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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該文分析了目前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措施及建議。
關鍵詞: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
1.引言
隨著我國的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和高校規模的急劇擴大,作為高校教學和科研工作開展基本保證及學校發展物質保障的高校資產也有了極大的增長。同時,國家在教育基礎設施上投資力度的加大和高校辦學籌資渠道的多元化,帶來高校國有資產數量和質量的大幅度增長和提高,但在追求量的擴張和質的改善的同時,眾多院校往往忽視了資產效率和價值的轉移,帶來重現金輕資產,重購置輕管理的現狀,造成高校國有資產流失和使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因而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利用率和效益,確保資產增值升值,已成為高校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2.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近年來,各高校為了提高辦學層次,擴大招生規模,增加了對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的資金投入,添置了大量的先進儀器和設備,加大了基建投資力度,新建了教學樓、學生宿舍,大大改善了辦學條件和師生生活條件。與此同時,高校資產管理中的問題進一步突出。一方面,高校的固定資產管理缺乏統一的領導,固定資產的實物流動與價值流動、職能管理部門與專業使用部門處于相互脫節的狀態。另一方面,管理意識淡薄,賬實不符,權責不明確,使用效率不高等情況在一定范圍內相當嚴重,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直接影響了高校的辦學效益,嚴重阻礙了高校教育體制改革的進程,成為高校國有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重要問題。
一、深刻理解十六大報告確立的國資管理新體制
十六大報告在談到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時提出:“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國家要制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有企業、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他國有資產由地方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央政府和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繼續探索有效的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和方式。各級政府要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規定在論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重要性的基礎上,從總體思路上勾畫出了下一步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
這一體制從五個方面規定了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架構:一是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主體及其地位,即分別確立中央與地方兩級政府代表國家管理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二是確定了不同層次出資人的出資范圍;三是要求中央與省市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四是對國有資產管理與經營要實行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五是要繼續探索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和方式。這一架構從根本上將國有資產管理與經營職能相分離,即政府只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資產的經營與保值增值職責則由有關國有資產經營機構來承擔。對于國有資產經營的體制和方式則要求作進一步探索。按照這一精神,有關學者進一步提出了將國有資產經營與使用職能相分離或區別的思路,即將現行國有企業的實業經營職能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能加以分離,將資產經營職能分離出來交由專門的國有資產經營機構承擔,而將前者即實業經營職能繼續留給原企業。這一設想與前幾年有關學者和國有資產法起草思路相一致。根據上述思路,新的國有資產管理經營體制即為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一資產經營公司一生產經營企業“三個層次”的機構共同構成。
二、對新體制構架中各類機構性質與地位的理解
在上述體制架構中,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是政府部門,它是政府中專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在過去的體制下,由于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主體,政府各有關部門都是國有資產某一方面的代表,其職責是以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和經營,為社會創造財富。這些部門都負有對國有資產進行保值增值的責任。在新體制下,由于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一方面政府作為國家管理機器,應服務與監管全社會的經濟和社會活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設立統一的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機構,原各政府部門不再管理經營國有資產,對整個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不再承擔責任。此后,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將集中于一個專門的部門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是適應這一要求而設立的新的政府職能部門。按照這種思路,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總體職能是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實現保值增值。具體職責應包括統一制定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確定國有資產經營方針,代表國資機構與政府其他部門發生關系,分級持有國有資產,并作為出資人代表,根據資產管理需要設立或選擇利用社會經營機構負責經營國有資產,代表出資人與資產經營機構發生關系并監督考核其經營活動。
在新體制架構中,國有資產經營機構是依法設立或根據合同授權負責國有資產經營的經營機構,是專門負責國有資產經營,實現保值增值的企業組織,它們的職責是以國有資產進行投資經營活動,使其保值增值。例如,從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處拿到100億元資本,這種資本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資產或者股權。資產經營機構利用上述資產去進行投資,并要對其效果承擔責任。這樣一來,它就成為實實在在的經營機構,一個國有資產經營企業,盡管它經營的是國有資產,由于實行企業經營,推行市場競爭,要核算投入產出比,并獲取盈利,故不再具有政府的地位,不能享有政府部門的相關權利。在與其他國有企業的關系中,他們是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這種代表身份是從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授權時一并受取的。這樣的機構包括目前的控股公司、有關專業部門改制形成的管理公司、以及專門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國家投資公司等。
摘要: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它需要政府和學校共同努力,政府應加強對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宏觀調控,高校內部需要實施全員和全過程的管理,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如何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如何實現科學規范化管理,需要我們在改革工作的實踐中提高認識,進一步深入探討與研究。
關鍵詞:高校國有資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G47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07)11-118-02
多年來,高等院校經過長期的積累和發展,已經形成了數額巨大的國有資產。這些國有資產是高等院校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等必不可少的條件,是高校賴以生存和繼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在當前高等院校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如何使這部分資產主動適應市場經濟,促進高校國有資產的完整、完好、保值、增值,提高國有資產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筆者就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如何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談一些粗淺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國家要制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一精辟的論述,為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是一個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深層次的體制問題和矛盾,會隨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實踐,進一步顯露,需要不斷探索研究、不斷解決完善,與時俱進。
一、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新體制的定位與基本框架
國有資產是以國家作為出資者而形成的、并在法律上得以確認屬于國家的資產。我國現存的國有資產大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經營性國有資產,另一類是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二者區別在于前者是資本類(要求價值增值)的國有資產,后者是非資本類(不要求價值增值)的國有資產。
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新體制是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運營的制度化形式,它涉及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運營主體,作為管理、監督、運營對象的國有資產界定,以及管理、監督、運營國有資產的方式和與之相適應的組織制度等方面的內容。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新體制基本框架有以下主要特點。
1.國有資產所有權的模式。國有資產所有權初始委托—模式,至少有四種可能:一是將國內全部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只委托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具有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職能;二是將國內全部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由中央政府作為初始者,再由中央政府將其中地方性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委托地方政府(國有資產所有權的二級);三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作為全國性國有資產所有權和地方國有資產所有權的初始者;四是將國內全部國有資產只委托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不具有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職能。
一:我區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弊端
我區目前的國有資產大致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及自身資金所形成的公共資產,主要以房屋、土地、交通工具為主;第二類:由各經濟主管部門所管的尚未改制的國有企業,如經貿委所屬工業企業,商業局所屬商業企業等;第三類:已改制完成的企業,轉入各營運中心的剩余資產。擁有第一類資產多的行政事業單位,憑借門面租金等非轉經的收入作為改善本單位資金條件的一項來源,而不擁有這些資產的單位則缺少這一部分資金來源,這類資產成為各行政事業單位貧富不均的一大動因。對于第二類資產,我區各大系統目前都把企業改制,職工買斷身份作為頭等大事,現有資產的變現成為完成這一工作的主要資金來源,而其中土地、房屋的變現又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種種原因,各企業所處的地段不同,職工人數各異,商業企業普遍人少地理位置好,而工業企業則恰好相反,這勢必造成各企業職工經濟補償標準各異,資金來源各異的局面。對于第三類資產,企業改制結束后剩余資產分別歸入三個營運中心,乃至一些主管部門,基本形成“利益均沾、各管一塊”的局面,資產分散,資金分散的現象客觀存在,很不利于統一管理。
二、我區目前國有資產存量的基本情況:
我局近期對非公益性的行政單位、國有工業、商業、糧食企業的資產存量情況進行了一次摸底調查,其結果是:
1、非公益性行政單位的資產存量:經調查、核實有土地、房屋的行政單位20戶,這20戶共有房屋、建筑物39849.54m2,其中:已辦證的26706.8m2,未辦證的有13142.74m2;土地41195.49m2,其中:已辦證38552.39m2,未辦證2643.1m2。但一部分單位原始資料不完整或找不到,從中可以看出,管理上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有的變現比較困難,特別是未辦證的。
2、尚未改制的國有企業的資產存量:我區尚未改制工業企業有鋼廠、罐頭廠、內衣廠、皮件廠、線材廠和力車廠6戶,共有資產17565萬元,負債22455萬元,凈資產-4890萬元。據企業主管部門預測,預計資產變現收益18229萬元,預計改制費用27220萬元,預計改制費用缺口達8991萬元。商業企業未改制有百貨公司、副食品公司、飲食服務公司、蔬菜水產公司、食品公司、石油公司6戶,共有資產6800萬元,負債5083萬元,凈資產1717萬元,據企業主管部門預測,預計資產變現收益3575萬元,預計改制費用1561萬元,預計改制費用結余2014萬元。糧食企業未改制有收儲公司、一米廠、經營公司、糧食車隊4戶,共有資產7423萬元,負債7843萬元,凈資產-420萬元。據企業主管部門預測,預計資產變現收益1232萬元,預計改制費用953萬元,預計改制費用結余27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