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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制創新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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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是組織工作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源泉。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組織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何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創新組織工作的機制和方法,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組織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智力支持,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實踐證明,組織工作機制和方法的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重點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一、要以基層組織工作創新為載體,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斷夯實執政基礎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當前,黨的基層組織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基層組織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基層組織設置、黨員教育管理等作進一步的創新。

          (一)要創新基層組織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進一步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面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新任務,基層黨組織要積極探索發揮作用的新途徑,增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功能。要集中精力抓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增強非權力因素的影響力,變組織要求為組織引導,變代替包攬為統攬協調。農村基層黨組織要以富民、便民為根本目的,可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黨員從業狀況,大力倡導把支部建在產業上,采取“支部+協會”等模式,實現基層黨組織建設與經濟發展的良性對接,更好地為農民增收服務。社區黨組織要增強群眾觀念,關心和維護群眾利益,參與、支持和保證居委會依法自治,并充分利用社區這個平臺,整合社區各種資源,發揮優勢,作好“服務”這篇文章,推進社區服務向產業化、社會化、實體化方向發展。特別是要使各類社區服務設施,在堅持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按市場規律進行運作,把社會服務作為發展第三產業基礎的載體,不斷增強社區經濟的實力,為社區黨建增強服務功能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同時,要堅持發揮社區黨組織貼近群眾、聯系群眾的優勢,抓好再就業培訓,扶貧濟困,社區治安等實事工程,真正為居民群眾排憂解難,增強黨在群眾中的凝聚力和號召力。企業黨組織要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關心職工生活,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的作用,做好企業內部各方面關系的協調工作。機關和科研院所、文化團體等事業單位的黨組織要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作為重點,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實搞好服務。

          (二)要創新基層組織設置,進一步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要根據市場經濟發展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新要求,按照有利于加強黨對基層組織的領導、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發揮黨員作用、有利于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四個有利于”原則,堅持“劃小”和“歸類設置”并舉,靈活設置基層黨組織,切實改變過去單純按村民小組和黨員居住地設置黨小組的做法。一是要以強村帶弱村或合并弱村、大村帶小村或合并小村聯合建立黨組織。二是要針對一些鄉鎮和村辦企業規模越來越大、實力越來越強的情況,在一些鄉、村辦骨干企業建立黨組織。三是要把外出從事同一行業的眾多生產單位中的流動黨員組織起來,打破原來的隸屬關系,按行業聯合建立黨組織或按流動區域組建黨組織。同時,要按照“先行組建、逐步提高、分類指導”的工作思路,加大在非公有制企業、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等領域組建黨組織的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黨的工作,哪里有黨員哪里就有黨的組織。

          (三)要創新黨員教育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性。要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等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省委下發的18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并結合的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在農村,要按照“因類施教”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無職黨員分類、設崗定責、分層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各支部根據不同情況和黨員的不同特點,可劃分為“致富示范”、“信息服務”、“政策宣傳”等黨小組,進行分類管理。在明確各類黨小組共性職責的同時,根據農村工作的實際和各組黨員的不同特長或從業方式,來設置經濟發展、村務監督、公共事務、思想政治工作等幾大類崗位,并制定出各類別崗位的具體職責。在組建不同類型的黨小組和不同類別的黨員崗位基礎上,采取組織指定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的辦法,決定黨員進入某個黨小組和上某類崗位,并根據不同崗位黨員的需求,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活動,切實提高農村黨員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機關單位黨員的教育管理重點應放在轉變作風、廉政勤政、強化監督等方面。要通過繼續開展好“千個支部幫千村、萬名干部下基層”、“民情懇談”、“五百”、“三聯系”、“四下鄉”、“萬元增收計劃”等活動,進一步探索機關黨建工作新的活動載體。對流動黨員要建立由流入地和流出地黨組織密切配合、共同負責的雙向動態管理模式。對社區黨員應按照“把社區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有機融入社區各項服務管理工作之中”的思路,探索開放、共建的網絡式工作格局。實踐證明,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應積極探索建立黨員學習的考核考評機制、黨員激勵機制及黨員教育管理的警示制度、誡勉談話制度等,不斷創新黨員教育管理方式,進一步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性。

          二、要以干部工作機制創新為關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斷形成奮發有為的各級領導層

          干部工作機制,是干部工作程序、規則的有機聯系和有效運轉。它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整體,貫穿于干部工作的各個環節。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這兩個科學機制,是干部工作機制創新的核心內容,對于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建立健全這“兩個機制”,一定要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

          (一)要構建群眾薦才機制,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擴大民主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建立健全“兩個機制”的重要方法。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普遍增強,要求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依靠群眾選賢任能,并從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閉式運作的做法,改變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狀況,確保所選拔任用的干部得到多數群眾擁護,使組織意見和群眾意愿得到有機統一。為此,一是要以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為著力點,進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要認真貫徹群眾公認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對目前已普遍實行的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制等改革措施,要進一步堅持和完善。對已經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推行的差額考察、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和上一級黨委全委會審議表決市、縣(區)黨政正職人選的改革措施,要在逐步完善薄弱環節的基礎上,加大推行力度,擴大推行范圍,讓群眾有更多的機會和條件參與對干部的選拔、任用、管理、監督。二是要積極推行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干部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干部競爭上崗,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擴大民主的有機結合,也是經過多年探索實踐形成的比較成熟的做法。這種方式體現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拓寬了用人視野,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要經過幾年的努力,使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的縣處級以下委任制領導干部人數,達到新提拔的同級干部總數三分之一以上;黨政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時,盡可能采取競爭上崗的方式確定任職人選。當前,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中,需要進一步加快題庫建設,在考題內容上大大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權重數,逐步規范、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二)要構建干部識別評價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考核考察工作。考核考察是干部選拔任用的基礎工作和重要環節。在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物質利益和就業方式日益多樣化的情況下,干部考核考察工作面臨著十分艱巨的挑戰。當前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考核指標體系不夠科學,考核考察方法不夠完善,考核考察結果有時失真,導致用人失察失誤。要防止干部考核考察失實失真,避免用人失誤,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要制定一套更加科學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擴大考核考察范圍和改進方法,充分發揚民主,堅持群眾路線,注重公論。首先,要盡快研究制定一套更加科學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針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及工作部門的不同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不同的科學考核評價標準。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建立健全黨政領導班子任期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崗位職責規范,進一步研究建立以工作實績為主要內容的考核指標體系,細化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領導干部的考核評價標準,切實做到考核指標既科學合理,能夠準確地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績效,又便于操作。同時,在干部的評價中,要堅持做到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科學地、準確地評價干部的優缺點,不能簡單地以票取人,尤其是在人員較少的小單位和情況比較復雜的單位,更要注意分析造成意見不一致的原因,然后作出準確判斷和考核評價結論。因此,要按照這些要求,進一步完善《州(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辦法(試行)》,抓緊研究制定《州(市)、縣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使各級干部的考核評價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其次,要擴大考核考察范圍和改進考核考察方法。具體地說,干部考核考察要努力實現八個方面的轉變:一是要實現由單一方式向多種方式的轉變。干部考核考察要在堅持傳統的民意測驗、民主推薦、個別談話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入測試、模擬、述職、演講、答辯等多種有效的方法,實現由單一方式向多種方式的轉變;二是要實現由等額考核考察方式向差額考核考察方式的轉變。干部考核考察要擴大考核考察對象范圍,采取基層黨委推薦、主管部門推薦、群眾民主推薦、單位領導推薦、個人自薦相結合,按考核考察人數與擬選人數2∶1或3∶1的比例確定對象,實現由等額考核考察向差額考核考察的轉變;三是要實現干部考核由傳統方式向科學方式的轉變。應將各級各類干部任職條件、任職標準、政績指標進行分解,細化、量化、輸入電腦,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考核,克服手工操作時間長、效率低、人為因素多的弊端,實現干部考核由傳統方式向科學方式的轉變;四是要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被動式向主動式轉變。應注意運用屆前、屆中和年度考核結果,注重發揮后備干部人才庫作用,經常對干部進行考核考察,及時掌握干部的情況,轉變那種班子出現缺額才去考核考察了解、物色人選的補救式考核考察辦法,實現干部考核由被動式向主動式轉變;五是要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封閉式向開放式轉變。對干部的考核考察,要進一步拓寬考核渠道,擴大考核面,不僅要了解同級和上級的意見,還要了解下級和群眾的意見;不僅要了解多數人的意見,還要注意傾聽少數人的意見。要逐步完善考核預告制,在考核前將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范圍、目的要求向群眾公開,讓群眾吃透政策,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地推薦人選,不斷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以保證考核考察工作的客觀公正,實現干部考核由封閉式向開放式轉變;六是要實現干部考核考察內容由定性方式向定量方式轉變。要在堅持對干部德、能、勤、績、廉進行定性分析的同時,參照中組部關于領導干部實績考核試行標準中設置的24項指標,重點搞好政績的量化考核,實現干部考核內容由定性方式向定量方式轉變;七是要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平面式向立體式的轉變。要進一步充實考核考察內容,全面考核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不僅要注重考核考察工作實績,也要注重考核考察政治理論水平、思想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不僅要考察了解干部在本單位的工作表現,還要考察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況,提倡“到家看”,注意走訪考察對象的家庭和鄰居。堅持“回頭看”,注意聽取考察對象原來工作過的單位群眾意見,歷史地看待一個干部,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平面式向立體式的轉變;八是要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單兵孤進式向整體推進式轉變。要建立考核舉報、考核申訴、考核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運用等配套制度,加強考核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借鑒運用國內外一些行之有效的考核考察方法和先進的考核技術,不斷提高干部考核考察的整體水平,實現干部考核考察由單兵孤進式向整體推進式轉變。再次,要注重考核考察評價結果的運用。只有注重考核考察評價結果的運用,強化激勵機制,才能形成優秀干部有成就感、平庸干部有壓力感、不稱職干部有危機感的工作氣氛,促進干部勤政、廉政、優政。

          (三)要構建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用人規則和程序。選人用人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按程序辦事。在干部任免中,必須堅持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不能以書記辦公會代替常委會,更不能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個人說了算。民主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察、黨委討論決定,是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必須嚴格執行。對干部的提拔任用要堅持做到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考察的不討論,集體討論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決不能搞臨時動議。為了克服一些地方和部門重要干部的任免一把手個人說了算的現象,必須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一把手的用人權。一定要進一步明確“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權力范圍、權力運用程序以及所負責任,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受到約束。要在干部任用實行票決制的同時,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抓緊制定和完善干部推薦、考察、決策責任制和用人失誤追究制,明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出現用人失察失誤無人負責、難以追究的問題。使干部工作真正做到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

          (四)要構建擇優汰劣機制,進一步積極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成為長期困擾干部工作的一個難題。干部能上能下問題能否得到有效解決,是衡量干部制度有沒有活力的重要標志,是建立健全“兩個機制”的工作重點,解決干部能上能下問題,必須創新觀念,從“上”和“下”兩個方面入手,建立起正常的競爭和更新機制。在解決干部“上”的問題方面,要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重點是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改革措施,逐步提高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領導干部在新提拔同級干部中的比例。在解決干部“下”的問題方面,要積極試行黨政領導職務任期制,領導干部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制度,制定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具體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加大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工作力度,逐步形成規范有效的優勝劣汰機制。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項配套制度,合理安置被調整下來的干部,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解決“下”的問題,進一步拓寬干部“下”的渠道。如對有專業技術特長的干部,由黨政領導職務改任技術職務,或分配做能發揮其專長的工作;對基本素質好、有培養前途但缺乏領導工作經驗的,實行離崗或待崗培訓,或改任助理一類職務,繼續培養;對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者,實行引咎辭職或責任追究制;對上任前考察不細、任用不當,或者上任后明顯不適應的,免除領導職務,分配做其他適當工作或允許其自主擇業。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下來和出去的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對下來的干部要加強跟蹤考察,對做出突出成績、得到群眾擁護的,可以重新提拔使用。另外,還要營造干部“能下”的良好社會氛圍,逐步實現不僅從制度上做到“能上能下”,而且從心理上、習慣上、風氣上把干部“能上能下”視為正常現象。

          (五)要構建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管理監督。如何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建立有效的干部監督機制,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強有力的干部監督體系,發揮各種監督渠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制約機制,使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是干部人事制度創新的一個重要課題。從實踐中的情況看,要構建好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管理監督,重點要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意克服重選拔任用、輕管理監督的傾向。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之后,一定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促使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長。二是要按照“加強主動監督、把監督關口前移”的思路,完善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正職的監督制度。堅持以教育為主、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的原則,把監督貫穿于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三是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總結經驗,健全制度,對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不斷提高監督的有效性。四是要加大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條例》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用經常化、全程化、制度化的監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同時,加大對違反《條例》及有關規定行為的查處力度。凡是不符合規定的用人行為,都要一查到底,嚴肅批評,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五是要總結完善有關監督制度。對已堅持實施的干部談話制度、誡勉制度、回復組織函詢制度等監督措施,要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實踐證明,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只有針對社會生活發展變化的新情況、新特點,不斷改進監督方法,拓寬監督渠道,更新監督手段,才能形成一個集教育、管理、監督、自律為一體的新的監督機制。

          三、要以干教工作機制創新為動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斷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近年來,按照中央關于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各級的干部教育培訓,緊緊圍繞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著眼于提高干部隊伍的素質,工作的整體水平和質量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用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要求來衡量,當前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在管理方式、培訓內容、培訓方式等方面還需要作進一步的改進和創新。

          (一)要進一步創新干部教育的管理方式。一是要著力研究建立各級各類干部素質的標準體系。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干部素質要求的具體化、規范化、科學化。這樣,既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提供明確的目標,又可以讓干部認清差距,增強學習的內動力。二是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目標。要認真做好干部培訓需求的調查工作,弄清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性別、不同年齡階段、不同學歷層次、不同任職經歷的干部對培訓內容的具體要求,以進一步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并在此基礎上,采取多種方法手段,制定出更加切合實際的長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訓目標。三是要不斷加強干部教育培訓的載體和陣地建設。目前,從宏觀的角度考慮,有兩個方面急需加強:一方面是省里應按區域統一創辦幾個不同類型的重點培訓基地,并按學科、專業建立一個高水準的師資庫。另一方面是應專門建立一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省級網站,把軟性的教學資源擺到網上去,各州(市)、縣、鄉的黨建網站也能夠鏈結上去,以此為基礎,搭建一個嶄新的教育培訓工作平臺。

          (二)要進一步創新干部教育的培訓方式。干部教育培訓屬于成人教育的范疇,具有很多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特點,必須遵循成人教育的內在規律來開展培訓工作,要切實避免無的放矢、理論與實際相脫節等問題的發生。一是在時間安排上,要根據成人“三多三少”的特點,做到“三為主”,即:根據干部零碎時間多整塊時間少的特點,把理論學習要點整理成自學提綱,以崗位自學為主;根據干部晚上時間多白天時間少的特點,通過開辦“夜校”的形式,堅持以晚上培訓為主;根據干部假日時間多平時時間少的特點,大規模集中培訓主要安排在星期天和節假日,以星期天和節假日培訓為主。二是在培訓內容安排上,要切實克服“上下一般粗”的問題,做到按需施教、分級分類、講求實效。不能使村支書和鄉鎮黨委書記、縣委書記和市直部門主要領導在培訓的內容上都一個樣。三是在培訓形式的選擇上,要在搞好常規理論教育培訓的基礎上,注意發揮參觀考察和實踐鍛煉在教育培訓中的作用,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參觀考察,到經濟建設第一線,到急、難、險、重的工作崗位進行實踐鍛煉。選拔任用干部,一定要把經過實踐鍛煉、有基層工作經驗作為重要條件。

          (三)要進一步創新干部教育的激勵機制。我們認為,當前,要進一步創新干部教育的激勵機制,重點是要研究實行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制度。要按建立學習型社會和學習型政黨的要求,對各級各類干部履職必備的相關理論、政策、黨務、經濟、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水平,實行考試認證制,明確規定,只有取得任職所需的相關資格證后,方可任職。從而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干部學習的動因,把要他學轉化為他要學。其做法上,可按照不同職級干部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強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內必須達到。對不能達到的,實行待崗、下崗或降級使用。后備干部沒有獲得任職資格的,不得提拔使用,以此激發干部學習的內在驅動力。在具體操作中,可以實行諸如黨政領導普遍需要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資格考試”、行政管理崗位所需的“決策能力資格考試”、“創新能力資格考試”、“協調能力資格考試”、“行政職業能力資格考試”、黨群組織管理崗位需要的“黨務工作程序和業務能力資格考試”等。就黨政干部來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要求以執政能力為核心的五項能力(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駕駛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總攬全局的能力)和國家人事部最新頒布試行的《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提出的九項能力(政治鑒別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創新能力、心理調試能力)標準,可看作是黨政干部能力的實踐細化。一句話,細化分解領導崗位工作所需要的能力項目,以該職業資格所需一系列的考試合格證書的取得,作為從事相應崗位、相應類別領導職務的資格條件。這一制度的實行,將會使我們各級干部不斷學習、繼續學習和終身學習,在使干部隊伍時刻保持知識化并轉化為才能的同時,既能創造出整個社會濃厚的學習氛圍,又能為創新社會管理培養大批改革理論家、思想家,還將為結束領導干部職業性、終身性問題創造出實現條件。

          總之,組織工作機制和方法的創新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們必須與時俱進,突出重點,把握關鍵,講求實效,才能不斷使組織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才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