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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權制度改革培訓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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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權制度改革培訓講話

          同志們: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農村稅費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也是進一步加快林業產業發展,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縣委、政府決定召開全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暨培訓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水富現場會議精神,認真總結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對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動員,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強力推進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全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總結經驗,找準差距,進一步堅定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信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我縣于2007年3月底啟動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試點鄉(鎮)和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在林改工作隊員的辛勤努力和廣大林農的支持配合下,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扎實、穩妥地推進,順利完成了藥山、新店兩個鄉(鎮)30個村民委員會599個村民小組15842戶林農的確權工作,涉及集體林地42777宗344421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全縣全面推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積累了經驗。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主要取得了五個方面的成效:

          一是激活了林業發展機制。目前,改革試點所涉599個村民小組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明晰產權面積344421畝,完成了階段性檢查驗收工作,初步解決了制約林業發展的產權問題,確立了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通過改革,明確“四權”,解決了影響林業發展的體制性問題,實現了“山定主、樹定根、人定心”,調動了廣大林農和社會各界參與林業發展的積極性。“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已成為廣大農民的自覺行動,試點鄉(鎮)在林權制度改革期間沒有發生亂砍濫伐林木的事件,林業發展的機制正在逐步形成,林業發展的活力進一步增強。

          二是增強了林農增收能力。林權明晰到戶后,林農可以依托森林資源,發展林業生產,開展多種經營,確保收入持續穩定增加,“溫飽靠耕地、致富靠山林”已逐步變成現實,試點鄉(鎮)林農增收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是增加了村組集體收益。林改后,對集體統一經營的商品林地,按照7:2:1的分配方式,正確處理了林農、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三者的利益關系,既確保了農民的收益,又增加了村、組兩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村、組集體有了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

          四是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試點中,堅持把改革權力交給群眾,保障了廣大林農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促進了農村民主政治建設。試點鄉(鎮)以村組為單位,堅持嚴格的改革操作程序,保證改革的內容和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村干部作為村集體內部成員,與群眾一起參與分山分林,一起耕山致富,干群關系更加融洽。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成功調解了一批多年來難以解決的林權糾紛,化解了積怨多年的大量矛盾糾紛,維護了農村的和諧穩定。

          五是增強了農民的法制意識。林改中,通過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了林農的法制意識,增強了法制觀念,為依法治林奠定了堅實基礎。

          總的來看,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功。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市林業局精心指導,縣委、縣政府周密部署的結果;是試點鄉(鎮)黨委、政府有力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共同努力的結果。回顧半年來的林改試點工作,有一些很好的經驗值得我們認真總結,概括起來主要有五條:一是必須加強領導,堅持縣鄉聯動推進林改;二是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依靠農民推進林改;三是必須實行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推進林改;四是必須堅持規范操作,依法依規推進林改;五是必須完善配套措施,整體協調推進林改。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試點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少數村、組干部對林改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不到位,沒有站在發展農村生產力的高度來重視林改,沒有嚴格按要求開展林改的各項工作,存在畏難情緒和等、靠、要思想。二是學習宣傳不深入。部分鄉鎮干部和林改工作隊員不重視學習,對政策把握不準,理解不透,簡單處理,一度影響了林改試點工作進度和質量。宣傳工作不扎實,沒有形成一定的聲勢和氛圍,導致群眾對林改政策理解不夠,造成林農心里不踏實,影響了參與林改的積極性。三是保障措施有差距。林改是一項政策性和技術性都相當強的工作,全縣能夠勝任林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到50人,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技術力量嚴重不足,影響了改革進度和質量。四是聯戶持證擴大化。在林改試點前期,由于對林改政策的理解不夠,把握出現偏差,林改出現平均宗地面積過大,聯戶持證擴大化的問題,不利于林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沒有真正體現林改精神實質。五是村與村之間、組與組之間一些歷史遺留的山林糾紛多年未解決,成了推進林改的難題。這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在深化改革中切實加以解決和完善,確保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推進。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理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省委、省政府在新的發展時期為加快林業產業化發展步伐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從根本上解決林業產業發展動力問題的治本之策,對維護廣大林農的根本利益,推進林業產業化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進一步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促進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歷了兩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次改革充分調動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積極性;第二次是免除了農業稅,實現了農民增收減負的歷史性變革。現在推進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第三次重大改革,將對我縣的農業、農村、農民產生深遠的影響。我縣和其他地方一樣,在林業改革上也經歷了較長時期的探索和實踐。從時期的分山分林到戶改革,農業合作化和時期的山林集體所有統一經營改革,到改革開放初期實行的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改革,每次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有效地促進了林業產業的發展。但由于歷次改革都沒有觸及林業產權問題,集體林地林木的處置權和收益權一直沒有落實到農民手中,農民從事林業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始終沒有得到完全發揮,造林難、護林難、防火難、投入難、科技興林難,以及“大資源、小產業”等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林業產業的發展,林業資源優勢始終難以轉化為林業經濟優勢。這次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制約林業產業發展的權屬問題,以產權改革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興林富民為目標,通過“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把林地林木的使用權交給農民。因此,各級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到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綜合改革的繼續深化和完善,是把家庭承包責任制從耕地延伸到林地的重要實踐,是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對進一步拓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空間,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必將起到強勁的推動作用。

          (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廣大農民群眾發展生產、增收致富的強烈愿望。

          在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我縣耕地資源的潛力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不僅解決了廣大農民的吃飯問題,還為廣大農民由貧困走向溫飽、由溫飽邁向小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由于林業改革滯后于農村改革,全縣廣闊的林地蘊含的巨大發展潛力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林業產業的基礎性作用也還沒有得到完全發揮。因此,要深挖林地資源的潛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就必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隨著全縣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林產品需求量的持續增長,“靠山林求發展,向林業要效益”己經成為廣大農民群眾的普遍要求,他們對改革現有的林業產權制度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對承包經營林地的愿望也越來越迫切。所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順應群眾意愿、合乎農民需要的一次重大改革。要通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法律的形式落實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真正實現還山、還林、還權、還利于民,通過林改,充分調動廣大林農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后勁。

          (三)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舉措。

          *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活力在林、潛力在林、希望也在林。通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可以使廣大林農真正成為山林的主人,把山當田耕,把林當糧種,在林地上實行集約經營,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林業資源,并通過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的依法規范流轉,促進資金、人才、技術和管理經驗等生產要素向林業聚集,不斷優化林業資源配置,提高林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通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可以進一步推進林業生產方式、經營模式和組織形式的轉變,促進政府和鄉村集體組織從繁重的育林護林事務中解脫出來,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這對于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四)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實現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

          當前,我縣林業產業的發展仍處于較低層次,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產權不夠明晰等問題,已經嚴重制約了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導致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很多,但歸根結底還是產權問題、思想解放問題,以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林業產業的利益導向問題。這次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正是從調整生產關系入手,改革長期以來“兩權合一,統一經營”的傳統經營體制,突破阻礙林業生產力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建立起經營主體多元化,責、權、利相統一的林業經營管理新機制和長效的林業發展機制,理順多年來林業內部沒有解決好的利益關系,提高群眾發展林業產業的積極性,增強林業發展后勁,轉變林業增長方式,推進林業產業化發展。這既是群眾發展的需要,也是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實現林業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

          三、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和整個生態建設,也直接影響到和諧*的構建、新農村建設的推進,我們一定要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林業健康發展。

          我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確保林業“三定”等有關政策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建立和完善林業經營、林業服務、資源保護、資源流轉體系,創新林業體制機制,轉變林業增長方式,創造林業發展的良好環境,調動林農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切實保護好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從2007年2月開始至2009年12月止,用3年的時間,基本完成全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及其配套改革任務,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建立“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任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初步建立適應林業發展需要的要素市場,形成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有效的森林管護體系;建立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與中介組織分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強,行政審批環節少,規范運行的林業行政管理體制,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我縣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健康發展。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僅是林業生產關系的調整,而且要求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其意義將遠遠超過林業本身,是“三農”工作中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事。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各級各部門要正確把握以下改革原則,嚴防出現偏差。

          一是必須堅持以“興林富民”為目標。改革是為了興林,興林是為了富民。在推進林改工作中,我們必須牢固樹立“興林富民”的理念,從開始的方案設計,到中間的組織實施,到事后的檢查評估,都要把富民作為林業改革與發展的目的,使農民從林改中真正受益得實惠,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為林業的改革與發展注入活力。改革首先要保證農民的利益,確保讓農民多得利、得“大頭”。同時,對集體也要保證其必要、合理的權益,引導集體主要通過搞好社會化服務、多渠道盤活各種林產資源,來分享林業發展的收益。有條件的地方,要留出一定的集體經營林地,壯大集體經濟實力。通過改革,要真正做到該給農民的利益要給夠,該減的負擔要減足,該搞的服務要搞好,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為惠及千家萬戶的德政之舉、民心工程。只有人民群眾通過林改和發展林業實現增收致富、提升生活質量,才會為林業建設提供不竭的物質保障和精神動力,推動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是必須堅持保護生態環境不動搖。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重要任務。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能以犧牲生態和破壞生態為代價,這是必須堅守的一條底線。要著眼于促進林業保護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堅持“嚴格保護、積極培育、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方針和“保護優先,開發有序”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森林、野生動植物、自然景觀等資源的保護管理。要針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探索林政資源管理的新辦法,切實加強林木、林地管理,嚴防出現亂砍濫伐林木,亂占濫征林地現象。同時,要積極發動和引導群眾找出符合當地林產業發展的路子,大力發展林產業,發展特色經濟,努力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三是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全縣林區千差萬別,情況復雜,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推進林改工作。現在,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則和基本政策等大政方針已經確定,必須堅定不移地抓好落實,但實際操作的一些具體辦法,一定要根據各地不同的森林資源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依據社情民意、村情林情,分類推進改革,千萬不要搞一刀切,對一些方法和措施要根據不斷發展的情況及時進行完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對山林的依賴性強的,原則上均山到戶,保證農民有必要的生產資料;對依賴性一般的,采取多種形式,本著先村內、后村外的原則,首先保證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有耕山意愿的林農有山可耕,再將剩余山林發包給外村能人、經濟組織;對依賴性不強或沒有什么依賴性的,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用公開競價的方式發包給企業或大戶經營。要加強調查研究,對天保區、公益林區、非天保區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指導意見和操作辦法,通過扎實的工作,最大限度保護林農的利益,充分調動林農的積極性。

          四是必須堅持維護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必須維護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取信于民,確保社會穩定。對林業“三定”以來農戶承包經營集體的山林和過去農戶在集體林地上零星種植的林木,凡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且大多數群眾滿意的,予以鞏固確認。對那些產權不明晰,或者合同不完善,但經營狀況良好,群眾意見不大的,予以完善提高。對問題較多、程序不合法、群眾反映強烈的,特別是集體經營的商品林,納入深化改革的范圍,以均山、均股、均利等形式,明晰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

          五是必須堅持充分依靠群眾,尊重群眾意愿。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把維護農民的權益放在首位,把群眾愿不愿意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前提,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評價改革成敗的主要標準。要充分發揮農民在改革中的主體作用,對林權分不分、怎么分、什么時候分、分到什么程度,都要由農民集體說了算,切實做到權益平等到戶,使農戶依法享有平等的承包經營權。在改革中要堅持做到內容、程序、方法、結果公開,公平競爭,公正操作,確保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強制推行,必須確保農民的利益。要充分依靠農民群眾做好山林糾紛調處工作,確保改革順利、農村穩定。

          當前,要突出抓好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第一,要推進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產權制度改革,是這次改革的主體內容。完整意義上的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缺其一項,就不能稱為是完整的產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在落實“四權”上下功夫,讓群眾吃下“定心丸”。要摸清資源家底。把摸清資源家底,劃定公益林和商品林,作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來抓,與制定和實施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有機結合起來,整體推進,相互促進。完善全縣林業分類經營區劃,把公益林和商品林確認到每一個地塊,做到區劃到位、劃界到位、登記到位、檔案建立到位,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要做好人、財、物的準備。試點情況表明,推進林改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支撐。采取理論培訓與實踐培訓相結合的方法,通過理論上的集中學習,掌握林改的有關法律政策,通曉林改的相關技術要求;通過實踐中的幫帶學,增加實踐經驗,提高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使每位參與林改工作的人員都成為行家里手。要及時換發林權證。林權明晰后,在勘驗“四至”界線的基礎上,核發全國統一的林權證,做到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確定農民經營林地的法律地位。要改革一個村,發證一個村,運用法律的手段來鞏固改革成果,維護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要激活林業機制。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明確林業經營主體的法律地位,理順林業生產關系,真正做到還山于民、還權于民,還利于民,讓經營者有其山,植樹者受其益,經營者得其利,充分調動林業經營主體的積極性,激活林業發展機制。同時,要讓村集體經濟組織既減少集體山林管護費用和造林開支,又可以合理收取林木的使用費和參與現有林的收益分成,增加鄉村公益事業建設和基層組織運轉經費。

          第三,要盤活林業資源。通過林權制度改革,建立規范的集體林權流轉體系,使林農按照“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原則,通過森林資源流轉市場,進行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的流轉,采取以林權證抵押貸款等方式,盤活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生產要素和森林資源的優化配置,推動林業資源經營向資本經營轉變,吸引社會資本向林業聚集。

          第四,要轉變政府職能。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林業管理體系和服務方式,培育新型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社會服務組織和農民自律組織,促進林業部門和基層組織轉變職能。林業部門要從繁重的育林護林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研究如何更好地為林業經營者服務,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宏觀指導、行政執法、公共服務上來;鄉鎮也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指導、協調、服務林農發展林業產業上來;村一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帶領村民共同致富和為村民辦實事上來。

          第五,要促進林產業發展。發展林產業、促進農民增收和林區經濟發展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目的和宗旨。在生態優先、保護好資源和環境的同時,始終把產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林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促進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有效增加林業投入,形成一定的產業優勢,促進山上綠起來、林農富起來、林業活起來,帶動林農增收。

          第六,要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林改要始終堅持促進社會和諧,通過陽光操作、規范運作、保障權益、促進公平,減少不和諧因素。要有效地杜絕“暗箱操作”、“亂賣山、亂花錢”的現象,從源頭上鏟除村干部腐敗問題,改善干群關系。要對林農和基層干部進行全面、深入而生動的民主法制教育,讓干部懂得依法行政,群眾懂得依法維權,促進農村民主化進程,以改革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林業生產關系的重大調整,是農村生產資料的重新分配。林改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級各部門務必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明確改革目標,把握工作重點,精密謀劃,正確引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強勢推進,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像當年抓土地承包那樣抓林改,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歷史使命感,把這項改革真正擺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提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盡快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及時組建專門的工作機構,抽調得力的工作人員,并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領導責任,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制訂措施,抓好落實。要把林改工作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要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建立解決林權糾紛的工作機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掛鉤聯系鄉鎮的縣級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林改工作,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及時掌握情況,并親自抓落實,抓檢查,抓進度,及時幫助解決改革進程中的有關問題,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和服務。

          (二)部門通力協作,形成改革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進集體林權改革工作。要建立領導小組成員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困難問題,協調各方共同開展工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負責起草有關規定或意見,制定整體實施方案,檢查督促實施情況,開展政策法律指導等具體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改革資金的投入和監管力度,確保改革經費落實到位、專款專用;紀檢監察部門要繼續開展執法監察活動,嚴肅查處林改中出現的違規違紀案件,確保改革依法依規操作,健康發展;發改、農業、國土、司法、民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改革,共同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好服務,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三)廣泛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環境。組織動員群眾積極參加林權制度改革,是保證改革健康發展的關鍵。宣傳部門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形式,把宣傳發動工作貫穿于改革的始終,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林改工作的良好氛圍和環境。要堅持輿論先行,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絡、板報標語、櫥窗專欄、宣傳圖冊等媒體的作用,深入宣傳改革的目的、意義、做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使廣大農民和干部職工提高認識,消除疑慮,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要認真總結宣傳各鄉鎮開展改革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典型引導改革健康發展。

          (四)強化督查考核,增強激勵機制。

          集體林權改革,關鍵是要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組要加強對林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現已成立由縣四家班子領導帶隊的林改工作督查指導組,重點加強對村一級改革的政策、法律指導和改革質量的監督,通過分片負責和定期不定期檢查指導,了解和掌握林改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林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工作措施盡量安排得周密細致,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對一些政策性的重大問題,要及時進行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及早貫徹落實到基層。改革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對工作走過場、群眾反映強烈的,要督促抓好整改,確保改革取信于民。要嚴格考核,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納入對鄉(鎮)和縣林業局“爭先創優”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組織不力、或因工作失職影響改革推進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嚴肅執行紀律,確保穩步推進。

          要把嚴肅紀律、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維護社會穩定貫穿于林改的全過程。堅持采伐限額管理不動搖,嚴格執行憑證采伐、運輸、加工制度,嚴厲打擊借改革之機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各級領導干部和參與林改的工作人員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政策和紀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決不允許利用職權為個人或親友在改革中謀取私利;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堅持監督,對出現的違法違紀、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堅決查處,確保林改的穩步推進。

          同志們,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惠及農民的重要事業,事關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次改革,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強化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圓滿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我縣林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