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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預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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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預算報告

          經費預算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 高校 教育經費 策略

          當今社會是知識的社會,為了適應所面臨的激烈國際競爭,從1999年開始我國對高校招生實行擴招,全國高等教育進入了一個超常發展的階段。僅2005年到2010年6年間,普通高校從1792所發展到2358所;招生人數從504.46萬人增加到661.76萬人;在校生人數從1561.78萬人增加到2231.79萬人(見表1)。

          隨著高校規模的擴大,教育投入的增長明顯落后于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的資源極為短缺,教育事業大發展的需要和有限財力的矛盾非常突出。在保證教學質量的情況下,大學的發展碰到資金短缺的瓶頸制約。同時,我國整個高等教育資源又存在配置不均、使用效率低下等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反映在高校的經費使用效率上。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高校是為國家培養各類專業人才的事業單位,是一個純消費部門,經費由國家撥,沒錢就向上要,在經費使用上存在很大的伸縮性,高校由于長期缺乏自身平衡預算的壓力,理財的能動性不強,沒有形成對經費使用效果進行考核與衡量的機制,在經費的使用上大手大腳,造成經費支出的盲目與浪費,這一問題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現了資金緊張與資源浪費并存的現象,資金的使用效益不高。如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實現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對高校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等教育大眾化對高校預算管理的創新提出了挑戰。

          一、高校教育經費預算執行過程中面臨的問題

          1、執行預算管理中缺乏有效的考核與激勵機制

          一般的高校在年度預算執行完成后,對經費項目執行結果缺少考核,沒有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對合理開支經費和節約使用經費的單位沒有進行必要的鼓勵,調動其合理使用經費的積極性;院(系)或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制形同虛設,對違規使用經費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沒有給予必要的經濟和行政處罰,對其經濟效益缺少必要的考核,或考核后沒有配套的獎懲措施,缺乏應有的激勵機制,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由于預算目標不科學,預算資金在各院(系)、部門間的分配時,只考慮院(系)或部門人員和學生規模的因素,并沒有考慮到各院(系)、部門的績效情況。只注重投入,而不注重產出。由于無相應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全校普遍存在輕視成本核算,缺乏效益觀念的現象。各院(系)、部門基本上依照學校下撥多少經費,辦多少事,錢不夠伸手再要,既無長期打算,又無通盤籌劃,經營理財無從談起,更不用說成本核算。造成投入不講效益,花錢不精打細算,大手大腳,浪費嚴重。同時由于高校水電費、郵電費等辦公費直接由銀行代扣的支出項目,沒有按院(系)、部門進行管理,預算管理的責任沒落實到具體的部門,“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十分嚴重。由于缺乏有效的預算管理的激勵機制,績優沒有獎勵,績差沒有懲罰。造成各院(系)、部門忙于追加,爭奪資金,財務部門忙于搞平衡,資金一撥了事,無力跟蹤查效,資金利用效率低下,部門之間資金矛盾加劇。

          2、在預算管理中對“人”的重視不夠

          長期以來,預算只是財務部門一家之事,參與預算編制的一般為與財務事務相關的人員,缺少了解高校運行及建設發展的相關人員參與預算研究。尤其是預算編制及調整缺乏自上而下的動態化真實數據,編制預算人員對紛繁復雜的業務活動及變化情況的了解有較大局限性,缺乏縝密、科學的論證,使預算不切實際。同時,高校在制訂預算時,多數是根據高校總體經費規模的大小,結合各院(系)師生人數、工作量等情況直接確定各單位各項目經費預算,很少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在預算執行上,沒有要求部門編報經費使用計劃,也無法落實對具體支出項目的控制。在預算考核上,未建立相應的跟蹤、分析和評價制度,對各部門的預算經費難以做出準確、具體的分析和評價,對資金的使用效益也難以正確評價,容易造成預算內容不實、預算約束不強和預算執行不力的情況。

          多數高校都沒有實行職工參與預算指標的制定,預算執行中對職工反映的問題較少理會等。這種情況下制定的預算指標如果高不可攀,職工就往往缺乏信心,對領導班子產生疑慮,一旦未達目標,易造成人心渙散。相反,如果預算目標松弛,勢必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院系和廣大教職工是高校預算的實際執行人,沒有他們的認同和參與,預算就會成為空中樓閣,將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執行或者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偏差,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容易受到抵觸。因此,經費預算管理是一項全員參與的活動,合理的預算管理制度要有利于發揮每個教職工的優勢,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將職工的個人成長和企業目標結合起來,通過做人的工作,始終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使高校沿著既定的目標發展。

          二、高校教育經費預算實施保障策略研究

          經費預算報告范文第2篇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程序及所需資料

          (一)審計范圍科研項目一般包括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其中經費來源性質屬于中央或地方財政資金,屬于縱向項目,經費來源性質屬于社會資金,屬于橫向項目。由于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數量眾多,而審計力量有限,無法實施全面審計,因此,高校應按重要性原則將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及學校重點關注的科研項目納入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其中,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民口科技重大專項”等縱向科研項目及一定金額以上的橫向科研項目。納入全過程跟蹤審計范圍的橫向科研項目金額標準按高校自身管理需要確定。

          (二)審計的主要程序 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程序包括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為充分發揮跟蹤審計的過程控制作用,在實施跟蹤審計階段,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需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出具書面審計意見或建議,要求其自行改正;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校領導報告的同時通報科研、財務等管理部門,并采取適當措施,保證科研項目的高效、有序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具體程序如下:

          (三)審計所需的主要資料 審計所需資料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及所在二級單位在立項階段、實施階段和結題階段分別報送。立項階段資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任務書及審批文件、項目組成員構成及分工情況、項目預算書(含預算調整資料),項目立項相關各類合同(協議)、學校及項目組制訂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辦法;實施階段資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資料,如大宗物資、服務采購招標資料,固定資產清單,大額資金支出情況說明,為完成科研項目所簽訂的測試加工費、物資采購等關聯合同、項目執行期財務報表(季度、半年度、年度)、賬簿、憑證,項目中期考核及驗收資料;結題階段資料主要包括項目驗收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及相關資料、項目績效報告等。審計部門在取得資料時,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及所在二級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書面承諾。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內容

          (一)項目立項階段(1)立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審計人員參加科研項目立項論證及申報會議,重點審查項目立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立項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審查立項資料時,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高校相關職能部門及專家的審核結果,尤其要關注學校是否已對科研項目合作(外協)單位資質、履行任務能力、業務相關性等內容進行審核,是否了解項目負責人與合作(外協)方的關系,防止假借合作名義騙取國家及學校資源等。其中,對橫向科研項目還要審查簽訂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技術合同,是否取得合同對方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等資料,是否對項目組所提供技術(專利)的法律狀態檢索,避免侵權;合同條款是否經過相關職能部門會審或法律顧問咨詢,并履行合同授權審批制度;涉及保密的,是否簽訂保密合同等。

          (2)預算編制情況。預算是項目經費管理的重要依據,預算編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項目申報成功與否以及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效果。審計中應關注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合理、合規,主要包括:第一、預算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及學校科研經費管理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如勞務費預算是否與控制比例相符,重大儀器設備購置預算是否綜合考慮了學校現有相關資產存量及共享情況,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預算是否按規定分別由項目組和學校編制,比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存在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的預算支出項目或與項目無關的額外支出項目等。第二、配套資金額度是否明確,預算總額是否分解至科研項目各子課題,合作(外協)單位經費是否有明細預算。第三、項目預算是否經過學校預算評審,并按評審建議調整預算編制。

          (二)項目實施階段 (1)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執行是高校科研經費全過程管理的核心環節,需要嚴格按照預算書(合同)要求執行預算。審計中應關注:第一、項目經費收入是否完整、準確,縱向科研資金是否及時撥付到位、橫向科研資金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進度按時到賬,配套資金是否足額落實;所有科研經費收入是否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是否存在脫離學校監管形成體外循環的現象;所有科研項目是否按不同資金來源,按不同項目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第二、項目經費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預算書(合同)的支出范圍和標準使用科研經費。審計時應注意審核各類單據及各項合同(協議)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挪用、侵占、騙取科研經費的情況,如有無虛構經濟業務、使用虛假票據或使用與科研無關的個人家庭消費發票或科研項目啟動前的材料、設備等發票套取科研經費;有無虛列、偽造名單虛報冒領勞務費;有無將項目經費用于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有無以旅游門票、禮品費、非項目組成員差旅費等報銷差旅費;有無以旅游公司開具的大額會務費報銷會議費;有無以咨詢公司開具的大額技術咨詢費報銷專家咨詢費,或將專家咨詢費違規付給科研項目組相關人員;有無違反國家及學校采購規定采購物資及服務的情況。

          (2)預算調整情況。由于科研活動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需要調整預算的情況。當預算變更時按規定或約定履行變更程序,才能防止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相互脫節,并為日后順利通過財務驗收打好基礎。因此,在跟蹤審計中必須重視預算調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規定,預算調整需要分級分類管理,具體如下:第一、需要報批的調整事項:課題預算總額調整,課題承擔單位變更等應當按原程序報財政部批準。相關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總預算不變,課題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減少課題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應當按原程序報科技部批準。第二、學校有權調整的事項:直接費用中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課題組和課題負責人根據實施過程中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由課題承擔單位審批,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第三、一般不予調整的事項:設備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可按上述程序調劑用于課題其他方面支出。第四、間接費用不得調整。

          (3)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管理情況。利用科研經費自制和購置的固定資產以及科研活動中形成的無形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中應關注:第一、固定資產購置是否嚴格執行預算,是否存在超預算或無預算支出,需要招標采購的或涉及政府采購的,是否按規定采購,資產采購變更是否履行了相應的變更審批程序。第二、購置的固定資產是否納入學校統一管理或按合同規定處理。第三、因完成科研項目形成的無形資產是否及時納入學校統一核算。第四、資產處置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是否存在私自轉讓、牟取私利等情況。

          (4)外撥(轉撥)科研經費管理情況。據報道,個別高校存在假借科研協作之名將科研經費挪作他用的現象。審計中應關注:第一、合作(外協)單位、外撥(轉撥)經費額度是否在項目任務書、合同(協議)中已經明確,是否經科研及財務部門共同審批。第二、外撥(轉撥)業務是否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辦理,是否依據經費外撥(轉撥)批件、項目合同、協作單位的合法有效財務憑據辦理了相關手續,是否存在將款項轉入非合作(外協)單位或個人銀行賬戶的情況。

          (5)重大事項報告情況。根據規定,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項目計劃任務調整、課題負責人、首席科學家變更或調動單位、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變更、更名等影響經費預算執行的重大事項,課題負責人、首席科學家、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按程序報科技部批準。因此,審計中應適當關注學校是否及時報告重大事項。

          (三)項目結題階段(1)財務決算報告的編制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科研項目財務決算報告編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報表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不符合預算(合同)規定的收支。

          (2)結題結賬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科研項目是否按任務書(合同)要求及時完成項目驗收及財務驗收,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是否按規定程序提前辦理了項目延期手續;項目結題后是否及時結賬,是否存在項目結題后科研經費長期掛賬,由項目組繼續使用的情況;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學校是否按照相關管理辦法予以結賬。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若干意見》(教財〔2005〕11號)規定: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六個月內根據學校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手續。

          (3)結余資金管理情況。審計中應關注縱向科研項目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上繳或作為后續研究費用,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是否按合同或當事人約定使用。如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規定,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課題結余經費(完成項目或因故終止項目)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2〕65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2〕264號)規定,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仍用于項目依托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4)項目績效情況。審計部門在審查財務決算報告、項目組提交的項目績效報告等資料的基礎上,結合高校自身科研項目績效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聽取相關領域專家意見,判斷科研成果是否達到科研任務書(合同)約定的預期目標,并對科研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綜合評價。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配套措施

          (一)加強宣傳與培訓,建立良好的科研審計內外環境(1)領導的重視、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科研人員的理解是做好科研審計工作的外部環境基礎。審計部門應與科研、財務、資產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與配合,明確跟蹤審計過程中各管理部門的職責,做到審計工作到位不越位,并積極主動地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相關宣傳與培訓工作,取得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消除科研人員對審計工作的疑慮,營造良好的科研審計氛圍。(2)健全有效的審計制度體系和良好的審計職業綜合能力是做好科研審計工作的內部環境基礎。因此,審計部門應建立健全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體系的同時,加強審計人員后續培訓,夯實內部環境基礎。

          (二)建立資源共享平臺,形成科研經費監管聯動機制科研經費監管工作,需要由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紀委、監察、院系和廣大師生共同完成。工作中,審計部門應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形成科研經費監管聯動機制。(1)建立科研經費管理共商平臺,審計部門與科研、財務、紀委、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溝通,共同研究,綜合考慮學校科研經費的總體情況、單項科研項目經費規模及項目重要性的基礎上,共同確定科研項目重點審計范圍,并將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部門通報。(2)利用校內局域網連接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等部門信息系統,形成科研信息共享平臺,保障各職能部門及時、全面獲得科研項目全過程管理信息及跟蹤審計信息,并由科研、財務部門指導、監督科研項目組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保證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和解決。

          (三)實施科研經費內控審計,促進學校管好用好科研經費科研經費內部控制是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要做好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部門應圍繞高校總體科研項目的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5要素,審查科研項目內控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并及時查找設計及運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合理保證科研項目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而達到促進科研項目科學高效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目的。科研項目內控審計中,應重點審查是否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方面的職責權限;是否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業務流程、業務權限、審批程序;是否明確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中的校(院)長的領導責任,科研、財務、資產、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管理責任,院、系、所及其他校內科研機構的監管責任和項目負責人的直接責任;是否建立健全各類內控制度,如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及其他財務收支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是否適當采用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歸口管理、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控制、單據控制和信息內部公開等方法,管理和控制科研項目立項、合同簽訂、項目驗收、結題結賬、科研成果鑒定等過程,確保科研資產安全完整,經費收支合法合規,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參考文獻:

          經費預算報告范文第3篇

          [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管控平臺;路徑

          1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的投入現狀

          1.1基本現狀

          科研作為推動國家發展的重要力量,我們國家始終高度重視并將其放在首要戰略地位,不僅配套出臺相關法規加以引導和規范,還持續加大對科研經費的投入,2014-2019年我國政府投入的科研經費增長170.13%。高校作為國家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科研經費已經成為其重要的經費來源之一,大量科研經費投入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較好的調動了科研單位和人員的積極性。根據2019年中國科技論文統計分析,當年中國國內論文數量為44.8萬篇,其中66.3%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國的SCI論文占到世界總量的21.5%。如何管控好海量的科研項目和配套經費,這不僅關乎科研項目的成效,更是防止科研經費“跑、冒、滴、漏”,甚至是預防腐敗的重要舉措,也是管理者必須解決好的實際問題。

          1.2高校科研經費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從實際運行來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一是對科研預算編制不夠重視。二是科研預算編制與實際聯系不夠緊密。三是科研預算編制和實施未形成合力。四是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五是科研經費的適用缺乏有效監督。這些問題的產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重立項,輕管理”的錯誤思想仍然存在。二是科研經費預算編制缺乏專業指導。三是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過于籠統。四是相關部門本位思想嚴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五是科研預算執行的監管力度不夠。

          2優化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路徑

          以“做好兩個優化,搭建一個平臺”為綱,切實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

          2.1做好制度優化

          制度就是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是開展各項工作的基石。好的制度,有利于推進工作,不好的制度,不僅影響甚至阻礙正常科研工作的開展。目前高校有關科研經費管理的制度散見于各處,且有的制度規定過于僵化、老化,與實際有一定脫節,這些問題的存在既不利于執行者遵守,也不便于監督者執行,所以優化整合現有制度,夯實科研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基礎,是提升加強該校科研經費管理之基。

          2.2做好流程優化

          流程是事物進行過程中的次序或順序的布置和安排,是向既定目標有序前進的保障。簡潔、明了的流程是避免重復勞動,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針對該校目前科研預算管控流程不清晰,鏈條冗長的實際,有必要全面、系統梳理流程,刪除多余環節,減少不必要環節,組合重復環節,保留必要環節,讓流程中的管理層掌控目標,各部門明確在各環節中的職責,經辦人員具體工作內容,大家按部就班,高效推進科研預算管控工作。

          2.3搭建資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臺

          搭建資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臺,即由科技管理部門在全校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開發設計集科研項目和經費預算兩大板塊為一體,功能涵蓋項目立項申報、項目流程管理、項目結項審核,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經費審計等流程,管理層、各部門、各經辦人多層級參與的信息網絡互通平臺。讓數據多跑路,提高該校科研經費費管理工作的效率,讓項目信息在該平臺實現共享,充分發揮信息使用者的主觀能動性,變科研經費被動式管理為主動式管理。

          3搭建信息平臺的構想

          3.1項目預算管理

          預算管理旨在通過系統手段,科學規范的對項目進行全面的預算管理,規范預算全流程中的各種行為。該管理系統可以分為預算編制、預算審核、預算調整、預算監測四個模塊。3.1.1預算編制模塊為科學編制項目預算,該模塊主要有以下功能:(1)項目預算編制。對于項目審核通過已經立項的項目,用戶(項目責任人)可以在系統進行預算編制,用戶頁面展示個人所有立項項目的預算編制狀態,分為“未編制”、“未提交”、“待審核”、“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并可以查看預算編制當前狀態的全部內容,“待審核”、“審核通過”狀態的預算不可進行修改。(2)支出預算。系統提供格式化的具體支出類別頁面,包括人員費、設備費、管理費、交流費、會議費、差旅費、咨詢費等子項目,用戶在該頁面填報所有支出的預算及其子項目,支出預算完成后保存相關信息。(3)來源預算。系統提供格式化的具體來源類別頁面,包括企業經費、捐助經費、單位劃撥經費、自籌經費、政府專項經費等子項目,用戶在該頁面填報所有收入的預算及其子項目,收入預算完成后保存相關信息,。(4)預算提交。用戶完成收入預算及支出預算填報,形成完整的預算方案后,將所有預算內容匯總后提交到項目所在部門處,項目所在部門初審后,將項目預算提交至主管部門進行審核。3.1.2預算審核模塊實現預算編制的線上審批決策,同時保證審核預算編制的科學合理性及審批流程的完整性,該模塊主要有以下功能:(1)預算審核人員管理。系統管理人員根據接受的信息,維護管理預算審核委員會的人員信息,確保預算審核人員確定后能夠及時獲取審核權限,對預算編制進行審核。(2)目標相關性審核。該模塊中,預算審核人員通過查閱申報材料,審核預算編制是否符合項目任務目標,各項支出是否與項目任務緊密相關。(3)政策相符性審核。該模塊中,系統展示項目預算涉及的政策及制度,預算審核人員審核預算編制是否符合國家財政政策及財會制度,符合經費管理規定,預算的開支范圍、額度、標準是否符合具體規定。(4)經濟合理性審核。該模塊中,系統展示同類科研各子項目的實際支出情況,預算審核人員可以參考同類標準,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審核支出的經濟合理性。(5)預算審核意見匯總。預算的分類審核完成后,在預算審核組負責人處匯總意見,預算審核組負責人依據上述意見,對預算編制提出整體意見,作出審核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反饋給系統。(6)審核意見反饋。系統根據審核人員的結論意見,將審核通過的預算編制存檔,并將預算編制狀態調整為“審核通過”,展示給項目組;審核不通過的預算編制則直接反饋給項目組,項目組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提交。3.1.3預算調整模塊考慮到科研項目的不確定性,為應對可能出現的主、客觀條件變化,保證預算的嚴肅、合理性,為項目開支留有一定的空間余地,防止預算的經常性更改,該模塊有以下功能:(1)預算調整申請。項目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預算調整頁面進行申請,填報預算調整的子科目、原因、金額等格式化文本,向預算審核委員會進行提交,狀態標記為“已提交”。(2)預算調整審核。項目預算調整申請后,系統向預算審核委員會推送相關申報情況,預算審核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狀態標記為“已審核”,并反饋至系統管理員處。(3)預算調整執行。系統接收到審核組的意見后,對于“審核通過”意見的項目,系統管理員根據預算調整的審核意見,記錄預算調整審核全過程,根據預算調整申請的內容,調整系統內預算指標,向用戶反饋審核通過的意見,并更新項目預算編制,用戶界面顯示預算調整審批的過程及結果,展示更新后的預算編制內容;對于“審核不通過”意見的項目,系統管理員將申請反饋至用戶處修改,用戶可以撤銷或者重新申請。3.1.4預算監測模塊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控,旨在及時發現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該模塊有以下功能:(1)預算執行信息查詢。預算執行模塊與財務系統對接,通過請求調用財務系統數據,展示項目預算的實際執行情況,供項目組及管理人員查看。(2)預算監控。系統根據一定的規則,將項目進度與預算進度進行匹配,在系統內設置項目預算執行的臨界值。當項目某個子科目的費用情況達到臨界值,系統將相關信息反饋給財務系統,并由財務人員操作財務系統,暫停某個子科目的費用報銷。同時,系統向用戶發送通知告知凍結情況,提醒用戶及時查看預算執行情況,需要調整的由用戶發起預算調整流程,預算調整獲得批準后,系統根據新的預算編制情況,為用戶調整預算執行指標,并向財務系統發送信息,解除相關費用報銷限制。(3)預算執行報告。系統定期對全部項目進行預算執行數據收集,從收入、支出、效率等方面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生成預算執行報告向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反饋,供其進行決策參考。(4)項目資產入庫。項目組購買設備、材料或研發出實物成果,交由運營管理部門進行采購、運輸、入庫、保管,當項目組需要使用時,應通過系統向運營部門申請使用。(5)預算評估考核。項目過程中,考核部門定期對項目進行階段評審,審核評估預算執行情況,通過與考評系統對接,將預算執行情況與個人考核考評相掛鉤,作為評估項目的重要參考指標。(6)預算審計監督。項目過程中,審計及監督部門能夠隨時介入項目中,對預算執行情況予以審計監督,發現問題時,監督部門通過系統向項目組發出通知,要求整改或中斷項目。

          3.2項目過程管理

          項目過程管理主要是管理項目研發進度,實時追蹤項目進展情況,該管理系統可以分為研發計劃、研發實施進展、階段評審三個模塊。3.2.1研發計劃模塊在管理研發計劃文本檔案,通過研發計劃生成各項進度指標,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發計劃申報。項目組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研發計劃申報界面,填報格式化研發計劃文本,明確研發任務、研發周期、研發用途,細化計劃任務及時間節點,項目研發計劃被提交至項目管理人員處,進行研發計劃審批。(2)研發計劃審核。用戶上傳研發計劃后,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審核操作,審核完成后,系統管理員將意見反饋至用戶,由用戶進行修改。審核通過的,用戶可以查閱研發計劃書。審核不通過的,用戶需要重新修改提交。(3)研發計劃任務分解。研發計劃審批后,系統根據審核通過的研發計劃,為研發人員提供量化可視的研發進度指標,分配工作任務,研發人員完成指標內的工作后,相應的進度將提高。3.2.2研發實施進展跟蹤監測進度完成情況的管理模塊,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發工作上報。項目組成員定期上傳個人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格式化文本,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審批匯總,形成項目組定期工作計劃、總結后上傳至主管部門。(2)研發進度量化。系統根據項目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將完成的工作內容與研發進度計劃相匹配,量化評估研發進度后,將工作內容及工作完成度更新至工作任務界面,供有權限查看的用戶了解項目實時進展。3.2.3階段評審定期對項目情況進行評審的管理模塊,主要有以下功能:(1)階段報告申報。系統根據項目計劃書,設置關鍵時點提醒功能,用戶將接收到系統發送的階段報告上報信息,用戶需在研發計劃所列示的重大時間節點前,整理階段工作成果,填報階段成果格式化文本,并向主管部門進行匯報。(2)階段報告評審。用戶上傳階段報告后,系統管理員將報告發送至評審人員處,評審人員出具評審意見,經評審組長處匯總后,系統將評審意見反饋給項目組。評審意見作出后,如評審通過,則階段報告任務完成,相關報告歸檔并不可修改,供相關人員查閱調取;如評審未通過,用戶可以進行一次申訴,提交補充材料后由評審人員審核;如申訴未成功,則相關階段報告作廢,狀態顯示為“審核未通過”。

          3.3項目結題管理

          項目結題管理旨在規范項目結題流程,對項目進行考核評價,促進成果轉化,起到事后監督的作用。項目結題管理模塊有以下功能:3.3.1結題申報(1)項目結題報告上報。項目負責人結合項目組全部工作研究資料,撰寫格式化的結題報告,提交項目工作總結、研究結論及成果運用方式方法,提交完整的結題報告。(2)報銷終止模塊。結題前,項目負責人通知項目組成員在結題截止日前報銷所有財務費用,所有報銷完成后項目負責人通過系統向財務部門發出賬戶凍結指令,終止項目相關的一切報銷行為。(3)資產清查系統。財務系統受到項目終止指令后,會同運營部門清點核對項目資產,將系統中的資產全部列入封存狀態,關閉資產申請使用功能,編制項目資產負債表及預算執行表后由審計等部門聯合審批,審批通過后的財務報表發送給項目負責人。3.3.2項目結題評審一般由財務、科研、運營、專家等多個部門單位進行全面評審:(1)部門評審。項目組所在部門歸口管理本部門的科研項目結題報告,審查提交材料,歸檔項目材料,科研技術申報及管理,將所有資料匯總提交至科研主管部門。(2)科研主管部門初審。科研主管部門接受所有部門的項目結題報告,統一進行歸口管理,同時對材料完整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初審后將對應資料權限開放給相關評審部門。(3)運營管理部門評審。運營管理部門負責管理項目的實物成果,對項目組提交的實物成果完成入庫封存操作,對實物物資出具保管及處理意見,同時出具會簽的評審意見。(4)財務管理部門評審。財務部門收到項目結題申請后,對項目組的財產作出清算工作,完成項目結題財務處理,在系統中錄入項目結題時間節點的資產負債情況,對項目預算執行狀況出具評審意見。(5)專家組評審。專家受到結題申請后,對項目組的任務完成進度、成果結論、運用轉化等作出專業評價,出具科研報告驗收意見。(6)科研主管部門終審。科研主管部門匯總各評審成員單位的評審意見,形成總的評審意見書,向項目所在單位進行分發,再由項目組所在單位反饋至項目組處。3.3.3項目結題對于項目結題終審狀態為“已結題”的項目,各職能部門應配合項目結題。項目結題后,項目組用戶顯示項目為“結題”狀態,同時關閉項目的所有修改操作功能,歸入歷史檔案作查詢調閱使用。通過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搭建,在完善科研經費申報流程和審批流程的同時,提高預算編制、調整、執行的科學性,以實現科研項目全過程管控。項目在實施工程中,通過系統及時匯報進展,讓決策部門了解項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項目目標及任務。監督人員能夠動態調閱項目經費的申報審批文件,將項目進展及經費使用的情況形成指標,錄入項目考評系統,對項目進展進行階段性評估,杜絕考核和撥款兩張皮的問題。同時,通過平臺高效的檔案管理功能和用戶行為記錄功能,防止角色缺位錯位,甚至違規操作。最終實現一個平臺既要管科研項目的“出生”,又要管科研項目的“成長”,還要管科研項目“消亡”,更要管科研項目全程可復盤追溯。

          [參考文獻]

          [1]邵亞芳.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問題研究——以S大學為例[D].蘇州:蘇州大學,2016.

          經費預算報告范文第4篇

          一、科技計劃項目財務驗收的組織實施程序

          科技部條財司2010年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財務驗收工作的通知》中,對財務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課題結束后,課題承擔單位向科技部提出財務驗收申請;專項經費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在提交財務驗收申請的同時提交課題相應的審計報告,1000萬元以上的課題在提交財務驗收報告后,接受科技部指定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結題財務審計;專家組或中介機構進駐被驗收單位,提出財務驗收意見,并反饋給課題承擔單位;需要整改的課題,課題承擔單位應于接到驗收意見后15日內完成。如圖1所示:

          此處,要區分兩個不同的概念: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指課題承擔單位在清理賬目、編制經費決算報表的基礎上,接受科技部指定的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驗收是以批復的項目預算文件和項目合同書中確定的經費預算為依據,對預算執行情況、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可見,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財務驗收是財務審計最終指向。

          二、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財務驗收存在的問題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的財務驗收涵蓋面廣、 內容眾多,在驗收操作環節,專家組一般參照六個方面的指標,相應的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財務驗收意見表》中有詳細列示(見表1)。

          根據考核指標,結合考核內容,財務驗收最終形成三種結果,分別為:通過驗收、存在問題需要整改和不通過驗收。嚴格執行預算,經費使用合理的,通過驗收;經費使用中存在不規范行為,但經整改后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按存在問題需要整改處理;存在違反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規定不得通過財務驗收行為的,按不通過驗收處理。在具體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項目負責人規范使用專項資金的意識淡薄 不少課題負責人認為課題是自己爭取的,使用權、自也應該在自己手上,這種錯誤觀念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科研經費使用的不規范。在經費報銷過程中出現了個人招待費、家庭電話費、私家車運行費等消費類和生活用品類的票據,這些支出將直接影響課題的檢查驗收。同時還存在一種思想,認為經費使用是否合理、規范不是自己負責,只要財務部門認可就萬事大吉。對此,《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項目負責人不僅是科研經費的使用者,更是責任者,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單位財務部門主要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很明顯,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經費的使用者、管理者和責任者,只有加強項目負責人對經費規范使用的意識,才能在源頭上改善經費的管理,從而提高專項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財務驗收申請報告資料不完整 在項目承擔單位提供的財務驗收申請報告中,最常見問題就是資料不完整,缺少附件。缺失的附件主要包括:外撥經費工作協議、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復印件、設備明細賬(單價5萬元以上)、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發放簽收單復印件,自籌經費銀行進賬單復印件等原始憑證。相關附件是證明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的重要憑據,財務驗收專家無法在缺少附件的情況下對經濟活動做出正確、合理的判斷。

          (三)會計核算不規范,專項經費未單獨核算 專項經費的單獨核算是《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的主要原則,同時也是對項目承擔單位經費使用基本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主要體現在未設置專門的項目或會計科目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因此無法在賬務中區分項目的資金活動與單位的其他經濟活動,未能實現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八項不得通過驗收行為的第二項,即未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

          (四)經費開支范圍、標準隨意與支出未執行預算書 專項經費開支范圍中的各項支出必須與課題研究任務相關,同時,各項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開支標準,如出國人員費用、會議費、差旅費、專家咨詢費等,超標準支出不予確認。但有些項目卻出現了課題經費支出與研究項目不相關,開支標準過高等不合理問題。課題開支范圍未履行預算書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集中體現在:(1)勞務費。《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明確,勞務費的支付對象為課題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的費用。以勞務費名義發放課題組人員費用的情況比較普遍。(2)設備購置費。《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專項經費要嚴格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鼓勵共享、試制、租賃儀器設備。財務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購置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未按合同書約定增添設備,用專項經費購買生產性設備,或者列支實驗室維護改造費;在國家嚴格控制設備購置的規定下,超預算增添設備,并且未履行報批手續等。

          (五)預算調整未履行規定程序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課題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核批。項目驗收過程中,支出科目在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且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未由課題承擔單位提出調整意見并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的項目,勢必直接影響到財務驗收。

          (六)自籌經費配套不到位 自籌配套經費是項目經費的重要資金來源,其到位及使用情況是關系項目能否全面完成的關鍵。在財務驗收過程中,我們發現相當一部分項目承擔單位沒有以自有貨幣資金或者其他貨幣資金作為自籌經費,而是歸納、統計出單位財務賬目中和本課題研究相關的支出作為籌資的一種形式,這同樣視為自籌經費配套不足。根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是財務驗收不通過的行為之一。

          (七)課題承擔單位無法監管課題合作單位的經費使用 項目研究是一個整體,包含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的共同勞動,經費執行同樣如此。項目合作方經費使用出現問題就會直接影響整個項目經費的執行效果。在項目研發過程中,一些項目承擔單位經費使用規范合理,但項目合作單位出現了一些不合規的情況,如未單獨核算、未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開支費用、預算調整不履行規定的程序等,這些都將直接影響整個項目財務驗收工作的順利通過。

          (八)結余資金與應付未付資金概念混淆 結余經費在項目驗收工作結束后,按原渠道上繳科技部。財務驗收認定的應付未付資金和預計支出,不屬于凈結余經費,可以留在研究單位繼續使用。常見屬于應付未付和預計支出的內容包括:購買設備或材料但尚未支付的貨款或質保金,測試化驗加工結果已被采用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項目驗收的相關支出,已簽訂出版合同的專著、文章的出版費等。一些項目承擔單位甚至承擔財務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常常混淆結余資金和應付未付款,將課題結存的應付未付款誤認為專項經費的結余資金,帶來的嚴重后果是本應留在課題繼續按計劃使用的費用,卻要按規定原渠道上繳科技部。

          三、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財務驗收完善措施

          (一)嚴格執行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政策 “十一五”期間,為不斷改進和加強財政科技經費的管理和監督,財政部和科技部相繼出臺和完善了財政科技經費管理政策和制度。其中有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等,各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法要求,加強與科技計劃項目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的學習,提高科研管理的水平和經費使用的效益,確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續地發展。

          (二)規范科技計劃項目的預算執行 (1)掌握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的支出要嚴格按預算書和項目進度執行預算,專項經費的支出應執行國家經費管理辦法的開支范圍和標準。(2)嚴格履行預算規定的調整程序。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課題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核批:課題間預算調整,應當報科技部審核,財政部批準;課題合作單位之間預算調整,應當由課題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支出預算科目中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一般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由課題承擔單位根據研究需要調整執行,在超過10%且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課題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

          (三)完善科研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 (1)建立專項經費財務管理辦法。根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結合項目承擔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科學和切合實際的內部控制制度,例如經費審批權限制度、招投標管理制度、合同會簽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等,提高專項經費使用的合法性。(2)加強專項經費的會計核算。課題承擔單位的財務部門應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設立單獨項目統一管理,設置規范的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采取項目負責人和經手人雙簽、財務人員審核的模式,課題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按項目批復的預算執行,相關會計資料保存完善。

          (四)強化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 建立包括審計、財政、科技等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在內的項目經費監督體系,重視對項目的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監督和控制體系,做到對項目經費的全過程管理。強化項目中期檢查實效,中期檢查中不僅要重視項目完成的科研成果,也要重視項目經費的執行情況和支出科目預決算完成情況。加強對合作單位課題經費使用的監督,考慮通過按執行進度分期撥款、強化項目事中檢查、嚴格項目課題負責人重大經濟事項一支筆制度等。建立項目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明確科研項目的目標,對其執行過程與結果進行績效評價。

          (五)加強結余資金的管理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按合同約定核撥課題合作單位經費,不能截留、挪用專項經費。同時必須提供經費工作協議、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復印件作為財務驗收報告的附件。課題結余經費的管理按《經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根據課題實施的實際需要申請預算,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減少資金的結存結余,提高課題預算的行效率。課題結余經費應當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不得轉移結余經費,由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關于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科技部》,財教[2006]160號。

          [2]財政部:《科技部》,財教[2006]219號。

          經費預算報告范文第5篇

          廣州市是全國第一個公開會議經費預算的地方,市本級各部門2014年會議經費預算2.26億元,相當于“三公”經費的近一半。其中該市所轄的花都區2014年會議經費預算2850萬元。在2014年的市“兩會”上,代表、委員們給花都區算了一筆賬,按一年250個工作日計算,每天的會議費要超過11萬元,按該市規定的最高會議費標準每人每天不得超過280元計算,每天參會人數則高達407人,比國家規定的二類會議的規模還要大。于是,新華社在報道這一消息時,采用的標題是:《一年花費上千萬每天開會數百人》。

          自從貫徹中央關于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以來,各地少開會、開短會,可開可不開的不開會、可通過視頻開會的不再集中人員開會等等做法,媒體不時地有所報道。這些做法和效果,自然是值得肯定和贊許的。但一年下來,總共開了多少會、花了多少錢、效果怎么樣?這才是衡量改進會風的重要依據。廣州市近年來也有許多改進會風的亮點,但一算年度會議經費預算的大賬總賬,不禁令人吃了一驚。廣州市在公開2014年部門預算時,除了“三公”經費之外,又將會議經費單獨列出,在全國率先公開,因此不僅引起了人大代表,而且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沒有單獨公開會議經費預算的地方,是否也存在像廣州市這樣的情況,這則是很值得仔細查一查,切實加強監督的一個重點。由此可見,對于改進會風不能盲目地滿足于某個時間段少開了幾次會、開了幾次短會,以及“沒有擺放鮮花”等表面現象。而是要從總體上科學地評價會風,從經費上具體地審查支出的合理性。尚未公開會議經費預算的地方,人大常委會定期聽取政府關于召開各類會議情況的報告,對其會議數量、會議規模、會議經費進行審議,并提出相應的審議意見,則是十分必要的。

          廣州市41個本級部門及下轄區的會議經費預算,在政府網站公開后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有的單位回應說是將其他科目的經費“打包”納入到了會議經費科目之中。這就更值得警惕了。新華社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下,公款接待的口袋越扎越緊,于是不少公款吃喝的支出就隱藏在了“會議費”的賬單里。結果會議費成了一個“筐”,什么不好報銷的支出都往里面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