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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分局的要求,近期,我們組織人員對轄內微小農村金融組織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綜合報告如下:
一、發展現狀
目前,縣的微小農村金融組織僅有縣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及縣小額貸款公司兩家,分別成立于2013年1月和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末,兩家小額貸款公司的各項貸款余額15386萬元,占轄內銀行業各項貸款余額的8.1%,全部貸款均為正常,不良率為零。
二、成效明顯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服務機構,以其靈活、快捷、高效的運作模式贏得了客戶的青睞,增加了對微型企業和農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給,有效緩解了小微企業、居民的融資困難,引導民營資本流向農村,改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作為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發揮了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滿足小額貸款需求、豐富“三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積極作用。小額貸款公司與農村地區其他金融機構并存,改善了農村金融環境,激活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市場,增加了“三農”和其他經濟組織獲得貸款的機會,對提高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手續簡便,獲得貸款的時間較短,擔保形式多樣,貸款期限靈活,滿足了“三農”和小企業流動資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地區貸款難的問題。
另一方面,小額貸款公司為民間資本提供金融服務提供了有效路徑,促進了民間借款行為規范化、陽光化。小額貸款公司按照規定發放貸款,將民間借款行為納入規范管理,既可以使民間借款行為得到法律保護,也有利于加強監管,促進民間借款有序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金融秩序穩定。
三、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不健全,存在風險隱患。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時間不長,投資者往往只重眼前收益,忽視風險的存在。諸如貸前調查不充分、貸款資料不全、有些抵押物未辦理抵押登記、單筆大額貸款超比例等容易滋生風險的違規問題不同程度存在,給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帶來風險隱患。
(二)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少高素質的熟練業務員。從調查情況看,轄內兩家小額貸款公司的從業人員除高管及個別人員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經歷外,大部分都無金融從業經歷,業務人員素質不高不利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穩健發展。從業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資金來源單一,發展潛力受制約。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主要靠股東出資,渠道單一,與旺盛的需求相比,資金緊缺是小額貸款公司經營難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業務的良性發展。
(四)經營成本大,負擔較重。小額貸款公司不同于銀行金融機構,不能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要交納接近30%各種稅費,對僅靠貸款利息收入盈利的小額貸款公司來說,稅負負擔較重。
(五)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對象,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三農”為主,多為信用等級較低、風險評估難的對象,由于沒有納入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無法通過信貸征詢系統查詢企業、個人信用狀況,導致風險防范滯后,同時,由于損失補償機制不健全,小額貸款公司未按規定計提呆賬,無法用呆賬準備金來覆蓋經營過程中形成的風險,影響其抵御風險的能力。
(六)經營范圍狹窄,發展后勁不強。目前小額貸款公司只能辦理放貸業務,其利潤來源主要靠貸款利息收入,單一的經營模式束縛了小額公司應有作用的發揮,影響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盈利能力,制約其持續穩健發展。
(七)監管工作跟進不到位。目前,地方政府是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但從調查情況看,政府自身太多的事務性工作,加之缺乏專業監管人才,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銀監部門和人民銀行也未被賦予監管權利與責任。據了解,轄內兩家小額貸款公司成立至今,政府部門還沒有對其進行過任何形式的檢查,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基本處于真空狀態。
四、幾點建議
(一)加強監督管理,促進穩健經營。地方政府應切實履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責任,并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做好監管工作。一是由當地政府牽頭,成立由銀監、人行、工商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設立專門的檢查小組,負責日常的監管工作,督促其完善內部管理。不定期地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檢查,規范其操作行為,增強風險防范意識,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二是建議審計部門每年定期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一次全面審計,掌握其經營情況;二是聘請中介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外部審計,對各項指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做好相關的信息披露。
(二)健全內控制度,提高抗風險能力。一是對于一些基本的內控制度,如信貸管理制度、風險管控制制度,建議由省級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財政、銀監、人行等部門制定,下發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統一實施。其他的一些管理制度可參照銀行業相關制度自行制定。二是省級主管部門應對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報表的種類、內容和格式做出統一規定,便于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三是省級主管應針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特點和風險防控的要求,制定規范的借款合同文本、借據及各種業務憑證。四是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信貸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風險識別、管理和控制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可持續發展。一是對小額貸款公司在稅收政策上建議能比照農村信用社優惠政策執行,以減輕其財務負擔。二是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狀況及風險管控水平,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及提高向銀行業融資的比例,解決小額貸款公司后續資金不足的問題。三是要盡快解決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取借款人征信信息的問題,盡早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人民銀行信貸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