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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依法行政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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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依法行政匯報

          我局根據《**市關于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辦法》的要求,結合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加強法制宣傳,堅持依法行政,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提高了依法辦事的質量、能力和水平,有效的促進各項民政工作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及機構建設

          20**年,我局重視和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和實施,始終把此項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貫穿于全局之中,建立和健全了局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法制科(設在局辦公室)。同時,建立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委員會,由鄔祖根、祁兆明、洪國清、吳偉東等四位同志組成。調整充實了“四五”普法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科室為小組成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將依法行政、規范管理工作納入民政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1996年以來,我局在各鎮民政辦和局各科室中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有力地推動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2002年為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執法水平,切實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不足,根據市政府《關于深化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通知》(海政發[2002]25號)精神,及時深化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為了提高民政行政執法水平,我局把普法作為依法行政的主要環節,以普法促進執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學法、用法活動。一是組織局機關干部8人次參加省民政廳、市政府組織的《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專業性法律知識培訓。目前,我局持有浙江省行政執法證的機關干部有3名。一是組織局機關干部8人次參加省民政廳、市政府組織的《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專業性法律知識培訓。目前,我局持有浙江省行政執法證的機關干部有3名。二是加強民政業務和法規培訓,03年以來,我局多次舉辦培訓班以及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各鎮的民政助理員、對社區居委會干部、村委會主任開展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培訓和宣傳。局機關多次邀請市法制辦的領導為全體機關干部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舉辦了行政許可法專題講座;3次組織全體機關干部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學習交流;訂閱了《行政許可法一百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編發了實施行政許可法簡訊2期,并在**民政信息網上設置專欄刊登行政許可法有關文件資料和清理項目。并按要求對行政許可法相關知識進行書面測試,在此基礎上有18位同志參加了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行政許可法》考試。二是加強了對各鎮民政干部的民政法規培訓。20**年,通過舉辦培訓班以及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各鎮(街道)的民政助理員開展了民政工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三是為加強政務公開力度,開展對民政對象的法制宣傳活動。重點加大了對婚姻法律法規和低保工作法規的宣傳力度。為讓廣大群眾了解《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20**年2月,舉辦了全市《婚姻法》知識競賽活動,向市級機關、鎮(街道)、村(社區)發放競賽試卷1000余份。對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規的宣傳也加大力度,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確保“三公開一監督”(保障標準公開、保障對象公開、審批程序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制度得到嚴格執行。

          三、行政執法情況

          (一)制訂規范性文件,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

          為在我市順利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我局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省政府《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規,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修訂了《**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市兵役義務費社會統籌實施辦法》上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以市政府19、17號令形式頒布,促進了低保工作和退伍安置工作的開展。

          (二)依法行政,切實保障民政的合法權益。堅持在執法過程中,我局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服務大局、服務民政對象的關系,努力做到讓群眾滿意,對法律負責。

          1、認真貫徹《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市人民政府19號令《**市低保實施辦法》精神,扎實做好低保工作,切實保障弱勢群眾的基本生活。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在廣泛調查摸底和審核的基礎上,確定本年度全市低保對象共2817戶6214(年未)人。全年市鎮兩級按月累計發放低保資金355.45萬元。

          2、認真貫徹實施《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做好城鎮退伍士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近年來,先后出臺了《**市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市擁軍優屬若干規定》、《**市兵役義務費社會統籌實施辦法》、《**市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費補助實施辦法》等地方性政策法規,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2002年全市412名城鄉退役士兵從事自謀職業率達到100%,連續五年被省政府、省軍區評為先進單位。

          3、依法組織實施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認真指導硤石、袁花等鎮開展撤村建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指導有關鎮履行好法定手續,召開好村民會議,依法通過撤村建居的有關決議,承辦好撤村建居審批手續;積極指導硤石等10個鎮依法開展社區規模調整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承辦好審批手續。

          4、指導全市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舉辦了由各鎮分管民政和民政助理員參加的業務培訓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出臺了《**市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指導各鎮依法直接選舉村委會成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針對撤村建居的實際情況,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撤村建居中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加強對撤村改建的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結合社區規模調整,及時指導各鎮開展新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和班子調整工作。

          5、依法審批民間組織。嚴格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作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理程序和申報材料清單,公開辦事程序,全年共批準登記社會團體4個、民辦非企業單位4個、變更登記7個,批準社會團體注銷登記3個。依法組織開展了社會團體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復查登記工作。

          6、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婚姻登記辦法》的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指導各鎮辦理婚姻登記。全年共辦理結婚登記4862對,離婚登記450對,收養登記43人。

          7、貫徹殯葬法規,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國務院、省人大《兩個殯葬管理條例》。2002年結合“雙整治”依法整治非法建筑性墳墓4498座,建造鎮級骨灰寄存堂8座,村級公益性墓地115個,鎮村投入資金695萬元。

          8、貫徹地名法規加強對建筑物名稱命名的管理。制定了《**市城鎮建筑物名稱管理規定》,全年共依法命名道路20條,命名建筑物名稱20個,使城市的住宅小區的建筑物名稱基本實現了規范化、標準化。

          四、監督機制運行情況

          為保障法律、法規的順利貫徹,我局進一步加大了執法力度,開展了一系列執法檢查與監督,切實樹立法制權威。

          1、依法開展民間組織年檢年審工作。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了社會團體2002年度年檢工作,印發了《關于開展2002年度社會團體年檢和換證登記的通知》,召開了由全市社會團體負責人參加的工作會議。年檢中,對逾期未報材料的16個社會團體發出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書,全市有99%的社團通過了年檢,并換發了新版登記證書。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與市教育局聯合開展了首次年檢工作,通過年檢,對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3個單位作了批評,督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參檢率達100%。

          2、開展福利企業年檢年審工作。按十條標準,加強福利企業資質管理,對63家企業進行了年檢年審。全年共停辦福利企業4家。進一步落實殘疾職工上崗監督機制,新安置四殘人員970人,端正了企業辦廠方向。

          3、開展對《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根據嘉興市和**市二級人大要求,市局組織對全市各鎮貫徹實施《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規范操作程序,健全低保對象檔案,抓好動態管理,使這項工作逐步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從人大執法檢查情況看,我市低保工作政府重視,措施得力,保障制度完善。申報、審批程序規范,動態管理加強。

          4、開展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宣傳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工作。配合市人大、老工委進行老年法執法調研,分別到長安、馬橋、鹽官等鎮開展執法調研,檢查各鎮貫徹實施《老年法》和浙江省《實施辦法》的情況,匯同有關部門,在各鎮法律服務所,開設了為老年人服務的窗口,全年共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詢1000多人次。5起涉老案件在法院及時得到了審判和處理。

          5、開展婚姻登記執法檢查,今年3月份對各鎮2002年度婚姻檔案,逐個進行了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督促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