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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派;財務總監;模式;利弊
隨著市場的國際化,企業組織形式也更加靈活多變,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國際市場要求,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正是現代企業尋求投資效益最大化、充分利用社會優勢資源的重要方式。不過,在權利分離模式下,企業對于自身資產的控制力度就被削弱了,為了保證企業的所有權人在權益上不受損害,其通常需要向出資企業派駐自己的權益代表,包括董事、監事及財務人員,而財務總監由于直接涉及企業核心利益問題,其所發揮的作用有時也更加重要。當然,根據企業股東出資以及股東的實際情況,其外派財務總監的模式也不盡相同,其所承擔的職能也有所差異,如何選擇合適的財務總監外派模式是企業管理者必須重點考慮的大事。
一.企業常見外派財務總監的不同模式
就目前來看,企業根據市場的發展形勢來調整自己的經營組織方向,在管理實踐中,企業的外派財務總監主要包括兩種模式,即監督型模式和管理型模式。監督型模式是以純粹的監督為職能的財務總監外派職能模式,財務總監只負責監督子公司的財務信息與經營過程,并不直接參與子公司的運營決策。這種財務總監職能屬于虛職,不負責管理與承擔管理職責,純監督型的外派財務總監模式,多存在于一些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股份制企業之中,或者被一些地方的國資監管部門采用,用于對國有獨資企業的財務監督。而管理型模式則是一種實職型的管理模式,外派財務總監需承擔實際管理職能,既參與子公司的運營決策,也代表股東行使監督職能。在現代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中,管理型財務外派模式較為普遍,它能夠有效地加強所有權人對出資企業的控制力度,強力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監督型財務外派模式與管理型財務外派模式是當前企業財務外派中最常采用的兩種模式,企業所有權人需要根據股東出資結構及在子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來選擇合適的外派方式,以便更好地發揮財務總監的職能,維護股東的權益。
二.不同外派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監督型財務總監外派模式利弊分析
1.有利點
(1)財務總監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在監督型財務總監外派模式中,財務總監只負責監督子公司的財務情況,并 直接參與決策與運營,所謂“旁觀者清”,財務總監能夠更加獨立地、客觀地反映與核實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子公司的業績好壞與外派財務總監并無直接利害關系,當然也就不會出現財務報表粉飾及業績粉飾現象,其所匯報的信息也較為真實與客觀。
(2)對外派財務總監具有較強的可控力度。在這種模式中,外派財務總監總體上受外派企業的管理,其工資待遇都由外派企業進行考核,因而,其對外派財務總監個人的控制力度也較強,能夠有效遏制財務總監“監守自盜”的失控情況。
2.弊端
(1)監督型外派財務總監法律地位欠缺,不能完全代表所有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上市企業一般設置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三大組織結構,監事會主要承擔著企業的各項監督職能,包括對子公司的財務監督,而管理型模式的外派財務總監既不屬于《公司法》所設置的法人治理機構,也難以代表所有股東的權益。
(2)外派財務總監不能徹底、充分地發揮其監督作用。企業若采取純監督型的外派財務總監模式,那么財務總監在子公司中很可能由于不能直接接觸到企業決策的一手資料,也就無法深入企業的內部經營操作層,不能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其監督也只能是形式上的監督和審查,不能充分地發揮其監督職能。
(3)對外派財務總監的考核難以量化。外派財務總監需常駐子公司之中,但是由于其只負責監督職能,其業績能力往往不能直觀地反映出來,對其業績考核也難以量化。派出企業在制定激勵措施時,對于外派財務總監的考核方式十分有限。
(二)管理型財務總監外派模式利弊分析
1.有利點
(1)管理型外派財務總監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受派出企業全面監管,能更好地代表股東的利益。管理型的外派財務總監在《公司法》中具有明確的歸屬地位,屬于“監事會”的具體執行形式,受企業規章制度的約束,由企業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或者直接推薦,屬于企業的高層經營管理班子成員。其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分管財務會計事務,接受企業股東的全面監督,能更好地代表和維護所有股東的利益。
(2)管理型外派財務總監能加充分地發揮財務監管作用,降低企業運營的風險。管理型的財務總監屬于企業高層管理者,其直接參與子公司的管理決策,能夠深入企業內部,全面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的管理過程,全面審核與監督子公司各項業務的合法性,并從全局上考慮企業經營的風險所在,從而有效地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同時,財務總監在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時,還可以對其他管理人員的決策行為進行監督,事前防范損害企業股東合法利益的行為,降低企業的運營風險。
(3)管理型外派財務總監考核方式較為明確,員工穩定性較好。管理型的財務總監直接參與企業管理,其考核也直接與企業的業績好壞掛鉤,派出企業在對財務總監進行考核時,指標量化較為容易,激勵措施也能夠起到明顯的作用。并且,由于財務總監的實職管理作用,其在企業中的地位較高,待遇也較好,財務總監的工作積極性能夠得到激發,因而員工的穩定性也較好。
2.弊端
(1)管理型外派財務總監的獨立性較弱,財務信息真實性難以得到充分保障。由于管理型財務總監的考核直接與企業業績掛鉤,因而,財務總監在財務報表中會出現“粉飾”現象,數據失真,影響股東的利益。同時,外派財務總監既參與子公司的運營決策,又要監督子公司其他人員,其公平性難以得到保證,那么其工作的獨立性也就相對較弱了。
(2)管理型外派財務總監的監督職能難以得到充分發揮。由于外派財務總監需直接參與子公司的運營決策與管理過程中,其考核和利益大多與子公司掛鉤,因而,財務總監也就成為了子公司“利益集團”的一員,更多地側重于企業業績提升與指標好壞方面,從而選擇性地忽視外派企業所賦予的監督職能。
當前,企業在選擇外派財務總監模式時,大多以以上兩種模式為主,兩種模式都具有自身的優勢與劣勢,企業選擇適當的外派模式事關股東及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外派模式的改變,而不是一塵不變。隨著投資主體的變化或者投資比例的變化,監管要求也相應發生改變。投資主體有可能從不派財務總監到派駐財務總監;或者從派駐監督型財務總監轉向派駐管理型財務總監;也有可能根據投資主體或投資比例的變化和投資者管理需求而發生相反的改變。總之,外派財務總監模式的選擇需根據投資主體以及投資比例以及投資者管理需要來決定。既可以選擇其中一種,也可以兩者兼顧,以比較其對企業盈利能力的提升效果,以此來選擇最為合適的外派財務總監模式。(作者單位: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務總監 委派制 企業集團
一、財務總監制的概述
所謂的財務總監制,是指在分離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情況下,企業所有者憑借其對股權的絕對控制,聘請人員或機構,來對企業的財務收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并以此為基礎,建立重大財務事項與總經理聯簽制等相關制度,由此保障出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經營者的經營目標與企業責任的實現的制度總稱。而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就是由集團母公司、委派財務人員以所有者的身份到子公司,增強子公司與集團母公司目標的一致性,維護集團母公司利益的一種控制方法。
在分權管理體制下,如何實現資源配置的一體化整合效應,消除子公司管理目標的逆向選擇傾向,確保集團整體發展戰略結構與目標政策貫徹實施的高效性,成為擺在管理總部或母公司面前的一個重大的甚至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問題,此時,作為企業集團資金運動的控制樞紐,財務管理的地位與作用是勿庸置疑的。而能否有一個健全而有效的財務控制體系,對整個企業集團運行機制的優化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在財務集權制與分權制融會的過程中,由母公司對子公司直接委派財務總監的控制方式便由此而產生,并且得到越來越多企業集團的認知與采用。
二、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實施
(一)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實踐成效
目前,在歐美發達國家財務總監已經完成了戰略轉型,其由從傳統的財務功能演化成為公司經營者的合作伙伴,與公司一起肩負著保障股東權益的責任。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在我國的發展也有一段時間,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充分發揮了其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方面的優勢,在這些財務總監的監督之下,經營者取得了不小的成效。
1.對于一些產權制度有缺陷的企業集團而言,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可以起到防止企業資產流失的作用。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出現,正是由于在經營用企業所有者權益不能被完全保障,有的甚至受到了極大損害的情況下應運而生。財務總監委派制度針對了這些企業集團存在的嚴重“缺陷”,并在實踐中彌補一部分問題。
2.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經營者的管理水平并避免了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的出現。在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中,財務總監的職能除了監督以外,還能夠參與企業決策過程,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的項目決策中,他們通過科學分析權衡利弊,及時向決策者提出建議,協調溝通公司、CPA和經營者,保證了財務狀況的真實可信,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企業財務狀況虛盈實虧和虛虧實贏等情況我出現,提高了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的可靠程度。
3.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緩解了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導致的所有者“信息孤島”現象。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之下,所有者明顯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方。但是,如果加入了委派的財務總監,他們定期直接向所有者負責匯報企業經營情況,一旦企業遇到重大情況,他們還能夠及時進行對于所有者進行傳達,方便所有者及時獲得真實的信息并采取相應措施。財務總監委派制的機動性與靈活性,使得協調集團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其部門的利益相對容易,對于母公司集團的精神及企業中心文化的貫徹都有很大的幫助。
4.內部財務總監委派制降低了集團母公司對集團子公司的監督成本。這些監督成本一般包括集團母公司為獲取了公司內部信息所開支的費用,以及由于反饋的滯后和委托經營者私利行為給所有者帶來的損失。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提高子公司信息的反饋速度,透明化委托經營者的行為動向,保證了集團母公司采取對策的時效性,從而可以避免一些經濟損失的發生。
(二)我國實行的財務總監委派制的不足之外
在我國,財務總監委派制雖然已經有幾年的發展歷程,并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其制度本身出現了與企業方面的一些不協調,這些不協調逐漸暴露出來,成為了我國采取財務總監委派制的企業集團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1.對于委派的財務總監的定位不準確
在我國,大部分委派的財務總監還只是扮演著傳統“管家”角色,與一般的財務管理人員的區別性不大。他們的工作范圍只限于相關的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以及定期為企業集團的經營者提供數據報告。因此,財務總監大部分的工作時間都花在了數據核算與日常的財務管理方面,與一般的財務管理人員沒有本質的區別。他們只需要為經營者提供一份較為滿意的報告,他們的工作任務就可以算是順利完成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財務總監并沒有真正的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決策中,也沒有涉足企業的風險與信息管理,沒有成為企業實現長遠發展的關鍵力量。
2.缺乏客觀、公平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從目前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角度出發,財務總監不能只作為企業財務核算的一種補充性職務,其工作范圍要跳出財務管理的領域。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確立,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負擔起更多的責任。但是,相關的人才選拔仍然側重于財務會計領域的能力考核,而對于企業管理方面能力的考核嚴重的不足,這使得在這種任職資格制度下所產生的財務總監人才不能與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相適應。
3.財務總監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我國一些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擁有素質并不理想。主要表現在:第一,沒有具備一定的修養與道德情操,其與企業經營者相處時,往往抵制不住誘惑,而成為腐蝕的犧牲品,違背了所肩負的責任,其與經營者的合謀一旦達成,所有者的權益就無法得到維護;第二,沒有樹立起有效的全局意識,一些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在其與子公司經營者對于一些問題存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沒有靈活的化解矛盾,有的是直接將問題反映到母公司,這種處理方法會造成母公司對于下屬子公司事務過分干預,從而不得于企業集團的有效運作;第三,鑒于財務總監所承擔職務的特殊性,對于財務總監能力的高求往往高于一般的財務人員,但是,我國目前現有的一些財務總監的基本能力離要求還有一段距離,大部分財務總監在組織協調能力、服務意識、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方面都有待提高與改進,同時他們分析判斷問題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十分缺乏;第四,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財務人員的選拔、任用、培養、流動的市場機制,要從人才市場上聘用到適合企業需要的高質素人才,難度較大。
三、強化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對策
我國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之下,財務總監要面臨越來越多的來自企業內外部的高強度壓力。為了保證母公司可以更好的通過財務總監掌握子公司的發展狀況與軌跡,從而有效率的完成企業集團戰略計劃,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財務總監委派制度。
(一)擺正財務總監的位置
對于企業集團的財務控制系統而言,財務總監在抵制子公司不規范財務行為,解決財務報告舞弊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這使得我們不得不重新定位財務總監在子公司中的地位,不應該用傳統的財務管理角色來定義。對于子公司經營者的不誠實或欺詐行,財務總監可以完全向上反映,與經營者發生分歧時,財務總監完全可以從企業的大局出發,對于經營者的決策判斷造成重要的影響,而這種監督行為的合規性應該在財務總監委派制度被進一步的保護。
(二)建立財務總監的有效激勵
要保護財務總監委派制度有效運行,科學、穩定、合理的激勵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從委托理論看,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運行機理也委托理論的內在要求。由于財務總監作為集團母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監管代表,于是在財務總監與母公司之間形成了一層新的委托關系,既然也是委托與的關系,便不可避免會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如果沒有一定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那么很難保證委派的財務總監會忠于職守、履行職責。有可能還會出現,財務總監與子公司經營者“合謀”,從而使財務總監委派制沒有效果。
(三)健全財務總監評價體系
評價體系主要關注三個方面:第一,財務總監評價體系需要對戰略決策給予足夠關注,不僅涉及財務領域,也涉及非財務領域。第二,財務總監是集團母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公司最高行政領導的戰略合作伙伴,應該參與公司經營決策過程中去。因此,在財務總監評價體系中,他們的決策、溝通、領導等技能方面要有所側重;第三,由于倫理道德會直接影響到財務總監的“守節”問題。因此,在完善財務總監評價體系中倫理道德也應占有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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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危機 財務總監 財務風險
一、金融危機對企業的影響
對我國來說,次貸危機雖不會對中國的企業和居民生活有很直接的影響,但次貸危機會影響到歐美國家對中國產品的需求,以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的出口導向型企業必將受到牽連,中國出口企業已經面臨訂單減少、利潤縮水的危險,而進出口貿易對中國經濟非常重要,據統計2007年經濟的增長,有2.5個百分點是進出口拉動的。
隨著美國經濟增速放緩,我國對美國出口增幅呈下滑趨勢明顯。特別是2007年7月次貸危機全面爆發以來,第三季度我國對美出口已出現較大幅度的回落。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第一,季度,我國對美出口同比增幅達2Q4%,第二季度下降到156%,2008年第一季度對美出口僅增長54%。按照一般規律來判斷,美國需求下降,以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的中國外貿企業很可能遭遇訂單不斷縮水的尷尬,特別是外貿依存度高的企業。我國目前對外出口本來就遭受到來自包括出口退稅下調、加工貿易政策調整、人民幣升值、原料漲價、工人工資上升等不利因素的影響,產品價格優勢正在退去,再加上本次美國次貸危機的壓力,出口的利潤空間不斷被擠壓。現在美國次貸危機對中國出口的具體影響已有顯現。
二、金融危機下財務總監應對企業財務風險
1、財務總監要更新觀念
在金融危機背景下,財務總監要正確認識到:服務是為了監管,監管要靠服務開路,監管是第一,但服務更重要。只有監管和服務相結合,才能更好地履行財務總監職責。財務總監應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是資產所有者的公仆和企業經營者的智囊,必須在所有者與經營者追求目標不一致的現實中,盡職盡責地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必須對不合法、不合理的經營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通過有效的監督為企業的經濟活動服務,為企業經營者筑起防腐拒變的防火墻,并最終達到加強經濟管理,規避企業財務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2、財務總監角色重新定位
傳統的財務人員一直被要求向后看。然而,在當今金融危機的經濟形勢下,財務總監必須向前看,關注未來。財務總監在保持其原有角色的同時,必須對其新角色給予定位,以適應形勢的發展。
(1)角色一:戰略計劃管理者
財務總監及其聽領導的財務部門是企業公司價值管理的中樞。財務總監便自然成為企業戰略層面的核心成員,財務總監是企業經營者的伙伴,共同制定和管理企業發展戰略。但是,財務總臨一定要知道其工作重心所在:以企業整體價值參與戰略,這樣財務總監才能保持其相應獨立性。
戰略控制要求財務總監在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站在企業集團的角度對公司經營者的戰略計劃、組織活動等為未來活動提供信息而進行全面評價和評估。預算管理是企業細化落實戰略的手段,而戰略控制是監督評價戰略實施的途徑和手段。其評價標準是計劃預算等戰略實施的效果指標。
(2)角色二:風險控制管理者
金融危機背景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在增加,財務總監必須知道風險狀況,并進行控制。例如,財務總監必須了解每―種衍生金融工具的可能收益和風臉,使企業保持在―個可以接受的風險水平和一定程度的增長比例上;風險管理的內容還包括變幻莫測的市場和企業籌資、融資過程所帶來的風險;現金流的管理也構成了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財務總監可以通過優化流程、設計比較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財務人員管理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和財務核算及報告制度等,并盡可能地將控制制度與財務管理系統有機融合,將人工的柔性控制轉變為信息系統的剛性控制,保證企業集團各成員信息的透明,真實和正確,提高風險防范和控制的能力。
3、財務總監提高自身素質
在金融危機情況下,財務總監成為企業財務控制的中樞,作為企業經營者的戰略合作伙伴,財務總監的自身能力也被要求提高到了―個新的高度。因此,為了適應財務總監所被要求的技能的變化,財務總監必須努力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環境的變化。其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來提高:
(1)財務總監參與決策的職能決定了財務總監必須具有比他人更高的知識素質。知識素質包括掌握的基礎知識、財會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的知識,是財務總監工作的基礎。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不同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可能需要不同的知識。但是其核心知識是必備的知識要求,是各個財務總監所共同的要求。
(2)財務總監還要具備一定的能力素質,能力素質包括洞察能力、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學習和創新能力、用人能力等,是財務總監工作應具備的條件。財務總監是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因此,良好的組織能力能幫助財務總監組織、協調好專業人士組成的團隊,領導他們完成既定任務,實現企業集團的目標。
(3)道德素質也是財務總監所必不可少的。道德素質包括事業心、責任感等,是做好財務總監工作的保證。提高財務總監素質有兩個途徑:其一,遵循優勝劣汰的法則,淘汰績效差的財務總監,從內部選拔或外部招聘高素質的財務總監。其二,提高現有財務總監的素質。企業集團一方面應該制定優厚的政策,鼓勵財務總監在不耽誤工作的前提下,爭取學習和進修的機會,另一方面創造機會使財務總監們得到后續的培訓和教育。
4、財務總監要調整職權
1)對企業進行監督
對企業的監督是財務總監的首要職能,特別在當前嚴峻的金融危機背景下尤為重要,財務總監要通過監督職能對企業經營活動的事前、事中與事后控制。財務總監的監督職能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1)監督企業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保證財務、會計和稅務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和集團制度進行運作。(2)制止和糾正企業經營者的違法亂紀行為,發現企業經營者的行為損害了企業的利益時,有權責令其整改。(3)及時向企業報告企業的違規操作行為,定期向企業報告企業的資產運作和財務情況。(4)審核企業的財務報表、報告的準確性,對企業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和資產交易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2)參與企業的管理
財務總監并不是僅僅以監督者的身份派駐在企業,他還參與企業的管理工作。讓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管理可以使其更多的了解企業的運作,尤其是財務運營,使其有理有據地開展監督工作。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管理工作的具體內容有:(1)參與制定企業年度財務計劃,負責編制和實施企業的全面預算。(2)參與制定企業的投資決策、融資決策和利潤分配決策工作,協助企業總經理做好各項重大經營決策和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3)協助企業總經理實施企業批準的重大財務方案,做好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3)為企業提供決策支持
由于財務總監對企業的經營情況比較熟悉,在當前背景下必須及時向企業提供有關經營和財務的詳細信息,以便于企業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憑借自己對企業的了解參與整個企業集團的戰略方針制定。財務總監的決策支持的職能主要表現在:(1)參與集團整體戰略方針的制定,對企業的經營提出建議。(2)定期向企業報告,為企業制定內部價格、利潤分配、費用分攤、考核評價方案提供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議。(3)審核和分析投資、融資方案和收入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總結
企業發展困境已經來臨,企業財務總監不能坐以待斃,要以前瞻性思維、進取的姿態,在金融危機中規避企業財務風險,并發現機遇,利用機遇,展現企業財務團隊的智慧,實現超越,從而在促進企業經濟穩定發展,規避企業財務風險方面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1]鄭建紅,徐少華當前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實體經濟的影響及應對措施,金融與經濟,2009(02)
[2]國家行政學院宏觀經濟課題組,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及對策研究,經濟研究參考,2009(03)
文章分析了財務總監制度的內涵,指出了我國財務總監制度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完善我國財務總監制度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
財務總監;問題;對策
財務總監制度在我國現代企業運行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依舊存在問題,需要對現行的財務總監制度加以完善。
1財務總監制度和財務總監的職責
財務總監制即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企業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并授權其組織和監控企業的日常財務活動,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的一種所有權監督制度。財務總監在公司發展中充當著不可或缺的角色。財務總監主要是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制定財務目標相關的操作流程及有關政策,并向總經理或董事會進行匯報;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降低公司的經營管理成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保持公司內部財務信息通暢,實現公司財務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整理分析公司財務信息,為經營管理者提供可靠的理論決策依據;組織公司的年度預算、年報編制和報表審計,積極籌集公司經營和發展所需資金等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的經營發展保駕護航。
2我國財務總監制度現階段的問題
2.1職能不明確,權責不清晰
我國的財務總監存在定位不清楚、職能不明確的問題。具體可細分為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董事會、總經理的關系不明確。
2.1.1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的關系
兩者的關系應是監管與協作的關系。有的企業只設財務總監一職,將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合二為一,且財務總監常常由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決定并聘任;有的企業雖然同時在公司設置總會計師和財務總監,但由于財務總監崗位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據,財務總監的權利和義務缺乏有效的保護,當出現總會計師和財務總監發生問題沖突的時候,一般會是總會計師占上風,必然會讓財務總監的工作難以開展,影響了財務總監工作的積極性和職能發揮,降低了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
2.1.2財務總監與董事會的關系
目前國內有兩種做法:財務總監隸屬于董事會且為董事會成員,參與公司戰略管理,但在沒有委托人的情況下,容易與公司經營者利益一體化,聯合對付所有者;財務總監不參與公司管理,單純執行監督作用,雖保證了其獨立性,但是財務總監沒有真正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就無法獲取充分的財務信息,影響了其職能發揮。
2.1.3財務總監同總經理的關系
在一些企業中,財務總監缺乏相對獨立性,在參與經營決策和目標實施時往往會受限于總經理,特別是當企業經營者的行為與企業所有者的終極目標相悖時,無法及時說明糾正。
2.2專業素質亟待提高
財務總監作為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和思想素質。但有些企業對素質要求偏低,影響了財務總監作用的發揮。
2.3制度不到位
迄今為止,我國缺少類似《總會計師條例》的具有普遍指導性的法規條例。因此,國內有必要出臺“財務總監管理條例”,對財務總監任職條件、責任、監督機制、職權等予以規范。
3完善我國財務總監制度的對策
解決上述我國財務總監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現提出以下對策。
3.1明確財務總監的職能
財務總監必須要對董事會負責,確保資產實現保值增值。財務總監有義務定期向董事會匯報企業的資產運行和財務狀況。當總經理設定的具體目標與董事會制定的最終目標發生不一致時,必須及時制止糾正,同時協助總經理做出決策,避免發生重大經營失誤。
3.2提高財務總監的素質
財務總監要想在公司管理中發揮作用,就必須具備較好的思想品質,良好的業務素質,杰出的工作能力。例如堅持原則,廉潔自律;通過定期培訓,不斷更新自身在法律政策、財務管理、戰略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培養組織能力和溝通能力;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超凡的創新意識和敏銳的洞察力,善于接受新觀念;要有良好的團隊精神。
3.3健全財務總監的監督機制
建議采取三種方式對財務總監進行再監督:一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內部審計職能和外部的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財稅檢查等監督職能來評價財務總監的監管效果;二是委托社會機構對財務總監的監督效果進行評價。
3.4加強對財務總監的考核、獎懲制度
企業要建立并完善對財務總監的考核、獎懲制度,規范其工作行為。建立考核檔案,作為其被任用和晉升的依據之一。要將財務總監的工作業績與個人獎罰掛鉤,評價結果良好的可以繼續留任,予以獎勵和升職;存在較大問題的,予以減薪或降級;嚴重讀職或者犯罪的,予以開除或者移送司法部門。
4結語
財務總監在企業內部擔當著承上啟下的橋梁作用,同時財務總監還應在企業戰略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努力勝任企業的管理者、決策的參謀者、風險的控制管理者,從而強化財務總監在公司中的管理地位。
作者:趙力 馮麗 單位:新疆啤酒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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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秀麗,杜英福.淺談財務總監的角色定位及應具有的素質[J].東方企業文化,2012(8).
關鍵詞:財務總監國有企業模式
一、財務總監制度的涵義和模式
博弈認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認知的、內生性的、決策中各方遵循的規則。因此,我們認為現代企業財務總監(CFO)制度是在經營權和所有權適當分離的公司中,財務總監與公司其它權力層(股東大會、董事會、公司經理層)以及其它利益相關者之間,在進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規則。
在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公司財務經理下設財務司庫和財務控制員。財務司庫的任務是管理公司現金,募集資本,同銀行和股東保持經常性業務聯絡;財務控制員主要職責是控制公司經營管理在預算框架下運轉。規模較大的公司,如企業集團中,董事會中行使最高財務決策權力的“財務經理”就是首席財務執行官(簡稱CFO)。從廣義上理解,財務總監(包括財務經理和CFO)應是受托,包括受股東委托、受集團企業管理層等其他委派,進行財務監督管理的高級財務管理人員。這個定義中有三層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財務監督職能,三是高級財務管理人員,有別于一般的財務管理人員。
現代財務總監制度模式主要受著資本市場、公司的資本結構、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根據資本市場發達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財務總監制度又可以分為美國、德日和東南亞等三種模式。
二、我國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的現實必要性和意義
財務總監制度產生于兩權分離,屬于財務監督的范疇。由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高級管理人員作為經理層,在目標、利益、行為等方面與所有者存在很大差異,當雙方利益不一致時,經理層往往通過選擇政策、會計、會計程序等等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從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了解決這個,西方國家通過建立財務總監制,監督總經理及經理層,以避免“內部人控制”問題,有效保護所有者的利益,滿足所有者對企業經營監控的要求。
財務總監制度雖然起源于西方國家,但對我國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卻有非常現實的借鑒意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國國有企業里,尤其是大中型國企,經營者與所有者的背離有過之而無不及。為數不少的國有企業存在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收支混亂、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等問題,窮廟富方丈不勝枚舉。究其根本,財務收支管理失控是主要原因。這個問題不盡快解決,將極大地妨礙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在大中型國有企業中建立財務總監制度,在財務收支及管理標準上對企業的投資、籌資、收入分配以及日常經營收支在時間上、數量上實施監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財務總監介入企業治理問題。從所有者的愿望來說,財務總監的監督范圍應大一點,而從經營者的愿望來說,財務總監的監督范圍應小一點。在公司內部,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各機構相互制衡的機制遠沒有發揮作用。股東大會所實施的所有者監督由于國有資產產權主體的虛設而嚴重缺乏,使得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有名無實;董事會與經理層高度重合,使得董事會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是由于種種原因導致“董事會不懂事”;監事會由于監事自身的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勵等原因也形同虛設。在這樣的特定條件下,財務總監介入企業治理,把所有者的監督及時傳遞給經營者,把經營履約的情況反饋給所有者,對經營者產生制約,運用手段,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構建權力制約的機制。
(一)財務總監制度是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財務總監制度吸收了總會計師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的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能,彌補了總會計師在職責權限上的局限性和內部審計制度滯后性的缺陷。此外,企業的監事會雖然也是監督機構,但其職能主要是事后監督,人員也并非專職,而財務總監則是對國有企業的整體財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專業專職監督。
(二)財務總監制度維護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現代企業制度下,所有權和經營權之間的關系應是互相制約、互相促進、互相保證的,因此,所有者有必要對經營者實施適度的監管。這種監管首先體現在對經營者的選擇,即選擇最適當的人擔任總經理;其次是對經營者的重大經營決策,財務決策的審定和制約。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在兩權關系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所有者主體缺位和經營者行為失控并存。經營者的行為未受到應有的制約,由此導致國企的種種腐敗,因此,規范和約束經營者的行為,關系到國企改革的成敗,關系到現代企業制度能否建立和發展。
財務總監制度的實施,就是為了改變所有者主體缺位和經營者權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種兩權互相制約的機制。強化所有權對經營權的約束,使經營者在重大決策和財務收支上最大限度地體現所有者的意志,這也是國際上處理兩權關系的通行做法。
實施財務總監制度,并不是干預經營者的經營權,盡管財務總監所實施的監督貫穿于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經營者與財務總監在企業總體目標上是一致的,賦予財務總監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與強化企業自我約束機制、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保障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與政企分開和兩權分離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雖然財務總監是受企業所有者的委派以獨立的身份進入企業的,但其職責的履行是與企業內部經營活動以及決策行為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構成了企業內部約束機制的有機組織部分,在內部約束機制運行中發揮財務監督職能。這種監督具有及時、有效經常、自覺的特點,顯然,這種作用于企業內部約束機制的監督是企業外部任何監督都無法實現的。
現代認為更有效地監督應該是對企業實施事前與事中監督。但是,來自于企業外部的監督如政府監督、債權人監督和監督等都不可能詳細、全面和及時,他們只能審查核算的最終產品———財務報告。企業的內部審計由于審計人員的任命、考核、待遇等直接受制于企業領導,所以無法發揮制衡作用,財務總監制度則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因為一是財務總監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權,具有法定的權威性。二是財務總監按照一定的程序進入董事會,行政職權相當于企業副總,參與企業的決策具有實質的權威性。三是財務總監從財務專家中選拔,除具有專業會計知識外,還具有很強的財務管理能力和審計能力,具有專業的權威性。四是財務總監的人事關系、工資待遇、考核晉升和住房等利益與企業無關,具有獨立的權威性。因此,財務總監對總經理及經理層有天然的制衡力,可確保會計監督落到實處。
實踐證明,對國有企業派出財務總監是加強對國有企業財會監管的好辦法,不少地區和部門在一些大中型企業試行財務總監制度,收到了比較良好的效果,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能夠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地基礎;摸清了企業的家底,為企業正確決策創造了條件;通過資金運作的聯合簽名,正確把握了資金的流向;能及時發現領導的違紀違法問題,對企業主要領導起到有效的制衡。
三、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制度模式探討
從階段來看,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仍然在國民中占有主要地位,起著主要作用,搞好國有企業特別是搞好國有大中型企業是中央經濟工作的重心和難點。因此,筆者建議我國的財務總監制度模式應采取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并行,財務總監監督經理人,財務總監的職責主要是監督。
(一)財務總監與企業總會計師的關系
從委派的主體上看,財務總監由董事會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托,對上述委派人負責。企業總會計師由總經理任命,對總經理負責。雖然我國會計法規定會計對企業財務有監管職能,但實踐中,總會計師往往受制于經營者,無法真正履行監管職責,而且總會計師來自企業的內部,與經營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通常會更多的維護經營者的利益。而財務總監來自于企業外部,又置身于企業之中他不受經營者的領導,可以站在投資者的立場上,為維護投資者的利益而對企業進行財務監管。從雙方的職責上看:總會計師執行總經理的指令:組織會計核算、內部控制、主管企業財務、會計、審計和結算中心的日常工作、為企業內部和外部提供真實有用的會計信息,保證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并參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當好廠長、經理的助手。財務總監不主持企業的財會工作,他的主要職責監督國有資產的營運是否能保值增值;企業賬目的完整性、真實性;重大財務、經營決策以及企業資金的流向是否符合董事會的決議等等,并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鑒于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各有不同的職責與作用,兩者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不設財務總監,仍采用總會計師單軌運行制,則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所有者缺位、經營者權力失控等問題就很難解決:如果用財務總監制完全代替總會計師制,那么,財務總監既是管理者,又是監督者,又回到了原來的老路,而不利于發揮經營者的特長,又削弱了投資人的監督,最終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財務總監制與總會計師制應同時運行。
(二)財務總監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