腐敗分子。腐敗是對人民利益的侵蝕和貪占,腐敗行為的出現,相當于“仆人”偷了主人的東西,這樣的仆人是“惡仆”,不能再繼續聘用。必須按照“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決地把腐敗腐敗分子清除出黨,以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黨的建設中“黨與政”的矛盾集中在事權上“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也應當是具體的領導。也就是說黨要實現領導權,必須有相應的事權。沒有事權,黨的領導就會落空。而從另一方面說,黨的領導既然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就不能對具體的行政事務參與和干預過多,也要有必要的界限,否則就會出現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局面。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如何使黨的領導既不落空,又不超越。
1.實際上,黨政不分的問題長期存在。從機構設置上說,黨既有政治部門,也有管經濟的部門;從工作運行上說,黨委要抓大事,而黨的中心工作是經濟建設,這件大事黨委不能不抓,而要去抓,就必須有經濟事務的決策權,就可能陷于具體的事務之中。黨的十三大曾經把解決黨政不分、政企不分的問題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但實際推行的結果是政企不分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取得進展,而黨政不分問題卻遲遲難以解決。究其原因,這是由我國特殊的政治結構決定的。從世界的角度考察,很多國家執政黨作用的發揮主要集中在參加競選和組成政府上,一旦競選成功,執政黨主持組成政府,在政府主要官員中(也包括在議會中)占據多數,從人數上保證執政黨的意志和主張的實現。而在具體運作中,政府一旦組成,執政黨就沒有權力干預政府的工作,政府中的執政黨成員也必須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他只能代表社會公眾的利益。這樣的政治結構,不存在黨政不分的問題。我國的政治結構是以黨的領導為核心的。從我國的國情出發,我們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但也不能不面對和解決黨與政府實際上“分不開”的問題。
2.現在,一般不再簡單地提“黨政分開”,因為事實上確實分不開。所以,人們把著眼點放在如何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上來。黨的十六大的一個歷史性進步就是開始在事權的劃分上明確黨體現領導權的主要方面和主要途徑,就是:“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干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行政,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要求黨的各級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大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同時,要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黨的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這就在整體思路上明確了三點:一是黨的領導要以具體事權劃分的落實為基礎;二是黨要集中力量抓大事,特別是要管好自身,發揮好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三是通過完善工作機構、建立工作機制使黨的領導權得到保障。當然,按照這個思路,還必須進一步細化黨的工作職能,區分黨的領導和黨組織的作用,健全工作制度,使黨的工作職能化、具體化、制度化。
(七)黨的建設中所謂“責與能”的矛盾,反映的是增強黨的發展活力和動力問題新世紀的中國共產黨肩負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領導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這是前無古人的事業。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完成偉大事業需要信念,需要干勁,需要扎實工作,而這一切都要以能力為基礎。可以肯定地說,與人民群眾的愿望相比,我們的責任是重大的;與適應歷史任務的要求相比,我們黨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重大的責任與肩負責任的能力之間就構成了一對矛盾。黨的十六大十分強調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其宗旨就是要使黨的能力建設成為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出很強的領導中國現代化建設事業所需要的各種能力,更好地履行黨的歷史責任。
1.清醒地意識到責任,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動因之一。然而,僅僅依靠對責任的感覺,還不是提高能力的基本機制。我們知道,對于一個團體或者一個人來說,提高能力的最好機制來自于外部的競爭。如果企業缺乏競爭的環境,就缺乏提高產品質量、改善服務狀況、完善內部管理的動力;如果在一個單位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員工就缺乏勤奮敬業、積極進取的精神,必然懶散拖沓,不負責任。20多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根本原因是改革開放,從計劃經濟體制逐步過渡到市場經濟體制。由于經濟主體的多元化,形成了市場的開放和競爭。沒有競爭,沒有人們對物質利益和精神享受的不懈追求,哪里來的經濟發展活力?
2.我國由于歷史特定的原因和基本國情制約,不可能實行多黨制,也不可能照搬西方三權鼎立的政治模式。然而,這也必然會在客觀上產生一些困難和問題,這就是由于政黨之間缺乏競爭,而使執政黨不得不主要依靠內部監督,這就是我們為什么十分重視和強調黨內監督的根本原因。監督的重點放在內部,在權力制衡上就必須依賴于執政黨對自身的嚴格審視,依賴于執政黨強烈的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面對很不安寧的世界,面對艱巨繁重的任務,全黨同志一定要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帶來的嚴峻挑戰,清醒地看到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和風險,倍加顧全大局,倍加珍視團結,倍加維護穩定”。從我們的政治模式來考量,執政黨自身的清醒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3.全面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主要方面,十六大報告中已經作了明確的闡述,也就是要提高“五種能力”。需要我們思考的問題是,提高五種能力是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總的要求。對于從事具體工作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來說,還必須提高自身的實際工作能力,主要是領會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能力,特別是從實際情況出發處理具體問題、解決實際困難的能力。只有組成黨的各級黨組織、每個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實際能力提高了,黨的執政能力才能隨之提高。
(八)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隨著形勢的發展和變化,我們還將面對更為復雜的局面,還要不斷地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困難。有矛盾、有問題并不可怕,只要我們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一貫作風,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正視矛盾和困難,不斷地化解矛盾和困難,我們的黨一定會更加成熟,更有經驗,更好地肩負起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歷史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