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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455號)、《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渝辦發〔〕14號)和《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細則》(渝文審〔〕24號)精神,為確保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有序,經縣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煙花爆竹專營零售工作通知如下:
一、布點規劃
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按照“嚴格條件、保障安全;方便群眾、合理規劃;總量控制、規范經營”的原則,全縣常年零售點總量控制在550個以內(《全縣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總量控制表》附后)。不再設立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
二、布點要求
(一)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禁放區、人口稠密區域布設零售網點;距零售點50米范圍內不得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距零售點100米范圍內,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嚴禁在《條例》規定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放區域內布設零售點。不得在城鄉結合部,交通干道旁集中、連片布點,零售點之間相距50米以上。
(二)優化布設銷售點,對連續三年煙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經營者、采取專店銷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專用儲存室的經營者優先支持布點銷售煙花爆竹,提高銷售點安全經營能力。
(三)符合控制規劃,各鄉鎮、街道煙花爆竹銷售點不得突破控制規劃,網點數量保持相對穩定,少一補一的原則。比鄰縣邊界原則上不新布設網點。
三、審批程序
各鄉鎮(街道)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受理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布點申請,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縣供銷社,縣供銷社按照布點要求對申請經營網點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開具《布點意見書》和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責任書》。煙花爆竹零售點持布點意見書依法向縣安監局申請核發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縣安監局要嚴格按照經營安全條件依法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煙花爆竹。
四、從嚴監管
一、基本原則
(一)全區范圍內禁止生產、倉儲和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禁止布設煙花爆竹批發市場,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二)燃放煙花爆竹實行定時、定點燃放。除農歷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初二、十五及經市政府批準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特殊活動外,市中心城區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街道辦事處以社區為單位在定時燃放時段內劃定燃放地點定點燃放。
(三)禁止在醫院、學校、幼兒園、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生產區、倉庫、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以及住宅陽臺、屋頂、樓梯間等處燃放煙花爆竹。
二、工作機構
(一)成立樓區禁炮工作領導小組
(二)由區城管局負責從退伍安置士兵中擇優選拔30名隊員,組建樓區煙花爆竹管理大隊,區公安、安監、民政、工商、消防、環衛等單位配合,負責禁炮工作的日常監控、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各鄉、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城管中隊長任副組長,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禁炮工作,城管中隊開展日常巡查并協助處理非法制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1月30日以前)。各單位要采取流動宣傳車、條幅、展板、宣傳窗、市民學校等各種形式,開展一場聲勢浩大、全面覆蓋的禁炮“三送”宣傳活動,即“送一份政府通告、送一封勸告信、送一堂安全教育課”,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確保禁炮工作深入民心。
(二)重點整治階段(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各相關職能部門、區煙花爆竹管理大隊要認真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依法查處違反《通告》的單位和個人,查堵煙花爆竹源頭,嚴格制止在主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各鄉、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禁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尤其對婚喪喜慶活動要集中力量做好教育和查處工作。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2年3月1日以后)。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查找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落實整改意見。同時,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職責分工
區禁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禁炮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負責對各單位禁炮工作進行考核。
區禁炮辦:負責全區禁炮工作的日常管理,適時組織開展禁炮統一行動,參與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重點區域和地段的日常巡查,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移送有關單位依法處理。
鄉、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禁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
區城管局:切實履行禁炮工作牽頭單位職責,組織區煙花爆竹管理大隊做好煙花爆竹日常巡查、動態監控、依法勸導和配合執法等工作,并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廣泛設立監測點和信息舉報員,建立健全信息舉報獎勵制度。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實施治安處罰。
區安監局:負責監督已取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許可證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區工商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營業執照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和查處無照經營及超范圍生產經營行為。
區民政局:負責加強殯葬管理工作,出臺相應辦法,積極引導居民群眾更新觀念、移風易俗,規范文明治喪,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與執法工作。
區消防大隊:負責日常消防工作巡查,及時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區環衛局:負責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及時勸導和舉報,以及垃圾清掃保潔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在學校進行禁炮宣傳教育工作,并通過社區學校平臺,對全社會進行禁炮教育。
區新聞中心:負責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短信、簡報等媒介,大力宣傳禁炮工作,對全區禁炮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宣傳,對不作為、亂作為或者頂風違規燃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
區五創辦、愛衛辦: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禁炮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精心組織。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區委、區政府已將該項工作納入“五創”提質工作考評內容。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歷年來禁炮工作經驗,精心制定整治方案,落實人員和經費,再動員、再部署,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認真抓好落實。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區新聞中心要通過《樓區新聞》等新聞媒介,廣泛深入開展禁炮宣傳工作。各鄉、街道辦事處要將《通告》印發到各社區,并出動宣傳車,在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懸掛大型禁炮廣告欄和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和《通告》宣傳單,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炮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責任,嚴格考評。各單位要將禁炮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中心城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國家公職人員,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追究其本人及所在單位責任。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事件,除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所在鄉、街道辦事處、社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區禁炮工作領導小組將嚴格按照《樓區禁炮工作考評辦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考評。
第二條本市城鎮燃放煙花爆竹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制度。
城鎮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及其管理活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條市公安機關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商務、供銷等部門和單位,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教育、引導和督促本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制度。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
第四條城鎮下列區域、場所,劃定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特定區域(以下稱禁放區):
(一)沿江護岸防護欄所圍的區域;
(二)區以上黨政機關辦公場所;
(三)車站、碼頭、機場、影劇院、圖書館等公眾聚集場所及文物保護單位;
(四)重要軍事設施,供油、供氣、供電等重要設施,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五)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六)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療養院、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及教學、科研、生產等場所;
(七)經業主委員會討論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住宅小區,以及綠化地帶和交通繁忙的區域。
根據前款第(二)至(七)項規定列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及其周邊地帶的合理范圍,由產權單位或使用管理單位在醒目位置設置統一、規范的禁放標
志。
第五條在禁放區內禁止燃放、銷售或儲存煙花爆竹。
第六條城鎮從路至北岸岸線所圍的區域及西壩全部區域(已劃定為禁放區的除外),劃定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特定區域(以下稱限放區)。
第七條在限放區內,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及正月十五,從當日六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允許燃放、銷售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第八條在禁放區、限放區以外的城鎮范圍內,允許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燃放、銷售或儲存煙花爆竹。
第九條市、區人民政府舉辦或者依法核準舉辦的重大節慶活動需要燃放焰火的,主辦單位應向有批準權的公安機關申請,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向社會公告,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
第十條城鎮允許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供銷社,按照安全、環保的原則和煙花爆竹質量標準,在聽取有關協會和基層群眾組織的意見后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不屬于城鎮允許燃放的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禁止在城鎮燃放、銷售、儲存。
第十一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的要求,在空曠場所正確、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居民棚戶區及居民樓陽臺、窗戶、樓道、屋頂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得向他人、車輛、輪船、建筑物、公共綠化地帶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除燃放殘留物。
第十二條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有關規定,維護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的安全。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做好安全、合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被監護人進行安全、合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
第十三條在城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并對煙花爆竹零售點提供定點配送服務。
市供銷社應當加強對本系統企業的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十四條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按規定采購、銷售、儲存合格的煙花爆竹;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后,經營者應當停止銷售煙花爆竹,并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及時交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回收,不得繼續銷售、儲存。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設方案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擬定,并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認。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依據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經確認的網點布設方案。
第十五條在禁放區或在限放區規定時間之外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其停止燃放,沒收其煙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按下列規定并處罰款:
(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500元罰款,并可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燃放允許的品種、規格之外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收繳其煙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并處500元罰款,對個人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后未清除燃放殘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清除;情節嚴重的,并處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沒收其經營的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對違反銷售許可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期限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可以對制止、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對打擊報復制止人、舉報人的,依法予以查處。
煙花爆竹既是一大喜慶品,也是一大危險品;管理得好能給人們增財增福增喜慶,管理不當會給人們添亂添災添麻煩。因此,必須切實整治規范好市場經營秩序。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整治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第一,整治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秩序,是培育壯大煙花產業的必然之路。近年來,全縣上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三百興工”戰略部署,積極招商,著力培育,煙花爆竹產業得到有序發展。到目前為止,煙花爆竹成為縣域經濟的一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為我縣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部分群眾盲目追求利益化和煙花爆竹經營管理體制上的缺陷,導致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目前處于一種無序狀態,非法銷售、非法運輸、非法儲存現象大量存在。全縣現有煙花爆竹零售店500余家,實際頒證合法經營零售網點只有283家,無證非法經營達200多家。尤其是“三無”產品,嚴重沖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擾亂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秩序,影響*縣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企業的辦證許可工作。因此,要培育壯大煙花爆竹產業必須整治規范好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
第二,整治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是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現實所需。煙花爆竹與人們的喜慶聚集活動緊密連在一起。尤其是目前春節將至,煙花爆竹生產銷售一片興旺。但目前我縣的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現狀堪憂:一是違規儲存。大部分零售店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經營,前店后庫、私自儲存、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普遍存在。**大市場、城關鎮新城路、攸衡路的煙花爆竹零售店基本上都在城關鎮范圍內私自設立了儲存倉庫,超量儲存煙花爆竹,宛如一個火藥庫,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二是私自改變經營地點。網點過密,安全距離達不到要求。三是安全設施缺失。零售店主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店內明火做飯取暖、電線私搭亂接、產品堆放不符合要求、占道經營、經營面積小于20平方米等嚴重的安全問題大量存在。如果我們不及時整治,隨時都有可能釀成事故。歲末年初,人流物流車流加快,各種喜慶活動集中,一些公共聚集場所人員將會更加密集,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因此,我們必須站在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負責的高度來認識整治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工作。
第三,整治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是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堅持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國務院、湖南省先后頒布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湖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對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都作了明確規定。而以我縣的現狀來說,已背離了上級文件精神。針對我縣境內非法運輸、非法儲存、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現象,省市安監部門進行了多次督辦、交辦,并明確指出*縣煙花爆竹市場不整治到位,就不對*縣生產企業進行行政許可,長此以往,不僅會影響我縣煙花爆竹產業的發展,而且嚴重偏離了依法行政、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根本要求。
(二)迅速行動,深入扎實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市場整治工作
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市場整治,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把整治安全隱患與規范生產經營結合起來,著力構建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長治久安。
第一,要明確整治目標。這次整治的主要目標是:依法打擊煙花爆竹經營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要達到這個目標,在整治工作中,我們重點要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產品、黑火藥、煙火類、引火線行為,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擅自設立儲存場所行為,超許可范圍經營、儲存行為,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未按國家標準規定非法燃放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第二,要大造輿論聲勢。各鄉鎮、各部門要大力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害性,教育廣大人民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識,抵制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宣傳牌、橫幅、標語、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要把宣傳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力爭取得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制度,形成暢通、有效的信息采集機制和良好的“打非”氛圍。
第三,要加大查處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對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保持長期高壓打擊態勢,及時發現并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打擊取締。要從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注重順藤摸瓜,查清各個環節的來龍去脈,徹底斬斷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鏈條。嚴格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任何批發零售企業都不得經營不合格產品和非法生產企業(作坊)的產品。公安、安監、技監、工商等部門要組織力量收繳無出廠標識、無產品合格證、無《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安全質量檢驗合格證》的商品和超量儲存、禁銷、禁放、偽劣產品。對不合格商品要及時銷毀,不得再流入市場。
第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公安、安監、技監、工商等部門以及各鄉鎮要按照《條例》要求,扎實做好煙花爆竹布點、許可工作,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執法糾查工作,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確保安全生產有序經營。
(三)齊抓共管,全面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市場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整治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我們要充分認識其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主動承擔責任,實行齊抓共管,認真研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確保工作實效。
第一,責任主體要明確。根據“縣政府統一領導、鄉鎮政府屬地管理、部門全面負責”的原則,各鄉鎮要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健全機構班子,落實責任,分解任務。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負全責;安監部門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認真做好煙花爆竹銷售領域的規劃布點工作、合理布局零售門店以及《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換證工作,逐步實行年審制度;公安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運輸流通領域的監管,嚴防“三無產品”流入我縣市場;質監部門要嚴厲打擊使用違禁藥物生產和經營、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消防部門要加大對生產、經營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行為的查處力度;工商部門負責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二,協調配合要有力。公安、安監、質監、工商、消防等部門單位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儲存、使用等各個環節監管的責任主體,既要各負其責,更要齊抓共管、密切配合、綜合治理。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安監牽頭負責,公安、工商、質監、消防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機制,確保形成整體合力。縣政府已著手組織執法聯合大隊,從公安(含交警)、安監、技監、工商等部門抽調專門人員,長期開展“打非”整治行動。要認真研究治本之策,著力建立“打非”工作長效機制。要建立定期的例會制度,及時收集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對癥下藥。
第三,責任追究要從嚴。凡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并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的,不僅要嚴肅處理肇事者,追究其刑事責任,還必須依法從嚴倒查、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重大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影響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級,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關于“兩節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元旦已過,春節將至,省、市人大會議也將馬上召開。做好這段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既十分艱巨,又十分重要。
(一)要強化責任意識
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務安全是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的第一職責,第一要務。安全生產大于一切、高于一切、優于一切。平安壓倒一切,責任重于泰山。人民對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無論是哪個部門、哪個行業、哪個單位都不能出事,都出不起事。一旦有事,賠償標準越來越高,責任追究越來越嚴,社會影響越來越大。各鄉鎮各部門一定要強化責任意識,尤其是主要領導要真正擔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切實把以防寒保暖、防凍防滑、防火防爆為重點的安全生產措施和當前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企業、每一崗位,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各負其責。要堅決克服經驗主義、麻痹大意、習慣意識,深刻吸取茶陵縣“12.22”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認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環節,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要突出監管重點
“兩節兩會”期間的安全工作有它的特點,各鄉鎮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分析,突出重點,加強監管。
一是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監管。各鄉鎮、各部門尤其是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和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要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及時落實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的各項措施。要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對可能造成事故的惡劣天氣,要及時采取封道、疏導等措施,嚴禁冒險出車;尤其是今年S315改造等道路建設的動工,安全任務更加艱巨。對申請參加春運的車輛要逐一進行嚴格檢驗,嚴禁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參加春運,進一步加強安全執勤和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參與春運的車輛;有關運輸企業要做好客運車輛安全檢查和維護工作,杜絕故障車輛上路行駛,同時要做好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超載、超速和疲勞駕駛,杜絕各種違法行為。
二是加強對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各鄉鎮尤其是消防部門要把市場、商場、賓館、飯店、醫院、學校、公鐵路客運站、影劇院、歌舞廳、游戲網吧及大型公共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對不符合安全設施要求尤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對整改措施不落實的,堅決依法予以停業。
三是加強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各鄉鎮以及公安、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根據《*縣整頓煙花爆竹經營市場方案》,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決取締小作坊非法生產,堅決打擊煙花爆竹私產、私儲、私運、私銷等違法行為,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儲運、銷售和燃放的安全規定,落實大型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大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運輸渠道的檢查力度,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和銷售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
四是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安監、環保、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等各個環節的日常監督管理,特別是對劇、液體化學品、液化氣體等儲運和經營環節要落實責任,嚴禁非法生產、非法經銷,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上路。建設部門要強化對城市燃氣的安全監管工作,所有供氣單位要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檢查,嚴格規章制度,及時消除隱患,確保供氣安全。
五是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和項目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規定。合理安排建設工程進度,嚴格掌握施工作業安全條件。加強對建筑設備、施工工地的安全檢查,防止高空墜落、觸電、物體打擊和坍塌等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對在建工程進行拉網式排查,杜絕無資質、無合法手續施工,杜絕施工企業因搶工期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杜絕違章違規施工。
六是加強對工礦企業的安全監管。各鄉鎮和主管部門要從各自實際出發,全面落實煤礦、化工、采石、磚瓦、機械、電力、建材等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密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針對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有關單位還要切實做好
食品藥品、電力、民爆器材、鐵路交通、農機、特種設備、學生假期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工作,確保節日期間安全形勢穩定,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可控。
(三)要落實工作措施
各項工作重在落實,貴在執行。安全生產更是如此。各鄉鎮、各部門在會后必須針對工作重點,迅速落實好工作措施。
第一,要落實工作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推諉、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重點地方、重點部位、重點問題一定要將責任落實到人。同時,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監管工作設備,優先安排好安全監管的工作經費,做到人員、責任、經費三到位。
第二,要迅速排查整改。各鄉鎮、各部門會后要迅速部署和安排,認真組織開展由領導帶隊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檢查要與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回頭看”相結合,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檢查較大及其以上隱患的整改情況,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加強對重大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對一些高危行業繼續實行節日停產制,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第三,要加強值班備勤。春節期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節日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事故專報制度和安全保衛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信息,確保信息渠道暢通,按規定及時報告。要強化、細化應急救援的預案,做好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準備,確保“兩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深圳“2·27”火災事故教訓,根據*市安委辦轉發省安委辦《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嚴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現就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側重點放在自查、專業檢查和對重點領域的檢查。檢查時間為3月10日至3月14日
二、檢點
各鎮(場)、縣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全面檢查、重點突出”的原則,圍繞8個重點領域,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找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切實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礦山安全。由國土資源局牽頭,主要檢查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設備的設置和維護、保養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及各礦山企業民爆器材的管理情況。
二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由經貿局牽頭,要針對部分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儲存企業存在的忽視安全管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問題,以查“三違”、查隱患、查制度、查培訓、查應急預案為主要內容,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場所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定期檢測和監管力度;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安全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開展反習慣性違章活動,規范職工安全生產行為;加強對各油庫、加油站和燃氣站(庫)及銷售點消防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
三是煙花爆竹安全。由安監局牽頭,要按照《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認真吸取*市三水區“2·14”煙花爆竹倉庫爆炸事故的教訓,從儲存、經銷、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等各個環節著手,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的儲存、銷售和燃放等有關規定,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經營等違法行為,堅決防止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發生。
四是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局牽頭,要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交通運輸工具帶病運行、駕駛員疲勞駕駛、違章行車、無牌無證機動車上路行駛、客車超載、農用車船非法載客等違法違章行為。要深入抓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非法運輸行為,防止運輸過程中的翻車和泄漏事故。要嚴格查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確保交通運輸安全。要高度重視農機生產安全,加強對拖拉機安全隱患較突出的區域和事故多發時段的安全巡查,糾正各種違法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嚴防重特大農機事故和涉及農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是水上交通安全。由交通局牽頭,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確保渡口安全。汛期即將來臨,要加強對轄區內韓江水上交通安全的重點部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和檢查指導,特別是加大對渡船、施工作業船和運沙船的監管力度,堅決杜絕船舶超載、冒險航行等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六是建筑施工安全。由環保和建設局牽頭,要深入細致地對在建的隧道、橋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嚴密防范坍塌、墜落、工地模板構件垮落、起重機倒塌等安全事故。
七是消防安全。由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要深刻吸取深圳“2·27”重大火災事故的教訓,重點檢查車站、渡口、商場、集貿市場、學校、醫院、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情況,檢查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疏散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要加大對“三合一”、“二合一”家庭作坊火災隱患的治理力度,對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難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特別要對中小學校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細致的排查并認真組織整改。
八是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安全。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要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現場動態管理和檢查,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要組織力量對學校、個體餐飲、賓館等小型分散鍋爐進行專項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要加強對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大型游藝機等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排除隱患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凡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在突出抓好8大重點領域的同時,各鎮(場)、縣直有關單位要督促自來水、電力、郵政、電信、燃氣等供應單位對重點場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各項公共服務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檢查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格落實檢查工作責任。各鎮(場)、縣直各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和“以人為本”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進一步加大綜合治理力度,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配合、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安全生產監督機制,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要求,深入細致、全面徹底地查找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堅決防止“走過場”。對因檢查不細致、不深入、未及時發現問題,檢查后即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