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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作物質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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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作物質檢報告

          農作物質檢報告范文第1篇

          近段時間,隨著“**奶粉”事件的不斷升級,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再次成為民眾熱議的焦點。有人責備政府監管不力,有人謾罵企業經營者“惟利是圖”,更有人詛咒奶農的“黑心舉動”,林林總總的抱怨折射出民眾的極大憤慨。抱怨和責備是可以理解的,但僅僅停留在抱怨層面是遠遠不夠的,眼下,我們更需要分析和尋找食品安全問題的根源,從源頭上做到釜底抽薪,徹底預防或根治。

          面對食品安全問題,一部分人認為其根源是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得不夠好,對生產者、經營者的違法行為處罰不到位,監管部門執法不得力等等;也有一部分人認為,食品安全問題是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的,只有當中國的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這類問題才能徹底解決。筆者不排除這些分析的合理性,但需要強調的是,食品安全問題雖然表現為社會問題,但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產業問題。

          筆者認為,就食品的生產而言,其安全隱患存在于三個環節:一是食品原材料的生產過程,比如蔬菜種植、生豬養殖等:二是食品原材料的采集過程,比如鮮奶的采集等;三是食品的加工過程,比如月餅、瓜子的生產等。我國食品生產各環節的產業構成導致了食品安全危機的產生。

          首先,以精耕細作和分散經營為特征的農業發展模式,使得食品原材料的生產過程難以控制。一直以來,我國走的是常規農業思路指引下的農業發展之路,追求精耕細作中的高產。由于農業生產未實現集約化模式,先進的生產技術也未普及,農民為了追求產量和質量,就只有通過大量施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和飼料添加劑等細作方式,來提高產量和產值。這一過程勢必會造成農作物化肥、農藥施用量超標,使有毒有害物質在農產品生長過程中被吸收,成為人體健康的隱形殺手。據農業部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施用在農作物、果樹、花卉等方面的有毒化學農藥約占95%以上,其中以甲胺磷、敵敵畏等高毒農藥用量最大。同時,由于采取分散經營而非集約經營的生產方式,一旦發生食品源污染的問題,政府難以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控制,20**年冬至20**年春的禽流感疫情之所以在發展中國家尤為猖獗,主要就是因為發展中國家的家禽養殖是以家庭為主的散養和小戶飼養模式,一旦出現家禽感染,很難像發達國家集約化經營的家禽養殖企業那樣集中處理和綜合管理。分散經營的農業經營模式給我國食品安全帶來了隱患。

          其次,粗放式的經濟增長模式,使得資源大量投入,水、土壤、大氣等農產品生長環境受到嚴重污染。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部分地方過分追求GDP增速,忽視了生態和環境的保護,破壞了自然界原有的物質、生物的凈化功能。據環保部門統計,在我國12**條河流中,850條江河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30多個湖泊和近海區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富營養化問題。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源頭污染”成為農產品安全的一大隱患。在農作物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的影響尤為巨大。紙業、冶金工業、化學工業以及采礦業等產生的廢水直接排放,是水體中化學需氧量和生物需氧量的主要來源。未經處理的污水,雖然含有農作物生長所必需的養分,但又含有有毒成分,長期處于污水環境中,不僅會影響農作物的生長和產品質量,進一步還會損害人體健康。在大氣污染方面,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等有毒廢氣,粉塵、煙塵等固體粒子及煙霧,通過“酸雨”降水或沉降等方式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也對農作物生長造成影響,成為引發食品安全的污染源。

          農作物質檢報告范文第2篇

          自20世紀70年代美國斯坦福大學的伯格教授首次重組DNA獲得成功,轉基因技術及產品逐漸走入人們的視野,并扮演者愈來愈重要的角色。由于轉基因產品對人類、動植物及生態環境在安全上存在著不確定性,因此世界各國政府紛紛立法,加強對轉基因產品的管理。而研究轉基因產品法律規定的前提就是廓清轉基因產品的定義。

          對于轉基因產品,各個國家稱謂不一,而世界貿易組織專家組在相關案件的報告中也并未對轉基因產品統一進行稱謂,而是交替使用了生物技術產品、GM (Genetically Modified)作物或GM產品等概念來表達各成員國國內稱謂的差異性。但是WTO認為,不管稱謂為何,轉基因產品與利用傳統的、自然的育種方式生產出的同類產品不同,是利用DNA重組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這是世界重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做出的較為完整的定義。

          2我國對轉基因產品管理制度的現狀

          我國關于轉基因產品的立法始于20世紀末,包括19%年7月實施的《生物基因工程管理實施辦法》;2001年5月實施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3月實施的《轉基因生物安全評估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轉基因生物安全評估管理辦法》,2002年4月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4年4月實施的《進出境轉基因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上述管理辦法分別對轉基因產品的安全評價制度以及標識制度進行了規定。但就法律等級和效力而言,這些條例、辦法層次和效力較低,且存在著交叉。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也有對轉基因生物進出口的安全管理的相關內容,與《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有一定的重復。轉基因產品在國際社會日益重要的位置和我國低層次、重復混亂的管理規定之間的矛盾呼喚,立法層次更高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進行規范管理。

          2012年2月國務院法制辦起草的《糧食法(征求意見稿)》第12條規定:國家保護糧食作物種質資源,扶持良種選育、生產、更新和推廣使用。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其實此規定與以往法規相比并無實質進展,而在2014年年底出臺的《糧食法(送審稿)》中更是取消了對轉基因糧食及種子的規定。轉基因技術屬于農業科學的研究領域,和其他領域的科技一樣,對人類社會的發展是雙刃的。要把轉基因技術及產品控制在安全范圍,有益于人類社會,就需要在制度上設計合理,監管有力。

          3發達國家轉基因產品安全法規的相關規定

          3. 1美國

          由于不認為生物技術本身會產生特殊風險,美國對待轉基因產品的態度總體上是較為寬松的,對轉基因產品的法律管制與傳統產品一樣。這一點體現在1986年美國實施的《生物技術管理協調大綱》中。《生物技術管理協調大綱》規定了涉及生物安全的各個管理部門協調運作,在美國的轉基因立法中發揮了基礎性作用。

          美國管理轉基因產品的法律法規包括《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植物保護法》、《關于生物技術食品上市前公告的建議》等。從國會審理的與轉基因有關的議案看,美國先后確認了:轉基因產品的標識制度,如《轉基因食品知情權法案》;對因轉基因產品造成的損害的責任認定制度,如《轉基因生物責任法案》;對轉基因產品特別是食品上市前的申請和安全保證制度,如《轉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對轉基因產品的跟蹤防御機制,防止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如《基因工程安全法》。

          《生物技術管理協調大綱》原則規定了轉基因產品的監管部門,有農業部、環境保護局、聯邦政府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國立衛生研究院、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五個部門。五個部門獨立運作又協同配合。農業部負責保證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種植、養殖。設計了安全評估制度以監測轉基因生物對農作物與農場環境存在的風險。經過評估,對風險較高的轉基因生物實行特別許可程序,要報請農業部特別許可。環保局側重從轉基因生物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方面對轉基因產品進行風險評估,同時根據環境法制定和執行特別法規。國立衛生研究院提供轉基因技術的咨詢和建議工作,為法律調控提供技術支持。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類似一個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保障轉基因科研、生產、運輸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我國《(良食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轉基因糧種,在美國被作為轉基因生物產品,由《聯邦種子法》調控,同時也在上述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內。同其他轉基因產品一樣,被評估安全的轉基因種子可以在市場銷售。美國的轉基因種子同樣實行標識制度,標明種子的品種名稱、來源、發芽率、監測日期、種子商的基本情況等。在轉基因種子的標識真實性上,美國政府執法嚴格,如標識有意誤導市場,企業將面臨嚴重處罰。與嚴格的標識制度相對,在轉基因種子的品種注冊方面,法律規定較為寬松,不需品種審定,只要具有真實的標識標簽,可由消費者自主選擇。

          在美國,對轉基因種子的管理分兩極機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農業部是聯邦政府的管理機構,具體事宜由農產品銷售局、農業研究局負責執行;而州政府的管理機構是各州農業廳的種子監督質檢機構,設種子巡視員,負責轉基因種子的標識、批發、零售、出口的巡回監管,如發現標識弄虛作假或質量不合格,可以要求該企業進行市場退出,情節嚴重的,提請啟動司法程序。

          3.2歐盟

          與美國不針對轉基因技術本身進行法律調控不同,歐盟采用的是以工藝過程即轉基因技術本身為基礎的嚴格監管模式。歐盟認為,不論何種產品,只要是經過了重組DNA技術就存在潛在危險,就要接受安全性監控與評估。因此,歐盟制定針對轉基因生物的法令條例是以轉基因技術為基礎的,涉及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評價、加工生產、標識、環境釋放、進出口。歐盟對轉基因產品的立法尤為注重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法令包括歐盟1990 /220指令、2001 / 18指令、2004 /35指令。1990 /220指令即《故意向環境中釋放轉基因的指令》,旨在不因為轉基因生物的科研或是市場化使用而對環境產生危害或危害威肋、。如以科研為目的,申請者要提供所研究的轉基因生物與環境的關系,對環境確無影響才能獲得許可,如在獲得許可后再發生環境危害,還應立刻停止。如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轉基因產品必須滿足一定條件,即己經進行了環境風險評估并合格,同時不能與歐盟其他相關法律相抵觸。2001 /18指令是對1990 /220指令的修訂,特別指向轉基因種子。該指令規定歐盟范圍內用于種植的所有品種的轉基因種子都必須得到認可和審批,并提出了更為審慎的預先防范原則,即只要有合理可疑,就要對可能發生的損害進行防護;強制要求申請者自行監督轉基因產品并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監督報告,加強了對轉基因產品風險的監管;給予公眾對轉基因產品更多的知情權。對轉基因種子,要求必須經過科學論證、評估和審批,確保對人類及動植物健康、環境安全無虞,才能得到許可。這些規則程序同樣適用于轉基因產品的進口。2004 /35指令即《預防與補救環境損害的指令》,它是一個法律框架,為各成員國的國內立法提供法律的指導性意見。

          新近,有國際組織如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歐洲組織發出這樣一種聲音:對種子的轉基因物質零容忍。他們認為種子種植區域集中,比食品或飼料容易控制,可以將種子轉基因物質的混入率控制在0. 1 %。歐盟應為種子的零轉基因率提供資金支持,并用法律框架來約束種子市場的轉基因污染。

          歐盟對待轉基因產品的總體態度還是允許轉基因生物的存在,但是要給予嚴苛的監管,以保證人類、動植物及環境的安全,對待進口的轉基因生物態度亦是如此。對待傳統和有機農業,也給予相當的重視,提出了保證轉基因作物與傳統農業和有機農業共存的國家政策和法律保障機制。

          3. 3日本

          日本對轉基因生物的管理分為四個環節,分別是實驗階段的轉基因技術安全、環境安全、食品安全和飼料安全,其模式介于美國和歐盟之間,寬嚴相濟,由農林省、厚生省、、文部省、科技廳等部門制定法規進行監管。在環境安全方面,同歐盟的2001 /18指令類似,日本轉基因生物對環境是否產生損害或損害威肋、由研發機構進行主動監管并向農林省報告。 對轉基因產品的監管,日本追蹤了整個產品鏈條,從種子研發或原料進口到加工銷售,進行全程安全監控。在轉基因產品的標識方面,日本實行強制標識和自愿標識相結合的制度。對與傳統農產品在性質上不同的轉基因產品實行強制標識;對與傳統農產品性質上等同,其外源基因或其編碼的蛋白質在加工成食品后仍然存在的轉基因產品實行在標識上進行清楚說明;對與傳統農產品性質等同且不存在外源基因或編碼的蛋白質的轉基因產品實行自愿標識。

          對于轉基因種子,日本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有效監管了在市場上流通的各個環節。主要的法律有《種苗法》、《主要農作物種子法》、《農作物檢查法》。轉基因種子在進入市場前必須經過雙重的安全檢測,其依據是2001年厚生省實施的轉基因食品、飼料安全評價指南。轉基因種子只有同時通過環境安全和食品安全檢測,或環境和飼料安全檢測才能進入市場流通。2003年,日本修訂了《種苗法》,提高了對針對轉基因種子監管的標準,如保護良種研發、種植;打擊侵權。同年,日本通過了《規制轉基因生物保護生物多樣性法》,加大了對轉基因種子相關企業的自我監管。轉基因種子的科研、銷售及種植企業要密切關注種子及作物的生長情況,對環境及人類健康的影響,出現安全問題及隱患時必須停止研究、銷售及種植。日本在對轉基因種子進行嚴格管理的同時,也大力扶持能保證安全的轉基因種子,并積極促成其商品化、市場化,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同時,通過媒體宣傳,聽取公眾意見,為轉基因種子的產業化提供法律外支撐。

          4發達國家轉基因產品法規對我國

          轉基因產品立法的啟示

          雖然我國農業部多次強調,轉基因糧食作物的商業化種植、銷售、加工均屬違法行為。但是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種子和產品卻在我國多個地區出現了商業化的銷售和種植;而我國出口歐盟的大米也多次因被檢測出轉基因成分而遭遇進口拒絕,經濟損失慘重。如前所述,由于我國相關轉基因農產品的法規主要是諸多條例,法律層次較低,無法有效遏制轉基因違法現象,所以我國公眾對農產品轉基因問題上的有效立法期望很大,轉基因糧種和產品涉及國家糧食安全和國民健康、環境安全,是一個不能回避的重大問題。

          在立法形式上,應該設立法律層次較高的專門法,比如《轉基因生物安全法》。而以往條例中僅設專章規定轉基因糧種和產品問題,或僅設一兩條規定很難把問題具體化,操作性差的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在立法內容上,應先綜合發達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借鑒其中適合我國國情并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應確立我國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體系。美歐日等發達國家轉基因產品的安全立法體系都較為完備,可為我國借鑒。轉基因產品的安全涉及技術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諸多環節,監管涉及部門管理、自我監督及公眾監督。安全則包括對人類、動植物及微生物安全、環境安全。只有這幾個方面相互支撐,才能構建我國轉基因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體系。

          其次,在具體內容上,比較美國對待轉基因產品寬松的態度、歐盟審慎的態度以及日本寬嚴相濟的態度,我國應該確立符合國情和國際協議的有中國特色的轉基因產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針對我國人多耕地少的狀況和國際轉基因技術科研的逐步深入,我國對轉基因糧種的科研生產應該鼓勵,但是必須是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對于安全的評估,風險的防范,立法一定要與我國在2000年簽署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相一致《議定書》采取風險預防原則,主張即使科學上沒有確鑿證據證明該危害必然發生,也應采取必要預防措施,以盡量減少潛在風險。這一規定也與歐盟的2001 /18指令相一致,其中要特別重視轉基因農產品對環境的影響。對于轉基因糧種的標識,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只規定了17種產品的強制標識制度,與糧食相關的也只有玉米和大豆,并沒有涉及全部主要糧食作物。立法應擴大強制標識的范圍。轉基因產品的安全如何保障?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即各部門聯動。對于我國來講,農業部門、商務部門、環境部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和安監部門都應該是轉基因產品安全管理部門,對此立法應該明確。其中對于安監部門的參與是為了保障轉基因產品科研、生產、運輸等涉及的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另外,各部門權利、義務和責任一定要具體化,要體現在條文中。對于轉基因產品的管理者,行政部門的監管是必要的,行政管理權具有公權力這一特殊性決定了行政管理權的有效實施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但也要改變行政部門是唯一的監管主體的做法,借鑒歐盟和日本的做法,把部門監管,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及種植者的自我監管和公眾監管結合起來,共同構建轉基因產品的全方位的立體監管模式。在轉基因產品的對外貿易上,進口要尤為審慎,對于轉基因糧種的進口,要符合《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于出口,要符合《議定書》的規定。另外,對傳統農業和農作物也應該給予相當的重視,為避免歐盟等國家進口糧食的綠色貿易壁壘,客觀上要求發展非轉基因和有機農業。

          農作物質檢報告范文第3篇

          關鍵詞:分析儀器;食品質量檢測;難點;優勢;功能

          中圖分類號:R1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01

          一、食品質量檢測的難點

          1.食品種類繁多,基質復雜

          在日常檢測中,受檢產品一般種類繁多,其來源、品種均較為復雜。以日常產品為例,包含了瓜果蔬菜、畜牧產品、飲料、小吃等,它們的生產、加工、存儲、運輸等方式各不一樣,加上其本身成分是有機物,自身結構較為復雜,將會為檢測帶來較大的困擾。蔬菜所施的肥料、農藥等不同,可能導致其生長特性有所差異,進而影響內部機理,這種外界干擾導致同一種食品會有多種不同數值的出現,如果僅僅是依靠化學分析,逐一進行對比,這無疑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

          2.檢測內容組成復雜

          在具體檢測過程中,需要檢測的內容相當多,往往會在比對、校正、抽樣等方面形成大量繁雜的工作,工作負擔和尋求結果的難度較大。其中常見的檢測項目主要有:①藥物品殘留。當前世界范圍類的農藥品種多至上千種,諸如擬除蟲菊酯、有機硫、酰胺、氨基甲酸酯等,常見檢測的對象就包含了其中的一百多種,而化肥施用不當等造成的化學殘留,同樣列入檢測項目當中。除此以外還有抗生素、生長促進素、抗原蟲藥類、鎮靜劑、四環素類等一系列的獸藥類殘留物。②重金屬。隨著我國工業的加速發展,一些重金屬通過工業生產排放至自然界,經土壤、空氣、雨水等被農作物吸收,形成重金屬污染,例如汞、鉛、砷等元素。而且其中某些物品殘留的量少,十分不易檢測出來。

          二、分析儀在食品質量檢測中的優勢

          1.精準性。分析儀(自動化)通過既定的程序和標準,對分析對象進行深度檢測,精確地測出物質類型,甚至可以用數字數據進行一定的標明。其檢測結果是基于化學分析樣標而得出的,因為其具有大規模的樣品建模,因此可以有效地避免數值的誤讀,做到高精度讀取與比對。此外分析儀還能做到對樣本的精確保護,減少檢測試驗時的各種損耗。

          2.快速性。分析儀是由各種先進部件組合而成的現代科技產物,從自身結構和工作原理來看,每個部件各自發揮功效,檢測分析的初始信息在內部快速傳遞,與傳統化學分析相比,這種檢測速度就猶如一臺大型計算機與普通計算機之間的對比。同時,因為自身樣本數據庫的成立,檢測樣品在進行分析時,只需要由既定程序逐一或分類對比存儲數據即可,減少了工作量和工作難度。例如:多通道采樣分析、實時信息輸出、現場采樣分析等,都是其快速性的體現。

          3.科學性。在檢測方法方面,通過分析儀能夠實現不同樣本的檢測,無論是何種特性的樣本,組成如何復雜,均可以進行詳細的分析和比對,這是傳統檢測方法的一種集成和升華,將檢測與機械類設備進行結合,充分彰顯了現代科學技術的發達程度,對于未來食品檢測的發展具有重大推進意義。在實際運用方面,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實驗室式的檢測過程,可以實現就地實時檢測并生成報告,雖然果可能存在一定的誤差,但作為食品質量評定的參考還是可以的,并且因為食品商品流通換代速度快,且是通過直接食用攝入人體,唯有能夠快速檢測的設備,才能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檢測分析儀的常見應用及功能

          1.質譜分析。質譜分析是指將被研究物質用電子流進行轟擊,然后記錄轟擊之后形成的正離子碎片的圖譜定量,記錄結果就被稱為質譜圖。這種方法可以用來分析食品中的定性或定量的糖類組成、香味成分、揮發性成分、蛋白質成分和有毒物質等。

          2.核磁共振。核磁共振分析法多被用于分析有機化合物的結構,原理是利用分子中不同類型的氫原子信息來根據食品中的油脂和水分的弛豫時間的差異來對淀粉的糊化和回生等進行分析。除此之外,此方法還能通過對粉狀食品結塊的機理進行分析,從而進一步為食品保存期限的延長得出方法。

          3.光譜分析。光譜分析法主要分為以下幾種:近紅外光譜分析法,此方法在食品行業中主要被用來分析食品中含有的防腐劑成分,還能用于檢測糧食中的脂肪、蛋白質、氨基酸、纖維素和水分等的含量,目前已被廣泛應用于對大豆脂肪和蛋白質的含量當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此方法的優勢是能夠精確地測定生物樣品中所含的痕量礦物質,廣泛應用于食品營養、食品分析和食品生物化學等領域;可見光光度分析法,此方法可以用于對食品中所含鋅、鐵、銅、鉛的測定;還有就是熒光分光光度法,此方法也屬于痕量分析方法。

          4.色譜分析。色譜分析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離子色譜法,這種方法創立于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在食品分析領域的應用十分廣泛,所分析的樣品包括肉制品、谷物制品、水、奶制品、酒品等諸多品種,在食品分析領域中地位十分重要;液相及高效液相色譜法,這種方法主要包括主層析色譜分析、紙層析色譜分析和薄層層析色譜分析等,多用于對食品中外來物質和食品內部組成的分析中,具有獨到的作用和優勢;氣相色譜法,此方法可用于測定食品中的能直接或間接氣化的有機物質,脂肪酸、氨基酸、蛋白質、和糖類等都屬于這類物質。

          5.食品檢測分析儀的功能。當前市面上的視頻分析儀器種類繁多,根據檢測對象不同可以分為肉類檢測儀器、奶制品檢測儀器、谷物制品檢測儀器、蔬菜水果檢測儀器、酒品檢測儀器、水質檢測儀器等,針對不同的檢測對象各有不同的檢測側重點,例如細菌檢測儀器、農藥殘留檢測儀器、總鉻檢測儀器、亞硝酸鹽檢測儀器、銅離子檢測儀器等,因此,檢測分析儀在檢測功能上呈現的是范圍廣、可檢測項目多、實用性較強等一系列特點。

          四、總結

          總之,分析儀器是現代食品質量監測技術發展下得產物,它能夠更好地配合食品檢測工作。同時,隨著科學技術與現實需求的不斷發展變化,分析儀器仍然需要不斷改進,才能更好地發揮其積極功效。相較而言,正是因為分析儀器的各種優勢,才使得它漸漸成為一種檢測潮流,未來將會逐步取代化學分析。

          參考文獻:

          [1]吳昊.在食品檢測中現代技術的全面運用[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4(01).

          農作物質檢報告范文第4篇

          關鍵詞:寶雞辣椒;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產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 S6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7)02-03-0038-02

          1 寶雞辣椒發展史

          寶雞市位于關中西部,轄九縣三區,面積18 656.8km2,年降雨量609.8mm,平均氣溫13℃,無霜期220d,≥10℃的積溫3 419℃,自然條件優越,是辣椒生長的最佳適生區。寶雞種植辣椒、吃辣椒的歷史悠久,人們習慣將辣椒稱為秦椒、辣子或線線辣子。據《寶雞市志》記載,辣椒明末引入寶雞,清代以后種植漸多,產品稱為“秦椒”。據清道光《千陽縣志》記載,蔬菜有花椒、辣椒……21種。又據《寶雞縣志》記載,辣椒(又稱秦椒),明代始有種植,清代漸多。民國年間,渭河、千河川道的農民皆喜種植。另外,據《風翔縣志》記載,辣椒,建國前千河、渭河一帶有灌溉條件的地區廣為種植,每年辣椒產品大宗外運。20世紀60年代末,辣椒在寶雞地區大面積種植,并逐漸形成岐山縣、鳳翔縣、扶風縣、眉縣、隴縣、千陽縣等6縣40多個鄉鎮為主的辣椒商品生產基地和外貿出口基地。

          進入20世紀80年代后,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莊燦然研究員與寶雞市農技中心合作,在廣泛收集國內外辣椒種質資源的基礎上,選育出具有寶雞辣椒特色的優質、高產、抗病辣椒新品種“8819”、“陜椒2001”、“陜研168”,研究出麥辣間套栽培新模式,種植面積迅速提高,寶雞地區年種植面積最高達3萬hm2。以“寶雞椒干”、“寶雞辣椒面”、“寶雞辣椒醬”等為品牌的辣椒產品,出口貿易量占到全省的60%~80%,內銷湖南、四川、湖北、青海等十幾個省市,外銷日本、韓國、東南亞、新加坡、馬來西亞、港澳等國家和地區,年銷售量超過50萬t[1]。

          2 “寶雞辣椒”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認證

          2.1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辣椒產業發展 1999年寶雞市政府在岐山縣雍川鎮馬江村成立了“寶雞市辣椒專家大院”,聘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莊燦然研究員為首席專家,組建了辣椒科研技術團隊,專門進行辣椒良種選育、繁育和辣椒栽培技術、栽培模式的研究。2010年寶雞市政府與陜西大紅袍公司合作,在寶雞市隴縣張家莊村建立萬畝辣椒科技示范園,同年寶雞市農技中心在岐山縣雍川鎮馬江村建立“萬畝辣椒科技示范園”。示范園的建立為寶雞辣椒產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為寶雞辣椒品牌建設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和技術支撐。

          2.2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寶雞辣椒”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 2009年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函成立寶雞市辣椒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委員會〔寶政辦函(2009)82〕。經搜集、整理,匯編“寶雞辣椒”地理標志材料。2011年寶雞市政府決定由寶雞市農業局、財政局、質檢局聯合成立寶雞市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委員會,組織對寶雞辣椒品種“8819”、“陜椒2001”、“陜研168”進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申請。

          2.3 “寶雞辣椒”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認證 2012年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第13號公告,將寶雞辣椒品種“2001”、“8819”、“陜研168”確定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3 “寶雞辣椒”保護、傳承與創新

          3.1 品種傳承創新 2010―2015年,在寶雞市農業局、科技局、財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寶雞市農技中心整合辣椒種質資源,組建辣椒科研團隊。在常規育種的基礎上,大膽創新,一舉攻克了線辣椒細胞質雄性不育育種技術難關,采用“三系”育種技術,先后選育出保持“寶雞辣椒”特色的雜交種“寶椒10號”、“寶椒11號”、“寶椒12號”、“寶椒13號”,產量水平顯著提高,為寶雞辣椒產業發展奠定了基礎[2]。

          3.2 制種技術創新 針對人工雜交制種工作量大、成本高、種子純度不高等問題,積極探索研究辣椒雜交制種技術。從2012年起,開展了網室熊蜂、壁蜂、意蜂蟲媒授粉及自然隔離開放授粉技術試驗研究,2014年“熊蜂傳粉制種方法”獲得國家專利(專利號ZL2012 1 0302551.4),為雜交種規模化制種奠定了基礎。

          3.3 栽培模式創新 針對“麥辣間套”栽培中存在的小麥機械收獲難度大、生產成本高、種植面積下滑等題,探索新的栽培模式,降低生產成本,減輕勞動強度,提高種植效益。2011年在大田生產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小麥收獲后機械栽植辣椒的設想。2012―2013年積極開展早熟辣椒新品種選育、小麥收獲后機械栽植試驗〔3〕。2014年“麥茬辣椒機械化栽培”模式試驗成功,同年11月“麥茬辣椒新品種選育及栽培技術研究”列入寶雞市現代農作物種業項目。2015年寶雞市農技中心在岐山、鳳翔、扶風、陳倉4個縣區,進行“麥茬辣椒機械化栽培”模式示范推廣。

          4 “寶雞辣椒”保護存在的問題

          4.1 品牌建設滯后 一是“寶雞辣椒”雖然國家實施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但我市至今尚未對“寶雞辣椒”進行商標注冊,致使外省市辣椒產品以“寶雞辣椒”名義在市場廣為銷售,嚴重影響“寶雞辣椒”聲譽。二是對“寶雞辣椒”未能在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致使這一地方特色名優產品知名度未能進一步提升。三是雖然“寶雞辣椒”制定了生產技術標準,但在生產中未能嚴格執行。四是“寶雞辣椒”在銷售過程中,缺乏組織管理,產品沒有統一標準,各自為政,缺乏市場競爭力。

          4.2 缺乏龍頭企業 我市現有加工企業生產規模較小,設備簡陋,研發能力弱,仍以加工辣椒面、辣椒粉、辣椒醬等初級產品為主,產品附加值較低,產品難以上檔次,產業發展帶動能力不強。

          4.3 扶持力度不夠 “寶雞辣椒”雖然國家實施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但政府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對寶雞辣椒產業的扶持力度不夠,辣椒企業收購加工本地辣椒數量少,辣椒生產比較效益低,農民種植積極性不高,造成我市辣椒種植面積逐年下降。

          4.4 市場占有率低 新疆辣椒生產規模大,機械化程度高,生產成本低,相反寶雞辣椒種植分散、規模小,以人工操作為主,費工費時,勞動強度大,生產成本高。寶雞辣椒加工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主要采購新疆生產的辣椒,很少收購本地辣椒,造成“寶雞辣椒”在國內外市場占有份額減少,制約了寶雞辣椒產業的發展。

          5 加強“寶雞辣椒”保護,促進寶雞辣椒產業發展

          5.1 加強品牌建設 一是積極扶持企業注冊“寶雞辣椒”商標,實施原產地保護,打造“寶雞辣椒”品牌。二是鼓勵企事業單位在主流媒體上大力宣傳推廣“寶雞辣椒”,提高“寶雞辣椒”的知名度。三是農業部門要不斷完善并嚴格執行“寶雞辣椒”生產標準,大力推廣辣椒綠色標準化生產技術,確保“寶雞辣椒”的特色和品質。四是農業部門要加強“寶雞辣椒”生產銷售的組織管理,統一產品質量標準,提高市場競爭力。農業執法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寶雞辣椒”的偽劣產品,凈化辣椒產品市場,維護“寶雞辣椒”的聲譽。

          5.2 培育壯大龍頭企業 政府從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加大對本地企業的扶持力度,出臺優惠政策,提供資金支持,幫助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更新生產設備,研發新產品,開展產品精深加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提升“寶雞辣椒”的市場競爭力,拉動寶雞辣椒產業發展。同時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引進國內外著名辣椒加工企業來寶雞投資,從事高科技辣椒產品開發,延伸辣椒產業鏈條,提高辣椒產品附加值,壯大寶雞辣椒產業。

          5.3 建設辣椒產業園區 借鑒學習外地成功的經驗,立足區域資源優勢,加強辣椒產業園區建設,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采取“企業科研院校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大力推廣“寶雞辣椒”新品種新技術,輻射帶動周邊農戶,擴大辣椒種植面積[4-5]。

          5.4 擴大市場占有率 一是以市場為導向,在保持寶雞辣椒特色的基礎上,加快選育適合市場需求的優質、高產雜交新品種,改善品|,提高產量,增加種植效益;二是研究完善辣椒雜交制種技術,利用“熊蜂傳粉制種方法”專利技術,快速繁育辣椒雜交種,降低種子生產成本,減少辣農生產投入,增強寶雞辣椒市場競爭力;三是研究試驗、示范、推廣“麥茬辣椒機械化栽培”、“地膜辣椒機械化栽培”等辣椒栽培新技術,良種良法配套,節本增效。四是鼓勵辣椒加工企業,積極研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新產品,扶持企業拓展銷售渠道,產品打入國內外中高端市場,提升辣椒產品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寶雞辣椒”產業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徐乃林,劉永生,劉景輝,等.2011-2012年線辣椒三系雜交種區域試驗報告[J].陜西農業科學,2013(05):54-57.

          [2]徐乃林,上官金虎,史聯聯,等.第15屆國際辣椒圃地試驗報告[J].陜西農業科學,2008(03):58-60.

          [3]劉景輝,徐乃林,史聯聯,等.麥茬線辣椒試驗示范報告[J].陜西農業科學,2012(04):92-93.

          [4]李穎,王恒明,徐小萬,等.紅辣椒種質資源的引進與利用[C].楊凌:中國園藝學會2012年學術年會文集,2002.

          農作物質檢報告范文第5篇

          體系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報送遵循由下到上的報送原則。在發現警情時,首先由信息員或農戶、生產企業等采取控制措施,同時逐級或越級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遇到特重警情,及時上報農業部。在報送信息的同時,及時控制違規農產品的流通,并通過媒體向公眾事件或警情的處置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壽光市目前的信息平臺主要有市農業局管理的“壽光市農業信息網”和“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生產主體可以通過這些網絡了解標準化生產、農業投入品的備案登記情況以及蔬菜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信息。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山東省濰坊市及壽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共同協調,由國家條碼推進工程辦公室自2004年6月起在壽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實施了“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統研究及應用示范工程”,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無公害蔬菜質量追溯系統”。

          二、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控體系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信息采集不全面

          壽光市的生產主體主要包括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等。目前壽光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超過900家,但多數不符合規范化要求,存在檢測率不高,包裝標識不全等現象,且多以經銷農資和蔬菜為目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管控比較松散。雖然壽光市建立了信息化采集系統,但是對生產者的信息采集還沒有實現全覆蓋。1.產地環境信息未列入信息采集范圍。目前壽光市對產地環境的信息采集相對較少,尤其對工業三廢、農業投入品等對環境的影響未實現相應的監測和管控。2.生產信息采集不全面。部分農戶對國家有關農業投入品使用規定及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生產操作規范尚不十分清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意識較差,缺乏生產記錄、包裝標識、打造品牌的意識,而且包裝標識不夠規范。3.監管信息采集不全面。由于人員編制和硬件設施的限制,個別鄉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地得到收集。4.追溯體系不夠健全。農產品主要通過批發和商販收購兩種方式銷售,銷售方式比較分散,不易實現可追溯。一旦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無法迅速查出問題發生根源和事故責任人,不能及時排除隱患和有效控制事故蔓延。

          (二)評估預警系統不完善

          盡管壽光市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體系,在執法監管和檢驗監測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較好成績,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體系仍然沒有形成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息統一管理機制。1.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模型實踐不足。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體系的建立是一項長期的綜合性工作。由于壽光市農產品風險危害因子較多且不易全部收集,加之危害因子的評價背景資料不夠詳實完善,單一的預警理論和方法無法準確實現預警效果等諸多制約因素,所以,需要對影響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因子進行長期的、綜合的、專業的評估和研究,從而確定預警的閾值和預警的級別。2.專業風險預警人才匱乏。目前壽光市主要依靠“農產品質量安全視頻監控與信息管理平臺”來進行數據的統計和分析預警,基層的專業風險評估人員缺乏,不能及時發現警情和分析研判,容易導致政府主管部門對潛伏的危機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全面,從而造成風險應對不力或滯后等被動情況。(三)應急反饋機制不健全壽光市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警情和突發事件時,嚴格遵守《山東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快速地作出應急響應。但是事故應急體系和服務體系尚不十分健全。1.輿情監控體系不完善。目前壽光市對蔬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輿情監控較少,對可疑的監測信息及輿情信息,未能及時地開展隱患排查和應對工作;對于一些不實信息,也不能夠及時向社會澄清事實,消除群眾消費恐慌。2.服務體系不健全。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目前主要以監管為主,基層農業服務體系建設尚需進一步完善。尚未充分發揮農技站、獸醫站、林業站等站所的基層服務作用。

          三、對我國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控體系構建的建議

          (一)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采集體系

          1.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采集范圍。根據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隱患及其發生的環節[1],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采集應包括5個方面的關鍵內容:(1)生產主體的基本信息。對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和散戶等5種農產品生產主體[2],詳細登記種養地址、種養規模、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2)產地環境信息。需要采集關于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農業投入品以及農業廢棄物對土壤、水體和空氣的影響及危害信息[3]。(3)生產過程信息。包括農業投入品信息、農事操作、病蟲害(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收獲(屠宰或捕撈)過程的基本信息。農業投入品是指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質,包括農(獸、漁)藥、農作物種子、水產苗種、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獸醫器械、植保機械等農用生產資料產品。對于生產主體來說,需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臺賬。對于農資企業來說,需建立農業投入品經營臺賬。另外,生產過程中還應包括產地準出信息。(4)加工和包裝環節是農產品原料經粗加工成為半成品、成品的過程,包裝材料、加工過程、加工工藝、貯存條件和運輸條件等均會影響到農產品質量的安全性[4]。因此,還需采集加工、包裝及運輸環節中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5)農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包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執法中發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舉報信息,以及媒體披露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5]。(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公正性信息和認證信息。公正性信息主要指由政府部門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處理措施,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科普知識等;認證信息目前主要為“三品一標”等優質、品牌農產品認證信息。2.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采集機制。(1)組織機構及人員。就產地來說,需設立或指定一個專門的機構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中心作為信息監管部門,下設市級、縣區級、鄉鎮級和村級監測機構作為信息網點,每一網點為一個信息采集點。每個網點配備相對穩定的信息收集人員和監測隊伍,形成從下而上的信息采集體系。(2)采集方法。信息采集人員定期采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相關風險信息,及時上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中心[6]。信息采集的同時,要建立一個類似“壽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視頻監控與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庫[7],覆蓋區域內所有的農產品質檢機構、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示范基地檢測站,通過對農產品安全生產和市場銷售全過程監控信息的采集,實現對農產品安全生產和市場銷售的全過程監控;集聚各檢測中心的檢測數據,實時分析相關數據,及時向政府部門、科研部門、消費者、生產者、經營者和傳遞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在部、省、市、縣等各個層面的共享,為全面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提供數據支持[8]。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體系信息分析研判體系是農產品安全信息體系的主要和核心環節,需要相關部門領導、專家學者及技術人員進行科學咨詢、分析、研究[9]。

          1.分析研判專家團隊。信息分析研判包括數據分析和專家研判兩個部分。必須建立一支穩定的、具有相當實踐經驗的專家隊伍。專家隊伍至少包括管理部門的領導、具備豐富專業知識的專家學者及技術人員等。根據專家的調查研究和經驗判斷,制定預警分析方案和評估預測結果,進行“及時、準確、科學、客觀”的分析研判。2.分析研判方法和程序。首先利用統計學技術,將采集到的各種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根據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結果撰寫基礎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報告材料;然后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專家對信息開展深入的分析研判,確定觀察對象各指標的權重,計算出觀察對象危險程度的綜合分數;最后根據預先設定的警戒線(閾值),對不同預警對象進行預測和推斷,甄別出高危品種、高危地區、高危人群等[10]。3.信息分級。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過程中,一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等級分為:特別關注(I級)、高度關注(II級)、重點關注(III級)、密切關注(IV級)4個等級。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報告和交流反饋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結果,要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向社會,正確引導輿論,維護消費者和農民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