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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均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及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8、公司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出租方:**鄉 (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承租方:養殖場(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乙方因建設養殖場需要,向甲方租賃養殖場地,甲方將位于**鄉保合村南團屯的養殖場及設施出租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場地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場地的地點和面積
1.甲方出租場地的地點:位于**鄉保合村南團屯 450平方米 和 200平方米的二處養殖場、一個魚塘及設施。在養殖場周邊,需擴建土地時,甲方保證按每畝100元/年,將自有責任地租給乙方,租期與本協議同步。
2.出租場地的面積:二處租賃場地鴨舍面積為 650 平方米,魚塘面積為400 平方米,設施包括:飼料倉庫和值班室40平方米。
3.出租方式:租賃物以租用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修繕費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和租金租金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十五年,即從2011年 6月1 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租金:租賃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租金每年 元。
3租金支付辦法:租金實行年租制,乙方每年在元月30日前,支付當年的全部租金一次性付給甲方。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這0.5年按半年交付租金,不計在十五年租期內。
第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付和續租
1.租賃場地的租金交付: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甲方將租賃場地按現狀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賃場地的現狀承租。
2.租賃場地的續租: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可由乙方繼續租賃,但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第四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租賃場地及所屬設施的使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場地的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租賃場地歸還甲方。
2、乙方對租賃場地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第五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能預見的不可抗拒因素、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相片或其它證明文件,甲方應減租或免除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債權債務處理
承租前的遺留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解決。
承租期間,因乙方的行為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證明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身份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及產權(或村民委證明)復印件。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受理日期:
注 冊 號: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業 戶 名 稱: (蓋章) (簽字)
負 責 人 姓 名: 行 業: 網址:
咨詢電話:96633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廣州市工商局:
廣州市工商局: 本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 本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符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規定 在對應欄 序號 文件、證件名稱 內打鉤 ⒈ ⒉ ⒊ ⒋ ⒌ 負責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申請登記書》 場地使用證明,即產權證復印件和租賃協議(變更經營地址者提交) 名稱核準通知書 新的合伙人身份證明即身份證、計生證和暫住證(非廣州市戶口人員)等資料 復印件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張(變更合伙人的提交)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謹此確認。
經聯系電話: 營 者: (簽字)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填寫須知: 申請人應仔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本申請 填寫須知:
1、申請人應仔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本申請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書每頁注解說明; 書每頁注解說明; 提交的文件、 紙及資料中提交復印件的必須核對原件;
2、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使用 A4 紙及資料中提交復印件的必須核對原件; 所填內容不應涂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負責人加蓋名章或按手印。
3、所填內容不應涂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負責人加蓋名章或按手印。 填寫本申請書應當字跡工整,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填寫或簽字
4、填寫本申請書應當字跡工整,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填寫或簽字。
注意事項
1、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進行查驗,在“對應”欄中打鉤。 對應”欄中打鉤。 該欄還應填寫負責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該欄還應填寫負責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首問責任人審查情況: 首問責任人審查情況: 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字確認:
申請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材料,如同一問題多次提出沒補齊,
筆者作為食品生產許可證國家注冊審查員,在對《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時發現企業在填報申請材料時存在資料不齊全、失效或不符合要求等問題。有些問題如果在現場核查時才發現的話,將判定為嚴重不合格項目,導致不予行政許可的結論。因此,如何正確地填報《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材料是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首要任務。
1、發(換)證企業申報材料存在的一些問題
1.1 填寫方面的問題
(1)企業申報材料中的企業名稱、地址與營業執照不一致。《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把申領生產許可證作為食品生產企業合法經營的前置條件,設立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后,方可辦理工商登記。因此,對新建立的食品生產企業在申報生產許可材料前,應當首先到工商管理部門預先核準企業名稱,并取得生產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如:產權證明、經營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 ,確定好企業名稱及地址才能填報食品生產許可材料。在實施過程中就發現有企業剛領證,由于生產地址與當地行政區域劃分不符,領不到營業執照,再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求生產地址變更。耽誤了食品生產加工時機。換證企業變更信息不完整,如第一次以第一分廠的名義領證,換證時以總公司名義領證,但沒有說明二者的關系。
(2) 申報單元及產品類別的分類錯誤或沒完全按照審查細則順序填寫。有的企業對產品工藝不了解,產品實施細則研究不透徹導致申報的單元與類別完全不符合細則內容。要研究產品實施細則、對照工藝流程,還要查找相關的產品標準進行分類。
(3) 缺少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必備生產設備或檢驗設備,必備生產設備或檢驗設備的精度等級標注不準確或未達到檢驗方法標準的要求,有的設備超過檢定有效截止期。應建立生產設備及檢驗設備臺帳,及時掌握設備檢定有效期,防止非預期使用。填報設備表格時,按相應細則中規定的必備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的順序結合實際的工藝流程進行填寫,精度等級應符合細則規定,或產品檢驗標準規定的要求。
(4) 申報原材料內容不齊全,未包括送檢產品配料成分。原材料執行標準錯誤或過期;有些原材料使用的是衛生標準而不是產品標準。應關注標準的現行有效性;執行企業標準的產品,一般可按照企業標準中所述原輔料填寫。來源于國外的原輔料需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合格證明復印件。畜禽肉等應經獸醫衛生檢驗檢疫并提供合格證明,豬肉等需提供生豬定點屠宰證;復配(合)添加劑要展開,并關注復配(合)成分是否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能添加入該產品。食品添加劑焦糖色需標注加工方式。原材料提供企業名稱及生產許可證編號要正確,要有需要的獲證內容。
(5) 關鍵控制點在工藝流程圖上未標注關鍵設備及參數??梢詤⒄占殑t中所述關鍵控制環節確定關鍵設備及參數。
1.2 申報材料與所附資料不符合要求
(1) 申請材料內容不完整。分裝企業需要附供方QS 證的沒有附QS 證復印件或附上已過期的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或所附的證書獲證范圍不符合要求,食品企業申領分裝證書,提供原料供方也是分裝資質。
(2) 企業標準中檢驗項目與申報產品實施細則規定的檢驗項目不一致,缺少項目或標準中指標不符合細則要求。在填報申請材料時需對照產品細則中發證檢驗項目以及企業標準要求及時修改標準。
1.3 同一個企業不同單元上報材料沒有按一個單元一套材料上報;同一個企業同產品類別不同品種或加工方式沒有按一套材料上報。
1.4 企業平面圖生產場所各功能間標注不清楚,例如不在一個平面上原輔料庫、化驗室不標注。
2、變更申請材料存在的問題及注意事項
(1) 獲證企業單純企業名稱變更或行政區域調整導致企業生產地址名稱變化需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表”、并附變更前后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工商變更證明原件、并提供原獲證證書原件、復印件。
(2)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增加新種類產品或申證單元產品變更,檢驗方式、設備有變化或生產設備、工藝有重大變化,以及企業遷址、擴建變更申請,均需要進行現場核查。因此,除按首次申請材料要求申報外,還需增加變更申請表。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表裝訂在申請書的首頁。
3、食品生產許可資料填報過程應注意的政策事項
3.1 產業政策事項生產糖、味精、白酒的1999 年9 月1 日后的新建企業不予受理; 凈含量為125ml 以下含125ml的碳酸飲料的生產能力小于100 瓶每分鐘的不予受理。
3.2 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企業須附上取水證、采礦證、水源評價報告和水源水質跟蹤監測報告等復印件。生產飲用天然泉水的企業須附上取水證復印件。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天然泉水的企業的年需求量不能超過取水證取水量。
3.3 藥食同源食品企業應根據衛生部《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藥物;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食藥兩用的物質,可以作為食品的原料或配料在食品中使用,但不得宣傳、標注治療功效。食品生產企業禁止使用藥品名稱或可能引起消費者誤以為是藥品的名稱命名食品?!敖∽痔枴钡哪z囊、口服液、片劑、沖劑等產品暫不納入市場準入發證范圍,衛生部已有批復按新資源、普通食品管理的除外。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范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后,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筑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注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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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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