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淺論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淺論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淺論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

          任何一種文化之所以能夠維系而且不斷發展,外部環境和內在的動力是決定其合理存在的必然因素,但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乃是其自身矛盾演化的結果。馬克思主義認為,事物的內因最終決定事物的發展。某種文化的核心價值觀顯然決定其內部矛盾的主導方面。檢察文化亦是如此。顯然,分析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對于厘清學界關于檢察文化概念的混亂以及把握檢察文化的存在形態無疑具有提綱挈領之用。

          一、檢察文化的定義分歧根本源于核心價值觀的不同。

          一般來說,組織文化是一個組織中所有成員所共享,并作為公共信息規則傳授給組織成員的一套價值觀、指導信念、理解能力和思維方式的總和。一般認為組織文化存在著兩個層次:表層的物質文化和深層的精神文化。(也有論者認為中間還有中層的制度文化。)在表面上,是可以看見的物質形象和可以觀測到的行為。如組織的制服(穿著)、禮儀文化等。但是,文化中的這些表面因素,實際上反映的是存在于組織成員思想中的深層次價值觀。這些深層次的價值觀、理念等決定著組織文化的外在形式,也是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組織文化具有本質差別的根本原因。

          價值觀是有別于事實判斷和科學知識的另一類認識形式,是判斷是非曲直、真善美與假丑惡的價值準則。價值觀是判斷好壞的標準,也是指導人們行動的指南。價值觀在社會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社會文化的精神之所在。不同文化間的差異最主要的是價值觀的差異,不同文化間的沖突最主要的是價值觀的沖突。核心價值觀則在整個組織文化體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組織文化能否對組織運行發揮正面作用的關鍵。核心價值觀的確立與落實也是組織文化塑造的核心內容,關系到組織文化的成敗。

          考察目前國內學術界和檢察機關對于檢察文化的各種定義,無論是從企業文化的角度入手,還是結合其他理論對檢察文化所做出的探討,總離不開對于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追尋。如有的研究者參考研究企業文化的視角研究檢察文化,認為檢察文化是檢察機關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論和管理形式,其特點是將檢察機關的對物的管理和對人的管理結合起來,將以往以物為重點的管理轉變為以人為核心的管理。檢察機關的檢察文化,不是憑空產生也不是自發形成的,它是在特定檢察機關長期的執法活動中,由其特有的價值觀、執法理念、行為規范等,經本院領導者提倡,而逐步形成的一種個性。這種獨特的檢察文化一經形成,便成為該檢察機關進一步發展的精神力量,從而在檢察機關內部產生一種強大的凝聚力和推動力,團結、激勵著檢察機關全體成員自覺為實現本院的發展戰略而努力。再如還有的研究者借鑒人類學、組織學的研究成果,將檢察文化定義為檢察官群體在法律監督活動中所持的信念和價值觀念,它包括工作目的、工作原則、主要管理形式、傳統和現實的特性等等,其核心內容是檢察官群體的價值觀,這也是檢察文化建設的終極目標。

          凡此種種定義,其理論基點最后無不落腳于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這一支點。檢察文化作為社會主義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既要遵循社會主義文化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共同準則,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檢察文化反映檢察干警這一特殊群體共同的價值標準、審美觀念、思維方式和群體趨向。它既是這一群體的精神及物質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體現著這一群體精神和物質文明建設的成就和標準,而其核心價值觀卻決定著檢察文化的內容是否合適與方向是否準確。

          二、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重心與體系

          價值觀有正確與錯誤的區別。只有正確的價值觀才能指導人們積極、健康地生活,而錯誤的價值觀只會引人誤入歧途。一種文化中的價值觀是否科學、合理、先進,歸根到底要看它如何反映和反映了什么樣的主體利益和需要,是否同事物發展的規律和人類歷史進步的趨勢相一致。

          價值觀與世界觀、人生觀密切相關。世界觀是價值觀的前提,有了科學的世界觀才有可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是價值觀的一個部分,價值觀對人們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理解生活、如何處理人我關系都有重要的影響。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共同影響人們的觀念和行動,對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的教育是對人的教育的重要內容。

          學術界普遍認為價值觀是分為不同層次的。就個人的價值觀來說,有的價值觀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約和引導著其它價值觀。就整個社會的價值體系而言,有的價值觀居于主導地位,它引導著社會主體的價值取向和價值判斷。受主導價值觀或核心價值觀引導的其他價值觀形成外圍“保護帶”。同樣,檢察文化的價值觀也具有不同層次的區分。我們認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劃分檢察文化價值觀的層次。

          第一,區別主導價值觀和非主導價值觀。每一個社會都有一個或幾個價值觀成為主導價值觀,它們引導著社會價值取向和人們的理想、信念和信仰。主導價值觀應該有最廣泛的接受者和最深刻的解釋力,成為社會群體在觀念上普遍認可并在行動中實際踐行的價值標準,為人們的價值評價、價值選擇提供最有說服力的依據。主導價值觀還應該與社會生活的基本狀況和基本要求相一致,只有這樣才能夠深入人心,發揮更強大的導向作用。當一個社會主導價值觀闕失時,會出現價值危機、信仰危機、價值失范等現象,此時必須盡快確立主導價值觀。非主導價值觀分為兩類:一類是與主導價值觀取向基本一致的價值觀,對這些價值觀應該給予積極的引導;另一類是與主導價值觀背道而馳的價值觀,應注意這些價值觀對社會和個人造成的消極影響。

          在檢察機關里,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也應該是占據廣大干警思想陣地主流的、積極的主導價值觀,而積極履行人民所賦予的檢察權,保證在全社會中實現司法正義和司法公平無疑應當是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而且這種價值觀來源于對檢察機關行使國家賦予的檢察權職能的活動中,是檢察機關天然具有的不可分離的要素。也即是說,離開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的神圣使命和職能,檢察文化便無從談起,便會失去重心而無法起到正確導向、群體融合、凝聚人心的文化功能,其文化的個性也會蕩然無存,充其量泯然為一種行業文化。其他的諸如檢察禮儀、檢察語言、檢察技術等文化要素皆可被認為是這一核心價值觀下的旨歸。

          第二,要區別理想價值觀和一般價值觀。理想價值觀符合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和最大多數人的長遠利益,其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理想價值觀在目前社會歷史階段還不能成為社會大眾普遍踐行的價值觀。如果無視社會歷史條件的局限,把理想價值觀作為唯一正確的價值觀進行宣傳,是不符合實際的,也不會取得好的效果。為此,在提倡理想價值觀的同時,還應該宣傳人們應該踐行而且能夠認同的一般價值觀。如愛國主義、公民觀念、社會公德等。一般價值觀不能違背理想價值觀,一般價值觀也應該發揮提升人們思想境界作用。

          因此,在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外圍地帶”,還應該形成各種層次的具體價值觀。

          不同類型的人以及他們的組合方式都會影響檢察文化價值觀的形成。每一個人在進入檢察機關之前,大都形成了自己不同的價值觀念。個人的價值觀念與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是相融、互補,或是互斥、對立,這些關系錯綜復雜,直接影響到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能否為每一個成員所接受。現代組織理論認為,組織成員在組織中的地位以及與上下左右的關系也很重要,影響力大以及人際關系好的成員對組織文化形成的作用就比較大。如果他們接受了組織的價值觀,就可能帶動一批其他成員,從而有利于促進組織文化價值觀為全體組織成員所接受的過程。因此,在確立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時,應該認真分析研究人的因素。同樣,在檢察機關中,不同部門之間和從事不同具體工作的人員都應該確立與核心價值觀本質保持一致的獨具個性的價值觀,提出與各自工作崗位相吻合的微觀層次檢察文化理念。如在正確行使檢察權的前提下,審查起訴部門與偵察監督部門就應有迥然不同的特色理念。審查起訴應該以正確地扮演“國家公訴人”的角色為目標,強調的是與國家對立的一方的較量,在維護國家與公民合法權益上責無旁貸。而偵察監督則位于審查起訴的前一階段,應以冷靜、清晰的判斷,決定捕與不捕,其對公安偵察部門報送案件的嚴格把關則決定著訴訟程序的開啟與否。兩種不同職能的部門,在形成檢察文化理念的各自定位上,顯然有明顯的區別。在檢察文化的實際開展中,就必然要面對這些不同價值觀的沖突。

          我們認為,在樹立以“司法正義和司法公正”為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同時,要注意引導和關注這些“外圍”價值觀的形成,從而以規模的價值觀效應來保證、促進核心價值觀的真正發揮作用。

          第三,要區別公共領域的價值觀和私人領域的價值觀。不同價值觀所涉及的領域并不相同,有些價值觀涉及的是社會公共領域,如政治觀念、公德觀念等;有些價值觀涉及的僅僅是私人生活領域,如審美觀、職業觀等。前一種可以稱為公共價值觀,后一種可以稱為私人價值觀。從一個國家或一個社會的角度進行價值觀宣傳與教育,應該主要針對公共價值觀領域。

          公共價值觀應該統一,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的和諧有序;而私人價值觀應該是多樣的,這樣才能使社會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在檢察機關弘揚先進的檢察文化,在檢察干警的價值觀培養過程中,要堅持以共產主義道德為指導,以集體主義為最高原則,以忠實于黨、忠實于人民、忠實于憲法與法律、忠實于事實真相為總體要求,使全體干警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生觀,清正廉明恪盡職守的執法觀和獻身檢察事業實現自我價值的價值觀;堅持以公正執法為核心,開展敬業、勤業、精業的三業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確自己身上的責、權、利,樹立正確的職業態度和遵守職業規范的意識,使職業道德的培養由自發上升為全體干警自覺的行動。

          與此同時,在尊重私人生活領域的前提下,更應該強調對廣大干警私人價值觀的正確引導。時代的多元化,個性價值的日益突出,多種文化因素的紛紛導入,決定著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遭遇著更多的私人價值觀的影響和制約。“八小時之外”的豐富生活,就很可能是對檢察機關內部培養的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挑戰。落后文化與腐朽文化的侵襲,往往就是從私人價值觀領域開始的。人的內心世界是豐富的,也是無法監測的。在公共領域內的活動并不能完整地體現私人價值觀的豐富與隱秘。由此可見,如十六大報告中指出,“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引導人們在遵守基本行為準則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標。”這些才是在私人價值觀領域治標的根本途徑。

          三、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塑造與發展

          塑造與發展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是拓展、深化、豐富檢察文化的題中必有之義。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提煉與形成并非主觀有意決定,只有在認真分析研究各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才能確定既體現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特征,又能為檢察機關全體成員所接受的價值觀。在塑造與發展檢察文化核心價值觀的過程中,要注意解決好幾個主要問題:

          其一,注重領導者的表率作用。在一個組織中,領導者的模范行動是一種無聲的號召,對下屬成員起著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發展和維護檢察文化的核心價值觀,領導者本身就應是這種價值觀的化身。他們必須通過自己的行動向全體干警灌輸檢察文化的價值觀念。首先,領導者要堅定信念。其次,要在每一項工作中體現這種價值觀。再次,領導者要注意與下屬成員的感情溝通,重視感情的凝聚力量。以平等的真誠友好的態度對待下屬成員,就會取得他們信任。感情上的默契會使領導者準確地預見周圍世界對自己的行動的反應,形成一種安全感,對下屬來說,則會產生“士為知已者用”的效用。

          其二,加強檢察文化的培訓。要持續對干警進行培訓,讓干警逐漸接受檢察文化。培訓是促使文化塑造與變革的一個重要的策略,在文化變革的實施計劃安排就緒后,就要督促干警參與培訓、學習,讓全體干警接受培訓。通過專門培訓,讓干警知道什么是檢察文化,檢察文化有什么作用,為何及如何實施文化塑造與變革,檢察文化對干警有什么新的要求,認識機關現有文化狀態與目標文化的差距。還可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如局域網、閉路電視、標語、板報等大力宣傳檢察文化的價值觀,使干警時刻都處于充滿檢察文化價值觀的氛圍之中,通過耳濡目染來達到漸入干警心中。

          其三,建立激勵機制,鞏固檢察文化。價值觀的形成是一種個性心理的累積過程,這不僅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需要給予不斷的強化。人們的合理的行為只有經過強化以肯定,這種行為才能再現,進而形成習慣穩定下來,從而使指導這種行為的價值觀念轉化為行為主體的價值觀念。因此,干警行為應是檢察文化的具體化和形象化,要鼓勵干警與檢察文化相融合,使之明白檢察文化價值觀在鼓勵什么,在反對什么。要把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結合起來,使得干警行為由于檢察文化的不斷強化而穩定下來,自然地接受這種行為的價值觀念的指導。從而使檢察文化的價值觀念為全體干警所接受,形成優良的檢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