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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血液制品管理,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傳播疾病,保證血液制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和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以及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和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職責初稿監督管理。
第二章原料血漿的管理
第四條國家實行單采血漿站統一規劃、設置的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核準的全國生產用原料血的需求,對單采血漿站的布局、數量和規模制定總體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總體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設置規劃和采集血漿的區域規劃,并報國力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單采血漿站由血液制品生產單位設置或者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置,專門從事單采血漿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單采血漿活動。
第六條設置單采血漿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單采血漿站布局、數量、規模的規劃;
(二)具有與所采集原料血漿相適應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三)具有與所采集原料血漿相適應的場所及衛生環境;
(四)具有識別供血獎學金者的身份識別系統;
(五)具有與所采集原料血漿相適應的單采血漿機械及其他設施;
(六)具有對所采集原料血漿進行質量檢驗的技術革新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第七條申請設置單采血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所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審查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世間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單采血漿許可證》,并報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單采漿站只能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劃定區別內供血漿者進行篩查和采集血漿。
第八條《單采血漿許可證》應當規定有效期。
第九條在一個采血獎學金區域內,只能設置一個單采血漿站。
嚴禁單采血漿站采集非劃定區域內的供血漿者和其他人員的血漿。
第十條單采血漿站必須對供血漿者進行健康檢查:檢查合格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供血交流證》。供血漿者健康檢查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一條《供血漿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設計和印制。《供血漿證》不得涂改、偽造、轉讓。
第十二條單采血漿站在采集血漿前,必須對供血漿者進行身份識并核實其《供血漿證》確認無誤的,方可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液化驗;對檢查、化驗合格的,按照有關技術革新操作標準及程序采集血漿,并建立供血漿者健康檢查及供血漿記錄檔案;對檢查、化驗不合格的,由單采血漿站收繳《供血漿證》,并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銷毀。
嚴禁采集無《供血漿證》者的血漿。
血漿采集技術操作標準及程序,由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單采血漿站只能向全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供應原料血漿,嚴禁向其他任何單位供源料血漿。
第十四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使用單采血漿機械化采集血漿,嚴禁手工操作采集血漿。采集的血漿必須按單人份冰凍保存,不得混漿。
嚴禁單采血漿站采集血液或者將所采集的原料血漿用于臨床。
第十五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度齊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漿器材。
采血漿器材等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銷毀,并作記錄。
第十六條單采血漿站采集的原料血漿的包裝、儲存、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七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等到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消毒管理及疫情上報制度。
第十八條單采血漿站應當每半年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原料血漿采集情況,同時抄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后則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每年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原料血漿的采集情況。
第十九條國家禁止出口原料血漿。
第三章血液解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或者擴建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總體規劃進行立項審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審核批準。
第二十一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必須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標準,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血液制品的生產活動。
第二十二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應當積極開發新品種,提高血漿綜合利用率。
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生產國內已經生產的品種,必須依法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產品批準文號;國內尚未生產的品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新藥審批的程序和要求申報。
第二十三條嚴禁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出讓、出租、出借以及與他人共用《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
第二十四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不得向無《單采血漿許可證》的單采血漿站或者未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單采血漿站及其他任何單位收集原料血漿。
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供應原料血漿。
第二十五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在原料血漿投料生產前,必須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對每一人份血漿進行全面復檢,并檢測記錄。
原料血漿經復檢不合格的,不得投料生產,并必須在省級藥品監督員監督下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予以銷毀,并作記錄。
原料血漿經復檢發現有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必須通知供應血漿的單采血漿站,并及時上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血液制品出廠前,必須經過質量檢驗;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嚴禁出廠。
第二十七條開辦血液制品經營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第二十八條血液制品經營單位應當具備與所經營的產品相適應的冷藏條件和熟悉所經營品種的業務人員。
第二十九條血液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經營血液制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單采血漿站、供血漿者、原料血漿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人員執行職務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關資料,有關單位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三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對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的監督檢查并進行年度注冊。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每半年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采血漿站進行一次檢查。
第三十二條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省級藥品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本條例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生產的產品定期進行檢定。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進出口血液制品的審批及監督管理。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單采血漿許可證》,非法從事組織、采集、供應、倒賣原料血漿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器材、設備,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是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傳播、人身傷等危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單采血漿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第八項所列行為的,或者有下形象其他行為井肯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單采血漿許可證》;構成犯罪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秋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采集血漿前,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健康檢查標準對供血漿者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液化驗的;
(二)采集非劃定區域內的供血漿者或者其他人員的血漿的,或者不對供血獎學金者進行身份識別,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者無《供血漿證》者的血漿的;
(三)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血漿采集技術操作標準和程序,過頻過量采集血漿的;
(四)向醫療機構直接供應原料血漿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五)未使用單采血機械化進行血漿采集的;
(六)未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漿器材的;
(七)未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包裝、儲存、運輸原料血漿的;
(八)對國家規定檢測項目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血漿不清除、不及時上報的;
(九)對污染的注射器、條血漿器材及不合格血漿等不經消毒處理,擅自傾倒,污染環境,造成社會危害的;
(十)重復使用一次性采血漿器材的;
(十一)向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供應原料血漿的;
第三十六條單采血漿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漿檢測結果呈陽性,仍向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供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單采血漿許可證》,由縣級發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長處10萬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傳播、人身傷害等危害,構成犯罪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涂改、偽造、轉讓《供血漿證》的,出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收繳《供血漿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生產假藥、劣藥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使用無《單采血漿許可證》的單采血漿站或者未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單采血漿站及其他任何單位供應的原料血漿的,或者非法采集原料血漿的;
(二)投料生產前未對原料血漿進行復檢的,或者使用沒有產品批準文號或者未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進行復檢的,或者將檢測不合格的原料血漿投入生產的;
(三)擅自更改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的,或者將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出廠的;
(四)與他人共用產品批準文號的。
第三十九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向其他單位出讓、出租、出借以及與他人共用《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或者供應原料血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血液制品街道經營單位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經營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在血液制品生產單位成品庫待出廠的產品中,經抽檢有一批次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指標,經復檢仍不合格的,由國務院衛生部門撤銷該血液制品批準文號。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口原料血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所進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漿和違法所得,并處所進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漿總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血液制品檢驗人員虛報、瞞報、涂改、偽造檢驗報告及有關資料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一列用語的含義:
血液制品,是特指各種人血漿蛋白制品。
原料血漿,是指由單采血漿站采集的專用于血液制品生產原料的血漿。
供血漿者,是指提供血液制品生產用原料血漿的人員。
單采血漿站,是指根據地區血源資源,按照有關標準和要求并經嚴格審批設立,采集供應血液制品生產用原料血漿的單位。
第四十六條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制品的價格標準和價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物價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設立的單采血漿站和血液制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凡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一律予以關閉。
最近,血液制品價格持續暴漲的消息,引發媒體關注。有人認為,血液制品是救命藥,剛需藥物不能盲目市場化,去年就不該放開對血液制品的價格管制。血液制品價格飛漲,真的錯在藥物價格放開嗎?……
取消限價后血液制品漲幅驚人
2015年6月,國家放開了限制,血液制品價格從此一路上漲。一些小品種漲幅驚人,在今年年初,纖維蛋白原已上漲了150%,破傷風免疫球蛋白上漲了70%,不少品種的價格也是按月更新。今年6月,發改委曾啟動全國藥品價格專項檢查,血液制品也在受檢之列,但這并沒有阻止其價格的狂飆突進。
此輪價格暴漲,實際上是血液制品黑市價格“合法化”的表現。血液制品的原料比較特殊――人的血漿,我國血漿供應又一直供不應求(中國每年血漿需求在8000噸以上,而供給僅在5000噸左右)。過去限價,企業生產利潤微薄,甚至成本高于售價,企業不愿意生產,即使生產出來,也不愿意通過正常渠道給病人,于是黑市泛濫。
2016年兩會,一位血液制品企業的人大代表曾表示,由于醫院缺藥,有代表委員的夫人也要通過非正規渠道買藥,當時有一款藥的最高零售價是378元,黑市上則要賣700多元。據《財新周刊》最新的報道,即使在取消限價后,由于供需不足依舊,還有大量血制品直接由經銷商流入黑市。
供需失衡漿站審批進入“冰凍期”
血漿本不是什么稀缺之物,它是血液的組成部分,約占血液的55%。其余部分主要是血細胞(約占45%,由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組成)。血漿和紅細胞不同,采集后可以很快恢復,因此采集頻率可以很高。美國規定,每位供漿者每周可采集血漿1000~1200ml,每年50~60L。基于此,世界衛生組織曾表示,一個國家的血漿使用完全可以“自給自足”。
那中國血漿為什么總是供應不足呢?除了公眾自身的原因,地方政府坐視血漿供需失衡,是更重要的原因。20世紀90年代,血漿站一般都掛靠在地方政府部門之下,收入也多納入地方的小金庫,有地方政府這棵大樹,血漿站的血漿是不缺的。
然而,管辦不分也導致監管形同虛設,血漿站安全問題頻發。于是,2004年衛生部下令血漿站與政府部門脫鉤,全部“賣給”血液制品企業,同時關閉不合格的血漿站。沒有了利益關聯,地方政府立馬轉變了對血漿站的態度。
按照《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企業可以申請新設漿站,但沒有利益只承擔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對可能成為公共衛生“地雷”的血漿站并不歡迎,常有地方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權,對新建漿站能拖就拖,能不辦就不辦。
沒有了經濟利益,地方形象也變得重要起來了。因為“好幾百人排隊‘賣血’的狀況,嚴重影響城市形象”,2011 年,貴州省一次性關閉了16家漿站,使漿站審批一下進入了“冰凍期”。
血站富余血漿用于血液制品生產不合法
沒有利益只有責任,讓相關部門對血漿浪費也懶得管。2013年,衛計委的數據顯示,全國每年通過無償獻血采集全血約4000噸左右、可分離血漿(通過采集的全血進行分離) 2200噸左右,在滿足臨床需求后,2013年全國血站合計剩余分離血漿約500噸。按照規定,剩余的新鮮冰凍血漿在凍存1年后轉為冰凍血漿,在隨后的3年凍存期內若仍無法用于臨床,則報廢處理。
歐美等發達國家早已對臨床應用剩余的血漿全面回收利用,進行血液制品加工。但在我國現行法律下,血站富余分離血漿用于血液制品生產,不合法,也無人協調解決。結果,一方面企業沒有原料;一方面剩余血漿白白浪費。
放開了價格,卻沿用落后于時代的方式管控血漿采集。結果,血漿和血液制品依舊短缺,價格暴漲,在情理之中。
“國家安全”限制血液制品進口
相關部門打著“國家安全”的理由,阻礙血液制品進口。目前,我國僅允許進口人血白蛋白和重組人凝血因子兩種產品。如此嚴格,常說的理由是為了保證藥品安全。國外產品的安全性確實出過問題,1984年,我國有4名血友病人,因使用美國進口血液制品感染了艾滋病。但需要注意的是,當時艾滋病剛被發現,各國的檢測和生產技術均有不足。此后,各國國家吸取教訓,改進技術,世界上并未發生大規模的血液制品安全事故。反倒是中國在90年代,因為違規采集血漿,造成艾滋病等傳染病大面積爆發。
現在放開進口,不僅血液制品安全有保證,還能實現供需平衡,遏制相關產品價格暴漲。以人血白蛋白為例,在此輪血液制品價格暴漲中,它的價格卻出奇的穩定。究其原因,是因為它早就能進口,2015年進口人血白蛋白產品占總量的60.5%,加上國際人血白蛋白價格一直低于國內,讓它根本沒有漲價的空間。
雖然我國也有一些血液制品種類低于國際價格,但放開進口仍有兩點明顯的好處:1、國際藥企是市場化運作,有能力提供充足的藥品,病人可以擺脫有錢沒藥的困境,2、國內藥企和國際藥企會有更充分的競爭,有利于遏制價格上漲,提高產品質量。
除了藥品本身的安全性,“血液制品是國家戰略資源,其生產供應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也是限制進口的常見理由。言下之意,血液制品行業自力更生,才是安全的。
現在放開了價格,卻限制進口,供需失衡很難短期改變,血液制品價格自然會上升。
它山之石;血液制品行業標桿可供借鑒
事實上,恰恰是監管最少、把采集血漿當成生意的美國,最不擔心血液制品的供需安全。美國年采漿能力達1.5萬~2萬噸之間,占全球采漿量的70%以上。美國也從沒把血漿當成寶貴的戰略資源,它超過一半的血漿以原料血漿或成品的形式出口到國外。市場化的運作,讓美國血液制品企業領先全球,成為行業標準的制定者。
需要進口血漿的國家,也沒有擔心這會影響“國家安全”。有的國家采取協議加工(本國采集血漿,由它國公司代為生產)的方式滿足國內需求;有的國家沒有血漿采集能力,如埃及、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則全部依賴進口;印度作為世界上人口第二多的國家,國內只有一家小型血漿蛋白制品工廠,血液制品也主要靠進口。
【 關鍵詞 】 信息化;數據管理;信息采集;血液質量;安全控制
Us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Blood Biological Products
Li Xiang
(Hall of Anhui Province Sanitation Management of Blood Center Anhui Hefei 230001)
【 Abstract 】 Blood biological products quality is the key to how the virus in the plasma of safety control, which is the health and food and drug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 focus control problem. A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tinues to develop, informatiz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has been more and more used i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ensur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blood biological products the effective way.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production of blood products to conduct a 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guarantee the safety of blood products, must establish the bloo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mprehensive monitoring network, for blood collection, produced during the treatment process of data and information in real time online monitoring.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improving blood biologic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significance, then analyzes the feasibility of blood management informatization, finally put forward the multi-level information network architectur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blood biological product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o provide reference
【 Keyword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ata management; data acquisition; blood quality; safety control
0 引言
目前血液制品生產行業正面臨著全新的安全挑戰和機遇,因此只有跟隨信息化管理的發展趨勢,在血液質量管理中采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與數據庫統計技術,建立血液質量信息化管理系統,對血液管理的過程實施在線監控,對血漿原料的采集以及整個生產過程實行全面的信息記錄,促使我國的血液制品從生產到監督的全面信息化、科學化和可視化管理,為提高血液制品質量提供安全保障。
1 建立國家血液制品監管信息系統的必要性
通過建立血液制品監管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將單采血漿站、血液制品生產企業和國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數據中心有機結合,達到數據共享。通過對血漿標識采用統一編碼的條形碼技術,可以每份血液制品的來源、流向和過程的追溯,滿足對血漿原料采集和加工使用相關信息的共享以及追蹤監控,為行政管理機構對血液制品的管理打下了基礎,確保血液制品的安全和質量。
另一方面,通過單采血漿站、血液制品生產企業以及監管部門,可以對獻漿者的信息記錄和聯網管理,可以實現獻漿信息的自動比對,嚴格控制對獻漿者身體狀況的要求,防止頻繁采漿、跨區域超量采漿和流動獻漿現象的發生。采用圖像、IC卡和指紋識別技術,對獻漿者身份快速識別和確認,配合血漿的條碼管理,可以盡可能的保證血液采集和使用的規范性,保障數據信息的可追蹤性、真實性和原始性,為血液制品的質量控制提供了保障。
Abstract: Career decision-making difficultiy is a common problem for college graduates. When poor students face career choice, the fuzzy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awareness, lack of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professional skills and self-knowledge and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not clear result the career decision-making difficultiy in career choice. Therefore, to help poor students clear career choice and make the right career decision bacome a strong internal demand for poor students and the focus of career counsel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關鍵詞: 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困難;職業指導;對策
Key words: poverty university students;career decision-making difficulty;vocational guidance;strategy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5-0210-02
0引言
面對嚴峻的就業壓力,職業決策困難在大學生求職過程中的矛盾日漸突出,貧困生因其自身條件的限制,在職業決策過程中,突出存在猶豫不決,焦慮,迷惘,甚至逃避,無法做出明確的職業決策。職業決策是個復雜的過程,既有外在因素的影響,也有內在因素的影響,如何幫助貧困大學生在職業選擇時做出良好的職業決策,改善貧困生職業決策的水平和質量,已成為當前高校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1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困難的影響因素
職業決策困難是指個體在職業選擇(職業生涯的進入階段或改變)過程中,在面臨最后決策時,不能或不知道該如何做出一個令自己滿意的職業生涯選擇,職業決策困難的實質是對決策不滿意。在職業選擇的過程中,系統的職業認知教育、良好的職業素質和求職技能、清晰的自我認知和職業定位是影響貧困生職業決策的關鍵因素。
1.1 缺乏系統的職業認知教育,職業認知能力較低職業認知是做出正確職業決策的基礎,職業決策是以清晰的職業認知為依據,正確、恰當的職業認知有助于大學生的職業發展,也有利于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作出正確的職業決策。大學生在高考志愿填報時,一般是由家長代為選擇專業,個人興趣和愛好考慮的很少,造成入校后對所學專業及將來從事的行業比較陌生,對所學的課程、教材沒有自主選擇權。而高校缺乏在對學生進行專業領域的職業意識、職業方向、職業價值觀等職業素養方面的教育,學生職業意識淡溥,沒有規劃職業生涯的主動性,特別是貧困大學生,入校后適應性差、接受慢,又過分重視基礎理論學習,缺乏系統的職業認知教育,職業認知能力低下,工作搜尋努力程度不足,在職業決策過程中難以做出正確的選擇,影響貧困生順利就業。
1.2 缺乏良好的職業素質和能力,就業競爭力偏弱在社會就業競爭壓力下,良好的職業素質和能力是大學生求職擇業時的重要條件。由于受中國基礎教育追求升學率思想的影響,讀書被認為是學生的天職,學習是壓倒一切的大事情。高校評價學生的標準考試成績仍然是第一要素,在人才培養上仍存在重成績輕能力、重學習輕創新,重授業輕傳道等問題;拘泥于固有的教學模式,即使在實踐實習教學環節中,也制定有教學計劃和實綱;校內的實踐、實習條件有限,而企業往往又不愿意接受非畢業學生實習。種種錯誤教育觀念與模式導致學生不能與社會直接而深入接觸,缺少對職業素質和能力提升的更高要求,片面地認為只要學習好就有好工作。因此,在就業時選擇考研的畢業生占很大比例,學生在后期實踐教學中不安心實習,有些畢業生甚至放棄實習而全力考研,這種情況下,出現學生對所學專業知識不扎實,缺少職業技能,動手能力差,對職場陌生,個人綜合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明顯欠缺。
1.3 缺乏清晰的自我認識和職業定位,就業觀念不正確自我評價能力也是職業決策能力的一個重要部分。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逐步向大眾化教育轉變時,當自身利益和現實需要相沖突,大學生應該對自身作出公正評價與定位。貧困生由于受家庭環境、生存發展需要等因素的影響,在求職時過分強調崗位穩定、工資待遇、福利水平、發展前景等職業的外在條件,對自我價值和職業發展不能理性評價,存在一次就業定終生的錯誤職業發展理念,在職業決策中急功近利,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社會需求。
2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過程中高校職業指導的措施與意義
大學生從高考填報志愿的那一刻起就開始面臨著職業決策問題,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與各種各樣的就業機會并存的時期,大學生進行職業決策的難度進一步加大。貧困大學生作為高校特殊的就業群體,如何根據社會人力資源市場對人才的需求和貧困生特有的屬性特征,幫助他們走出職業決策困境,正確做出職業決策,是當前高校職業指導機構和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從學校角度來說,有助于貧困生順利就業,提高學校就業率;從個人角度來說,有助于貧困大學生的發展與成才;從社會角度來說,有利于社會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義。
2.1 培養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意識、提高職業決策能力開展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教育,重要的一點是激發貧困生的職業決策意識,當貧困生自覺意識到職業決策的重要性,才會主動的、有意識的參與到職業教育學習中來。職業決策的教育貫穿大學教育的全過程,從大學新生入學開始,首先要對貧困生加以甄別、分類、診斷,建立職業決策困難貧困生檔案。在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中通過課堂教學、職業咨詢、職業講座等形式,幫助貧困生加深對所學專業的了解;通過與專業授課教師的交流來了解本專業的職業定位;通過教學社會實踐活動、教學實習環節,鼓勵他們參與相應的職業活動,獲得更多的職業體會與工作經驗;還可以通過實地參觀考察,獲得個人對未來職業的深刻感受,并重新審視自己對將要從事職業的看法。
常言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在開展職業決策教育的同時, 要針對貧困大學生職業決策困難的特點,及時幫助他們收集有關于職業決策和生涯發展的信息,對他們進行專門的就業求職技能、技巧等方面的訓練,幫助他們充分認識、掌握擇業的方法和技巧,廣泛開展職業教育和擇業指導,從而激發他們主動思考職業,真正從根本上提高貧困生職業決策意識和決策能力。
2.2 引導貧困生合理的自我評價和職業定位、轉變就業觀念高校職業指導機構在幫助貧困生進行合理的職業定位時,讓貧困生清晰理性的自我評價是首要前提。貧困生在自我評價中往往出現兩極性,高估自我或低估自我。一方面,認為自己是“時代寵兒,天之驕子”,對未來充滿信心和希望,幻想能成就一番豐功偉業,事實上,他們缺乏對社會、對人生的本質認識和了解,過度地肯定自己,高估自我;另一方面,由于自身經濟條件和家庭環境因素的影響,容易產生敏感性,有過強的自尊心,自我期望值高。大多數貧困生個人適應能力差,存在認識障礙,當“理想自我”脫離現實,在實現“理想自我”時缺乏應有的耐心和方法,當經過努力仍無法接近目標后,就失去自信、急躁埋怨,進而產生否定自我的心理。這兩種心理導致他們在職業選擇中不能正確的自我評價和職業定位,出現決策困難。
針對貧困生的特殊心理狀態,高校職業指導機構和人員要幫助他們在三個方面進行合理的定位。一是做好單位性質的定位,要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現實角度,說明非公有制經濟的成分在逐步減少,穩定性就業崗位也將越來越少;二是做好職業地域的定位,不要把經濟發達地區和大城市作為地域定位的必選地,更不要局限于一個城市、一個區域;三是做好薪水收入的定位,要結合自身素質、能力和崗位發展趨勢來看待薪水收入的期望;四是做好行業和崗位定位,幫助貧困生了解行業整體情況、發展趨勢、人才要求,要避免家庭對擇業定位的影響,從社會需求出發,結合個人理想、興趣、能力進行理性的行業、崗位定位。
2.3 強化貧困生職業素質與求職能力,提高就業競爭力幫助貧困大學生制定職業目標,提供相應的職業培訓和能力提升拓展訓練,是提高貧困生職業素質提升與求職技能的重要措施。貧困生的職業素質教育應在教學和管理的各個環節和過程中,通過理論學習和實踐能力培養不斷增強貧困生適應角色轉換的心理素質和基本技能,縮短畢業與就業的距離,使其能夠尋事適應新角色。職業指導機構應該分別從職業道德、職業技能、職業意識三個方面尋找對策,幫助貧困生從根本上突破就業與發展的問題。
2.3.1 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強化貧困生職業道德實踐在大學學習的整個過程中,通過樹典型、評模范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使學生精神觸動,形成意識,并自覺落實在學習生活中。同時,加強周圍職場員工職業道德教育的培訓與監督,教師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諧的同事關系,優秀的教學水平,職能部門高效的辦事效率等外在的職業道德表現,對學生提升職業道德的修養都能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3.2 重視職業技能培養,提高貧困生綜合素質對貧困生的培養不能只顧于專業課的學習,重要的培養貧困生團隊協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一是要加強學校與企業的合作,了解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以及大學生的實踐練習,以便于培養的學生可以與企業需求更好的接軌。二是注重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的結合,用人單位在招聘條件一般都有計算機等級、英語四六級成績、CPA、助理醫師資格證等要求,職業資格證書是學生走入社會和行業的一項必備條件。三是綜合指導強化訓練,提高學生綜合操作技能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鼓勵大學生多參加適當的社團活動和學術活動,社團活動可以鍛煉其溝通交流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而學術活動則能拓展大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思維。
2.3.3 優化課程體系,培養貧困生良好的職業意識在高校教學的過程中,要遵循專業教育與職業指導并重的原則,為大學生開設職業生涯規劃課,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職業教育不僅可以使學生充分認識專業特點,而且還可以讓學生了解專業與行業的聯系,學會關注和收集行業用人的信息,結合個人的特點,進行職業生涯設計,學會根據社會需要來確定自己的職業理想,并結合自身的條件確定未來發展方向。同時,開設以職業為導向的基礎課程,如職業技能、職業心理、職場人際關系等,通過學習明確職業方向,懂得將知識與職業相聯系,增強學生對能力的培養意識。
參與文獻:
[1]高玖偉.基于職業發展理論的大學生事業決策特點分析.中國大學生就業,2008,(1).
[2]楊德山,伍安春.高校畢業生職業選擇決策因素及就業指導對策研究.中國大學生就業,2008,(14).
[3]楊潔.大學生職業決策的方法探析.渭南師范學院學報,2009,(11).
關鍵詞:藥品零售業;藥學;素質
市場體制環境下,追逐利益是企業的主要經營目標,而對于特殊的藥品零售業來講,企業不僅要重視經濟效益,更要關注其產生的社會效益,保證藥品質量,讓消費者能夠放心買藥,這是醫藥行業的基本道德原則,是企業發展的基礎要求。而對于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人員來講,其具備的素質水平對企業的經營發展有著密切關系。
1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職業素質現狀
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素質以及服務態度對藥品的安全使用有著重要影響,同時也與藥店的經營發展有著直接關系。某地方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調查顯示,在專業素質方面,基層藥店營業員大專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只有70%,醫藥專業不超過40%,執業藥師不到20%。在服務態度,74%的從業人員表示在工作中可以為消費者提供熱情服務,11%表示沒有做到,其余表示偶爾可以做到。在咨詢服務方面,73%的從業人員表示樂意并能主動為消費者提供藥學咨詢,12%的從業人員沒有提供過此項服務,其余表示偶爾可以提供。在自我認知方面,認為藥學知識掌握較好的從業人員不到25%,70%表示掌握一般,其余表示掌握較差。在自我廣州綠色醫藥科技有限公司(510515)李展城舒友平肖冬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的素質研究提高方面,68%以上從業人員表示希望通過學習提高知識,但真正付諸行動,通過報培訓班、自學等方式提高專業知識的從業人員不到15%,大部分人表示沒有學習機會、學習途徑或者其它方面因素影響。
2藥學從業者的素質要求
在提倡人性化服務的今天,零售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是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的重要保障,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盈利情況,是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根本。尤其對于醫藥行業來講,藥品零售業涉及的專業性較強,藥品從業人員工作過程中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對藥品的銷售情況有著重要影響,同時還要從對消費者的責任心出發,保證藥物治療疾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所以基層藥品零售業對員工素質要求更高。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應具備以下素質和能力。
2.1責任心和高尚的藥學道德
藥品是 用于治療、預防各種疾病的,是為人民健康服務的,關系著人們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所以醫藥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重視其產生的社會效益。醫藥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要以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經濟的藥品和服務為宗旨,嚴格遵循經營道德規范,為消費者提供滿意的服務,提供安全、有效的產品,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責。對于藥店從業人員,不僅要具備一定的文化素質,更重要的是要有基本的藥學道德,始終將顧客的健康視為自己工作中的第一位,要有崗位責任心,決不能為了追求利益而不顧顧客健康提供違心服務。
2.2專業知識能力
醫藥行業的專業性要求較高,如果要為顧客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務必需要求藥品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藥學專業知識,只有全面了解各種藥物的成分、功效以及適用條件才能夠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才能夠提高藥店服務水平以及經濟效益,所以醫藥企業要提高從業人員的準入標準,對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文化素質嚴格要求。醫藥領域涉及的范圍比較廣,藥品零售從業人員不僅要掌握藥學基礎知識,還要對藥理學、藥物化學以及藥物保管養護知識有所了解,這就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堅持學習,不斷自身提高知識結構,并學以致用,靈活運用于工作當中,以便為顧客提高安全、有效的藥品,讓顧客買的放心,用了舒心。
2.3工作業務能力
任何行業的銷售從業人員都必須要具備一定的工作業務能力,藥品零售從業人員也不例外。藥品零售從業人員的工作業務有藥品調配、藥品收發審核、藥品保養、藥品分類管理、特殊藥品登記、賬目結算、藥物有效期盤點等工作,每個工作環節都需要引起重視,做到工作中無小事,端正工作態度,認真負責,杜絕應付了事的行為態度,保證顧客購買的藥物使用完之前不會超出保質期,為患者的健康負責。另外,藥品從業人員還需要掌握一定的管理、服務、法律以及社會學方面知識,以便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2.4優質的服務
藥品零售從業人員要主動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態度熱情、和藹,做到顧客至上。顧客購買藥物首先要詢問用途和病癥,有必要可以為顧客提供推薦服務,即使包裝上有詳細注釋說明也要給予用藥指導,囑咐患者如何用藥、用藥劑量以及用藥時間,以便提高患者的用藥依從性,增強藥效。店員要對患者的咨詢和疑問給予耐心解答,及時解決顧客購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杜絕使用臟話粗話,引起患者反感。顧客進店要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幫助,不能對沒有購買意向的顧客持愛答不理的態度,這是讓顧客極為反感的行為。
3藥學從業者的素質的提高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消費者對藥學咨詢服務的需求也不斷增加,對藥品零售從業人員的服務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然將無法滿足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同時也不利于醫藥企業的經營發展,所以提高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的素質是社會發展的必要需求。
3.1加強對藥店人員的培訓
醫藥從業人員的素質對藥店的經營和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作用,所以藥店要想爭取更多客戶,獲取更大利益,尋求更長遠的發展,必須要重視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加強對工作人員的醫藥專業知識培訓、業務技能培訓、藥事法律法規培訓以及藥學道德教育,提升藥店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進而提高藥店的服務質量,在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同時收獲最大利潤。為了提高藥店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藥店應制定完善獎懲制度,考核內容不僅包括銷售績效,還要關注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以及服務質量,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表現不好的員工給予相應懲罰。
3.2藥店人員要加強自我學習
基層藥品零售業藥學從業者要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補充專業知識,盡可能涉及到其他更多的醫藥方面知識,以便為顧客提供更高水平的醫藥咨詢服務。另外在工作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分析,總結和積累經驗,進而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質量。藥店工作人員要廣泛關注醫藥學動態,了解醫藥行情,開拓視野,提高行業知識水平。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藥品交流,了解藥品的生產廠家、市場價格、不良反應等問題,并掌握國內外最新藥劑的研究狀況,提高自身的職業素質。
3.3其他
零售藥店執業藥師的缺乏是影響藥店服務質量的重要因素,所以藥店要鼓勵員工考取執業藥師資格,提高藥店的專業化服務水平。藥店工作人員也要將考取執業藥師作為自己的職業發展目標,加強自我學習,完善專業知識結構,提高工作能力,這對從業人員自身以及藥店的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在服務方面,藥品零售從業人員要始終堅持服務至上,以顧客為中心,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藥品服務。
4結論
藥品零售業屬于服務行業,其服務的對象一般都是患者或者家屬,服務的內容是為顧客提供安全、有效的藥品服務,以便患者緩解病痛、快速康復,這就決定了藥品零售業不同于其他服務行業的特殊性,進而對藥品零售業從業人員的素質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藥店工作人員提供的優質藥品服務可以為藥店帶來經濟效益,為群眾帶來社會效益,同時自己也會獲取更多的報酬,在實現生存價值的同時實現社會價值。
作者:李展城 舒友平 肖冬 單位:廣州綠色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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