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財稅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財政地稅系統要充分認識建設服務導向型綜合經濟部門管理創新機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完善財稅管理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好財稅職能作用,切實為企業辦實事解難題,努力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深入開展“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活動,認真落實服務企業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企業開展財稅綜合服務。抽調局領導及工作人員,全程參加市服務企業工作組的活動,協調解決有關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同時機關處室和基層單位積極策應相關工作,主動深入企業開展現場服務、跟蹤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二是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及時制定并落實幫扶企業的各項財稅政策,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力度,在取消和停止征收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基礎上,再取消和停止征收9項收費。大力精簡審批事項,取消合并市區兩級審批事項21項,減少企業申請要件43件。進一步優化辦稅流程,簡化辦稅程序,簡并報表資料,積極開展稅收政策宣傳和解讀,幫助企業用好用足有關財稅政策。
三是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以加強服務和提高效能為目標,建立和完善績效評估、效能投訴、效能告誡、誡勉教育等制度,市局機關和有關基層單位主動公開24小時聯系電話,接聽企業訴求。同時,按照審批事項大提速和審批環節無縫鏈接的要求,為企業開辟了行政審批“綠色快捷通道”。截至目前,財政地稅系統已經深入43家企業開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涉及財稅業務的問題60余件。
二、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快建設服務導向型財稅管理服務創新機制
內容提要:本文通過對分稅制實行以來中央對西藏自治區(以下簡稱“西藏”)實施的特殊財稅管理體制進行實證分析,指出了現行政策體系尚存的不足及對西藏財政建設的影響,提出進一步規范中央對西藏財稅政策實施機制的思路,并立足長遠就如何實現西藏財政自給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財稅體制民族區域轉移支付財政自給
一、分稅制條件下中央對西藏實施的財稅管理體制及其評析
(一)中央對西藏實施的財稅管理體制
1994年起,我國全面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西藏也于1994年起開始試行分稅制。1994年3月1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試行意見》(藏政發[1994]21號),1994年4月21曰,自治區財政廳出臺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對分稅制的具體內容和有關預算管理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1994年,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并形成了中發[1994]8號文件,在確立中央對西藏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同時,賦予西藏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按照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的“稅制﹁致、適當變通、從輕從簡”的政策,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以來力度最大、范圍最廣、影響最深的稅收制度改革,而且第一次實現了西藏與全國稅收制度的接軌和基本統一。目前西藏開征了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等11個稅種及教育費附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現將縣財政地稅局2009年度工作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如下:
2009年,縣財政地稅部門在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財稅部門的正確領導,縣人大的關心、支持與監督下,緊緊圍繞建設“三個*”發展戰略,認真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的決定,積極履行財稅職能,深化財稅改革,狠抓隊伍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認真貫徹實施財稅法律法規,大力推進依法理財治稅。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財稅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確保財政收支平衡,努力推進依法理財治稅。一是大力組織收入。2009年,全縣實現財政總收入34298萬元,比上年增長20.4%;其中:地方財政收入23231萬元,比上年增長21.9%。地稅部門組織收入23268萬元,比上年增長28.5%;其中:稅收收入10534萬元,比上年增長25.2%。財政部門共組織收入12159萬元,比上年增長17.9%;其中:非稅收入9995萬元,比上年增長22.4%。二是科學安排法定支出。2009年全縣財政總支出86909萬元,比上年增長20.2%,其中:支農支出9910萬元,比上年增長39.7%;教育支出21028萬元,比上年增長21.2%;科技支出737萬元,比上年增長35%。三是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共減免稅收113萬元,扣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83萬元,促進下崗職工、殘疾人創業和再就業,減輕企業負擔,幫助困難企業擺脫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盡快走出困境。四是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對房地產及建筑業、煙草行業、賓館業、中介服務業等的專項檢查。全年共檢查企業76戶,檢查面達10.4%,查補總額253萬元,有力地打擊了涉稅違法行為。五是貫徹執行好《會計法》。加強會計人員基礎管理,組織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加強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規范會計行為,維護財經秩序。
(二)堅決執行縣人大決議決定,努力提高執行效率。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監督法》,堅決執行縣人大通過的各項決議決定,自覺接受縣人大及常委會的監督。一是認真執行年初預算和調整預算。從全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看,預算收支執行進度和增幅均較為理想。2009年,全縣實現財政總收入34298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3%,比上年增長20.4%;其中,地方財政收入23231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5%,比上年增長21.9%。全縣財政總支出86909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2%,比上年增長20.2%。二是定期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重要工作情況。按照《監督法》的規定,定期向縣人大及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重要工作情況,及時反映預算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根據實際收支情況,及時調整年度預算,確保當年收支平衡。三是認真落實有關財稅專項工作意見。采取“全面核實,分類清收”的方法,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財政周轉金清收及其他借款的催收力度,規范政府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2009年,共收回財政周轉金216萬元。針對市、縣審計提出的關于財政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針對縣人大開展財經工作調研中提出的關于預算管理、重點工程資金管理等方面意見,積極研究措施,認真抓好落實,逐步完善財政管理。
(三)切實履行財稅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2009年,我們按照全縣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優化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發揮財政資金、政策導向作用,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一是充分發揮財稅促進經濟發展的職能。積極落實扶持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安排工業技改貼息資金和科技經費500萬元,支持企業技改和新產品研發;安排專項資金300萬元,支持旅游宣傳和促銷,扶持休閑旅游項目發展;安排資金500萬元,設立創業創新基金,扶持來料加工、家庭工業和特色農業產業發展。二是進一步加大“三農”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農業生產。籌集資金1160萬元,用于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支持農業綜合開發;統籌安排資金650萬元,用于防汛抗旱、農業災害救助。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統籌安排資金320萬元,支持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產業化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落實資金1730萬元,實施“百十工程”,支持農村自來水設施、村級辦公樓建設及支付村干部報酬;籌集扶貧開發資金3500萬元,支持貧困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建設,落實扶貧遷村項目。三是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繼續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農村中小學助學工程,提高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逐步提高農村教師工資待遇,大力支持職業教育發展。促進公共衛生事業發展。大力支持鄉鎮衛生院危房改造和醫療器械購置,繼續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完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09年,全縣醫療衛生支出7371萬元,比上年增長34.5%。支持社會保障和就業。
【摘要】民族地區目前面臨著市場經濟、全球化、西部大開發的新時期。這一時期,民族地區與漢族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象依然存在,民族地區內部也呈現出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格局。國家對民族地區的財稅政策如何調整,將直接影響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本文在對建國后民族地區財稅政策進行梳理與評價后,提出了現階段要創新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鍵詞】民族經濟發展財政稅收優惠
【正文】
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幾乎是各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共有的現象。消除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民族間事實上的不平等一直是我國民族工作的重點。新中國成立以來,為了發展民族經濟,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國家實行了一系列促進民族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使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經濟活動更多地受市場機制調節,民族地區在舊的體制保護下享受的優惠政策受到沖擊,許多實行多年、深受民族地區歡迎的優惠政策或被取消,或名存實亡。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市場競爭機制的引入事實上拉大了民族地區與漢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差距,這是落后民族由舊體制向新體制過渡必然要面對的一種“陣痛”。改革是大勢所趨,民族地區不能沉浸在對舊體制的懷戀中,民族地區同樣需要通過改革發展經濟。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式,發展民族經濟一定要結合民族地區的特點,進行財稅制度創新。
一
民族自治地方財政和一般地方財政相比,除了享有財政自治權外,其財政管理和資金運行又有自身的特點。民族自治地方財政是建立在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落后基礎上的財政,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低,財政的集資能力也低,財政收入主要靠稅收來維持。而財政支出中非生產性開支所占比例大,缺乏財力進行生產性投入。民族地區如果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必須要有國家的大力扶持。因此,國家在不同的財政管理體制下,都給予民族地區相應的政策傾斜。
一、由積極的財政政策向穩健的財政政策的重大轉變
縱觀世界各國的財政政策,大致可分為緊縮的財政政策、擴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財政政策三種類型。新中國成立50多年來,長期實行的是穩健的財政政策,這是世界各個國家和社會所追求的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各個國家針對一些特殊情況,而采取了暫行的或過渡性的財政政策。
穩健的財政政策既有利于財政的需求管理,又有利于財政的需求供給。積極的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其核心和內容都是圍繞激勵需求而采取的政策措施。當前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問題不只是消費需求不旺,還包括供給需求結構不合理。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可以克服積極的財政政策時代那種以國債投資為主的單一的財政支付手段。而穩健的財政政策能夠采取綜合性的財政手段,如:財政補貼與政府性基金,固定資產投資與國有資產轉讓、保值、增值、財政轉移支付、政府采購、稅收、國債、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式支出等。實現穩健的財政政策可以實現中期的目標——解決“三農”問題和就業問題,還可以實現遠期的目標——使我國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持續發展、全面發展。
二、穩健的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性質、地位
(一)我國實行穩健財政政策的基本內容。概括地說:(1)控制財政赤字。截至2003年,我國政府赤字達2916億元,相當于當年國民收入的2.5%,超過了一般的警戒線。從2004年開始,財政赤字有所下降,但是離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2)推進改革。只有改革才能發展;深化改革才能科學發展;改革需要財政支持、付出成本;改革產生效益,增加財政收入。(3)調整結構。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與消費結構、城鄉結構、供需結構,尤其是實現農、輕、重結構,這是戰略任務,是財政收入的源泉。(4)增收節支。這是長期的財政方針,我們決不能實行一邊任意擴大支出,一邊隨意減少收入的自殺政策,以實現財政收支平衡。這四項內容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穩健的財政政策與積極的財政政策的根本不同點是:穩健的財政政策不僅包括財政收支供給與需求總量的調控平衡,而且還包括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等結構的調整與均衡發展。
(二)我國實行穩健財政政策的性質。穩健的財政政策既不是擴張的,也不是緊縮的,而是在財政預算收支上有壓有保,有保有限,有嚴有寬;在項目建設上有上有下,有長線有短線,壓與保、嚴與寬、下與上相結合,適度在其中;始終保持預算收支基本平衡、結構均衡。穩健的財政政策是平衡的、勻稱的財政政策,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可以稱之為“中性”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