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海外利益論文

          海外利益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海外利益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海外利益論文

          海外投資保險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為健全我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應采用以雙邊與單邊并存的混合投資保險模式;投資保險審批機構與業務經營機構應分別設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為合格主體;對于暫時未與我國簽訂雙邊投資條約的國家,應視具體情況也認為是合格東道國;政府違約險應納入承保范圍。

          近年來,我國海外投資事業發展迅猛,加入WTO后,中國企業跨出國門從事海外投資將愈加頻繁,但由于未建立系統的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我國的海外投資企業在國外面臨巨大的政治風險。為了保護我國海外投資者在東道國的利益,減少海外投資的政治風險,鼓勵我國企業擴大海外投資,需要在正確認識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性質的基礎上,選擇適合國情的海外投資保險模式,并借鑒國外立法與實踐經驗,建立我國的海外投資保險制度。

          一、中國海外投資及海外投資保護現狀

          1979年,中日合資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開辦,建立起中國對外開放以來第一家境外投資的合資企業。到2005年8月底,我國企業“走出去”戰略已擴展至近200個國家和地區,中國累計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達477.1億美元。由此可見,我國已經成為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投資國之一。同時,我國已成為WTO的成員方,這將為更多的外國公司進入中國提供可能,也必將為我國企業到國外投資創造更多機會。然而,我國在海外投資保護方面卻顯得有些力不從心。現階段調整海外投資關系的法律淵源主要有國內法規范和國際法規范兩大類。在國內法規范方面,雖然早在1985年我國就制定了目前國內惟一的一部投資保險法—《外國投資保險(政治風險)條例》,但它只是規定可以對外商在華投資的政治風險承保,卻沒有規定可以為國內投資者海外投資的政治風險保證;在國際法規方面,我國參加的調整海外投資保險的多邊條約主要是1988年4月30日我國經批準加入的《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根據公約設立的多邊投資機構(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yAgency)是一個以承保海外投資政治風險為主要業務的多邊機構。我國對本國投資者的海外投資可能遇到的政治風險可以由MIGA承保,但僅僅依靠MIGA對海外投資提供保險是不充分的。

          二、建立中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一)進一步擴大海外投資規模的需要截止2005年8月底,中國從事跨國投資與經營的各類企業已發展到3萬多家,已形成一批有實力的跨國公司。這些企業的投資由主要集中于歐美發達國家的市場逐漸轉向發展中國家未經開發的廣闊市場。由于發展中國家出現政治風險的可能性較大,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缺乏成為我國向發展中國家投資的嚴重障礙,因此,為進一步發展我國海外投資,急需建立有關的海外投資保險制度。

          點擊閱讀全文

          企業管理戰略管理現狀

          企業管理論文 在管理學的幾個主要分支中,戰略管理學(StrategicManagement)是一門比較年輕的學科。一般認為只有在進入八十年代以后,戰略管理才形成了真正的理論體系。在商學院里,戰略管理學在此以前的半個多世紀里一直依賴案例作為研究和教學的手段。今天,戰略管理學與管理學的其他領域一樣,被視為廣義的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上,戰略管理學最重要的理論貢獻是通過在一流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做出的。

          我們試圖通過對國內管理學刊物上發表的戰略管理論文進行檢閱,試圖對中國戰略管理學研究現狀進行評估。在進行調研與分析之后,我們選取國內兩份典型性管理學刊物《管理世界》和《南開管理評論》,對它們2003年全年中發表的論文進行了研究。

          戰略管理學的主要課題包括:戰略制訂與實施、戰略規劃與決策過程、戰略控制與報酬制度、資源配置、多元化與組合戰略、競爭戰略、合作戰略、總經理的選擇及其行為、以及高層管理團隊的組成與機制。按照這些標準,我們分別從兩本刊物的論文中確定二十三篇(《管理世界》)和十九篇(《南開管理評論》)戰略管理論文。

          我們發現,第一,國內戰略管理學研究從內容上講尚停留在學科“邊緣”。

          出現頻率最高的題目屬于“公司治理/股權結構/董事會”這一類,共有約11篇論文;其次為“競爭力/競爭優勢”類與“跨國公司/國際戰略”類,各有6篇左右;其他至少有三篇的還有“創新”類和“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類。

          如果把這一結果與前述的戰略管理學的“領域陳述”相對照,可以看到本領域內一些最基本的課題,例如屬于戰略內容的行業分析、戰略組別、商務層戰略、橫向多元化與縱向一體化、合并與兼并等,以及屬于戰略過程的決策機制、結構選擇等,均未得到應有的位置。

          點擊閱讀全文

          國際投資保護管理制度分析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建立與完善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意義;中國與東盟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比較分析;完善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思考等進行講述,包括了政治戰略意義、經濟戰略意義、外交戰略意義、國家安全意義、國際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現狀、現行國際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缺失分析、國內法層面、國際法層面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通過中國與東盟間的相互投資規模日益增大,加強對國際直接投資的法律保護既是最終建成這一自由貿易區的重要條件,也是防范投資風險的必要手段。通過對我國與東盟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研究,找出現有保護機制的缺失,為構建更加完善的投資保護制度納言獻策。

          關鍵詞:中國與東盟;國際投資;保護制度

          自中國與東盟正式啟動建立自由貿易區(China-AseanFreeTradeArea也簡稱為CAFTA)以來,雙邊投資規模不斷增大,面對如此迅猛發展的經貿形勢,雙邊投資的政治風險問題也日益受到了關注。由于歷史的原因,東盟一些國家政治上的不穩定因素仍然存在,例如中菲南海主權爭端、越南印尼排華事件、柬埔寨內亂、中國工人在菲律賓遭受綁架、殺害等,這就需要一個完善的國際投資保護制度來調整和平衡雙方的投資利益關系。因此,就我國與東盟投資保護制度進行研究,找出現有保護機制的缺失,對于維護雙方投資者的安全和利益,促進CAFTA相互投資的順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立與完善投資保護法律制度的意義

          (一)政治戰略意義

          點擊閱讀全文

          企業跨國經營管理

          論文關鍵詞:跨國經營金融支持國際經驗借鑒

          論文摘要:跨國經營需要一個完整的金融體系支持,通過對發達國家的跨國經營企業金融及政策支持的研究,對于我們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制度、金融政策體系具有很大的借鑒和幫助。

          一、中國企業跨國經營的現實環境和融資困境

          隨著我國對外經貿關系的迅速發展,中國企業開始越來越多地嘗試直接跨國投資生產經營,2003年以后,尤其是以2004年為轉折點,中國企業海外投資能源、資源型取向極為明顯,產業和地區投資主要圍繞能源、資源豐富地區開展,如拉美地區,同時,隨著中國內地企業國際競爭實力增強,以家電產品制造企業和少數信息產品制造企業為代表的中國制造企業海外投資設立研發、制造中心的力度也在逐漸加大。

          我國企業“走出去”戰略的重大意義已在很大程度上獲得共識,但在我國當前經濟條件下,政策性金融依然是中國企業跨國經營長期穩定資金的重要供給者,而我國的現實情況卻是它們無法滿足經濟增長和海外投資對長期穩定資金的需求。我國政策性銀行組建的主要目的是接受原四大國有專業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業務,為國有專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掃除障礙,因而自組建之初就背上了沉重的政策性呆帳形成的不良資產包袱。而且,在實際工作中,傳統的政策性銀行作為政府出納,存在著嚴重的制度缺陷,它們主要依賴政府補貼,實行保本微利的目標。同時,在中國企業跨國經營的過程中,也遇到了其他一些障礙和問題,突出表現在:(1)審批環節過多、限制過嚴、效率低下。對外投資項目審批需經過駐外領使館、地方計劃部門、國家計委、商務部、國家外匯局等部門,審批內容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方投資企業情況及投資資金來源等,由于審批制度不透明,涉及部門繁多,加上沒有時限要求,通常一個對外投資項目審批需要一年,甚至更長。(2)政策支持不配套,優惠不大、范圍不廣。資本項目外匯管制過嚴,手續太繁;設備對外投資通常退稅不足,海外合作開發資源產品返回缺少稅收減免政策;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圍太小,規模不大,優惠程度不高;缺少專門的各類海外投資風險基金,政府援助對于企業“走出去”的推動作用發揮不充分;海外項目投資保險品種太少、費用太高、條件苛刻;信息服務水平較低,缺少海外投資的技術援助等。(3)政府監管不到位,企業內控機制不健全。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對外投資的總體規劃和境外企業管理辦法,也沒有權威海外投資信息和咨詢服務機構。另外在對外國際工程競標項目中,我國企業之間經常發生惡性競爭的現象,缺少權威協調部門。

          二、國外跨國經營企業金融支持體系經驗借鑒

          點擊閱讀全文

          企業跨國經營

          論文關鍵詞:跨國經營金融支持國際經驗借鑒

          論文摘要:跨國經營需要一個完整的金融體系支持,通過對發達國家的跨國經營企業金融及政策支持的研究,對于我們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制度、金融政策體系具有很大的借鑒和幫助。

          一、中國企業跨國經營的現實環境和融資困境

          隨著我國對外經貿關系的迅速發展,中國企業開始越來越多地嘗試直接跨國投資生產經營,2003年以后,尤其是以2004年為轉折點,中國企業海外投資能源、資源型取向極為明顯,產業和地區投資主要圍繞能源、資源豐富地區開展,如拉美地區,同時,隨著中國內地企業國際競爭實力增強,以家電產品制造企業和少數信息產品制造企業為代表的中國制造企業海外投資設立研發、制造中心的力度也在逐漸加大。

          我國企業“走出去”戰略的重大意義已在很大程度上獲得共識,但在我國當前經濟條件下,政策性金融依然是中國企業跨國經營長期穩定資金的重要供給者,而我國的現實情況卻是它們無法滿足經濟增長和海外投資對長期穩定資金的需求。我國政策性銀行組建的主要目的是接受原四大國有專業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業務,為國有專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掃除障礙,因而自組建之初就背上了沉重的政策性呆帳形成的不良資產包袱。而且,在實際工作中,傳統的政策性銀行作為政府出納,存在著嚴重的制度缺陷,它們主要依賴政府補貼,實行保本微利的目標。同時,在中國企業跨國經營的過程中,也遇到了其他一些障礙和問題,突出表現在:(1)審批環節過多、限制過嚴、效率低下。對外投資項目審批需經過駐外領使館、地方計劃部門、國家計委、商務部、國家外匯局等部門,審批內容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方投資企業情況及投資資金來源等,由于審批制度不透明,涉及部門繁多,加上沒有時限要求,通常一個對外投資項目審批需要一年,甚至更長。(2)政策支持不配套,優惠不大、范圍不廣。資本項目外匯管制過嚴,手續太繁;設備對外投資通常退稅不足,海外合作開發資源產品返回缺少稅收減免政策;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圍太小,規模不大,優惠程度不高;缺少專門的各類海外投資風險基金,政府援助對于企業“走出去”的推動作用發揮不充分;海外項目投資保險品種太少、費用太高、條件苛刻;信息服務水平較低,缺少海外投資的技術援助等。(3)政府監管不到位,企業內控機制不健全。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對外投資的總體規劃和境外企業管理辦法,也沒有權威海外投資信息和咨詢服務機構。另外在對外國際工程競標項目中,我國企業之間經常發生惡性競爭的現象,缺少權威協調部門。

          二、國外跨國經營企業金融支持體系經驗借鑒

          點擊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