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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平安創建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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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平安創建匯報

          一、創建平安彝良工作情況

          (一)基本情況。200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創建“平安”縣(市區)活動的部署后,我縣立即著手創建活動的調研,全市政法綜治工作會議后,我縣就如何貫徹落實市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和開展“平安彝良”的創建工作進行了初步研究,制定了創建活動的初步實施方案。1月25日召開了全縣政法綜治工作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創建平安工作,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全面啟動創安工作。

          (二)目標任務。通過創建“平安彝良”,實現全年刑事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5%,“兩搶”案件和盜竊案件同比分別下降5%,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安全感明顯增強,總體上達到社會更加穩定、治安更加良好、民族更加和睦、接邊治安良好、群眾更加安康的目標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一是縣委、縣政府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總指揮,縣長為組長,分管或聯系政法、綜治工作的四套班子領導為副組長,縣直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創安工作領導組,負責全縣創安工作的組織指揮、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下設辦公室在縣政法委,從相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二是各鄉鎮、各村相應成立了創安工作領導組,落實了專門人員負責創安工作。三是層層召開會議研究和安排部署創安工作。1月22日,縣委常委會召開了創安工作專題會議;3月15日,縣委、政府召開了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會議,專題安排部署創安工作。同時,縣創安工作領導組先后三次召開各鄉鎮分管領導、派出所長、綜治辦主任、司法所長培訓會議,對創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業務培訓。

          2、制訂完善方案。去年底,我縣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創建“平安縣區”創建活動的安排部署和有關要求,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訂了創建“平安彝良”活動的初步方案。今年1月,中央綜治委關于“平安縣市區和平安鄉鎮、村寨、單位、社區”等的考評標準和全省創建平安縣市區活動實施辦法下發后,我縣再次對全縣創建“平安彝良”的實施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配套制訂了創建考評標準,明確提出了創安工作的步驟、方法、措施和要求。具體步驟是:1-2月為宣傳動員、制訂方案、準備和啟動階段;3月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鄉鎮“五位一體”基層組織建設及鄉鎮“七個一”、學校“八個一”、村辦“十個一”的綜治制度建設階段;4-8月為推進各項業務工作的深入開展階段;9-10月為各鄉鎮、各單位查缺補漏,組織檢查驗收、推薦上報階段;11月為縣創建領導組考察評定階段;12月為總結、推薦上報階段。明年起主要是鞏固、完善、加強,不斷推進創建“平安”活動的規范化建設。具體方法和要求是:做到“一個統一”、“三個實地”、“五個確保”、“七個必有”的基本要求。“一個統一”即:統一規范命名“平安示范”單位、街道、小區、學校等;“三個實地”即:實地劃區域、實地定方案、實地抓協調;“五個確保”即:確保組織機構健全、確保工作規范、確保目標明確、確保管理到位、確保經費保障;“七個必有”即:有“平安”名稱標示牌、有平安主管單位、有值班地點、有平安管理制度、有維護平安人員、有轄區平面示意圖、有平安工作臺賬。同時,縣公檢法司作為創安工作的骨干力量,均結合各自的職能職責和業務工作,制定了部門專題方案。公安機關制定了村級治保、調解組織的人員培訓方案,檢察院制定了預防職務犯罪方案,法院制定了加大判決執行和民事調解方案,司法局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兩勞”及釋放人員幫教安置方案。

          3、加強督促指導。對全縣創安工作實行分類劃片,強化指導,抓好落實。政法委、綜治辦負責全面指導、協調,重點負責指導縣城所在地角奎鎮和縣綜治委成員單位;縣公安局重點負責指導新場、毛坪、洛澤河、龍街、奎香、樹林6個鄉鎮;縣檢察院負責指導蕎山、海子、發達3個鄉;縣法院重點負責指導龍安、兩河、鐘鳴3個鄉;縣司法局重點負責指導小草壩、龍海、牛街、洛旺、柳溪5個鄉鎮;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重點負責指導內部單位;角奎鎮重點負責指導縣綜治委成員單位之外的縣直單位。對各鄉(鎮)、各部門實行創安工作旬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創建平安工作情況。縣創安辦負責收集掌握有關情況,每半月向縣委、政府和創安領導組報送創建工作情況,認真做好下情上報、上情下達工作,切實做好督促、調研和業務指導等服務工作。同時,實行縣級領導和縣直單位掛鉤聯系指導創安工作制度,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在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民情懇談期間,縣級領導分成六個組,深入18個鄉鎮、36個村就農業農村工作和創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春耕備耕期間,縣級領導組成9個組,對全縣18個鄉鎮的春耕備耕以及創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全縣90個縣直掛鉤單位、270余人深入掛鉤村督促、檢查、指導創安和扶貧等工作。

          4、加大投入。為保證創安工作必要的經費投入,縣財政安排資金40萬元作為創建工作經費,實行按月撥付,并由財政預算10萬元資金作為創安工作的獎勵經費。目前已劃撥工作經費15萬元。縣創安辦負責經費的管理,目前已將財政安排的第一批創建工作經費按照工作進展情況劃撥到了各鄉鎮,保證了創安工作正常開展。

          5、加大宣傳力度。一是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縣“兩會”期間,縣委、政府召開“兩會”代表話平安創建的專題座談會,在縣統戰民族宗教工作會議上,將創建“平安彝良”作為會議的主要內容之一,進行了安排部署,廣泛發動全縣各級各界人士參與創建活動。全縣創安工作會議后,全縣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共召開了干部職工會議140余次,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200余次、群眾大會1400余次,廣泛宣傳動員,統一了全縣各級的思想認識。三是積極采取廣播、電視、板報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創安工作。縣鄉有線電視和彝良新刊設立了創建平安彝良的專欄、專刊,印制了11萬余份“公開信”、制作永久性標語200余條,對創安工作的基本要求、目標任務等進行了逐村逐戶的宣傳,使創安工作家喻戶曉,成人明白。

          (四)進展情況。目前,全縣創安工作正有序推進。18個鄉鎮“五位一體”辦公規范建設進一步加強,137個村治安室,治保、調解組織及人員進一步充實,2921個村民小組治保、調解小組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取得了初步效果。如龍海鄉各創安村、社(校)各項機構、人員全部建立健全;各項圖、表、制度建設等統一制作,全部分發到各創安單位,現各項工作正有序進行。今年以來,全縣沒有發生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群眾上訪特別是群體性上訪明顯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一季度發生刑事案件42起,同比下降26.3%;發現受理治安案件199件,同比下降8.5%;發生民事糾紛375起,調解375起,調成370起,調成率98.7%。

          (五)存在困難和問題。一是進展不平衡,個別鄉鎮和單位啟動較慢,措施針對性不強,超常規的措施辦法少。二是創建平安工作沒有固定的模式,在指導方法上存在針對性不強等問題。三是安全生產形勢嚴峻,事故防范困難。四是治安防范基礎薄弱,條件差,特別是縣鄉綜治機構及政法基層組織的機構編制、人員設置已很難適應治安形勢發展的要求;同時在村級治安防范重點上投入不足,一村一報警點的建設還不健全,基層基礎防范能力還不適應治安形勢發展和工作目標要求。五是由于縣財政特別困難,創安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依然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縣將嚴格按照創建方案的具體要求,逐項抓落實,深入推進創安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加強基層基礎防范工作,重點加強鄉村綜治隊伍建設,夯實基礎業務,強化基礎防范。二是進一步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嚴防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三是堅持抓好打擊和重點整治,強化社會面的控制,確保創安目標的實現。四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確保生產安全。五是強化創建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認真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全面推進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六是認真組織開展創建平安工作的細胞工程建設,開展好平安小區、街道、單位、校園等規范化建設,以小見大,形成全面建設平安彝良,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態勢。

          二、龍潭村民主法治建設情況

          (一)基本情況。毛坪鄉龍潭村位于滇黔兩省三縣區結合部,國土面積28.12平方公里,轄30個村民小組,有漢、苗、彝3種民族,總人口1406戶6072人,是鄰近鄉鎮方圓20公里范圍內的最大村級集鎮。2000年以前,由于村級班子組織軟弱渙散,無人辦事、無章管事,再加上內昆鐵路和巧威公路等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流動人口多,治安形勢復雜,民主法治建設極其滯后,群眾法律意識談薄,偷牛盜馬、打架斗毆、賭博、搶劫等刑事治安案件時有發生,群眾極不滿意,黨群干群關系緊張,上訪、拖欠稅費、阻礙執行計劃生育等各種矛盾和民間糾紛不斷,極大地阻礙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全村人均純收入僅300元,成為遠近聞名的貧困村。

          為推進全縣民主法治建設進程,2001年,縣委政府把龍潭村作為全縣重點整治村之一,列入“四·五”普法示范村,開展了創建“十個一”工程活動。2003年,縣委、政府又將其納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聯動聯防納入村民自治,在普法“十個一”工程的基礎上,創建了整體聯動聯防“十個一”工程。在縣鄉黨委、人大、政府的有力領導和指導下,村黨支部、村委會建立健全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各項制度,加大了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群防群治治安聯動防控體系建設,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建設深入推進,自治管理規范有序,村民法制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安和黨群、干群關系及村風民風明顯好轉,成為全縣鞏固發展村民自治、加強黨的村級組織的典型。村內每年的各種糾紛從2001年的240多起下降到2004年的21起。全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300元增加到2004年的1000余元。2004年7月23日,龍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組織建設,著力解決無人辦事的問題。在2000年村級體制改革和2004年村級換屆選舉中,在縣鄉黨委的有力領導和縣鄉人大、政府的指導下,龍潭村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選舉產生了公道正派、村民信任、威信高、能力強的村“兩委”班子。新班子產生后,及時建立健全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治安保衛委員會、科技文化衛生委員會、婦女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民兵工作委員會、計劃生育委員會、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等村級組織。新“兩委”班子上任后,帶頭執行政策,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好事、實事。對違反計劃生育人員,采取先做釘子戶、先做自己親朋好友的工作,由他們逐步帶動的辦法教育村民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解決照明、解決學校修建、人畜飲水等生產生活困難問題,村兩委班子全力協調幫助解決,以實際行動取得了村民信任,樹立了威信。

          二是抓制度建設,著力解決無章管事的問題。經全體村民廣泛討論通過,村委會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等村民自治制度,規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務均交由村民代表會議或全體村民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村民集體討論同意后,由村民自己組織實施。實施中,村民自己集資、自己推薦管理人員,自己組織施工,自己監督。項目或工程完工后自己結算、自己公布開支情況。同時,規定村“兩委”的政務、經濟支付情況實行每季度一次定期公布,接受村民的監督。

          三是抓法制宣傳教育,著力解決群眾法制觀念淡薄的問題。村“兩委”制定了學法用法實施方案,聘請司法人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定期為村干部上法制課;經常運用廣播、黑板報和文藝演出等形式向村民宣講黨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每年開展一次群眾性的法制教育活動,收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生動形象的宣傳教育。

          四是抓“十個一工程”,著力解決社會治安混亂的問題。村“兩委”針對打架、斗毆、偷盜十分突出的實際,組織治安防范隊,開展了村民聯動聯防“十一個”工程,建立了群防群治防控體系。即:一個村民代表大會的決定,一份農戶聯動聯防協議書,一支聯動聯防隊伍,一張治安防范示意圖,一套巡邏執勤標志,一個聯動聯防記錄本,一個治安防范警務亭,一路治安防范報警電話,一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動聯防獎勵基金,做到糾紛有人調,發案有人報,罪犯有人抓。至目前,共設立報警牌7個、報警電話兩部,警務亭1個,同時在16個村民小組分別設立了報警電話;組建治安防范隊30個,每個隊都有3個輪回巡邏小組,實行24小時巡邏值勤,責任明確到戶到人。

          三、縣城消防規劃工作情況

          (一)總體工作情況。近年來,為加強縣城消防基礎建設,使城市消防規劃與城市規劃和市政建設同步發展,提高城區抗御火災的能力,我縣加大了經費投入,強化了消防措施建設,使城市消防設施和城市建設協調配套,自2002年實施城市消防專業規劃以來,縣城綜合抗御火災的能力明顯增強。2004年,全縣共發生火災6起,受災5戶,燒毀建筑175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與2002年相比,火災起數下降50%,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分別下降100%,直接經濟損失下降73%。

          (二)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加強領導,狠抓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成立了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計建、公安、消防、國土、水電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消防規劃領導組,負責消防規劃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規劃重點是解決好城市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訊、消防站和消防裝備等設施的配套規劃和建設問題,確保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投資、統一建設、統一驗收。二是加大責任落實,狠抓規劃組織實施工作。消防主管部門將重要職能部門和重要建筑物,以及學校列為重點消防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建設部門對城市布局進行合理規劃,在城市改造中拓寬街道,滿足消防通道要求。國土部門積極配合做好用地審批工作,在城市用地建設范圍內,不辦理具有爆炸、劇毒危險性建筑的儲藏和經營用地手續,對已建在規劃范圍內的危險物品儲藏和經營建筑,一律強行搬遷到城市規劃區外。自來水公司對縣城供水系統及自來水源進行改造,擴大供水規模,在縣城及城郊新建7個消防取水平臺,確保消防用水需要和供給。電信部門開通119報警電話一對,配備了指揮車載無線電通訊設備、基站臺、個人無線通信設備組成的三級可靠的無線電通信網,開通了消防部隊無線通信設備,提高了消防部隊的快速反應作戰能力。三是加大資金投入,狠抓基礎建設。縣政府將消防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確保消防基礎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同步進行。投入資金41余萬元,購置消防車、指揮車、生活車各一輛。投資1余萬元,購置車載臺一部、對講機4部、拉通119火警專線2對。投資2.3萬元新安室外消防栓23棵,改造投入使用3棵,縣城共有消防栓26棵,消防栓的數量已達到規劃要求。投資30余萬元,改造營區住房和中隊俱樂部建設,改善了消防部隊的辦公和生活環境,提高了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實施了110、119、122“三合一”,建立了“統一、快速、簡潔、高效、實用”的調度中心,確保了報警、滅火、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

          一是請求解決村社創建平安工作經費40萬元。縣財政投入的40萬元,除了用于50個單位和18個鄉鎮以及部分村辦創建基本費用外,基層特別是137個村、2921個村民小組的治安防范基礎性工作的投入無法保障。請求幫助每個村解決2000元,每個村民小組100元的工作經費,共計40萬元。

          二是請求補助縣政法委、創安辦工作經費20萬元,以改善縣創安辦的辦公條件和交通工具問題。特別是請求解決創建工作急需辦公經費8.5萬元,用于購買速印機(30000元)、微機(10000元)、攝像機(15000元)、照相機(5000元)、傳真機(5000元)及必須的辦公桌椅、檔案柜等(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