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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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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財務風險,籌資結構,科學決策
企業財務風險是指由于企業經營不善或者財務管理不善而出現的企業資金結構不合理,償債能力低下,財務目標無法實現等等各種無法控制的財務現象。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始終貫穿于企業生產的任何一個階段,防范財務風險,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前提,企業能夠成功的預防財務風險,也是它能在市場占有一席之地的根本前提。
1.企業的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
(1)財務決策失誤科學決策,財務工作效率低下;財務決策關系著企業資金的使用方向,在我國企業中普遍存在著經驗決策和個人主觀決策的現象,這一決策的直接后果是企業投資資金使用效率低,投入產出比例低下,資金使用成本過高,資金回籠慢,后果嚴重的直接導致企業財務風險的出現;另外,企業中普遍存在著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的現象,一崗多人使得財務工作充滿了重復的無用工,而一人多崗的現象又使得財務工作不能全面展開,降低了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免費論文下載。
(2)應收賬款過多,資金緊張;在企業經營中,普遍存在著賒銷的現象,賒銷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企業的生產業績,但也是一顆定時炸彈;許多企業管理者只看到賒銷所帶來的業績的增長,卻沒有看到賒銷所帶來的消極因素;如一些企業在賒銷過程中不注意對買家的信用狀況的調查科學決策,過于相信賒銷買主和自己的人際關系,最后買家因為破產或者干脆直接消失而不能償還貨款,給企業帶來的直接后果是應收賬款無法收回,變成壞賬,企業生產成本上升,利潤下降,資金緊張。
(3)籌資決策失誤,籌資結構不合理,償債壓力過大。在企業籌資的過程中,要合理搭配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比例,短期負債的資金成本較低,籌資時間快,償債周期短,對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要求較高,長期負債資金不容易籌集,利息比短期負債高科學決策,償債的周期較長;如果企業的短期負債比例過高,那么企業在舉債后,可能沒等到所籌資金的使用見效就得償還債務,企業在還款期可能資金還未完全回籠,償債壓力非常大,但相對來說長期負債的比例就較小,對長期負債償債能力的要求較小;如果企業的短期負債比例小,但長期負債的比例過大,又會形成新的問題,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要求不高,但當長期負債到期時,長期負債會和到期的短期負債構成新的短期負債,償債規模相當大,對企業的資金狀況是一個嚴重的考驗,問題嚴重的直接導致企業的資金流斷裂,企業生產陷入困境科學決策,所以企業在籌資時,一定要放眼全局,合理搭配資金比例。
(4)企業盲目的擴大規模,市場需求跟不上企業擴張的腳步,導致庫存規模大。庫存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信任何企業都有一定的庫存量。適度的庫存能夠調節生產和銷售的不平衡性,但庫存是要成本的,過度的庫存量會加大企業的生產成本,有些企業盲目的擴張,企業銷售跟不上,導致庫存量劇增,庫存占用大量成本,企業的資金回流慢,管理費用高,現金流出現問題,財務風險的幾率上升免費論文下載。
2. 企業財務風險的產生原因
(1)缺乏對人才的重視科學決策,任人唯親。現代社會是人才競爭的社會,企業的發展是靠人才的推進來實現的。
(2)決策失誤。決策失誤最明顯的表現就是籌資結構出現問題,企業盲目的擴大生產規模。決策缺乏科學性最直接的后果是預期效果達不到,投資無法收回成本。
(3)企業管理者對財務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免費論文下載。財務風險是伴隨著企業的財務活動的,有財務活動就會有財務風險,風險意識淡薄是導致財務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4)經營不善。企業的經營活動是在各個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合作的基礎上進行的,企業權責不明確或者管理的混亂都會造成經營活動的混亂。
3.加強財務管理,防范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雖然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并不代表風險就是無法避免的,只要企業管理者加強風險防范意識,合理決策,科學管理,就一定能夠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1)提高風險管理意識,加強人才的培養;企業管理者要把對風險的認識貫穿到企業的整個生產過程中,畢竟科學決策,財務風險是關系到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因素,要讓員工時時刻刻保持警惕性;加強對財務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專業的人才能夠洞察財務工作的每一個細節,剔除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的隱患,同時人才最大的價值體現在其具有創新性,使企業的發展更具有活力。
(2)完善財務管理系統,建立財務預警體系;完善財務管理系統要求我們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設立高效的管理機構,配置高素質的財務人才,同時對機構的工作分工明確,權責分明,調動員工積極性和主動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免費論文下載。建立以企業財務數據和經營數據為主的數據庫,分析整理,解決企業可能存在的潛在的財務問題,同時核實企業的經營數據和財務數據科學決策,保持企業經營各個環節的有序進行。
(3)優化資本結構,合理籌資。面對籌資,企業應該放眼全局,防止出現一味追求最低籌資成本的片面現象,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要合理搭配,防止出現債務到期時企業償債壓力過大的現象,權衡企業籌資的資本結構的比例,力求達到最優的資本結構。
(4)完善科學的決策機制。不管是企業并購還是擴大企業的生產規模,都是企業投資的一部分,而投資決策又是企業決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企業管理層在做出決策之前一定要做好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充分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投資風險價值。科學決策,以求把資金的效應發揮要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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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外貿出口的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國企業被外方拖欠貨款的問題日益凸顯。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債務拖欠等問題已成為外貿企業發展的瓶頸。文章首先對我國外貿企業貨款拖欠問題的現象進行客觀分析,然后剖析其深層次成因,進而從新的視角為我國外貿企業解決該問題提出建議。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出現的經濟糾紛也有所增加。其中國際貿易拖欠,即在對外貿易中應收款不能及時安全收回,大量外匯滯留損失在外,成為困擾我國眾多外貿企業的一大難題。而且隨著人民幣的升值,這一難題造成的損失也在擴大。支付結算是進出口貿易業務鏈上最關鍵的一環。伴隨著科技的發展,支付結算工具日漸增多,這給貿易雙方帶來了周轉與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風險的存在,其中也潛伏了風險。以托收方式為例,若買方違約,拒絕贖單,賣方便無法收回貨款。
一、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從國外統計數據上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國出口貨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從國際貿易拖欠案起因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直接起因以惡意欺詐為主。具體結構為:有意欺詐的拖欠款占60%;產品質量、數量或交貨期有爭議的占25%;屬于我方外貿企業交易嚴重失當及管理失誤的占15%;交易人員私下默契臺底交易占2.5%;其他性質占2.5%。我國對外貿易的過半貨款拖欠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或貨期等貿易糾紛引起。
2.從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華人公司(包括我國港、澳、臺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純為貨物有爭議的公司占20%;(4)駐外機構占5%;(5)其他占5%。
3.從外貿企業性質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導致的國際拖欠所涉及的企業以國內的全資中資企業為主體。具體結構為:80%來自國內的企業,其中的50%為國有外貿企業,30%為私營外貿企業;另外20%來自三資企業。
4.從客戶新舊特征看,過半數的國際貨款拖欠由老客戶造成。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國際貨款拖欠主要由資信不良的新客戶造成。
二、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幾年來人們經過對幾十起不同類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在外貿業務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不重視對外商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我國外貿公司對外成交不應缺少的一個環節,外商資信狀況直接關系到外貿公司能否嚴格履行合同,安全收匯、收貨。有些外貿公司在進出口貿易中,對外商既不做資信調查,又輕率采用對出口方具有極大風險的付款方式(d/a、t/t),給國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詐行騙造成可乘之機。在對外貿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戶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也并非一成不變。當老客戶付款出現異常時,如果缺乏警覺,不及時進行資信調查,了解其目前營運狀況,便會喪失避免風險的機會。
2.貨物質量有問題,履約不嚴肅。出口中不按時交貨,貨物品質、數量、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外方索賠現象時有發生。
3.合同條款有紕漏,業務操作不規范。有些合同貨物品質規格不具體,違約責任不明確,支付條款不對等,出現爭議難以解決。在信用證條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嚴格審證,操作不慎,出現單證不符,遭對方拒付貨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在對外貿易中“重關系,輕索賠”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寧可國家利益受損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諸法律,有的公司選擇國外不良討債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從上述現象和存在的客觀問題進行深層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國際貿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國外原因又有國內原因。就國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國開放之際,積極擴大對外貿易,但相應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外貿公司業務人員與管理者還未完全熟悉國際操作規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態,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將我外貿公司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條款和操作方法上設下圈套,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企業逾期未收匯屬于國外方面諸多原因中,進口商信譽差和我駐外機構有意拖欠約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國外貿企業風險損失的原因除了企業主體信用管理觀念的嚴重缺乏外,來自企業產權制度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
三、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成因
具體來說,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成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貿公司體制與現代化的國際經貿發展要求不適應。我國外貿公司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制,雖經轉換經營機制,擴大自主權,但在經營、企業管理、財務制度等方面沒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對業務人員和業務活動缺少必要的監督和制約,因此既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又不能妥善解決問題。外貿企業產權不明晰,使得很多國有外貿企業管理者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業績考核,不顧企業長遠利益,盲目賒銷;有的企業迫于市場競爭壓力,單純追求銷售額增長,盲目打價格戰。這些行為導致了企業應收賬款上升,銷售費用上升、負債增加,呆賬壞賬增加,效益下降,偏離了最終利潤這一企業最主要的目標。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銷售收入增長和風險控制這兩個目標之間尋求協調一致,保證最終利潤這一根本目標的實現。
2.相關部門缺乏信用風險管理意識,由于從政府到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意識都比較淡漠,對信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導致政府對企業缺乏政策引導和有效支持;有的企業雖然感到信用風險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無從下手,且成本較高,在本來利潤率不高的情況下不愿為此支付費用,進而產生畏難情緒,甚至干脆漠視不管。目前中國出口企業的壞賬率超過5%,而發達國家企業卻只有0.25%至0.5%的水平,國際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國企業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難,一開始并不是對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國企業自己出現制度和管理失誤。
3.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在我國外貿企業現有的管理職能中,應收賬款的管理職能基本上是由銷售部和財務部這兩個部門承擔的。然而在實踐中這兩個部門卻常常職責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協調與制約機制,容易造成外貿企業在客戶開發、信用評估、合約簽訂、資金安排、組織貨源、品質監督、租船訂艙、制單結匯等諸多貿易環節出現決策失誤并導致信用損失。外貿企業內部職責不明確已成為企業賬款拖欠趨勢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業務人員素質差是造成國際貿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來,過分強調國際市場開拓,忽略了國際市場的復雜性和對風險的防范;過分強調開拓面和追求成交額,放松了對國際拖欠的管理。對外商進行資信調查在我國外貿公司中沒有制度化,業務過程中隨意性大,在調查的案件中,我外貿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銀行轉賬形式成交的占25%。
5.對外貿企業運作中的行為規范管理不嚴格。有些外貿公司以承包、放權為名,實際是放任自流,致使內外串通、損公肥私、以權謀私的事件屢禁不止。
6.法律意識淡薄。一些企業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習慣于用行政手段處理問題,不敢于、不善于動用法律手段解決對外貿易中的問題。有的公司在明顯是外方違約或欺詐,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國有資產自我保護機制不健全。在財務和考績制度上不能及時反映企業逾期未收匯的狀況,對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者也無相應的懲治措施。主管部門不了解國際拖欠的問題,因而無法設立預警線,難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國外貿企業業務人員信用風險防范意識薄弱,信用風險防范手段單一,沒能掌握或運用現代先進的信用管理技術和方法。對客戶的信用風險缺少評估和預測,交易中往往是憑主觀判斷做決策,缺少科學的決策依據。在銷售業務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額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銷售人員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甚至與客戶勾結留下可乘之機。在賬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專業化的方法。
由于經營和管理體制上存在缺陷,國際貿易拖欠問題不斷發生,被拖欠的企業不愿意將事情暴露,所以問題難及早發現,形成一個逃避監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必然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四、避免和解決國際拖欠問題的對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國外貿體制改革,加快外貿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使外貿企業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得到徹底改善。對此,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國際拖欠案件的發生,并逐步建立起國際貿易風險的預防、監控、治理機制。
1.提高外貿業務人員素質是當務之急。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研究,外貿企業要注重業務人員防范國際拖欠能力的培訓,對剛剛從事外貿工作的人員和近年來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尤為重要。外經貿院校也應開設有關課程,同時各進出口商會應對本行業進出口公司提供國際市場開拓與風險管理的咨詢服務。
2.建立外貿風險管理的規范操作程序。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外商資信調查,是避免發生國際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貿易,需要進行嚴格的評審和有關部門出具的資信調查。從實際經驗看,堅持對新客戶先資信調查后成交,對老客戶定期進行調查或發現疑點及時調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國外貿企業對信用風險的防范一直是進出口業務風險防范中一個較為薄弱的環節,特別是在出口貿易中,我國外貿企業因詐騙而受到的損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國要新增設信用管理部門,從規范客戶資信管理體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動態了解客戶狀況,統一整理分析客戶信息資源,評定客戶資信類型或等級,并隨所掌握信息的變化及時更新評估結果,盡量做到知己知彼。接著要完善客戶信用控制體系,對不同資信類型或等級的客戶應在預付款、信貸擔保、貨款拖欠時間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對待。
3.外貿公司在無法確定交易風險程度的情況下,應向保險公司辦理出口信用險;貨款逾期三個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動。發現對方逾期不付款,如三個月自己追收不回,應積極尋求外部途徑解決(包括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國際貿易經驗表明,在貨款逾期三個月時即進行追索,損失可以減少70%左右;外經貿管理部門應對外貿企業逾期未收匯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加強對國際經貿法律的宣傳教育,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和解決問題。從事國際貿易涉及到廣泛、復雜的法律,貿易的每一種方式,交易的每一個環節,合同的每一個條款,都是一種法律關系的體現,涉及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必須依法辦事,嚴格遵守合同,注重發揮律師的作用,這是被國際貿易實踐證明了的成功經驗。
4.我國外貿經營權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貿領域的為數眾多的私營企業,可考慮直接將客戶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外包”給信用管理咨詢公司。與企業自己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相比,實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降低企業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專門性和靈活性等優點;借鑒國際通行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降低外貿信用風險。我國外貿企業在建立起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在對外貿易的實踐中應該學會借鑒國際通行的信用風險管理的先進做法和手段。
雖然外貿信用風險還將長期存在,但只要我們認真地正視和研究這個問題,就完全可以把貨款拖欠的難題解決。
參考文獻:
[摘要]當前國際貿易活動中,信用證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支付方式。信用證的流轉中議付行的地位是比較特殊和重要的,實踐中議付當事人也經常出現種種爭議。本文結合信用證交易中議付行的權責,分析了議付行為的風險,并給出了議付行規避風險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信用證議付行議付風險
一、議付與議付行
根據國際商會給出的最新定義,議付是指定銀行在相符交單下,在其應獲償付的銀行工作日當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預付或者同意預付款項,從而購買匯票及/或單據的行為。如果只審查單據而不支付對價并不構成議付。
議付行是準備向受益人購買信用證下單據的銀行,議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議付該信用證的銀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銀行。議付行實際是用自己的資金將單據買下,對受益人提供資金融通。議付行購買受益人的單據和匯票是建立在開證行保證償付的基礎上。
二、議付行的權責
1.議付行的義務
開證行是信用證的第一性付款責任人,議付行的職責是按照開證行委托指示買入或貼現受益人所開立的匯票。那么在這個過程中,從受益人的角度看,議付行就是代替了開證行履行對受益人的義務。
《UCP600》就議付行的義務作了一般性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審核單據的義務。根據《UCP600》,在審單的要求上,銀行必須合理謹慎地審核信用證地所有單據,要求單據在一切方面都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諸如單據的種類、份數、對貨物的描述、裝運期限等。真正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第二,通知的義務。如果議付行認為所接受的單據存在表面不符的問題,并決定拒絕接受單據時,則應不延誤地以電訊方式通知有關方。若不可能用電訊方式通知時,則以其他快捷方式通知此時,但不能遲于收到單據的翌日起算五個銀行工作日。該通知應說明銀行憑以拒絕接受單據的原因,也就是單據與信用證的全部不符點。另外,該通知須說明銀行憑以拒絕接受單據的全部不符點,并說明單據由本行代為保管還是將單據退還交單人。第三,墊付貨款。若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完全相符,議付行理所當然要接受受益人開出的匯票,墊付這筆貨款。
2.議付行的權利
第一,審單拒付的權利。與審單義務相對應的,若發現單據與信用證條款有不符點的情況下,議付行也有拒付的權利。只要這項拒付的通知是以電訊或其他方式不遲延地送達給有關當事方。第二,索償貨款的權利。議付行只是代墊貨款,在議付行議付給受益人貨款后,議付行有權利向開證行要求償付這筆款項。但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開證行拒絕償付的情況,使議付行處于兩難境地。這也是我們下面要討論的主要問題。
三、議付行的風險及防范
1.議付行的風險
議付行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在向開證行索償時遭到拒付。正常從事業務的議付行在都會本著合理謹慎原則認真審查單據,認為單據與信用證完全相符才議付該跟單匯票,為什么還會出現遭拒付的情況呢?實踐中拒付主要是兩種情況:
(1)善意拒付
這種情況的造成大體有兩種原因:一是開證行和議付行的審單人員對《UCP600》相關條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二是開證行和議付行對不符點的容忍度不同造成的。實踐中有的單據和信用證的條款極為繁雜,這些條款不可能一一對應,絕對相符。《UCP600》在規定嚴格相符原則時,也并不要求受益人所提交的每份單據必須載明信用證所要求的一切細節。只要整套單據互不矛盾,就滿足信用證的要求。這樣對于信用證與單據的細節在多大程度上不相符是可以容忍的,開證行和議付行的意見也可以不一致。當議付行認為他審核的單據與信用證在細節上的不符之處不足以構成“單證不符”而予以議付,但開證行卻認為這些細節足以構成了“不符點”而拒絕償付。(2)惡意拒付
這種情況主要是開證行為了推卸第一付款人的責任,對單據過分挑剔,故意找理由拒付單據。這種拒付在主觀上是惡意的,是無效的。在實踐中這種為推卸付款責任而進行的惡意拒付并不少見。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開證行做出的善意的拒付,也要符合幾個條件才能構成對議付行有效的拒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開證行要針對單據提出不符點(要一次性地提出),并用電訊或其他的快捷方式通知議付行。這個通知要在其收到有關單據后5個銀行營業日內發出,并附加關于如何處理該單據的說明:是代為報關聽候處理還是將單據退回交單人。可以看出,開證行做出的有效拒付的條件與議付行對受益人拒絕接受單據情況下通知義務所需的條件是基本一致的。以上這幾個要點是相互關聯,缺一不可的。缺少任意一項,都認為開證行的拒付是無效的,它仍然有義務償付議付行,即使單據的確存在不符點。
2.議付行防范風險的對策
議付行受開證行的委托作為中介銀行,便利了信用證的流轉,卻無端的承受被開證行拒絕償付的風險,實在是有違公平正義原則。為了盡少的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議付行要找到一些防范風險的對策。
第一,做好資信調查。首先是對開證行的資信。開證行的資信直接關系到議付行的償付保障,因此如開證行資信不佳,則不宜議付,以避免即使單證相符仍不能獲得償付之風險。其次是信用證受益人的資信。在信用證議付中,議付行是有追索權的,如果議付行本身以外的任何原因導致拒付或遲付,議付行有權向受益人追索議付款及利息。但如果受益人的資信欠佳,清償能力不足,議付行在開證行拒付情況下對受益人的追索便可能因無錢可追而落空。因此,銀行在受理議付申請時,對出口商的資信狀況也應該做必要的調查了解。最后是進口商的資信。雖然進口商的資信不直接影響議付行的償付,但是進口商的信譽干擾著開證行的償付,而且若進口商與出口商串通欺詐則更可能導致議付行的損失。
第二,嚴格把好議付審單關口。作為議付行,應該嚴格按照國際慣例的要求審核單據,并及時準確地將審核結果通知有關當事人。
論文摘要:應收賬款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在擴大企業產品銷售量,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也給企業資金的回收和占用帶來一定的風險。就應收賬款風險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對應收賬款風險防范與管理做一初淺探討。
1、企業應收賬款風險的表現
1.1對企業營業周期有影響
營業周期即從購進貨物到銷售貨物直至收回貨款為止的這段時間。不合理應收賬款的存在,延長了營業周期,影響了企業資金循環,使大量的流動資金沉淀在非生產環節上,致使企業資金短缺,嚴重時會影響物資采購和工資發放,破壞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1.2夸大企業經營成果
在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下,貨款沒有回籠的銷售收入仍需要確認,這勢必產生沒有現金流入的賬上利潤的增加,因此,企業應收賬款的大量存在,虛增了企業賬面上的銷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經營成果,增加了企業的風險成本。
1.3降低了企業的資金使用率
賒銷雖然能使企業產生較多的利潤,但若企業一味地追求利潤最大化而采用大量的賒銷方式,并未真正使現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業不得不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墊付各種稅金和費用,從而加速了企業的現金流出,致使企業資金更為緊張,資金周轉不暢,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工作。
2、應收賬款風險產生原因分析
2.1企業信用政策制訂不合理
在現代社會的競爭機制下,一些企業風險防范意識不強,為了擴大市場占有率,擴大銷售量,在沒有事先對付款人資信情況作深入調查的情況下,盲目采用賒銷策略去爭奪市場,大量運用商業信用進行促銷,忽視了被客戶拖欠占用的流動資金能否及時收回的問題,這就是客戶不良的信用對應收賬款產生的風險。
2.2企業內部激勵機制單一、不靈活、不健全
在絕大部分企業中,為調動銷售隊伍的積極性,往往將銷售人員工資收入與銷售業績相掛鉤。由此造成了銷售人員為了個人利益,片面地追求銷售任務的完成,采取賒銷、高回扣等手段促銷商品,完成了銷售額的同時也增加了應收賬款,使企業經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3、應收賬款風險的防范與管理
3.1加強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
(1)加強銷售合同管理。為加強防范經營風險的能力,確保企業與客戶發生經濟糾紛時能提供可靠的證據,企業實現銷售需授權相關人員同客戶簽訂銷售合同,并對合同進行規范化管理,建立合同評審制度。 轉貼于
(2)要建立賒銷額度審批制度。企業可根據自身特點和治理方式,建立賒銷審批制度。賦予不同級別的人員不同金額的審批權限,各經辦人員只能在各自的額度審批權限審批,超過限額的,必須請示上一級領導同意。同時,應落實應收賬款催收責任制。各經辦人員應對經辦的業務負責,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其對每一經辦的業務都要進行事后監督,直至收回資金為止。
(3)建立切實可行的對賬制度。企業應根據業務量大小及時間等因素對應收賬款由雙方當事人簽章作為有效的對賬依據。營銷人員可按其管理的單位對產品發出、發票開具及貨款的回籠進行序時登記,并定期與客戶對賬,由對方確認,從而為及時清收應收賬款打好基礎。
3.2強化應收賬款的回收管理
(1)確定合理的收賬程序。催收賬款的程序一般為:信函通知、電話催收、傳真催收、派人面談、訴諸法律。當應收賬款被客戶拖欠或拒付時,企業應當首先分析現有的信用標準及信用審批制度是否存在紕漏;然后重新對違約客戶的資信等級進行調查、評價。將信用品質惡劣的客戶從信用名單中刪除,對其所拖欠的款項可先通過信函、電話或面談方式進行催收,當這些無效時,方可考慮通過法院裁決。
(2)確定合理的討債方法。若客戶確實遇到暫時的困難,企業為收回賬款,一般做法為進行應收賬款債權重整:接受債務方按市價以低于債務額的非貨幣性資產予以抵償;改變債務形式為“長期應收款”,確定一個合理利率,同意用戶制定分期償債計劃;修改債務條件,延長付款期,甚至減少本金,激勵其還款;在共同經濟利益驅動下將債權轉變為對客戶的“長期投資”,在協助虧損企業的同時達到收回款項的目的。如客戶已達到破產界限的情況,則應及時向法院起訴,以其在破產清算時得到部分清償。
3.3定期對應收賬款的管理進行評價
企業應定期對應收賬款的管理進行評價,從而實現對其有效控制。評價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指標主要有平均收款期、壞賬損失率和資金占用天數等。
(1)平均收款期。若企業平均收款期慢于企業預期的或同行業水平,則說明存在問題。
(2)壞賬損失率。壞賬損失率與預期壞賬損失率的比較可檢查信用標準適當否,如相差過大,應考慮信用標準的調整。
(3)占用天數。這是反映應收賬款周轉速度的指標。占用天數同信用條件規定的信用期限比較也可衡量企業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的好壞。
企業可以通過上述指標評價應收賬款管理的有效性、成績與不足,作為制定下一個賒銷計劃的依據,以便正確估量應收賬款價值,并相應地調整信用政策,使企業的賒銷計劃不斷優化和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