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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治理城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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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治理城市廣告

          城市戶外廣告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可以對我們的城市起著裝飾美化的作用,成為城市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另一方面如果管理不當,就可能起破壞市容的負面作用,給城市形象留下敗筆。近幾年來,壽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原則,推行橫到邊、縱到底,無縫隙覆蓋管理模式,依據《山東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建設部《關于加強戶外廣告、霓虹燈設置管理的規定》、《壽光市戶外廣告標志設置張掛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規章、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壽光市的實際情況,統籌規劃,因街制宜,進行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人性化操作,重點對大型戶外單體廣告、沿街門店牌匾、樓頂或樓面廣告以及戶外設置、懸掛、張貼的廣告等進行規范治理,使城市戶外廣告初步形成“一街一品、一街一形、一街一景”的格局。在規范治理工作中,我們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加強對設置規劃、規范性技術標準的制定

          城市戶外廣告大體可分為大型戶外單體廣告、門店牌匾、樓頂或樓面廣告、公共場所各種載體廣告、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種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飛行物)設置的廣告和以其它形式在戶外設置、懸掛、張貼的廣告等。制定設置規劃、技術標準是規范設置城市戶外廣告的基礎,在與政府法制、規劃等部門的積極溝通下,經過多方努力,壽光市政府于二00三年出臺了《壽光市戶外廣告標志設置張掛管理暫行辦法》及《壽光市戶外廣告設計設置技術標準》,總的標準是戶外廣告、標志的設置張掛在城市規劃區內應遵循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牢固安全,設計規格、色彩、造型、設置方式與周圍環境和建筑物外觀造型相協調的原則,并符合城市美化要求。具體基本要求如下:

          1、主要街道兩側新建大型建筑物需要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2、繁華地段及車站、廣場等重要公共場所須設置霓虹燈或射燈等高質量載體廣告;

          3、經批準的商業櫥窗廣告的設置應與店面風格相協調,制作規范,并經常修飾,常年保持整潔美觀;

          4、各種廣告標志的設置,均不得影響視線和阻礙交通,不得影響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壞樹木和園林綠地,不得影響市容觀瞻;

          5、沿街門頭招牌標志,提倡一店一匾,實行統一規范、統一標準,保證整體協調。一門多店的,應選用一塊牌匾多個名稱的門頭招牌;

          6、不得在市區主要街道兩側及巷口設置落地廣告牌;

          7、戶外廣告、標志用字必須書寫規范、字跡清晰,圖案、光亮顯示完整、醒目,禁止使用繁體字。旅游景區和涉外單位應當使用中外兩種文字,中文在上(豎式燈箱、牌匾在右),外文在下(豎式燈箱、牌匾在左),中文字體大于外文。國際、國內統一品牌的連鎖、專賣店經批準后除外;

          8、設置、張掛戶外廣告、標志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持審批表、效果圖及相關資料到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審批,設置樓(墻)體廣告、樓頂廣告的,在申請審批時還應當提交建筑設計部門出具的樓體承載設計可行性報告;

          9、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墻壁、電線桿、護欄、雕塑、文物古跡等設施和樹木上亂貼、亂畫、亂寫、亂刻、張掛、張貼宣傳品等。

          二、分類把關嚴格審批,從源頭上規范戶外廣告

          為方便當事人報批,在行政審批中心設立戶外廣告審批服務窗口,由當事人提供所要設置的廣告牌夜間與白天的效果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直接到行政審批中心窗口辦理,經過層層審批合格后,由行政審批中心通知當事人,然后當事人就可以按照效果圖的標準要求進行制作安裝,整個程序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在戶外廣告審批過程中要嚴格統一標準,做到統一審批,統一尺寸,統一材料,統一亮化,達到整齊劃一。

          1、大型戶外單體廣告、樓頂或樓面廣告、公關場所各種載體廣告、利用交通工具設置的廣告,可以通過審批加強管理。戶外單體廣告可依據“誰設置、誰維護、誰管理”的原則進行批后管理。樓頂或樓面廣告可根據周圍環境確定置豎式的,一律為鏤空式,加裝游走式玻璃管霓虹燈,豎式廣告的設置,下端起點為店牌上端,頂端視樓高而定。

          2、沿街門店牌匾,原則要求使用鋁塑板材料,周圍加裝游走式玻璃管霓虹燈,提倡使用個性化的新型裝飾材料,如木頭、玻璃、鋁合金等,但必須美觀,并與建筑物風格協調一致。每幢建筑物的廣告牌下邊緣高度要一致,前后齊平,原則要求上不擋窗,下不擋門。

          3、加強對以其它形式在戶外設置、懸掛、張貼廣告的管理,除節日、慶典及重大活動等情況外,禁止懸掛過街條幅,禁止在各種燈桿、電線桿、標志桿、護欄等設施以及樹木上懸掛條幅,確需懸掛條幅的,須征得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的同意。

          4、結合城區改造,對重點街路的戶外廣告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制作。渤海路商業街是2004年壽光市重點改造項目,全長1350米,路面改造完成后,聘請多家國內著名設計公司進行規劃、設計,一改過去門店牌匾墻上掛的舊傳統,除墻體干掛大理石的建筑物外,全部采用方鋼立柱加廣告的外墻立面改造方案,組織施工隊伍統一進行制作,整體效果明顯。

          三、集中治理,徹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

          在現階段,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解決管理欠帳,徹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集中治理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手段。

          1、創造輿論氛圍,做到深入人心,為集中治理及以后日常管理奠定群眾基礎。一是借助電視報紙等傳媒工具播出、刊登《壽光市戶外廣告標志設置張掛管理暫行辦法》、《壽光市戶外廣告設計設置技術標準》及有關法律規定;二是印發明白紙、宣傳冊等宣傳材料,一部分利用周末、節假日,在各繁華路段向行人分發,另一部分由各中隊向轄區內的業主發放;三是設立熱線電話,解答市民疑問。讓群眾明白為何規范戶外廣告,哪些是符合標準的廣告牌匾,使其了解各項規章制度,這樣不僅避免了以后管理中出現糾紛,同時也為經營業主提供了事前咨詢服務。

          2、尋找進行治理的合理時機,選擇合理的治理時機可以取得社會各界的支持,增加當事人的理解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的做法是借助壽光一年一度召開蔬菜博覽會及“五城聯創”的有利時機,做好結合文章。

          3、長期規劃與中短期治理目標結合,進行拉網式清理,以管理中隊為主,其它業務中隊配合對城區內不符合標準的廣告牌匾集中進行清理,取締所有落地廣告牌,取締全部非規定材料(鋁塑板)和非霓虹燈、射燈裝飾及尺寸不統一的戶外廣告,并要求業主在規定時間內按標準要求進行審批并限期安裝。經過集中清理成效明顯,僅2004年對城區渤海路、圣城街、迎賓路、廣場街、銀海路、公園街、金光街、正陽路等8條主要街道的戶外廣告進行了綜合整治,就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的戶外廣告及落地廣告牌匾3255塊,更換新型戶外牌匾1156塊。

          4、在集中治理中應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組織專業管理隊伍,逐戶上門宣傳說服,并提供技術與審批服務;二是在集中改造戶外廣告期間,現場辦公簡化審批手續,免收任何費用,并采用適當的激勵措施;三是選擇重點街道,對廣告面積大、社會影響大的業主先行動員自行拆除,如果拒不整改可強行拆除,以點帶面;四是集中清理現場統一指揮,區別對待拒不拆除與沒有能力自行拆除情況,現場靈活調度,可義務幫助拆除。

          5、結合整治市容“六亂”,治理各類亂貼亂畫小廣告。一是通過不斷探索經驗,摸清亂貼亂畫人員夜間活動、流動性強的特點,與公安機關聯合晝夜24小時蹲點守候和巡查,對亂貼亂畫行為進行順線追擊;二是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發現亂貼、亂畫廣告現象,立即對其擦洗或覆蓋,發現一條處理一條;三是啟用了城市電話自動管理追呼系統,對發現的聯系號碼進行追呼。通過一邊擦、一邊抓、一邊呼,亂貼亂畫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

          四、不斷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建立以戶外廣告管理中隊為主的管理機制,采用以專業管理中隊為主,日常管理中隊為輔的工作方式,在原有負責日常城市管理中隊的基礎上,成立了一個專門負責戶外廣告管理的中隊,由專業中隊負責承辦各項戶外廣告審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把城市管理區域劃分為4個片,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日常管理隊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如私自安裝廣告等行為立即制止并通報專業中隊。專業中隊加大在雨雪風等惡劣天氣過后的巡查力度,并對個別廣告牌匾不亮、殘亮、破損等情況進行登記并及時通知修復。

          2、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四定”方針(定人、定崗、定時、定責),明確各層面責任,落實督察制度,對各類違章行為依法管理,杜絕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及時發現、及時查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