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測驗考試總結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一般概念的界定
在學校教育中,定期評定學生學業(yè)成績,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受到“應試教育”的思想影響,對于學生的數學成績往往只看考試的卷面分數,這種“只見分數不見人”的做法,在“素質教育”的要求下,已開始在轉變。為了做好這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聯想到與這項工作有關的許多名詞、術語。諸如,國家教委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課程計劃(試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試考查”,上海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1991年印發(fā)的數學學科課程標準(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學評價和成績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論書上又稱為“學習的評定”,有些教育辭書上則稱作“學業(yè)成績考查與評定”,還有通常說的“測驗”等等。因此,需要對于這些名詞、術語的各自含意及相互關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這項工作。
從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國家培養(yǎng)高素質的人才來看,要有一定的質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發(fā)展與進步。因此,學業(yè)成績評定應是一個大概念,而考試、考查、測驗僅僅是評定學生學業(yè)成績的一切手段。考試、測驗著眼于客觀、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加以量化,學業(yè)成績評定從測試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這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使用。
學業(yè)成績評定的含義,通常是指學校根據一定的標準,拿數學學科來說,則以教學大綱、教材的教學要求為標準,對教學過程中學生所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思想、學業(yè)、行動和個性等方面的變化,或者變化的發(fā)展趨勢,作出恰如其人的估價。通過這樣的評價,既能反饋教師的教學效果,起到診斷、調節(jié)和強化的作用;又能反饋學生的學業(yè)進展,起到激發(fā)學習積極性,增強自信心,萌發(fā)學習成功的感受等效應,促使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
考試、考查和測驗,其功能都是檢查學習成績和教學效果的測定方法,是測量的數量化分析和科學推斷的手段。現行的課程計劃規(guī)定考試以每學期進行一次為宜,考查著重在平時進行。上海的課程標準規(guī)定小學數學學科對一、二年級只進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級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操作三個領域。考試則以認知領域的教學要求為主要依據,采用命題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試與考查的區(qū)別有三:其一是考試以認知領域為主,考查還包括情感和操作領域;其二是考試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查則不限于每學期進行幾次;其三是考試可用百分制記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優(yōu)良、及格、不及格來表達,或者用A、B、C三個等級。至于測驗的含義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習慣上將考查用于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而測驗使用的范圍較廣,如,智力測驗、能力測驗、個別測驗、目標參照測驗、常模參照測驗,以及潛力參照測驗等等。
二、成績評定的分類和目標
一、一般概念的界定
在學校教育中,定期評定學生學業(yè)成績,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受到“應試教育”的思想影響,對于學生的數學成績往往只看考試的卷面分數,這種“只見分數不見人”的做法,在“素質教育”的要求下,已開始在轉變。為了做好這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聯想到與這項工作有關的許多名詞、術語。諸如,國家教委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課程計劃(試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試考查”,上海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1991年印發(fā)的數學學科課程標準(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學評價和成績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論書上又稱為“學習的評定”,有些教育辭書上則稱作“學業(yè)成績考查與評定”,還有通常說的“測驗”等等。因此,需要對于這些名詞、術語的各自含意及相互關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這項工作。
從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國家培養(yǎng)高素質的人才來看,要有一定的質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發(fā)展與進步。因此,學業(yè)成績評定應是一個大概念,而考試、考查、測驗僅僅是評定學生學業(yè)成績的一切手段。考試、測驗著眼于客觀、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加以量化,學業(yè)成績評定從測試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這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使用。
學業(yè)成績評定的含義,通常是指學校根據一定的標準,拿數學學科來說,則以教學大綱、教材的教學要求為標準,對教學過程中學生所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思想、學業(yè)、行動和個性等方面的變化,或者變化的發(fā)展趨勢,作出恰如其人的估價。通過這樣的評價,既能反饋教師的教學效果,起到診斷、調節(jié)和強化的作用;又能反饋學生的學業(yè)進展,起到激發(fā)學習積極性,增強自信心,萌發(fā)學習成功的感受等效應,促使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
考試、考查和測驗,其功能都是檢查學習成績和教學效果的測定方法,是測量的數量化分析和科學推斷的手段。現行的課程計劃規(guī)定考試以每學期進行一次為宜,考查著重在平時進行。上海的課程標準規(guī)定小學數學學科對一、二年級只進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級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操作三個領域。考試則以認知領域的教學要求為主要依據,采用命題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試與考查的區(qū)別有三:其一是考試以認知領域為主,考查還包括情感和操作領域;其二是考試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查則不限于每學期進行幾次;其三是考試可用百分制記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優(yōu)良、及格、不及格來表達,或者用A、B、C三個等級。至于測驗的含義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習慣上將考查用于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而測驗使用的范圍較廣,如,智力測驗、能力測驗、個別測驗、目標參照測驗、常模參照測驗,以及潛力參照測驗等等。
二、成績評定的分類和目標
前言
一、公務員考試科目現狀
按照職位性質,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報名。類職位主要包括:從事政策、法規(guī)、規(guī)劃等研究擬定工作,指導、監(jiān)督、檢查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的職位;類職位主要包括: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的公共管理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且對外設有行政管理職責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
公共科目的筆試內容和方式:
根據××年國家人事部確定的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所遵循的原則,即“分類考試,突出能力”,××年中央、國家機關錄用考試時類職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類和《申論》兩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類包括常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語理解與表達包括聽力測試、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五個部分,全部為四擇一的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分鐘,滿分分;《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考查其運用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論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分鐘,滿分分。報考類職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類一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類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類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會有所不同。
專家談公務員考試備考
很多人認為,國家公務員考試,特別是《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科目不需要做復習和準備工作,完全靠的是自身的能力和素質,其實提前準備一下還是大有益處的。相當一部分考生在走出公務員考試的考場后,都發(fā)出同樣的感慨:只要認真準備,國家公務員考試其實并不難。
公務員考試命題研究專家張奉均認為,考生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復習:
第一,考生要與時俱進,按照年度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準備。他說,每年的考試大綱都對考生有不同的要求,這需要考生仔細地閱讀。如,從2005年的考試大綱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比以往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原A、B類的職位劃分改為甲、乙類職位劃分,這也預示著2005年公共科目考試會有一定的變化;二是考題順序的調整,將言語理解與表達調整到第一部分,這給考生的答題時間的安排設置了一個考驗;三是恢復對數字推理題型的考查,這體現了對考生數理能力考查的重要性;四是恢復對事件排序題型的考查;五是常識判斷部分側重考察法律知識的運用,因此對基本法律常識的了解應成為考生備考的重點;六是取消了聽力理解。
第二,考前練習很重要。對大多數考生來說,公務員考試都是第一次,都還不是很熟悉,只有多做練習才能對考試的題型、考查點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考試時才能作到心中有數。
第三,注重平時積累和方法總結。《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考題覆蓋面頗廣,包括法律、政治、經濟、人文、社會、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臨時突擊做練習雖有幫助但更重要的是平時的積累。在數字推理和判斷推理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解題技巧,而不是考查考生的知識深度。
如今,報考公務員已成為高校畢業(yè)生與社會青年擇業(yè)的重要選擇,其出發(fā)點不管是想為國為民當一回“公仆”,還是想擁有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或者是想一步一步走近自己的政治抱負。總之,公務員考試越來越熱了。可是,面對這樣一種考察面極廣卻又沒有指定教材的考試,考生究竟該如何備考公務員錄用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以及在公務員考試時怎樣運用答題方法等問題談點個人的看法,供考生參考。
第一、考生要嚴格按照當年考試大綱的要求準備考試
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每年的考試大綱都對考生有不同的要求,這就需要考生仔細閱讀,看有否新要求和新題型,以把考前有限的時間用到“刀刃”上。
第二、考生無須搞題海戰(zhàn)術,只要考前做兩次模擬練習即可
因為重復地做“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練習不會有太大的作用,只要知道考題的類型并掌握該用什么樣的思路去解答,做到心中有數就行了。備考“申論”要細看且領會已公開的試卷上的“注意事項”與“申論要求”,并嚴格照辦。當然,找近一兩年兩門考試科目的真題進行“自測”,發(fā)現自己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強練習,以達到提高的目的,這可以說是個好方法。
第三、平時積累比臨時突擊重要,掌握方法比反復練習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