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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跡材料范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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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跡材料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先進事跡材料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先進事跡材料

          在贛東北大地上,有一座火車拉來的城市。在這座土地面積只有3500平方公里、人口剛過百萬的省轄城市,有一群扶弱助困、匡扶正義的法律援助律師。在這個律師群體里,經常被人們提及的是一位面容清瘦、氣度典雅的中年女律師。在市總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室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她耐心地為下崗職工解答法律咨詢;在莊嚴肅穆、國徽高懸的法庭上,我們常常可以聽到她言詞懇切地替受援群眾、下崗職工發表意見;更多的時候,在不同的場合,面對不同的對象,人們可以見證的是她正在苦口婆心、入情入理地向糾紛雙方開展說理、調解工作,讓當事雙方愁眉舒展、笑逐顏開。她,被廣大受援百姓尊稱為“知心大姐”,被百萬鷹潭市民推選為首屆“文明市民標兵”,她就是鷹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吳虹。

          “做一名法律援助律師是我無悔的選擇”

          2002年12月,鷹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經市政府批準設立,組建工作也隨即展開。組建這么一個機構,首先需要解決的是人員問題。市司法局出于高起點、高質量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高層次、高素質地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隊伍,考慮在人員的安排上一是從全市國資所執業律師中篩選,另一條途徑是面向全市公開招考,再就是從機關內部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和執業經驗的人員中指派。作為一名有著多年的執業律師經歷,具有較高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水準,同時又兼具女性博大愛心的吳虹律師,自然而然地進入了決策者的視線。當市局領導找她談話,征詢是否愿意放棄社會執業、專職從事法律援助律師時,吳虹律師作出了肯定的回答。“法律援助對象,更多的是社會弱者,值得社會同情,更需要我們的關愛和幫助。我放棄律師的社會執業,無疑也放棄了個人豐厚的執業收入。但是,選擇專職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撐起一片藍天,我認為更具社會現實意義。我無悔我的選擇”。

          2003年初,鷹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社會各界的關注,在廣大市民的企盼下,正式掛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剛開始運作時,工作千頭萬緒,十分繁忙。要制作宣傳單,組織、開展咨詢活動;要接待來人來訪,為求助群眾解答法律問題;要接受受援對象的委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有時候一忙起來,家顧不上,兒子也管不了。那一年,吳律師的兒子正面臨高考,丈夫因下崗而南下深圳打工,因此家里的大小事情,兒子的衣食住行,都得由她一人來操持。但是,為了工作,為了心中的法律援助事業,面對貧困群眾、下崗職工孤立無援的求助目光,她經常對兒子說的一句話就是“兒子,媽有事回不來,你自己去吃快餐吧”。光蔭荏苒,轉眼已經四年。四年來,吳虹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接待來電來訪、解答法律咨詢600余人次。“在我十三年的律師生涯中,我覺得這四年更具厚重感。兒子的一聲理解,求助者的一聲感激,是對我最好的寬慰。”

          “維護下崗職工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援助律師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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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處科員道德模范事跡材料

          女,32歲,中共黨員,區司法局法律援助處。

          在工作中始終堅持踏踏實實做人,勤勤懇懇工作的原則,在幾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堅持信守承諾,真誠待人,表現突出,成績顯著,得到受援人認可和肯定,得到了大家的贊譽和好評。近三年來共接待群眾來電來訪221人次,提供義務法律咨詢3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2件,其中民事案件370件,刑事案件12件。

          法律援助工作性質要求在承辦案件時,必須時時以法律為準繩,不能超越法律、法規,任意發揮,天馬行空,更不能一味取悅當事人,作不負責的解答或做不應做的事情。同志自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以來,認真恪守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從對每個援助案件當事人的首次咨詢到拿到法律文書的末次解疑,她的解答始終如一。在法律援助案件上,從不肆意發揮,不著邊際,受援人都認為她實在、可信。誠實守信是我國公民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同志以誠信為本,她對案件當事人所承諾的事一定辦,辦不了的想法爭取辦,自己不能辦的或不應辦的絕不隨意許諾。該同志的時間觀念極強,凡是與案件當事人預約或庭審時間,她都絕對按時。這幾年她參加的庭審,從未因她推遲開庭。正是由于該同志誠實守信,認真負責,她口碑極好。超級秘書網

          同志辦理法援案件,經常努力促成糾紛雙方達成和解,爭取將干戈化為玉帛,既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又有效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如她曾經成功調處了多宗農民工勞動爭議糾紛,為農民工爭取合法權益,有效遏制了可能影響社會安定的因素。

          同志就是這樣信守承諾,真誠待人,實心做事,為民服務,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以人民滿意作為檢驗自己工作的標準,努力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用實際行動踐行一名共產黨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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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者優秀事跡材料

          *,男,生于1966年9月23日,天水市北道區人,中共黨員,1988年畢業于西北政法學法律系,分配到天水市委研究室工作,1994年從事律師工作至今,是甘肅紀元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從事律師工作以來,始終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堅定,思想覺悟高,工作認真踏實,業務精益求精,熱愛律師事業,注重辦案質量和服務水平,樂于奉獻,不求索取,在社會各界和當事人中受到一致好評。由于工作敬業,事跡突出,*曾先后被評為全市優秀律師、全省愛心助殘優秀律師、甘肅省優秀律師、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現任天水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甘肅省律師協會理事。

          *出生在甘肅天水農村的一個貧困家庭中,親身經歷過貧寒和疾苦,他對貧弱群體有著一種本能地同情和奉獻之心。他從事律師工作以來,無論是正常和辯護的案件還是法律援助案件,他都能一絲不茍,認真調查案件事實,充分掌握相關證據,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始終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無論是勝訴和敗訴的案件,都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法有據,使每個當事人對他的服務和做人都表示滿意。他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過程中,沒有因為是免費而怠慢每一個當事人,也沒有因為是援助案件而不認真。他對那些貧弱群體耐心熱情,服務細致周到。對法律援助業務刻苦鉆研,努力提高援助案件的質量,真誠服務于弱勢群體。先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

          有一年,他接受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秦安縣邊遠山區一名9歲兒童龐宏強的“人身觸電損害賠償案”。由于秦安縣農電公司對其所有的變壓器疏于管理,造成龐宏強被高壓電擊傷而致殘。而農電公司卻以種種理由拒絕賠償,使未成年人龐宏強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犯。當龐宏強的父親帶著龐宏強從秦安找到他,訴說了他們的不幸遭遇之后,*非常同情,經所里同意,*為他們免費此案。案件先后經過一審二審,歷時兩年半。辦案期間,*多次到秦安縣郭集鄉實地考察,勘察現場,調查取證,查閱大量供電資料,請教專業人士。因出事地點位于秦安縣與隴西地區交界的偏遠山區,交通不便,山高彎急路窄,沒有班車,出租車也不愿去。*先后五次自費雇傭農用車去現場,次次都因暈車而嘔吐不止,每次回到家就難受得不吃不喝,連衣服都顧不上脫倒頭就睡。該案通過*律師的不懈努力,9歲兒童龐宏強終于討回了公道。同時,秦安縣農電公司也對農村供電及用電加強了管理,完善了措施,避免了農村觸電傷害案件的發生。1999年,秦安縣千戶鄉吊溝村42歲的陳玉蓮在秦安縣中醫院施行手術時,因麻醉不當造成二級傷殘,雙下肢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陳玉蓮丈夫先聘請其他律師該案,在一審判決送達后,由于無錢支付律師費該案沒有上訴,案件隨即生效。2000年8月,陳玉蓮丈夫盧保成找到*律師,*領其到天水市法律援助中心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通過天水市人民檢察院抗訴,使該案被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秦安縣人民法院再審,后經秦安縣人民法院再審,于2001年12月15日做出判決,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再賠償陳玉蓮46905.82元。該判決雙方未上訴,生效后已給付。賠償后陳玉蓮丈夫盧保成拿來2000元專門感謝*,被*婉言謝絕了。*常常給所里律師講:“貧弱群體需要我們提供法律援助,我們也有義務為他們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這是追求社會正義和法律公正的神圣職責,一個律師如果能夠辦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使被援助者滿意,使社會各界滿意,那么,他在辦理有償案件中也一定會取得成績。”*律師辦理法律援助的先進事跡先后被天水電視臺、天水日報、天水晚報、天水人民廣播電臺、甘肅電視臺、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求真務實》專集等新聞媒體、專刊報道,在天水和全省都有很大的影響。

          *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過程中,始終把提高服務質量、注重社會效益,培養和提高自己的社會責任感,最大限度地實現律師職業的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樹立律師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作為追求目標。*作為甘肅紀元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他嚴格要求自己,并要求所里的每一位律師都嚴格依法辦理法律援助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律師執業紀律規范,把誠信放在第一位,決不允許律師收取被援助對象的任何好處。不僅如此,所里還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他說:“沒有誠信的律師,也就永遠不會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和社會的認可,業務也就不會得到拓展”。*以身作則,他自己堅持不做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事,也絕不允許所里的任何一個律師做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事。近三年來,*所在的甘肅紀元律師事務所沒有一位律師被舉報和投訴,*由于積極參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多,質量高,口碑好,慕名而來的群眾越來越多,使全所的案源不斷擴大,業務逐年上升,同時樹立了律師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擴大了律師的知名度。

          *還是一個熱心公益事業、扶貧濟困的帶頭人。他及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每年都要捐助貧困山區和災區,救助失學兒童,還經常幫助有困難的律師。在幾次其他所律師生病及家中出車禍的捐助活動中,他首先帶頭捐助,而且是捐助錢物最多的,被捐助者及其家屬非常感激和尊重他。*律師從未因取得的成績而滿足,他仍然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走,他為法律援助事業仍在不斷努力,為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正義在奔忙,他正在向法律援助更高更遠的目標開拓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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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事跡材料

          同志,年出生,文化,中共黨員,任市法律援助中心黨支部書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自己的各項工作,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團結協作,開拓創新,積極參加創先爭優活動,她貼心服務被援助對象,將服務延伸的更細,取得了出色成績,得到了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7年來付出許多艱辛,為維護法律公平、公正和廣大“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同志用她持之以恒的進取精神,創造了非凡的工作業績,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譽。

          一、認真學習,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技能

          同志身在領導崗位上,意識到不斷發展形勢和工作創新對自己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她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掌握做各項基本知識與工作技能。她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在推動科學發展、服務人民群眾中的先鋒模范作用,不但帶頭進行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夯實做好工作的知識基礎,被群眾譽為學習的模范。

          二、明確目標,深入推進“創先爭優”

          市法律援助中心是1999年成立的,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中心現有工作人員27人,有專職律師4人,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9人。有博士生1人,碩士生2人,大專以上20人。大洼縣、盤山縣、興隆臺區、雙臺子區都分別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中心5個,都分別在工會、婦聯、民政、殘聯、部隊、監獄以及鄉鎮、街道等部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91個,在村和社區建立了聯系點440個,全市從事法律援助人員達到690多人。形成了一張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服務網絡,方便困難群眾就地、就近申請法律援助,及時、快捷地得到法律救助,做到了小的糾紛不出村和社區,大的糾紛不出鄉鎮和街道,真正從源頭上消除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同志充分認識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了“創先爭優”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自覺投入到“創先爭優”活動中去,以抓基礎工作為載體,努力實現“創先爭優”的活動目標。

          一是制定方案,明確活動主題和內容。為扎實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同志根據上級黨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市司法局工作中心和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以“應援盡援,多辦案、辦好案,為人民服務,讓群眾滿意,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追求的理想和工作目標,認真履行職責,她結合中心實際,做到“組織領導、活動內容、活動主題、方法步驟、分類指導”五個明確,在此基礎上認真制定符合中心實際的創先爭優活動方案。活動方案明確了活動主題和活動內容,確保創先爭優活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同時結合各中心實際情況和崗位特點,分類提出了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具體要求,努力做到主題鮮明、載體具體、措施有力、務求實效,體現各自特色,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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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業推動就業總體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鼓勵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激發全民創業熱情,大力宣揚創業帶動就業,展示近年來我市涌現出來的創業成功典型和創業促進就業成果,為已創業和有創業意愿而未創業的勞動者提供交流互動平臺,實現創業促進就業的倍增效應,市委、市政府決定舉辦年市創業帶動就業系列活動(以下簡稱“系列活動”)。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國家和省關于鼓勵全民創業的相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優化創業環境,全面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工程,實現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推動我市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系列活動的順利實施,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年市創業帶動就業系列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局、廣播電視臺、()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市殘聯、市地稅局、市工商局、日報社各一名副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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