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法律意識教育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途徑
青少年是一個從年齡上橫跨少年和成年的群體,既有青年人的朝氣,又有少年的稚氣,一方面思維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滿青春的躁動和思想的波動。他們渴望了解和認識這個豐富多彩而又紛繁蕪雜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會并得到社會的理解。因對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時盲從、盲動。外界隱藏在美麗外表下的誘惑,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各種陰暗現象,常常使他們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覺中受到傷害。如何引導和規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提供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幫助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自覺遵守,遏制住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及針對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認知水平,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法制觀念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優化環境,開展教育。
1.充分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法制環境。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陣地,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搖籃,學校堅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一環。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青少年獲得法律知識的主要來源和途徑是學校,如在初二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就涉及了《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通則》、《刑法》等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學校要加強法制教育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標語、板報、校刊專欄、校園廣播、主題班會、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編著通俗的法律教材、辦法制手抄報、開設法制診所、組織社會法制調查等方式,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強化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與此同時,學校在進行法制教育的過程中,應結合青少年實際,制定方案,確立學校法制教育的目標體系和內容體系,并逐一落實。對于不同層次的法律知識內容,應貫穿于不同的學齡階段,形成一定的目標遞進層次,使青少年在學校接受全面系統的法制教育,達到預期的法制教育目標。
2.舉辦家長法制學校,提高家長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環境。
青少年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在家中度過的。作為家長,除以身作則、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外,還應對子女進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如告訴他們“打人犯法,殺人償命”,“小來偷針,大來賊精”等道理,在青少年的心中播下正義的種子。鍬德羅曾經說過:“自己沒有的東西,難以借給別人,道德也是如此。”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自然也不例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的每一個微小的行為都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潛移默化的影響。如果家長不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或者家長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這樣的家庭法制環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識就很難增強,甚至有些家庭教育還可能產生負效應。在2001年3月,有關人士對湖南省安化縣東坪中學2191名學生、529名家長和134名教師進行了關于青少年法律意識培養的問卷調查,從統計分析的情況看,與上述內容完全吻合。因此,家長的法律素質對子女的法律意識培養至關重要。為了提高家長的法律素質,應開辦家長法制學校,以發放法律通俗讀本、觀看“今日說法”專題節目、開展家庭法律知識竟賽、評定法律星級家庭,等等,營造出良好的家庭法制環境。
一、法制教育現狀分析
從對學生的調查問卷結果來看,法制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一)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分離
晉中職業技術學院在大一年級就開設了國家規定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從這門課程上來看,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好像是結合在了一起,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從這門課程的具體內容來看,雖然既包含思想道德修養的內容,也包含法律基礎的內容,但其中的法律基礎內容僅僅是一些法律常識,沒有與道德的要求和學生的實際結合起來。而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形式僅為課堂講授,缺乏多樣與生動的形式。這就使得作為道德最低要求的法律不能深入學生心中,影響了法制教育的效果。除此以外,法制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的關系也大抵如此,相互脫離的狀況比較嚴重,例如馬加爵案,當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但如果事前加強了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和疏導,案件應該不會發生。
(二)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競爭的日趨激烈,在大眾教育的趨勢下,學生就業問題也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為了更順利地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很多學生就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專業課的學習上,投入到了相關證書的取得和培訓上,而對于不能短期見到成效的高校“兩課”來說,同學們往往都抱著“別掛科”的態度來應對,學生學習的目的只是應付考試,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對于學習這門課的積極性。而對于大多數學生來說,法律基礎知識也并非完全沒有,但比較嚴重的問題是沒有將法律知識轉化為法律意識,用意識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從而做出正確的抉擇。
摘要: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高校學生數量有所增加。輔導員作為高校學生日常事務的管理者,容易遇到一些較為棘手的由教育管理引發的糾紛。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是高校輔導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維護學生和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根本保障。重視加強高校輔導員法律意識的養成教育,有利于不斷增強其依法做好學生管理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關鍵詞:高校輔導員;法律意識;養成教育
養成教育是把一種意識、思想、行為經過培養逐漸內化的過程。高校輔導員職業的特殊性,對高校輔導員法律意識的要求相對較高,因此高校輔導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然而當前我國高校輔導員在學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
一、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
高校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輔導員來承擔,然而大多數輔導員在走上工作崗位之前并沒有進行過多少相關培訓。他們對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辦事沒有一個準確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們在開展學生工作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因法律意識淡薄而侵犯學生正當權益,或者在遇到突發事件時不能依法保護學生也不能依法保護自己的現象。高校輔導員學生管理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學生的財產權
摘要: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其法律素養是提高大學生職業發展能力、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但是近年來不斷出現的高職院校學生違法行為反映出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學校的法制教育有效性不強。本文從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入手,提出有效提升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策略,以完善我國高職院校法制教育體系。
關鍵詞:高職院校;法律意識;法制教育;對策
高職院校擔負著為社會各個行業培養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的有技術、有素質的高技能專業人才的重任,隨著依法治國的號召,對高職院校學生的法制意識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對當代有思想、有個性的九零后大學生,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觀念落后、內容狹窄、方法無效的問題,現代社會需要的是懂法的專業人才,因此高職院校要結合辦學特色,進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法律素養。
一、高職院校加強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諧社會發展的需要
大學校園是社會的縮影,而和諧校園是和諧社會的寫照。面對每年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的頻頻發生,校園和諧令人擔憂,同時高職院校學生畢業后要走向社會,社會的和諧狀況也令人堪憂,而高職院校學生缺乏參加社會活動的經驗,就業以后面對的勞動糾紛會越來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就不能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同時對社會或者就業單位產生不良影響,影響就業單位的發展,因此在高職院校期間必須注重學生培養法律意識、增強法制教育,創造良好的法制社會,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滿足法制社會的要求。
中國夢的基本內涵,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要完成實現民族復興的宏偉目標,就必須保證少數民族的穩定、繁榮,而少數民族的發展又直接需要依賴于少數民族人才素質的提高。但由于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和少數民族學生自身的多種原因,導致少數民族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部分少數民族大學生違法犯罪時有發生。
一、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提高法律意識的必要性
2013年10月28日“金水橋”涉恐事件之后,全國各地進入了反恐維穩的全面建設時期。“三股勢力”不斷向高校進行滲透,尋找可以為他們犯罪的對象,使得高校少數民族學生犯罪、涉恐率也持續上升。由于文化、宗教信仰的不同,少數民族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高校輔導員在對待少數民族大學生有時的管理不當、沒有經驗等問題突顯。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犯罪、涉恐問題,是近幾年來各高校面臨的嚴峻考驗。由于大部分的高校對少數民族學生犯罪、涉恐事件研判估計不足,也沒有專門針對少數民族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由于少數民族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容易被人操控和煽動,不僅對學校其他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甚至心理狀況造成負面影響,也威脅著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反動勢力利用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心理,慫恿他們以宗教信仰的名義進行犯罪,這種以宗教信仰名義的犯罪一旦發生,將對社會和學校造成不可挽回性的破壞和輿論壓力。因此,提高少數民族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每個高校迫在眉睫的任務。部分少數民族大學生從最初地違反學校的校紀校規、制作鋼管和刀具,到現在集體聚眾組織觀看“圣戰”宣傳片,揚言要參加“圣戰”,在學校放假管理的空檔期叛逃出國,公然參加“圣戰”的事件時有發生。現在很多高校在面對少數民族大學生在校園內的違紀現象時,存在著區別對待,不敢制止、不敢管理、不敢處罰等諸多問題,甚至有的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敢拍著桌子對學校管理者們大吼大叫,不允許學校對他們的違紀行為進行處罰。學校的管理者們也怕事情鬧大或者打擊報復,一般都選擇了采取容忍的態度去化解,讓事情不了了之,學校方面的解釋是寬大處理,顯示自己的寬容,而在那些逃過處罰的少數民族學生眼里,表現出來的卻是學校的懦弱,這樣做不但沒有提高少數民族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反而還成了負能量,滋長了他們以后犯罪也會被社會同樣對待的心理。這樣的學生今后一旦犯了影響力比較大的罪行或者出國參加圣戰,學校一般都會采取開除的措施,來撇清和此學生的關系,用此來說明學校不會對此事負什么責任。大部分高校并沒有在事情發生前進行正確的研判,沒有盡到學校該有的管理責任。高校不僅是教書育人傳授知識的場所,更有對大學生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職責,讓有高素質高技能的少數民族大學生邁入社會,傳遞有利于少數民族社會發展的正能量,而不是一再去逃避、推卸責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去對待此類事情。
二、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犯罪的特點
雖然少數民族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人數只占在校大學生的很小比例,但由于少數民族大學生的犯罪普遍帶有民族性,帶有民族問題案件的發生往往會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并且經常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或者國外敵對勢力所利用和推波助瀾,導致社會危害性大,影響深遠。根據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近兩年的統計來看,少數民族學生的犯罪還是以暴力性犯罪、激情性犯罪和群體性犯罪為主。
1.暴力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