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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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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范文第1篇

          國務院:允許自貿區設立外商獨資娛樂場所

          國務院表示,為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改革開放措施依法順利實施,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11部行政法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于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國產化實施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2件國務院文件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2件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做出調整。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提供服務。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注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境旅游業務(臺灣地區除外)。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運輸、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國際船舶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取消外商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以上的限制。

          港股十年來首破31000點距歷史高位僅900多點!

          港股9日刷新多項交易紀錄,截至當日收盤恒生指數在近十多年來首次突破31000點關口,大市錄得十一連升,創出自1999年以來最長的升浪,期間累積漲幅超過1700點。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恒指目前的技術性超買狀態嚴重,其9日RSI指標仍高企于80之上,提醒投資者要提防港股沖高后回調有可能隨時出現。另外,港股資金出現了向中盤股擴散的趨勢,恒生中型股指數在新年以來漲了有6%,明顯跑贏了恒指和恒生大型股指數,建議投資者留意醫藥、消費、以及教育板塊等中型規模板塊。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范文第2篇

          這是前海與香港兩地加強深港合作的內容之一。根據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錦俠的介紹,2014年前海方面正探討與香港進行深層次融合,包括把前海納入香港青年實習與交流基地,建立青年夢工廠,以及建立22個要素交易平臺。

          王錦俠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前海還準備在香港設立“前海聯絡處”,負責招商咨詢等事宜。此外,“深圳關于前海加強深港合作總體方案”也將于下月出臺,內含40多條創新舉措。

          跟全國數十個經濟試驗區一樣,前海正翹首以盼自貿區試點的“班車”。不同的是,前海的“策略”更為明晰,動作更快。

          最后“一公里”

          在一些業界人士看來,促進前海與香港的深度融合,僅僅只差最后一公里。

          “3年前,香港各界對前海的認知非常有限,許多在內地投資的香港商家還以為前海就是深圳又一個開發區而已。”香港商報副總編、深圳城市研究會專家顧問顏安生說,隨著跨境貸款、股權交易中心等金融創新形式在前海陸續推出,香港業界人士開始意識到,前海建成后,很可能成為香港金融行業的“前店后場”。

          這個“后場”的出現并非偶然。與其他經濟開發區不同,前海有一部深圳市人大通過實施的“前海條例”(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總則處開宗明義地提到:“前海合作區應堅持與香港的緊密合作,探索與香港合作發展的新機制、新模式、新途徑。”

          謀求與香港的協同效應,成為前海爭奪“自貿區”試點的最大資本。

          數據顯示,目前在前海備案的跨境貸款已達208億元,而在2013年年底,這一數字才剛剛突破100億元。截至4月底,前海注冊企業總數達到6470家,注冊資本達到4533億元,其企319家,金融企業達到6成。

          就在2013年底,入駐前海合作區的港企數量還僅僅只在160家左右。短短4個月內,隨著前海考慮取消500萬元注冊資本門檻的消息不脛而走,進入前海的港企數量迅速井噴。據前海管理局預估,2014年港企數量有望達到1000家。

          “前海將是香港現代服務業的延伸。”香港金管局主席陳德霖表示。在他看來,香港未來的發展也需要依托前海這個試點區域,不斷加強與深圳、廣州等珠三角城市的經濟合作。

          據前海管理局局長張備透露,2014年是“前海的突破年”,通過“萬千百十”工程,優化香港產業結構,并向香港出讓12到15塊土地,引入前海電信卡,收費對接香港標準。

          “前海發展的指導方針就是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擴大香港服務業的發展空間。”王錦俠補充說。

          “抱團”沖線

          前海的“策略”還不只是對接香港。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之初,有關粵港澳自貿區的策劃便已登場。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悉,粵港澳自貿區計劃由深圳前海新區、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以及廣州白云空港綜合保稅區四大平臺組合,成為總面積達到930平方公里的自貿合作區域。至2020年,區域可開發面積將近300平方公里,遠大于目前上海自貿區規劃的28平方公里。

          如果獲批,粵港澳自貿區將成為國內目前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側重于廣東與香港、澳門兩地的經濟聯系。此外,在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該自貿區可能針對港澳擬出單獨的、不同于上海自貿區內容的負面清單。

          照此安排,粵港澳將在自貿區框架下互相取長補短,獲得更大范圍的發展空間和改革平臺。如廣東另一個列入粵港澳自貿區計劃的珠海橫琴新區,其主要規劃便是對接澳門,從而形成與前海對接香港的交互式補充。

          4月4日,橫琴正式掛牌成立澳門事務局,建立了“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同時,通過企業所得稅優惠和個稅補貼的方式,以促進兩地的通商貿易。

          記者從橫琴管委會處了解到,截至2014年4月底,橫琴新區已有銀行、證券、保險、擔保、保理、貨幣兌換、小額貸款、交易中心等各類金融機構400家,注冊資本已經達到680億元,占珠海市金融機構數的70%。

          然而,據知情人透露,盡管粵港澳自貿區的策劃已上呈給國務院,但“今年不太可能批復下來”。

          4月下旬,各地已傳達“要以制度創新為目標,可復制可推廣,不可遍地開花”的意見;而5月份正式傳達給各部委的文件也同樣證實了這一點。

          不過,記者發現,廣東省在4月底時正式印發的《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文件中,仍然有涉及粵港澳自貿區的內容。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范文第3篇

          關鍵詞:珠海港;自貿區;策略

          目前,我國四大自貿區(上海、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實驗區)建設正以國家戰略高度加速推進。橫琴自貿區作為廣東自貿區的三大自貿片區之一,其自貿區相關政策及措施必將帶動港口、航運、保稅物流、商貿、金融、信息服務等相關產業的發展。珠海港作為珠江口西岸唯一的天然深水良港,與橫琴自貿區同屬珠海市,港口發展深受橫琴自貿區建設的影響,也存在與橫琴自貿區建設不相適應的因素,如何緊抓自貿區建設機遇、克服不足,是珠海港加快轉型升級發展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橫琴自貿區建設概況

          橫琴自貿區緊鄰澳門,不僅擁有CEPA和橫琴國家級新區的政策優惠,又有自貿區政策優惠,形成了橫琴新區與廣東自貿區橫琴片區的“雙區疊加”的政策優勢,粵澳合作尤其是珠澳合作的政策環境更加優惠。根據《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對橫琴自貿片區的定位,橫琴片區主要試點有關貨物貿易便利化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制度創新。

          自2015年橫琴自貿區成立以來,商務、海關、檢驗檢疫、銀行監管、司法、工商等國家、省、市各級政府部門相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支持橫琴自貿區發展。橫琴自貿區正加快構建以金融服務、商貿服務、高新技術、旅游休閑、文化科教等高端產業為核心的高水平產業體系,目前相關注冊企業已達19634家,其澳企業超1300家。2015年橫琴自貿區推出并實際落地120項改革創新舉措,并于2015年12月出臺《2015年廣東自貿試驗區珠海橫琴片區改革創新發展總體方案》,試圖在構建國際化營商環境、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國際貿易功能集成、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增強輻射帶動功能等方面形成引領示范作用。目前橫琴自貿區在營造對接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的營商環境、金融服務創新方面措施已頗具成效。比如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推出的商事主體電子證照卡、商事登記一站式服務、商事主體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改革等措施使企業營商環境日益趨同港澳、接軌國際;橫琴口岸的關檢合作查驗通關模式使通關效率提升30%。2016年6月廣東省自貿辦印發《關于依托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降低國際貿易成本促進貿易便利化的若干意見》,提出在智能化大通關體系、新型貿易業態監管、進出口環節收費、跨境貿易金融服務等方面促進貿易便利化發展,并強調南沙片區實施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易通關、智檢口岸、智慧海事、通關一體化、粵港澳聯動口岸監管等措施拓展到橫琴片區。

          日益接軌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的營商環境、不斷推進的貿易便利化措施、不斷創新的金融服務舉措等,使商貿、金融等高端產業與資本不斷集聚。先進經驗在珠海市、廣東自貿區其他片區亦不斷復制推廣,進一步促進珠海市乃至珠江西岸及廣東省產業轉型升級。

          二、橫琴自貿區建設契機下珠海港發展面臨的機遇

          國際上大部分自貿區都以自由港為基礎,港口航運業是自貿區建設的核心載體。珠海港與橫琴自貿區同屬一市,橫琴自貿區建設給珠海港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帶動經濟貿易發展,增加貨物吞吐量

          橫琴自貿區貨物貿易便利化、服務貿易便利化的措施,將吸引大量外貿企業(如大型電商企業、大型采購商、生產商等)入駐,進而帶來國際貿易量的增長(包括中轉貿易量)。截止2016年4月,橫琴登記注冊企業已達19634家,其中商貿企業占四分之一。而港口作為外貿進出口貨物集散地,港口吞吐量與貿易量密切相關,吞吐量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程度和貿易量變化而不斷變化。因此,加快對接橫琴自貿區建設,將帶動珠海港吞吐量的持續增長。

          (二)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增強港口競爭力

          《珠海經濟特區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建設辦法》提出“橫琴片區實行國務院確定的分線管理政策,創新粵港澳口岸通關模式,推動實現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橫琴自貿區通關監管服務模式創新,將進一步簡化進出口貨物、船舶的進出境手續,節省進出口岸時間,改善口岸通關環境,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加快貨物集疏運、中轉速度,加速船舶周轉,增強港口競爭力。

          (三)延伸港口產業鏈,加速港口轉型升級

          橫琴自貿區貨物貿易便利化、服務貿易自由化措施,將有利于珠海港進一步完善港口服務功能,延伸港口產業鏈,提升港口物流服務水平。在發展裝卸、倉儲等傳統港口服務的同時,創新發展港口物流服務、信息服務、商貿服務、金融服務等港口服務功能。此外,貨物貿易便利化、服務貿易自由化措施,必將要求自貿區一系列制度、規則與國際貿易規則、慣例接軌,從而推動區域制度創新,為區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投融資環境,進一步促進國際貿易、臨港產業的升級,加速港口產業的轉型升級。

          (四)對接“一帶一路”戰略,加快港口區域化進程

          珠海港作為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重要港口,率先通過了 “川貴廣-南亞國際物流大通道”項目對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而橫琴自貿區作為“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重要載體,必將進一步推進珠海港與“一帶一路”的對接。“一帶一路”戰略推進將帶來進出口貨物的增加,進而促使珠海港進一步優化集疏運系統,加快內陸場站、無水港建設,加強與西江流域沿線港口合作,加密火車貨運班列、駁船航線密度等,以提高集疏運系統能力,擴大港口對經濟腹地的輻射范圍,加快港口區域化發展進程。

          三、橫琴自貿區建設契機下珠海港發展面臨的挑戰

          (一)港口與橫琴自貿區聯動發展的舉措不足

          廣東自貿實驗區條例明確提出以自貿區建設推動港口、海運物流和臨港產業發展,其中以廣州港、深圳港和珠海港為重點發展港口。廣州南沙片區、深圳前海片區已緊抓自貿區通關便利和高端商貿機遇,以自由貿易與港航產業融合的高端商貿物流發展為核心,大力推進港口供應鏈物流一體化建設,加速航運中心、國際樞紐港建設,加快港航發展的軟實力提升。目前珠海港也積極利用“互聯網+”思維,與跨境電商企業大龍網合作,依托橫琴建設跨境電商綜合產業基地,為跨境電商及廣大小微外貿企業提供專業化、全方位的跨境物流解決方案,以期形成跨境電商及外貿企業產業集群,探索外貿進出口及跨境電商發展新模式,但跨境電商產業的做大做強離不開自貿區的通關便利、稅收優惠等政策扶持與高端商貿機遇支撐。而自橫琴自貿區建設以來,珠海港與橫琴自貿區有效聯動的政策與措施明顯不足,這既不利于珠海市港航物流產業轉型發展,也不利于橫琴自貿區高端商貿服務業發展。

          (二)港口集疏運體系有待于優化

          經過近十年的建設,珠海港集疏運體系已初步建立,海鐵聯運、公海聯運、江海聯運、空海聯運等多式聯運趨勢逐步顯現。其中,公路集疏運通過高欄港高速與珠西地區及全國公路網相連;鐵路集疏運經廣珠鐵路和高欄港疏港鐵路專用線接入全國鐵路網;水路集疏運主要經西江深入粵西、廣西、云南等西南腹地;航空集疏運經珠海機場連接全國。但珠海港集疏運體系仍存在航道水深難以滿足船舶大型化趨勢、江海聯運駁船航線及密度不足、外貿航線稀少、海鐵聯運業務較少、多式聯運優勢不明顯等問題,難以滿足自貿區建設帶來的大量貨流集疏運需要,有待于進一步優化。

          (三)港口信息化建設有待于完善

          近年來,珠海港軟硬件設施建設不斷推進,但仍存在大型深水泊位不足、港口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問題,難以滿足橫琴自貿區貨物貿易便利化、服務貿易自由化需要,尤其是港口信息化建設,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截至2015年,珠海港泊位總數達到152個(生產性泊位147個),泊位總長17843米(生產性泊位總長17266米),泊位年通過能力15278萬噸,集裝箱泊位通過能力188萬TEU。其中,液體散貨泊位40個、多用途泊位23個、集裝箱泊位4個、干散貨泊位25個、件雜貨泊位16個、客運及陸島交通泊位39個。但隨著船舶大型化趨勢越演越烈,珠海港進港主航道及泊位水深仍難滿足超大型船舶進出及掛靠。

          珠海港已建成港航數據信息交換(EDI)系統(含電子閘口建設),實現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檢等口岸監管部門信息互聯互通,但綜合信息平臺仍未建立,口岸監管部門、各港區企業、港口物流企業、貨主企業、航運企業等港口物流供應鏈上企事業單位的信息流仍不暢通,數據仍難實時共享,珠海港信息化建設仍需進一步推進。

          (四)港口物流服務水平有待于提高

          珠海港貨物吞吐量繼2013年成功突破億噸大關,在珠三角港口群中占比逐年上升。珠海港集裝箱吞吐量多年來發展緩慢,但西江戰略實施后,于2014年達到百萬標箱的突破性進展。截止2015年,珠海港完成貨物吞吐量11208.8萬噸,集裝箱吞吐量133.8萬TEU,旅客吞吐量765.9萬人次。

          隨著珠海港腹地的不斷延伸、腹地經濟的發展及港口吞吐量不斷提升,港口物流需求不斷擴大。而目前珠海港除了4萬平米的匯通物流園,缺少提供專業化物流服務的物流園區;港口物流企業分布零散、規模小、服務功能單一,主要提供裝卸、運輸、倉儲、堆存、報關報檢、船代、貨代等基本港口物流服務,缺乏提供全程物流、簡單加工、商貿物流、物流金融、信息服務等增值服務的大型港口物流企業。珠海港現有的港口物流服務水平有限,難以滿足珠海港貨源腹地產業發展的綜合物流及專業化物流服務需求,難以滿足橫琴自貿區高端商貿物流需求。

          (五)港口區域化進程有待于加快

          根據劉桂云對港口區域化內涵(港間及港腹合作、運輸體系構建等)的解讀,可知近年來珠海港也呈現區域化發展趨勢。珠海港通過“差異化戰略、西江戰略、新絲路戰略、大客戶戰略、全程物流戰略”的實施,逐步開展與西江沿線港口(梧州港、肇慶港、云浮港等)、珠三角港口(廣州港)以及沿海港口的合作,加快內陸港(貴州昌明國際陸港)建設,深化與中遠、中谷海運等航運公司合作,加快集疏運體系建設,港口區域化進程明顯。但珠三角港口眾多,港口經濟腹地重疊程度高,港口間競爭激烈,周邊港口區域化發展態勢亦非常明顯,珠海港只有加快港口區域化步伐,不斷強化在供應鏈中的地位,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才能更好地服務橫琴自貿區建設。

          四、橫琴自貿區建設契機下加快珠海港發展的策略

          (一)加快高欄港綜合保稅區申報,加強與橫琴自貿區的聯動發展

          橫琴自貿區為珠海港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橫琴自貿區建設也離不開珠海港港口物流服務,珠海港與橫琴自貿區的有效聯動發展是兩者的共同需求。目前橫琴自貿區致力于與澳門搭建葡語系國家經貿合作平臺,葡語系國家經貿合作平臺的建設將帶來大量的貨物流動,并將增加對港口服務的需求。因此,珠海港應加快高欄港綜合保稅區設立,爭取與橫琴自貿區發展相適應的通關便利化、稅收等政策優惠,實現與橫琴自貿區的區港聯動發展,促進珠海港與橫琴自貿區的共同發展。

          (二)拓展港口服務功能,提升港口物流服務水平

          橫琴自貿區建設和珠海港轉型升級發展都離不開港口物流服務水平的提升。珠海港應緊抓自貿區建設契機,加快高欄港綜合保稅區申報與建設,開展珠海港臨港物流園區的規劃建設,預留保稅物流園區建設用地,為區港聯動做好準備,以期吸引大型物流企業、港航企業入駐,在現有運輸、倉儲、裝卸、堆存、報關報檢、船貨代等基本港口物流服務基礎上,發展保稅倉儲、包裝加工、物流金融、信息服務、保險咨詢等增值服務功能,構建貨物全程物流服務鏈,提升港口物流服務水平。

          (三)加快港口信息化建設,提高港口運營效率

          自貿區建設帶來大量物流、商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商流、物流、資金流的暢通離不開信息流的高效傳遞。珠海市港航管理部門與珠海市港航企業應致力于推動物流信息化建設,以現有港航EDI項目和電子閘口建設為基礎,加快標準化、一體化的珠海港綜合電子物流平臺建設。并進一步深化與新加坡港在智慧港口建設方面的合作,通過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的使用,構建覆蓋港口物流供應鏈全過程的信息平臺,通過標準化實現系統間的數據交換與共享,縱向上貫通貨主、貨代、船公司、船代、物流企業、場站、報關報檢、海關、檢驗檢疫、碼頭企業等部門;橫向上連接西江流域聯盟港口及中南、西南腹地,以形成高效暢通的信息流,提高港口運營效率。

          (四)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推動港口區域化發展

          進一步優化港口集疏運系統,構建江海聯運、海鐵聯運、公海聯運、空海聯運等多式聯運優勢明顯的集疏運體系,從而進一步拓展港口貨源腹地,加快珠海港區域化發展的步伐。為橫琴自貿區建設帶來的物流需求提供保障。水路運輸方面,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加強與西江流域和珠三角港口的對接與合作;依托“一帶一路”和橫琴自貿區建設,深化與巴基斯坦瓜達爾港、巴西維多利亞港的合作,推動與中亞、南亞等沿線港口的合作;加強與中遠海運、太平船務、中外運等船公司合作,不斷開辟內外貿航線,加大內支線駁船運輸密度,構建江海聯運網絡體系。鐵路運輸方面,加快高欄港鐵路集裝箱發運裝車站、高欄港疏港鐵路專用線二期工程等疏港鐵路的建設,加快海鐵聯運發展;在中南西南地區布局更多的內陸港,加快內陸港建設,探索成立區域物流企業拓展當地物流市場,進一步拓展西江上游乃至貴州、湖南、江西等西南中南地區貨源腹地。公路運輸方面,推進金海高速公路、洪灣高速、珠澳大橋西延線等疏港公路建設;大力發展甩掛運輸,提高公路集疏運效率。

          總體而言,橫琴自貿區建設為珠海港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對珠海港發展提出挑戰。橫琴自貿區建設契機下,珠海港存在與橫琴自貿區建設聯動發展的舉措不足、集疏運系統有待于優化、港口信息化建設有待于完善、港口物流水平有待于提高、港口區域化進程有待于加快等問題。因此,應加快高欄港綜合保稅區申報,加強與橫琴自貿區的聯動發展;拓展港口服務功能,提升港口物流服務水平;加快港口信息化建設,提高港口運營效率;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推動港口區域化發展;以加快珠海港轉型升級步伐,更好地對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更好地服務于橫琴自貿區建設。

          參考文獻:

          [1]楊愛平.廣東自貿試驗區建設與粵澳合作機制再創新[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06:111-114+192.

          [2]張明香,操志強.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港航業發展的影響淺析[J].中國港口,2013,10:1-3+31.

          [3]付鑫.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港口物流企業轉型發展及價值影響研究[D].上海交通大學,2014.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范文第4篇

          “十三五”時期,船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國家戰略、促進經濟發展中將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會議提出,我國船員管理工作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核心,堅持以海事系統“三化”建設為統領,推進六個方面的工作:建立應用型船員培養模式,提升船員綜合素質;創新船員考試發證模式,推進培訓、考試、發證有機協調;建設完善船員市場體系,促進船員市場健康發展;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切實轉變船員管理職能;深化內河船員管理改革,促進內河船員科學發展;改善船員職業發展環境,促進船員隊伍科學發展。

          近年來,我國船員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外派海員數量和高級船員比例逐年增長。截至去年年底,我國注冊船員達137萬人,其中海船船長和高級船員達22.8萬人。

          首部航運中心建設地方性法規在上海表決通過

          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6月23日表決通過了《上海市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條例》。這是一部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框架性立法,基本覆蓋了航運中心的各個要素,也是中國第一部關于航運中心建設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當日表示,條例主要針對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中的短板問題,立足地方政府可以積極作為的領域,聚焦集疏運基礎設施建設、航運企業和機構集聚、航運營商環境營造等事項。

          丁偉表示,在上海的四個中心建設中,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分別于2009年、2012年出臺了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一直缺乏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近年來,“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等國家新戰略的實施,為推動航運市場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空間。在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關鍵時期,通過地方立法提供法制保障,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陳靜)

          天津海事:打造海空一體監控體系

          近日,天津海事局推出多項新舉措。一是提高搜救和溢油應急能力。完善《天津市海上搜救應急預案》,落實《天津市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專項規劃》,加快推動溢油應急設備庫的建設,實現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達到2000噸。開展“四類重點船舶”的專項整治,提高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水平。

          此外,依托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東疆保稅港區等優勢條件,強化船員服務功能,吸引航運人才聚集。籌建國家級船員技能評估示范中心,打造船員教育培訓和勞務輸出集散地,提升濱海新區在國際及國內航運界的影響力。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范文第5篇

          【關鍵詞】自由貿易 港區建設 一體化建設

          2013年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設立,進一步加快了我國政府職能的轉變,進一步探索創新的管理模式,推動貿易自由和投資的便利化,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改革開放的探索道路有著重要的作用。寧波作為我國一個重要的對外貿易口岸城市,要探索創新改革開放的新形式,推動自由貿易區投資貿易便利化,盡快適應經濟全球化,進而借助自由貿易區的建設[2]實現區港一體化建設。

          一、自由貿易區

          (一)概念

          自由貿易區是指由國家指定的交易貿易區,是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定更為優惠的貿易安排。在國內或是地區的關境內外劃出特定區域,允許外國商品免關稅自由進出口。其本質是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

          (二)功能

          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只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同時,自由貿易區還能吸引外資設廠,發展進出口加工貿易,允許、鼓勵外資設立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從而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

          二、寧波自由貿易區區港一體化的行政管理分析

          寧波港是目前我國最為重要的港口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國與東盟的貿易關系快速發展以及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我國在鞏固與東盟國家友好關系的同時,也進一步推動了寧波與東盟國家的貿易來往、擴大了雙方的合作規模,進而提升了寧波的國際競爭力。

          自由貿易區實施的原則的是開放、自由的管理。寧波港作為我國最為重要的港口之一,其保稅區倉庫、轉口貿易、出口加工等三大功能的進一步開發都離不開港口物流規模的擴大發展,而港口物流擴大規模發展不能脫離保稅區[3]的臨港產業的配套服務。在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的時代背景下,區港伴生發展已成為國際自由貿易的特定模式。因此,地方政府有必要加快寧波區港一體化建設,從而促進保稅區充分利用港區的交通中轉作用,形成便捷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加快國際貿易發展、金融保險業務以及咨詢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實現區內經濟的全面繁榮。

          我國的保稅區是經國家統一批準設立的特定范圍內的封閉式、綜合性對外開放的區域,實行統一的開放性政策,由海關實施監管;我國的港區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港務局根據港區實際情況來實施獨立管理。當前,推進區港一體化建設,則是為了有效地解決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管轄沖突,進一步的方便投資、貿易的順利進行。

          一直以來,寧波保稅區與港區都是由各自管理部門的領導下進行建設、營運以及行政管理。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應該加快實施區港一體化建設,將港口的功能進一步延伸到保稅區,擴大保稅區的管理范圍。實現區、港一體化管理能夠提高進出口貿易工作效率,降低貿易成本,進而實現更高的經濟效益。同時,港區有了保稅區企業的支持后能夠進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擺脫“輔助港”[4]的傳統定位,實現主動貿易,進而推動我國的貿易發展。

          三、寧波自由貿易區區港一體化的功能管理分析

          自2002年我國提出保稅區與港區的一體化建設以來,大多數港口都實行了行政港區一體化經營管理。將自由貿易區的功能延伸至港口,將港口功能擴大到自由貿易區。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區港一體化建設進程也隨之不斷加快。寧波自由貿易區將寧波港作為貿易載體,充分發揮自由貿易區的轉口貿易、出口加工以及倉庫和國際貿易等特有功能,進一步推進我國與國際間的貿易來往,推動我國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進程。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只有實現區港一體化,形成“區港聯動”[5],才能夠進一步加強貨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凝聚力與擴散性,促進自由貿易企業與港區功能得到充分的開發,實現高效管理,提升經濟效益,進而推動臨港自由貿易區帶動、輻射的功能作用。

          同時,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下,市場競爭尤為激烈。建設寧波自由貿易區的港區一體化管理,可以保證其港口功能適應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展;臨港企業在市場需求的推動作用下,可以憑借港口功能不斷地開發適應。同時,寧波應該利用市場競爭這一有力杠桿、依靠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通過進一步分析港區與自由貿易區的功能優勢,合理分配出口加工、倉庫、物流以及轉口貿易等功能分區,優化臨港企業的功能開發與建設,實現合理、統一地對寧波自由貿易區與寧波港區的進行建設開發和管理,加快一體化進程。

          四、區港一體化建設對寧波自由港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概念

          自由港,同屬于自由貿易區的范疇,是依托港口的“自由港政策”[6]發展而來。其開放層度高、容納層次多、設立條件嚴格,一般港口都將其作為中心,向四周輻射40~80公里的腹地地區。

          當前,我國香港以及新加坡等世界集裝箱港中轉量較大的港區都實行著自由港政策。其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吸引世界大量集裝箱在港口中轉。自由港在世界范圍內的貿易自由區都有設立,從地域角度上來說也是自由貿易港區。是一種特定的港區概念。

          (二)港區一體化對自由港建設的意義

          自由港的功能包括對缸內進出口商品的豁免關稅、允許港內商品的自由存儲、展示、拆散、改裝、包裝以及整理、加工、制造等業務,其主要目的在于方便本地經濟與對外貿易的發展,進而增加財政與外匯收入。

          實行寧波自由貿易區的區港一體化建設,將保稅區的功能進一步融入自由港的功能,使得保稅區的行政管理政策以及管理功能盡可能的向港區延伸,從而提升港口的開放度與自由度,進一步推動寧波港港區自由貿易模式的建立,適應當前經濟全球化發展要求,推動我國經濟發展與國際貿易發展。

          從實際運作方面來講,保稅區的轉口貿易、出口加工、倉庫、國際貿易等功能的發揮都要依托港口才能得以實現。因此,區港一體化從實際意義上來講是港口自由貿易形式的具體體現。實現寧波港的自由貿易區的區港一體化,實行管理、運營的一體化,有利于推動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集聚與擴散,有利于保稅區的功能的充分發揮,進而向自由港推進。區港一體化將有效地提高運作效率,推動寧波港的港內發展,加快實現寧波市在國際經濟貿易合作中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發展和競爭的目標。

          五、實現寧波自由貿易區區港一體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寧波保稅區在地域位置上毗鄰北侖港,其在功能互補與政策聯動的要求下,早已實現港區的聯動發展。其在硬件與軟件設施上已經達到:保稅區的物流可直接在港口自由進出、港口物流可充分利用保稅區的功能政策;其運營模式豐富、靈活,有效的推動了寧波港的內外經濟發展需求。

          在此基礎上,結合當前經濟全球化特征和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要實現寧波自由貿易區的區港一體化建設,具體措施有:

          (一)加強投資貿易便利化

          1.擴大貿易功能創新,推動貿易便利化。加快寧波進一步向開放型經濟轉型,鞏固貿易發展。首先,要創新貿易方式,進一步跟蹤、創新寧波的貿易試點,加強海關監管。深入建設進出口商品采購貿易示范區,進而強化寧波港在物資、資金、貿易、集散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其貿易競爭力;充分利用現代化計算機互聯網信息技術,建設信息、交易、結算、評價一體化的網絡交易平臺。其次,要加大進口貿易,深化進出口貿易便捷化試點[7],出臺進出口便利化政策扶持。第三,大力發展服務貿易,進而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個方面服務業務的開發,推動港行內外包業務的發展,促進功能互補。

          2.創新口岸監督管理服務,提升口岸便利化。深化口岸通關建設,轉變服務觀念,優化通關流程與資源配置,進而實現高效利用資源,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服務效率。深化區港聯動,進而實現區港物資進出口一體化管理。

          3.加強航運功能生產培育。依托港口優勢,結合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出臺寧波保稅港區相關航運優惠政策。大力發展航運服務業務,積極發展航運金融、國際船舶運輸、管理以及國際航運經紀業務,同時也要充分發揮長三角腹地優勢推動內港航運業務的發展。

          4.創新金融業服務。創新建設區域性離岸金融服務中心,探究直接開展境外債權融資,積極實踐、探索符合條件的外匯股權基金。探索國際化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支持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增強區港金融服務功能[8],進而推動寧波港區域內金融服務功能的整體優化,推動一體化建設。

          (二)加強法制保障建設

          1.重構外貿管理法律框架,完善外貿審批、管理相關規定。我國有關的外資管理法律體系為“外資三法”以及相關配套法律《公司法》的部分規定。在當前時代背景下要修訂、完善《公司法》中的企業相關規定,改變傳統投資管理制度;制定《涉外投資法》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吸納“外資三法”的相關法律內容,將國內有關外資法律條例上升至國際外資相關政策要求。

          2.完善國家安全和反壟斷審查的法律體制。按照《總體方案》、《負面清單》以及《反壟斷法》來對我國涉及國家安全、行業壟斷的法律體制進行完善改革,在現有法律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明確“外資”審查對象的審查標準;明確審查內容、外資進入標準以及進入控制標準。

          3.完善有關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法律。修訂完善貿易與投資便利化的相關法律法規,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中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加強對自由貿易區內的貿易體制以及投資體制等機制的探索、創新與實踐。

          4.完善爭端解決機制。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要力爭公正透明、定界清晰。從而確保各類糾紛的解決受到完善的法律監督、約束,進而為自由貿易區內的各類交易提供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平臺。

          六、結束語

          綜上所述,實現寧波自由貿易區的區港一體化建設是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寧波保稅區與港區進一步發展的必然方向,有利于實現寧波臨港企業的轉型發展。因此,要貫徹落實投資與貿易便利化、加強相關法律保障構建,推動建設寧波自由貿易區和區港一體化,進而促進寧波的經濟建設和加快我國對外開放進程。

          參考文獻

          [1]徐劍華.區港一體化:建設寧波自由貿易區[J].開放導報,2004,03:43-45.

          [2]盧軍.區港聯動,建設寧波自由貿易區戰略研究[J].寧波經濟叢刊,2004,01:12-18+2.

          [3]呂晉津,孟廣文.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發展自由貿易區可行性及政策建議[J].城市,2010,01:61-64.

          [4]辛文琦.我國自由貿易區建設有待突破的幾個瓶頸[J].現代財經(天津財經大學學報),2010,08:81-88.

          [5]張漢林,蓋新哲.自由貿易區來龍去脈、功能定位與或然戰略[J].改革,2013,09:98-105.

          [6]張陽.王桂英.自由貿易港區的追逐與夢想[N].人民日報海外版,2013-03-13006.

          [7]李宇.以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寧波自由貿易園區建設[J].寧波經濟(三江論壇),2014,11:36-40+44.

          [8]楊代新.建立寧波自由貿易園區問題初探[J].經濟叢刊,2012,04:2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