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二0一0黨風建設與反腐報告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牽頭工作任務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發出的《關于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以及今年第二次全國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我辦深入推進我市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進一步加強了我市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從嚴控制,嚴格把關,合理安排因公出訪任務,確保外事、經濟貿易、教科文體衛交流、國際合作以及重點人才培訓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積極爭取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對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支持,我市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得到增強。2010年7月8日上午,市委書記崔保華主持召開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聽取了2010年上半年全市外事工作情況匯報,對今后一個時期外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加快友城建設,搭建對外交流平臺,加強出國(境)規范化管理以及對外勞務輸出的管理。
二是高度重視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積極配合市紀委開展該項工作。加強對中辦發〔2008〕9號、中辦發〔2009〕12號、川委辦〔2008〕14號文件以及川委外領辦〔2009〕5號文件精神的學習以及針對出國人員的外事紀律培訓工作。我辦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等形式,認真做好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工作的宣傳,要求我市各級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自律,以身作則。在每一個考察團組出訪前對所有考察人員進行外事紀律的培訓,并向考察團成員發送外事紀律書面材料。通過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的開展,既加強了因公出國(境)管理,又切實保障了有實質內容的對外合作交流任務的順利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通過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強化了對全市外事工作的集中統一管理,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規定和要求,認真落實經費先行審核及黨政人員出訪量化規定。按照中紀委要求加強對每一個公務考察團組在外情況的檢查,進一步落實向出訪團組發送《致因公出國(境)訪問團長的信》和因公出國(境)團組在外情況檢查填報制度,將預先告知制度和跟蹤檢查制度納入常態管理。嚴格審查出訪報告,并及時向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是加強對我市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工作的計劃和量化管理,嚴格控制出訪人數。按照中共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和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批復,我市2010年由市級領導帶隊的黨政人員因公出國計劃組團6個,全年黨政人員計劃出訪人數增補后為65人。我辦加強了對因公出國(境)人員出國任務的必要性、報批材料的真實性、行程安排及考察經費的合理性進行嚴格審查,有效控制了一般性和重復性的考察以及領導干部以照顧為目的的出國考察。截止到目前為止,全市共辦理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112人,其中審批黨政人員63人,不占計劃控制數的黨政人員7人,實際出訪計劃團組8個(含園區和部門自行申報團組),實際出訪黨政人員(含雙跨)人數為46人。
五是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因公出國境經費的審核工作。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格按照經費先行審核制度審批。
六是在強化因公出國(境)管理的同時,切實保證有實質內容的對外合作交流任務的順利開展,外事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黨政干部對因公出國(境)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領會不夠,在報批因公出國(境)手續和領導審批的過程中未按規定程序報批,仍存在一定的隨意性;
二是黨政干部的計劃管理和量化管理工作的力度仍需加大;
三是在我市的黨政人員因公出國境工作中,與組織、財政部門的溝通有待加強;
四是區縣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在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有待加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堅持市委和區(縣)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對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大對相關文件的學習宣傳力度,提高對因公出國(境)管理各項規定的知曉率;
二是加強與紀委、組織、財政部門的溝通,認真履行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聯席會議職責,針對發現的問題,商討有效的措施,以利卓有成效地開展該項工作;
三是進一步加強我市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計劃與量化管理,嚴格按照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因公出國境計劃批復的控制數進行審批,同時根據實際出訪任務需要從嚴控制黨政出訪人數,對年初未報出訪計劃的黨政人員原則上不予審批;
四是加強與紀委、組織、財政部門的聯系,嚴格按照中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任務嚴格審批,因公出國(境)經費嚴格審核,嚴禁黨政干部公款出國(境)旅游。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對違反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的團組和個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