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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論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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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論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幾點思考

          反腐倡廉論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決定》,是一項反腐倡廉的戰略性措施,對于遏制日益嚴重的腐敗現象,從根本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如果說,過去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紀檢、監察、政法等執紀執法部門孤軍作戰的話,那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則是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來和腐敗行為作斗爭。特別重要的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賦予了過去處于被動接受監督的“權利層”、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經濟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一肩挑”的重大責任。這對提高反腐敗斗爭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如能按照中央要求,切實貫徹落實好這一制度,必將使當前不容樂觀的反腐敗斗爭形勢出現新的轉機。

          筆者認為,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必須把好以下三個關鍵環節。

          一、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條款,要具體明確,敢于抓住要害。

          明確責任,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首要環節,是責任制的基礎。因此,在制定責任制的時候,必須根據各單位的實際,緊緊圍繞著“誰該承擔責任、在哪些問題上承擔責任、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提出明確具體的責任條款。

          首先要明確責任的主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主體,領導班子首當其沖,但在實際操作中應以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為重點。實踐證明,腐敗的客觀條件是有權利和權利失去制約,主觀條件是思想道德防線崩潰。反腐敗斗爭要取得成效,因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關鍵取決于各級黨委、政府和企業領導人、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質和對反腐敗斗爭的認識、決心和重視程度。因此,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時,除了要明確領導班子的責任外,應把重點放在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上。應根據職權和任務的不同,規定不同的責任。特別是要對“一把手”的責任提出明確的要求。中央明確規定,“一把手”要生產經營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一肩挑”。“一把手”能否把“兩付擔子”一起挑起來,做到“兩手抓”、“兩手都硬”,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上級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所管轄的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象下達生產經營任務那樣,對黨風廉政建設任務也要提出明確的任務和要求?!败浫蝿铡币惨斜匾摹坝仓笜恕薄J埂皟筛睋印薄ⅰ皟蓚€責任”在形式和內容上充分地體現出來,增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兩個責任”意識。

          此外,要著重抓好管理人、財、物的部門和負責基建工程、“兩煙”銷售、物資采購、財務管理等重點、熱點部門的領導的責任制建立。近年來的情況表明,腐敗現象的多發點亦是經濟建設的熱點和權力監督制約的“空白點”。這些部門如果管理薄弱,很容易導致問題的發生。明確規定這些部門的領導和職工的廉政責任,加強對這些部門的監督制約,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要明確責任的具體內容。不僅要明確黨風廉政責任的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更為重要的是,要明確“應該做什么,不準做什么,違反了要怎么樣”。應根據各單位的工作實際,按照每個領導、部門的職責、權利和任務特點,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現的問題,制定出針對性較強的責任條款,力戒“大而空”,力求具體實在。例如:在進行企業的重大決策時,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執行省委、省政府規定的“五不準”;財務部門不準私設“小金庫”;工程管理部門對基建工程必須實行招、投標;物資供應部門進行物資采購時必須引入競爭機制,進行比價采購;干部的選拔、使用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各種經濟合同必須進行審計等。總之,凡是可能出現問題的方面,都要有具體的責任條款、制約措施和違規應受到的處罰規定。這些措施經過一定程序討論決定后,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方式,按干管權限,由上級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與下級簽訂。

          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違規也要受到處罰。因為,違規是違法違紀的必經之路,這條路不堵死,違法違紀的問題遲早要發生。現在的規章制度已經不少了,但是許多制度和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實,從而導致了許多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所以,我認為,當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保證各項廉政制度、措施得到認真落實,也就是如何從制度上加強防范的問題,我們的工作應該在這方面下工夫。

          二、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要功過分明,敢于揭短亮丑。

          有好的責任制度,這只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嚴格、科學地進行考核,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另一關鍵環節。

          考核工作決不能走過場、搞形式。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雙重作用。一是準確地評價一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己?、評價不準確,獎懲也就談不上準確,就會失去考核的本來意義,有害而無利。二是科學、嚴格的考核工作,能使干部職工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一種嚴肅感和信任感。有了這種嚴肅感和信任感,廉政建設工作才能有效地推進。如果走過場、搞形式或者虎頭蛇尾,就會使善良的人們“看破紅塵”,使貪贓枉法者膽子更大。因此,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認真嚴肅,一定要嚴格準確,一定要善始善終。切勿走過場、搞形式。只有這樣,才能達到考核的目的。

          考核工作要改變思路,“只報憂不報喜”或“多報憂少報喜”。目前全國的“審計風暴”對反腐倡廉所起的巨大威懾力和良好效果,給我們一個啟示,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以考核問題為主,也許所起的作用會更好。傳統的考核方法往往“以肯定成績為主”。其實,許多“成績”是一些共性的工作過程,肯定成績往往有許多是客套話。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浪費時間和精力,更主要的是淡化了對存在問題重視,使被考核單位容易產生“自我感覺良好”,不利于對問題的重視和整改。因此,考核、檢查工作應該改變思路,以發現問題為主,“只報憂不報喜”或“多報憂少報喜”。這種方法的好處在于:一是可以引起大家們對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視。二是可以促進被考核單位對自身存在問題重視和整改。三是可使考核工作更加簡化、準確、有效。

          當然,不報喜或少報喜,不是說對那些改革性的、卓有成效的廉政建設措施,以及領導干部和職工廉潔奉公的模范事跡視而不見,應大力宣傳弘揚,但這些應納入黨委的宣傳工作之列。

          考核要走群眾路線。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根本路線。一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搞得好不好,干部是否廉潔,這個單位的群眾最有發言權。腐敗最怕群眾,群眾的監督最有力,應加大群眾的監督力度??己斯ぷ鞒龖獔猿衷械囊恍┖玫淖龇ㄍ猓瑧衙裨u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方法,引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工作。應召開被考核單位的黨員、中層干部、職工代表、黨代表參加民主測評大會,專門對企業領導班子和每個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測評前,每個領導作一年來黨風廉政情況的專題述職,然后進行測評。測評分為“很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或“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檔,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測評的結果作為考核評價這個單位和每個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重要依據。這種方法比小范圍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評價的準確性和監督效果都會好得多。試想,如果一個單位或一名干部在黨風廉政問題上,被群眾評為“不滿意”或“不合格”的時候,會產生多大的監督效應呢。

          三、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要賞罰分明,敢于動真格。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是一項具有強制性、威懾性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措施。能否執行好這一制度,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又一關鍵環節。對考核結果能否做到賞罰分明,敢不敢對分管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能否真正得到加強的問題。如果有規不行,違規不究,或者是重違輕罰,勢必造成制度荒廢,法紀松馳,問題更多?,F在有許多問題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執法執紀不嚴。因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得到很好落實,就必須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責任追究必須敢于撞硬,敢于動真格。

          責任追究條款要盡可能的具體明確。責任追究的依據是責任條款,沒有明確的責任追究條款,責任追究就難以執行。因此,責任條款除了要明確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要怎么辦、不準怎么辦”外,還應該規定“違反了哪條規定、出了什么樣的問題要受到什么樣的處分或處理”。只有這樣,在有了考核結果后,才便于“對號入座”,有據而準確地進行獎懲。當然,黨風廉政建設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是復雜的和多種多樣的,不可能規定得哪么具體細致。但我們要按照同志關于:“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話,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的教導,將黨風廉政建設中哪些最主要、最容易出問題各個環節,制定出具體的責任要求和處罰規定。特別是要針對煙草行業中易出問題的熱點、難點,如:物資采購、基建工程、“兩煙”銷售、財務管理、車輛管理、民主決策等,制定出具體的責任要求和處罰規定。有了這樣的規定,不僅根據考核結果容易把握獎懲的“度”,更重要的是對這些容易出現的問題起到有力的制約作用,把反腐倡廉的關口前移,這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責任追究一定要敢于動真格。落實責任追究制的關鍵是要敢于動真格。因為,責任追究不同于一般的紀律處分。紀律處分的對象是直接的違紀者,對直接違紀者的處理盡管有時也會遇到一些干擾,但相對要容易得多。而責任追究的對象是沒有履行好領導責任而導致分管的單位(部門)、人員違法違紀的責任人(各級領導)。對這種追究責任者的處理要困難得多。因為,長期形成的“工作中出點問題是難免的”、“沒有功勞有苦勞”、“要以肯定成績為主”的思維方式,往往會“一俊遮百丑”、“以功諉過”而不了了之?;蛞越洕幜P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使責任追究難以落實,特別是對“一把手”的責任追究更難。

          為此,首先要解決認識問題。我們必須認識到,各級領導、特別是“一把手”在企業發展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對他們功、過的準確評價、獎懲,對于促進他們的工作,進而促進企業的管理與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們責任重大,工作辛苦,當他們對企業發展作出貢獻時,該重獎的要在精神上、物質上給予重獎;當他們工作失職或失誤給企業造成損失時,該追究的也要動真格追究其責任。如果干好干壞一個樣,或者只講權力,不講責任,只有獎,沒有懲,企業的“兩個文明”建設就難以搞好。只有責、權、利平衡,賞罰分明,才能促使他們盡職盡責,管理好企業,使企業在日益殘酷的競爭中不斷成長與發展。

          責任追究一定要實事求是。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正確的思想和工作方法。要執行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必須認真堅持這一方法。工作中,決不能簡單地僅憑違法違紀腐敗案件的有無、多少來評價這個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好與差,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分析,區別對待。

          一個單位如果黨風廉政方面出現違法違紀案件,是屬于該單位的領導不認真履行責任制,該教育的沒有教育,該建立的管理制度沒有建立,該形成的制約機制沒有形成,該遵循的工作制度沒有遵循,或者用人嚴重失察,由此造成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應當追究領導責任。如果上述該做的工作都做了,下級仍出現問題。或問題存在于過去,暴露于現在,這就要客觀地看待和處理。特別是對那種具有開拓精神,管理嚴格的領導,他們不護短,不遮丑,敢于揭露和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下屬的問題主動查處,主動整改,從而使本單位的管理和廉政建設得到加強,這樣的領導不但不應該追究責任,還應該視為其政績。

          如果不加分析地,把下級出現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所有違法違紀案件,一律視為領導責任來追究,就會使報喜不報憂的不良風氣漫延。對那些竭力護短遮丑、有案不查、瞞案不報一經發現的,應當從嚴追究領導責任。做到這些,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定會結出豐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