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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風險投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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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風險投資市場

          低風險投資市場范文第1篇

          五月初,由《樓市》與浙江投資團共同發起組織了近50名浙江商人購房團,來到京城東部某知名高檔樓盤看房。據該樓盤銷售負責人透露,當日約有十幾位浙商達成了購買意向。

          在京城高檔房連續數月銷售遇冷的背景下,如此浩大的浙商購房團進京,無疑給高端市場帶來些許冀望。高檔房市場是否就此回暖?浙商購房團又緣何重現江湖?

          50名浙商京城覓房

          五月初的第一個周末,平靜已久的京城東部某高檔樓盤的售樓處熱鬧非凡。因為,一支由近50名浙商組成的購房團正在該項目看房。

          據了解,這支“隊”的組織者即《樓市》雜志與北京今日潮流企業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日潮流”)。談起這次活動的起緣,身為北京浙江商會的副會長。今日潮流“董事長的陳俊介紹說,近日接到不少會員的電話,紛紛咨詢購買高檔宜。奧運前高檔房市值幾何?什么樣的高檔房更具投資價值?哪些區域的高檔房更具增值潛力?一系列看似簡單的問題,卻令有多年置業經驗,并深諳房地產市場的陳俊有些作難。

          1995年至今,不僅我自己已經購買了多套房屋,同時,也在不停地幫朋友買房、賣房,所以,積累了較豐富的置業經驗。因此,跟會員推薦一些房屋并非難事。但在現階段,我的確有些作難。因為市場觀望已久,未來走勢如何,不好預期。再三考慮之后,決定聯合權威行業媒體《樓市》雜志一起組織了此次活動,憑借《樓市》的專業力量,為有購房意向的在京浙江人推薦合適的樓盤。”陳俊說。

          樓市傳媒總經理蔡鴻巖認為,盡管高檔房市場持續數月遇冷,但并不能說明高檔房需求萎縮了,而是在股市牛市、調控不確定性等因素的影響下,不少買家選擇了觀望。“股市高位運行,風險乍現,而投資者手中的熱錢總要有個出口,不動產因為穩定性以及良好的增值、保值性而成為廣大投資者的首選。但在大勢陰晴不定的背景下,買家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選擇合適的樓盤。作為房地產第一傳媒,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為高端買家提供專業的置業指導和服務。”蔡鴻巖說。

          如上觀點也在北京浙江商會副會長吳金法口中得到了印證。“其實我們一直都在致力于買房投資,但苦干沒有人給出專業的參考意見,所以,經常會在幾個樓盤之間徘徊,難作抉擇。今天這個活動很好,意義在于,不僅專業媒體給出了意見,建議,讓我們浙商之間,也能互通有無。”吳金法接受采訪時如是說。

          雙方的共同努力,造就了五月初的樓市盛景。

          當日下午約四時許,京城東部某高檔盤人頭攢動――售樓處后院的花園中,梁成(經被采訪對象要求,本名為化名)正在仔細聽售樓人員介紹著戶型,售樓處里,多組浙商正在與銷售人員洽談,樣板間內,浙商購房團一邊聽銷售人員介紹,一邊相互參詳。

          浙商購房團的熱情,不僅令東部這一高檔樓盤人氣空前,更給在谷底徘徊已久的高檔房市場,帶來絲絲暖意。當日,記者在現場看到,約有近十名浙商確定了購買意向,并精心挑選了中意的戶型。

          看好奧運逢低入市

          2007年,京城高檔住宅市場連續遭遇了四個月的寒流,在此背景下,浙商購房團緣何出手,成為不少業界人士心中欲揭之謎。為此,近日記者追蹤采訪了約15位浙商,請他們講述自己的置業經。

          一、看好北京奧運會臨近背景下的高檔房前景。“從歷屆奧運會舉辦國的房價來看,在奧運會來臨前,都有大幅度的提升。近兩年國家對房地產市場實施宏觀調控,房價在奧運前應該不會出現猛漲,但穩步上揚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基于奧運利好帶動需求的迅猛增長,另一方面,調控背景下未來房地產市場將更加健康,理性。由此,我認為現階段投資高檔房,適合長期持有。”在北四環某高檔樓盤擁有兩套住房的浙商看房團成員,程女士如是預計。

          而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看房團成員告訴記者,他計劃購買高檔房做短線投資。在他看來,奧運前,也就是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房價必將大漲,所以,計劃今年買入,明年在奧運前易手。

          二、逢低入市,看好長線投資。“投資樓市跟投資股市的道理一樣,低位進入,高位撤出。”購房團成員鄒先生說,“從高檔房市場目前的現狀來看,雖然價格仍高高在上,但銷量卻連續數月遇冷。在我看來,如今是一個絕佳的進入時機,因為,在賣方市場的背景下,持續走低就意味著后市必將反彈。所以,這個時候買進高檔房,后市保值,增值性更強。”

          鄒先生進而認為,如今高檔房銷售遭遇低谷,是政府連續宏觀調控效應的初現。從2005年、2006年實施的兩輪宏觀調控來看,每一次都是前期觀望,后市反彈。照此歷史因素預判,2007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應是市場高速反彈期。所以,現在進入,是比較好的時機。

          三、看好高檔房未來稀缺價值。本次采訪中,不少浙商向記者表示,“70%?90m2”政策意味著,大戶型產品未來必將日益稀缺。“我看了很多報道,不少專家預計從今年下半年開始,中小戶型普通住宅的供應量將大增,與此相應,大戶型將越來越少。物以稀為貴,在小戶型時代來臨之際,選擇幾套不錯的大戶型典藏,長期持有,是不錯的選擇。”浙商看房團成員劉先生如是預計。在他看來,購買大戶型高檔房,不用擔心奧運后房價會否下跌,因為該類產品稀缺,所以,它的抗跌性會比較強。

          浙商熱情能否力挽高檔房下挫狂瀾

          雖然浙商購房團對市場大勢信心滿懷,但未來高檔房市場是否向好?事實上,連開發商自己都很難斷定。持續走低的高檔房市場,會否因為浙商的投資熱情而出現拐點?奧運前高檔房價格會否如買家預期出現大漲?業界專家備執一詞。

          “浙商買家對市場的信心十足,應該說是大勢向好的一個信號,但我曾經說過,2007年,高檔房將處于消化期。如今,我依然持這一觀點。因為,過去幾年開發商對高檔房尤其是大戶型高檔的熱衷,致使該類產品市場供應激增。就需求而言,高檔房需求的增長速度遠不及普通住宅,何況,未來中小戶型的‘井噴’也將從一定程度上分流高檔房的需求。”戴德梁行住宅部董事岳鋒鋼分析認為。

          低風險投資市場范文第2篇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購

          伴隨著知識的來臨,高產業成為了中國產業升級中的一個焦點,在高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中,風險資本作為一種資本,它需要在高科技項目之間靈活的進入和退出實現自身價值增值,為高科技成長提供助力。所以退出是進入的先決條件。中國風險投資自以來,退出渠道不暢通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所在。

          一、風險投資退出渠道是風險投資成功與否的關鍵

          所謂風險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是指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中的一種權益資本。風險投資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風險投資者以自身的相關產業或行業的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結合高效的企業管理技能與金融專長,對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積極主動地參與管理經營,直至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公開交易或通過并購方式實現資本增值與資金的流動性。一輪風險資本投資退出以后,該資本將投向被選中的下一個風險企業或風險項目,這樣循環往復,不斷獲取風險資本增值。

          所謂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風險投資者認為有必要是時候將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而選擇一定的方式(公開上市、出售或回購、清算)通過資本市場將風險資本撤出,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高收益是通過風險投資成功的退出而實現的,可行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

          二、幾種退出渠道

          一般而言,按照條款限制、交易市場環境制約以及企業發展階段的不同,退出渠道一般可以分為:競價式轉讓——股份公開上市;契約式轉讓——出售或回購;強迫式轉讓——清算。以下根據不同方式逐一比較分析。

          (一)競價式轉讓——股份公開上市(IPO)

          股份公開上市(IPO)是指風險投資者通過風險企業股份公開上市,將擁有的私人權益轉換成為公共股權,在獲得市場認可后,轉手以實現資本增值。股份公開上市被一致認為是風險投資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證券市場公開上市可以讓風險資本家取得高額的回報。

          風險企業股份上市離不開“第二證券市場”的作用,這類證券市場以發行高科技風險企業的股票為主,發行的標準低于一般的證券“主板”市場,只要風險企業的規模和資金達到了一定的標準就可以在這類市場上上市公開發行股票。在歐美發達國家中,著名的“第二證券市場”有:美國專為沒有資格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場上市的較小的企業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0TC(柜臺交易)市場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NASDAQ(全國證券自營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英國于1980年建立的USM(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場);日本政府于1983年在大阪、東京和名古屋建立的“第二證券市場”等。

          (二)契約式轉讓——出售或回購

          美國風險投資以契約式方式退出有兩種形式——股份出售或回購。股份出售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按協商的價格收購或兼并風險投資企業或風險資本家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種退出渠道,也稱收購。股份出售分兩種:一般購并和第二期購并。一般購并主要是指公司間的收購與兼并;第二期購并是指由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收購,接受第二期投資。股份回購是指風險企業或風險企業家本人出資購買風險投資企業家手中的股份。隨著兼并的第五次浪潮的開始,風險資本更多的采用回購或出售的方式退出。

          (三)強迫式轉讓——破產清算

          眾所周知,相當大部分的風險投資不會很成功,當風險企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股東、有關專業人員和單位成立清算組,對風險企業進行破產清算。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一旦確認風險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或者成長太慢,不能給予預期的高額回報,就要果斷地撤出,將能收回的資金用于下一個投資循環。

          三、幾種退出渠道的比較分析

          (一)幾種退出渠道自身優缺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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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渠道

          優點

          ├─────────┼────────────────────┤

          │(1)投資獲益最高,往往是投資額的幾倍甚  │

          │至幾十倍,有的甚至更高;(2)企業獲得大量 │

          │現金流入,增強了流動性;(3)提高了風險企 │

          │業的知名度和公司形象,便于獲得融資便

          │公開上市(IPO)

          │利;(4)對參加回購計劃的職員,股票上市乃 │

          │是很大的激勵,可以留住核心層人員并吸引 │

          │高素質人才進入;(5)風險投資家以及風險  │

          │企業的創始人所持有的股權可以在股票市

          │場上套現。

          ├─────────┼────────────────────┤

          │(1)這種契約式轉讓最大的優點在于符合風  │

          │險資本“投入——退出——再投入”的循環,│

          │投資者可以在任意時期將自己擁有的投資

          │出售或回購

          │項目股權限時變現,使風險投資公司的收益 │

          │最大化;(2)操作相對IPO簡單,費用低,可 │

          │以實現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適合各種規模類

          │型的公司;(3)股份的出售或回購還可以作  │

          │為風險投資企業回避風險的一種工具。

          ├─────────┼────────────────────┤

          │清算

          │是風險投資不成功時減少損失的最佳的退

          │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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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出渠道

          缺點

          ├─────────┼────────────────────┤

          │(1)有上市限制(具體參見表5);(2)對出售  │

          │公開上市(IPO)

          │股權的限制會創始人投資收入的變現; │

          │(3)上市成本很高,上市的費用十分昂貴。  │

          ├─────────┼────────────────────┤

          │(1)由于收購方太少,導致企業價值被低估, │

          │收益率與公開上市相比明顯偏低,只有它的 │

          │大約1/4到1/5;(2)就出售而言,風險企業被 │

          │收購后就不易保持獨立性,企業管理層有可 │

          │能失去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3)對回購來  │

          │出售或回購

          │說,如果企業創紹人用其他資產(如其他公  │

          │司股票、土地、房產等)和一定利息的長期應 │

          │付票據支村回購,涉及變現及風險;(4) │

          │我國許多高科技企業是從原國有企業或研

          │究機構中誕生,產權界定不清,再加上國產 │

          │權交易市場還不發達,產權成本過高,阻礙 │

          │這種退出渠道的運用。

          ├─────────┼────────────────────┤

          │(1)承擔很大程度上的損失,這是投資失敗  │

          │的必然結果;(2)我國《公司法》要求在出現 │

          │清算

          │資不抵債的客現事實時才能清算,從而很可 │

          │能錯過投資撤出的最佳時機,也就無形中擴 │

          │大了風險企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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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幾種退出渠道的國別分析

          1、美國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的國家,30年代美國就有了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在政府、法律、稅收方方面面的幫助支持下,美國風險投資蓬勃發展,為美國經濟增長做出了突出貢獻。時至今日,美國已經毫無疑問的成為了世界上風險投資最發達的國家。美國風險投資多元化的退出渠道,發達健全的產權市場,一直是世界各國爭相模仿的對象。美國的風險企業既可以通過NASDAQ市場公開上市,也可以在不同發展時期在私人權益市場上以出售或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所謂NASDAQ是全美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的縮寫,但已成為那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Nasdaq Stock Market,Inc.)的代名詞,其職能是操作并維持NASDAQ報價系統的運轉,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1999年NASDAQ成交額11萬億美元,首次超過紐約證交所,占美國三大股市的51%。雖然2001年以來,世界市場對NASDAQ的影響很大,但也不能改變影響它在世界金融領域的重要地位。

          NASDAQ是全世界風險投資公開上市最大的市場,90年代美國通過風險基金和原始股上市等途徑進行的風險投資每年都在450億至650億美元之間,其中NASDAQ吸納的約占半數。更有微軟、英特爾、西斯科、戴爾、雅虎等等著名的風險企業都在NASDAQ實現了成功退出和再度融資。NASDAQ不僅是美國的創業板市場,更是世界優秀風險投資企業展示自己的舞臺。

          所謂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指不必經過美國政權交易委員會審批登記的,在私人之間或各與非金融機構之間交易的權益資本。最常見的權益資本投資是普通股和可轉換的優先股或帶有優先權及認股權證的次級貸款。這些有價證券可能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但大多數是由私人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發行的。美國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整個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私人權益資本其中又包括了風險資本和非風險資本。私人權益市場一般具有四種形式:有組織的私人權益資本市場;天使市場;非正式的私人資本市場以及144法規資本市場。可以說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是為風險投資進行出售或回購提供了廣闊的舞臺。

          以下是對各種退出渠道的(見表2)。

          表2 美國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分析

          ─────┬────┬───────┬──────

          │退出渠道 │ 背景 │ 轉讓客體

          │ 轉讓對象 │

          ├─────┼────┼───────┼──────┤

          │公開上市 │完全成功│

          股票

          │ 公眾 │

          ├─────┼────┼───────┼──────┤

          │一般購并 │比較成功│整體或大股股票│  大公司  │

          ├─────┼────┼───────┼──────┤

          │二次購并 │情況一般│

          股權

          │風險投資機購│

          ├─────┼────┼───────┼──────┤

          │管理層回購│比較成功│整體或大股股票│ 風險 │

          ├─────┼────┼───────┼──────┤

          │破產清算 │完全失敗│

          資產

          │  企業家  │

          ─────┴────┴───────┴──────

          ────┬────┬────┬────

          │市場性質│投資年限│回報倍數│發生概率│

          ├────┼────┼────┼────┤

          │二板市場│ 4.2  │ 7.1  │ 20%  │

          ├────┼────┼────┼────┤

          │產權市場│ 3.7  │ 1.7  │ 25%  │

          ├────┼────┼────┼────┤

          │產權市場│ 3.6  │ 2.0  │ 10%  │

          ├────┼────┼────┼────┤

          │產權市場│ 4.7  │ 2.1  │ 25%  │

          ├────┼────┼────┼────┤

          │產權市場│ 4.1  │ 0.2  │ 20%  │

          ────┴────┴────┴────

          資料來源:根據《美國風險投資》2003年3-8期的相關資料整理而成

          由表2可看出,在風險投資最發達的美國第二種退出方式——出售或回購達到了60%(一般購并25%,管理層回購25%,二次購并10%,共60%),成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這種方式投資年限是最短的,報酬率中等,但是對于風險投資企業來說,要注重投資資本的贏利性和流動性的統一,才能達到收益最大化,所以多數的風險投資企業會選擇這種退出渠道。公開上市回報率最高,達到了7.1,屬于完全成功,但只占到了20%。破產清算是無奈之舉,不僅長期占用資金而且成本都只能回收20%,試想如果沒有這么高的風險,豈不是人人都來涉足風險投資,所以正是存在很高的失敗率,才能保證風險投資者的高收益。

          2、

          80年代初,隨著改革開放,國人開始了解美國的“硅谷神話”。“中關村一條街”的興起標志著我國高產業步入了探索和的階段,同時也開始了我國風險投資的探索之路。短短十幾年,中國的風險投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見表3)。

          現行的條件下,當前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中,出售和回購占據絕對優勢。風險企業可以通過回購、直接被上市公司收購、被跨國公司兼并甚至風險企業之間進行重組達到退出的目的 (見下頁表4)。

          表3 1994-2001年全國創業資本增量和總量的年度比較(單位:萬元人民幣)

          ─────┬────┬────┬────┬────

          │  年度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 創業資本 │

          │  總量  │ 221800 │ 301800 │ 360800 │ 761750 │

          ├─────┼────┼────┼────┼────┤

          │ 新增創業 │

          │  資本  │

          │ 80000 │ 59000 │ 400950 │

          ├─────┼────┼────┼────┼────┤

          │ 比上年增 │

          │  長率  │

          │ 36%  │ 20%  │ 111%  │

          ─────┴────┴────┴────┴────

          ─────┬────┬────┬────┬────

          │  年度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

          │ 創業資本 │

          │  總量  │1040580 │2063158 │3730822 │ 405622 │

          ├─────┼────┼────┼────┼────┤

          │ 新增創業 │

          │  資本  │ 278830 │1022578 │1667664 │ 321800 │

          ├─────┼────┼────┼────┼────┤

          │ 比上年增 │

          │  長率  │ 37% │ 98% │ 81% │ 9%  │

          ─────┴────┴────┴────┴────

          資料來源:王松奇、王國剛主編的《2002年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

          盡管我國風險投資已經取得了較快速度的增長,但是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們還處于起步階段。當前,退出渠道的不暢通已經成為嚴重阻礙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

          當前的中國,不存在二板市場,主板市場限制多,主板市場相對于大多數的風險企業來說門檻太高。如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不少于3000萬元,股票發行后的公司股本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企業有三年以上的營業業績且連續盈利,無形資產

          表4 2002年中國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渠道分析

          ───────┬──────┬───────┬──────

          │退出渠道

          │ 公開上市 │ 出售或回購 │

          清算

          ├───────┼──────┼───────┼──────┤

          │案件數

          │  2

          29

          7

          ├───────┼──────┼───────┼──────┤

          │所占百分比

          │  5.3%

          76.3%

          │  18.4%

          ───────┴──────┴───────┴──────

          資料來源:根據王松奇、王國剛主編《2002年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中的風險投資項目退出渠道分析整理而成占總資產的比重不高于20%等等;現有的制度框架內,主板市場上國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與交易,可流通股僅限于社會公眾股,而我國許多風險企業都是國家參股扶持的,這與風險投資要求一次性全部退出實現回報相矛盾。

          此外,產權市場不健全,產權制度還待完善。風險投資是長期股權投資,沒有產權明晰的股份制企業,風險投資機構就很難通過產權交易,全身而退。風險投資發達的國家股票市場和產權市場非常健全。在我國,風險企業大多有政府背景,國有股法人股一般通過協議轉讓。這樣做往往不能獲得充分的市場信息,風險企業股份并不一定能根據自身的情況在最合適的時間找到最合適的買家和最真實的價格,風險資本的流動性及其收益。

          四、當前我國風險投資最佳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購

          公開上市和出售或回購已經是世界上最頻繁采取的退出渠道,也是當前我國風險投資最佳退出渠道(見表5),這是因為:

          第一、我國不存在二板市場,而主板條件對風險企業來說要求太高。

          表5 中國的主板市場與其他國家的創業板市場上市條件比較

          ──────┬──────────┬─────────

          市場

          MADSAQ市場

          │香港創業板市場

          ├──────┼──────────┼─────────┤

          │  凈有形資產600

          規模

          │沒有要求

          萬美元

          ├──────┼──────────┼─────────┤

          │對于市場值少于10 │

          │億港幣的公司,其最│

          │低公眾持股量為

          │20%,涉及金額須達 │

          │ 最低公眾 │

          │港幣3000萬元;對于│

          │  持股量  │ 公眾持股110萬股  │

          │市場值等于或超過10│

          │億港幣的公司,其最│

          │低公眾持股要求選擇│

          │2億元港幣或15%中 │

          │較高的那個標準

          ├──────┼──────────┼─────────┤

          │ 個人股東 │

          │新申請人上市時公眾│

          │ 最低人數 │

          400人以上

          │股東必須不少于100 │

          │人

          ├──────┼──────────┼─────────┤

          │ 公眾最低 │

          │  持股值  │

          400萬美元

          │沒有要求

          ├──────┼──────────┼─────────┤

          │  上市前一年稅前  │證明具有至少24個 │

          │ 盈利限制 │

          │月的活躍的業務記 │

          │  收益100萬美元

          │錄,不是盈利記錄 │

          ──────┴──────────┴─────────

          ──────┬──────────┬─────────

          市場

          │新加坡SESDAQ市場

          │中國主板市場

          ├──────┼──────────┼─────────┤

          │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

          規模

          │沒有要求

          │幣5000萬元

          ├──────┼──────────┼─────────┤

          │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

          │公眾持股數至少為50 │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

          │ 最低公眾 │萬股或15%(以較高

          │25%以上;公司股本 │

          │  持股量  │者為準);一般不得高 │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 │

          │于已發行實繳股本的 │元的,其向社會公開│

          │50%

          │發行股份的比例為 │

          │15%以上

          ├──────┼──────────┼─────────┤

          │ 個人股東 │

          │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幣│

          │ 最低人數 │沒有要求

          │1000元以上的股東不│

          │少于1000人

          ├──────┼──────────┼─────────┤

          │ 公眾最低 │

          │個人持有股票面值總│

          │  持股值  │沒有要求

          │額不少于人民幣1000│

          ├──────┼──────────┼─────────┤

          │要求公司有3年以上  │

          │ 盈利限制 │的經營記錄,并非盈 │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

          │利記錄

          ──────┴──────────┴─────────

          由于不存在二板市場,風險投資企業在國內只能選擇主板上市。從表5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國主板市場對“先天弱小”的風險企業“門檻”太高。《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于5000萬元,且必須達到連續三年盈利的要求,香港的創業板市場和新加坡的SESDAQ市場對此沒有要求,其他方面創業板的上市條件相對我國主板市場的要求也較寬泛。因此,通過主板上市對中國大多數風險企業來說是行不通的。

          第二、公開上市成本很高。近幾年來,美國風險投資以IPO方式退出的數量正在逐年減少。風險投資家不愿采用IPO方式退出的原因主要是這種退出渠道的費用十分昂貴,如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一般索取投資總額5%-10%的傭金,美國NASDAQ在2001年10月宣布提高企業在NASDAQ市場的上市交易費用,NASDAQ全國市場首次上市費用從95,000美元上調58%,至150,000美元;小型股市場IPO交易費用從10,000美元調到40,000美元。香港創業板也根據實際情況,相對提高了企業上市的費用,這為中國風險投資海外上市設置了不小的障礙。除了昂貴的上市費用以外,對風險企業的公眾監督更廣泛,信息披露要求更充分,公司必須更加規范地運作,實際上失去了公司部分控制權和靈活性,也可能增加運作成本。

          第三、出售或回購相對于公開上市操作簡單,費用低,可以實現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適合各種規模類型的公司。股份出售或回購的談判對手通常只有幾個,所涉及的部門和手續相對要少,可以做到股份的全部轉讓而沒有后顧之憂。對于處于萌芽階段規模弱小、風險巨大的高新技術企業,這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第四、股份的出售或回購還可以作為風險投資回避風險的一種工具。例如,北京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科投)投資于華諾公司(從事寬帶通訊技術開發及其推廣的高新技術企業)之初,雙方在遵循國際慣例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具體實際,設定了管理層回購條約,即北科投投資1500萬人民幣,占有30%的股份,一年以后,管理層以1500萬人民幣的價格,回購風險投資公司一半的股份。這一條款最大限度地鎖定了投資風險,它保證北科投可以獲得較其他投資人更為優先的套現權利。

          第五、就是在二板市場發達的國家,出售或回購已經成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

          表6 歐洲大陸1997年-2001年退出渠道比較

          ─────────┬──────┬───────┬─────┬──────

          退出渠道

          │ 公開上市 │ 出售和回購 │  清算  │

          總計

          ├───┬─────┼──────┼───────┼─────┼──────┤

          │ 1997 │案件數

          │  16

          49

          │  3

          │  68

          ├─────┼──────┼───────┼─────┼──────┤

          │占百分比 │  23.5%

          72.1%

          │  4.4%  │  100.0%  │

          ├───┼─────┼──────┼───────┼─────┼──────┤

          │ 1998 │案件數

          │  31

          50

          │  3

          │  84

          ├─────┼──────┼───────┼─────┼──────┤

          │占百分比 │  36.9%

          59.5%

          │  3.6%  │  100.0%  │

          ├───┼─────┼──────┼───────┼─────┼──────┤

          │ 1999 │案件數

          │  32

          69

          │  3

          │  104

          ├─────┼──────┼───────┼─────┼──────┤

          │占百分比 │  30.8%

          66.3%

          │  2.9%  │  100.0%  │

          ├───┼─────┼──────┼───────┼─────┼──────┤

          │ 2000 │案件數

          │  17

          90

          │  3

          │  110

          ├─────┼──────┼───────┼─────┼──────┤

          │百分比

          │  15.5%

          81.8%

          │  2.7%  │  100.0%  │

          ├───┼─────┼──────┼───────┼─────┼──────┤

          │ 2001 │案件數

          6

          82

          │  9

          │  91

          ├─────┼──────┼───────┼─────┼──────┤

          │百分比

          6.6%

          90.1%

          │  3.3%  │  100.0%  │

          ───┴─────┴──────┴───────┴─────┴──────

          資料來源:EVCJ,November2002.P22整理而成

          由表6可見,在歐洲出售和回購已經成為風險投資退出的主要渠道。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幾年來NASDAQ市場走跌,行情不明朗,投資者對走勢信心不足;其次是公開上市費用太高。

          綜上所述,由于現實的種種原因,二板市場呼之未出,時機還未成熟,筆者認為當前中國風險投資的最適宜的退出渠道是出售或回購,同時也呼吁政府與相關各界加快健全產權市場,完善產權制度,為風險投資的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環境和市場環境。

          :

          [1]張樹中.美國創業資本的退出機制分析[J].管理文摘,1999,(2).

          [2]龔超、賈石國.試論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J].,2000,(2).

          [3]王松奇、王國剛.2002年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Z].中國財經出版社,2002.

          [4]劉曼紅.風險投資:創新與金融[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5]EVCJ(Europe Venture Capital Journal),November,2002

          低風險投資市場范文第3篇

          關鍵詞: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國際比較

          風險投資已經發展了六十多年了,在中國的歷史也有二十多年,做為一種投資模式,它專為那些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而又無法籌集資金的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提供權益資本,用以從事高風險性投資活動。也就是風險投資家專門挑選具有挑戰性的風險企業,對其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管理與培育之后,選擇一種合適的退出方式實現投資收益,并將投資再投入到下一個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資本的持續增值。由于退出機制不僅為風險資本提供了持續的流動性,而且也為風險資本提供了持續的發展性,所以在這樣一個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活動中,退出機制已成為風險投資的核心問題,這也是與其他傳統投資模式的根本區別。

          一、 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國際比較

          美國是風險投資發展最早和最成熟的國家,年風險投資總額占其GDP的0.06%。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美國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然而相對美國的風險投資,歐洲起步較晚,從表1的退出機制比較來看,歐洲的風險投資遠遠落后于美國,采用IPO退出最多的國家仍然是美國,歐洲除了英國與法國,其他國家的IPO數量均為個數。在1995年歐洲委員會在有關文件中明確表示:傳統的歐洲股票市場偏重于為大公司服務而忽略了小公司,越來越多的歐洲小公司到美國股票市場,尤其是NASDAQ市場上市,這種狀況不利于歐洲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更為嚴重的是,上市困難使風險資本不易退出,影響了風險資本產業的發展,阻礙新生企業的發育和成長。于是在歐洲委員會的支持下從1995年才開始建立多個服務于新生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如Nouveau Marche、Easdaq等。這些新興市場為風險投資提供了便利的退出途徑,再加上相對發達的歐洲產權交易市場,更加有效地推動了歐洲風險投資業的發展(見圖2)。

          表1 美國與歐洲2001年風險投資退出比較國別/地區

          IPO數量

          M&A數量

          IPO價值總額(億美元)

          M&A價值總額(億美元)

          美國

          37

          322

          31

          153

          英國

          10

          239

          4.01

          14.41

          法國

          14

          500

          2.60

          8.35

          德國

          8

          131

          1.31

          3.40

          荷蘭

          88

          1.61

          2.93

          瑞典

          3

          24

          1.17

          0.89

          瑞士

          1

          10

          0.10

          0.20

                            圖1  2000-2006年前三季度美國與歐洲的IPO數量比較

          亞洲風險投資的重點地區——以色列,被譽為世界第二硅谷。除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外,以色列又充分利用美國和歐洲的資本市場,使其風險資本能順利退出,成為利用境外市場資源的一個很好范例。從表2可以看出,雖然以IPO退出的數量很少,但是它的IPO與M&A的價值總額卻很高,甚至超過了日本。

          表2  2000年以色列與亞洲其他國家/地區風險投資退出比較國別/地區

          IPO數量

          IPO與M&A價值總額(億美元)

          日本

          67

          12.3

          韓國

          N/A

          10.8

          香港

          43

          6.94

          新加坡

          24

          3.79

          以色列

          3

          18.6

          三、影響各國風險投資差異的原因

          1. 金融體系不同

          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差異是金融體系差異的直接表現。典型的證券市場主導的金融體系的國家,如美國,它在資本市場的規模、效率方面具有優勢,對于外部投資者保護較強,同時,公眾有投資股票的傳統意識,也使得上市的股票面臨較少的流動性風險,這對于風險投資的退出十分有利。而歐洲大部分是以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風險投資體系以銀行為中心,風險企業習慣于從隸屬于集團的投資公司和銀行尋求資金來源,市場集中度低導致流動性不足,這是導致風險投資退出不暢的主要原因。

          2. 資本市場發展程度不同

          發達完善的資本市場為風險資本提供多樣化,便利,順暢的退出渠道。美國風險投資之所以在全球最成功、最發達,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風險資本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資本市場環境,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如全國性的證券市場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全美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股市和招示板市場;區域性的包括:費城證券交易所、太平洋證券交易所辛辛那提證券交易所、中西部證券交易所及芝加哥證券交易所等。這幾個板塊的市場功能明確,分別服務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創業企業,而且具有明顯的層次性。各層次互相銜接,略有重疊。再加上發達的產權交易市場,極大地便利風險資本的流動與投資收益的實現,為風險投資退出創造了條件。

          3. 法律法規保障體系不同

          法律法規是導致風險投資退出差異的主要原因。有實證結果表明,擁有較高法制指數的國家,會有較高的IPO成功經驗。正是由于美國社會具有良好的法律環境,為IPO退出提供了保障,才使得美國IPO退出數量比其他發達國家多。如美國勞工部在1979年對《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關于“謹慎的人”(prudent man)條款進行了修改,這一條款曾要求養老基金在投資時要基于對“謹慎的人”的判斷。這一條款的采納,幾乎立刻引起了小公司股票市場和新股發行市場的回應,使風險投資以IPO方式退出更多的投資。實踐證明,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大大促進了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此外,美國社會對風險投資公司的組建和運作過程中簽署的相關協議也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這些協議對風險投資的運作和退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給風險投資的退出提供了法律保障。

          4.  政府扶持力度不同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世界各國發展風險投資業的通行做法,它能夠營造整個社會發展風險投資的良好氛圍,有利于形成一個國家完善的風險投資運行機制。如在歐洲委員會的支持下從1995年才開始建立多個服務于新生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如Nouveau Marche、Easdaq等,這些新興市場為風險投資提供了便利的退出途徑。以色列的風險投資發展更是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扶持,為了推動本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政府專門設立以色列首席科學家辦公室,該辦公室每年擁有4億美元的投資基金,直接投資一些小公司,讓他們從事研發活動,還幫助企業培育技術孵化器,這些扶持才使得以色列享有世界第二硅谷的美稱。

          5. 人力資本要素不同

          人力資本被作為風險投資退出的一個很重要的解釋變量。Dimov&Shephe rd(2003)研究發現較高的通用型人力資本,如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學歷水平,與風險投資的成功退出有著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較高的專用型人力資本,如MBA學歷、法律教育等則有利于避免風險投資退出的失敗。美國風險投資幾十年的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的風險投資家,他們通常在項目的評估階段就構思最初的退出思路,在簽訂協議階段要求風險企業與之簽訂保障風險投資退出和償付條款,在對風險企業跟蹤管理階段逐步清晰了退出路線,在最后退出階段,選定退出方案并實施。正是由于這些風險投資家的有著較強的專業背景和實力,才使得風險投資通過各種渠道退出的案例源源不斷,導致美國風險投資業的蓬勃發展。相比之下,由于日本風險投資機構大部分是銀行附屬機構,其從業人員缺乏相應的特別是技術方面的知識,缺乏對風險投資退出準確認識和判斷的能力,從而延誤了退出時機,使得項目不能得到更高的收益。因此,人力資本要素是風險投資退出成功的關鍵因素。

          四、完善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啟示

          完善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是風險資本實現增值的根本保障。我國的風險投資還處在起步和探索階段,特別是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還不完善,退出渠道還不通暢已成為我國風險投資的一大障礙。為盡快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我們有必要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逐步

          發展和完善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通過以上分析,結合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現狀,可以得到以下啟示:

          1.  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風險企業退出機制

          從美國的風險投資退出來看,多層次多渠道的退出機制是保證風險投資運行進入良性循環的必要保證,不同的風險投資項目所具有的特性不一,如資金實力、規模和行業地位都不一樣,單一的退出機制會阻礙風險投資的良性運行。此外,海外創業板市場上市、借殼上市等等拓寬方式以及降低上市標準,都是建立多層次多渠道退出機制的可行方案。

          (1)完善國內中小板市場

          目前我國建立二板市場的時機尚未成熟,逐步完善創業板市場,可以為風險企業的股票和產權交易提供一個基本的交易場所,形成便捷的有效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我國在2004年5月17日正式獲準成立中小企業板,但由于是在主板現有法律和發行標準框架內運行的,以致經過幾年的運行其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產生的效果也不如預期。因而,政府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板市場及未來建立二板市場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據。

          (2)完善三板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

          風險投資的另一重要的退出渠道就是股份轉讓,然而不管是企業并購,原股東回購等等形式都需要一個完善的交易市場。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的特殊性,主要有:一、試行創投企業股份在股份代辦轉讓系統(三板市場)進行交易。我國現有的股份代辦轉讓系統,是為原STAQ和NET系統掛牌公司和主板市場退市公司建立的股份轉讓交易平臺,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一極。選擇具備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股份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能為風險投資開辟新的退出渠道。二、完善我國的產權交易中心建設,為創業投資企業的股份流通提供更為便利的條件。一方面,可選擇有條件的產權交易中心,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柜臺交易;另一方面,選擇有條件的產權交易所,進行創投企業股權掛牌交易試點。產權交易具有門檻低、限制條件少、交易方便靈活等諸多優勢,能為風險資本選擇多樣化的退出方式創造有利條件,更重要的是,能夠以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為基礎,建立全國聯交系統,進而建立和完善三板市場,并與主板、二板市場相互配合,逐步形成我國完善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

          2.  加大政府對風險投資的支持力度

          政府的支持主要是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立法、補助、貼息、擔保、稅收優惠等,這方面已經有很多成熟的經驗,例如:美國的《小企業發展法》、日本的《高技術密集區開發促進法》、我國臺灣的《風險資本條例》等。借鑒這些國外經驗,我國也應該在原有相關政策基礎上,從立法、稅收、信貸、擔保、政府補貼等方面,加大對風險投資的政策支持力度。具體有如下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與風險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為風險投資的正常運作提供法律保障。一是盡快制定頒布《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基金法》等風險投資業的核心法規;二是結合風險投資發展的需要,修訂完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專利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相關法規;三是結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和具體管理辦法。

          其次,對風險投資提供更多財政扶持政策,如財政投資、低息優惠貸款、風險損失補貼、貸款貼息、獎勵等靈活多樣的財政支持政策,以及對中小型創投企業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更多資金吸引到風險投資領域。

          3.  培養合格的風險投資人才

          這需要我們培養大量熟悉市場運作規律、具有經營和管理經驗、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并能駕馭風險的投資專家來組織投資。要大力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風險意識、市場意識,具有開拓、進取精神的風險投資人才。在國內培養的同時,還應積極引進國外優秀投資人才。

          總之,借鑒國外經驗完善風險投資退出通道,這將大大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同時也將激勵更多資金進入到風險投資領域,并有效地促進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任瑛. 中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探究. 科學前沿.2007

          [2] 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中國風險投資年鑒.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5-2007

          [3] 肖揚清,徐寶林,黃詩城.風險投資發展的跨國差異與理論解釋.投資與證券.2008.01

          低風險投資市場范文第4篇

          關鍵詞:上市公司 風險投資 優勢

          自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經濟持續增長并一直保持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勢頭,這一現象被眾多學者和經濟界人士譽為“新經濟”。有研究表明,美國“新經濟”的形成是與其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分不開的。據估計,美國經濟增長的70%來自于高新技術產業,而高新技術產業和風險投資是一對孿生兄弟,在風險投資貧瘠的土地上不可能出現高新技術產業的綠洲。撒切爾夫人曾說過,英國落后于美國的不在于高新技術而在于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所具有的巨大推動力是毋庸置疑的。在風險投資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企業是風險投資的積極參與者,如1996年美國企業投資者的風險資本在總的風險資本中所占的比例達到30%,英國企業投資者的風險資本在總的風險資本中也占有18%,而我國的風險投資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企業的風險投資所占比重很小,尚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本文就上市公司的風險投資問題進行研究。

          一、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

          有研究表明,我國存在著兩種不對稱現象:一種是一些國有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的低技術結構、低創新能力與高籌資能力的不對稱;另一種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所存在的高科技含量、高增長潛力與低融資能力的不對稱。這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籌集的大量資金因沒有好的投資項目而閑置,或者在原有的主營業務上進行簡單的擴張,或者存放于銀行以獲取較低的利息收益,或者簡單地投資于債券以使資金得到保值,這些都造成了資金的大量浪費;而另一方面,大量高新技術成果因資金缺乏無法實現產業化,又造成技術資源的大量浪費。據統計,我國近幾年來每年都有將近3萬項的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只有20%,形成產業規模的不過5%,從而嚴重地制約了我國經濟的發展。針對這種資金和技術配置錯位的情況,筆者設想:如果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便可以將上市公司的高籌資能力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高科技含量相結合,既可為高新技術企業解決資金危機,也可使上市公司進行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實現上市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雙贏。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為上市公司的大量資金尋求了好的出路。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優秀代表,他們具有比較高的籌資能力,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發行股票、債券或從銀行貸款取得大量資金。但由于我國現處于買方市場,在物質和資本豐富的買方市場下,資本要想得到較好的收益日益困難,尤其是在競爭激烈、成熟的傳統投資領域,要想得到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很難,投資者必須尋找新的投資機會。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比傳統投資高的收益,當然也要冒著較高的投資風險,所以風險投資是上市公司資本的一個好去處。

          2.降低上市公司內部研發的風險,使上市公司獲得新的技術創新源。21世紀是信息時代,在信息社會里,技術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企業之間的競爭主要表現為技術上的競爭,企業只有科技上不斷創新并處于領先地位才能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上市公司要想獲得新的技術創新源,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通過公司內部研發直接獲得,二是通過風險投資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間接取得。上市公司如果通過內部研發直接投資于高新技術,將可能由于較高的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面臨投資失敗;上市公司如果通過風險投資投資于具有一定技術和市場基礎的高新技術企業,同時輔之以良好的運作優勢,將會極大地提高投資的成功率,從而憑借高新技術企業來不斷更新自己的技術,使企業跟上科技進步的步伐而不斷地發展壯大。如著名的朗訊科技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便在于他的技術優勢,其貝爾實驗室擁有遍布全球25個國家的3萬多位專家,曾誕生出11位諾貝爾獎得主,平均每個工作日創造4項專利,其中功不可沒的便是朗訊科技全額投資設立的風險投資子公司在對朗訊科技具有戰略意義的光通訊、半導體和電子商務等具有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投資,彌補了公司內部研發的不足,使公司可以迅速地進入新的領域。

          3.有利于帶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我國的風險投資起步比較晚,相對于風險投資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來說,風險投資還不夠發達,鑒于風險投資對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我們應該努力地發展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風險投資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更需要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這是一般企業所無法達到的。而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先進代表,其在資金、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具有其他企業所無法比擬的優勢,所以由上市公司來帶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是最合適不過了。

          二、上市公司從事風險投資的優勢

          上市公司在從事風險投資方面具有的優勢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資金優勢。高新技術企業具有高投入、高風險和高成長的特性,在其創立和成長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但由于風險高,使得高新技術企業很難從傳統的融資渠道取得資金,而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或從銀行貸款取得大量資金,這些資金大多是權益資本,沒有還本付息的限制性約束,這些特性都非常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需求,所以在資金方面上市公司具有明顯的優勢。

          2.運作優勢。風險投資不僅是資金的投入,更有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由于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先進代表,處于市場競爭的最前沿,其在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另外,上市公司一般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具有密切的聯系,這些專業機構的幫助將會加大上市公司在風險投資運作方面的成功率。

          3.風險資本的退出優勢。任何資金都有逐利和避險的特征,風險資本也不例外。企業之所以進行風險投資也主要是因為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等到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后便可將手中持有的股權出售而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由于我國的主板市場規定的門檻比較高,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是通過二板市場,但由于我國建立二板市場較晚,風險資本退出機制不全,致使一般的風險投資發展不暢。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主板市場進行資本運作,達到風險資本的退出,從而獲取收益。

          三、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方式

          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方式總的來說有以下兩種:

          1.直接投資。所謂直接投資就是指上市公司通過收購兼并或參股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即直接將資金投向高新技術企業。這種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委托成本,能擴大公司的規模和科技實力,但是風險比較集中,一般只適用投資于與自身產業比較接近的高新技術領域,因為風險投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工程技術、市場營銷、資本運營等多方面,如果介入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就會缺乏相關的知識、人才和經驗,這無疑會加大投資的風險。

          2.間接投資。所謂間接投資就是先投資設立風險投資公司或投資于風險投資公司,然后再由風險投資公司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投資。這種方式下企業的出資額可多可少,由企業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來確定,因為是集合投資,投資比較分散,另外風險投資公司具有專業的管理優勢,所以投資風險相對直接投資要小得多,也不受投資領域的限制,但是,這種方式不利于上市公司全面提升主營業務的科技實力和改變業務方向,一般只使用于資金實力相對不是很雄厚的上市公司。

          通過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和具有的優勢的分析可以知道,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將會實現上市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雙贏。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并不是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雖然對外投資日益成為公司經營中的重要一環,投資收益在公司收益總額中也占有相當的比重,但是看一個企業是否具有發展前景仍然是看他的主業經營得如何,所以上市公司作為風險投資者同專業風險投資者在公司資金的分配上和風險投資對象的選擇上等方面應有所區別,在公司資金的分配上應以主業為主,在風險投資對象的選擇上也應選擇那些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以盡量降低投資風險。我們相信,在上市公司的帶動下,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將會取得前所未有的發展。

          參考文獻:

          低風險投資市場范文第5篇

          關鍵詞: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優勢

          自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經濟持續增長并一直保持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勢頭,這一現象被眾多學者和經濟界人士譽為“新經濟”。有研究表明,美國“新經濟”的形成是與其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分不開的。據估計,美國經濟增長的70%來自于高新技術產業,而高新技術產業和風險投資是一對孿生兄弟,在風險投資貧瘠的土地上不可能出現高新技術產業的綠洲。撒切爾夫人曾說過,英國落后于美國的不在于高新技術而在于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所具有的巨大推動力是毋庸置疑的。在風險投資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企業是風險投資的積極參與者,如1996年美國企業投資者的風險資本在總的風險資本中所占的比例達到30%,英國企業投資者的風險資本在總的風險資本中也占有18%,而我國的風險投資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企業的風險投資所占比重很小,尚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本文就上市公司的風險投資問題進行研究。

          一、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

          有研究表明,我國存在著兩種不對稱現象:一種是一些國有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的低技術結構、低創新能力與高籌資能力的不對稱;另一種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所存在的高科技含量、高增長潛力與低融資能力的不對稱。這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籌集的大量資金因沒有好的投資項目而閑置,或者在原有的主營業務上進行簡單的擴張,或者存放于銀行以獲取較低的利息收益,或者簡單地投資于債券以使資金得到保值,這些都造成了資金的大量浪費;而另一方面,大量高新技術成果因資金缺乏無法實現產業化,又造成技術資源的大量浪費。據統計,我國近幾年來每年都有將近3萬項的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只有20%,形成產業規模的不過5%,從而嚴重地制約了我國經濟的發展。針對這種資金和技術配置錯位的情況,筆者設想:如果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便可以將上市公司的高籌資能力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高科技含量相結合,既可為高新技術企業解決資金危機,也可使上市公司進行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實現上市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雙贏。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為上市公司的大量資金尋求了好的出路。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優秀代表,他們具有比較高的籌資能力,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發行股票、債券或從銀行貸款取得大量資金。但由于我國現處于買方市場,在物質和資本豐富的買方市場下,資本要想得到較好的收益日益困難,尤其是在競爭激烈、成熟的傳統投資領域,要想得到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很難,投資者必須尋找新的投資機會。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比傳統投資高的收益,當然也要冒著較高的投資風險,所以風險投資是上市公司資本的一個好去處。

          2.降低上市公司內部研發的風險,使上市公司獲得新的技術創新源。21世紀是信息時代,在信息社會里,技術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企業之間的競爭主要表現為技術上的競爭,企業只有科技上不斷創新并處于領先地位才能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上市公司要想獲得新的技術創新源,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通過公司內部研發直接獲得,二是通過風險投資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間接取得。上市公司如果通過內部研發直接投資于高新技術,將可能由于較高的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面臨投資失敗;上市公司如果通過風險投資投資于具有一定技術和市場基礎的高新技術企業,同時輔之以良好的運作優勢,將會極大地提高投資的成功率,從而憑借高新技術企業來不斷更新自己的技術,使企業跟上科技進步的步伐而不斷地發展壯大。如著名的朗訊科技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便在于他的技術優勢,其貝爾實驗室擁有遍布全球25個國家的3萬多位專家,曾誕生出11位諾貝爾獎得主,平均每個工作日創造4項專利,其中功不可沒的便是朗訊科技全額投資設立的風險投資子公司在對朗訊科技具有戰略意義的光通訊、半導體和電子商務等具有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投資,彌補了公司內部研發的不足,使公司可以迅速地進入新的領域。

          3.有利于帶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我國的風險投資起步比較晚,相對于風險投資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來說,風險投資還不夠發達,鑒于風險投資對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我們應該努力地發展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風險投資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更需要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這是一般企業所無法達到的。而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先進代表,其在資金、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具有其他企業所無法比擬的優勢,所以由上市公司來帶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是最合適不過了。

          二、上市公司從事風險投資的優勢

          上市公司在從事風險投資方面具有的優勢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資金優勢。高新技術企業具有高投入、高風險和高成長的特性,在其創立和成長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但由于風險高,使得高新技術企業很難從傳統的融資渠道取得資金,而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或從銀行貸款取得大量資金,這些資金大多是權益資本,沒有還本付息的限制性約束,這些特性都非常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需求,所以在資金方面上市公司具有明顯的優勢。

          2.運作優勢。風險投資不僅是資金的投入,更有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由于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中的先進代表,處于市場競爭的最前沿,其在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另外,上市公司一般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具有密切的聯系,這些專業機構的幫助將會加大上市公司在風險投資運作方面的成功率。

          3.風險資本的退出優勢。任何資金都有逐利和避險的特征,風險資本也不例外。企業之所以進行風險投資也主要是因為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等到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后便可將手中持有的股權出售而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由于我國的主板市場規定的門檻比較高,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是通過二板市場,但由于我國建立二板市場較晚,風險資本退出機制不全,致使一般的風險投資發展不暢。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主板市場進行資本運作,達到風險資本的退出,從而獲取收益。

          三、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方式

          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方式總的來說有以下兩種:

          1.直接投資。所謂直接投資就是指上市公司通過收購兼并或參股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即直接將資金投向高新技術企業。這種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委托成本,能擴大公司的規模和科技實力,但是風險比較集中,一般只適用投資于與自身產業比較接近的高新技術領域,因為風險投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工程技術、市場營銷、資本運營等多方面,如果介入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就會缺乏相關的知識、人才和經驗,這無疑會加大投資的風險。

          2.間接投資。所謂間接投資就是先投資設立風險投資公司或投資于風險投資公司,然后再由風險投資公司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投資。這種方式下企業的出資額可多可少,由企業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來確定,因為是集合投資,投資比較分散,另外風險投資公司具有專業的管理優勢,所以投資風險相對直接投資要小得多,也不受投資領域的限制,但是,這種方式不利于上市公司全面提升主營業務的科技實力和改變業務方向,一般只使用于資金實力相對不是很雄厚的上市公司。

          通過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的必要性和具有的優勢的分析可以知道,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將會實現上市公司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雙贏。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并不是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雖然對外投資日益成為公司經營中的重要一環,投資收益在公司收益總額中也占有相當的比重,但是看一個企業是否具有發展前景仍然是看他的主業經營得如何,所以上市公司作為風險投資者同專業風險投資者在公司資金的分配上和風險投資對象的選擇上等方面應有所區別,在公司資金的分配上應以主業為主,在風險投資對象的選擇上也應選擇那些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以盡量降低投資風險。我們相信,在上市公司的帶動下,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將會取得前所未有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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