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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制度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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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9月,**社區(街道)黨工委掛牌成立,班子中新增加了行政派出機構、文教系統、“兩新”組織、居民區等條線的四名委員。為充分發揮這些新進委員的作用,兩年來,我們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抓手,努力為他們履職創造條件,提升黨工委在社區建設和管理中的核心領導力。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更新黨工委議事規則,保障新進委員開好會

          新進委員來自各社區單位,分別代表著不同的條線,在形式上是兼職的黨工委委員。為保障他們應享有的政治權利,確保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與社區工作,我們從規范性文件著手,制訂《關于加強和完善社區(街道)黨工委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補充修訂了《**社區(街道)黨工委議事規則》,完善會議規則和體例,將黨內民主置于科學的制度安排之中,使黨工委會議制度化、規范化、程式化,保證了黨工委會議的出席率,確保了新進委員的正常履職。

          1、修訂黨工委會議議事內容。我們在議事的主要內容中增補了同社區工作相關的內容,特別是“轄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重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活動的研究和部署”。

          2、建立提前告知制。在每次黨委會前3-7日,我們將開會的時間、地點、需討論決定的主要事項通知到各新進委員,有關材料也以書面形式及時送達,以便于他們充分了解情況,提高黨委會質量和議事效率。

          3、執行票決制。為保障黨工委委員的民主權利,新進委員在黨工委會議上可以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可選擇以口頭、舉手、票決等形式進行表決。但對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等,一律實行票決,并當眾開票、計票和公布票決結果。

          4、實施會后通知制。新進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事先向黨工委書記請假,征得同意。其意見書面反饋黨工委辦公室。但黨工委會議召開后,辦公室要及時將會議討論的情況及決定的事項通知未參加會議的新進委員。新進委員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相應的職責,開展工作。

          5、建立議題提交制。新進委員經調查研究,以書面形式向黨工委辦公室提交議題。辦公室備案后,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協商、討論,給出明確意見,反饋新進委員,并按規定程序確定是否提交黨工委會議討論。如我街道部分社工因市政府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而對現有的工資不高有意見。代表居民區的新進委員了解情況后,會同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調查研究,形成了“關于調整居民區社工工資福利的建議方案”的議題,黨工委采納后,使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二、建立指導員聯絡制度,保障新進委員知民情

          社區(街道)實行定點劃塊,新進黨工委委員與其他委員一樣,作為各個塊區的指導員,指導聯絡3個居民區聯絡點,聽取社區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暖百家心,推進“三服務”活動的開展。

          1、建立聯系群眾制度。新進委員每年參加社區(街道)黨工委定期召開的兩次黨內外群眾座談會,通報工作,互通信息,在重大問題決策前,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每年參加社區(街道)黨工委召開的專題研究社區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的有關會議,推動群團工作。他們每人都同1戶貧困戶結成對子,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2、建立聯絡員配備制度。社區(街道)為每位新進委員配備機關聯絡員一名,每半個月至少到其代表條線聯系一次,加強黨工委同聯系單位的溝通聯系,確保服務指導有力。如新進委員胡雨芳,作為駐區單位黨組織的代表,運用其在文教系統工作的優勢,在機關聯絡員的協助下,積極推動學校資源向社區開放。機關聯絡員牽線搭橋,組織街道群文科以及學校代表到居民區召開資源開放聽證會,獲得很好反響。首批14所學校的運動場、體育館和圖書室等設施開放近一年多來,累計已有2萬余人次參加了各種活動。

          3、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新進委員不僅參與指導街道、居委的有關工作,而且他所代表的條線工作也要定期向社區(街道)黨工委通報,代表行政派出機構黨組織的新進委員還定期向黨工委匯報所在單位的工作。如原**新村派出所所長、代表行政派出機構的新進委員張海忠,不僅按時向黨工委通報每月社區各類案件的發案數,還會同街道綜治部門研究案情,分析原因,預測走勢,努力把控發案工作做早、做實、做細,實現了社區發案數連續三年的持續下降。

          三、調整遞補人產生程序,保障新進委員代表性

          新進委員履職近兩年來,為社區建設貢獻了很大的心血和智慧。但由于各種原因,他們有的單位調動、有的辦公遷址、有的工作退休,具有一定的不穩定性。為確保社區(街道)黨工委領導班子的穩定,我們對新進委員的遞補方式進行了創新探索,在確保新進委員代表性的前提下,對黨工委委員遞補人選的產生方式進行了調整。

          1、總體原則基本不變。即新進委員的調整根據黨章規定,按照社區(街道)黨工委委員一般的程序予以調整補充。但對調整對象遞補人選的產生予以特殊界定,即調整遞補的新進委員候選人一般在原缺額條線中產生。

          2、公開推薦產生初定人選。對缺額需要遞補的新進委員,我們以條線為單位,召開公開推薦會。會上公布推薦職務、任職條件,填寫無記名推薦票。統計后,黨工委根據得票高低,集體討論初定,產生新進委員遞補初定人選,并向上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匯報推薦情況和初定的人選。

          3、進行意見征詢社會公示。經上級黨委同意后,向新進委員遞補人選所在單位的上級黨組織發出意見征詢函。征得對方同意的函復意見后,對新進委員遞補人選的情況在所屬工作范圍內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無投訴和意見,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在年末考核時,新進委員還要將在自己單位述職的書面報告交社區(街道)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