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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詩經;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I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1)33-0229-01
《詩經?爾雅》由不同部分組成,有反映國君宴會賓客,出使官員思念故鄉的,也有君臣、兄弟間的,不同內容的對我們有不同的啟迪意義。
一、《詩經?爾雅》
《詩經?爾雅》包括《鹿鳴》、《四牡》、《常棣》、《伐木》、《天保》、《采薇》、《m杜》、 《魚麗》等在內的13篇文章,其中《南陔》、《白華》、《華黍》三篇今佚。
《詩?小雅?鹿鳴》是一首聚會宴飲之詩。全歌自始至終洋溢著歡快的氣氛,顯示出主人與賓客的坦誠相待。在《詩?小雅?鹿鳴之什?常棣》中,“常棣”是一個文學意象,它被賦予兄弟情義的意義。后常以常棣代表兄弟.《詩經?小雅?鹿鳴之什?伐木》則勸誡人們要尊老愛友,和睦共處。這首詩說的是親友間正常的交往,表現了古代人民對待親友的真摯感情。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所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各方面利益關系得到有效的協調、社會管理體制不斷創新和健全、穩定有序的社會。具體說,就是一種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性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生產力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的浪潮已經波及全球。當今世界,和平是發展的主流,建立一個和諧世界已經是世界人類歷史的發展潮流。社會主義和諧中國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理論為積極構建和諧世界而努力奮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符合新世紀新階段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實踐需要,符合我國改革發展關鍵時期客觀形勢的要求,適應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適應我們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面臨的新挑戰和新任務,從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筑的各個方面,深化和拓展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是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三、《詩經?爾雅》對于和諧社會的意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種美好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這已成為一時代的必然性。而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著力建設和諧文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沒有文化,就等于沒有靈魂,就會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沒有和諧的文化,就沒有和諧社會的根基,沒有和諧社會的發展方向。建設和諧文化,離不開對中國傳統文化精華的繼承和發揚..建設和諧文化,要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諧思想觀念。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點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詩經?爾雅》從不同方面強調了人們交往的原則,注重和諧,這對于當代構建和諧社會有重要的意義。
《伐木》是抒寫宴請親朋故舊的詩歌,表明飲酒擺宴、歌舞歡樂都在于表達人的感情,和睦和關系。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了解越來越少,《伐木》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它勸誡人們要尊老愛友,和睦共處。這在當代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們學會誠信友愛、和睦相處。
《鹿鳴》一詩寫宴飲招待客人,在歡樂融洽的氣氛中,在悠揚的音樂中,盡情享受美酒。此詩體現了一種和諧的氛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講求的即是和諧,高朋滿座、吹笙鼓簧,其樂融融,主人與賓客坦誠相待。這也是我們現在所追求的,對和諧社會也有重要的意義。
《采薇》寫西周時期一位飽嘗服役思歸之苦的戍邊兵士從出征到回家的詩歌。詩中敘述了他轉戰邊陲的艱苦生活,表達了他愛國戀家、憂時傷事的感情。 這要求統治者體察民情。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堅持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采薇》啟示我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是和諧社會的真正目的。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系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我們應深刻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腳踏實地做好構建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同時,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諧思想,內容是十分豐富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借鑒、繼承我們優秀的傳統文化,從中汲取所需,揚長避短。《詩經?爾雅》從不同方面給我們以啟迪,有利于形成尊重勞動、關愛他人、維護公平、相互關愛、團結互助的社會風尚,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繼承優良文化傳統,構建和諧社會。
出自《邶風·終風》:“終風且霾,惠然肯來。”
解析:巧妙提取詩經中“惠然”延伸改變取名,既滿足了帶木字的查找,又賦予了女孩子一個寓意美好的名字。“蕙”意指蕙質蘭心、賢良淑德之義,與“然”字搭配突出了女孩子有修養、有文化的氣質特點。
2、文茵
取自《秦風·小戎》“文茵暢轂,駕我騏馵。”
解析:“文”指文學、文化之義,形容有文采、有智慧,表達出希望女孩學識淵博、有才華的意思;“茵”具有柔和、溫暖的意思,以“茵”字為名既能襯托出女孩心地善良、內心溫暖。又滿足大家對于五行屬木的字查找。此外與“文”字搭配文化氣息濃厚,給人一種清新、美好的感覺。
3、喬木
源自《詩經·小雅·伐木》“出自幽谷,遷于喬木。”
解析:在詩句中意指遷居于高位,因為有一個直立主干,且通常高達六米至數十米的木本植物稱為喬木。所以,用作女孩名字,體現出了女孩子高貴,超凡脫俗的氣質特點,并且名字中帶有木字。
4、綺夢
關鍵詞:《詩經》《左傳》 雙音詞 單音詞 比較 雙音化
漢語詞匯從以單音詞為主,發展到以雙音詞為主,是漢語發展史上的一大變化,這個變化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事實表明,在距今三千多年的兩周時期,這一變化就已經開始了。這一時期,我國社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伴隨著這些變化,漢語也在不斷發展,表現在詞匯上,出現了相當數量的雙音詞。漢語詞語雙音化的原因是交際的需要。從客觀方面看,在生產力較為低下的情況下,人們的生活領域和認識領域還比較狹窄,靠單音詞基本能夠滿際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詞匯需求增加,同音詞大量出現,容易混淆,為了區分這些同音詞,雙音詞便應運而生。雙音詞避免了音系復雜化、同音詞過多等弊病,增強了漢語的交際功能;從主觀方面看,雙音詞的出現是為了更形象、生動地反映客觀,進行交際。雙音詞說起來上口,聽起來悅耳,看起來整齊,增強了語言的表達力。
《詩經》與《左傳》同為兩周時期的作品,但它們的風格不同,《詩經》口語風格較強,而《左傳》書面語風格更強,因此二者的雙音詞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通過比較,我們可以對這一時期漢語詞匯的雙音化傾向有初步了解。
一、《詩經》《左傳》雙音詞研究概述
前人對《詩經》與《左傳》的雙音詞已經做過研究,程湘清先生在《漢語史專書復音詞研究》中對《詩經》的雙音詞做了詳細的研究,而陳克炯先生在《左傳復音詞初探》一文中對《左傳》的雙音詞做了詳細的研究。本文將在前人的基礎上對二者進行比較分析。
關于雙音詞的判定標準,程湘清先生在《漢語史專書復音詞研究》(2008:39)一書中從漢語特點出發,提出了從語法結構、詞匯意義、修辭特點和出現頻率等方面來判定雙音詞的標準。他認為,在語法結構上,兩個音節結合緊密,不能拆開或隨意擴展的是詞;結構上結合緊密、意義上共同代表一個概念的是詞;處于相同句式的相同位置上雙音組合,其中一個已確認是詞,則其他的雙音組合也考慮是詞;一些見次率很高的雙音組合大致可確立為雙音詞。這些標準詳細完備,因此我們用以判定雙音詞,并從二者雙音詞的數量、詞性、構詞方式以及雙音詞的運用等四方面來進行比較研究。
二、《詩經》《左傳》雙音詞在數量上的差異
據程湘清先生統計,《詩經》中的雙音詞有726個,陳克炯先生統計《左傳》有雙音詞284個(不計姓氏、地名等)。處于同一時期的兩部作品中雙音詞的數量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異,是因為二者的文體風格不同。《詩經》是用西周口語寫成的,在日常的口語交際中,為了更形象生動地表達自己的思想,人們往往采用雙音詞或者更加復雜的復音詞。《詩經》是一部詩歌作品,它可以配樂歌唱,單音詞顯然不能滿足韻律的需要,于是便采用了更加悅耳整齊的雙音詞形式。而《左傳》是一部歷史散文集,它需要真實地記錄歷史,并且只為社會高層所閱讀,一般的平民百姓很少接觸,因此,它繼續采用流傳已久的雅言作為書寫材料,而雅言中單音詞占絕大多數,只有為數不多的雙音詞。由二者的雙音詞在數量上的差異可以看出,雙音詞在日常生活中已經出現并大量運用,而散文中還比較少,漢語出現了言文脫節的現象,但是漢語詞匯雙音化的趨向不可阻擋。
三、《詩經》《左傳》雙音詞在結構上的異同
關于構詞方式的劃分,我們采用黃伯榮、廖序東先生劃分漢語詞匯的標準,將《詩經》與《左傳》中的雙音詞從構詞方式上分為單純詞和合成詞。單純詞又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疊音詞,一是連綿詞;合成詞又分為復合式、重疊式、附加式。其中,復合式又細分為聯合式、偏正式、支配式、陳述式、補充式。
(一)單純詞
1.疊音詞
《詩經》中的這類詞最為常見,據程湘清先生統計,《詩經》中疊音詞有360個,使用了689多次,這正是《詩經》雙音詞的一大特色。在《詩經》的360個重疊組合中,除“滔滔”“高高”“明明”等一小部分是單音詞的重疊而構成的重疊式合成詞外,大部分是單純重疊詞。其中又大都屬于狀態形容詞。例如:
(1)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周南·桃夭》)
(2)菁菁者莪,在彼中阿。(《小雅·菁菁者莪》)
《左傳》的疊音詞不多,只有13個。這13個疊音詞是“恤恤”“皇皇”“振振”“閔閔”“熙熙”“煢煢”“遙遙”“穆穆”“蕩蕩”“賁賁”“融融”“鏘鏘”“焯焯”。這些疊音詞與《詩經》中的疊音詞一樣,也大都是來摹景狀物的。例如:
(3)鶉之賁賁,天策焯焯,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僖公五年》)
(4)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隱公元年》)
可見,二者疊音詞在數量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原因是疊音詞的出現和發展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和語言發展的內部規律。疊音詞更能體現詩歌的流動性和韻律性,并且疊音詞在摹景狀物方面比單音詞有更大的優勢,于是《詩經》更多地采用了疊音形容詞,《左傳》較少采用疊音形容詞。
2.連綿詞
《詩經》中的雙音詞除了大量的重疊詞以外,還存在大量的連綿詞。這些連綿詞有雙聲的,有疊韻的,有雙聲兼疊韻的。例如:
(5)愛而不見,搔首踟躕。(《邶風·靜女》)
(6)蒹葭蒼蒼,白露為霜。(《秦風·蒹葭》)
(7)陟彼崔嵬,我馬虺隤。(《周南·卷耳》)
《左傳》中的雙音詞也存在著連綿詞,這些連綿詞同樣也有雙聲、疊韻、雙聲兼疊韻的。例如:
(8)謂我敝邑,邇在晉國,譬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襄公二十二年》)
(9)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敗于邾。(《襄公四年》)
(二)合成詞
1.復合式
1)聯合式
《詩經》中的合成詞有雙聲、疊韻以及雙聲兼疊韻的,但由于疊音詞和連綿詞較多,所以合成詞的數量相對較少。例如:
(10)勉勉我王,綱紀四方。(《大雅·棫樸》)
(11)靖共爾位,正直是與。(《小雅·小明》)
《左傳》中聯合式雙音詞共96個,占雙音詞總數的33.7%。例如:
(12)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襄公九年)
(13)吾不忘先君之好,將使衡父照臨楚國,鎮撫其社稷,以輯寧爾民。(昭公七年)
(14)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襄公十四年)
2)偏正式
先秦偏正式雙音詞主要由“名詞和名詞”“形容詞和名詞”“數詞和名詞”三種結構方式構成的名詞,其他方式構成的詞則居少數。《詩經》中偏正式雙音詞同合成詞一樣,相對大量疊音詞和連綿詞也只占很小的比例。例如:
(15)大夫跋涉,我心則憂(《鄘風·載馳》)
(16)幫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商頌·玄鳥》)
《左傳》中偏正式雙音詞共109個,占復音詞總數的38.3%。可見比重也很大。例如:
(17)先王何常之有, 唯余心所命。(《昭公二十六年》)
(18)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昭公二十六年》)
在偏正式雙音詞中,有一種特別值得注意的現象,有一些代表最常用的概念的單音詞(均屬于基本詞匯),往往成為構詞能力很強的詞根。例如:
人:價人(《大雅·板》);私人(《大雅·崧高》)
夫:仆夫(《小雅·出車》);大夫(《魯頌·閟宮》)
民:庶民(《大雅·靈臺》);先民(《大雅·板》)
子:男子(《小雅·斯干》);君子(《大雅·卷阿》)
這些詞根具有很強的構詞能力,每個詞根都可以和大量的單音語素組合成合成詞。廣泛利用詞根復合法構成新詞正是漢語在詞匯方面的特點之一,這一特點不斷發展完善,延續至今天仍然是現代漢語的一大特點。可以說,這些詞根的出現大大加強了漢語詞匯的雙音化趨勢。
3)支配式
《詩經》與《左傳》中的支配式合成詞比較少見,只有寥寥幾個。例如:
(19)睕彼牽牛,不以服箱,東有啟明,西有長庚。(《小雅·大東》)
(20)雖遇執事,其弗敢違。(《成公三年》)
另外的兩種形式——補充式和陳述式,幾乎沒有。
2.重疊式
《詩經》的疊音組合中大部分屬于單純疊音詞,重疊式合成詞只有少數。例如:
(21)無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茲。(《周頌·敬之》)
(22)視爾夢夢,我心慘慘。(《大雅·抑》)
《左傳》中的疊音組合都屬于單純疊音詞,重疊式合成詞沒有。
3.附加式
1)前附
(23)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小雅·巷伯》)
(24)無俾城壞,無獨斯畏。(《大雅·板》)
2)后附
(25)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大雅·皇矣》)
(26)嚶其鳴矣,求其友聲。(《小雅·伐木》)
上述結構一般叫作襯字雙音結構,這種結構幾乎是《詩經》有的語言現象,在《左傳》等先秦散文中不常見,除了“有”字組成的雙音結構偶爾出現外,其他類型都是十分罕見的。在詞性方面,單音詞與這些襯字結合以后,并沒有發生什么變化。在詞義方面,襯字也沒有改變單音詞的意義,也不增添附加的意義和情彩。唯一的不同是形成了輕重相間的雙音節,對詩歌的節奏有著比較重要的影響。《詩經》語言的韻律和節奏,對詞匯的音節有著特殊的要求,當時雖然已經出現了雙音詞,但還不能滿足《詩經》追求韻律的需求,《詩經》中大量襯字的運用只是為了補足四字格式,在韻律上達到和諧。客觀上這一結構促進了漢語詞匯雙音化。可見,《詩經》這種這種韻文文學形式對漢語雙音化有著重要的影響。
通過以上兩個方面的比較看以看出,《詩經》雙音詞最大的特點是存在大量的疊音詞、連綿詞、襯字雙音結構以及語用上的析言合用現象。而《左傳》的雙音詞也有自己的特點:
第一,單純詞的數量不多,不像《詩經》大量運用連綿詞和疊音詞來摹聲狀物,寫景抒情。
第二,句法構詞能力大大增強,其中基本成分加附加成分這種構詞方式不占重要地位,但聯合式、偏正式構造的雙音詞數量很多。
第三,基本詞匯中某些表示最常見的事物、反映最常用的概念的根詞,表現出越來越強的構詞能力。例如“人”構成的詞有“小人、大人、圣人、庶人、野人”等;以“大”構成的有“大夫、大隧、大路、大命”等。
形成《詩經》雙音詞特點的原因是:《詩經》具有口語風格,講究句式整齊,韻律和諧,它可以配樂歌唱。由于修辭形式、文學表現手法以及聲律節奏的需要,《詩經》中的語言和一般的散文典籍不完全一致,這就必然會在詞匯運用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而形成《左傳》雙音詞特點的原因是它的散文性特點。《左傳》采用流傳已久的雅言,既短小精悍,又準確規范。《詩經》和《左傳》雖處于同一時期,但語言風格的不同造就了二者的差異,二者的差異體現了先秦時期漢語詞匯的雙音化傾向,演變到現代漢語中,雙音詞已經成為漢語詞匯的主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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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言文詞語和翻譯的教學,我們基本上都采用教科書上或教參上的說法或理解,但教材中的文言文注釋存在諸多的問題。同時在教學方法的運用上,也很少教學生一些閱讀文言文的方法或是理解文言詞義的方法。
1 文言文注釋中存在的問題
1.1 詞義辨析方面:
(1)關鍵詞義含混帶過
教材的注解,只介紹其然,不介紹所以然。
如《鴻門宴》中“大行不顧細謹,大禮不辭小讓。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教材下的注釋,對這一句翻譯為:“做大事不必注意細枝末節,行大禮不必講究小的謙讓。”這里,對“讓”沒有單獨注釋。由整句話的翻譯可以推出,教材的編委,把它理解為“謙讓”。事實上,把“讓”理解為“謙讓”是不準確的。《說文》中注:“讓,相責讓”,以言辭相責備。比如,《信陵君竊符救趙》中“平原君使者冠蓋相屬于魏,讓魏公子曰……”以及《漢書·蘇武傳》中“使者大喜,如惠語以讓單于。單于顧左右而驚”。這些句子中的“讓”,都解釋為“用言辭相責備”的意思。
(2)語境義誤代基本義
有的文言文篇目詞義的注解不是很細膩,把語境義當基本義教給學生。
如《察今》中“雍水暴益,荊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 。“循表而夜涉”文下注為:順著標記在夜里渡水。這里,對“涉”也沒有單獨注釋。由整句話的翻譯可以推出,教材的編委把它理解為“渡水”。《說文》注“涉”,徒行厲水也。在甲骨文中,“涉”指兩個腳趾一前一后,徒步涉水。所以,“涉”的基本義應理解為“徒步涉水”,課文的注釋不是很細膩,很清楚。
(3)某種意義孤立存在。
如《馬說》中“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鳴之不能通其意。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文下注:臨,面對。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說文》中注:臨,監臨。俯下身子,面對盛水的器皿照鏡子。這種用法,古書中很多。比如《論語·為政》“臨之以莊則敬”。皇疏“臨謂以高視下也”。《左傳·昭公六年》疏:臨謂位居其上,俯臨其下。
其實,學文言文的詞義與學外語有相似之處,某種意義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其他的地方會有相似的解釋。新課標也要求中學生有一定的文言鑒賞能力。我們認為必須在真正準確讀懂字詞的基礎上才能鑒賞。像“執策而臨之”的“臨”由“俯下身子看”,引申為“居高臨下”,就非常傳神地把千里馬的悲哀刻畫出來了。
1.2 語法判斷方面
對詞類活用的判斷,教材中往往有錯誤或不準確的表述。
如《信陵君竊符救趙》“朱亥袖四十斤鐵椎椎殺晉鄙”。文下注:朱亥拿出袖子里籠著的鐵錘,一錘子打死晉鄙。此處把“椎”注為“一椎子”,不準確,此處的“椎”,應是名詞活用作狀語,用鐵錘。
文言文中,名詞活用作作狀語的例子很多,如 “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鴻門宴》)中的“兄”;“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鴻門宴》)中的“翼”; “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 (《狼》)中的“犬”,這些詞語都是名詞作狀語,可解釋為“像……一樣”。
2閱讀理解文言文的方法
準確理解文言文應沿循訓詁的研究精神,秉持科學嚴謹的態度,考證字句在語境中的準確解釋。
所謂訓詁,按照黃侃先生的說法,就是“解釋”,就是“用語言解釋語言”,具體地說,就是用現代語解釋古語。訓詁方法除了常用的形訓、音訓外,義訓。這里主要說一說義訓。義訓,就是直陳詞義,而不借助于音和形。(周大璞《訓詁學要略》)四川大學張永言也認為,形訓、聲訓以外的訓釋字(詞)義的方式都屬于義訓。義訓的依據主要有援引已有的訓詁的結論、利用語言環境確定詞義。
2.1援引已有的訓詁的結論
如《史記·李斯列傳》:“物極則衰。吾未知所稅駕”中的“稅”,應該解釋為“脫”。依據的是:郭注,西漢楊雄《方言》:“稅,舍車也。”“稅猶脫也。”
讀文言文,有時碰到選擇義項的問題,要找到唯一的正確的解釋。
如《左傳·文三》“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崤尸而還”。此處的“封”,《左傳》杜預注:封,埋藏之。東漢賈逵說:封,識之。兩種義項,都可以說得通。但在這個語境中,只能取其一。劉文淇《疏證》引朱駿聲說:崤敗在僖三十三年四月,封尸在文三年。閱三載之久,豈尚有可以埋藏之尸?唯表識其地而已。可見此處的“封”,可解釋為“立碑作標記”。
2.2利用語言環境確定詞義
2.2.1觀境為訓
觀境為訓也叫“據文定義”,即根據詞語所處的語言環境,以推求詞義的準確含義。所謂語言環境,指一個詞所在的上下文(本句、鄰句、全篇等),乃至整部著作、整個時代的著作、整個歷史時期的語言運用情況。
(1)根據“連文”、“復語”探求詞義。
如《史記·樂毅列傳》中“具符節,南使臣于趙,顧反命起兵擊齊。”顧:本義“回頭”;反,返回。
王念孫《讀書雜志》中“顧反者,還反也。
《韓子·外儲說左篇》中“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汝還,顧反,為汝殺彘。’”都是同樣的用法。
(2)根據“對文”探求詞義。
所謂對文,就是指處在結構相似的上下兩個句子中的相同位置上的字和詞。這樣的字和詞往往是同義詞或反義詞。根據對文的這一特點,可以利用它來求得某一詞的確切的解釋。
如“言可聞而不可殫,書可觀而不可盡(《法言》)中“殫”“盡”對文。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孟子》),“窮”“達”對文。
《岳陽樓記》:“沙鷗翔集,錦鱗游泳。”課本注:“時而飛翔,時而停歇”。“集,棲止。鳥停息在樹上。”根據對文,“翔”“集”是兩個詞,從而推斷“游”“泳”也應該是兩個詞。《說文·水部》曰:“泳,潛行水中”;《玉篇·水部》曰:“游,浮也。”所以,“錦鱗游泳”的正確解釋應為“漂亮的魚兒,時而浮出水面,時而潛入水中”。
像上面的例子,可以在文言文的駢文或者詩詞的對仗中找出許多。
2.2.2比較互證
比較互證,即通過排比、歸納用法類似的語言材料,比較分析它們在用法上的異同,來獲得對某些疑難詞語的解釋。
關鍵詞:《詩序》 《詩論》 樂教 樂語之教
結合出土文獻進行學術研究,這是近年來文史學界普遍認同的新方法和新趨向。因此,上海博物館最近整理的戰國楚簡詩論資料,甫一公布,便受到學者們廣泛注意。可以預料,這批資料將積極地影響中國文學史研究,在許多爭訟已久的問題上引起重新思考和討論。例如,從詩經形成史的角度看,這批新資料及其初步整理成果,便包含了以下幾個問題:
一、整理者把這篇作品分成《詩序》、《訟》、《大夏》、《少夏》、《邦風》、《綜論》等六個部分,亦即在作品序列的編排上采用了《頌》、《大雅》、《小雅》、《風》的順序。其中《詩序》一類,輯錄概論詩而不涉及具體作品的簡文;其中《訟》、《大夏》、《少夏》、《邦風》四類,分別輯錄論及具體篇章的簡文;而被歸入《綜論》類的,則包括所論對象分屬于《邦風》、《大夏》、《少夏》的那部分簡文。《上博書》的這種編排,意味著楚竹書代表了不同于今本《詩》的另一種結構。按《上博書》第二簡云:“訟平德也,多言后。其樂安而屖,其歌紳而逖,其思深而遠,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1]整理者認為,這里“可能存在著不同于《毛詩》的《國風》、《小雅》、《大雅》、《頌》的編列次序”。[2]也就是說,如何理解這篇簡文的意義,如何恢復29支簡書的原有順序,這將影響對《詩》的早期形態的認識。
二、從內容上看,《詩論》是和今本《毛詩序》性質相近的一份文獻。整理者認為,在這份文獻中“從未出現過像《小序》那樣將詩的內容極端政治化”的情況,因而判斷“小序并非是孔子所論的真傳”,而是“漢儒的臆測”[3]。這一觀點能不能成立呢?這就有待于對以下兩個問題--楚簡詩論的內容是否與《詩序》相矛盾?其時代關系如何?——作深入研究了。而這樣一來,《詩序》的性質及其在詩經學史上的價值,都需要重新認定。
由此引出第三個問題:“獻詩諷諫”、“采詩觀風”的古說是否可以否定?還是應當據信為實?因為《詩論》與《詩序》相矛盾的文句,集中見于對國風諸詩的評論,而這種差異很可能是同采詩之制相關聯的。
這三個問題的中心,是《詩》的早期形態問題;其具體表現,則是《詩》的文本結構--編排順序如何、先秦時代是否有《詩序》存在——的問題。在這一問題上,我們的看法與《上博書》整理者有所不同。為此撰寫本文,略作申論,希望得到專家們的指正。
一、關于《詩》文本的結構順序
首先應當討論的是《詩經》各部類的排列次序。《上博書》把概論《詩》及各部類的簡書列于文首,判其次序為:
第一簡:行此者其又不王乎?孔子曰:詩亡離志,樂亡離情,文亡離言。
第二簡:寺也,文王受命矣。訟平德也,多言后。其樂安而屖,其歌紳而逖,其思深而遠,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
第三簡:也。多言難而悁懟者也,衰矣少矣。邦風其納物也,溥觀人俗焉,大斂材焉。其言文,其聲善。孔子曰:唯能夫
第四簡:曰:詩其猷平門,與賤民而 之,其用心也將何如?曰:邦風是也。民之又罷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將何如?
上述排序表現了相當明顯的邏輯缺陷:其一,第一簡是對詩與志、樂與情、文與言之關系的綜合概括,而其余三簡則論述訟、雅、風的基本特點與社會功能。詩與情志的關系和詩的社會功能,這是兩個層面上的問題,不應放在同一個意義環境中來討論。其二,第二、第三簡已分別述及《訟》、《大夏》、《邦風》,不必在其后又加一句總論性的評語“詩其猷平門”,然后又回過頭來評論《邦風》。而且,從句式與意義的完整性上來說,第四簡包含兩個比較完整的意義段落;前一段落論及“邦風”,后一段落(“民之又罷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將何如”)則不再是對《邦風》的評述,而應當是針對“皆言上之衰也,王公恥之”的《小雅》而言的。所以,跟在這一句話之后的,應是“少夏是也”。此簡實質上已經顯示了《詩論》論詩的邏輯順序:先總論詩“詩其猷平門”,然后分別論及《邦風》和《小雅》。那么,在同一語境下,是否也有對《大雅》與《訟》的評論呢?回答應當是肯定的,因為被《上博書》歸入《訟》下的第五簡正好有“氏也,又城工者可女,曰訟氏也”等辭,其句式與第四簡論《邦風》之語相同。首辭“氏也”二字,必是“《大雅》氏(是)也”的闕剩之文。這就是說,在第四簡與第五簡的殘存辭語之間,闕失的除了“《小雅》氏(是)也”與“《大雅》”等辭以外,應有一句評述《大雅》的、類似于“與賤民而 之,其用心也將何如”或“成功者何如”的問句。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詩論》論詩的順序與《毛詩》《國風》、《小雅》、《大雅》、《頌》的次序并無二致。也就是說,《詩論》時代的《詩》,在類的編排上與今本《詩經》無別。
為什么我們能夠依據第四簡隱含的“詩”—“邦風”—“少夏”的順序,斷定《詩論》論詩的順序與《毛詩》的排列相同,而不同意《上博書》得出的《訟》、《大夏》、《少夏》、《邦風》的結論呢?因為《上博書》整理者的依據是第二簡(其文見上)。這支簡書在關于《訟》、《大雅》的評述之前,有“寺也,文王受命矣”一句,顯然是對某一具體詩篇的評述。而同樣涉及“受命”之辭的簡文則有被《上博書》列為第七簡的一段文字:“懷爾明德害,城胃之也。又命自天,命此文王,城命之也,信矣。孔=曰:此命也夫。文王隹谷也,得乎?此命也。”“懷爾明德”當引自《大雅·皇矣》“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云云,言文王受命之事;“又命自天,命此文王”當出自《大雅·大明》——《詩序》有云“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云云,亦言文王受命之事。由此可知,此“寺也,文王受命矣”一句,應是接在第七簡之后的。這就是說,第二簡對《訟》與《大雅》的評論,是緊接在具體的作品評說之后出現的,是在分說之后對作品特點的一種總體概括。這種概括不一定要依據固有的類別順序一一進行,因而也就不足以成為判斷詩文本排列次序的依據。
二、關于《詩論》與《詩序》
從《詩論》的內容看,在性質上同它最接近的文獻是《詩序》。《詩論》中的評述之語,很大一部分和《詩序》相類似。在考察這些評述之語與《詩序》的關系之前,我們有必要對《上博書》中尚存疑義的釋讀再做一些討論。
被認為是逸詩而在《詩經》中找不到對應篇章的《 又薺》與《中氏》,應分別是《鄘風·墻有茨》與《周南·螽斯》。“中氏”出現于第二十七簡,簡文云“蟋蟀智難,中氏君子”。“中氏”與“螽斯”音近,當可通假。《螽斯》詩云:“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乃是祝人多子多孫的詩歌。其詩序云:“《螽斯》,后妃子孫眾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眾多也。”其中并未涉及“君子”之義。“《螽斯》君子”之釋讀,不但在文義上與上文之“蟋蟀智難”不相對應,而且與《螽斯》之詩義不合。因此,此處之“君”字,不應解作“君子”之“君”。《廣雅·釋言》云:“君,群也。”《周書·謚法》云:“從之成群曰君。”《韓詩外傳》卷五云:“君者,何也?曰:群也。”《白虎通·號》亦云:“君之為言群也。”“君”、“群”迭韻。故所謂“中氏君子”,應讀作“《螽斯》群子”,意為“《螽斯》多子(成群之子)”。如此,則上下文意明白曉暢且與詩義契合無間。
“ 又薺”見于第二十八簡“ 又薺慎密而不知言”。“又”字在簡文中通作“有”,“ ”與“墻”皆從“爿”,而“薺”與“茨”皆從“艸”。“慎密”,有謹慎小心、密不外宣之義。《墻有茨》云:“墻有茨,不可掃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中冓之言不可道”,此即所謂“慎密而不知言”。《 又薺》當即《墻有茨》無疑。[4]
《上博書》疑而未定的《可斯》,應是《小雅·何人斯》。整理者釋第二十七簡云:“可斯,篇名,或讀為‘何斯’。今本《詩·小雅·節南山之什》有篇名《何人斯》,但詩意與評語不諧。”[5] 按此簡簡文云:“可斯雀(誚)之矣,離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賓贈氏也。”所謂“賓贈”,乃喪禮。《儀禮·既夕禮》“知死者贈,知生者賻”疏:“各主于所知者,以其贈是玩好施于死者,故知死者,行之賻是補主人不足,施于生者,故知生者,行之是各施于所知也。”又“書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疏:“以賓客所致有賻、有赗、有贈、有奠,直云書赗者舉首而言,但所送有多少,故行數不同。”又“書遣于策”疏:“以賓客贈物名字少,故書于方;則盡遣送死者明器之等并贈死者玩好之物名字多,故書之于策。策書明器之物,應在上文而于此言之者,遣中并有贈物,故在賓客贈賄與赗之下特書也。”那么,《何人斯》是否與喪禮有關呢?其詩有云:“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唁”,《說文》云:“吊生也。”由《既夕禮》“知生者贈,知死者賻”可知,唁生吊死而有所贈,乃人之常情、禮之常儀。而此所謂“何人斯”,不但無所贈,甚至于“不入唁”,因此引起詩人極大的不滿,憤而作詩“以極反側”。由此可見詩與喪禮的關聯。《詩論》之所謂“離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賓贈是也”,當是“誚之”的具體內容:“賓贈”乃禮之所需,用以表達對死者難以割舍之情。《何斯》之不入唁,違禮違情,故而“誚之”。
在《上博書》中未能隸定的篇名中另有《 》與《菜 》。《 》見于第十六簡,《菜 》見于第十七簡。整理者釋“ ”云:“‘ ’字據下文也可寫作‘ ’,第十七簡之《菜 》也寫作從艸從 ,和第一字從艸從 不完全相同,但應是同一個字。”[6]我們以“菜”之讀音為線索在《詩經》中尋找,可以找到篇名中含“采”字的詩篇《采蘩》、《采蘋》、《采葛》、《采苓》、《采薇》、《采芑》、《采菽》、《采綠》。在這些篇名中,“蘩”、“蘋”、“葛”、“苓”、“薇”、“芑”、“菽”等字皆從艸,與“ ”之從艸相同;但其中僅“葛”字作為詩歌篇名第一字出現過,這就是《葛覃》。那么,現在我們得到的《葛覃》與《采葛》兩詩,能否與《 》、《菜 》對應起來呢?《詩論》對《 》、《菜 》兩詩的評語分別是:
第十六簡:孔子曰:吾以 得氏初之詩,民性固然。見其美必欲反一本。夫 之見歌也,則……
第十七簡:菜 之愛婦
先說《菜 》。由此評語可知,《菜 》抒發的是“愛婦”之情。而《采葛》詩云:“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正是一首極寫懷思之情的詩歌,其義與“愛婦”這一評語可以吻合。再看《葛覃》與《 》。《葛覃》詩云:“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萋萋。”此正是簡文所謂“夫 之見歌也”。而簡文所謂“氏初”、“反一本”的意義,則亦與《毛詩序》的解釋相呼應。《詩序》云:“《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則志在于女功之事,躬儉節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師傅,則可以歸安父母,化天下以婦道也。”由“反一本”、“后妃之本”等文句推測,所謂“得氏初之詩”或可讀為“得始初之時”,意為由《葛覃》可知其當初在母家之時躬儉節用的美德。因此,把《菜 》、《 》釋讀為《采葛》、《葛覃》,這是沒有疑問的。
除此之外,《上博書》將出現于第十八簡與第二十簡之《折杜》確定為《小雅·杕杜》。整理者云:“《杕杜》一在《國風·唐風》,一在《小雅·鹿鳴之什》,前者言‘人無兄弟’,后者言‘征夫遑止’、‘征夫歸止’和‘征夫邇止’。孔子云:‘折杜則情喜其至也。’那末,詩篇可能屬于《小雅》中的《折杜》。”[7]但是,《小雅·杕杜》只是一首表現征婦思夫盼歸之情的作品,與“情喜其至”的評語并不吻合,將簡文之《折杜》確定為《小雅·杕杜》不免牽強。實際上,除這兩首《杕杜》之外,《唐風》中還有一首母題相同的《有杕之杜》,其詩云:“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適我。中心好之,曷飲食之?”“適我”、“好之”所表現的正是“喜至”之情。據此,簡書中的《折杜》應為《唐風·有杕之杜》。蓋此詩以“曷飲食之”來表現喜樂之心,由小見大,故有此評。
在確立了上述詩篇的對應關系之后,我們便可以通過比較《詩論》評語與《詩序》之間的同異,進一步討論二者之間的關系了。
據統計,出現于《詩論》中的詩歌共有六十首,除未能找到對應詩篇的《 而》、《角 》、《河水》之外,《伐木》、《裳裳者華》僅存篇名,《小明》、《青蠅》的評語僅存一字。因此,可資與《毛詩序》進行比較的,僅有五十三首。為醒眉目,茲按今本《詩經》的順序,將簡文評述之語與《毛詩序》的相應內容列表如下,簡文中的數目字表示竹簡編號:
關雎
關雎之怡;關雎以色俞于豊(10);關雎之怡,則其思賹矣(11)。好,反內于豊,不亦能怡虖?(12)以琴瑟之敓,擬好色之愿。以鐘鼓之樂(14)
關雎,后妃之德也。……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關雎之義也。
葛覃
吾以葛覃得氏初之詩,民性固然。見其美必欲反一本。夫葛之見歌也,則
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則志在于女功之事,躬儉節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師傅,則可以歸安父母,化天下以婦道也。
卷耳
卷而不知人(29)
卷耳,后妃之志也。又當輔佐君子,求賢審官,知臣下之勤勞,內有進賢之志,而無險诐私謁之心,朝夕思念,至于憂勤也。
樛木
梂木之時,則以其彔也(11);梂木福斯才君子(12)
樛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無嫉妒之心焉。
兔罝
兔罝其甬人,則吾取(23)
兔罝,后妃之化也。關雎之化行,則莫不好德,賢人眾多也。
漢廣
灘廣之智,則智不可得也(11)
漢廣,德廣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國,美化行乎江漢之域,無思犯禮,求而不可得也。
鵲巢
鵲巢之歸,則離者(11);鵲巢出以百兩,不亦又離虖?(13)
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鳩,乃可以配焉。
甘棠
甘棠之保(10);及其人,敬愛其樹,其保厚矣。甘棠之愛,以邵公(15);吾以甘棠得宗廟之敬;甚貴其人,必敬其立,敓其人,必好其所為,亞其人者亦然(24)
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國。
螽斯
中氏君子(27)
螽斯,后妃子孫眾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眾多也。
柏舟
北白舟悶(26)
柏舟,言仁而不遇也。衛頃公之時,仁人不遇,小人在側。
綠衣
綠衣之思(10)綠衣之憂,思古人也。(15)
綠衣,衛莊姜傷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
燕燕
燕燕之情,害曰童而皆賢于其初者也。(10)燕燕之情,以其蜀也。(16)
燕燕,衛莊姜送歸妾也。
北風
北風不絕人之怨(27)
北風,刺虐也。衛國并為威虐,百姓不親,莫不相攜持而去焉。
墻有茨
墻有茨慎密而不知言(28)
墻有茨,衛人刺其上也。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
木瓜
木瓜之保,以俞其捐者也。(18)木瓜又臧愿而未得達也(19)
木瓜,美齊桓公也。衛國有狄人之敗,出處于漕,齊桓公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服焉,衛人思之,欲厚報之,而作是詩也。
兔爰
又兔不逢時(25)
兔爰,閔周也。桓王失信,諸侯背叛,構怨連禍,王師傷敗,君子不樂其生焉。
揚之水
湯之水其愛婦恨(17)
揚之水,刺平王也。不撫其民,而遠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
采葛
采葛之愛婦(17)
采葛,懼讒也。
將仲子
將中之言不可不韋也(17)
將仲子,刺莊公也。不勝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諫而公弗聽,小不忍以致大亂焉。
褰裳
涉秦其絕(29)
褰裳,思見正也。狂童恣行,國人思大國之正己也。
東方未明
東方未明又利詞(17)
東方未明,刺無節也。朝廷興居無節,號令不時,挈壺氏不能掌其職焉。
猗嗟
猗嗟曰:四矢反,以御亂,吾喜之(22)
猗嗟,刺魯莊公也。齊人傷魯莊公有威儀技藝,然而不能以禮防閑其母,失子之道,人以為齊侯之子焉。
蟋蟀
蟋蟀智難(27)
蟋蟀,刺晉僖公也。儉不中禮,故作是詩以閔之,欲其及時以禮自虞樂也。此晉也而謂之唐,本其風俗,憂深思遠,儉而用禮,乃有堯之遺風焉。
有杕之杜
折杜則情喜其至也。(18)吾以折杜得雀(20)
有杕之杜,刺晉武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賢以自輔焉。
宛丘
宛丘曰:訇又情,而亡望,吾善之(22)
宛丘,刺幽公也。荒昏亂,游蕩無度焉。
隰有萇楚
隰又萇楚得而悔之也(26)
隰有萇楚,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恣,而思無者也。
鸤鳩
鳩鸤曰:其義一氏,心女結也,吾信之(22)
鸤鳩,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
鹿鳴
鹿鳴以樂詞而會,以道交見善而效,冬虖不猒人。(23)
鹿鳴,燕群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后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
天保
天保其得彔蔑疆矣。巽寡,德古也。(9)
天保,下報上也。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歸美以報其上焉。
湛露
湛露之賹也,其猷酡與。(21)
湛露,天子燕諸侯也。
菁菁者莪
菁菁者莪,則以人益也。(9)
菁菁者莪,樂育材也。君子能長育人材,則天下喜樂之矣。
祈父
誶父之責亦又以也。(9)
祈父,刺宣王也。
黃鳥
黃鳥則困而谷反其古也,多恥者其病之乎?(9)
黃鳥,刺宣王也。
十月之交
十月善諀言。(8)
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雨無政
節南山
雨亡政、即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恥之。(8)
雨無正,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眾多如雨,而非所以為政也。
節南山,家父刺幽王也。
小旻
少旻多疑,疑言不中志者也。(8)
小旻,大夫刺幽王也。
小宛
少宛其言不亞,少又佞安。(8)
小宛,大夫刺宣王也。
小弁巧言
少弁、考言,則讒人之害也。(8)
小弁,刺幽王也。大子之傅作焉。
巧言,刺幽王也。大夫傷于讒,故作是詩也。
何人斯
可斯誚之矣。離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賓贈是也(27)
何人斯,蘇公刺暴公也。暴公為卿士而譖蘇公焉。故蘇公作是詩以絕之。
谷風
谷風背,(26)
谷風,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絕焉。
蓼莪
翏莪又孝志(26)
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勞苦,孝子不得終養爾。
無將大車
將大車之囂也,則以為不可女可也(21)
無將大車,大夫悔將小人也。
大田
大田之卒章,知言而又豊(25)
大田,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
文王
文王曰:文王才上于邵于天,吾美之。(22)
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
大明
又命自天,命此文王,城命之也,信矣。孔=曰:此命也夫。文王隹谷也,得乎?此命也(7)
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皇矣
褱爾明德害,城胃之也(7)
皇矣,美周也。天監代殷,莫若周,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
生民
后稷之見貴也,則以文武之德也。(24)
生民,尊祖也。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
蕩
腸=少人
蕩,召穆公傷周室大壞也。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故作是詩也。
清廟
清廟,王德也。至矣。敬宗廟之豊,以為其本,秉文之德,以為其業。(5)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6)
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
烈文
烈文曰:乍競隹人,不顯隹德。于乎前王不忘,吾敓之(6)
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
昊天有成命
昊天又城命,二后受之,貴且顯矣(6)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分析上表所列《詩論》與《詩序》對這五十三首詩歌的評述,可以把其間的異同關系概括為以下三種情況:
在第一種情況下,《詩論》與《詩序》的評述相互支持、相互補充與發明,表現了基本一致的評判取向。屬于這一類的作品最多,共有三十五首,它們是:《周南》的《關雎》、《葛覃》、《兔罝》,《召南》的《鵲巢》、《甘棠》、《螽斯》,《邶風》的《柏舟》、《綠衣》、《燕燕》,《鄘風》的《墻有茨》,《衛風》的《木瓜》,《王風》的《兔爰》,《齊風》的《東方未明》,《小雅》的《鹿鳴》、《天保》、《菁菁者莪》、《湛露》、《祈父》、《黃鳥》、《十月之交》、《雨無正》、《節南山》、《小旻》、《小宛》、《小弁》、《巧言》、《何人斯》、《谷風》、《蓼莪》、《無將大車》,《大雅》的《大明》、《皇矣》、《生民》、《蕩》,《周頌》的《清廟》。
第二種情況是《詩論》的評述與《詩序》不發生在同一個層次上,其間不存在可比性。《詩論》采用了流行于春秋時代的“斷章取義”之法--僅針對詩篇中某幾句話發表評說,或在引詩之后用簡單判語表明主體態度,如“吾美之”、“吾信之”、“吾喜之”、“吾善之”之類。這種斷章取義的評述以及感情性判斷是不應該被當成篇章之義而與《詩序》進行比較的。屬于這一類因而可以排除不予討論的作品有《猗嗟》、《宛丘》、《鸤鳩》、《大田》、《文王》、《烈文》、《昊天有成命》等。
第三種情況是,《詩論》的評說與《詩序》不合,二者表現了完全不同的評判取向。《詩論》立足于歌辭本身進行評說,而《詩序》則按“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的方式,把詩歌與倫理政治聯系起來。屬于這一類的作品共有十一首:《周南》的《卷耳》、《樛木》、《漢廣》,《邶風》的《北風》,《王風》的《揚之水》、《采葛》,《鄭風》的《將仲子》、《褰裳》,《唐風》的《蟋蟀》、《有杕之杜》,《檜風》的《隰有萇楚》。
上述分析結果顯示,《詩論》與《詩序》相互支持、相互補充與發明的情況占有壓倒多數的明顯優勢。這說明它們應是同一系統的詩說。那么,對于后一種情況中不相吻合的現象又應作如何理解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十一首詩歌全部出自《國風》。這一現象是令人感到奇怪的。為什么《詩論》與《詩序》不相吻合的情況會如此集中的出現于《國風》當中呢?要討論這一問題,就要討論《國風》作品的采集目的以及先秦時代人們詩歌觀念的演變。
三、關于“采詩觀風”
在秦漢時代的史籍中,出現過許多關于“采詩觀風”、“獻詩諷諫”的記載。“獻詩”之制由于《國語》、《左傳》的記錄而得到了學者們的肯定,但是出現于《禮記》、《漢書》等史籍中的“采詩觀風”之說,卻由于缺少先秦信史的記載而一直是爭論和懷疑的對象。直到今天,在《上博書》公布的這批資料中,終于可以找到支持“采詩觀風”之說的證據了。《詩論》第三簡云:
邦風其納物也,溥觀人俗焉,大斂材焉。
這支簡文明確說了到《邦風》“納物”、“溥觀人俗”以及“大斂材”的特點。這也就是《漢書·藝文志》所云“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之義。除此之外,在第十六、二十、二十四簡又曾三次出現過“民性固然”這句話。由此可以確認,誠如傳世文籍所記載,除了獻詩諷諫的制度之外,“采詩觀風”亦是圣王之制的重要內容。
一旦確認了“采詩觀風”這一先秦古制,我們便可以進一步討論作為中國政教文學理論核心內容的美刺之說了。所謂美刺理論,實質上是關于獻詩、采詩的理論;或者說,是對獻詩、采詩指導思想的理論化與系統化:總之是獻詩、采詩制度的直接衍生物。其核心本質,則通過“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的序詩方式表現出來。換言之,詩之美與刺,是序詩者依據詩歌創作或采集時代執政者德行之高下以及當時社會的實際狀況,對詩歌作品性質及意義作出的帶有濃厚主觀色彩的規定與評說。假若一代之主并非有德之君,產生于這一時代的作品,無論其本身的內容如何,都會因這“一人”之無德而被納入“刺”詩的行列。通過研究《詩經》作品的創作與編輯時代可以知道,幾乎所有的“刺”詩,其被編輯的時代都晚于被創作的時代。這意味著,所謂采詩觀風,一方面表現為采詩之樂官通過歌詩向君王呈現與作品相聯系的民俗土風,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樂官通過這些詩篇向當朝君王呈現前朝的社會風貌,提供歷史鑒戒,以達到“知得失,自考正”的目的。與儀式配樂一樣,出于諷諫目的采詩觀風也是周代樂教的重要內容,而“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的序詩方式,則是造成用詩之義與歌辭本義疏離的重要原因。《國風》中大量抒寫男女歡愛的情歌被《詩序》當成“刺時”之作,皆緣此。盡管《毛詩序》云“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但是,這種序詩方式并非《國風》的專利,它也同樣也出現于《小雅》當中。《小雅》中與時政無關的“刺幽王”之詩,亦因此而來。從這個意義上說,《詩序》是周代樂教的直接成果。
周代社會的教育制度,除了以瞽矇為對象、服務于禮儀的樂教之外,還有以國子為對象、培養政治人才的樂語之教。周代樂教的重要內容是“風、賦、比、興、雅、頌”,而樂語之教的中心則是“興、道、諷、誦、言、語”。前者實際上是瞽矇傳詩時弦歌諷誦的六種方法,而后者最重視的,則是立足于歌辭的“詩言”與“詩義”之教。[8]萌芽于西周中期的引詩、賦詩,正是實施樂語之教的成果與表現。樂語之教使樂歌的文辭受到了很大的重視。春秋中期以后,隨著引詩、賦詩之風的逐漸盛行,當人們賦引的對象由《雅》、《頌》而延及《國風》之時,依據采詩觀風的思想對詩義的解讀所造成的與詩辭本義之間的矛盾逐漸凸現出來。適應當時社會“賦詩言志”的現實需要,調整《詩序》與作品歌辭本義的矛盾,立足于歌辭對之重新闡釋,遂成為實施樂語之教的當務之急。換句話說,一旦“賦詩言志”成為諸侯聘問的重要外交手段,那么,立足于文辭本身的引申與闡發必然成為各國詩教的重要內容。這應是《詩論》賴以產生的文化土壤,也是《詩論》對《卷耳》、《漢廣》、《采葛》諸詩的評述與《詩序》發生分歧的根本原因。
在《從漢四家詩說之異同看〈詩序〉的時代》 [9]一文中,筆者曾對《毛詩》和齊、魯、韓三家說詩特點作過分析,認為:“在《毛詩》一系傳承舊說并作進一步申述的同時,儒家后學亦有人開始從詩本身出發去理解詩義,由此出現了突破傳統說法的詩學流派,發展到漢代,形成了齊、魯、韓三家之說。史籍記載今文三家或出自戰國末年的荀子,這種說法在時代上是可信的。”在分析了《詩論》中相關的內容之后,我們知道,漢代今文三家從詩歌內容出發理解詩義的作法,實際上應該萌芽于孔子時代之前,而在孔子以《詩》立教的授詩實踐中,也已經有了立足于歌辭闡發詩義的先例。這就是說,原先被認為出自荀子的今文詩說,實質上仍然是孔子傳詩系統的支流。而這些支流的存在,則進一步證明《詩序》(準確說是《毛詩》首序)的產生時代,必然在孔子之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