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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局履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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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局履職報告

          安監局履職報告范文第1篇

          一、我縣礦井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煤礦礦井13對,核定年生產能力78萬噸,其中高瓦斯礦井3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9對;在高瓦斯礦井和突出礦井中,開采緩傾斜煤層的礦井3對,開采急傾斜煤層的礦井9對。

          根據全省煤礦資源整合整體規劃,全縣13對礦井中,有2對被整合關閉礦井(**煤礦和**煤礦);有2對限期關閉礦井(**煙煤廠至2009年底關閉,**煤礦至2010年底關閉);3對獨立保留礦井(**煤礦、**煤礦、**煤礦);6對資源整合主體礦井或獨立擴能礦井(**煤礦、**煤礦、**縣煤礦有限公司、**煤礦、**煤礦、**煤礦)。

          全縣煤礦均分布在**礦區的**井田和**井田內,本區域煤層(無煙煤)主要賦存于二疊系**組第二加三段,礦區范圍內可采煤層為K2煤層,有1個礦(**煙煤廠)開采煙煤(K1煤層)。目前全縣礦井均采用斜井開拓,且均屬深部開采,開采標高在+160-±0之間。礦井開采方式為走向后退短壁式開采,工作面采用煤電鉆打眼,放炮落煤,急傾斜煤層礦井采場不支護,采空區采用陷落法管理頂板。緩傾斜煤層礦井現基本采用單體液壓支柱、刮板運輸機采煤,采用炮采機運。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機構,完善制度

          年初,縣政府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縣四家班子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領導組。縣委、縣政府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明確由縣安監局承擔煤礦日常安全監管職能。并完善了縣安監局負責日常監管,縣經商局負責行業監管,相關鄉鎮政府負責屬地監管的煤礦綜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對具體責任進行了分工、細化??h編委會認真落實《關于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緊急通知》(川府辦發電〔2009〕33號)文件精神,設立了縣安全監測站,落實了駐礦安監員專項編制7名,現已達到2對礦井配備1名具有專業技術的駐礦人員??h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激勵煤礦駐礦人員認真履職的政策和措施。根據川安辦〔2009〕32號文件精神,成立了由縣安監局和煤礦企業相關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的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組,在安監局班子成員中設立了1名總工程師。由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組對煤礦企業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管理,真正做到內行管內行。**、五礦兩個產煤鄉鎮,建立了煤礦安全監管站,每個鄉鎮落實了2名煤礦專業技術人員。

          同時,我縣進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員培訓、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風定產”公示制度、采掘頭面審批制度、煤礦“三量”考核制度、煤礦交換圖定期審查制度、隱患整改公示制度。

          安監局履職報告范文第2篇

          一、召開這次會議的目的和意義

          第一,是落實省州有關工作會議的舉措。3月10號,煤炭安全生產會議上,州相關領導在會上做了安排,要求會后各縣市召開專門會議,落實省州相關會議精神,高度關注煤炭安全生產,加強煤炭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是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專門安排部署。煤礦和交通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兩大重點領域,但重中之重又是煤礦領域。煤礦具有高風險性、政策交替性、責任追究最嚴格等特點,鑒于以上情況,縣委、政府主要領導特別安排,要專門召開一次煤炭安全工作會議。

          第三,是當前煤炭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其一,年初麂子巖煤礦發生了“1·3”頂板事故,對全縣的安全生產工作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給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敲響了警鐘;其二,3月23日至26日,州經信委楊主任帶隊對煤礦節后復工情況進行了檢查,實地檢查了8個煤礦,對檢查出的問題作了通報。其中,石槽水煤礦管理最為混亂。一方面暴露出了企業的監管沒有落實到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鄉鎮、駐礦公職人員的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其三,企業在發展上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安全監管上還有一些薄弱環節,在責任體系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其四,3月28日,山西王家嶺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再次給我們的煤礦安全生產敲響了警鐘,各煤礦企業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的通報要求,認真學習,吸取教訓,加強隱患排查整改和監管。

          第四,是煤炭產業發展的需要。煤炭產業作為我縣經濟發展的一個支柱產業,如何處理好安全和發展的關系,是煤炭產業發展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我個人認為,煤炭產業發展,體現在先安全再發展,體現在做大做強產業,體現在標準化生產和規范化管理三個方面。因此,召開這次安全生產座談會議,也是煤炭產業發展的需要。

          二、切實抓好煤炭安全監管工作

          抓好煤炭安全監管是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頭等大事,也是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煤礦企業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要完善各項安全監管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經費投入,配齊配強安全監管人員,加強員工教育培訓,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切實抓好煤炭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年煤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實現。

          (一)認真學習貫徹省煤監局下發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掇k法》對煤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了嚴格規定:一是對處理權限進行了上收,所有煤炭事故的處理銷號都在省煤監局。一般事故由省煤監局委托縣安監部門調查處理,調查處理后,州縣安監部門和調查組要專門到省煤監局匯報,經省煤監局同意調查處理意見后才能進行下一步工作。二是所有的處理結果都必須在媒體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凡是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或發生一次死亡1人、超過省州下達的安全控制指標的一般煤礦事故,全部收歸省里調查處理?!掇k法》的出臺,說明省州有關部門加大了煤炭行業監管和責任追究的力度。在此提醒各煤礦、各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盡量不發生安全事故。

          (二)認真落實各級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第一級責任體系為縣煤炭專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由縣安監局負責履行部門監管職責??h安監局煤炭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全縣煤炭安全監督和行業管理,保證每季度對所有礦井、每月對直接監管的礦井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第二級責任體系為各產煤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負起監管責任,由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組建專門的監管專班,保證每月對轄區內的煤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第三級責任體系為駐礦公職人員。今年,縣安委會辦公室行文明確了各煤礦的駐礦公職人員。下半年,將對所有駐礦人員進行調整,除綠蔥坡外,其他鄉鎮的駐礦人員由煤礦所在鄉鎮負責安排;綠蔥坡的11個煤礦,綠蔥坡政府負責6個礦,縣安監局負責5個礦。從現在起,各鄉鎮要安排人員跟隨駐礦人員熟悉工作,迅速進入角色。第四級責任體系為涉煤部門,主要是國土、公安、工商、電力等部門。對于煤礦越層越界開采等行為,國土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堅決查處,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國土部門的要求整改到位。

          (三)認真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一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責任,二是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操作規程的責任,三是加大安全投入的責任,四是培訓教育的責任,五是配齊相關設施、設備的責任,六是責任制落實、職工獎懲的責任,七是企業法人、礦長帶班下井和排查整改隱患的責任。

          (四)認真抓好煤礦技改和關閉整合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要求,今年我們要關閉2家煤礦。對于關閉的煤礦必須徹底、完全,縣安監局要認真履行職責,搞好監管。關于技改礦,今年要驗收6家,明年驗收12家。我在這里強調一下,所有的技改礦要按照技改批復方案規定的標準和時間進度認真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凡是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煤礦,下一步國家政策性煤礦關閉時將作為重點對象。

          (五)繼續推行各項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是堅持國家公職人員駐礦制度。煤礦企業業主要支持駐礦安監員的工作,提供基本的食宿安排和良好的工作環境,對駐礦安監員提出的整改指令要及時整改到位;各位駐礦安監員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每月駐礦不少于13天,嚴格執行公務員年終考評與煤礦死亡指標掛鉤的制度。二是堅持煤礦日常監管五項制度。即礦長帶班下井制度,交叉檢查制度,駐礦人員考勤制度,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的追究制。請縣安監局擬訂方案,4月份組織一次全縣煤礦交叉檢查。三是嚴格執行“四不放過”責任追究制。

          三、關于幾個具體問題

          (一)關于企業用工問題。各煤礦企業要強化用工管理?!秳趧臃ā芬幎▼D女和未成年人不得下井勞動;《職業病防治法》規定高危行業必須建立職工健康檔案,企業要定期對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及時防治職業?。弧栋踩a法》規定煤炭高危行業要持健康證,才能從事井下生產活動。從今天起,凡是在用工前對煤礦下井工人身體健康檢查不到位、有禁忌癥而從事井下作業而導致死亡的,視為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安監局履職報告范文第3篇

          今年春節前,我市寶安、龍崗兩區分別發生重特大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從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在政府監管層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隱患未能及時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訓慘痛。根據李鴻忠書記、市長的指示精神,市安委辦專題下發了《關于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體部署,提出了嚴格要求。為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我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區政府決定全面加強和規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度?,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單位范圍,在區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

          為貫徹落實市安委會提出“各區、各部門要將安全隱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將隱患排查工作作為本轄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街道綜合執法工作的決定》、區政府關于試行“問題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鹽田區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單位在區安委會原來確定的21家責任單位的基礎上擴大為: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和區安委會成員中的市屬駐鹽單位。同時,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含市屬駐鹽單位)要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責任落實到每個責任單位、每個責任人、每個排查周期和每個查出的隱患,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主體,即“誰排查”的問題。

          二、建立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隱患排查工作格局,實現安全隱患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

          為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及《鹽田區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規定》,決定實行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制度:

          (一)職能范圍項目化。

          各部門、各單位依職能所承擔的安全隱患排查范圍如下:

          1.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除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排查范圍以外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照生產經營活動、違法違章建筑、無特種設備登記證的設備和出租屋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區安監局——負責全區各轄區、部門和單位對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協調、統計匯總、通報批評和跟蹤落實工作;同時承擔對區級重大危險源單位、重點防護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任務。

          3.區建設局——負責對建筑施工、燃氣經營和住宅物業管理單位,以及危險邊坡和危險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

          4.區城管局(行政執法局、環境保護局)——負責全區市政公共設施、戶外廣告、環境衛生、臨時擺賣、文化娛樂場所及未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無證照經營活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廢棄處理和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5.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全區水利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水庫、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廠、供水管網內消防水源,農藥、獸藥,森林火災,漁業船舶和農用機械,海產養殖活動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6.區經貿局——負責本區各類商業會展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7.區人力局——負責對用工單位超強度勞動(超時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勞動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項等安全違法行為的排查。

          8.區旅游局——負責對旅游行業企業(旅行社、旅游景點、旅游星級飯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9.區文化局——負責對文化娛樂經營場所、文化公共服務場所、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所屬單位及所管物業和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0.區教育局——負責對區教育局所管轄學校、幼兒園和社會辦學機構(培訓中心)安全隱患的排查;協助區安監部門對區內市管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11.區衛生局——負責對全區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衛生監督部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職業病防治安全隱患的排查。

          12.區體育局——負責對全區公共體育場所、危險體育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13.區維穩及綜治辦——負責出租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監督、協調。

          14.區工務局——負責對本局實施的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在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5.區城改辦(重建局)——負責對區政府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6.區機關事務局——負責對所管物業、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7.區物管中心——負責對所經營管理的區政府及區直機關單位的物業及其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8.鹽田公安分局——負責對全區大型社會活動(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專業儲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隱患,及劇毒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煙花爆竹)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

          19.鹽田消防大隊——負責依法對有關建筑工程進行消防安全審核、驗收;對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酒樓、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監督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20.鹽田交警大隊——負責對本區范圍內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事故多發點(段)安全隱患的排查。

          21.鹽田工商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肉菜市場、小商品市場、各類專業市場、超范圍經營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負責對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項目,駐鹽運輸企業,特別是擁有?;愤\輸車輛和人員的企業,以及鹽田后方陸域倉儲裝卸、汽車維修和汽車零配件店等安全隱患的檢查。

          23.鹽田質監分局——負責對全區有特種設備登記證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的排查。

          24.深圳鹽田供電局——負責對區內電力設施、用戶受(送)電裝置中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電氣設備及違法用電行為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5.沙頭角、鹽田港保稅區服務中心——負責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6.東部華僑城、鹽田國際碼頭有限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封閉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7.市屬駐區及區直屬企業——負責本企業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8.其他區直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組織大型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9.將經營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出租或發包的單位——負責對承租或承包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

          (二)排查對象清單化。

          各部門、各單位須對所負責排查安全隱患單位名冊逐一列出清單,并報區安委辦。清單共分三類:一是依職能承擔的行業管理或重點監管單位名單。排查對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羅列;超過50家不便于逐一羅列的,各責任單位須規定本單位排查的內容及范圍;二是負有人、財、物管理權的下屬單位名單;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單位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單位的名單。對所涉及種類的清單,各部門、各單位須于5月31日前報送區安委辦。所須填報清單表格見附件1、2。

          (三)轄區排查網格化。

          按照條塊結合的辦法,區各職能部門列出各自所監管排查對象后,各街道辦及社區工作站按管轄范圍層層劃分責任,實行轄區網格化監管,確保轄區隱患排查責任到組、到人。同時,各街道辦除組織社區工作站實施網格化管理,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外,還需參照區職能部門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隱患單位名單,承擔直接監管責任。

          各部門、街道上報的排查單位清單,由區安委會發文確定后施行,今后根據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此項制度將把我區繪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責任立體網格圖,實現責任的無縫鏈接,明確排查責任和對象,即“誰查誰”的問題。

          三、編制安全隱患分類排查表格,實現隱患排查內容規范化

          為克服目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數字、無內容”的不足,根據市里要求,并結合我區實際,實行分類排查的辦法,對各類隱患排查的內容以表格形式表現,簡單明了,方便使用。各責任部門須承擔各自隱患排查規范表格的編制任務,非專業職能部門可主動會同區安監、消防、建設等專業部門共同編制。各編制責任單位如下:

          消防火災(含“六小”場所和出租屋)——鹽田消防大隊

          道路交通——鹽田交警大隊

          工業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钒踩獏^安監局

          特種設備——鹽田質監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區建設局

          城鎮燃氣安全——區建設局

          電力設施——鹽田供電局

          商貿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旅游安全——區旅游局

          運輸(汽修)企業安全——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

          學校安全——區教育局

          職業健康安全——區安監局

          違法建筑安全——區綜合執法局

          無證照經營單位——區綜合執法局

          事故多發企業——區安監局

          各主管部門可參照《鹽田區XXX(類別)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參考樣式)》(見附件3),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的編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區安委辦,區安委辦將在7月5日前完成匯審認定工作,統一編印實施。在規范排查內容正式出臺實施前,各部門、各單位的排查工作按原來辦法進行。

          安監、消防等部門應加強隱患排查規范業務的培訓,使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具體負責隱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練掌握相應類別隱患規范表格的使用。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內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問題。

          四、明確“查”與“處”的權限,實現安全隱患處置的程序化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主體。安監、建設、綜合執法、衛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質監、供電等部門是各有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定監管部門,負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各街道辦事處負有行使安監和綜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權。其他各部門雖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但仍負有本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各部門、各單位在隱患排查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安全隱患檔案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見附件4)逐一建檔,詳細填寫安全隱患的單位、排查時間、排查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和種類、責令整改時限等內容,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參考樣式)》(見附件5)責令整改;要落實專人進行跟蹤督辦,并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復查意見書(參考樣式)》(見附件6)記載整改完成情況;到期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移送書(參考樣式)》(見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的部門處理,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見附件8)上報區安委辦;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不得拒絕接收,有異議的須在接收后的5日內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區領導提出,區領導在5日內未作出變更意見的,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須在接收后的15日內作出處理意見,并回復移送單位,同時抄送區安委辦;否則,區安委辦將在15日結束后的3日內發出督辦函,督辦函同時抄送分管安全生產和分管該部門的區領導。

          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屬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未經消防審批及違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負責行政許可的部門或街道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封或取締處理,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制度主要落實對查出隱患的處理,即“查了怎么辦”的問題。

          五、實行“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雙報告制度,落實責任追究

          凡沒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職能、無下屬單位和無承租承包單位的區直部門(即協助管理類單位),不實行定期排查報告制度,其發現的安全隱患采取隨時發現隨時報告的辦法處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職能、或有下屬單位、或有承包承租單位的部門,將繼續堅持原區安委會確立的定期排查和“隱患零報告”制度,并在此基礎上調整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定期報告“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的雙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內容表格包括:《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和《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計表》(附件4、8、9),即上報內容不僅要有“有無隱患”和“什么隱患”,還要有“排查了什么單位和內容”。所有須定期報告的部門和單位均可上報“零隱患”,但不能上報“零排查”,隱患可以沒有,工作不能為零。

          區安委辦將以此次隱患排查規范制度為框架,參照區政府“問題管理”系統,開發出我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該系統不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過程,還能有效分析出隱患本身的狀況,同時實現網上報告、轉辦、督辦、預警、通報、考核、監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減少推諉扯皮,利于落實責任追究。在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開發啟用前,實行表格書面報告(適用表格見附表)。未按規定報告或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在安全隱患排查月報進行通報或再次督辦時抄送區監察局備案;兩次未按規定報告和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提請區監察局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解決“不查不報怎么辦”的問題。

          安監局履職報告范文第4篇

          為了有效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杜絕較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發生,維持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按照《雅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四川省安全監管局 四川煤監局關于進一步深化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雅市安監函〔2018〕116號)文件要求,結合全縣煤礦實際情況,對各煤礦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進行分析研判,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特形成本報告。

          一、煤礦企業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有3家煤礦企業,主要分布在清溪鎮、河西鄉2個鄉鎮,生產總能力為33萬噸/年,清溪鎮的漢源縣東明煤業有限公司聯營煤礦(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下簡稱東明煤業)和四川省漢源縣華新有限責任公司星春煤廠(生產能力15萬噸/年,以下簡稱星春煤廠)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河西鄉的漢源縣良立煤業有限公司李西溝煤礦(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下簡稱良立煤業)為低瓦斯礦井。

          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一)東明煤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業主方面。該礦是雅安市內唯一一個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屬于原安監總局規定的十三類淘汰礦井之一(2020年之前必須淘汰關閉),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554號)、《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8〕13號等文件進一步限制了該企業生存時間,禁止通過指標交易提升產能。加之現行省級機械化改造升級改造政策(川安監〔2018〕50號)對于30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不同意擴資源,不同意提升生產能力。

          在當前煤炭產業政策背景下,煤礦業主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辦礦理念差,急于回收投資成本,不愿意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的安全投入,在向其宣傳國家化解過剩產能政策時,業主充耳不聞,抱有一絲幻想空間,認為相關政策會松動。

          管控措施:一是持續加強引導退出力度。加強相關政策和指標交易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企業自愿申請退出煤炭行業。二是加強監管力度。聯合多部門形成合力持續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嚴防企業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督促煤礦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辦礦,保障安全投入,全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三是持續強化服務意識。加強日常工作服務,做到不推、不躲,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五科、五隊”和5名技術人員配備人員時有離崗、脫崗現象,隊級管理配備不齊,人員易出現脫崗、無證上崗;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掘進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加強煤礦人員配備、持證、履職情況和煤礦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煤礦人員無證上崗、脫崗、不按規程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3.采掘接替方面。該礦2018年1月4日自查出“四量”不平衡后,制定了整改方案進行專項整改。2018年5月24日,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關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8〕13號)文件要求,企業結合礦井實際及業主投資情況,2018年7月12日向我局作出了《安全生產承諾書》,承諾愿意進行限制井下生產相關活動,不再布置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只在允許工作點、面內組織工作。根據企業申請、《安全生產承諾書》及相關資料和結合企業實際,我局2018年7月13日同意東明煤業恢復采掘作業。

          管控措施: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敦促清溪鎮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鎮政府和縣安監局。

          4.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一是因夏季雷電較為頻繁,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易被損毀,維修不及時、維護不到位時有發生,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二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期間,新系統尚未完成升級,原有系統也不能正常運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二是督促煤礦按照制定的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方案完成升級改造,升級改造期間加強老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必須保證升級改造期間原有系統正常運行,新老系統順利銜接。

          5.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礦抽采鉆孔工程質量不達標、不合理、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通風系統不可靠、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抽采不達標、“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引起煤與瓦斯突出和瓦斯積聚。

          (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井田內巖體裂隙一般發育,礦井充水主要是砂巖裂隙水和老空區水為主,其次是大氣降水。該礦井下在+1570m水平布置有水泵房,井下涌水通過水泵經+1688m明斜井抽排至地面,若抽排不及時和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地面突遇區域內強降雨后,洪水從地面煤倉處大量涌水,漫過+1688m明斜井的擋水墻倒灌入井。

          管控措施:(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強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設高低濃度或全量程甲烷傳感器;采區設置專用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實現獨立回風,嚴禁不合規定的串聯通風;加強抽采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嚴格抽采鉆孔質量達標監督,瓦斯抽采做到應抽盡抽;規范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嚴格按《四川省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細則(試行)》要求的達標評判條件、步驟、方法、內容和標準進行達標評判。二是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機制。煤礦對超限報警追查處理必須查清超限瓦斯來源并從通風系統是否可靠、通風設施是否可靠、風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應急響應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和現場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防范措施。三是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煤礦須配齊配強跟班瓦檢和瓦斯巡檢隊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和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一是加強水害防治管理。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延續《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落實超前探測制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執行允掘通知單和探放水效果驗收制度,按規定設計、留設安全隔離煤柱;加強井下+1570m水泵房維護管理,確保排水正常。二是加強地面防治洪水入井措施。健全汛期值班,加強雨前、雨中檢查,雨后巡查工作機制,確保各井口不出現洪水倒灌入井現象發生,不受洪澇災害影響。

          6.維穩方面。一是該礦位于清溪鎮雙坪村矮板凳地質滑坡點下游,從2017年至2018年連續兩年勘查結果顯示,雙坪村部分村民房屋裂隙有增大的趨勢,村民認為該礦放炮作業、采空區沉陷導致房屋開裂,已多次阻擋企業正常生產,并要求企業必須停止生產作業,業主認為該礦是合法生產礦井,不肯停止生產,雙方矛盾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二是該礦位于大櫻桃種植區域,煤炭的生產和運輸會污染大櫻桃外表,導致大櫻桃變黑,周邊村民在大櫻桃采摘季節會阻擋企業生產、運輸。三是該礦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關閉兩個煤礦企業互助補償資金約450萬元,易引發關閉礦井業主上訪、阻擋企業正常生產。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縣政府部署積極配合清溪鎮、西溪鄉和縣公安、國土資源、住建等部門做好維穩工作,督促煤礦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關閉煤礦業主的解釋、疏導工作,并督促煤礦做好與關閉煤礦業主的協調溝通。

          (二)星春煤廠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五科、五隊”和5名技術人員配備有更換未及時更新系統現象,隊級管理配備不齊,人員脫崗、無證上崗;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加強煤礦人員配備、持證、履職情況和煤礦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煤礦人員無證上崗、脫崗、不按規程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2.采掘接替方面。該礦處于少數債權人轉股權人生產經營階段,沒有足夠的利潤來穩定各方面債權債務,經2018年4月27日,公司組織債權人大會,過半債權人員同意通過指標交易回收煤礦方面資金。6月份該礦參加指標交易失敗后,已停止掘進作業,該礦目前四量不平衡,煤礦2018年6月15日向我局作出了《四川省漢源縣華新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星春煤廠停止井下掘進作業的承諾書》,愿意進行限制井下生產相關活動。

          管控措施: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敦促清溪鎮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鎮政府和縣安監局。

          3.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一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檢查維護不到位、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二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期間,新系統尚未完成升級,原有系統也不能正常運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二是督促煤礦按照制定的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方案完成升級改造,升級改造期間加強老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必須保證升級改造期間原有系統正常運行,新老系統順利銜接。

          4.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礦抽采鉆孔工程質量不達標、不合理、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抽采不達標、“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引起煤與瓦斯突出和瓦斯積聚。

          (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礦一是強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設高低濃度或全量程甲烷傳感器;采區設置專用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實現獨立回風,嚴禁不合規定的串聯通風;加強抽采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嚴格抽采鉆孔質量達標監督,瓦斯抽采做到應抽盡抽;規范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嚴格按《四川省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細則(試行)》要求的達標評判條件、步驟、方法、內容和標準進行達標評判。二是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機制。煤礦對超限報警追查處理必須查清超限瓦斯來源并從通風系統是否可靠、通風設施是否可靠、風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應急響應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和現場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防范措施。三是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煤礦須配齊配強跟班瓦檢和瓦斯巡檢隊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和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加強水害防治管理。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延續《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落實超前探測制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執行允掘通知單和探放水效果驗收制度,按規定設計、留設安全隔離煤柱。

          5.維穩方面。一是該礦生產周期回收資金時間長、利潤收益未達到預期目標、涉及相關人員不滿情緒長期積累、未及時解決而僵持局面長期存在,負面因素長期積累容易產生瞬間爆發,引發不可控制的狀況發生;二是該礦位于大櫻桃種植區域,因大櫻桃被染黑與周邊村民存在矛盾和沖突,存在村民阻擋企業運輸煤炭、斬斷水管等情況;三是該礦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關閉兩個煤礦企業互助補償資金約740萬元,易引發關閉礦井業主上訪、阻擋企業正常生產。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縣政府部署積極配合做好維穩工作,督促煤礦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關閉煤礦業主的解釋、疏導工作,并督促煤礦做好與關閉煤礦業主的協調溝通。

          (三)良立煤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受煤炭資源賦存條件、資金短缺、效益低等各方面的影響,部分管理人員有證有人,但不能勝任工作崗位,技術人員指導安全生產還有一定差距;機械化改造進度緩慢,業主長期處于虧本狀態,沒有更大資金量再投入。

          管控措施:一是為了提升我縣煤礦企業技術力量,我局積極溝通協調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到我縣進行成人繼續再教育培訓。二是督促煤礦加快機械化改造進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三是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與使用,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投入。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和5名技術人員的工作和技術力量偏薄弱,隊級管理配備不齊;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掘進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三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四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五是敦促河西鄉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鄉政府和縣安監局。

          3.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檢查維護不到位、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

          管控措施: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

          4.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通風系統不可靠、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等可能引起瓦斯積聚。(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礦一是強化通風管理。落實通風管理制度、通風設施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例會等制度;礦井總風量滿足需要,風量分配合理,井下用風地點風量、風速滿足規定;主通風機及附屬設施完善并按規定進行性能檢測,實現雙回路供電;通風、瓦斯檢測儀表按規定使用、維護和校驗;風門、風窗、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按規定設置、管理;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采用三專供電,配備雙風機、雙電源并實現自動切換。二是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機制。煤礦對超限報警追查處理必須查清超限瓦斯來源并從通風系統是否可靠、通風設施是否可靠、風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應急響應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和現場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防范措施。三是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煤礦須配齊配強跟班瓦檢和瓦斯巡檢隊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和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2)防治水方面,加強水害防治管理。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延續《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落實超前探測制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執行允掘通知單和探放水效果驗收制度,按規定設計、留設安全隔離煤柱。

          安監局履職報告范文第5篇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2013〕99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著眼于鞏固、深化和提升,在改革創新上下功夫,在推進煤礦安全治本攻堅上見實效,扎實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努力提高我市煤礦安全發展的質量和水平,著力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全市煤礦安全、和諧、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全市煤礦安全事故總量控制在達州市政府下達的指標以內,杜絕較大及以上煤礦事故,實現全市煤礦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一是年初組織煤礦全體從業人員開展“新安法”宣講教育培訓,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督促煤礦及時送培礦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增強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組織煤礦職工開展“五大災害”防范、自救互救知識和崗位技能全員培訓。煤礦班組長以及新工人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老工人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結合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3—5月認真開展好春節后煤礦復產復工工作,切實做到“隱患治理行動查出的隱患未整改結束的不得復產復工,不安全不復產復工,不達標準不允許生產建設”,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全面推進質量標準化、機械化、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礦井建設力度。一是督促船兒河壩煤礦和萬田煤礦在2015年底前建成二級質量標準化礦井;二是督促紅旗煤礦和陳家灣煤礦在2015年底前建成機械化礦井;三是督促文家巖煤礦在2015年底前建成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礦井;四是除攻堅戰要求達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礦井外,督促其它所有生產礦井必須在2015年10月底前達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礦井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及以上標準要求(停產停工煤礦除外)。

          督促各煤礦全面摸清本礦區水、火、瓦斯、煤層自燃等隱蔽致災因素,采取針對性措施,嚴防隱蔽致災因素引發安全事故。一是督促長石煤礦、船兒河壩煤礦、文家巖煤礦、右岸口煤礦、同興煤礦、紅旗煤礦、徐家灣煤礦、長石二煤礦、龍洞溝煤礦、刺竹溝煤礦、洞灣煤礦今年內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紅欣煤礦三井、萬田煤礦、關田壩煤礦、黑石溪三煤礦、趙家河煤礦5家停產停工煤礦在復產復工后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二是督促設計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建立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機構,配備人員,完善措施,配齊設備;三是督促所有煤礦編制完成《水患現狀調查報告》和《水溫地質類型劃分報告》,落實探放水制度,指導煤礦安全生產、建設。

          一是督促我市各煤礦建立以總工程師為支撐的技術管理體系,配齊配強采掘、機電運輸、通防、防治水、監測監控專業技術人員(生產礦井至少2名,建設礦井至少1名),完善“五長、五科、五隊”煤礦安全管理機構;二是推進班組安全建設,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上新臺階;三是督促生產礦井完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供水施救、壓風自救、通信聯絡和緊急避險“六大系統”,建設礦井按設計專篇要求時限完成“六大系統”建設。

          結合煤礦實際情況,制定2015年度*市安監局煤礦安全監管檢查計劃報市政府批復,報達州市安監局、川東煤監分局備案,并按批準的監管檢查計劃認真執行,重點強化煤礦通風、瓦斯、機電運輸、防治水、粉塵等隱患排查整治,防止煤礦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加大重大節日和重要時段檢查力度,保障煤礦安全穩定。

          一是督促煤礦嚴格按照《煤礦初步設計方案》和批復的《安全專篇》購置各種安全設備,煤礦所有入井設備必須是具有煤安標志;二是組織煤礦每半年開展一次安全儀器、儀表檢定;三是10月底前組織煤礦開展通風阻力測定;四是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定期開展礦井主要通風機性能測試。

          加強煤礦密閉管理,加大暗訪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煤礦未批先建、邊建設邊生產、超設計范圍施工、超核定頭面作業、擅自打開井下密閉、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等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規范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秩序,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是對列為關閉的煤礦開展回頭看,確?!瓣P實、關死、關到位”;二是完善關閉煤礦檔案資料;三是加強與國土、工商等部門銜接,妥善推進兼并重

          組工作;四是加大督促煤礦關閉互助資金的支付力度,確保按期支付到位。 一是對生產能力、生產要素有變化的煤礦,在煤礦生產運行管理信息系統上全部真實上報、公示;二是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建設工期的監管,確保煤礦按質、按期竣工投產,2015年計劃督促徐家灣煤礦、陳家灣煤礦、長石二煤礦、洞灣煤礦、刺竹溝煤礦、黑石溪二煤礦、萬新煤礦、三臺寺煤礦竣工驗收投產;三是繼續作好煤礦企業新工藝和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工作,淘汰落后產品和舊的生產工藝;四是嚴格煤礦采煤工作面接替、采區接替、水平接替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