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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同關系與一般企業、公司合同關系最大的不同,是其在內容上具有鮮明的特色,即主要是圍繞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職能而進行的基本建設、維護維修、物資采購、合作開發、合作研究、合作辦學、合作經營、資產處置、融資、服務等活動,使高校與各市場主體之間產生了內容各異的權利、義務關系。充分體現了高校的四大職能,即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職能。此外,與企業合同相比,高校合同一般還具有金額相對較小、種類相對較多、涉及經辦部門相對較多等特點。因此,高校的合同管理具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一)合同風險意識不強,管理觀念淡薄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簽約責任人的法律觀念和風險意識,直接影響著以后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效率。由于高校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法人,受傳統思維定勢的影響,管理者對學校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不足、風險意識不強、法律觀念相對淡薄。高校合同種類繁多,存在范圍廣,涉及周期長,所面臨風險的種類也是多樣的。合同談判簽約前,部分高校在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必要的審核時,由于沒有設立專門的部門(機構)和人員,審核往往難以做到嚴格把關。而在正式簽約時,又存在“應付審計、走過場”的現象,草率簽訂合同,這就使得合同在簽訂之初就留下了較多的隱患,加大了法律風險。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對履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監督。在合同履約完畢后,缺乏必要的績效評價機制。當合同履約出現失誤時,也沒有相應的追蹤問責體系,不易追究責任,更難挽回損失。
(二)合同多部門簽訂,無專門機構管理
一些高校對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不足,缺乏統一歸口管理部門進行集中管理,合同的責任歸屬不明確甚至是混亂,致使各部門之間各自為政,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亂。如:基建工程的勘察、設計、安裝、施工、監理、檢測、以及影響房屋結構的維修改造合同由基建部門或新校區建設辦公室管理;零星維修改造工程,包括水、電、設備、教室、學生宿舍維修改造等,合同由后勤或總務部門管理;資產的采購、處置,資產的出租出借及對外投資合同由資產管理部門管理;教材、教輔資料的采購合同,以及教育服務合同、聯合辦學合同由教學部門管理;圖書、期刊雜志、電子資源的采購合同由圖書館管理;融資合同由財務部門管理;科研合作、科技開發、科技咨詢、科技服務、成果轉讓合同由科技部門管理;開展國際(境外)合作辦學由外事部門管理等。這種由多部門分別進行管理、簽訂的合同管理體制,當產生履約糾紛、尤其是涉及多方主體時,各部門之間就難免地出現互相推諉扯皮現象,不利于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此外,合同的多部門管理、簽訂還會造成在合同歸檔過程中,合同及相關資料分散在學校的不同管理部門,一些合同文本和證據資料因不能及時歸檔和保存,或保存不善,甚至發生丟失,給高校帶來潛在的經濟風險和法律糾紛隱患。
(三)合同內容不夠嚴謹,未經嚴格審核批準
高校各類對外合同的簽訂,都必須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全面、充分表達雙方真實意圖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實質性條款(包括附件)盡可能進行完備地約定。由于高校的合同內控制度建設比較滯后,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往往缺少關鍵的合同審核環節,由于沒有設立專門的部門(機構)和人員,或由于合同審核人員專業知識的欠缺,或相關的法律知識不足,從而在審核中無法及時發現不當或不利內容和條款;也有的高校合同審核人員確實提出了恰當的修改意見,往往因為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不暢,合同的經辦人員沒有及時糾正這些不足。另外,業務主辦部門在實際簽訂合同時,有時礙于情面,或存在僥幸心理,自以為違約、糾紛不可能發生,覺得這類條款可有可無,忽視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條款的約定。實際上,這些認定違約責任、確定爭議解決辦法的條款正是日后處理合同糾紛的方法和依據,同時這些條款的存在,也可有效敦促雙方積極履行合同義務。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教育,提高對合同管理工作的認識
財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進一步提升高校內部管理水平。高校合同管理是新時期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是高校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規范著高校的對外經濟行為。高校各級領導、各部門工作人員對合同管理工作的認識提升以及他們的法制意識的增強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應對學校干部職工開展廣泛深入的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對專兼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尤為重要與迫切。通過培訓學習,使他們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同時使廣大干部、職工認識到,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機制,加強高校內部控制,強化合同管理,是高校避免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提升高校競爭力和發展潛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對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學校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合同的制度化規范化管理
為保障合同在審核、簽訂、履行時以及出現糾紛后都能夠及時有效解決處理,不至于遇到問題束手無策,高校應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健全一整套規章制度體系,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強合同的規范化管理,要從體制上、程序上、權限上規范和約束各職能部門履約的行為,以此規范學校的合同運作和經營行為。例如要完善簽訂合同的授權委托制度,防治受托權力的濫用和權力的過于集中,使學校法人代表———校長的授權委托行為規范化、合法化。同時還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審核會簽制度、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追蹤監督體系、合同檔案查詢和保管管理制度等。通過一系列制度的精心制定、認真執行、監督檢查,保證完整、準確、全面履行合同,維護高校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合同簽訂前的審核工作
合同訂立前,應通過嚴格的審核會簽程序。合同審核可實行合同小組會簽制。小組成員可由業務主辦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如:校辦公室、招投標辦、財務部門、紀檢審計等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小組成員應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為維護學校經濟利益把好關。可重點審核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如當事人的名稱、地址,合同標的,質量和數量,價款和酬金,付款的時間與方式,質保金的收取與退還,后續的服務與維保,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是否都已在合同中具體載明清楚。審核合同時應注意合同文字的規范、準確,合同內容在邏輯上應保證前后一致,合同使用的概念切忌使用含混不清的語言,一個概念有多種解釋時要確定一種解釋避免糾紛。會審小組成員審核后應在合同會審表上簽署意見。由業務主辦部門綜合以上專業意見拿出較成熟的方案,最后交校領導審查批準。凡對外投資、融資、合作辦學以及學校資產聯合經營等重大經濟合同(50萬元或100萬元以上)和重要合同(具體金額由各校根據情況確定)應請法律專業人員對合同的內容、條款進行咨詢把關并簽署意見,經分管校領導審核后,報校長辦公會或學校黨委會審定后簽訂。高校在簽訂合同時不僅要講正面的合作,更要強調反面的責任。只有這樣,一旦發生合同違約時,才能確保高校合法權益不受損失。
(四)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跟蹤管理
學校合同一旦訂立,就要開始履行。在此過程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是加強管理,提高執行力,確保全面按時履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責,業務主辦部門應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實時跟蹤監督,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條款組織實施,對工程、物資、設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嚴格監督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按照合同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涉及到合同中的付款條款,需經雙方確認后,由業務主辦部門辦理付款申請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應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職責,并按審批權限,經申請人、業務主辦部門負責人、審計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報主管該項目的校領導審批、簽字確認后辦理款項結算,杜絕違反合同規定超進度付款現象的發生。監察、審計部門應認真履行督查職責,保障學校合法權益不受損失。如屬相關部門履行不當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合同檔案的歸檔管理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歸檔可由校辦公室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合同的歸檔、管理、查詢工作。校辦公室應安排專人對合同檔案進行整理、加工,對所有合同統一編號、分類歸檔、匯總列表備查。合同履行完畢后,業務主辦部門應及時按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移送校辦檔案管理部門,不得隨意處置、銷毀或遺失。每一份合同正本、副本以及合同審核、會簽過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見及與之相關的附件(如傳真件、文書、圖表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等資料,授權委托書、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等材料均需妥善處理、及時整理歸檔,建立合同管理登記臺賬,為以后各方查閱使用提供方便。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用合同復印件,應由借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領導審批。校辦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收回借出的合同。各部門應對合同進行保密,校辦合同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借給外部門(個人),也不得泄漏合同內容。
四、總結
關鍵詞:維修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380X(2016)01-0032-05
一、高校維修工程項目
(一)概念
高校維修工程是高校校園公共服務的一部分,是指高校用于教學科研及師生生活的建筑、設施、公共空間、設備,由于自然或人為原因造成損壞、安全性下降或功能缺失等問題或不足時,以修理、加固、功能恢復、改造和補償等為施工內容的項目。[1](P18)
(二)特征
1.維修施工時間相對集中。因為高校教學時間安排的緣故,大多維修工程主要在寒暑假期間的兩三個月內進行施工,因此在假期來臨前,必然要進行維修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如維修項目的審批、招標、合同簽訂、施工進度安排,人員安排等,以保證維修工程在假期里順利的開展及完成。2.維修具有經常性。就建筑來說,雖然我國對建筑主體的規定使用年限一般在五十年以上,但對于易損部位的修繕須經常進行,如水電設備,損耗速度非常快,建筑內補破損需要修補,同時隨著學校的發展而新增的實訓室或實驗室經常需要改造,綠化提升改造項目時有進行,因而高校維修工程項目具有經常性。3.維修工程項目領域廣數量多。高校維修工程項目涵蓋的范圍廣,一般來說,高校辦學時間都較長,建筑面積廣,教學科研生活設備多,建筑類型多種多樣,如教學樓、食堂、學生公寓、實驗室、學生活動中心等,因此維修項目也眾多,涉及水電、裝修裝飾、綠化,改造等諸多項目,由于維修工程涵蓋的領域廣泛,數目眾多,在施工時,必然要按照各項目的緊急程度來安排施工次序,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二、維修工程項目合同
(一)合同類型以及其適用范圍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2](P95)高校維修工程合同主要指以高校自身作為一方當事人,針對實現高校自身的維修工程,與中標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的一系列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根據合同內容不同共分為15個分則,維修工程合同屬于其中的建設工程合同,依照計算價格方法的差異,工程合同常用分類如下。1.總價合同。總價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值總價合同兩種形式。[3](1)固定總價合同是指根據投標時雙方同意的價格由乙方進行一次性承包到位,穩定不變,不再受外界條件、工程量增減的影響。竣工后,甲方支付合同規定的所有工程款,不論實際成本的多少。在此類合同中,承包方擔負所有的風險,所以,一般而言,總體報價相對較高。主要適用于下列情形當中:一是預計在工程具體實施過程中,受外界條件影響較小、項目建設條件比較平穩的工作量較小、期限較短的工程;二是工程結構較簡單,對技術的要求不高,所承擔的風險較小;三是合同雙方所獲得的權利和應該履行的職責十分清楚,條款完備。(2)可調值總價合同。其主要適用以下情形,一是工期較長;二是市場上價格因素對總體造價影響。2.單價合同。單價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報價單內分項工作內容填報單價,以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所報單價計算工程款的合同。[4]單價合同一般多適用于施工技術要求高、建設過程變化影響因素多、工程期限較長的、規模較大的項目,或者設計尚未完善,業主為縮短建設周期,立即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3.成本加酬金合同。顧名思義,此類合同將實際的工程費用一分為二,其一是直接成本費;另一個則是完成該工程項目的乙方即施工方應獲得的報酬,以比例的形式規定酬金。該工程的適用范圍:一是在時效上要求非常高,必須馬上進行而沒有時間編制詳細計劃的工程,如緊急突發工程等;二是新型的工程項目,涉及新型技術的應用;三是風險特別大的項目。
(二)合同范本
隨著工程管理的規范發展,合同范本為滿足實際需要也必然不斷完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GF—1999—0201)和2013版(GF—2013—0201)。合同范本分為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款以及附件四部分。合同范本為建筑工程領域規范合同文本。與1999版相比,2013版格式合同更加的完備具體:其一增加了八項制度,如雙向擔保、缺陷責任期等制度,對工程的調價、賠償、保險等全方面作了規定;其二對結構進行了調整,體系完善,權責明確;其三完善了價格類型;最后加強了引導,權益平衡。不管在法律的適應性和市場需求的滿足上,都有了極大的提高,合同內容更加詳細嚴謹,對1999版合同范本在實行過程中發現的不足予以彌補,使其更為符合建筑領域行業的實際情況,也為建立完善有序的市場秩序做出了貢獻。除此之外,在維修工程領域,還有其他合同文本,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建設廳制定的《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WF21-2001-12)。
三、高校維修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合同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其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始終,主要包括合同的訂立、履約、變更、爭議等方面管理內容。
(一)經濟合同訂立處理流程
學校維修工程經濟合同的訂立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一系列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才能夠訂立,具體流程如圖1所示:以SZ學院具體的維修工程項目———SZ學院東校區電力線路改造等項目為例,該合同承包方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經過國資、財務、監審、后勤管理處等部門會簽并提出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進行審批,經法人代表授權后進行簽訂。經濟合同的訂立,是一個十分嚴謹的過程,必須認真對待,仔細研究分析合同的相關條款,避免出現漏洞,引起合同糾紛,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履約管理
1.履約管理的定義。在工程合同簽訂完成后,不代表合同管理工作的結束,恰恰相反,而是進入到關鍵的履約管理階段,只有經過這一過程,才能更好地達成工程項目的目標。合同履約,是整個交易環節的核心,是合同雙方依據合同條款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獲取相應權利的手段。合同履約管理就是為了順利實現合同交易目的,對合同履約階段的工作進行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5]2.履約管理的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是指雙方通過對整個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比、引導和糾正來實現合同管理目標的一系列管理活動。[6](P39)在實際過程中,合同雙方都會通過一些措施來保證履約管理的順利進行,以保證各自的權益,具體措施如下:仔細地研究合同內容,提前制定詳細計劃,實時的跟蹤準備工作和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加強各部門間相互的協調與配合。在合同履約管理的過程中,要注意廣泛地收集各方面相關的資料信息,如施工進度、市場上各種材料的價格、工程量完成情況、主材質量、工程質量控制等。
(三)變更管理
從一般情況上說,變更指的是合同文本的內容發生增減或者其他的變化。導致變更的原因很多,如進度的變化、工程量的增減。變更類型主要為:設計變更、工程量變更、工程內容變更、施工工藝變更等情況。所有的工程項目在變更管理中,不管是工程內容還是工程量條款的變更影響因素主要為費用問題,要加強造價控制,雙方在合同中應就變更相關事宜提前做出明確說明。
(四)爭議管理
所謂的爭議就是指合同糾紛,是指合同從開始生效到結束全過程中,因為某一動作而產生的爭論。1.爭議產生的原因。(1)主觀成因。合同的訂立雙方對于合同的履行產生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2)客觀成因。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外界環境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存在爭議。2.爭議的解決方式。(1)協商。在2013版格式合同中闡述為和解,即雙方在和平友善的基礎上,經過協調商量解決爭議。(2)調解。如果經協商無法解決問題,則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如法庭等機構。(3)爭議評審。雙方主體可以利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內容通過爭議評審來解決。(4)仲裁或訴訟。雙方主體無法進行協商,并且調解沒有效果的,可以根據仲裁條款或者相互約定的協議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申請,反之,可以向法院等機關尋求司法解決。
四、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一)維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合同及其管理關系著高校維修工程能否順利地進行,因而必須加強對其重視程度。在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如不重視合同管理或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將影響維修工程項目管理規范性。存在問題主要如下:1.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1981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到1999年廢止,頒布《合同法》,對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7]對于現在的建筑工程行業領域而言,對涉及利用合同進行違法犯罪行為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所規定之外,其他相關法律監督市場和合同違法行為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缺失。同時,很多單位都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完善的合同管理過程,合同的訂立、履行、中止、變更、終止等程序不太規范科學。2.缺乏專業性人才,合同意識淡薄,重訂立而輕執行。合同管理本身就要求主導者擁有專業的技術基礎,還必須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具備統籌全局的能力,很多單位是相關職能部門人員而不是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管理。不僅如此,部分管理人員合同意識淡薄,把合同僅視為一道程序,一經訂立后,就束之高閣,未進行合同交底,對后期的履約管理缺乏重視。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內容不夠嚴謹,文檔整理歸檔不及時。部分單位的維修工程合同文本沒有使用規范文本,部分合同存在缺陷,如文字不嚴謹,條款不完整,職責不明確,對違約行為、變更等沒有行之有效的規定,除此之外,還存在合同文本本身用語不當、用詞矛盾和錯誤等不嚴謹行為。同時對于簽訂后的合同不重視,未能及時的整理歸檔。
(二)高校維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中注意事項
高校維修工程合同在管理層面還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解決的問題,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來說,主要在以下方面須加以注意:首先,在合同立項前做好立項篩查,多方論證,簽訂規范合理完整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重合同的約束性,強調每個合同環節的法律責任的落實。再次,在合同履行時如遇到問題,要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如有未涉及事宜,注意事后的補救,注重對合同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風險控制,提高合同索賠意識。最后,合同履行完畢后要注意合同檔案的完備,及時把合同、相關圖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投標文件等資料完整歸檔到高校檔案專門管理單位。
(三)加強維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管理體系與制度,加強合同管理建設。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相關法律,建議對現有合同管理法律法規予以完善,建設更為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體系與制度。高校維修工程管理部門在合同的訂立、履約、變更等環節要加以重視,與此同時,合同資料的管理歸檔,以及相關的監督工作都必須加強力度。合同管理要貫穿維修工程的始終,加強控制,保證項目的良好有序進行,提升維修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同時,有效地避免索賠和糾紛帶來的損失,降低成本,維護權益。2.強化合同的權威性,提升人員素質。合同一經訂立就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是維修工程施工、管理、質量保修的重要依據。因此高校維修管理部門要根據高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經濟合同相關規章制度,合同簽訂時要嚴格按程序進行會簽、審批。維修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專業素質,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合同管理意識,按合同進行管理。同時合同管理及執行離不開承包方項目經理的參與,要加強對承包方重要崗位人員約束和要求,使其嚴格履行合同,參與到合同管理全過程,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從而更好的推進維修工程建設。3.應用規范化合同文本,簽訂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條款。為了管理的規范性及對合同雙方的約束力,建議高校選用格式化合同文本。由于維修工程項目的多樣性,所選取的合同類型也不盡相同,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簽訂符合自身特色的維修工程合同條款,如SZ學院一直注重實事求是,根據高校自身情況,應用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文本。如金額較小的選用小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文本,金額較大的選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對于期限較長、成本較大的維修工程項目簽訂固定總價或者可調總價合同。如SZ學院工科樓報告廳裝修工程,合同采用可調總價合同。SZ學院東校區電力線路改造等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簽訂的是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專用條款中,合同對工期延誤、質量保證等各種違約責任做了詳細的規定,嚴格按照規范進行全方位規定,內容完備,各方責任規定明確,對索賠和變更管理同樣進行了相關約定。4.對合同資料整理歸檔,加強訊息溝通。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材料都屬于法律文件,及時整理歸檔到高校檔案管理部門,做好合同的歸檔和存檔工作,有利于項目的完整及查驗,工程項目還會涉及到質量保修,如項目竣工驗收后在質保期內遇到此類問題要依據合同來解決問題。與此同時,加強項目合同管理,必須加大合同管理共享力度,加強各部門間訊息的交流溝通,采取及時有效的管理手段,以進一步提高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在整個項目的進程中其均有所涉及,因此要強化合同地位的重要性,合同簽訂前要嚴把關、多協商,合同簽訂時要規范、按程序辦理,合同簽訂后要強調合同的權威性,嚴格按合同條款進行合同管理,合同要及時歸檔,從而推進維修工程規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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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隨著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我國高校近幾年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校園規劃與建設成為社會建筑行業關注的熱點區域,高校基本建設工作者遇到了很多問題,其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顯得尤為突出,高校也出現了因合同制訂不明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因此對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尋找相應的解決對策是十分有意義。
1、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現狀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視,管理的技術含量相對較低,雖然學校也出臺了一些管理文件來規范合同的管理,但實際執行并不盡人意。合同的簽訂階段和實施階段均無規范的管理模式,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缺乏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1.1 合同條款不規范,合同變更隨意性大
許多高校建設項目對招標條件和目的不夠重視,只是為了滿足招標投標的過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選擇施工企業而忽視了經濟合同的簽訂。
合同價中暫定價過多,合同造價閉合不嚴,人為地留下價格調整空間。而且無相應的施工變更簽證管理規定,簽證管理松散隨意性大。
1.2 合同簽訂不嚴謹
在高校工程建設中,承發包雙方普遍對合同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把合同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與完備性。例如:對于工期較長的工程,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調整方法沒有約定: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特別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場價格超過(降低)了雙方約定的價格,雖然寫明了可以調整,但沒有寫明調整的幅度范圍。對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了的需要發包方認質認價的材料,由于某種原因,承包方沒有及時找發包方聯系,對材料進行認質認價,使得承包方單獨采購的材料價格發包方不予以確認,造成了雙方在結算時的爭議糾紛。
1.3 缺少規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標的價款,而施工合同的價款不同其他合同價款,因為在施工過程中修改、調整、補充隨時可能發生,許多款項是不可預見的。雖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經濟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價的約定和調整,存在許多不足。特別是目前尚無統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專業分包商之間及各分包商之間經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而相互推諉,影響建設的順利進行。
1.4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具有間斷性,學校對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不高,很少培養和配備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一旦進行工程建設,職能部門只能調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大部分學校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就會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2.1 要樹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為均以合同作為唯一依據的意識,合同運用于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以合同、經濟手段管理和實施管理。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共同按計劃履行合同,實現合同所要達到的各類預定目標。對于合同的變更,合同的執行矛盾等其他內容,應認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
2.2 要根據具體工程的情況和現實的社會經濟環境條件,強化合同準備工作,堅持以施工圖進行工程招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和隨意性;強化工程招標中的合同意識,努力完備和詳細一切技術資料和現場環境條件,使承包單位能夠以最小的風險在完全公平的環境中進行投標競爭;嚴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確定工程合同范圍,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確定事件和風險,有針對性的采取保護措施;工程合同價以中標價格為基礎再增加3%作為工程不可預見費用,充分考慮和保證承包單位的利益,引導承包單位注重技術方案的競爭,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實施,從而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2.3 要認真對待工程合同索賠的管理。索賠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其義務,而使另一方受到損失,受損失的一方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違約方提出經濟或時間的補償要求。針對基本建設工程的特點,目前的工程索賠主要是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費用索賠。處理合同索賠要遵循以下原則:索賠必須以法律或合同為依據;索賠必須建立在損害后果已客觀存在的基礎上;索賠應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頭上的承諾;嚴格按索賠程序操作,說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據,合情合理,同時在時間上應有明確的法律概念。
2.4 培養合格的專業人才,監理合同履約監督機制和評價體系加強合同管理的業務指導,培養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術含量,同時加強工程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工程索賠及各類工程糾紛仲裁和訴訟知識培訓,推廣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體水平。
3、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建議
3.1 從組織上采取措施,實施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對合同管理的組織、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均作出明確規定。不管涉及到何種合同,都應認真閱讀理解,搞清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盡量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項目合同管理程序,實現全過程、動態的合同跟蹤管理要重視合同的簽訂管理,強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調整、補充等的管理,保證合同履行的統一性和連續性。必須重視合同變更處理的程序和依據,發生重大變更時,應同時進行合同變更;發生與約定不符的情況時,要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明確相應作廢的條款、協議,以便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進行動態控制,真正實現全過程管理。
3.3 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為滿足建設項目動態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可隨時將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合同方式體現出來,便于迅速解決合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爭議及索賠事項。對各種建設工程項目所簽訂的各種類型的施工合同進行全面科學的管理,不僅能迅速處理合同中各種信息,而且能夠對新簽訂的合同進行信息錄入,對已簽訂的合同進行修改、銷毀、查詢等處理工作。
【關鍵詞】 高校; 內部控制; 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 全過程
【中圖分類號】 F237;G64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19-0087-05
一、引言
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高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加強,在交流與合作過程中,所需簽訂的各類合同應運而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高等教育領域深化綜合改革不斷推進,高校越來越多地參與各類市場經濟活動,對外經濟合作日趨頻繁,高校所涉及的各類經濟合同也層出不窮。自從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例實現4%以后,國內經濟形勢和社會對教育的關注發生變化,社會對教育的關注已由幫助教育呼吁增加投入,轉變為更關注教育經費的合法合規使用和產出效益。經濟合同管理(以下簡稱合同管理)作為高校經費使用與規范管理的途徑、媒介和手段,重要性尤為突出。
隨著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逐漸成為包括非營利組織在內的經濟實體的關注重點[ 1 ]。高校合同管理作為內部控制業務層面的重要內容,存在風險管理意識薄弱,缺少預算管理、歸口管理等現象,導致高校承受經濟損失、法律糾紛、名譽受損的風險,從而影響了高校教育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加強高校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建設,實行經濟合同全過程內部控制管理已經刻不容緩。
二、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
(一)管理主體和分工不明確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納入學校行政管理隸屬關系的大框架中,沒有嚴格制定歸口管理的模式,造成合同管理秩序混亂。如基建合同由基建部門管理,資產租賃合同以及維修合同由后勤部門管理,物資采購合同由資產處管理,聯合辦學合同由各二級學院管理等。這種多頭對外、多頭管理的模式使得學校不能全面掌握對外經濟合作內容,造成學校資源和資金留置在外,易發生業務部門坐收坐支,給學校帶來經濟風險。
(二)流程設計和崗位管理不合理
不少高校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夠科學合理,有的高校過于復雜煩瑣,有的高校過于簡單。流程中沒有必要的牽制和審批環節,流程管理形同虛設;沒有有效的審批授權管理,合同金額不論多大均由某一個人審批;存在一個人包干全部合同管理的現象,從申請到審核再到執行和監督,沒有形成有效的崗位分離,沒有設置互相牽制的崗位,不能形成互相監督檢查機制[ 2 ]。
(三)預算控制不嚴肅
高校對合同預算編制不夠重視,預算編制未細化,并且監管力度不強導致預算執行很隨意,往往沒有嚴格按照“先預算―后計劃―再實施”的程序進行。如高校采購合同的簽訂遇到的首要門檻就是預算編制,而實踐中多數高校對采購項目并未進行充分調研和認證,導致預算編制忽高忽低,加之后期執行的隨意性導致預算與實際相脫節,難以達到“無預算不執行、有預算不超支”的目標。
(四)風險防范意識淡薄
高校管理人員長期受計劃經濟觀念的影響,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氛圍,缺乏法律知識的認知和風險防范意識,對于經濟合同的簽訂存在應付了事的態度和“走形式”的思想,“內部解決”、“暗箱操作”等情況普遍存在,合同的執行更看重習慣和人情而忽視合同條款的簽訂。合同管理過程中各部門職責多流于形式,使得高校經濟合同風險得不到有效控制,法律糾紛和違約現象屢見不鮮[ 3 ]。
(五)審計監督工作不到位
高校經濟合同受部門眾多、時間跨度較大等因素的影響在簽訂及執行過程中存在許多隱患,尤其是在基建及批量采購等大額合作項目上更易出現[ 4 ]。高校在對外經濟合作上設置了審計監督環節,但基本是宏觀制度層面的要求,并沒有確立各環節的管理細則,致使審計監督部門在合同訂立和執行過程中一直處于相對被動狀態,對經濟合同的管理難以做到實質性控制。
(六)合同歸檔管理不規范
多數高校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檔案分散在各相關業務部門,沒有配備合同專員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同時,高校合同檔案管理尚未引進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依然采取手工作業的方式,信息采集和維護手段較為落后,導致合同檔案的登記、更新不及時或遺漏,不便于后期工作人員的查閱和使用,影響了合同內容的信息化展示,校領導和相關部門難以掌握學校的對外經濟活動情況,給高校帶來潛在的經濟風險[ 5 ]。
三、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現狀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建設不健全
1.授權審批制度不規范
高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即高校對外經濟合作必須以校長作為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未經授權任何二級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擅自對外簽約合作關系。而實際工作中,由于經濟合同簽訂的時效問題,從前期調研到最終簽訂往往都是由有合同需求的二級業務部門自行完成,未實行有效的逐級授權審批負責制,因此經常出現合同管理流程上的不合理。
2.合同管理實施缺少崗位牽制
高校合同不同于其他事業單位,具有其自身鮮明的特點,應切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盡管各高校紛紛出臺了合同管理規定,但內容上并沒有細化。對合同立項、協商、擬定、審核、簽約、歸檔、執行等各個環節的配套制度并沒有進行全面細致的部署,未實現有效的崗位牽制,導致當前高校合同管理的松散、混亂。
3.監督體系不完善
合同監管是一個動態過程,貫穿高校對外經濟合作活動的始終。高校雖設立了紀檢審計部門,對合同的審核和簽訂進行了合法合規性審查,卻沒有利用其部門職責,跟蹤監督合同執行情況,也沒有結合財務部門制定的預算方案審計學校實時用款情況,因此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等問題難以及時反饋和解決。
4.責任追究制度不嚴格
對合同管理情況實施嚴格的考核獎懲機制能夠有效促進各項工作環節的規范化。高校普遍存在重獎輕罰或重獎不罰的現象,工作出問題無人買單或一味遷就責任人,不能嚴格制定和落實問責機制,難以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不利于高校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
(二)管理組織架構設計不合理
合同管理沒有頂層設計,在實施環節也沒有歸口管理部門,沒有形成分工合作、有效協調的管理機制。職能部門之間職責劃分不明確,在責任和義務面前互相推諉,在權力和利益面前互相爭搶。
(三)信息化建設落后
1.對合同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不重視
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對合同實施以無紙化為目標的辦公模式。高校合同多為手工管理,往往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即便部分高校已經引入合同管理系統,但尚未與財務系統連接,無法提取財務系統中已有的確切信息,不能掌握合同支付進度,增加了合同執行過程中潛在的經濟風險。
2.“信息孤島”阻礙信息公開和民主監督
良好的信息溝通平臺能保證信息的及時性,有利于高校經濟業務活動的開展。高校各職能部門之間、各業務人員之間缺少工作的互動與信息的交流,沒有積極、動態地投入到對外合作的每一個環節中,使得合同信息失去時效性和真實性。系統與系統之間缺少數據互通共享,各自為政,封閉保守。更為重要的是影響和阻礙了信息公開和民主監督的開展。
(四)缺少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高校注重對外經濟活動效益,忽視了對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訓,并且由于高校合同管理員并非專業出身,使得管理者對合同風險管控的必要性認知不足,法律意識淡薄,導致了管、辦及監督各相關部門實際工作的隨意性。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涉及領域廣泛,包括會計、審計、基建、法律等專業性很強的學科知識。現階段,對于配備這類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的管理人才是多數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個瓶頸。同時,高校對現有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培訓不夠重視,使得合同管理水平停滯不前。
(五)缺少合同執行績效評價
高校對合同管理沒有樹立績效觀念,績效意識薄弱。沒有設置合理的業務考核指標體系,沒有明確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崗位責任制。對于合同的簽訂、履行、保管等各環節的管理情況缺少考評。另外,對合同項目本身的執行也缺少績效評價,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沒有具體評價和考量。
四、加強高校經濟合同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遵循高校內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文化性和創新性原則,按照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歸口管理、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控制、單據控制、信息內部公開,以及記錄控制、財務分析控制、績效考評等控制方法,結合高校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加強高校合同管理[ 6 ]。
(一)規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合理設置合同管理流程,明確各業務環節所對應的管理部門,建立職能部門之間分工負責、稽核牽制的流程體系。具體見經濟合同管理一般流程圖(圖1)和以采購合同為例的經濟合同內控流程圖(圖2)。
(二)加強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力
制度建設是管理工作的基石。為了高校經濟活動的規范化和科學化,首先要以完善制度為目標,健全的管理制度體系才是高校內部控制建設的大方向。第一,要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政策和高校實際情況建立高校合同管理辦法,對合同的策劃、立項、談判、編制、會審、簽訂、歸檔、執行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部署,實行崗位分離,達到有效內部牽制的目的。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辦法配套制度,對合同運作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使每個程序的執行都有據可依。相關配套制度主要涵蓋授權審批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考核追究制度、歸口管理制度等。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落實責任追究,提高制度執行力,制度建設才有實際效果,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順利有效地開展[ 7 ]。
(三)落實合同全程性跟蹤監督管理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動態性的管理,從前期策劃到簽訂后的執行以及歸檔,都要進行實時監管,并指定專員跟蹤合同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對于重點崗位要突出監控力度,或不定期采取輪崗制,在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要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日常化、規范化。使用合同管理跟蹤提醒系統,使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完畢的各個環節清晰流暢,能夠隨時查看合同進度和執行情況,發現問題也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嚴格財務預算控制
預算管理是高校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加強合同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地編制合同執行預算,并按照精細化管理要求全面細致地測算合同執行全過程的預算。在合同執行期間,確保專款專用,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遇到實際重大變化,如確需變更預算的,需按照原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進行調整。加強年度合同預算結余管理,對于當年已經完工合同項目,應收回合同預算余額;對于跨年度的合同項目應按照規定進行年度間結轉。
預算控制除了要對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資源使用情況進行事前安排,還要進行事中和事后監督控制,財務部門定期提供合同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部門對報告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設性意見,以保證學校經濟活動的開展能夠嚴格按照預算機制進行。
(五)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
領導的態度和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是高校合同管理水平能否真正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樹立積極的工作態度,加強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利于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遵紀守法、勤政廉潔的理念,創造良好的管理工作環境。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定期組織相關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如聯系兄弟院校交流討論、實地考察合同管理工作突出的單位、邀請業內專家來校指導或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多種方式選聘優秀人才來壯大管理隊伍等。
(六)推進合同信息化管理
高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應納入學校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規劃。信息技術部負責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購置、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建立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不同系統間數據共享。將合同管理從簽訂到履行完畢的各個環節流程納入信息化系統,有效地利用軟件功能進行控制并提高管理效益。歸口管理部門應設置專員對合同檔案進行整合歸檔,分類統計、連續編號,確保紙質檔案信息與系統信息相互對應、口徑一致,方便后期監督調閱。
(七)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評價機制
高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設置合理的業務考核指標體系,明確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崗位責任制。對于合同的簽訂、履行、保管等各環節的管理情況進行考評,出現問題時客觀地分析原因,落實責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為確定合同管理人員薪酬和職級調整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討論
學者們對高校內部控制的研究觀點基本分為兩大類:一是全面內部控制,其控制內容不僅包括高校的經濟事務,還包括非經濟事務,比如教學事務、學生事務、科研事務、人事事務等[ 8 ];二是非全面內部控制,其控制內容主要針對高校經濟業務,比如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經濟合同等。按照這兩類思想,對高校合同的內部控制也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全部合同,既包括不涉及經濟的業務合同,也包括經濟合同;二是僅指經濟合同。本文雖然是針對高校經濟合同所進行的研究,但筆者認為其他非經濟業務合同應參照經濟合同的管理程序執行。因為,非經濟業務合同在各個環節上同樣存在法律風險、當事人員廉政風險、合同違約導致高校聲譽受損風險等,所以在其策劃、簽訂、執行、歸檔、評價、信息公開等環節也應該嚴格按照經濟合同的管理規范執行,這也是高校內部控制全面性原則、創新性原則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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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技術 風險管理 合同
一、技術合同的特性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義務的合同,包括技術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和合作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四種合同,簡稱“四技”合同。與普通合同相比,它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標的是無形資產
技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或與技術相關的行為,它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不同于一般的財產或勞務,屬于無形資產。但它載體的表現形式可以是有形的,通常表現為技術資料、文檔報告、圖紙、樣機等。
2.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是科研人員與縣級以下政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簽訂的合同。雙方存在對等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技術一方根據自身所掌握的科學技術知識、經驗、信息為委托方完成項目研發任務或通過提供給委托方專利等特定技術成果的許可、使用、轉讓,而另一方為此支付相應的科研報酬。
3.項目風險高
科研合作受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風險比較復雜,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研發失敗的風險: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風險。(2)研發落后風險:競爭對手率先研發成功,而自己的研究尚未開展或進展了一部分。[1](3)研發無效風險:在技術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使我方研究失去意義。(4)不可抗力的風險。所謂不可抗力,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三種情形。在合作過程中若碰到自然災害或者因國家政策或行業的要求發生了改變,而導致已進行的研究工作不符合新的規定,無法通過審批,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風險。
4.經濟效益不可估量
技術合同是知識形態的商品通過市場進行交換的法律形式。[2]簽訂技術合同的根本目的是將已有和待開發的技術從理論研究領域投入應用領域,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反過來,高校通過獲得企業的物資支持,建立穩定的教學和科研基地,充分發揮人才與學科優勢,提高科技開發的實效,提高市場意識,效益意識,更有利于從市場上中了解技術需求,進而創造更多的利益。
二、技術合同的風險成因
1.科研人員法律意識淡薄
高校科研人員普遍法律意識淡薄,不重視合同簽訂,認為只要與對方口頭談判好就行,合同只是表面形式而已。更有甚者為爭取到項目,認為與對方過于較真合同內容有傷和氣,對方提出的條件科研人員往往是一味地遷就、妥協。因此科研人員不仔細斟酌合同條款,隨意書寫合同,造成不按格式文本填寫、隨意刪減合同條款、合同文字表述不嚴謹、該約定的條款不做約定或約定過于籠統不具操作性等合同缺陷,所有這些都可能埋下合同糾紛的種種隱患,造成不良后果。
2.高校管理方式粗放
目前學校的科研評價體系中,看重的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類計劃項目,看成果能否鑒定、獲獎。看的數量和質量。橫向項目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人才培養幾乎不起作用。正因為此,教師對橫向課題積極性不高,為完成科研工作量隨意忽弄,即便有參與橫向合作的教師也有把橫向科研看成是自己創收的途徑,認為它是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這些定位的錯誤,認識的偏差與學校對橫向課題不重視、粗放式地管理無不關系。大多數高校由于沒有系統規范的橫向課題的管理辦法、管理流程,放任自流地管理方式導致在科研合作過程中出現或大或小的糾紛,損害科研人員及學校的利益。
三、技術合同法律風險的規避措施
1.規范化書寫合同條款
規范書寫合同是減少合同風險的首要環節。現對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版的技術開發合同為例)重點條款的注意事項做簡要分析:
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應盡可能體現技術特征,與技術合同類別相適應。技術合同四種類型的法律關系都是不同的,選擇合同時不能張冠李戴,比如技術開發合同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新”,強調未知的技術,不能與技術服務,咨詢合同相混淆,否則不利于在技術市場認定登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合同金額。合同金額必須確保大小寫都填寫。合同支付方式通常有一次總付和分期支付兩種。最容易忽視的就是在分期付款里經常發現很多合同都寫“提交XX之后付款”,這里之后到底是什么時候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限,由于語句表述的不精準造成的歧義就會使自身處于被動的地位,因此特別要精確付款日期的填寫。
保密條款。保密條款目的是保護高校的技術秘密和企業的商業秘密。因為一旦信息泄露出去被競爭對手使用,雙方將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合作創新的本質將會被破壞。因此雙方要公平理性地商定保密內容、保密人員、保密期限、泄密責任等內容。
成果歸屬及成果后續改進權利歸屬。一般情況下成果歸完成方所有,由于技術成果的完成方一般都是學校,學校擁有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但是很多科研人員為了拿到項目向對方妥協而放棄了成果的所有權,這樣做無疑會造成學校知識產權的流失。因此為了保護雙方的利益,盡可能共享技術成果,而不是一味地放棄,同時也要明確利益分配方法以及使用權、轉讓權。在整個技術的開發過程中,雙方都有可能有意無意地對某項技術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也要事先做出約定,防止出現后期糾紛。
違約條款。損害賠償與支付違約金是技術合同責任的主要方式。審查合同發現此條款常被很多科研人員忽略,有些是出于對合作方的充分信任或者想當然認為違約是小概率事件而不填寫違約條款,有些則籠統地填寫“X方違反本合同第X條規定,應當無條件支付違約金”或者“X方違反本合同第X條規定,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如果高校一旦違約,這樣填寫對高校是極為不利的。由于合同中無違約條款,此時賠償的損失是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如項目研發投入金額)和可得利益損失(如企業利潤),遠遠大于科研報酬。因此科研人員必須重視此條款的填寫。違約金額度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要根據合同中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技術風險因素及實際承擔能力加以確定,防止巨額賠償的出現,一般都不應超過合同金額。
風險責任條款。由于開發類合同受環境條件,科研人員知識水平等限制,其研究各階段都包含了不確定性因素,呈現高風險性。筆者認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的風險應由當事人共同承擔,由于委托方或受托方單方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合同簽署。技術合同必須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在現實的操作過程中發現很多科研人員因不懂法律知識或者為了減少繁瑣的程序以二級學院的名義簽訂合同,由于二級學院不具備法人資格,這些無效合同一旦引發糾紛,學校將作為上級法人單位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合同的簽章單位必須為獨立的法人,若為二級法人,需要授權。
解決爭議條款。解決爭議的方式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在選擇爭議處理地點時,從維護高校利益角度要積極爭取選擇高校住所地,這樣一方面可以訴訟減少成本,另一方面能有效規避外地企業地方保護主義對判決結果的偏倚。[3]
2.提高對橫向課題的重視 強化流程管理
學校要改變“重縱向輕橫向”的現象,在職稱評定、人才培養、職務晉升的考核標準中提高對橫向合作項目的比重,將科研人員的專利數量、與成果轉化及取得的經濟效益結合起來作為教師科研能力的考核標準,從政策上激勵廣大科研人員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培養嚴肅認真的科研氛圍。同時要建立健全合同審查體系和管理制度。項目負責人、二級學院主管領導、校科技主管部門管理人員明確分工,各擔其職。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合作方資信情況判斷、項目可行性、技術方案,雙方權責利等協商。二級學院主管領導對項目負責人履約能力、項目進展情況、項目完成情況跟蹤檢查,校科技部門管理人員對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對等、成果歸屬、財產權歸屬、風險責任、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合同文本進行實質性審核,并對技術開發、轉讓合同的認定登記、減免稅事宜予以指導。這樣實行分級審批才能有效避免技術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風險。
3.加強法制教育 提高法律素養
高校應該給與科研人員普及法律知識,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專立法》等知識產權法,可以在學校科技處網站上增設橫向科技項目技術合同專欄,對合同簽訂有關事宜進行答疑。[4]每年定期開展對技術合同文本的書寫規范講解指導,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對科研合作中經典的合同糾紛案例進行宣傳,提高廣大科研人員的法律素養,使得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免稅等方面有清醒的認識和嚴肅的態度。
總之,校企合作是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展開的,但更要有健全的制度做保障。高校對技術合同只有從規范合同的書寫著手,建立健全合同審查體系,分級審核合同,把好“技術關”和“法律關”,從合同的簽訂、履行、項目驗收進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使技術合同的管理系統化、規范化、法律化,才能順利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有效保障校企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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