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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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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等待范文第1篇

          某個很安詳的午后,

          有那么微弱的一束光,

          照亮你走來的臉頰。

          我以不再期待,

          某個很合適的晚上,

          有那么動心的一首歌,

          輕吟著我的名字。

          我以不再等待

          某個很缺憾的夢里,

          有那么淡然的一個影子,

          印在你熟睡的心上。

          我有那么多的不再期待,

          就有那么多心碎的聲音,

          我有那么多的不再期待,

          就有那么多淚落的悲涼。

          我以不再期待,

          在某個陽光初開的早上,

          過夜的紙鶴,

          受了一夜的風,仍停留在桌上,

          不再等待范文第2篇

          看著這個世界,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

          每個人都步履匆匆的從我的身邊走過,漸行漸遠。

          似乎所有的人都處于已經離開我,

          或者將要離開,以及正要離開狀態……

          看著悄無聲息離去的人群,我恐懼不安,異常失落。

          突然看清自己是一個極其孤獨脆弱的人。

          原來,我是害怕寂寞。

          原因,我是在乎這些人。

          無論是在親人,朋友的包圍之中,還是在一個人的時候,

          心里總像是有個很大的洞,空空的,什么都沒有,好像永遠都填不滿。

          總想說一些話給誰聽,但很多時候似乎都只是在說給自己聽。

          也許是我要的太多了。

          而我要的,是看不見的,無法衡量,無法捕捉,更無法留住。

          一個什么都想要的人,最后多半是什么都得不到。

          別人并不能給我,或者不能,或者不愿意。

          來到了一個讓我倍感孤獨的城市,

          日子也回到象從前的那樣單調乏味。

          其實我并不希望這么孤單的活著,

          我渴望那份彼此的疼愛,

          渴望被身邊的人喜歡。

          拒絕被不能忍受的忽略陪伴著,

          不想有些人嘲笑我的顧影自憐,

          甚至有很多時候,我分辨不清人心的真偽。

          然而,

          他們離去了,我卻又這樣的不情愿。

          世界上的一切人或事都是容易被輕易遺忘。

          沒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沒有什么是永遠不能失去的。

          曾經擁有過的,漸漸的失去了;

          曾經的人,漸漸離開了。

          親情,友情,愛情,鄉情,都敗給了似水流年。

          我們都離散在歲月的風里,最后,不見了蹤影。

          我發現自己也在漸漸遺忘某些人,某些事,

          漸漸在遠離一些人的生活。

          但是,又被某些人某些事而遺忘。

          安靜的走近,安靜的離去。

          離開---遺忘

          我不怕遺忘,只是心里會遺憾。

          不再等待范文第3篇

          不幸福的兩性故事里,總有壞男人或壞女人的身影。但壞男人是不存在的,他們只是停不了嘴,一邊甜言蜜語,一邊貪食新鮮的肉體。壞女人也是不存在的,她們只是不停做夢,既要王子的愛情,又要女王的待遇。

          今天的兩性關系處于劍拔弩張、缺乏互信、缺乏安全感的狀態,男女都是元兇,也是受害者。都是害蟲,也是可憐蟲。都是壞蛋,也是傻瓜蛋。多米諾效應在發生作用,壞榜樣多過好榜樣。我們無時不在墮落,也無時不在等待被拯救。

          兩性關系的肉味

          白領多了,淑女依然很少;成功人士多了,紳士依然很少。

          性和愛是平等的――當這個觀念在這個被傳統禮制統治了數千年的國家得到普遍認同的時候,性實際上已經僭越了一半的地盤,成為比愛更驕傲、比婚姻更時髦的追捧對象,當然,性比愛更華麗、更誘惑、更高效、更有形也更易體驗。

          一代人張開了口,嗷嗷待哺。一代人交換著眼神,躍躍欲試。

          談性、花心、出軌、一見鐘情、曖昧和鬼混,比談情、專一、長相廝守和家常生活,顯得更高級、更成功、更現實主義。男和女,都熱衷于以色事人以情誘人,收集數量,印證魅九賺閱歷,比著活。

          新人笑,舊人哭。有家破,有人亡。傳媒和網絡源源不斷提供這類爛故事。中國人的性開放實際程度,眼見著超過了世界各國。

          縱情變成了,變成了偷肉。色即是空,于是需要更多的性。新的肉體比愛情更有力,比美更有力,但是我并不希望它變得比我對妻子的忠誠更有力――普希金說到設做到,因為他認為――妻子和情人之間的區別是:你同妻子一起上床時不帶。

          中國的男版和女版普希金們,戰正酣。

          愛情失寵

          在世界的眼皮底下搭建兩個人的屋檐,幸福極少發出聲音,重慶的愛情天梯是一個孤例。生活中,曬幸福的結果多是被幸福抽耳光,而不幸福的故事人聲鼎沸。

          愛情面前,有4種失敗者:

          一種是不敢。像我這種奔波于都市,雖然終日勞碌卻時刻擔心失業、失收、失意、摔跤、患病以致一病不起,如同塵埃一樣渺小,始終與都市的繁華艷麗無緣的家伙,也配談愛情么?――禺山默客在人民網強國社區聯誼會館寫道。

          一種是不解。涉世未深的人對愛情充滿幻想。他們怯于承認或看不到自己那反復無常的激情。一開始朝思暮想,到后來食之無味,先是發燒,再迷醉,再冷卻,他們歸因于對方的錯或兩人的不合,事實在于他們對愛情的期望過高。愛情只是一只恰好經過的飛鳥,或一片羽毛,卻錯把它視為整個天空。愛情只是上帝在你自己兜里找出的一塊巧克力而己,卻錯把它及婚姻視為一座巧克力工廠。

          一種是不信。當房子、車子、存款、外貌、階層、職位和婚姻,成為條件反射式的附加條件,愛情如同翅膀加了黃金的鳥,很難飛起來。男人玩消費愛情,女人玩愛情消費,愛情便成了從孤單和貧窮中脫困的投機行為。

          一種是不惜。將愛情視為抹布,需要時就拎起來:視為可有可無,一旦阻礙了事業或金錢或物質享受就扔掉;視為自由開放之敵,毫不猶豫地移情別戀。

          多少愛情能善始不能善終!于是人們說,愛情死了,離開了。

          人心難測,愛情惟危,男女加倍自私起來,狐疑著,把一只腳跨在愛情門檻外。于是,愛情不再被祝福,不過是同吃同玩;婚姻也不再被看好,不過是拍婚紗、擺喜酒。2007年,在廣州人的13項價值觀排序里,“愛情”排在第11位。(廣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廣州人家庭婚姻愛情價值觀變遷分析(1999―2007年)》)愛情,已退居物欲時代的末位信仰。

          因為不敢,不解,不信,不惜,愛情終將得而復失。

          婚床動蕩

          你在洗手間刷牙,而你的那位親愛的就在一旁的馬桶上拉屎,你們要趕時間出門送孩子上學,然后各自上班――這種婚姻內的現狀,或被當作正常婚姻生活的一部分,或被認為不堪。德國女政客加布里埃爾?保利以將婚約期限定為7年來對付“七年之癢”的提議,在萬里之外的中國得到部分人的熱烈回應。至少1/3的德國婚姻以離婚告終,中國的情形相對樂觀。

          是男人不堪么?不一定。她在聽我朗誦詩時臉上的神情很冷淡……她最高興的是得到新衣服和聽到恭維她美貌的話(妻子娜塔麗婭的表現令普希金內心受到觸動)。是女人不堪么?不一定。多少男人談起自己妻子就像談起家具般無精打采不動聲色,而路經的每個年輕漂亮美眉都令他們瞳孔放大興趣盎然。

          為了在職場換取好的人際環境,當代男女居然還可以隱婚,宛若單身狀,對曖昧色授神與,對誘惑半推半就。

          社會道德底線一再下探,色心大起,出軌、二奶、小三、情人,代替幸福成為了婚姻的關鍵詞。孩子或是籌碼,或是犧牲品。責任、婚姻禮崩樂壞。

          拉屎的那位換上衣服后在搞婚外情,刷牙的那位也沒閑著。這年頭,都在社會上混,各花入各眼,誰能沒幾個粉絲啊?你對我沒新鮮感,保不住大把人覺得我新鮮啊。這位拷貝了網上“溝女”指南,或等著未婚女孩撲來戀上已婚成功現貨男;那位衣著光鮮社交豐富,不時玩玩,男女都有一技之長,都能賺錢養活自己,都懷著掩耳盜鈴的僥幸心理,雖顧慮后果但都不怕試。

          沒有婚姻試錯機制,婚姻試錯行為卻在泛濫。不安于室的男女懶得費事修補有缺陷的性格和有傷痕的感情,就像對待衣服和包包一樣,棄舊擇新。二手玫瑰和二手野草大量投放市場,婚姻中受傷害的怨魂無處皈依。

          為愛情造一條天梯

          我們是怎么變成這個樣子的,從愛人與被人愛,到傷人與自傷?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我們在三個星球之間跳來跳去:孤獨星球,戀愛星球,混亂星球,愛情和婚姻幸福的人呆在戀愛星球上,郁悶的人要么回到孤獨星球,要么前往混亂星球。你以為你多么特別、另類、與眾不同,其實不然,你的同類多得嚇人,只不過處在黑暗中看不見彼此。你自以為超越了上一代人的傳統價值觀,其實仍處于戰爭之中,面臨異性的優勝劣汰選擇情境。

          女權主義者說:憑什么男主外女主內?誰也別想剝奪我的權利。大男子主義者說:再漂亮再優秀再驕傲的女人,最終還是要找個男人買單。

          女人濫用了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男人濫用了選擇權和買單權,都不肯為對方放棄部分自由和夢想;承諾和責任,與自由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二人世界進行的不再是一種付出和吸引的競賽,而是一種逃離與懲罰的較量――愛情和婚姻形同雞肋,不再具有安全感。

          不再等待范文第4篇

          關鍵詞 登科記考;所載;五代狀元;補正

          對于五代科舉,《記考》象《文獻通考》、《玉芝堂談薈》一樣,都僅僅只注意了所謂“正統”的中原5朝。而且《記考》對這5朝科舉的考證所用的力氣,似遠不如對唐代那么大。這5朝共舉行過47次科舉考試,應該有47名狀元。但《記考》于這5朝明確指出是狀元的只有11人:崔邈、陳逖、崔光表、王歸樸、黃仁穎、郭??、盧華、寇湘、王溥、王樸、扈載。筆者通過反復研讀《記考》及其它有關資料認為另有7人是可以確定為五代狀元的。

          一 王徹、李飛、李覃、劉坦

          《記考》卷二十五于同光三年(925年)指出,本年共取進士4名,并將4人姓名全部列出,以王徹(或作澈)①居首,已經暗示王徹是狀元,卻未標明。該年有一段引自《冊府元龜》卷四的文字曰:

          今據禮部奏,所放進士符蒙等四人,既慊輿情,頗干浮論,須令復試,俾塞群言……其王徹改為第一,桑維翰第二,符蒙第三,成僚第四。

          既然經過復試,改動了發榜次序,將王徹列為第一,則王徹就是狀元。《五代會要》卷二二、《文獻通考》卷三0、《舊五代史》卷三二《后唐·莊宗紀》、《全唐文紀事》卷十五、[四庫]本《山西通志》卷六五均有相類記載。《談薈》卷二已列王徹為五代狀元,《記考》考證唐、五代狀元每引《談薈》為證,有時也加以辯駁,此處不依《談薈》,亦未作說明,不知何故。

          同樣,《記考》卷二十五天成五年(930年),卷二十六顯德二年(955年)、五年(958年)也都是將該年所取進士的姓名全部列出,且分別將李飛、李覃、劉坦放在第一的位置,均已暗示為狀元而未明確指出 ,于各該年所引相關資料也都能表明他們就是狀元 ,筆者認為應該明確他們的狀元身份。

          二 艾穎

          《記考》卷二十五指出長興二年(931年)共取進士4人,但僅考出3位進士的姓名,而將艾穎列于該年進士名單之首,既未認定為“狀元”,這種人數不全的排名似乎也沒有什么暗示。筆者認為艾穎就是本科狀元,有如下理由:

          《記考》既列艾穎于進士名單之首,其下又引《玉壺清話》曰:

          艾侍郎穎,少年赴舉。逆旅中遇一村儒,狀極茸?,顧謂艾曰:“君此行必登第矣。”艾曰:“賤子家于鄆,無師友,加之汶上少典籍,今學疏寡聊,觀場屋爾,安敢俯拾耶?”儒者曰:“吾有書一卷以授君,宜少俟于此,詰朝奉納。”翌日果持至,乃《左傳》第十卷也。謂艾曰:“此卷書不獨取富貴,后四十年亦有人因此書登甲科。然齡祿俱不及君,記之。”艾頗為異,時亦諷誦,果會李愚知舉,試《鑄鼎象物賦》,事在卷中,一揮而就。愚愛之,擢甲科。后四十年當祥符五年,御前放進士亦試此題,徐?]為狀元。”

          艾穎因受人點撥,熟讀了《左傳》第十卷,考場文章十分出色,深得知貢舉李愚喜愛而“擢甲科”。引文還將艾穎與宋代狀元徐?]并提,說他們相隔數十年,考的都是《鑄鼎象物賦》,且都是靠的同一本書。

          徐?](985——1030年) 字武卿,歐寧(今福建建甌縣)人,大中祥符五年壬子科(1012年)省試、殿試都是第一名,亦確因考場所寫《鑄鼎象物賦》為時所重(見《宋人傳記資料索引》第2008頁;《東軒筆錄》卷十四,總第159頁;《續長編》卷九二、一0四、一0五、一0九,總第821、930、942、947、974等頁)。

          這里,艾穎的“擢甲科”與徐?]的“為狀元”,應是指同一名次——狀元。如果艾穎不是狀元,僅僅只是試題相同,巧合的成份便不重,《玉壺清話》也不會津津樂道地加以記載了。

          上段引文后,徐松有按語曰:“長興二年至祥符五年,凡八十二年,言四十年,誤。”大概就是因為所說的時間不符,徐松就怎么不相信這段記載了,但這段引文前他又在“進士四人”底下注曰:“是年試《鑄鼎象物賦》,見《玉壺請話》。”這信與不信之間似乎有點隨意。筆者以為進士總共只有4個,既特地將艾穎與宋代狀元徐?]并提,艾穎“擢甲科”,即被點為狀元也應是可信的。

          據《舊五代史·后周·世宗紀》及《玉壺清話》卷二載,艾穎奪魁后,幾經改朝換代。后周顯德五年(958年)十月,曾以左散騎常侍奉命均定河南諸州賦稅。入宋,以戶部侍郎致仕,78歲上卒于家鄉,其大概生卒年為:900——977年。

          還應照應《史話》、沈《錄》、滬《錄》等。

          三 鄭雍

          《記考》卷二五僅將鄭雍當作開平二(908年)年普通進士,而《南部新書》庚·五則明確指出:“鄭致雍……開 平中……士林多之。場中翹首,一舉狀頭。”二年狀元為崔邈,鄭雍當為三年(909年)狀元。這是因為《南部新書》又云: 鄭雍“脫白授校書郎,入翰林,與邱門同敕”,《記考》卷二五引《玉堂閑話》亦云:“鄭雍……一舉甲科,封尚書榜下脫白,授校書,兼內翰。”《舊五代史·封舜卿傳》說:封舜卿“開平三年奉使幽州,以門生鄭致雍同行。復命之日,又與致雍同受命,入翰林為學士。”可見,鄭雍奪魁、隨封出使、返回與封同敕拜翰林學士都是同一年的事,所以筆者取《廣卓異記》卷一三:“禮部侍郎封舜卿,梁開平三年知貢舉,放鄭雍狀元及第”之說, 鄭雍應為后梁開平三年狀元。

          鄭雍的生卒年亦可大致推估。

          上引《玉壺請話》還說:

          鄭雍學士未第時,求婚于白州崔相公遠。才允許而博陵有事,女則隨例填宮。至朱梁開平之前,崔氏在內托疾,飭令出宮,還其本家。鄭則復托媒氏致意,選日迎親。士族婚禮,隨其豐儉,一無所闕。尋有莊盆之感,又杖?期周,莫不合禮。士林以此多之,美稱籍甚,場中翹足望之。一舉甲科……

          據《新唐書·崔遠傳》、《通鑒》卷二六五及《南部新書》庚·五,鄭雍求婚于崔氏當在崔遠被害于白馬驛,即天?二年(905年)六月之前,而成婚于開平(907——910年)之前,那么開平三年他的年齡應該不太大,比如說30歲左右。《南部新書》又說他中狀元后“不數年卒”,所以估計他得年不足40歲:約生于880年;約卒于915年。

          四 徐寅

          徐寅(“寅”或作“夤”)字昭夢,泉州莆田(今福建莆田縣)人。博學多才,尤擅作賦。早年所作《人生幾何賦》、《斬蛇劍》、《御溝水》等,遠傳至渤海等國,其人皆以金書列為屏障。然而,他卻屢舉不第,至唐昭宗乾寧元年(894年)蘇檢榜①方登進士第,其試場所作《止戈為武賦》亦傳誦一時。這是常見有關徐寅的資料,《登科記考》及《十國春秋》、《中國人名大辭典》、《中國文學家辭典》(古代第二分冊)、《中國文學家大辭典》、《中國詩詞曲辭典》等均有載。然而這些記載并不全面。

          徐寅進士及第于唐末,由于時局動蕩,其職位就停滯于進士及第當年所取得的秘書省正字[1],金榜題名未曾給他帶來象樣的前程,他感到非常失望。

          朱全忠篡唐后,首次科舉考試參試者甚少,遂一再下《求賢詔》[2]。徐寅即于開平四年(910年)[5]重新參加進士考試,知貢舉、兵部尚書姚洎甚愛其才,擢為榜首。這一點,上述著作和工具書都漏掉了。

          《莆陽比事》卷一云:

          徐寅字昭夢,登唐乾寧第。梁祖受禪再試,進士第一。梁祖曰:“是賦人生幾何者耶?“三皇五帝,不死何歸。”此為何語?盍改之?”寅曰:“臣寧無官,不可改賦。”遂拂衣而歸閔。梁祖怒,削其名。至皇朝,其孫鐸復魁天下。

          徐著作師仁序其父刑部集曰:“五代、國朝,吾宗廷試擢第一者二人:正字寅,吾家之曾伯祖(原文為“伯祖”,筆者據上下文改)也;尚書鐸,吾先君之諸昆也。”故詠莆陽盛事者有云:“龍虎榜上孫嗣祖,鳳凰池上弟連兄。”

          至宋代中期以后,“狀元”這一概念的內函已十分明確——指國家級進士科考試的第一甲第一名。徐師仁進士及第,為朝廷著作郎,當時征“名宿”4人修史,師仁亦在其列[3],而《莆陽比事》成書于南宋嘉定間(1208—1224年),其作者李俊甫能有著作流傳至今,近年還在再版[4],可見他們皆非信口雌黃的村學究。兩人既都特地將徐寅跟徐鐸并提,李俊甫還明確說“梁祖受禪再試,進士第一”,肯定不會搞錯。徐鐸為狀元史有明載[5,6],《宋史》卷329即云:“ 徐鐸字振文,興化莆田人。熙寧進士第一”徐寅于后梁奪過狀元應是可信的,《登科記考》等為漏載。

          前面提到的諸種資料均未交代徐寅的生卒年,也未作推估。筆者認為根據有關資料,是可以得出其大概生卒年的。

          其一,徐寅的生年。他是經過多次應舉失敗后,方于唐乾寧元年(894年)及第,此時年齡至少應有二十大幾。再說,諸種資料均未提到他有什么過硬的靠山。他作為一位出生于較為偏遠的莆田地方的讀書人,能以其賦作而揚名天下,也需要若干年的時間。從這方面考慮,他進士及第時也應該有20多歲,比如說26歲吧,那么他就生于(869年)。

          其二,徐寅的卒年。龍德三年(923年),后唐取代后梁。因徐寅于唐時曾在獻給朱全忠的《過大梁賦》中辱罵過后唐的開國者李克用,其語曰:“一眼胡奴,望英威而膽落。”(李克用是沙陀族人,盲一目)新近做了皇帝的莊宗念念不忘此事,他明確要求前來祝賀他即位的閩王王審知的使者傳話,希望臣服于后唐的王審知除掉徐寅。王審知重徐之才,不忍下手,但也不敢再提拔他了,甚至馬上命令司閽不再傳見徐寅。敏感的徐寅很快就感到了冷落。不久就辭職歸隱了。辭官后以詩酒、漁釣為事,又在家鄉延壽溪一帶生活了十余年[1]。從龍德三年算起,假設他隱居了15年不會離實際情形太遠,那么他約卒于(938年)。也就是說,徐寅大約活了70歲。

          注釋:

          ①徐寅于后梁奪魁的具體年份《莆陽比事》未載,僅云:“梁祖受禪再試”,此為推估。理由:開平共5年,元年的考試尚屬唐代;二年狀元為崔邈;三年狀元是鄭雍;而三年十一月下過《求賢詔》(見《記考》卷二五),徐寅于唐末已登進士第,未謀到官職,既有《求賢詔》,他便有理由再次參加考試,故推估其奪魁于四年。

          ②或作《游大梁賦》。

          參考文獻:

          [1](清)吳任臣撰. 徐敏霞,周瑩點校 。 十國春秋[M]. 北京:中華書局,1983 . (卷九十五).

          [2](清)徐松 .登科記考[M].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二十五).

          [3]中國人名大辭典[M] .第786頁 .

          [4](宋)李俊甫 . 莆陽比事(宛委別藏本)[M] . 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

          不再等待范文第5篇

          其中并無律師對檔案查詢的規定,對律師利用不動產登記資料中的身份問題,不動產登記部門存有疑惑,是否需要提供立案證明才能讓律師直接使用被人的身份更是爭論不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泄露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或者利用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進行不正當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導致不動產登記機構對外查詢時慎之又慎,甚至存有“寧可不作為不可亂作為的”想法。

          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政法委、最高法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律師權益和權利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保障律師申請調取案件證據的權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十三部門、北京高院等四部門更是明文下發通知,要求保障律師相關查詢的權利。山東通知第二十五條規定,律師同時憑下列證件可以向有關單位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一)律師執業證書;(二)律師事務所證明。除上述證件外,有關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不得以其他借口拒絕律師依法查詢相關材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不動產登記資料并非不動產登記簿

          《物權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這是我國首次在法律層面提到不動產登記簿,并且明確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最高效力的憑證,取代了房產證的地位。不動產登記簿是登記機構制作的,是記載不動產權利狀況、自然狀況和其他狀況的法定簿冊。

          不動產登記資料是權利人在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向登記機構提交的反映其產權來源的原始憑證以及登記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材料,可見,登記資料是登記過程中的原始材料,是判斷登記是否存在錯誤的最基礎的證據材料。不動產登記資料主要是指登記案卷。登記案卷內除了當事人向登記機構提出的登記申請外,還有當事人提供的各種登記文件資料,以及登記機構在核準該項登記時審核過程的記錄以及申請人的一些身份證明資料。

          不動產登記簿集中體現不動產權利狀況,主旨體現物權公示。設置不動產登記簿的目的是物權公示,應當允許公開查閱,提供驗證信息后,任何人可以對不動產的自然狀況和權利狀況以及不動產是否設定抵押和地役權等情況進行查閱。不動產登記資料中有一些涉及當事人個人隱私的內容,諸如婚姻、收養、遺囑、訴訟等,不宜向公眾公開查閱。因此,建立不動產登記簿后,交易人欲知悉不動產權利狀況,通過查詢不動產登記簿即可,無須查詢登記資料。

          不動產登記簿是不動產登記資料內容的集中體現,源于登記資料,但又不是簡單的登記資料的復制匯總,而是經過登記機構審核制作后,旨在體現不動產的權屬和權利狀況,并且對個人隱私內容進行了選擇性屏蔽,不動產登記資料則是全部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兩者在查詢方面有明顯區別,登記資料的查詢要比不動產登記簿嚴格很多。以前的《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和現在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都要求,登記資料的查詢者必須是所有權人或利害關系人或辦法明確規定的相關部門。

          二、法律法規對不動產登記查詢的相關內容

          《檔案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組織持有合法證明,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利用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以及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保存的檔案。《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根據案情的需要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物權法》第十八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三、《實施細則》出臺前房屋登記資料的查詢情況

          不動產登記查詢中,涉及房屋查詢的約占律師查詢需求的八成以上,《實施細則》出臺前,房屋登記資料和登記簿查詢的相關規定對不動產登記查詢有很深的影響意義。

          《房產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和單位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可以查詢登記簿中房屋的基本狀況及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狀況;權利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利害關系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和證明其屬于利害關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詢、復制該不動產登記簿上的相關信息。《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第八條、第十條對哪些部門可以查詢原始資料進行了范圍明確,同時規定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原始登記憑證,第十一條對非本人查詢進行了范圍限制,仲裁、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仲裁機構或者審判機關受理案件的證明,受理的案件須與當事人所申請查詢的事項直接相關;委托查詢的,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還應當提交載明查詢事項的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明。

          四、律師查詢時也應嚴格區分不動產登記資料和登記簿

          首先,要區別律師的身份,如果是所有權人的人,可以查詢所有權人的任何不動產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