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高校體檢指導意見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高校體檢指導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高校體檢指導意見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進一步放寬了對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規定除患有傳染性疾病,嚴重的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等無法完成學業的重癥及學習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梢圆挥桎浫⊥?,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在錄取時一般應不受限制。在充分征求高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日前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取代原有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將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實行。

          “指導意見”對原體檢標準規定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進行了調整,明確了由于所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的錄取受限專業,如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到美術學、攝影、天文學、礦物加工工程等專業。對患有不影響專業學習的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但對今后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可能有影響的,提出“不宜就讀”的指導性建議,如主要臟器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公安學類、體育學類等專業?!爸笇б庖姟蓖瑫r強調:“不宜就讀”建議僅供考生在報考專業志愿時參考,學校不得以此為依據,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爸笇б庖姟敝赋觯捎谝暳案喂Σ徽5确矫娴脑?,高等學校可限定部分專業不予錄取。如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等專業不能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就讀學前教育、航海技術、烹飪工藝等專業。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強調,對肢體殘疾、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殘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省級招生委員會可吸收本省殘聯作為成員單位,加強協調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