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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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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法范文第1篇

          關鍵字:變動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利弊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261-02

          一、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含義

          變動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計算上,只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中的變動性部分,不包括制造費用中的固定性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被視為期間成本而從相應期間的收入中全部扣除。

          完全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計算上,不僅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還包括全部的制造費用(變動和固定)。

          二、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比較

          1.成本劃分及構成不同

          變動成本法:

          變動成本包括變動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和變動非生產成本(變動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和固定非生產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其中變動成本下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和固定非生產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作為期間成本。

          完全成本法:

          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全部制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及管理費用,作為期間成本。

          2.存貨成本的構成不同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構成內容的不同,從而產成品和在產品、存貨的成本構成內容也會不同。采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庫存產成品、在產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只包括制造成本中的變動部分,期末存貨計價只含變動制造成本,而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了期間成本。而采用完全成本法時,其成本中不僅包含變動成本還包括了一定份額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而且期末存貨也要分攤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由此會導致期末存貨成本增加。所以,變動成本法下的期末存貨計價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

          利潤計算公式

          變動成本法:利潤=收入-期間費用-銷售成本-本期固定生產成本

          完全成本法:利潤=收入-期間費用-{期初存貨成本(固定+變動)+本期生產成本(固定+變動)-期末存貨成本(固定+變動)}

          計算:

          變動成本法:

          銷售收入=銷售單價*本期銷售數量

          變動生產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貢獻毛益=銷售收入-變動生產成本

          變動非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期間成本合計=固定制造費用+固定非制造費用+變動非生產成本

          營業利潤=貢獻毛益一期間成本合計

          完全成本法:

          營業收入=銷售單價*本期銷售數量

          期初存貨成本=期初存貨量×期初存貨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本期生產成本=本期生產量×本期生產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期末存貨成本=期末期末存貨量×期末存貨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可供銷售的商品生產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生產成本

          營業成本=可供銷售的商品生產成本一期末存貨成本

          營業毛利=營業收入一營業成本

          變動非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期間成本合計=固定非制造費用+變動非生產成本

          營業利潤=營業毛利-期間成本合計

          分析兩種方法下營業利潤之間的關系

          在完全成本法下,只要增加產量,則利潤增加。如從第三期到第四期,第五到第六,隨著本期生產量的增多,營業利潤上升。在變動成本法,銷售量越高,則營業利潤越高。在生產大于銷售的情況下,在完全成本法下,有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被分攤到期末存貨商品中,所以當年的營業利潤高,在變動成本法下,只看銷量,所以變動成本法下利潤低。如第二期,本期生產量4000大于銷售量3000,期末存貨1000件分攤了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而變動成本法下,將固定性制造費用全部作為期間成本,所以變動成本法下的營業利潤要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但是,在存在期初存貨時,在完全成本法下,期初存貨分攤了上期的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會使得本期營業成本上升,所以在第三期,本期生產量等于本期銷售量,但是完全成本法下營業利潤等于變動成本法下的。因為在完全成本法下,期初1000件商品分攤上期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且在產銷平衡時,營業成本中不僅包含本期的固定性制造費用還包含期初存貨分攤上期的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但不包含期末存貨分攤的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所以在計算營業利潤時,兩種方法相同。

          結論

          情形一:條件:期初存貨=期末存貨=0本期生產=本期銷售。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利潤差為零,如第一期。

          情形二:期初存貨=0 本期生產=本期銷售+期末存貨。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

          情形三:期末存貨不為零期初存貨+本期生產=期末存貨+本期銷售。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不一定等于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利潤差額:期末存貨數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一期初存貨數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如第四期一第六期。

          三、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利弊

          變動成本法的優點

          變動成本法更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公認原則。有助于企業管理者重視市場,以銷量定產量,通過加大銷售力度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盲目生產。

          缺點:

          在實際生活中很難區分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且大多成本項目都是以混合成本的形成存在。所以,變動成本法計算出的成本不夠精確。

          完全成本法的優點

          完全成本法能激發企業生產產品的積極性。產量越多,營業利潤越多。因為,隨著產量的增多,單位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越低,從而導致整個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

          缺點:

          在完全成本法下,會出現銷售量下降,但產量大幅度上升導致利潤增多,原因是一部分固定制造費用被期末存貨所分擔,使得已銷售產品總成本減少,從而會虛增利潤,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大幅度增產會造成產品積壓,導致資金長期占用和存儲成本的上升,不利于經濟的發展。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比較分析 張珊珊

          摘要: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是兩種不同的成本計算方法,兩種方法的含義,確定損益的程序不同,并且各有利弊。本文將著重剖析兩種成本核算方法的差異。

          關鍵字:變動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利弊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261-02

          一、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含義

          變動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計算上,只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中的變動性部分,不包括制造費用中的固定性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被視為期間成本而從相應期間的收入中全部扣除。

          完全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計算上,不僅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還包括全部的制造費用(變動和固定)。

          二、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比較

          1.成本劃分及構成不同

          變動成本法:

          變動成本包括變動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和變動非生產成本(變動銷售及管理費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和固定非生產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其中變動成本下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和固定非生產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作為期間成本。

          完全成本法:

          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全部制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及管理費用,作為期間成本。

          2.存貨成本的構成不同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構成內容的不同,從而產成品和在產品、存貨的成本構成內容也會不同。采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庫存產成品、在產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只包括制造成本中的變動部分,期末存貨計價只含變動制造成本,而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了期間成本。而采用完全成本法時,其成本中不僅包含變動成本還包括了一定份額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而且期末存貨也要分攤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由此會導致期末存貨成本增加。所以,變動成本法下的期末存貨計價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

          利潤計算公式

          變動成本法:利潤=收入-期間費用-銷售成本-本期固定生產成本

          完全成本法:利潤=收入-期間費用-{期初存貨成本(固定+變動)+本期生產成本(固定+變動)-期末存貨成本(固定+變動)}

          計算:

          變動成本法:

          銷售收入=銷售單價*本期銷售數量

          變動生產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貢獻毛益=銷售收入-變動生產成本

          變動非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期間成本合計=固定制造費用+固定非制造費用+變動非生產成本

          營業利潤=貢獻毛益一期間成本合計

          完全成本法:

          營業收入=銷售單價*本期銷售數量

          期初存貨成本=期初存貨量×期初存貨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本期生產成本=本期生產量×本期生產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期末存貨成本=期末期末存貨量×期末存貨單位生產成本(固定+變動)

          可供銷售的商品生產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生產成本

          營業成本=可供銷售的商品生產成本一期末存貨成本

          營業毛利=營業收入一營業成本

          變動非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本期銷售數量

          期間成本合計=固定非制造費用+變動非生產成本

          營業利潤=營業毛利-期間成本合計

          分析兩種方法下營業利潤之間的關系

          在完全成本法下,只要增加產量,則利潤增加。如從第三期到第四期,第五到第六,隨著本期生產量的增多,營業利潤上升。在變動成本法,銷售量越高,則營業利潤越高。在生產大于銷售的情況下,在完全成本法下,有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被分攤到期末存貨商品中,所以當年的營業利潤高,在變動成本法下,只看銷量,所以變動成本法下利潤低。如第二期,本期生產量4000大于銷售量3000,期末存貨1000件分攤了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而變動成本法下,將固定性制造費用全部作為期間成本,所以變動成本法下的營業利潤要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但是,在存在期初存貨時,在完全成本法下,期初存貨分攤了上期的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會使得本期營業成本上升,所以在第三期,本期生產量等于本期銷售量,但是完全成本法下營業利潤等于變動成本法下的。因為在完全成本法下,期初1000件商品分攤上期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且在產銷平衡時,營業成本中不僅包含本期的固定性制造費用還包含期初存貨分攤上期的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但不包含期末存貨分攤的2500萬元的固定性制造費用。所以在計算營業利潤時,兩種方法相同。

          結論

          情形一:條件:期初存貨=期末存貨=0本期生產=本期銷售。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利潤差為零,如第一期。

          情形二:期初存貨=0 本期生產=本期銷售+期末存貨。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

          情形三:期末存貨不為零期初存貨+本期生產=期末存貨+本期銷售。結論: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不一定等于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利潤差額:期末存貨數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一期初存貨數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如第四期一第六期。

          三、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利弊

          變動成本法的優點

          變動成本法更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公認原則。有助于企業管理者重視市場,以銷量定產量,通過加大銷售力度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盲目生產。

          缺點:

          在實際生活中很難區分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且大多成本項目都是以混合成本的形成存在。所以,變動成本法計算出的成本不夠精確。

          完全成本法的優點

          完全成本法能激發企業生產產品的積極性。產量越多,營業利潤越多。因為,隨著產量的增多,單位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越低,從而導致整個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

          成本法范文第2篇

          [關鍵詞]案例分析 變動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 發出存貨計價方法

          一、 引言

          1936年美國會計師喬納森?N哈里斯提出了變動成本法,該成本計算模式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前提,只將變動成本計入產品成本,而將當期固定費用從銷售收入中扣除,免去固定成本的分配計算程序。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很多專家學者對變動成本法的應用和改造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許多見解,使其成為成本核算改革研究的重要課題和發展方向。在成本核算中,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是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的新會計準則更是取消了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認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為方便討論和比較,本文仍將后進先出法納入到計算范圍,結合實例分析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以期給出具有指導意義且較為系統的結論。

          二、 案例分析

          某廠生產一種甲產品,正常產量是1000件,每件售價為150元,單位變動成本為85元(其中每件直接材料35元,直接人工30元,變動性制造費用20元);全年固定性制造費用19200元,固定性攤銷及管理費8000元,單位產品的變動性攤銷及管理費為3元。

          要求:

          (1)按“兩法”計算甲產品各年度的單位產品(生產)成本,并比較合理性;

          (2)按“兩法”計算和與銷售收入配比的總成本,并進行分析;

          (3)按“兩法”計算確定各年度實現的稅前凈利,并編制 損益表,并進行分析。

          1、單位產品成本的合理性比較

          變動成本法下的單位成本為:85元

          完全成本法下的單位成本分別為:109元,105元,110.6元,115元

          在變動成本法下,不管產量如何變化,單位產品成本總量不變,但在完全成本法下,當產量發生變化時,單位產品成本也相應變化,產量越大,單位產品成本越小。企業的產量越大,產品庫存越多,利潤就越大,這是一種錯誤信息。這種錯誤信息會誤導決策者,鼓勵決策者盲目生產,自覺不自覺地尋求增加庫存量,虛計資產,虛增利潤。

          2、“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的符合性比較

          對比上圖可看出,變動成本法比完全成本法更符合“收益與費用配比”的會計原則,因而用變法計算的利潤也就更真實。其原因是,變動成本法根據成本性態來劃分和核算成本,將與產品制造過程直接相關的變動生產成本列入產品成本,隨著產品的出售或結存分別轉入銷售成本或存貨成本,而將與各期經營活動能力和管理需要直接有關,不受產品生產量變動影響的固定制造費用列入期間成本,隨著時間的消逝而一次全部轉銷。

          3、損益表及稅前凈利的綜合性比較

          (1) 先進先出法下的綜合比較

          存貨吸收釋放固定制造費用差額(期末存貨吸收的固定制造費用―期初存貨釋放的固定制造費用)的數值分別為0,+4200,+1176,-5376。與稅前凈利的差額(完全成本法下的稅前凈利―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相一致。

          (2) 后進先出法下的綜合比較

          存貨吸收釋放固定制造費用差額(期末存貨吸收的固定制造費用―期初存貨釋放的固定制造費用)的數值分別為0,+4200,0,-4200。與稅前凈利的差額(完全成本法下的稅前凈利―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相一致。

          (3) 加權平均法下的綜合比較

          存貨吸收釋放固定制造費用差額(期末存貨吸收的固定制造費用―期初存貨釋放的固定制造費用)的數值分別為0,+4200,+918.75,-5118.75。與稅前凈利的差額(完全成本法下的稅前凈利―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相一致。

          不管存貨計價采用何種方法,稅前利潤差異遵循一般規律公式如下:利潤差額=按完全成本法計算的稅前凈利―按變動成本法計算的稅前凈利=期末存貨中的固定制造費用―期初存貨中的固定制造費用=期末存貨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期初存貨量*單位固定性制造費用。可見各期產銷量決定了存貨數量,存貨計價方法決定了單位固定制造費用,期初期末存貨中固定性制造費用的吸收與釋放量也就決定了該利潤差額。因此日常采用完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在調整成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時是容易實現的。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2006;10

          成本法范文第3篇

          關鍵詞:成本控制;變動成本法;應用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9-000-01

          一、變動成本法的特點

          1.理論依據

          在管理會計中,期間成本是指那些不隨產品實體的流動而流動,而是隨企業生產經營持續期間長短而增減,其效益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不能遞延到下期,只能于發生的當期計入利潤表由當期收入補償的成本。即在變動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費用應列作期間成本,為當期收益的減除項目。固定制造費用可以理解成企業一定的生產條件、經營能力的保障性支出,與產品實際產量無直接聯系,與時間關系更為密切。通常情況下,經營條件是否得到有效利用,成本無影響,而其產生的效益與生產經營期間成反比例變化。因此,固定制造費用由當期銷售收入負擔,不計入產品成本。

          2.成本水平

          如前所述,固定制造費用計入當期利潤表,是變動成本法的特點之一。而完全成本法下,無論是銷貨成本還是存貨成本都參與了固定制造費用的分擔,當企業期末有存貨時,則一部分固定制造費用隨之遞延到下期。可見,在完全成本法下,隨銷貨成本計入當期利潤表的不是固定制造費用的全部。相比之下,變動成本法的產品成本,僅指變動生產成本,不存在固定制造費用轉化為銷貨成本和存貨成本的情況。

          3.收益的計算差異

          在變動成本法下,要在邊際貢獻的基礎上,確定稅前凈利。具體計算如下: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變動成本

          稅前凈利=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對比而言,全部成本法計算稅前凈利的方法與之不同

          銷售毛利=銷售收入―銷貨成本

          稅前凈利=銷售毛利―期間成本

          在兩種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的計算差異,與固定生產成本密切相關,但不代表在任何條件下稅前凈利都必然不同。稅前凈利存在差異與否以及差異大小,要看計入當期的固定制造費用大小差異及水平,這是兩種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的差異原因。

          二、分析變動成本法在實務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1.變動生產成本與傳統成本的要求不想符合

          (1)傳統的成本概念中,變動生產成本和固定生產成本,皆是生產所必需,因此構成產品成本。傳統成本用來對外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報送,適用企業的財務會計準則。在變動成本法下與此標準存異,還無法編制財務報表。

          (2)傳統成本是我國稅法的依據。變動成本法下的相關計算形式在稅收體系中無據可依,沒有相關規定。在具體應用中,存貨成本僅指單純的變動生產成本,而致計價降低,當期利潤減少。以至于國家稅收收入、投資者利益均受到影響。從某種層面上來說,我國稅法還存在不完善性,但變動成本法與實踐的對接也更引發思考。

          2.成本劃分很難精確

          對于變動成本的核算是變動成本法的一大特點,顯然固定成本要從成本中分離出來。而涇渭分明的成本界限是不存在的,混合成本是企業實踐中成本存在的常態。實際工作中,折舊費如按產量提取就是變動成本,按年限平均法就是固定成本;人工工資,如計件形式下的直接人工就是變動成本,管理人員的計時形式下的就是固定成本。混合成本更是如此,依其特點運用高低點法、散步圖法、回歸分析法等不同的方法來分析分解。然而事實上卻是我們雖有理論的分析方法,但是真正的生產實踐中,混合成本分解工作量大,對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是一個考驗,很難精確劃分。

          3.不適應長期決策的需要

          顧名思義長期決策延續時間長,因此其復雜程度較高,往往會涉及到固定資產的增加、擴建、改造、更新等,還有諸如生產規模的變動,產品結構的調整。顯然這與變動成本法下,單位固定成本以及固定成本不變的邏輯不相符。因此按成本性態要求編制的損益表資料,無法適應長期決策的需要。

          三、變動成本法在我國企業中應用的對策

          變動成本法起源于美國,在西方企業內部有著普遍的應用。它能提供更為廣泛的信息,有利于企業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但變動成本法引入到我國之后,由于它不符合傳統成本概念的要求,成本分析不夠精確,故此一直應用于高校教學研究中,變動成本法在我國企業的普遍應用,還需要進一步的推動和探究。

          應該說,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各有其優勢和局限性。從某種程度上說,二者優勢互補,相互轉化。基于應用層面來看,當完全成本法集中、客觀地通過對外財務報表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歷史信息,滿足外部報表使用者需要的同時,卻無法滿足企業內部經營管理者短期決策的需要。而變動成本法恰好能滿足這些要求。基于核算角度來說,兩種方法在對生產耗費進行核算時,固定制造成本的歸屬處理問題之外,其余都相同。知小異尋大同,鑒于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計算的稅前凈利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所以實行“結合制”,將兩種方法結合起來應用于成本核算實踐比較現實。

          若企業分別按照全部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進行成本核算,雙軌進行,技術上實現簡單,但會計人員工作量大,成本高。從成本效益的角度出發,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思考:

          1.日常核算按照變動成本法來實施,在會計期末,對變動成本法下的賬戶進行調整,得到完全成本法下的成本信息,對外編制財務報表。可增設“固定制造費用”賬戶,期末將應歸屬于已銷產品分擔的部分,按產品銷量的比例,轉入“產品銷售成本”賬戶,留在賬戶內的,也要按照比例在存貨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使之按全部成本反映。

          2.日常核算按全部成本法來實施,通過對完全成本法下成本項目的調整,來獲得內部管理決策需要的信息。可以嘗試增設“變動生產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兩個賬戶,進而隨時歸集獲得變動成本、貢獻毛益率等信息,方便管理者做出短期決策。

          綜上所述,變動成本法有許多符合現代化生產的特點,但也有許多不足,在加強理論研究的同時,要做深一步的實踐性探討,讓變動成本法在我國企業實踐應用中逐步完善、逐漸科學,為生產經營管理提供有效服務。

          參考文獻:

          成本法范文第4篇

          一、 產品成本構成不同。完全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的上,不僅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還包括了全部制造費用(變動性制造費用和固定性制造費用)。變動成本法則是指在產品成本的計算上,只包括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中的變動性部分,而不包括制造費用中的固定性部分。如表:

          產品成本 期間成本

          完全成本法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變動性制造費用

          固定性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

          變動成本法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變動性制造費用 固定性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

          二、 存貨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由于兩種方法下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所以存貨成本的構成內容也不同。完全成本法下,不論是庫存產成品、在產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中均包括固定性制造費用。變動成本法下不論是庫存產成品、在產品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中只包括變動性制造費用,而固定性制造費用則作為了期間成本。所以變動成本法下期末存貨的成本必然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期末存貨的成本。

          三、 計算損益的方法不同。在不考慮稅金的情況下,完全成本法下,利潤總額=銷售收入--銷售成本—期間成本。變動成本法下,利潤總額=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現舉例如下:

          某從事單一產品的生產,連續三年產量均為600件。而銷量分別為600件、500件和700件。單位產品售價為150元。管理費用與銷售費用年度總額為20000元。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性制造費用為80元,固定性制造費用為12000元。要求:采用完全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計算利潤總額。

          損益計算和年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計

          變動成本法:

          銷售收入

          銷售成本

          固定性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

          利潤總額

          90000

          48000

          12000

          20000

          10000

          75000

          40000

          12000

          20000

          3000

          105000

          56000

          12000

          20000

          17000

          270000

          144000

          36000

          60000

          30000

          完全成本法:

          銷售收入

          銷售成本

          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

          利潤總額

          90000

          60000

          20000

          10000

          75000

          50000

          20000

          5000

          105000

          70000

          20000

          15000

          270000

          180000

          60000

          30000

          第一年,產銷均衡,兩種下的利潤總額相等。第二年由于產大于銷,有存貨,變動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費用都作為期間損益

          得以補償。完全成本法下已銷產品500件負擔固定性制造費用10000元(12000/600*500)記入了當年損益,另2000元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存貨成本列入了資產負債表。所以按變動成本法的利潤比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少2000元。第三年,產小于銷,在完全成本法下,第二年存貨中的2000元固定性制造費用隨著存貨的銷售記入了第三年的銷售成本中,而變動成本法下,記入第三年損益的固定性制造費用仍為12000元。所以比變動成本法下的利潤總額少了2000元。但從三年整體來看,產量=銷量,利潤總額合計是一樣的。

          四、期末損益不同。完全成本法下對固定性制造費用的補償是由當期生產的產品承擔,期末存貨與已銷產品承擔著同樣的份額。產量越大,單位產品負擔的成本越小,計算損益不考慮期末存貨,所以在銷量一定的情況下,利潤就越大。變動成本法下對固定性制造費用的補償是作為期間成本由當期已銷產品承擔。所以在銷量一定的情況下,利潤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當然在產銷均衡的情況下,兩種方法計算的利潤是一樣的。但產銷均衡只是個別的、相對的和理想化的,不均衡才是普遍的、絕對的和現實的。

          成本法范文第5篇

          【關鍵詞】作業成本計算;作業分析法;傳統成本法; 應用對比研究

          中圖分類號:S621文獻標識碼: A

          【Summary】Activity-based costing (ABC) is a new subject in accounting field as well as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 ABC includes Activity-based costing calculating and Activity management. This thesis has proved that activity-based costing is an excellent cost method by theory and demonstration analysis, because ABC can provide accurate costing information, it can make cost management more effective.

          【Key words】 Activity-based Costing Calculating; Activity Management; Traditional cost accounting methods;Application Research.

          一、作業成本法與傳統成本法的發展歷程

          產業革命的興起使機器代替人工,工廠制代替手工工場, 產品制造程序日趨復雜,間接費用大量增加,同時這一時期,生產的自動化程度不高 、需求較為單一,企業生產主要采用大批量少品種的生產方式,人力資源約占產品成本的40 %~50 % ,制造費用約占產品成本的10 %。制造費用主要以人工工時或機器工時為基準平均線性地分配到各產品 ,該階段從資源到成本的成本核算方法滿足了當時產品成本核算的要求。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崇尚個性自由的消費觀念迅速盛行,導致消費市場瞬息萬變,為在劇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制造業開始了多品種 、少批量的生產方式,這種新的制造方式直接導致了產品成本結構的重大變化 。大多數公司的間接費已上升到直接人工成本的400 %~500 % ,而直接人工費用卻降低到只占總費用的10 %。在這種生產方式下,無論是人工工時還是機器工時,均不能作為分配制造費的強相關性依據,于是從資源到作業繼而分配到產品成本的作業成本法應運而生 。

          二、作業成本法相較傳統成本法的理論構架特點

          1.提出作業概念

          作業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具體活動。如簽訂材料采購合同、將材料運達倉庫、對材料進行質量檢驗、辦理入庫手續、登記材料明細賬等;又如機加工車間所進行的車、銑、刨、磨等加工活動;再如產品的質量檢驗、包裝、入庫等。其中每一項具體活動就是一項作業。一項作業對于任何加工或服務對象,都必須是重復執行特定的或標準化的過程和辦法。

          2.追蹤成本動因

          成本動因也稱成本驅動因素,是指引起相關成本對象的總成本發生變動的因素。在作業成本計算中,成本動因可分為資源動因和作業動因。

          資源動因是引起作業成本變動的因素。資源動因被用來計量各項作業對資源的耗用,運用資源動因可以將資源成本分配給各有關作業。例如,產品質量檢驗工作(作業)需要有檢驗人員、專用的設備,并耗用一定的能源(電力)等。

          作業動因是引起產品成本變動的因素。作業動因用以計量各種產品對作業耗用的情況,并被用來作為作業成本的分配基礎。比如,某車間生產若干種產品,每種產品又分若干批次完成,每批產品完工后都需進行質量檢驗。假定對任何產品的每一批次進行質量檢驗所發生的成本相同,則檢驗的“次數”就是檢驗成本的作業動因,它是引起產品檢驗成本變動的因素。

          3.作業成本法的程序

          作業成本法計算產品成本的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程序:將資源追溯到作業成本和計算作業成本分配率

          ①建立作業“同質組”和“同質成本庫”

          建立作業同質組也就是在作業按產出方式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按作業動因分類,將具有相同作業動因的作業,按一定要求合并在一起,形成一個成本集合。

          ②計算作業成本分配率

          建立的同質成本庫,并且明確了作業動因,同質成本庫和作業動因的比率就是作業成本分配率。

          (2)第二階段程序將作業成本追溯到產品

          作業成本法的第二階段程序是將成本追溯到產品,然后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并計算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成本。對于可以直接追溯到產品的原材料等直接成本,其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與傳統方法無異。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的成本分配也與傳統方法沒有多大區別。

          三.舉例說明作業成本法與傳統成本法在現實管理中的差異與應用。

          電氣化器材公司常年生產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兩種產品,客戶比較穩定。企業只有一條生產線,按客戶訂單分批安排生產。產品成本按傳統的方法――分批法計算。兩種產品的直接材料主要是各種電器元件、集成電路和塑料機殼等,且全部從外部購入。制造過程為半機械化流水線,需要人工控制點焊機焊接元器件,人工進行組裝整機。制造費用以人工工時為基礎進行分配。由于客戶穩定,沒有廣告宣傳等固定銷售費用發生,而只有B類通訊元件售后服務費用。該公司是一個老牌的電話機生產廠家,技術比較先進,管理比較完善,成本控制也很不錯,盈利水平也較高。特別是B類通訊元件產量雖低,但銷售利潤水平較高。但是,最近受到幾家新的競爭對手的挑戰,A類通訊元件一再壓低價格,已接近制造成本,但競爭對手的價格更低;而B類通訊元件不斷提高價格,但訂單依然很多,銷量有增加趨勢。企業2012年總體利潤水平下滑。據此,運用作業成本管理的分析方法,以201X年經營成本為對象,進行產品盈利分析。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傳統成本計算方法下的產品成本和銷售價格資料

          為便于分析,將傳統成本計算方法下的有關產品成本資料進行整理,剔除非正常因素的影響。同時,各有關數據均為某一時期的平均數,以消除不同時期費用不同和產量不同對產品成本的影響。電氣化器材公司經過整理的有關成本資料如表下表所示。

          電氣化器材公司傳統成本計算方法下的有關資料

          201X年 單位:元

          表中的制造費用分配率(130元/小時),是根據201X年平均每月發生的制造費用(3 549 000元)除以當年月平均耗用人工工時(27 300小時)計算而得的。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兩種產品月平均制造費用總額(分別為2 574 000元和975 000元),是根據兩種產品月平均耗用工時(分別為19 800小時和7 500小時)乘以制造費用分配率(130元/小時)計算而得的。兩種產品的單位制造費用成本(分別為143元和162.50元),是根據兩種產品的月平均制造費用總額分別除以它們的產量(18 000個和6 000個)計算而得的。單位產品制造成本為單位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費用成本之和。產品銷售單價(初始定價)是按成本加成定價法,以單位制造成本乘以125%計算的。現行售價是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實際執行的價格。

          2.為了運用成本管理的方法進行分析,需要收集同一時期的其他有關資料,并應組織有工程技術人員、銷售人員和其他有關管理人員參加的分析小組,對經營過程中的各項作業進行分析、認定。然后,將產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作業進行分類,建立若干成本庫。根據分類后的作業與耗費資源之間的因果關系,將制造費用和銷售費用重新進行分配,并追溯到相關作業成本庫。同時,還需收集兩種產品所消耗的作業動因。所收集的其他資料也是相關數據的平均數。具體計算表如下

          作業成本資料

          作業成本動因資料

          表中的工程成本是控制產品生產工藝和測試程序的計算機系統的成本,屬于產品水準作業,有關工程師和其他管理人員根據歷史資料以及兩種產品生產工藝和測試程序的復雜程度推斷,確認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分攤該項成本的比率為40%和60%。

          3.根據收集和整理的有關資料,計算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耗用的作業成本,并分別計算兩種產品的單位經營成本(制造成本和銷售成本合計)。

          (1)計算各項作業成本分配率分配作業成本:

          ①焊接作業

          機器焊接作業成本分配率===46(元/小時)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46×9 000=414 00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46×4 800=220 800(元)

          ②設備調整作業。

          設備調整作業成本分配率===150 000(元/次)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150 000×2=300 00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150 000×4=600 000(元)

          ③發放材料作業。

          發放材料作業成本分配率===80 000(元/次)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80 000×2=160 00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80 000×4=320 000(元)

          ④質量抽檢作業。

          質量抽檢作業成本分配率===120 000(元/次)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120 000×2=240 00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120 000×4=480 000(元)

          ⑤工程作業。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814 200×40%=325 68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814 200×60%=488 520(元)

          ⑥售后服務作業。

          A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0(元)

          B類通訊元件應分配成本=60 000(元)

          (2)計算產品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

          ①直接材料成本。

          A類通訊元件=40×18 000=720 000(元)

          B類通訊元件=60×6 000=360 000(元)

          ②直接人工成本

          A類通訊元件=50×18 000=900 000(元)

          B類通訊元件=80×6 000=480 000(元)

          (3)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總成本及單位成本見表。

          作業成本計算

          201X年 單位:元

          產品名稱 產量(臺) 直接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成本 作業成本 成本合計 單位成本

          機器焊接 設備調整 發放材料 質量抽檢 工程作業 售后服務

          A類通訊元件 18 000 720 000 900 000 414 000 300 000 160 000 240 000 325 680 3 059 680 169.98

          B類通訊元件 6 000 360 000 480 000 220 800 600 000 320 000 480 000 488 520 60 000 3 009 320 501.55

          合計 1 080 000 1 380 000 634 800 900 000 480 000 720 000 814 200 60 000 6 069 000

          對按傳統成本計算方法計算的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兩種產品的成本,用作業管理方法進行分析的結果表明,成本的確被扭曲了。按傳統成本計算方法計算的A類通訊元件、B類通訊元件的單位制造成本分別為233元和302.50元(B類通訊元件的售后服務費用60 000元是作為當期銷售費用處理的,并未分配到B類通訊元件的經營成本當中)。按作業成本管理的分析方法,計算得出的A類通訊元件和B類通訊元件的經營成本分別為169.98元和501.55元。用作業成本管理的方法進行產品盈虧分析,揭示了當前A類通訊元件競爭能力“軟弱”,而B類通訊元件競爭能力“較強”的原因,不是別的、而是成本被扭曲了。據此,企業可以重新考慮產品的定價。同時,通過分析也發現了造成B類通訊元件成本過高的問題。由于為了滿足客戶的要求,B類通訊元件的生產批量安排過小,每月安排的批次過多。因此,為了降低B類通訊元件的成本,應與客戶協商,增加訂貨批量,減少生產批次。如果客戶不愿增加訂貨批量,則應考慮進一步提高產品價格,將因訂貨批量過少而增加的成本由客戶承擔。這樣處理并不影響客戶價值,因為客戶的額外要求,實際上也是客戶獲得的無形利益。

          四. 結語

          作業成本計算法與傳統成本計算法作為成本計算的兩種方法,不是互相排斥的。作業成本計算法應該說是在解決傳統成本計算方法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是對傳統成本法的發展。作業成本法從以產品為中心轉移到以作業為中心,僅能克服傳統成本法的許多固有缺陷,供比較客觀真實的成本信息,為重要的是,作業成本法把重點放在成本發生的前因和后果上,作為為核心、以成本動因為媒介,過對所有成本動因進行追蹤動態反映,對最終產品的形成過程中所發生的作業成本進行有效控制。當然,業成本法也存在一些缺點,如作業的區分存在困難、成本動因的確認存在困難、投入的成本較大等。實際應用中,業成本法并不能完全取代傳統成本計算法。應該說,他們各有自己所適應的領域。對于一些非高新技術、以產品批量化生產為主的企業或規模比較小的企業,只要傳統成本計算方法能夠滿足管理的需要,以采用傳統的成本計算方法。畢竟傳統成本法的最大優點是簡便,對環境要求不是太高,操作過程較為簡單,核算的成本較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