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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保貸款管理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擔保貸款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擔保貸款管理

          擔保貸款管理

          摘要:小額擔保貸款在我國開展的時間不長,從借款人、經辦銀行、擔保機構、財政部門各方面看,都存在很多困境。其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制度設計不完善、經辦銀行與借款人的信息不對稱是制約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破解小額貸款發展的難題,需要政府與金融機構明確責任和義務,共同構建促進小額貸款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關鍵詞: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金融機構

          我國從2002年開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以來,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在我國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廣泛開展起來,已成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重要扶持政策,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問題,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面臨困境,尤其是在目前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如何擺脫困境,更好地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使其更有利于促進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的困境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限制條件多

          1、貸款手續繁瑣,反擔保門檻高。小額擔保貸款按自愿申請、社區推薦、勞動保障部門審查、貸款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進行,申請一筆小額擔保貸款需要經過申請人所在街道、區、市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的層層審核,環節多,手續繁瑣,效率低,申請一筆貸款的周期較長。此外,由于擔保機構擔心沒有有效的風險防范手段,導致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還往往需向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且門檻較高。如,要求貸款申請人必須以房產抵押或請第三方擔保人等方式進行擔保。然而,若以房產作抵押,則需首先花費上千元的房產評估費用,這無疑提高了貸款成本。目前,雖允許各地可結合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創業培訓的成效情況,降低反擔保門檻,并鼓勵銀行與社區簽訂合作協議,利用現有社區服務平臺,創建信用社區,建立社區信用擔保機制,進一步簡化小額擔保貸款審批手續。但在信用社區中,能獲得無擔保信用貸款的借款人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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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額擔保貸款財務管理制度

          為鼓勵和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合伙組織起來就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武政發〔20*〕66號)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貸款條件

          第一條貸款對象和條件。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其自籌資金不足,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其新增加的崗位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也可根據經營需要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標準參照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143號)文件規定。

          第二條貸款用途。借款人應將貸款用作個人經營、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

          第三條貸款額度。對個人發放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不超過2萬元,對下崗失業人員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適當擴大貸款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由經辦銀行根據該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其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

          第四條貸款期限。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若確需延長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經擔保人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按規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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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額擔保貸款發展路徑研究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的困境;制約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的因素;實現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的建議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借款人申請貸款限制條件多、經辦銀行缺乏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擔保機構的擔保落實難、財政部門財力有限,籌資困難、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存在缺陷、信息不對稱導致小額擔保貸款供求形成錯位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小額擔保貸款在我國開展的時間不長,從借款人、經辦銀行、擔保機構、財政部門各方面看,都存在很多困境。其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制度設計不完善、經辦銀行與借款人的信息不對稱是制約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破解小額貸款發展的難題,需要政府與金融機構明確責任和義務,共同構建促進小額貸款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關鍵詞: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金融機構

          我國從2002年開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以來,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在我國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廣泛開展起來,已成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重要扶持政策,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問題,小額擔保貸款可持續發展面臨困境,尤其是在目前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如何擺脫困境,更好地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使其更有利于促進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的困境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限制條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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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貿局推進小額擔保貸款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全民創業、加快富民興*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和額度

          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對象范圍為:領取了《再就業優惠證》的各類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零就業”家庭成員;辦理了《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城鎮殘疾人(憑殘疾人證);辦理了《失地農民優惠證》的失地農民;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含辦理了城鎮失業登記的大中專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事業單位正常分流人員);進城創業且已辦理了就業登記的農村勞動者。以上人員有創業愿望和有較好創業項目(經專家論證)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后,可成為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對象。

          上述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其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各級擔保中心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應為其提供小額貸款擔保并向經辦銀行推薦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由經辦銀行與擔保中心根據經營項目和個人信用狀況、還貸能力情況確定具體貸款額度和期限。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小額貸款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貼息。

          二、加大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扶持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展,對當年安置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職工人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認定后,經辦銀行應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在規定范圍內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盡可能給予企業信貸支持。對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占企業職工人數50%以上的再就業基地和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認定為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后,其申請的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心可提供100萬元以下(30萬元以下由市、縣(區)擔保中心提供擔保支持,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須經省擔保中心批準后,市、縣(區)擔保中心提供擔保支持)的擔保支持或企業自行到銀行借貸,最高可享受10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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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局擔保貸款發展意見市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一系列就業再就業和小額擔保貸款文件精神,參照外地經驗,并結合我市情況,現提出我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改進意見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建立*市小額擔保貸款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由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牽頭,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信用社及各承辦銀行、市擔保中心等部門共同參加的小額擔保貸款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開展。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負責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集會議,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制定、實施和業務開展;市財政局負責籌集小額貸款擔保基金、貼息、補貼和獎勵;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創業培訓,指導社區為下崗失業人員辦理有關貸款推薦手續;市擔保中心負責貸款審核、考察、核保、審批、貸款管理、清收、擔保基金管理。承辦銀行負責核貸,配合協助市擔保中心對貸款逾期人員依法起訴工作。各部門按期向市小額擔保貸款聯席會報告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推動貸款發放中存在的問題,為小額貸款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建立新的小額擔保貸款業務模式。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一是自愿申請。必須在申請人戶籍或現居住地(房權所有者)進行申請,由該社區進行推薦,以便于了解申請人經營能力、家庭狀況,便于管理和回收貸款。二是加強區、縣勞動就業部門、社區勞動保障事務站職責。采取誰推薦,誰負責管理、清收的原則。建立推薦、已貸款、到期、逾期人員臺賬;建立貸前考察、推薦,貸后跟蹤管理和清收等工作制度。三是擔保中心負責受理社區推薦手續,進行審核、考察、核保、向銀行承諾擔保,指導各區、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勞動保障事務站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實行貸后管理和貸款清收;對不履行擔保貸款協議和還款承諾逾期人員依法起訴。四是經辦銀行按擔保金1:3的比例負責放貸,并積極協助市擔保中心對逾期人員依法起訴等工作。承辦銀行對貸款到期前30日內向借款人發出《到期還款通知書》,提前告知,以便及時還款。待貸款到期日,借款人仍未還款,由承辦銀行直接從擔保基金中扣劃代償,并將代償人員名單,告知市擔保中心,由市擔保中心、區、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勞動保障事務站實施清收。待收回貸款后,再歸還擔保基金賬戶。五是采取靈活貸款。在國家規定的貸款期限、額度的范圍內,根據貸款申請人的經營項目、經營規模、經營能力等條件,采取靈活放貸。期限不超過三年,對創業成功,有發展前景,按期足額償還貸款的個體經營戶和吸納就業人數多,資信程度高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給予二次貸款。六是承辦銀行、市擔保中心、區、縣勞動就業服務局、社區勞動保障事務站實行統一制式表格及傳遞手續,確定統一時間交換有關數據。擬定每月5號前交換商約的各項數據,在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傳遞審核、審批財政貼息手續,每月10號前擔保中心將上月經辦行貸款人員花名冊通過區就業局反饋給社區保障事務站,便于做好跟蹤管理工作。七是減化審批程序。社區勞動保障事務站推薦;區就業局審核;擔保中心承諾擔保;承辦行放貸。

          三、聯合制定措施,推動小額擔保貸款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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