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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法實施情況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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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法實施情況調研

          根據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辦公室牽頭組織對《城市規劃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調查走訪了規劃局、建設局、房產局和國土局等部門,個別征求了市民和業主單位的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人民政府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科學制訂城市總體規劃,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全面統一實施,促進城市協調建設,推進城市健康發展。(一)城市規劃逐步完善。市人民政府委托華中科技大學城市規劃設計院設計編制了《*市城市總體規劃(*5—2015)變更方案(草案)》,去年九月本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進行了專題審查,省人民政府于去年底審批同意。目前,規劃部門正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穩步推進城市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城區1:500地形圖正在編制之中,地面測量已基本完成,城鎮體系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等專業規劃已經啟動。

          (二)規劃宣傳漸入人心。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把規劃法律法規及城市規劃宣傳教育擺在突出的位置,采用多種形式,全方位立體宣傳,構建宣傳網絡,提高宣傳效果。每年《城市規劃法》實施紀念日開展出動宣傳車,張掛橫幅,市長講話等方式宣傳規劃法律法規,并在*公眾信息網設立規劃宣傳網頁。特別是今年城市總體規劃制訂后,規劃部門印制了專門的宣傳手冊,送發各級領導干部和有關部門,并在城市中心樹立大型宣傳圖畫。通過反復宣傳教育,城市總體規劃逐步被市民熟悉和認可,規劃理念漸入人心。

          (三)規劃管理有所加強。規劃部門認真履行城市規劃管理職能,嚴格規劃審批,強化規劃執法,保障城市規劃依法有序實施。規范了管理程序。規劃部門結合*實際,制訂完善了《*市規劃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程序》,嚴格規定了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和監管程序,規范了城市規劃管理流程。嚴格了規劃審批。規劃部門整合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組建了一支精干、高效的規劃管理隊伍。城市建設項目從選址、放線到驗收每個環節都有專人簽名把關,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同時,分片負責,全天巡查,確保城市建設符合規劃要求。近兩年來,規劃辦證率達100%。強化了規劃執法。規劃執法隊伍嚴肅查處無規劃或不符合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拆除相關建筑物。近兩年來,共查處違法違規建筑59例,建筑面積6080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筑750平方米。特別是鐘某在星河廣場占用公共下水道建門面,規劃執法人員予以強制拆除,有效地維護了城市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城市規劃法律法規雖然在我市得到了較好地貫徹實施,取得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規劃意識不濃。一是領導規劃意識不濃。個別領導口頭上重視規劃,尊重規劃,但在執行中干擾規劃的事例時常發生,拍腦袋決策規劃的現象依然存在。如:市政府為發展路邊經濟在107國道80米紅線內興建農副產品推銷窗口,現已全部處置給私人,107國道提質改造需拆遷費用600多萬元。二是廣大市民規劃意識不濃。市民在私房建設過程往往過分追求個人經濟利益,違反規劃要求搞建設,不能自覺服從規劃。三是部門規劃意識不濃。城區破產企業在處置土地變現資產中,不按規劃注明建設要求,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城區存在多個渠道供地,未經規劃許可協議出讓土地時有發生。四是規劃管理人員規劃意識不濃。規劃管理人員在規劃執法過程中往往以罰代法、以錢代法,沒有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城市違法違規建筑強制拆除面積不到10%。

          (2)規劃編制滯后。目前,我市城市規劃明顯滯后城市發展,詳細規劃至今沒有編制,環境保護、給水排水、防洪防火抗震和園林綠化等專業規劃也沒編制,給城市建設、管理和發展帶來極大的困難。一是城市建設無規可依。由于沒有詳細規劃,一個具體的建設行為,建筑物究竟要如何建,是什么要求,無論是規劃人員還是業主單位都不清楚,導致建設行為無規可依。二是規劃管理無規可循。規劃人員在進行規劃管理時,往往是口說無憑,拿不出具體的規劃圖紙來說服業主單位,導致規劃管理無章可循。三是增加城市發展成本。由于城市規劃不能超前指導城市建設,無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區開發,拆遷成本成本成倍增長,甚至出現多次拆遷現象,加劇了城市建設成本,阻礙城市發展。

          (3)規劃保障不力。一是經費缺乏。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規劃編制和管理必須納入地方公共財政,而我市規劃部門僅安排8個差額編制,每人每年撥款*0元,規劃管理的基本經費無法保證。目前,城區1:500地形圖需資金75萬元,財政僅列支10萬元,缺口達65萬元。城市詳細規劃編制需資金1*萬元,財政尚未預算分文,以致城市詳細規劃編制沒有如期啟動。二是人才缺乏。規劃部門現有工作人員75人,而真正勝任規劃設計與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僅17人。一方面是人員包袱過重,發工資的壓力大,靠規費收入和設計費用養人;另一方面缺少做事的人,城市建設的某些配套規劃往往無人來做,懂規劃善管理的人少之又少。三是設備陳舊。無論是規劃測量、制圖等相關儀器,還是執法車輛和執法器材都是嚴重老化,不能適應現代規劃工作需要。

          二、幾點建議

          針對城市規劃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為了保障規劃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實施,促進城市健康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科學統籌,盡快編制城市詳細規劃。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變更方案盡快編制城市詳細規劃,合理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做到功能齊全、科學適用。要科學編制城市交通、環境衛生、農副產品基地和科技文化教育等公共建筑布局規劃。城市道路要適度超前,符合城市發展需求,保障城市各主要功能區之間交通聯系的暢通和可靠性。要同步規劃地下排水管道、自來水管道、燃氣管道、電線、電纜、通信光纜等地下基礎設施。要根據城市社會性能及經濟功能的整體要求,統籌規劃舊城改造,對將要改造的城市舊區進行統一規劃,確定改造方向,明確改造要求,注重建筑風格,突出山水園林特色。

          (二)大力宣傳,有效提高規劃意識。要大力宣傳規劃法律法規,采取多種宣傳形式,推進規劃法律法規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各職能單位和全體市民的規劃意識,努力營造人人關心規劃,個個支持規劃,全體市民自覺服從規劃的良好氛圍。要把城市總體規劃向全體市民公布,分區分片公布城市詳細規劃和各專業規劃,在城區中心地段制作大型城市規劃宣傳圖,印制規劃宣傳小冊子,舉辦城市規劃圖片展覽,督促領導層依規決策,管理層依規行政,市民層依規辦事,組織引導全體市民監督城市規劃有效實施。

          (三)強化管理,嚴格執行城市規劃。要加強領導,加大力度,嚴格城市規劃管理,嚴格審批城市建設項目,認真落實“規劃無特區,一支筆審批”的原則,科學決策城市建設,堅決杜絕隨意變更規劃和不按規劃辦事的現象。要加大規劃執法力度,增強規劃執法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統一性。搞好部門執法配合,嚴厲處罰和制止違反規劃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確保城市規劃全面實施。

          (四)加大投入,全面提供基礎保障。一是保障必需的規劃編制與管理經費。國務院國發[*2]13號文件規定“必須將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地方公共財政預算,以確保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市政府應當逐漸把城市規劃的編制與管理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從*7年起每年列支100萬元用于編制城市詳細規劃及有關專業規劃,為城市規劃的編制提供足夠的經費支持。二是優化組合,選聘專業人才。要對現有人員引入競爭機制,優化人員結構,精干人員隊伍。要想辦法引進高素質專業規劃人才,保證專業人才引得來、成得才、做得事、留得住,為城市規劃的編制與管理提供穩固的智力支持。三是更新有關器材。要千方百計,多渠道籌措資金,按照“財政撥一點,自己擠一點,上面爭一點,單位贊一點”的思路,籌集資金更新執法車輛,制圖器械等設備,保證城市規劃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