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城鄉管理法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近期,縣城規劃區內及部分鄉鎮違法占用土地建房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現象比較突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用地秩序,影響了城市建設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為依法從嚴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切實保護耕地,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大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的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近來年,中央、省、市三令五申要求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嚴厲打擊違法用地行為,切實保護耕地,對違法嚴重的地區實施問責。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正視我縣存在的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方面問題,把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優化發展環境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件大事,抓實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強協調,搞好配合,認真履職,樹立“全縣一盤棋”的思想,形成打擊違法占用土地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高壓態勢。
二、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汝城縣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鐘玉龍同志任組長,縣政府副處級干部譚純明同志任副組長,縣法院、政府辦、監察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鄉規劃局、房產局、財政局、經信局、工商局、廣電局、郴電國際汝城分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和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朱紅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分管國土和規劃的領導及聯絡員負責抓好此項工作,相關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咨詢臺、宣傳車等多種宣傳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司法等部門要組織開展“送政策下鄉”活動,擺設宣傳攤點,印發宣傳資料,向群眾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對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各鄉鎮要組織召開村組干部座談會,專題講解國土資源及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村組干部的法制意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學法、懂法、守法。要在全縣范圍內營造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的濃厚氛圍,各鄉鎮懸掛、張貼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方面的橫幅、標語不得少于20條(其中固定宣傳標語不得少于2條)。
四、進一步落實工作職責。各級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縣政府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配合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要建立健全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的聯動責任機制,部門與部門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巡查、審批、監管、打擊等方面要實現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統一行動。縣政府將此項工作列為鄉鎮年度考核內容,若因領導不重視、履職不到位,或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行為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出現違章建筑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鄉鎮及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的巡查、制止和打擊違法占用土地建房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每個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必須明確一名村干部負責,實行網格式管理,建立健全巡查臺帳,確保違法用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制止、第一時間打擊。積極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組織開展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的專項行動,堅決拆除違法、違章建筑。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全縣各類建設用地的監督和管理,使有限的建設用地合法、規范、科學、合理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結合我縣各類建設用地管理使用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城鄉居民宅基地管理
第二條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申請宅基地使用權;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非農業人口要擁有宅基地只能通過轉讓、購買他人房屋或者參予允許建住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取得。
第三條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政府規定的標準。農村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戶宅基地批準不超過133平方米(0.2畝);農村人均耕地1畝以上的,每戶宅基地批準不超過200平方米(0.3畝)。
第四條申請宅基地,按以下審批程序辦理:
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度假區管委,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維護城鄉規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加大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和整治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53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理順和加強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任務,建立防違、控違、拆違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現有違法建設的查處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新違法建設的產生,推進我區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嚴格考核,鎮街為主、屬地管理,部門專業執法、全力配合和實施的原則;堅持主動防控、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嚴格執法、注重實效的原則,狠抓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
新區自年開發建設以來,征地、拆遷和安置工作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支持和配合,新區建設已初具規模。但隨著新區建設的不斷推進,特別是以市政中心建設、蘭渝鐵路火車站等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人流物流不斷聚集,商業價值不斷提升,非法買賣、違法占地建房現象日益突顯,已嚴重影響了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和新區規劃建設的順利實施。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在新區開展嚴厲打擊亂修亂建和非法買賣土地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專項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占用買賣集體土地等土地違法行為的通告》(政發〔〕2號)精神,特制定集中整治實施辦法。
一、整治目標和原則
整治目標:在新區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新區規劃范圍內的亂修亂建、非法買賣土地進行清理整治,通過嚴厲打擊亂修亂建和非法買賣土地違法行為,確保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和新區規劃建設的順利實施。與此同時,通過加快新區的規劃建設和城市化進程,進一步聚集人氣,帶動商貿流通產業,給廣大群眾創造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遇,切實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通過明確職責權限,理順機制體制,進一步規范新區的城市化管理,把新區真正建成具有現代化水平的新城區。
整治原則:
1.堅持宣傳教育和重點打擊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統籌兼顧,分步實施,先易后難和有堵有疏、疏堵結合的原則;
1行政體制改革對城鄉規劃管理的新要求
1.1
在現行土地制度下,政府低地價征用農民用地,農民不能充分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造成了農民和政府之間的矛盾。在城鄉規劃管理中,應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互相協調的運行機制,各個環節更加公開透明,能夠通盤考慮決策,考慮到農民的利益,保障農民應該得到的權益,不要以犧牲農村和農民的利益為代價換來城市的快速發展,這樣長此以往會惡性循環,最終阻礙城市的建設。
1.2金融改革
金融對國民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作用,且金融改革已經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和試點推行工作經驗。隨著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體制改革的方向是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最終將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1.3戶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