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踽踽獨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也許有時候我們回憶起來都感覺以前特別幼稚啊,特別愚蠢,但是我覺得也沒有關系呀,因為每個人都是在不斷的成長的,只有真正得到成長了,在回首往事的時候,才會覺得以前特別傻,特別愚蠢。
假如我們在回首過去的時候,一直都覺得以前是特別厲害的,而現在越來越不堪,這又是一種怎樣的發展趨勢呢?也許我不說大家都能夠想得明白。
從前我也交了那么多的好朋友,但實際上也只是我自以為的好朋友而已。我們在網上聊天,通過郵件,發短信,通過各種渠道進行交談,可是到最后一見面還不是分道揚鑣。
因為他抽煙,我不抽煙。
(BEYOND人生)
角色設定:
蕭 磊 出身普通家庭,父親警察,母親醫生,
外表粗狂,內心細膩,獨自長大,性格內向、固執
高 博 出身書香門第,父母皆為老師,
長相斯文,感情豐富,深受父母影響,缺少主見
楊 帆 出身富裕家庭,父親商人,母親主婦,
外形陽光,開朗大方,自信聰明,善于交際
故事梗概:
三個大學生因有很多共同愛好而成摯友,都對自己喜愛的故事拍不成心想的影視作品而倍感失望,遂有了一個共同的夢想:組建自己的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拍出喜歡的作品。
高博迫于現實放棄了……
楊帆在追夢時迷茫了……
蕭磊一人孤獨的堅守,成功才剛剛開始……
第一場:
場景:蕭磊書房或臥室
人物:蕭磊
時間:深夜
(畫面從大樓上一室獨自映出的燈光切入)
(鏡頭細節特寫)
(深夜,電腦桌上有音響,電腦椅后面是單人沙發,邊上是茶幾,門后是垃圾筒,暗淡燈光。
蕭磊呆坐在電腦前,看著電腦屏幕,屏幕上只有WORD界面,上面只有倆字:獨行
右手燃著煙,背靠在椅子上,電腦前的煙灰缸已塞滿了煙蒂,周圍灑落著煙灰。兩盒煙和打火機放在旁邊,一盒煙已經空了,一盒剛剛打開。
蕭磊坐直身子,把煙抿滅,壓下WORD界面,打開百度頁面,搜索BEYOND,點擊進入,點開百度TING,音箱里傳出BEYOND的《AMANI》的歌聲,起身,把煙灰缸的煙灰和空的煙灰盒倒入垃圾桶,點上一根煙,將煙,火,煙灰缸都放在茶幾上,坐在了沙發里,躺著,閉上了眼睛)
第二場:
場景:普通小飯館
人物:蕭磊,高博,楊帆,飯店老板(近三十歲,大學師哥),大廚,兩個女服務員
時間:冬季晚九點
(一組小音響,放著BEYOND的《AMANI》,畫面由此切換),
(小飯店,五、六張桌子,門口是收銀臺,坐著老板,低頭拿著計算機在清帳,里面坐著兩桌,一桌是廚師和兩位女服務員在閑磕瓜子,最靠里的一桌坐著三位主角,面色潮紅,頭發凌亂,斜靠在椅子上,外套披在椅子后面,上身毛衣,桌上放著吃剩的四盤菜:油炸花生米,酸辣土豆絲,蒜泥黃瓜,青椒炒蛋。盤子很大,筷子隨意的擱在盤子邊,每人面前一個一次性紙杯,里面是半滿的啤酒,旁邊是吃完的“大碗”白米飯碗,桌子上放著一只白的空酒瓶,三瓶快見底的啤酒,地面放著七、八只空的啤酒瓶。)
楊帆(身子前仰,手中拿著酒杯):將來公司,我看就叫龍騰,我們要象巨龍一樣騰飛在神州大地,來,干,
高博(坐直身子,拿起酒杯):這名字不錯,我媽老說,立足現在,展望未來,我們這就叫立足西安,放眼世界,龍騰,不錯,蕭磊,你覺得呢
蕭磊(斜靠在椅子上,挪了下身子):龍騰,恩,霸氣的很,應該還沒人注冊吧。你倆覺得我們先拍《誅仙》好,還是先拍《慶余年》好
楊帆(看向蕭磊):你爸給你取名真沒取錯,石頭,不開竅,何況還三塊石頭。我們還沒錢成立公司,你就在這想拍那部小說了?
高博(大笑):就是,我媽老說,人如其名嗎,
蕭磊:你別老是我媽說,我媽說了,這么大了都斷不了奶,離不開媽,你還沒讓您家里那兩位園丁教育夠啊
高博:我說我媽怎么了,看咱這名字,博,取學識淵博之意,就我媽給取的,只是我就不愛讀書,所以跟這個博字沒沾上邊,你倒是想說呢,你爸你媽怎么教你?一個當警察,一個當醫生,你從小有人管嗎?還不自己一個人呆著看書?現在在這裝上文學青年了
蕭磊:我一個人活,我自在,你這就是羨慕嫉妒恨
楊帆:行了,你倆別掐了,來,為我們未來的龍騰干了。
高博:三個石頭,撞了南墻不回頭……
(蕭磊繼續看著楊帆,剛想要開口)
(鏡頭外聲音:老板:你們仨走不走了,關門了,關門了)
楊帆:師哥,馬上走,馬上走
蕭磊:是該走了,來,干了走
(三人碰杯,起身,穿上衣服,蕭磊,高博在前,楊帆在后),
蕭磊:師哥,我們先走了
高博:師哥,走了,今天吃的好飽,明天再來
(蕭磊,高博先后出了門,楊帆留在最后結賬,一邊結賬,一邊閑聊)
楊帆:師哥,您這店生意不行啊,要不是我們幾個,早就倒了吧
老板:你就咒我吧,有你們幾個我才倒了血霉,你看看,現在都幾點了,三個大男人,呆了倆小時才點了這倆菜
楊帆:我們不是窮嗎?師哥,要不你和我們合伙吧,我們三個要開公司,拍電視,發大財
老板:好好好,那我就祝你們發大財,發了財別忘了我這師哥。你們三個,光吃白飯不點菜,要來的人都這樣,我這生意沒法做了。虧得我就認識你們仨。我這小店生意熬了二年,好不容易好轉,你就別把我往溝里帶了
楊帆:看你說的,我們怎么說都是BEYONG的鐵桿,我能坑你嗎?
老板:行了,快走吧,路上小心點
楊帆:師哥,那我們走了
(楊帆邊出門邊回頭打招呼。)
第三場:
場景:小飯館門口
人物:蕭磊,高博,楊帆,兩個路人
時間:冬天晚十點
(三人站在門口,敞著懷,飯店里傳出BEYOND《海闊天空》的歌聲,遠處有兩個路人在前面走。三人慢慢前行,隨著音樂哼唱著,到副歌時一起嘶喊)
(背影特寫,楊帆在前在中,高博,蕭磊落后半步)
第四場:
場景:公交車站
人物:蕭磊,高博,楊帆,群眾若干
時間:白天
(配樂BEYOND《不再猶豫》)
(三人西裝,提著公文包在公交車站等車,每人單獨拍攝,坐不同的車)
(蕭磊旁白:)
我和摯友高博,楊帆畢業后,一起留在了西安這座城市。營銷專業的楊帆做了房產銷售,法律專業的高博在律所當個小弟,而中文專業的我在一家小公司干文員。白天我們各自忙碌著(接下場畫面)
第五場:
場景:城中村出租屋
人物:蕭磊,高博,楊帆
時間:晚上
(接上場畫面)
(三人光著膀子,圍著個小板凳,上面只有花生米,喝酒)
(蕭磊旁白:)
晚上聚在小屋里,喝著小酒,道著辛苦,聊著未來,寫著小說。夢想著,堅守著
第六場:
場景:出租車??奎c,
人物:蕭磊,高博,楊帆,兩個出租車司機
時間:白天
(高博旁邊放著行李包,三人低頭抽煙,沉默無言)
(一輛出租車靠近停下,高博揮手讓他開走)
楊帆(把快抽完的煙泯滅,看向高博):你真要走?我們不是說好要一起努力,成立龍騰,拍我們自己喜歡的東西嗎?我們這三年已經寫了好幾十個本子了
高博(低著頭,抽著煙):我媽給我打電話說,最近我爸身體越來越差,讓我回去
楊帆(拿出煙,一人發了一根,自己點上):我們剛寫的本子,前天不是讓人收走了嗎?我們就快成功了,你舍得現在走?
高博:三年了,我們什么都沒成,我不能再等了,回去準備考公務員。我爸我媽老了。父母在,不遠行啊.你們倆也考慮考慮將來吧
(三人嘆氣,蕭磊伸手攔下了一輛出租車)
楊帆(緊緊擁抱高博):保重,
蕭磊(緊緊擁抱高博):一路順風
(高博一句話沒說,眼淚流了出來,回頭提起包就上了出租車)
(蕭磊,楊帆抽著煙,望著出租車,眼中含著淚)
第七場:
場景:城中村出租屋
人物:蕭磊,楊帆
時間:白天
(楊帆坐在床上,蕭磊站在他面前,兩人神情激動,蕭磊手中拿著劇本,楊帆抽著煙,地上很多煙頭)
蕭磊:你為什么允許他們把劇本改成這樣
楊帆:不改,人家就不用
蕭磊:不用就不用,我們留著以后自己用
楊帆:留著?我們這四年都找了多少公司了,好不容易有人看上一個。留著?我們吃什么,喝什么,什么時候才能把我們寫的拍成電視
蕭磊:高博一年前走的時候,你不說就剩我們兩個也要堅持下去嗎?成立龍騰,拍我們自己喜歡的作品,現在這樣做就是在糟蹋我們自己
楊帆:不錯,我們是要拍自己的作品,可現在我們什么都沒,這就是現實,我們必須實際點
蕭磊:實際點?實際點就是要把劇本改成這樣?要賣,你賣你寫的,我的不賣
楊帆:好好好,你就繼續守著你那些本子吧
(蕭磊把劇本扔在了地上,轉身離開了出租屋)
第八場:
場景:城中村出租屋
人物:蕭磊
時間:晚上
(蕭磊抽著煙在電腦前碼字,煙灰缸里盛滿了煙蒂)
(配樂BYDONG《誰伴我闖蕩》)
(蕭磊旁白:)
六年來,我獨自一人掙扎著,編織著曾經的夢。白天做著小職員,晚上筆耕到深夜,寫了改,改了寫,不停的給各地公司投送我的作品,然后苦苦的等待回音,只是失望多了慢慢都有點麻木了。兩年前高博考上了老家的公務員,不久后就和單位同事結婚了,現在連孩子都有了,看著他孩子可愛的照片,我都羨慕的流淚。楊帆和我一樣仍然未婚,兩年前跟我大吵一架后,胡亂賣掉了自己的作品,回家繼承了父親的公司,希望能借助家里的力量組建自己的制作公司,可商道艱難,他只是忙碌的支撐著家族的事業。不久前,一個風險投資者找到了我。
第九場:
場景:蕭磊書房或臥室
人物:蕭磊
時間:深夜
(畫面切回第一場,音響里傳出了《再見理想》)
(蕭磊閉著眼,躺在沙發上,傳來了手機響的聲音。蕭磊從褲子口袋里,取出手機,上面顯示是:高博。蕭磊接起了電話)
蕭磊:喂,還沒睡呢
(手機里的高博):沒呢,剛在網上看了你制作的《而立的春天》,不錯,這不給你打個電話祝賀下嗎
蕭磊:都才開始,公司亂著呢,剛拍了一部,還不知道反響怎么樣呢
(手機里的高博):慢慢來,都會好的,龍騰到底是讓你整起來了,
蕭磊:你最近過的咋樣?有時間繼續寫點東西,我還想拍你寫的呢
(手機里的高博):我哪有那美國時間,不說了,兒子在哭,我先掛了
蕭磊:好,改天聯系。
(蕭磊掛了電話,站起來,坐在電腦前,把手機放在旁邊,切出WORD界面,寫下“2005年”,這時手機響了,手機上來電顯示是楊帆,蕭磊接起電話,走向窗邊。)
備注:
獨行:一個人追夢的過程往往是孤獨的
BEYOND人生:取超越之意,作者是BEYONG歌迷,而且BEYOND歌迷眾多,有利于網絡宣傳。
配樂:節選用BEYOND歌曲中反應主題的段落
一、刑事證據國際性準則的基本內容
在比較兩大法系法治國家證據制度的基礎上,結合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相關刑事司法準則,我們認為,證據制度國際性準則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一) 刑事證據制度設計和運行的宏觀背景-無罪推定原則
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2項規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假定為無罪?!弊鳛楝F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無論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刑事司法均貫徹了這一原則,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和一些地區性國際組織制定的其它刑事司法準則中也明確的規定了該原則。1 在證據制度中,無罪推定原則確立了司法的主體性理念,確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證據制度中的主體地位。也即是說,刑事證據制度的設計和運作不再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成單純的獲取證據的客體、司法的奴隸,而將其提高到一個自由的、自我決定的主體性地位。
(二)追訴機關承擔有罪的證明責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責任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偵控機關承擔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成立的證明責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責任(包括有罪的證明責任和無罪的證明責任)。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從消極方面講,享有沉默權,可以不說任何話;從積極方面講,作為訴訟主體他可以在明智和自愿的前提下放棄沉默權開口為自己辯護。但偵控機關不得強迫其自證其罪。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2 第14條第3款(庚)項規定“不被強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證言或強迫承認犯罪”,其他國際性法律文件和國內法也予以確認。3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表性國家如英、美、法、德、日、意等普遍確立了沉默權和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特權。
對于無罪推定原則、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特權和沉默權之間的關系,意見不盡一致。我們認為,無罪推定原則作為公認的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和沉默權是其涵義的當然延伸和保障。如《歐洲人權公約》中沒有直接規定不得強迫自證其罪或沉默權,但歐洲人權法院通過判例實際解釋該公約時認為,沉默權包含在無罪推定原則當中,并認為它既適用于預審和審判階段,也適用于警察訊問階段4 .《美洲人權公約》中將不得強迫自證其罪作為無罪推定原則的最低限度保證之一5 .
(三)取證手段文明化、人道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然出于追訴犯罪需要而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處于受追訴地位,但他作為法律上無罪之人,在訴訟中屬于主體地位,享有普通公民應當享有的人格尊嚴和意志自由。因此,以文明、人道的方式或手段收集證據,尤其是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維護其作為訴訟主體的人格尊嚴,早已是人類法治文明的基本要求。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钡?條規定,“所有被剝奪自由的人應給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嚴的待遇。”聯合國《保護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宣言》第2條規定,“任何施加酷刑的行為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都是對人的尊嚴的冒犯,應視為否定聯合國宗旨和侵犯世界人權宣言所宣布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加以譴責。”聯合國《執法人員守則》第 5條規定:“執法人員不得施加、唆使或容許任何酷刑行為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也不得以上級命令或非常情況,作為施行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理由。”法治國家刑事訴訟法中基本上確立了證據收集手段文明化、人道化的原則。
(四)證據收集規則-司法令狀規則
強制性證據調查和收集行為原則上必須事前獲得法官的授權,只有在緊急和必須的情況下才可以未經批準而實施,而且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必須事后不延地交由法官審查。世界刑法大會《關于刑事訴訟中人權問題的決議》第8條規定,“影響被告人基本權利的任何政府措施,包括警察所采取的措施,必須有法官授權,并且可受司法審查。”第9條規定,“除第8條所述情況外,任何由警察采取的措施或起訴機關的關于強制措施的決定,均應在24小時內取得法官的認可?!庇ⅰ⒚馈⒌隆⑷?、意等兩大法系代表性國家普遍確立了法官事先授權的司法令狀制度。
(五)證據排除規則
證據排除法則是規范偵查機關機關的取證行為,要求其嚴格遵循正當化證據收集程序。從各國國內立法來看,排除非法手段獲取的言詞證據已成為共識和普遍做法,對于物證的排除各國做法不一,但總體趨勢是嚴格限制收集物證的方式方法,并輔之以嚴格的內部紀律制約和有效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機制。世界刑法大會《關于刑事訴訟中人權問題決議決議》第10條規定,“任何以侵犯基本權利的行為取得的證據,包括任何由此派生的間接證據,均屬無效,而且在訴訟程序的任何階段均不得采納。”第11條規定,“嚴重侵犯隱私基本權利的證據方法,諸如竊聽,必須是經法官命令進行并且法律明文規定的,方得接納為證據”。聯合國《禁止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15條規定“在任何訴訟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業經確定系以酷刑取得的口供為證據,但這類口供可用作被控施用酷刑者刑訊逼供的證據。”6
(六)庭審證據調查采用直接言詞方式,證人需出庭作證
證人出庭作證是被告人享有的與證人對質權的當然要求,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3項規定,“在受審時,有資格在同等條件下可對與其不利和有利的證人進行訊問”。英美法系國家和大陸法系國家普遍要求證人出庭作證。
二、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現狀
中國現行的刑事證據制度,既不同于大陸法系國家的自由心證證據制度也不同于英美法系國家在陪審團基礎上逐步形成的“規則式”證據制度,理論上一般將其概括為“實事求是”的證據制度。其總體特征是,立法對證據的規定很少,沒有系統的證據規則,證據法內容比較粗糙、片面,對司法人員調查、審查判斷和采納證據等方面缺少約束。在實踐中,證據收集、審查判斷以及采納與否隨意性大,在相當程度上處于“衡證無方”的狀況。具體而言,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沒有明確規定無罪推定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同時,第162條規定了,“證據不足,(應當作出)所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此外,對舊刑事訴訟法中檢察機關作出的定罪免刑性質的免于起訴予以廢除,改為不起訴,以體現法院統一定罪權。對這些規定,在理論界一般認為,刑事訴訟法是吸收了無罪推定原則的合理因素或內核,但立法機關權威人士關于該立法的有關解釋說明中沒有承認,相反認為:“封建社會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則,資產階級針對有罪推定提出了無罪推定。我們堅決反對有罪推定,但也不是西方國家那種無罪推定,而是以客觀事實為根據?!敝袊淌略V訟法“沒有規定,法院判決有罪前推定為無罪。因為,如果這樣規定,在法院判決前推定為無罪,那偵查機關為什么還要進行偵查?!為什么還要采取強制措施?!既然推定為無罪,那么檢察機關為什么有的還要審查起訴?!法院為什么還要開庭審理?!我們堅持以事實為根據的原則,在法院判決有罪前,不能說是罪犯,但也不能說就沒有犯罪嫌疑,而是實事求是,進行偵查,客觀地依法收集有罪、無罪、罪重、罪輕的各種證據,是否犯罪,最后由法院根據事實來審判確定”7轉貼于
2.證明責任分配不合理
《刑事訴訟法》中對證明責任的規定比較混亂,具體而言,有四方面體現:(1)法官承擔證據收集和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的責任,《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第158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在司法實務中,公檢法三家聯合辦理刑事案件混淆訴訟職能分工的情況較多,這與聯合國《關于檢察官作用的準則》第10條規定的“檢察官的職責應與司法職能(這種司法職能專指審判職能)嚴格分開”明顯不符。(2)證人不享有不得強迫自證其罪權,《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保?)嫌疑人、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權,而負有“如實供述”義務,《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钡?5條規定,“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保?)對于辯方應否承擔、在哪些情況下應當承擔以及承擔什么性質的證明責任有規定,如沒有明確對非法取證行為應由誰承擔證明責任等問題。由于立法上不明確,實踐中滋生了諸多弊端,在法庭上經??梢姷綑z察官(有時甚至還包括法官)要求被告人對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舉證的場景。
3.證據收集方法非法治化。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其一,強制性證據收集行為缺少司法控制。依目前的規定,除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由司法機關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批準外,其他所有的強制性證據收集行為如搜查、扣押、對人身和郵件的檢查等均由追訴機關自行決定,而且事后基本上不受外部審查、監督和制約。其二,搜查、扣押、檢查等行為限制性適用條件極少,如搜查、檢查的時間、地點、范圍等在搜查令中基本上未有強制性明確規定。其三,雖然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但是對于偵查機關審訊嫌疑人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沒有任何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通過熬夜、車輪戰、疲勞戰乃至毆打等刑訊逼供方式獲取口供的現象比較普遍8 ,1998年中國就查辦了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有關的犯罪案件1469件9 ,2000年最高權力機關的執法檢查報告也指出,刑訊逼供已經成了司法實踐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10 .其四,技術偵察措施秘密化和非法治化。依據《國家安全法》和《警察法》的規定,偵察機關可以采用技術偵察措施,實踐中也在比較廣泛的運用,如通訊監聽、測謊、密搜、秘捕,等等。但是,目前這種運用基本上是偵查機關自行決定秘密進行,法律對于哪些屬于技術偵察措施,如何采用、如何進行規范等問題沒有相關規定。
4.證據資格(可采性)不明確。中國刑事訴訟中一直強調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所有事實都是證據11 ,不大重視證據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司法實踐中,通過違法手段如刑訊逼供獲取的口供比較普遍的被采納為證據。1998年,兩高通過司法解釋確立了非法人證(包括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排除規則12 ,其目的旨在通過證據排除來威懾和遏制刑訊逼供等非法獲取口供現象,但其具體范圍和詳細的操作性規定缺失使有限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還是一紙空文。
5.庭審證據調查一定程度流于形式。中國刑事訴訟貫徹訴訟階段論,認為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是并行的三個獨立的階段,審查起訴和最終判決主要依據偵查階段收集的證據。庭審中的證據調查對于認定事實的意義和作用并不十分突出。1996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后這種狀況并沒有實質性改變。而且,由于相關配套制度如證人不作證的責任、證人補償、證人保護沒有落實13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些證據調查制度如交叉詢問、證人出庭作證、質證等,得不到充分貫徹執行14 .被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在法庭上與對他不利的證人進行對質。
三、中國刑事證據制度的改革展望
由于中國刑事證據制度存在上述不足,加上宏觀法治環境不盡人意,尤其是司法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監督機制乏力,在這樣的環境中滋生出了比較嚴重的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現實,這已引起中國國內最高決策機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WTO的加入,人權保障的要求,以及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中國刑事證據制度這種滯后狀況已不適應時代的需要。目前,刑事證據法的制訂已列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議事日程,有關法律草案,目前已經交由各方討論。學術界的研究討論很熱烈并提出了一些供立法機關參考的意見。我們認為,依照前述刑事證據制度的國際性準則,中國的刑事證據制度主要應當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首先,明確在法治理念下,刑事證據制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在于兩個方面:其一,防止、限制司法人員的恣意專斷、濫用權力以遏制司法不公、司法腐敗。這是現下依據中國國情制定刑事證據法應當遵循的首要價值取向;其二,充分保護當事人及其他涉訟公民合法權益。
其次,在具體制度設計上著重規定以下內容:
1.確立無罪推定原則作為刑事訴訟和證據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
2.合理分配證明責任。證據法應在肯定無罪推定原則基礎上,明確控方承擔證明責任,被告人不負有包括證明自己無罪和罪輕證明責任。法官不承擔證據收集責任。
3.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權,賦予證人拒絕自證其罪特權。
4.確立司法令狀規則,對偵控機關采取的涉及涉訟公民重大權益的證據收集行為實施由法院進行的司法控制。如拘留、逮捕、搜查、扣押、強制檢查、查封、凍結以及秘密偵查等要由專門的法官進行審查和令狀詳細限制范圍才能進行。
5.限制證據收集的方式方法,如對于訊問應當規定,訊問的時間原則上應當在白天進行,每次訊問的最長時間以及前后兩次訊問的時間間隔等內容。
6.明確規定因取證方式不合法的證據原則上不具有證據資格,尤其是非法口供和證人證言。程序性事項尤其是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責任明確規定由控方承擔。
摘 要 票據法21條之規定,與第10條之規定類似,并無存在之必要,同時退一步講,如果涉及當事人以詐騙手段騙取錢財,則是由其他相關法律規范進行調整。當基礎關系無效時,票據債務人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免除債務并涂銷簽名或返還票據,或以他方不當得利為由拒絕履行票據義務。
關鍵詞 票據無因性 完善
一、票據法之修改
學界對票據法修改之建議,多集中于對《票據法》第10條之批判,理由大抵認為票據行為的無因性是一項公認的世界性法律原則,而我國《票據法》第10條第1款將票據關系與票據原因關系放在一起規定,此規定無論與立法技術上抑或法律價值上都不可取。此外,據多數學者之觀點,此條規定是有使票據直接當事人之間票據行為有因之效果,無論從歷史上、實用主義論上、票據法之作用及特性上,皆有不妥之處。
除此之外,筆者以為我國《票據法》第21條規定:“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的資金來源。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边@是對票據無因性之破壞。因為是否為承兌以及付款行為,完全是依被委托人之自由決定,即使沒有可靠之資金,被委托人也完全可根據自己意思而為承兌或付款。因此票據法21條之規定,與第10條之規定類似,并無存在之必要,同時退一步講,如果涉及當事人以詐騙手段騙取錢財,則是由其他相關法律規范進行調整。
據此,筆者認為,此兩條之規定并無存在之必要。就此兩條規定之目的而言,無非保障交易之真實,保障交易安全,完全可由其他負責調整基礎關系的法律進行規范,例如涉及欺詐等,則已經有刑法及合同法等進行規范。而就此兩條規定產生之法律效果而言,只能產生債務人可以據此倆進行抗辯,否認他方票據債券的存在。因此,筆者建議廢除此兩條規定,改為規定當基礎關系無效時,票據債務人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免除債務并涂銷簽名或返還票據,或以他方不當得利為由拒絕履行票據義務。這一修改,堅持了以票據無因性為原則,避免盲目擴大票據基礎關系對票據關系的影響范圍,強調了票據的基礎關系僅可以作為直接票據當事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加強了票據的無因性,有利于促進票據的流通性,實現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票據流通的效率與安全。
二、行政規章應相應完善
對于規范票據行為之行政規章,我國主要為中國人民銀行所制定之各項相關規定,其中又以《支付結算辦法》為主。審視《支付結算辦法》,筆者認為,主要應修改或刪除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此規定第1款,為對《票據法》第10條之復述,不必存在之理由已如前文所述。此規定第2款,乃將《票據法》第10條第2款以及第11條第1款前半部分結合起來,主要涉及我國票據制度中之對價制度。而據我國《票據法》第10條第2款、第11 條之規定,以及《支付結算辦法》第 22 條第 2 款之規定,持票人取得票據若未給付對價或相當對價,則并不享有票據權利,除非其是因稅收、繼承、贈與而取得。雖然司法解釋第 14 條規定債務人據票據法第10條規定對抗經背書轉讓之票據的持票人,法院不予支持,但適用時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司法解釋并未規定不得就《支付結算辦法》之規定而抗辯;二是直接當事人間若未給付對價則持票人仍無票據權利。此種規定,筆者認為很不完善。第一個問題是立法技術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晚上法律規范進行調整,關鍵在第二個問題。債務人為票據行為,實質上是債務承擔,據民法理論,債務承擔當為無因行為,無論行為人出于何種原因,一旦為債務承擔,即須履行其義務。就票據法律關系而言,對價關系也是作為原因關系的一種,根據我國票據法之規定,票據行為為單方行為,出票人制作票據即須承擔票據責任,也就是說無論當事人出于何種目的,一旦為此債務承擔行為即負票據債務,而他方接受票據后即享有票據債權,因此規定欠缺對價時他方不享有權利實與傳統理論相違背。
據此,筆者認為,對價欠缺并不能導致票據關系之無效。因為法律對于給付對價之要求,意在保障真實之交易,意在防止無法律上原因而獲得利益,亦即不當得利之發生。因此,我國完全可參照臺灣地區立法,將《票據法》第11條之規定修改為不給付對價或相當對價則不能取得優于前手之權利,去掉《票據法》第10條及《支付結算辦法》第22條之規定。亦有學者以為,《支付結算辦法》第 82 條、83條、92條等之規定亦不妥,因為此種規定將資金關系、交易關系等列入銀行審查之范圍,既加重了銀行負擔,又與無因性相沖突。但依筆者看來,從時間上來說,此種規定確實加重了銀行之工作負擔,然就規定本身來說,《支付結算辦法》本身即為對銀行辦理支付結算業務之行政規定,因此其對銀行從事相關業務之規定并無太大不妥。因為銀行審查資金關系、交易關系原本就是為其決定是否承兌或付款做準備,若其規定資金關系欠缺、交易不真實,當然可以自主決定不以承兌或付款。只是一旦為承兌,票據關系有效,銀行即須付款。
三、司法解釋應與法律相吻合
相對于《票據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票據無因性原則持比較肯定之態度。然而,司法解釋之如此態度,恐有委婉改變《票據法》規定之嫌,如《規定》第14 條,即為對《票據法》第 10 條、第 21 條之一種隱性修改,且不從價值上判斷其進步性,但從我國目前立法理論上說,如此做法實有不妥。因此,在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的同時,亦須對司法解釋進行相應的調整,以期形成一個協調統一的法律體系。
參考文獻:
[1]杜德萊•理查遜.流通票據及票據法規入門.復旦大學出版社.1990.
關鍵詞:戲劇性;《櫻桃園》;舞臺??;觀眾
眾所周知,一部戲能不能吸引觀眾的注意力,或者說能不能引發觀眾看下去的興趣和欲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部戲有沒有“戲劇性”。在一般情況下,任何一部戲都有戲劇性,只是有其強弱的差別。在戲劇舞臺上,由人物激起某種“戰爭”,這場“戰爭”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外在的、急劇的、暴風驟雨式的,也可以是內在的、舒緩的、清風明月式的。前者通常叫做外顯的戲劇性,后者叫做內隱的戲劇性,兩種戲劇性都能支撐起優秀的戲劇作品[1]。
2004年,林兆華版《櫻桃園》的成功上演,大獲好評。它究竟有何獨特的魅力能夠吸引大量的觀眾走進劇場觀看演出,而林兆華又是用怎樣的方式,從哪些方面來增強戲劇性的。以下分別從人物形象,舞臺美術,臺詞運用三個方面來加以論述,并借此來說明導演的創作意圖。
一、簡約、集中的人物形象
如果一部劇的人物形象眾多,或是以“人像展覽式”的方式敘述的話,若是矛盾不集中,主題不突出,那么,其戲劇性也可能會減弱。在舞臺劇中,林兆華為使劇情更集中,情節更緊湊,直奔主題,直擊主要矛盾:櫻桃園的易主,就將劇本中多個人的戲巧妙地集中在一、兩個人身上。林兆華的舞臺劇雖然沒有分幕,卻是依據燈光的移動,來引起觀眾注意的,雖然還有劇中其他人物一同出現在舞臺上,但那也只是作為舞臺上的背景而已,或是為了強調現場氣氛而設置的,最主要的還是最前排表演區角色的表演。舞臺劇的主要人物、核心人物有三個:即柳苞芙、羅伯興和彼嘉。這三人分別代表了不同的社會階層,對揭示主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柳苞芙是封建破落貴族的代表,她對櫻桃園突如其來的變化措手不及,并沒有聽取羅伯興的建議,而是繼續回憶過去,過著奢華的生活。永遠都畢不了業的大學生彼嘉,代表著新一代知識分子。他憤恨舊時代,憧憬新未來,他空有一套理論,卻又缺乏有效的行動。羅伯興代表著新興資產階級,他頭腦清醒,有明確的目標,在拍賣會上以高價買下了櫻桃園。說明了新興資產階級已悄然登上歷史舞臺,而破落的封建舊貴族必然逐漸淡出現實生活的趨勢正朝人們走來。林兆華給足了這三個角色的戲份,以突出他們面對即將被毀滅的櫻桃園所呈現出的不同態度,充分體現了在社會轉型時期,各階層的精神風貌。
二、壓抑、荒涼的舞臺美術
如果舞臺美術的布置與運用得當的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強戲劇性。舞臺美術是特殊的潛臺詞,是規定情境的具象化表現。精致的布景呈現,可產生戲劇懸念,特別是那些隱藏在布景中的各類玄關的制造,更會帶來出其不意的演出效果。
在林兆華“櫻桃園”的舞臺上鋪滿了土黃色的布,而且演員是站在距離地面四米多高的由鐵架支撐的鐵絲網上進行表演的,從抽象的角度更真實地再現了舊莊園的場景。舞臺頂部運用黃棕色的棉紗制造出了低低的“云朵”。空曠的舞臺上呈現著幾棵枯槁低矮的“櫻桃樹”。雖然舞臺布景的顏色單一,但在燈光的照耀下,土黃色逐漸退變為淡黃色。依劇情需要,燈光在不斷發生著變化,有時還會呈現出灰白的色彩。這種布景顏色的不確定性,具有象征意味。這種舞臺背景,可看作是劇中人物心理活動的外化,說明他們在對待“失去櫻桃園”這一事件上的心情是極為矛盾與復雜的,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櫻桃園”是舊事物的象征。符合規定情境,并巧妙地制造了戲劇性。
運用燈光的明暗來實現不同場景的切換,它們隨著演員的語言、行動的變化而變化,具有較強的流動性。這樣的舞臺設計更能調動觀眾的想象力?;蛟S可以這樣理解,觀眾已參與到戲劇中來,便不會覺得戲劇乏味,戲劇性也就在無形當中增強了。林兆華對此曾表示:“藝術就是講感覺,好的戲劇可能觸發觀眾的無數想象。[2]”
三、快速、抒情的臺詞運用
在慢速、抒情的戲劇中,突然加快戲劇節奏,也可增強戲劇性。這種戲劇節奏的加快,大致包括角色語言或行動的加快兩方面。事實上,抒情與戲劇性并不矛盾,在抒情中同樣可以有戲劇性,只不過激烈感被削弱了。
如果說“停頓”可減緩戲劇節奏,達到抒情目的的話,那么快速臺詞的運用是“停頓”的反面,也不失為另一種抒感的較好方式。在舞臺劇中尤以臺詞的獨白最為突出。例如,在第一幕,柳苞芙回憶自己幸福的童年和第二幕柳苞芙向觀眾講述了她在法國的不幸生活,表現了她內心的苦痛和絕望之情。通過這兩段獨白的介紹,我們得知柳苞芙童年的美好和曾經婚姻生活的不幸。但如果過多地運用獨白,也會削弱戲劇的動作性,變成“說戲”,角色化身講故事的人。這就會使得劇中“說”的成分增加了,“演”的成分削弱了。觀眾看著可能會很費勁,會覺得沒有戲,演員純粹是在敘述事件的前因后果等,會大大削弱戲劇性。
林兆華在舞臺劇中改對白為獨白,無可否認,這種獨白形式的運用也有它的好處,可直抒人物胸臆。有時,人物臺詞還會重重疊加。其實,這種快速的臺詞也能達到抒情效果,契合了中國觀眾的欣賞心理,達到了增強戲劇性的目的。
四、結語
綜上,林兆華導演的《櫻桃園》舞臺劇的確制造出了獨特的戲劇性,吸引著大量的觀眾競相觀看。他在《“狗窩”獨白》中曾這樣說到:“你想創造什么?你想怎樣去創造?你去做就是了。什么寫實、寫意,唯心、唯物,什么荒誕、象征,還有什么后現代、后后現代等等,都叫它們站立在我的周圍等待新生兒的誕生——戲劇觀是我創造的”[3]。前面提到,戲劇性是每一部戲都會具備的最基本的要素,但怎樣制造好的、獨特的戲劇性等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所以,制作者要在排演的過程中逐漸形成自己的風格,可以在陳舊的故事中多加入一些新奇的元素,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戲劇性,以便創造出更優秀的戲劇作品來。
參考文獻:
[1]董健,馬俊山.戲劇藝術十五講[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