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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局行政處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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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局行政處罰報告

          監察局

          按照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滁監明電[2009]2號“關于印發組織開展*市行政處罰實施工作情況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委黨組高度重視,逐一對照,狠抓落實,認真開展自查工作,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現狀

          我委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包括種植業(種子、農藥、肥料)、畜牧業、漁業、生豬定點屠宰四個方面的工作,但就行政處罰方面的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除漁政管理(市直屬管理)的市漁場、沙河漁場外,其余的行政處罰均由各縣、市、區具體進行處罰。經自查從20*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市農委沒有辦理一件行政處罰案件。

          市轄8個縣、市、區從20*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共辦理種子、農藥、肥料、獸藥和漁政等方面的案件325件,罰沒款43.7萬元,挽回經濟損失200多萬元,沒有發生一件行政復議案件。

          二、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權限和依據合法情況

          1、農業行政處罰主體為市農業委員會,在委統一組織下,委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豬定點屠宰四個部門在法定權限范圍了內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2、按照農業委員會所承擔的職責,牽涉有關的法律法規如《農業法》、《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近140余部,為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我委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為了加強農業執法部門和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要求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明確培訓的任務和具體要求,同時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出臺了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流程、農業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農業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等,不僅使全體農業執法人員有法可依,而且做到有章可循,認真做好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

          3、作為市級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其主要職責重點抓好督查、檢查和指導工作,我委能認真辦好省級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主動協調各縣(市、區)的工作。在從事行政執法的工作中,沒有委托行政處罰的現象。其次,認真把好把好審核監督關。一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一年來我委共清理了21個行政規范性文件。二是行政許可制定了10項工作制度。三是所有行政處罰案卷均有法制機構審核把關。

          三、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合法情況

          按照國家農業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能,依法行政。為實施行政處罰的合法程序,首先做好認真學法。我委一方面采取同中心組、支部理論學習相結合的辦法,將全年學法重點貫穿其中。重點學習了《憲法》、《公務員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市人民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以及《*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等9部法律與規范性文件;另一方面積極參加法律專題培訓和考試。在20*年選派了5名縣干和9名業務骨干參加省農委組織的農業行政法律法規培訓班。通過對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嚴格貫徹執行農業法律法規,妥善及時地處理違法違規案件,使處罰手段更加科學合理提高了依法治農的意識和水平,,為維護和促進全市農業經濟持續、協調和健康發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其次,認真把好案卷評查關。針對一些案卷制作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年底我委專門召開了全市農業行政處罰案卷學習評查會議。在市法制辦的引薦下,我委及各縣、市、區農業執法大隊長、業務骨干共20多人參觀學習了市交通局、市工商局行政處罰優秀案卷的規范制作經驗,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對我市農業案卷規范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等情況

          1、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我市農業行政執法最早開展于*年,由原市農業局率先成立市農業執法大隊,并先后指導組建了8個縣市區執法大隊。2002年機構改革成立農委以后,市、縣兩級9個農業執法機構得到了保留。近幾年來,我市注重加強農業執法大隊機構建設,做到執法隊伍、執法手段和工作經費有改善。目前,我市共有農業執法人員293人,其中綜合執法類69人,種植業類51人,畜牧獸醫類92人,漁業類81人。除瑯琊區因執法大隊機構重組外,市直及其余各縣、市、區執法車輛、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等必要執法裝備總體齊全。農業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均沒有參與和從事執法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所有執法人員證件都通過了省農委的審驗,持合法有效的執法證件,并制定了健全的執法人員公示、行為規范等制度。

          2、規范施行具體農業行政行為。用制度來約束和考核委行政執法人員和各縣(市、區)農業行政執法部門。一是規范依法受理行為。我委設立兩個集中服務窗口,按照法定職責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權力,及時答復和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主張的權利和申請事項。一是“三電合一”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將12316農業公益電話、農技110電話咨詢、*農業信息網和農業視頻進行了集中,由市場信息科統一調度,組織37名專家輪流值班,開展政策、技術等咨詢服務。二是行政審批服務平臺,將行政審批科集中至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一站式辦理行政許可服務。二是規范依法許可行為。我委認真按照行政許可法,對7個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了流程再造,并實行六公開,公開行政許可項目、辦理程序、辦理條件、辦理期限、許可依據和收費標準等。三是加強行政許可監督。對所有辦理行政許可的個人或法人均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采取電話了解和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指導和監督,沒有發現一起違規行為。四是認真做好執法工作。我市采取日常執法和集中執法相結合的辦法,有效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日常執法主要是對重點市場、重點產品、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進行巡查,集中執法主要在春秋農事關鍵季節,要進行拉網式集中排查。一年來,我市農資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沒有發生一起重大坑農害農事件。五是規范依法辦案行為。在查處農業行政違法案件時,全市農業執法機構均做到主體合法、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量罰適當,沒有發生一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情況。農業行政強制措施、行政確認等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也均符合法定權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沒有發生一起不履行法定職責和濫用職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