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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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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里的故事

          春天里的故事范文第1篇

          春風吹拂著千萬條才舒展開帶黃色嫩葉的柳絲。青的草,綠的葉,各種色彩鮮艷的花,都像趕集似的聚攏來,形成了光彩奪目的春天。小燕子從南方趕來,為春光增添了許多生機。

          我們學校開展了關于春天的各項活動,讓同學們在愉快而有意義的活動中健康成長。

          記得上一周的星期五,和煦的陽光照耀著大地,學校決定舉行一次放風箏比賽。上午聽到這個消息后,同學們的歡呼聲可想而知。個個糊風箏,制風箏,準備為班級爭光。然而天有不測風云,當日風向不定,放風箏活動到了下午聽說取消了。同學們失望極了,老師們見此情景是無法解釋的。后來天公作美,風兒又恢復了定向,真是天隨人意,志在放飛的我們終于贏得了主動,人又有了精神。老師們又經過討論才決定恢復放風箏活動,同學們聞此喜訊,喜不自勝,徑直奔向操場,準備放風箏,為班級爭光。

          我和幾位好友各自拿著風箏來到早已經成為歡樂海洋的操場上,心切的我們下樓梯的速度太快了,東西丟了竟全然不知。就在這時從我后面傳來急切的聲音:“大姐姐們,請停一停!”我回過頭去,一看,原來一位小妹妹手里高舉著一根木棒,氣喘吁吁地走到我們的面前,對我說:“剛才你下樓梯的速度太快了,從你的風箏袋子里掉下來一根木棒你也不知道,我現在把這根木棒還給你,希望你能為班級爭光。”這位小妹妹說完之后,轉身就走了,我看著手中的木棒,對著她漸漸遠去的背影說:“小妹妹謝謝你,我不會讓你失望的,我一定能為班級爭光的。”我和幾位好朋友到操場上放風箏,當我在放風箏的時候,剛才小妹妹所說的話在我的腦海中縈繞著,像是對我的鼓勵,一根木棒、一只風箏能為班級爭到光,這似乎是一件小小的事情,但對我來說恰是一件深沉而又感悟很深的事情,如果那位小妹妹不把木棒還給我,我在風箏比賽中又能做些什么?

          春天里的故事范文第2篇

          這個季節公園石椅上你的身側沒有空蕩

          始終有我陪著你看這個季節花開花敗的童話

          不敢想倘若灑點小雨這個場景是像簡單雅致的山水畫

          還是清晰亮麗的水彩畫

          嘴角微揚仰望著蔚藍的你

          是否和我憧憬的一樣

          拉著你的手

          漫步在彷若地毯的青色草地上

          不經意看到你那閃著眼睛低頭的模樣

          春天里的故事范文第3篇

          娛樂圈的炒作我們司空見慣,我們不關注旭日陽剛與汪峰的恩怨,也不關注媒體的諸多渲染。作為法律人,作為知識產權律師,必須理性看待,從法律的層面拋開現象看本質,“庖丁解牛”式的解讀該次事件的法律問題。

          首先,《春天里》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音樂作品。

          依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春天里》無疑構成音樂作品,汪峰作為該作品的詞、曲作者,享有著作權。這里要贅述一點,汪峰并非音著協的會員,也沒有許可音著協行使著作權。所以,才會出現“汪峰”收回《春天里》,而不是“音著協”收回《春天里》。

          其次,翻唱《春天里》,侵犯了哪項著作權?

          著作權之所以復雜,就在于其權利眾多。通過上述分析,我們都知道,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侵犯了汪峰的著作權。那么到底是侵犯了哪項著作權呢?翻唱究竟是什么行為?其侵犯的著作權人什么樣的權利,我們必須厘清。

          (一)翻唱《春天里》,侵犯了汪峰的表演權。

          我們注意到,俗稱“翻唱”在《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的的十七項權利中,沒有“翻唱權”一說。人們常說的“翻唱”,實際上是指歌手將作者已經發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繹的一種行為。筆者認為,翻唱行為實際上是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表演權。而所謂表演權,依據《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九項規定,“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在我國,表演權包括現場表演和機械表演。所謂現場表演,是指由人對文學作品、戲劇作品、音樂作品和舞蹈作品所進行的公開現場表演。所謂機械表演,是指對作品的表演錄制下來之后使用機器設備予以公開播放的行為,不包括公開放映電影(即放映權)和通過廣播傳播作品(即廣播權)的行為。例如,KTV、商場、超市等播放背景音樂,這是典型的機械表演。對該行為,法律是予以禁止的。

          再依據《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旭日陽剛未經汪峰許可,公開對汪峰的音樂作品《春天里》進行演唱,顯然是侵犯了其表演權。

          (二)表演權?表演者權?

          說到這里,有讀者肯定會問,表演權與表演者權有什么區別?旭日陽剛到底是侵犯了汪峰的表演權,還是表演者權?

          筆者認為,著作權領域有兩個范疇,即著作權(參見《著作權法》第10條)和著作鄰接權(參見《著作權法》第四章)。表演權(參見《著作權法》第10條第9項)屬于著作權的范疇,而表演者權(參見《著作權法》第37條)屬于著作鄰接權的范疇。

          首先,汪峰作為《春天里》的詞曲作者,當然的享有包括表演權在內的《春天里》作品著作權的全部權利,不論汪峰是否自己演唱了《春天里》。也就是說,《春天里》的表演權屬于汪峰,是源于他的作者。而不是說,汪峰演唱了《春天里》,才享有表演權。

          如果汪峰演唱了《春天里》,那么他不僅享有《春天里》的全部著作權,同時享有作為《春天里》表演者的表演者權。即便是汪峰沒有演唱《春天里》,那么作為著作權人,他同樣享有表演權。他人要演唱《春天里》,須取得汪峰的同意。

          在《春天里》事件中,汪峰禁止旭日陽剛演唱《春天里》,是行使其著作權(即表演權),而不是著作鄰接權(即表演者權)。

          第三,旭日陽剛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翻唱《春天里》

          并不是說旭日陽剛未得到詞曲作者汪峰的許可,就不能翻唱《春天里》。恰恰相反,若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符合《著作權法》第39條規定的錄音制作者法定許可要件,或者在汪峰成為音著協會員的情況下(即由音著協來行使《春天里》的著作權),旭日陽剛取得音著協的許可,或者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都可以翻唱《春天里》。

          那么,旭日陽剛的翻唱行為是否屬于以上情形呢?筆者一一分析如下:

          (一)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不屬于法定許可的情形

          我們來看著作權法第39條第3款的規定“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據此,法定許可的要件有四:(1)權利主體是錄音制作者(2)前提是該音樂作品是合法錄制的錄音制品(3)權利人未聲明不許使用(參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1條“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第39條第3款聲明不得對其作品制作錄音制品的,應當在該作品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時聲明。”)(4)支付報酬。

          就《春天里》來講,旭日陽剛是《春天里》的表演者,而不是錄音制作者。就此一條,就足以將旭日陽剛擋在法定許可的門外。而汪峰禁止的也是旭日陽剛“翻唱”行為,并不是禁止旭日陽剛錄制他人翻唱《春天里》的行為。

          我們再進一步分析錄音制作者的法定許可。

          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不在公開場合演唱,而是將其對《春天里》的演唱制作成錄音制品;另一種情形是公開演唱,即表演《春天里》。顯然,錄音制作者的法定許可是針對第一種情形的許可,而不包括公開表演這種方式。也就是說,錄音制作者的法定許可,是對錄制行為的許可,而不是對表演行為的許可。

          這里的表述比較拗口,也難以理解。我們舉例來講:《春天里》是經合法出版的錄音制品(如錄音帶),旭日陽剛邀請歌手或自己翻唱《春天里》,并對翻唱進行錄音,制作錄音制品。那么,該行為屬于錄音制作者的法定許可,無須經過汪峰同意,只需向其支付報酬即可。但是,旭日陽剛參加商演等公開演出,演唱《春天里》,則顯然不屬于法定許可的范圍。

          (二)音著協無權行使《春天里》著作權

          在《春天里》事件中,我們看到的是版權人汪峰出面,而不是作為版權管理人的音著協來維權。而在其他一些背景音樂侵權的案件中,經常是音著協作為原告來維權。

          音著協作為音樂作品的管理機構,在音樂作品權利人與音著協簽訂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成為音著協會員的情況下,音著協根據合同約定,代權利人行使作品的著作權。如許可他人使用作品、收取使用費、轉交使用費、進行涉及著作權的訴訟等。

          而在《春天里》事件中,據汪峰的博客稱,其不是音著協的會員,也沒有許可音著協行使《春天里》的著作權。如果汪峰是音著協的會員,那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在合同期限內,由音著協汪峰行使版權權利。而一些版權人如果有能力壟斷作品版權,如《兩只蝴蝶》的版權人鳥人公司,就會不參加音著協或者退出音著協,自行維權。

          再擴展一步講,是否取得音著協的許可,并繳納使用費,翻唱作品就不構成侵權呢?從司法實踐來看,音著協在行使版權過程中的操作不當,也會導致侵權事實發生。

          典型案例如“丁香花”事件:《丁香花》是流行的網絡歌曲,之前一直未被制成音像制品。2005年,網絡歌曲《丁香花》的詞曲作者唐磊準備將制作出版《丁香花》專輯,卻發現該歌曲被南京音像出版社發行的同名專輯收錄出版。唐磊隨起訴南京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權,而被告認為其是合法出版,因為他們已向音著協取得許可,并繳納了使用費。本案法律問題比較簡單,因網絡歌曲《丁香花》是未經合法出版的錄音制品,不符合錄音制作者法定許可的要件,被告未經權利人許可,錄制《丁香花》,侵犯了唐磊的復制權與發行權。

          此后的2005年,超女邵雨涵向音著協繳納1000元的版權使用費,翻唱《兩只蝴蝶》。后被版權人鳥人公司起訴侵權。北京海淀法院判決邵雨涵向鳥人公司賠償8萬元。而在這個案件中,音著協并未取得鳥人公司作品《兩只蝴蝶》的授權。隨后,邵雨涵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從而成為國內第一位起訴“音著協”的歌手。

          (三)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不屬于合理使用

          關于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以及第9項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回想之前,旭日陽剛在北京地下通道演唱《春天里》是否侵權一事,我們無須再去論證。在春晚演唱《春天里》,也是央視取得了汪峰的授權,只不過汪峰未收取費用而已。而在旭日陽剛走紅之后,其商演費用一場有3-5萬時,我們根本無法將其歸為合理使用。

          春天里的故事范文第4篇

          露水在花瓣里坐著香甜的夢,如此溫馨,卻又一朵花謝,隨風飄落在地,無聲,除了我,再沒有別的見證者了。

          花就像黛玉一樣令人憐惜,積存了一個冬天的美麗只是嬌弱地站在風雨中短短的幾天。

          本就該如此,花兒只屬于春天,就像鳥兒只屬于天空一樣,春天逝去,它也就了無牽掛了,化作了春泥。

          花是春天的使者,春天是花的守護者,它們相互依存,春天因花而多情,花因春而更嬌艷,它們是朋友,就像高山流水的故事一樣。

          花之美就在于它在春天與春風相應和。

          只是這一陣沁人心脾的幽香在春天里含笑而逝了,一個婀娜的身姿就在春末凋零了。無聲......

          曾以為,花可長久紅。卻不料,它真的是如此可悲,它陪著它的知己一同逝,它為了下一朵花開得更爛漫,它終究還是謝了,或許,下一朵花,依然還是步它的后塵。

          春天里的故事范文第5篇

          小朋友們,你知道春天在哪里嗎?今天我們就來做小詩人,一起走進春天,去尋找藏在春天里的童詩。

          【活動一】 尋春

          [設計意圖] 課前布置學生去找春天,這里讓同學們讀兩首童詩,一方面把學生帶進春天的懷抱,重溫春天的美景,另一方面教給學生運用反復和擬人的手法來寫童詩。

          1. 小朋友們,你們去尋找春天了嗎?春天到底在哪里呀?請欣賞童詩:

          《春天的秘密》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春天在哪兒呢?/小河里的冰融化了/河水淅瀝淅瀝地流著/小聲地說:/“春天在這兒!/春天在這兒!”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春天在哪兒呢?/垂柳換上了嫩綠的新裝/在微風中輕輕飄揚/悄悄地說:/“春天在這兒!/春天在這兒!”

          2. 指導學生續寫:

          孩子們,我們讀了前兩小節童詩,你發現了嗎,這兩小節里有些內容是重復的,這種寫法叫反復。你能接著往下寫嗎?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春天在哪兒呢?/桃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說:/“春天在這兒!/春天在這兒!”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春天在哪兒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說:/“春天在這兒!/春天在這兒!”

          看來,反復是一種簡單易學的寫童詩的好方法。一起讀這首詩的結尾:

          哈哈!/春天真的來了/春天真的來了!/我看見了春天的秘密/我要把它牢牢地記在心里。

          3.同學們,剛才欣賞的這首童詩是誰找春天呀?我們再看看還有誰也在找春天。

          4. 你們發現了嗎,春天里的景物都會說話,還有思想,這種寫法叫擬人。運用擬人來寫詩,你的詩會更生動、更有趣。

          5.快點想一想,你們去哪里找了春天?找到了嗎?你們還發現誰也在尋找春天呀?是空中的小鳥,是地上的小草,還是河里游泳的小鴨子?請你展開想象的翅膀,運用擬人的手法,也來寫一首小詩吧。

          【活動二】 賞春

          [設計意圖] 引導同學們仔細觀察春天,抓住景物的特點展開想象和聯想,學寫比喻詩。

          (一) 引導學生運用比喻寫詩

          1. 同學們,我們都找到了春天,春天里的哪些景物給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呀?給你們半分鐘時間,看誰寫得多。這些景物也可以寫成小詩呢!

          2. 教師示范:先選取一個景物:桃花。再用這個詞想一個比喻句:桃花是蜜蜂的冰淇淋店。然后展開聯想和想象給這個比喻句加一個“小尾巴”:

          桃花是蜜蜂的冰淇淋店/蜜蜂整天飛來這里/吃冰淇淋/她不會肚子疼吧。

          3.學生練寫比喻詩。你能像老師這樣,挑你喜歡的一個景物也來說個比喻句,然后再加個小尾巴嗎?

          4.將學生寫的小詩,連成一首長詩,然后給詩起名字。

          (二) 欣賞描寫春天的比喻詩。

          1. 白云 ·李倍恩

          好多的棉花糖啊!/誰把它舉得那樣高/叫人看又讓人吃不到。

          在這首小詩里,白云成了棉花糖,小作者想吃吃不到。哈哈,多么有意思的聯想。

          2. 草地

          春天的草地/是一片綠色的大海/風兒一來/花兒和蝴蝶/就是她美麗的浪花呢

          3.蝴蝶飛 ·金 波

          追,追/蝴蝶飛/飛遠啦/不見啦/飛過竹籬笆/變成一朵花。

          詩人先描寫了追蝴蝶的情景,最后一句運用了比喻,寫出了蝴蝶的美,多傳神呀!

          4.春天站在我枝頭 ·史 京

          蝴蝶飛在我的手心/我的手是一朵美麗的小花/小花握在我的手里/我的手是一座馨香的花園/小鳥停在我的肩膀上/我的肩膀就是一個溫馨的鳥巢

          你們知道我的手為什么有時是一朵美麗的小花,有時又是一座馨香的花園嗎?我手里的東西不同,作者對于手的聯想也不同,這首詩里的比喻可真奇妙啊!

          (三) 小結:在春天里,每一朵花、每一顆草、每一縷清新的空氣,甚至于腳下的泥土里都藏有小詩呢,只要我們留心觀察,大膽想象,都可以把這些小詩找出來。

          【活動三】 問春

          [設計意圖] 讓同學們通過欣賞疑問詩,領悟寫疑問詩的方法。教給同學們不僅要善于發現,還要大膽質疑。

          (一) 欣賞疑問詩

          同學們,沐浴著明媚的陽光,看著五顏六色的花朵,聞著花的芬芳,你是不是有時候頭腦中會冒出許多稀奇古怪的問題和想法,這些問題連自己都難住了?我們看:

          1. 春天

          春天對冰雪說了什么?/冰雪那么聽話/都化了。

          春天對小草說了什么?/小草那么聽話/都綠了。

          春天對花兒說了什么?/花兒那么聽話/都開了。

          2. 風 阿 姨 ·樊發稼

          風阿姨啊/那雪白雪白的云彩/是你的/洗得干干凈凈的手絹嗎?/——你把天空/擦得那么藍/那么明亮……

          3. 蝴蝶睡在哪里

          夜里很黑。夜里靜悄悄。/蝴蝶,蝴蝶你在哪兒睡覺?/狐貍往洞里躲/狗鉆進了自己的窩。松鼠溜進了樹洞/老鼠溜進了地洞/可是,樹林里,田地里/哪兒也找不到你的身影/黑咕隆咚的,靜悄悄的/蝴蝶,蝴蝶,你睡在哪兒?

          4. 疑問 ·汪靜之

          蝴蝶怎么會飛呢?/我怎么不能夠呢?/啊!我也要飛啊!

          小鳥怎么會唱歌呢?/媽媽怎么不教我唱歌呢?/啊!我也要唱啊!

          花兒怎么鮮艷可愛呢?/我怎么不和他一樣呢?/啊!我也要開得像花啊!

          (二) 同學們,你的疑問是什么?能不能用童詩告訴我們呀?

          【活動四】 悟春

          [設計意圖] 教同學們展開豐富的聯想和想象來解答自己和同伴的困惑。

          小朋友們,剛才我們寫出了自己對春天的困惑,有些問題只要我們大膽展開想象和聯想,也能找到答案。請讀讀下面的小詩,想一想,每首小詩都回答了什么問題。

          1. 頑皮的春風姑娘 ·秦志鵬

          我早上起床時/是誰撩起我家的窗簾/偷偷看我穿衣裳?/哦,是頑皮的春風姑娘!

          我騎車時/是誰鉆進我的脖子里/給我撓癢癢?/哦,是頑皮的春風姑娘!

          我看書時/是誰把我的書/翻得嘩啦啦響?/哦,還是調皮的春風姑娘!

          去去去/調皮的春風姑娘/再調皮/我就不喜歡你啦!

          2. 風 ·葉圣陶

          誰也沒有看見過風/不用說你和我了。/但是樹葉顫動的時候/我們知道風在那兒了。

          誰也沒有看見過風,/不用說你和我了。/但是林木點頭的時候/我們知道風正走過了。

          誰也沒有看見過風/不用說你和我了。/但是河水起皺紋的時候/我們知道風來游戲了。

          3. 春姑娘

          春姑娘的腳/很小 很小/踩著露水回家/壓不折小草

          春姑娘的秀發/很長 很長/有多長的羊腸道/就有多長的辮梢

          春姑娘的眉眼/很美 很美/有多少種花骨朵/就有多少俊俏

          4. 春天很大又很小 ·王宜振

          春天到底有多小/問問小花朵,也許會知道/花朵說:它常站在我的花瓣上跳舞/跳完舞,又鉆進小小的花苞里睡覺

          春天到底有多小/問問小燕子,也許會知道/燕子說:我銜著它從南方飛到北方/它哩,同一粒小豌豆差不了多少

          春天到底有多大/問問那棵樹,也許會知道/大樹說:春天是一只大鳥/一棵樹只是它的一根羽毛

          春天到底有多大/問問小朋友,也許會知道/小朋友說:我們都被春天含在嘴里/遠山和草地也陷進春天的懷抱

          春天到底是大是小/大伙兒碰在一起就爭爭吵吵/說它大說它小都有一定道理/老師說,這樣的問題想想就會知道

          【活動五】 春天里的童話

          [設計意圖] 通過欣賞童話題材的童詩,進一步激發同學們的想象和對春天的好奇。

          (一)欣賞。同學們,你們知道嗎,春天里還藏著許多童話呢?

          1. 春江水暖 ·木 笛

          春江水暖/誰先知道?/魚兒/剛要說話/小鴨/就跳進水里/一口/把它吃掉/然后,還/扯著嗓子叫:/——俺呀/——俺呀

          我們還真不知道,河里游泳的小鴨子在吃掉小魚之前還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2. 毛蟲和蛾子 ·顧 城

          毛蟲對蛾子說:/你的翅膀真漂亮。/蛾子微笑了:/是嗎?/我的祖母是鳳凰。

          蛾子對毛蟲說:/你的頭發閃金光。/毛蟲挺自然:/可能/我的兄弟是太陽。

          哈哈,毛蟲和蛾子這么會贊美對方和自己呀。

          3. 樹苗 ·洪金枝

          樹在新生訓練的時候/老排不好隊/太陽喊立正啦!/他們還是東倒西歪/氣得太陽紅著臉/說不出一句話來。/風揮著雙手趕著來下命令:/“聽話!聽話!/誰不乖呀?”/小樹們也學著/乖乖地擺下手/直挺挺的站著,/比賽著把耳朵/提得更高。

          這些樹苗也太像我們班同學了吧,看來,我得像風一樣才行!

          4. 露珠 ·金子美玲

          誰都不要告訴/好嗎?

          清晨庭院角落里/花兒悄悄掉眼淚的事。

          萬一這事/說出去了/傳到/蜜蜂的耳朵里/它會像做了虧心事一樣/飛回去/還蜂蜜的。

          多么善解人意的露珠呀。春天里藏著的童話故事多么美好呀,你是否也找到了藏在春天里的童話呢?如果沒有,今后可一定去找找,千萬別忘了。

          【拓展】 編詩集

          [設計意圖] 讓觀察成為同學們的習慣,讓寫詩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同時享受寫詩的快樂。

          同學們,春天,是一個詩意的世界,到處都藏有詩,快走出去吧,去田野、去山洼,去公園,去廣場……去看看春天的容貌,去聞聞春天的味道,去想象春天的故事,把你發現的小詩,思索的小詩,感受到的小詩,想象到的小詩寫下來吧,然后配上圖畫或是照片,編成一本詩集,裝飾成你喜歡的形狀,相信你們的詩集一定會像春天一般多姿多彩,也一定會讓我們欣喜不已。

          再次播放樂曲《春天在哪里》,師生一起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