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創業資金保險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小額信貸及其現狀
(一)小額信貸概述
小額信貸指的是主要以個人或家庭為核心的經營性貸款,其主要的服務對象為廣大工商個體戶、小作坊、小業主、中小微型企業主。貸款人無需借款人提供擔保,同時借款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小額信貸包括福利性小額信貸、制度性小額信貸和商業性小額信貸三種貸款模式。本文主要探討的是商業性小額信貸。
(二)小額信貸現狀
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貸款難已經眾所周知,這也是制約典型小額信貸借款人即小微企業發展的關鍵,基本的運營或是擴大規模發展,都離不開資金的運轉。大多數小微企業客戶不符合我國金融機構目前的貸款基本要求或者缺少抵押物,或者無法提供擔保人。一方面,銀行的貸款門檻,小微企業難以達到;另一方面,小微貸款公司不具備完善的信用評級及抗違約風險的技術。盡管我國的小額信貸發展很艱難,但其依然得到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在2015年3月15日上午,國務院總理在人民大會堂會見采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中外記者,并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時,就表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際上是一個改革,國家的繁榮在于人民創造力的發揮,經濟的活力也來自就業、創業和消費的多樣性,并進一步提出政府要引導資金,種子資金。而小額信貸可為大眾創業提供創業資金,進一步也可以說明小額信貸的發展也是受國家政策所支持的。
二、以信用保證保險拓展小額信貸運行模式闡述
尊敬的吳省長,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我縣加快推進災后重建、謀求2009年工作良好開局之際,我們有幸迎來了各位領導蒞臨我縣檢查指導工作,我們感到非常振奮。按照會議安排,我代表中共*縣縣委、縣人民政府就農民工回鄉創
業工作開展情況作以簡要匯報,不妥之處,請指正。
*縣位于漢中盆地西端,轄25個鄉鎮、242個建制村,總人口42.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5萬人,富余勞動力8.2萬人,年外出務工人員達7萬人,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36元,其中40%來源于務工收
入,是典型的勞務輸出大縣。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突破發展模式,大力實施“開放興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游活縣、科教立縣、和諧建縣”戰略,著力在工業、旅游、城市
建設及城市產業培育、新農村建設及現代農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突破,邁出了突破發展的堅實步伐。全縣經濟總量上升至漢中市第三位,在全省縣域經濟監測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
尊敬的吳省長,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我縣加快推進災后重建、謀求2009年工作良好開局之際,我們有幸迎來了各位領導蒞臨我縣檢查指導工作,我們感到非常振奮。按照會議安排,我代表中共*縣縣委、縣人民政府就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開展情況作以簡要匯報,不妥之處,請指正。
*縣位于漢中盆地西端,轄25個鄉鎮、242個建制村,總人口42.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5萬人,富余勞動力8.2萬人,年外出務工人員達7萬人,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36元,其中40%來源于務工收入,是典型的勞務輸出大縣。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突破發展模式,大力實施“開放興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游活縣、科教立縣、和諧建縣”戰略,著力在工業、旅游、城市建設及城市產業培育、新農村建設及現代農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突破,邁出了突破發展的堅實步伐。全縣經濟總量上升至漢中市第三位,在全省縣域經濟監測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05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的28位。在推進縣域經濟突破發展進程中,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就業的問題,一方面城鄉就業壓力大,一方面一些行業出現勞動力短缺的現象;二是農民的收入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投入,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有了明顯改善,但農民收入增長慢的現狀仍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從20*年下半年開始,由縣級領導帶隊,逐鄉鎮對農村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調研;20*年春節期間,各鄉鎮分別召開了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了解他們在外務工的生活、工作情況;20*年4月,我們在深圳等地招商時,專門召開了*縣籍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通報家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經過調研,我們發現,由于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低,部分農民工在外務工期間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相當一部分外出務工者文化素質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難,收入低,養老、醫療、住房等問題難以得到解決;大量農民工外出務工后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數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齡大的很難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歲之間,且已出現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長期外出務工,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可以在就業地安家置業;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務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務工,生活狀況依然沒有大的改觀;30%的人手頭有了一定積蓄,但又不具備在大城市生活的經濟基礎,他們不甘心回到山區老家。對此,我們考慮,如果政府出面對缺乏技能的進行培訓后統一組織輸出,就可以讓他們在短時間內找到好的工作;對在外已經致富安家的,通過招商引資吸引他們回鄉發展;對有了一定經濟基礎的,可以創造環境,鼓勵引導他們回鄉創業,這樣既可以滿足突破發展過程中的勞動力需求,又可以使他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既可以促進農民就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又緩解了勞務輸出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就業是農民增收的核心,創業是就業的前提和基礎。圍繞推動創業,擴大就業,我們提出了“引導農民外出務工,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帶動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復轉軍人自主創業,掀起全民創業熱潮,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進轉移,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工作思路,并積極付諸了實踐。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堅持政府主導,搭建服務平臺。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領導小組,專門負責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服務。20*年,我們在縣勞動服務局的基礎上組建了縣城鄉就業服務局,加掛農民工回鄉創業服務中心牌子,核定編制15名。投資400多萬元,在25個鄉鎮設立了勞動保障服務所,建立了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人員信息檔案庫,構建了覆蓋城鄉的勞務輸出和回鄉創業信息服務網絡。
二、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回鄉創業。制定了《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的實施意見》,從項目用地、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項目用地上,我們對外出農民工回鄉從事生產經營需占用土地的,優先審批建設用地,屬縣本級收取的各種規費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減免;從事養殖業發展、興辦“農家樂”需占用農用地的,按農業用地相關政策審批,免收相關規費;通過租賃等流轉方式取得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用于種、養殖業生產的,其經營年限放寬至50年,承包林地的,還可以延長至70年,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并可依法采取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在稅收上,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免收注冊登記費和年檢費,并實行上門服務;興辦服務型企業的,當年新招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的,3年內免征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配套費、教育附加費;進入產業園區發展的,所創辦的企業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剜l農民工興建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按其完成的實際投資額不同,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圍繞創業需求,傾心扶持服務。在項目上,針對外出農民工有創業愿望但缺乏創業項目的實際,我們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礎上,策劃、編制了適合農民工創業的項目52個,總投資5300萬元,積極向外出務工人員進行推介,主動提供相關項目咨詢、信息服務,指導幫助選準選好創業項目。在資金上,針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資金不足的實際,我們籌資2500萬元,先后成立了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匯融擔保中心、欣融擔保公司三家貸款擔保機構,對回鄉創業人員優先給予貸款擔保。縣財政從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再就業資金中拿出100萬元,用于回鄉農民工創業貸款貼息。目前,三家擔保機構已累計擔保貸款1.34億元,其中僅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就給50名回鄉創業人員發放兩年無償貼息貸款210萬元。在技能培訓上,圍繞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目前已培訓外出務工人員13000人次,舉辦創業培訓班5期120人。在服務機制上,對有外出務工意向的,定期向他們用工信息,并經政府統一培訓后組織輸出,提高了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對有回鄉創業意向的人員,由鄉鎮確定一名領導,實行“一對一”聯系,在證照辦理、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等方面全程跟蹤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回鄉創業服務窗口,建立了為民服務制,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辦理的各種手續,采取直通車的辦法,簡化程序,隨到隨辦,開辟了回鄉農民工創業的綠色通道。
尊敬的吳省長,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我縣加快推進災后重建、謀求2009年工作良好開局之際,我們有幸迎來了各位領導蒞臨我縣檢查指導工作,我們感到非常振奮。按照會議安排,我代表中共*縣縣委、縣人民政府就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開展情況作以簡要匯報,不妥之處,請指正。
*縣位于漢中盆地西端,轄25個鄉鎮、242個建制村,總人口42.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5萬人,富余勞動力8.2萬人,年外出務工人員達7萬人,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36元,其中40%來源于務工收入,是典型的勞務輸出大縣。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突破發展模式,大力實施“開放興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游活縣、科教立縣、和諧建縣”戰略,著力在工業、旅游、城市建設及城市產業培育、新農村建設及現代農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突破,邁出了突破發展的堅實步伐。全縣經濟總量上升至漢中市第三位,在全省縣域經濟監測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的28位。在推進縣域經濟突破發展進程中,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就業的問題,一方面城鄉就業壓力大,一方面一些行業出現勞動力短缺的現象;二是農民的收入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投入,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有了明顯改善,但農民收入增長慢的現狀仍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從20*年下半年開始,由縣級領導帶隊,逐鄉鎮對農村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調研;20*年春節期間,各鄉鎮分別召開了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了解他們在外務工的生活、工作情況;20*年4月,我們在深圳等地招商時,專門召開了*縣籍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通報家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經過調研,我們發現,由于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低,部分農民工在外務工期間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相當一部分外出務工者文化素質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難,收入低,養老、醫療、住房等問題難以得到解決;大量農民工外出務工后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數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齡大的很難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歲之間,且已出現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長期外出務工,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可以在就業地安家置業;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務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務工,生活狀況依然沒有大的改觀;30%的人手頭有了一定積蓄,但又不具備在大城市生活的經濟基礎,他們不甘心回到山區老家。對此,我們考慮,如果政府出面對缺乏技能的進行培訓后統一組織輸出,就可以讓他們在短時間內找到好的工作;對在外已經致富安家的,通過招商引資吸引他們回鄉發展;對有了一定經濟基礎的,可以創造環境,鼓勵引導他們回鄉創業,這樣既可以滿足突破發展過程中的勞動力需求,又可以使他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既可以促進農民就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又緩解了勞務輸出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就業是農民增收的核心,創業是就業的前提和基礎。圍繞推動創業,擴大就業,我們提出了“引導農民外出務工,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帶動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復轉軍人自主創業,掀起全民創業熱潮,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進轉移,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工作思路,并積極付諸了實踐。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堅持政府主導,搭建服務平臺。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領導小組,專門負責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服務。20*年,我們在縣勞動服務局的基礎上組建了縣城鄉就業服務局,加掛農民工回鄉創業服務中心牌子,核定編制15名。投資400多萬元,在25個鄉鎮設立了勞動保障服務所,建立了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人員信息檔案庫,構建了覆蓋城鄉的勞務輸出和回鄉創業信息服務網絡。
二、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回鄉創業。制定了《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的實施意見》,從項目用地、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項目用地上,我們對外出農民工回鄉從事生產經營需占用土地的,優先審批建設用地,屬縣本級收取的各種規費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減免;從事養殖業發展、興辦“農家樂”需占用農用地的,按農業用地相關政策審批,免收相關規費;通過租賃等流轉方式取得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用于種、養殖業生產的,其經營年限放寬至50年,承包林地的,還可以延長至70年,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并可依法采取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在稅收上,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免收注冊登記費和年檢費,并實行上門服務;興辦服務型企業的,當年新招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的,3年內免征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配套費、教育附加費;進入產業園區發展的,所創辦的企業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剜l農民工興建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按其完成的實際投資額不同,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圍繞創業需求,傾心扶持服務。在項目上,針對外出農民工有創業愿望但缺乏創業項目的實際,我們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礎上,策劃、編制了適合農民工創業的項目52個,總投資5300萬元,積極向外出務工人員進行推介,主動提供相關項目咨詢、信息服務,指導幫助選準選好創業項目。在資金上,針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資金不足的實際,我們籌資2500萬元,先后成立了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匯融擔保中心、欣融擔保公司三家貸款擔保機構,對回鄉創業人員優先給予貸款擔保。縣財政從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再就業資金中拿出100萬元,用于回鄉農民工創業貸款貼息。目前,三家擔保機構已累計擔保貸款1.34億元,其中僅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就給50名回鄉創業人員發放兩年無償貼息貸款210萬元。在技能培訓上,圍繞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目前已培訓外出務工人員13000人次,舉辦創業培訓班5期120人。在服務機制上,對有外出務工意向的,定期向他們用工信息,并經政府統一培訓后組織輸出,提高了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對有回鄉創業意向的人員,由鄉鎮確定一名領導,實行“一對一”聯系,在證照辦理、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等方面全程跟蹤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回鄉創業服務窗口,建立了為民服務制,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辦理的各種手續,采取直通車的辦法,簡化程序,隨到隨辦,開辟了回鄉農民工創業的綠色通道。
尊敬的吳省長,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我縣加快推進災后重建、謀求2009年工作良好開局之際,我們有幸迎來了各位領導蒞臨我縣檢查指導工作,我們感到非常振奮。按照會議安排,我代表中共*縣縣委、縣人民政府就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開展情況作以簡要匯報,不妥之處,請指正。
*縣位于漢中盆地西端,轄25個鄉鎮、242個建制村,總人口42.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5萬人,富余勞動力8.2萬人,年外出務工人員達7萬人,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36元,其中40%來源于務工收入,是典型的勞務輸出大縣。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突破發展模式,大力實施“開放興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游活縣、科教立縣、和諧建縣”戰略,著力在工業、旅游、城市建設及城市產業培育、新農村建設及現代農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突破,邁出了突破發展的堅實步伐。全縣經濟總量上升至漢中市第三位,在全省縣域經濟監測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的28位。在推進縣域經濟突破發展進程中,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就業的問題,一方面城鄉就業壓力大,一方面一些行業出現勞動力短缺的現象;二是農民的收入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投入,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有了明顯改善,但農民收入增長慢的現狀仍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從20*年下半年開始,由縣級領導帶隊,逐鄉鎮對農村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調研;20*年春節期間,各鄉鎮分別召開了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了解他們在外務工的生活、工作情況;20*年4月,我們在深圳等地招商時,專門召開了*縣籍外出務工人員座談會,通報家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經過調研,我們發現,由于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低,部分農民工在外務工期間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相當一部分外出務工者文化素質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難,收入低,養老、醫療、住房等問題難以得到解決;大量農民工外出務工后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數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齡大的很難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歲之間,且已出現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長期外出務工,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可以在就業地安家置業;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務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務工,生活狀況依然沒有大的改觀;30%的人手頭有了一定積蓄,但又不具備在大城市生活的經濟基礎,他們不甘心回到山區老家。對此,我們考慮,如果政府出面對缺乏技能的進行培訓后統一組織輸出,就可以讓他們在短時間內找到好的工作;對在外已經致富安家的,通過招商引資吸引他們回鄉發展;對有了一定經濟基礎的,可以創造環境,鼓勵引導他們回鄉創業,這樣既可以滿足突破發展過程中的勞動力需求,又可以使他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既可以促進農民就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又緩解了勞務輸出帶來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留守老人贍養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就業是農民增收的核心,創業是就業的前提和基礎。圍繞推動創業,擴大就業,我們提出了“引導農民外出務工,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帶動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復轉軍人自主創業,掀起全民創業熱潮,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進轉移,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工作思路,并積極付諸了實踐。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堅持政府主導,搭建服務平臺。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領導小組,專門負責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服務。20*年,我們在縣勞動服務局的基礎上組建了縣城鄉就業服務局,加掛農民工回鄉創業服務中心牌子,核定編制15名。投資400多萬元,在25個鄉鎮設立了勞動保障服務所,建立了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人員信息檔案庫,構建了覆蓋城鄉的勞務輸出和回鄉創業信息服務網絡。
二、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回鄉創業。制定了《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的實施意見》,從項目用地、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項目用地上,我們對外出農民工回鄉從事生產經營需占用土地的,優先審批建設用地,屬縣本級收取的各種規費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減免;從事養殖業發展、興辦“農家樂”需占用農用地的,按農業用地相關政策審批,免收相關規費;通過租賃等流轉方式取得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用于種、養殖業生產的,其經營年限放寬至50年,承包林地的,還可以延長至70年,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并可依法采取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在稅收上,外出農民工回鄉創業,免收注冊登記費和年檢費,并實行上門服務;興辦服務型企業的,當年新招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的,3年內免征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配套費、教育附加費;進入產業園區發展的,所創辦的企業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剜l農民工興建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按其完成的實際投資額不同,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圍繞創業需求,傾心扶持服務。在項目上,針對外出農民工有創業愿望但缺乏創業項目的實際,我們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礎上,策劃、編制了適合農民工創業的項目52個,總投資5300萬元,積極向外出務工人員進行推介,主動提供相關項目咨詢、信息服務,指導幫助選準選好創業項目。在資金上,針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資金不足的實際,我們籌資2500萬元,先后成立了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匯融擔保中心、欣融擔保公司三家貸款擔保機構,對回鄉創業人員優先給予貸款擔保。縣財政從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再就業資金中拿出100萬元,用于回鄉農民工創業貸款貼息。目前,三家擔保機構已累計擔保貸款1.34億元,其中僅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就給50名回鄉創業人員發放兩年無償貼息貸款210萬元。在技能培訓上,圍繞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目前已培訓外出務工人員13000人次,舉辦創業培訓班5期120人。在服務機制上,對有外出務工意向的,定期向他們用工信息,并經政府統一培訓后組織輸出,提高了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對有回鄉創業意向的人員,由鄉鎮確定一名領導,實行“一對一”聯系,在證照辦理、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等方面全程跟蹤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回鄉創業服務窗口,建立了為民服務制,對回鄉農民工創業辦理的各種手續,采取直通車的辦法,簡化程序,隨到隨辦,開辟了回鄉農民工創業的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