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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_______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柜臺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人將柜臺租給承租人經營,特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柜臺的數量、面積及其坐落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柜臺的期限和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在經營范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人于預。
2.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人對于租用的柜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人員)。
4.承租人不得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出租人的經營范圍。
5.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亮證經營。承租人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人必須愛護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人必須遵守出租人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人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柜臺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柜臺或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⑧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人限期交納后仍拒不交納;
④承租人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4.出租人必須尊重承租人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人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人必須給予承租人以同本店柜臺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人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人,承租人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人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人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交納租金.
2.承租人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并經出租人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人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后,有權要求承租人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人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 ___________公證(或鑒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柜臺方(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柜臺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柜臺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柜臺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柜臺的期限和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濟范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于租用的柜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范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柜臺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柜臺或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后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臺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并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后,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柜臺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柜臺座落于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柜臺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柜臺:
1.擅自將承租柜臺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臺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并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雇托”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柜臺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柜臺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后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柜臺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柜臺明顯處懸掛承租柜臺標志,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范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雇托”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柜臺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柜臺。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愿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經營場所柜臺的正常租賃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柜臺
1.1 所租賃柜臺為位于 號攤位的 節柜臺(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柜臺的使用面積為 ;
1.3 柜臺的裝修及設施
1.3.1 本租賃柜臺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須愛護甲方的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柜臺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柜臺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柜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柜臺用于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范圍進行經營,在經營范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柜臺貨架范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柜臺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范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準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并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柜臺的租賃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柜臺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柜臺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應于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租賃柜臺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包括在租賃費當中,其他稅費等所有實際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4 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實際發生的各項稅費;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柜臺修繕責任
5.1 柜臺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于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 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柜臺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柜臺,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柜臺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柜臺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柜臺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柜臺,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戶手冊、商廈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簽署:
甲 方:
授權代表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阜陽市西苑一幢 號 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具體座落方位及四至見房屋所有權證上的附圖。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及輔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第二年租金為 元,第三年的租金為 元,第四年租金為 元,第五年的租金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物業管理費除外。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在承租期內,甲方將該租賃房屋產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6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房屋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北京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人 : 國籍:
聯系方式: 委托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單位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三】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