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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此召開全省糧食法規工作座談會,這是我省糧食部門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具有里程碑的意義。上午,省政府法制辦的閔輝同志為大家講授了《行政復議法》和《糧食行政復議辦法》。剛才大家又進行了座談,對當前糧食法規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行了分析和討論。會議開得很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下面,我就貫徹落實全國糧食政策法規工作座談會精神,做好全省糧食法制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認真學習貫徹全國糧食政策法規工作座談會精神
7月29日至30日,國家糧食局召開了全國糧食政策法規工作座談會。國家糧食局聶振邦局長到會講話,他充分肯定了全國糧食政策法規工作取得的成績,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樹立科學發展觀、推進糧食流通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確要求。座談會指出,一年來,各級糧食政策法規部門按照國務院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和全國糧食局長會議的要求,緊緊抓住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加強糧食法制建設這兩條主線,積極工作,銳意進取,在研究制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相關配套辦法并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加強新聞宣傳和推進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的成績。在這個會上,我省的政策法規宣傳和調研工作得到了表揚,這里有大家的一份功勞。會議對今后的糧食政策法規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㈠加強指導和經驗推廣,繼續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從目前情況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總體進展平穩,但由于各地情況不同,改革起步的時間不同,面臨的難度不同,改革的進展也不一樣。從整體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考慮,下一步要加強對改革工作的指導,特別是要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給予分類指導,及時總結和推廣成功的典型經驗,供相互學習和借鑒。一是盡快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并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改革工作。目前國家糧食局正在修改完善《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代擬稿)》,這個文件將著重針對當前改革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在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和解決歷史包袱、加強糧食宏觀調控和完善糧食省長負責制、發展糧食產銷協作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管理和落實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機構人員等方面,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見。二是密切跟蹤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展情況,加強分類指導。主產區仍然是改革的難點和重點地區,也是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主產區改革成功了,才能稱得上整個糧改取得了預期成效。因此,要密切關注和重點掌握主產區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增強主動性,提高靈敏度,及時反映情況,抓住關系改革的關鍵和重點問題,認真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三是高度重視總結和推廣各地改革的典型成功經驗,相互學習借鑒。國家糧食局將總結推廣各地典型成功經驗,點面結合,以點帶面,推進糧改。要求各地對這項工作也要予以進一步重視和加強,要善于發現典型,及時總結提煉成功經驗,并提供交流借鑒的平臺。
㈡加強糧食流通法制建設,加大推進依法行政力度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現依法管糧,是糧食購銷市場化新形勢下的必然要求,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都將產生重要的影響。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地方糧食法制建設,抓緊啟動相關工作。省級糧食部門要按照《條例》和國家有關部門下發的配套規定,抓緊制定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糧食質量監管實施細則,以利于各地盡快啟動監督檢查工作。對列入地方*5年立法計劃的糧食規章項目,要抓緊制定出臺。目前尚未啟動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地方,要盡快開展相關工作。繼續抓緊做好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工作,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依法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工作中,要注意借鑒工商、食品衛生部門開展行政執法的成功經驗,加強與糧食行政執法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二是抓緊研究和啟動糧食行政復議制度建設。隨著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和深入,糧食行政復議工作已經提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糧食局已經下發了《糧食行政復議辦法》,各省(區、市)糧食局要結合本省實際,盡快明確負責行政復議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研究和部署糧食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抓緊研究糧食行政復議工作細則。糧食行政復議的工作重點在地市一級,各地要加強對地市和地市以上從事糧食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培訓。三是組織開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對于《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今年主要是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和學習宣傳,明年上半年擬組織開展貫徹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活動。主要采取省內自查、省際互查、抽查評比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省級及省級以下糧食部門在配套規章制度建設、條例宣傳與培訓、履行條例規定各項職責和機構建設、人員配置及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情況。
㈢圍繞健全體制機制,加強糧食政策法規專題研究
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要建立健全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符合我國國情的糧食流通體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從目前情況看,新體制的初步框架已經建立起來,但過去長時期在舊體制下積累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全解決的,新舊體制的轉軌還需要有一個磨合期,有關方面對一些問題的認識也不盡一致,如何健全體制機制,使新的體制機制運行更順暢一些,還需要理論支撐和實踐摸索。一是要繼續做好軟科學課題研究,增強改革和發展的理論基礎。二是要加強專題研究,為健全體制機制服務。各級糧食部門要針對當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糧食購銷市場化新體制,及時提出完善新體制切實可行的操作措施。主要是圍繞健全體制機制,研究探索進一步理順政府宏觀調控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關系,進一步理順政府、企業、農民等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使新的體制機制運行得更順暢,糧食市場發展得更平穩。
㈣加強新聞宣傳和信息引導,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及時、準確的新聞宣傳、輿論導向和信息引導,是推動工作的重要措施。要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社會的需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圍繞糧食流通中心工作,積極主動地加強正面的新聞宣傳和信息引導,發揮輿論導向的積極作用。下一步的重點工作主要是,加強宣傳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行業發展等方面的成功典型,發揮典型示范帶頭作用;繼續搞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及其相關配套辦法的宣傳,對各地貫徹執行兩個《條例》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糧食供求、糧食價格等社會關注的重點問題,要堅持正面宣傳和正確引導,服務和服從于國家糧食宏觀調控的大局。為了做好這項工作,要充分利用好社會媒體和糧食部門政府網這兩個宣傳平臺,對社會媒體的宣傳報道,要進一步增強主動性,加強聯系,主動溝通,擴大新聞宣傳網絡,及時準確、認真負責地宣傳報道糧食行業新聞事件。
二、一年來全省糧食法制工作情況
自去年5月26日國務院頒布《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來,我省糧食法制建設,在國家糧食局的指導、省局黨組的領導、省有關部門支持和各級糧食部門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家糧食局、國家工商總局《糧食收購資格審核暫行辦法》,省局與省法制辦等部門在研究起草我省糧食收購許可管理辦法過程中,深入調查、認真研究、反復論證,代省政府起草了《*省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管理辦法》,該辦法于*4年12月10日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為認真做好我省的糧食收購許可證辦理工作,省局還組織人員到安徽等省學習調研,出臺了具體的操作規程。同時。根據國家糧食統計制度,省局在開展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省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該制度包括糧油購銷存流通統計、倉儲設施統計、糧油加工業統計和人員機構統計四部分內容,并對這些統計事項進行歸口管理。今年4月以來,省局先后轉發了國家糧食局關于*5年全國糧食流通行業普法工作要點的通知、糧食質量監管辦法,下發了《*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等。
二是加強法制宣傳。在省局的內部刊物資料上刊登有關法律法規內容,供各地學習;開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學習宣傳。先后組織全系統參加了《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知識競賽和征文活動。省局印發《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知識競賽試卷4500份,省局領導和大部分市縣糧食局領導親自參與知識競賽。同時,各地按照省局的部署,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了學習宣傳,上饒、吉安市糧食局與電視臺聯合舉辦了電視知識競賽,永修縣糧食局組織開展電視知識競賽時,有三個個體戶組隊參賽;南昌、贛州等地組織了宣傳車宣傳;為紀念《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一周年,全省各地懸掛宣傳標語1000余條,印發宣傳資料10萬余份。《條例》的宣傳活動取得了預期的成效,提高了社會認知度,得到了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成為今年糧食法制工作的一大亮點。
三是加強法制學習和培訓。從省局來講,一年來主要組織學習了《行政許可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分別舉辦了省局機關和設區市糧食局長參加的《行政許可法》和兩個《條例》專題知識培訓班。積極選派機關干部參加省法制辦舉辦的行政許可法培訓。并購買了《行政許可法》、兩個《條例》的學習資料,發到局機關干部人手一份。結合我省實際,將《條例》的貫徹學習、宣傳納入“四五”普法活動,下發了學習宣傳這兩個《條例》的通知,從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和人員安排上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今年3月組織省市糧食局35名干部參加了國家糧食局舉辦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培訓班。6月省局先后舉辦了兩期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培訓班,全省391人參加了培訓考試。各地按照省局的要求也加大了學習和培訓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各地舉辦了近300班次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學習培訓班,參加培訓人員達1萬人次。
四是加強法制機構和職能建設。在省局的“三定”方案中將法制職能明確在局辦公室,主要是:貫徹執行有關糧食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研究擬辦相關的實施細則、意見、辦法和糧食行政管理立法規劃;承擔有關糧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咨詢和宣傳工作;承擔并指導糧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為了適應行政復議工作的要求,省局成立了行政復議委員會。
三、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糧食法制工作
省局《關于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明確提出了推進糧食流通依法行政的要求、目標,全省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糧食法制工作。
第一,加強對法制工作的領導。依法行政,對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來說,是一項新的課題,任務十分繁重。全省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領導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把法制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一是把依法行政貫徹到糧食流通各項工作中去。推進糧食流通依法行政,不只是一項具體業務工作,是涉及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方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單是法制機構的事,而且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所有機構的事;不僅是主管領導的責任,更是主要領導的責任。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按照省局下發的《*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糧食流通依法行政。二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重點學習涉及糧食流通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包括:《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糧食行政復議辦法》、《農業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認證認可條例》、《罰沒財務和追回贓款贓物管理辦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有關規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等。要建立健全學習法律制度,樹立法律意識,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發揮法制機構的作用。隨著糧食流通依法行政的推進和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的開展,糧食行政執法任務越來越重,糧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將會逐步增多,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必要的人員,爭取地方財政的支持解決法制建設、行政許可、糧食統計、監督檢查等專項經費,確保依法行政的穩步推進。
第二,加強糧食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制度是政府履行層級監督責任和自我糾錯的一種重要法律制度,是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途徑。過去,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受理行政復議,原因是我們過去沒有行政執法權。現在法規授予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權,隨著這項工作的逐步開展,行政復議案件將明顯增加。因為行政復議程序的啟動權在利害關系人,即只要利害關系人對我們的執法行為有異議或不服,就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只要此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就必須受理。因此,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國家糧食局已公布了《糧食行政復議辦法》。省局為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已成立行政復議委員會,由熊局長任主任,我為副主任,省局辦公室、調控處、行管處、監督檢查處和省糧油質監站的負責同志為成員。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省局辦公室。各設區市糧食局也要盡快指定負責糧食行政復議的機構,落實行政復議人員,抓好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做好行政復議的各項工作準備。下一步省局將制定行政復議工作的相關制度。希望各地也要加強這方面建設。省局行政復議機構不僅要受理行政復議申請,還要指導監督下級行政復議機構的行政復議行為和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情況。省市兩級糧食行政復議機構都要做好日常法律法規咨詢服務工作。
第三,做好糧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法制機構是開展行政執法監督的工作機構。行政執法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層級監督,一是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的監督,二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內設機構執法組織的監督。
為搞好行政執法監督,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法制機構和執法機構,要加強工作聯系,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章。一要制定和使用規范的行政執法文書,建立有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案卷,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糧食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等要立卷歸檔。二要在《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行政執法權,實行糧食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核和持證上崗制度。各地要組織從事法規工作的同志參加當地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培訓,取得相關上崗證件。目前需要辦理的證件有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證、個人的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三要推行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責任制是規范和監督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的一項重要制度。所謂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的執法權限和職責分工,將執法責任分解到所屬執法機構,落實到每個執法崗位,并對其進行監督、考核和獎懲的工作制度。最近,省政府辦公廳贛府廳發〔*5〕49號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要求在*6年4月30日前完成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相關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就是要強化執法責任,明確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確保依法行政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各市、縣(區)糧食局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使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識。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層層落實執法任務與責任。要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對執法過錯或者錯案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要加強對下級層級監督。通過規范性文件備案、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行政執法案件的轉辦和督辦、行政執法檢查等措施,不斷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加強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完善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經常性監督制度,強化對下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執行國家糧食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并按法律規定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同時,要建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的機制。建立和完善應訴機制,自覺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不斷拓寬社會監督渠道,廣泛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要建立和完善外部舉報制度,認真查處舉報案件,切實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拒不履行監督決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四,繼續開展糧食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做好糧食流通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仍是糧食部門法制機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把《農業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作為當前乃至“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充分發揮行業刊物、政府網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的作用,繼續廣泛開展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多種活動,抓好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使社會各界特別是糧食部門了解糧食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尤其是《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內容,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第五,加強糧食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當前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和人員偏緊,特別是縣一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矛盾更加突出,與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糧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積極主動爭取本級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切實解決糧食流通行政執法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執法經費等問題。要繼續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強化執法為民的觀念。要繼續加強法制工作調研,為已出臺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執行中進一步補充完善,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要加強與同級政府法制部門的聯系和溝通,爭取他們對本局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對不依法行政的,要追究責任。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嚴肅查處,切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同志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是糧食流通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轉變的關鍵。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法制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規范執法行為,推動全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