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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業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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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業會計制度范文第1篇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會計業務處理日益復雜,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時效、范圍、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會計工作在發展中正面臨一些問題,一些地方和企業會計工作秩序混亂、管理失控、作假賬、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比較嚴重,損壞了國家和相關利益主體乃至社會公眾的利益。嚴重影響了國家宏觀調控力度,也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留下了隱患,為此,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與實施為遏制這種事態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資金方面

          (一)新《企業會計制度》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擴大了對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范圍與提取比例,而舊的分行業會計制度對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標準中沒有考慮資產作為一種能夠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個至關重要的經濟屬性,使一些不符和資產定義或者已經喪失價值的項目都作為資產核算和報告,而資產價值的減損又得不到恰當的反映,最終必然導致會計信息背離經濟事實。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對各項資產應當定期或至少每年年終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并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另外在提取比例上也不再規定硬性的提取比例。這在一定程序上防止了企業高估資產虛增利潤。

          (二)從對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處理上,新《企業會計制度》與舊行業會計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資產的真實性。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長期待攤費用項目不能使企業在以后的會計期間收益的,應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而舊的行業會計制度則無此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另外在對開辦費的處理上,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開業當月一次性計入損益,而舊的行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從開業的當月起在不少于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因為就拿開辦費來講,實際上只是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不是實際的資產,也不會在以后的會計期間產生收益。

          二、負債方面

          在新《企業會計制度》中進一步明確了或有負債在會計核算中的地位,在核算中涉及符合新《企業會計制度》中或有負債確認條件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要作為一項負債反映,這與舊的行業會計制度相比更加符合謹慎性原則,更能指導投資者做出合理的選擇,因為或有負債在將來很可能變為企業的一項真實的債務,造成資產的流出。同時對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不再運用公允值的概念,對于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的一些不符和我國國情的規定進行了修正。

          三、收入方面

          新《企業會計制度》與舊的行業會計制度相比在收入的確認上更加注重謹慎性原則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例

          如:當企業所提供的勞務不能可靠的估計時,新《企業會計制度》就明確規定了收入的確認額不能超過預計可能得到補償的已發生成本額,并且規定了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時,應將預計損失計入當時費用,另外對于企業發生的或有收入,在此項收入來實現前不得作為收入處理。所有這些新規定對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來講都是非常必要的。

          四、成本、費用方面

          從成本費用來看,新舊會計制度的差別并不很大,只是新《企業會計制度》較舊的行業會計制度來講,對成本費用的內容項目的劃分上更加嚴格,對成本費用項目的支出范圍上擴大了些。例如:提取各項壞賬準備,企業出售住房的損失等。所有這些都對提高我國會計信息質量起到了促進作用。

          新企業會計制度范文第2篇

          關鍵詞:企業會計制度;結構;變化

          中圖分類號:F275.2文獻標識碼:A

          1 企業會計制度的結構

          這次會計核算制度改革的總體原則是:(1)打破行業所有制和組織形式的界限,建立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適用于大、中型企業,并在此基礎上對特殊業務的核算辦法進行規范(如工交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商品購銷存核算辦法、進出口業務核算辦法、房地產商品開發核算辦法等)。(2)兼顧小規模企業不對外直接籌資的特點,制定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制度。(3)考慮到金融性企業經營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因而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主要將由《企業會計制度》、《小規模企業會計制度》及《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三大部分組成,同時將根據實際的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行業特殊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對一些行業的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規范。

          2 《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變化

          2.1 會計科目的主要變化。增設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未確認融資費用”、“待轉資產價值”、“預計負債”、“已歸還投資”、“勞務成本”等一級科目;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下,增設了“存出投資款”明細科目,在“短期投資”科目下增設了“基金”明細科目等;取消了“遞延資產”、“存貨跌價損失”、“折扣與折讓”(商品流通企業為“銷售折扣與折讓”)、“開辦費”、“住房周轉金”等科目;將“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為“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入”)改為“利潤分配-其他轉入”等。

          2.2 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1992年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了十二條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包括客觀性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貫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歷史成本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謹慎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即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并將這一原則體現于會計核算之中。典型的如對收入的確認,原制度一般采取歸納法規定企業確認收入的時機,企業根據本身發生取得收入事項與所規定情況的擬合度來確定何時確認收入;而新制度則拋開收入取得的形式,從實質上取得收入這一主要原則出發,規定了收入確認的幾個條件,要求企業以這幾個條件為收入確認的判斷標準。如售后回購,本質上不是一種銷售,而是一項融資協議,整個交易不應確認為收入;再比如,融資租賃,從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并不具有所有權,但與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轉移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作為資產入賬。

          2.3 嚴格按照資產定義確認和計量各項資產。《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資產進行了重新定義,重新定義后的資產為:“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一定義從兩個方面對資產的原定義進行了修正:指出資產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而不是由未來交易事項形成的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如果企業某項財產不能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該財產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如由于技術進步,原有設備已經被淘汰或長期閑置不用,或從國外引進的設備因原材料供應等問題在國內無法使用,嚴格來說不能算作企業的資產。再比如,待處理財產損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并不是企業的資產,但在舊會計制度下其期末余額一般列入資產負債表,作為資產反映。《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各項待處理財產損益,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2.4 提出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的要求。謹慎性原則是指在有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作出判斷時,保持必要的謹慎,不多計資產或收益,不少計負債或費用。實施謹慎性原則,對于企業存在的經營風險加以合理估計,對防范風險起到了預警作用,有利于企業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但是企業在運用謹慎性原則時,不能濫用,不能以謹慎性原則為由任意計提各項準備,即秘密準備。因此,《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果計提秘密準備的,按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2.5 對債務重組業務的賬務處理作了重新規定。1998年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企業償債資產價值與償債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資產增值收益,償債資產公允價值與應付債務賬面之間的差額記入債務重組收益都記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引發了許多企業通過債務重組進行操縱利潤的情況,特別在上市公司表現得更為明顯。《企業會計制度》充分考慮了我國現實情況下公允價值難以取得及關聯方交易對價格的影響,規定償債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不再記入當期損益,而是記入資本公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以及企業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也直接轉入資本公積)。

          2.6 對非貨幣易作出了重新規定。《企業會計制度》和2001年1月18日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易》與1999年的《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易》相比,有較大的變化。一方面不再區分同類資產交換和非同類資產交換,一律將非貨幣易視為同類資產的交換進行處理;二是與對債務重組賬務處理規范相似,放棄了使用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確定標準的做法,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的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只有在發生補價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企業才根據補價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為基礎,確認收益。

          2.7 對會計報表的填列方法和內容作了適當調整。在資產負債表中,部分項目以其賬面價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賬面余額填列。如“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項目,都是以其賬面余額扣除計提的準備后的金額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固定資產”項目,應分別“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凈額”等項目填列;對于超過1年到期的委托貸款,其本金和利息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也并入“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對于“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代銷商品款不單獨作為負債項目列示,而是作為存貨項目的一個減項(抵減項處理)等等。

          3 對借款費用資本化進行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包括借款費用資本化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幾種情況以及資本化金額的具體計算公式。此外,還明確規定: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利息收入直接通過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新企業會計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 新會計總則; 收入; 確認; 計量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銷售收入是企業實現利潤的重點,故正確核算銷售收入是至關重要的。近幾年有部分企業隱瞞產量、多報銷量,虛減和虛增產品銷售收入,影響國家的利益,給企業日后的生產經營埋下了危機,是高級管理層投資決策的有利依據。再說只有收入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增加企業積累,對保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或股民的權益有重要的意義。現對新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正確核算銷售收入進行探討。

          一、新會計總則定義的銷售產品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如: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活動不是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其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不構成收入,故該項收入不能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應確認為營業外收入。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二、企業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可靠地計量。在五個條件中,“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貨方”構成確認商品銷售收入的重要條件。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是指商品可能發生減值或毀損等形成的損失;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報酬是指商品價值增值或使用過程形成的經濟利益。判斷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給購貨方,應以雙方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形式來確認,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任何損失和任何經濟利益都不屬于銷貨方,就說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貨方。通常情況下,企業只保留了銷售商品的次要風險和報酬,應當視同商品使用權上的所有風險和報酬已轉移給購貨方。

          三、企業何時確認產品銷售收入

          根據企業收款方式的不同,收入確認時點是有區別的,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無論貨物是否發出,均按照收到銷售額或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購買方的當天確認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采用賒銷或分期收款銷售方式銷售貨物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確認產品銷售收入;采用預收貨款的方式銷售貨物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委托其他單位代銷貨物的,以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當天確認銷售收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完工百分比確認勞務收入;若提供勞務結果不能可靠計量的,且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確認勞務收入,并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若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得到補償的,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確認當期的損益,不確認勞務收入。安裝費應按安裝的完工程度確認收入,宣傳媒介的收費應在廣告或商業行為開始出現于公眾面前時確認收入,為開發軟件的收費應按完工程度確認收入,特許權費應于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屬于提供初始及后續服務的特許權,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長期為客戶提供重復業務收取的勞務費,應在相關勞務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

          四、影響銷售收入計量的特殊折扣因素

          現金折扣是銷售方為了鼓勵債務人按期支付貨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折扣,銷售方應按扣除現金前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金額;商業折扣是指銷貨方為促進商品的銷售或開辟新市場給予購貨方在商品價格上的一定的讓價而促銷的銷售形式,銷貨方應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銷售折讓是指銷貨方售出的商品因產品質量不合格等因素而在售價上給予購貨方在價格上的減讓。銷售折讓通常應在發生銷售折讓時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如果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

          五、一般商品銷售收入確認核算

          1.通常情況下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并交付實物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

          如:托收承付銷售方式銷售收入的確認是指購銷雙方根據簽發的購銷合同銷貨方發貨后,委托當地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款項,購貨方向銀行承諾付款的一種銷售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在企業發出商品并辦理托收手續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應在此時確認收入。如果企業在發出商品且辦妥托收手續前,就知道購貨方資金周轉困難,但為減少企業存貨積壓同時也為了維護與購貨方長期建立的商業合作關系,還是選擇銷售商品時,銷貨方因貨款回收方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該批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給購貨方,不應確認收入,已發出商品應通過“發出商品”科目反映,同時應確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即借方登記購貨方的應收賬款,貸方登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待購貨方經營情況好轉并承諾付款時,企業應確認銷售商品的收入,同時結轉成本。

          2.委托代銷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1)視同買斷方式委托代銷商品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視同買斷方式委托代銷商品是指委托和受托方簽訂的合同協議中規定,委托方按合同協議收取代銷貨款,商品的實際價格由受托方確定,委托方在符合銷售條件時確認銷售收入,產品是否賣出是否獲利與委托方無關的一種銷售方式。

          (2)支付手續費委托代銷方式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

          支付手續費委托代銷商品是指委托方和代銷方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手續費的銷售方式。一般情況下,委托方發出商品時委托方不應確認收入,待受托方開出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的收入,受托方收取的手續費也應同時確認收入。

          3.以舊換新產品銷售收入是指銷貨方在銷售商品時同時收回所售商品完全相同的舊商品。這時,在銷售商品時確認銷售收入,購進舊商品時按購入材料核算。對于銷售退回,銷貨方應根據商品退回的時間進行具體的業務處理:當年發出商品銷售退回的,應沖銷退回時的銷售收入;如資產負債表日退回的商品,應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如能夠估計退貨的可能性且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的,在發出商品時應確認收入。

          4.《企業會計總則第14號――收入》規定,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際具有融資性質,應當按照合同或協議價款的現值確定其公允價值,應收合同或協議的價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應收賬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金額進行攤銷,沖減財務費用。

          5.《企業會計總則第14號――收入》規定,售后回購是指銷售商品時,銷貨方同意日后將同樣的產品回購。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款大于原價的,在回購期內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如有確鑿證據說明售后回購交易滿足銷售收入確認的條件時,銷貨作收入處理,回購作采購商品處理。

          6.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如果提供勞務的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且收入能夠流入企業的,應按勞務的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如果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已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勞務成本能夠得到補償的,按已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成本確認收入;若已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勞務結果不能得到補償的,不能確認收入。

          六、期末銷售收入在財務報表的列示

          財務報表損益表中營業收入反映的主要經濟內容是主營業務收入,企業發生的主業產品銷售應在此項中反映,其他副產品和勞務費收入應列報在其他業務收入中反映。主營業務收入應按貸方發生額填報,若有銷售退回、商業折扣、銷售折讓業務發生的還要減去這部分借方發生額,確保賬表一致。在填制合并報表時,一定要把納入合并范圍的母子公司、子子公司相互發生的銷售商品業務在表內抵減,但不作具體的業務處理。

          七、建議

          工業企業應按新工業企業會計準則核算本企業主營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在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勞務收入的確認和計量上,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具體業務具體處理,確保本企業銷售產品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核算正確、完整,避免全年經營成果核算不真實。

          【參考文獻】

          [1]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會計學會,2006.

          新企業會計制度范文第4篇

          關鍵詞: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準則 聯系

          一、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的必要性

          事業單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服務。政府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問題,1998年前后,有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標準體系應運而生,不但加快了我國事業單位的發展,同時,也滿足了社會群眾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但隨著我國財政預算體系的變革,各事業單位業務的不斷深化,舊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難以統馭現代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發展與變革。為了促進事業單位的發展,提高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標準和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財政部于2012年底,頒布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于2013年1月1日執行新制度。

          二、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內容

          1.折舊與推銷問題處理方法的變化

          在新制度中,對于事業單位資產進行折舊、攤銷的處理方法與財政部頒布的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同時,還特別指出事業單位可計提折舊和攤銷資產的范圍,除事業單位享有所有權的動植物、文物以及在事業單位擺放的陳列品、圖書、檔案等資產外均屬于事業單位資產核算范圍。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也不計提折舊和攤銷。

          2.事業單位財政投入資金核算的變化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一步規范了事業單位財政收入的支出與分配,將“事業支出”的核算內容細分化,增設了以下五個二級科目,即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明確了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支賬務處理的全過程。其中,結轉與結余金額不得參與預算的結余分配,也不得轉入“事業基金”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等部門預算管理科目當中。此項變化,即統一了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的核算口徑,同時,也有效的區分了事業單位年度財政補助結轉與財政補助結余的不同。

          3.資產的計價與入賬管理的變化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明確規定,資產的成本應以實際成本或類似或同類資產的成本進行計量。如需對事業單位資產進行賬面價值調整,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但對于即沒有有效憑證,市場上也沒類似或同類資產,其資產計量口徑也不統一的情況下,資產應以名義金額進行入賬管理,并要求在當月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出來。這樣即確保了資產入賬的及時性,也強化了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的管理。

          4.權責發生制將應用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中

          新制度中引進的權責發生制原則,有效的反應出了事業單位當期收入與支出的真實情況。同時,也明確指出了事業單位應該采用收付實現制進行會計核算,而行政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中發生的部分經濟事項或業務應該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即能如實的反應資產與負債情況,也能滿足收入與費用相配比的原則。

          5.基本建設投資核算按月并入單位“大賬”核算

          新制度規定,事業單位發生的基本建設投資應當單獨建賬核算,至少每月并入單位“大賬”進行核算。并要求事業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二級科目,核算基本建設投資成本,其核算方法與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處理方法大致相同,此處不做詳細說明。

          6.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結構的變化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和附注構成,其中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資產負債表中的收入與支出項目由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代替,其表內按資產與負債的流動性進行分類列示。并明確規定事業單位賬務會計報表應按月度和年度進行編制;附注部分則應當披露事業單位重大經濟事項的變動情況。會計報表結構上的巨大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報表使者理解和分析事業單位經營情況的速度。

          三、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聯系

          1.會計核算賬戶趨于一致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資產類賬戶中的“現金”轉變為“庫存現金”、“對外投資”轉變為“長期投資”。并增設了“存貨”賬戶,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事業單位材料與產成品的管理;為了加強對國有資產的核算與管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又增加了“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等處理固定資產的會計科目,這是本次變化中的一個亮點,而“虛提”折舊與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兼顧了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即不影響事業單位支出預算的口徑,又可以反映資產的價值消耗情況。

          2.統一了會計核算的目標

          在企業會計準則中,會計核算的主要目標在于明確受托人與被受托人的責任。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核算目標第一次體現了這一原則,使得企業會計核算與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在目標上有了一致性,對以后會計制度的改革有著重要的指導性意義。

          3.賬務報告列示內容相一致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采用了企業會計報表的格式,增強了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的科學性與通用性,同時,也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業績評價提供了更加明確的財務數據。

          4.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核算制度更加趨同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內容趨同性很突出,其業務處理與財務管理方式都非常的相似。隨著我國財政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盈利組織與非盈利組織財務核算劃分的界限會越來越模糊。在不久的將來,兩套會計的準則將有望合二為―,將有利于財政部門綜合考慮企業與事業單位規范的問題。

          四、總結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后的內容,更加符合新形勢下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的需要,使事業單位所披露的財務信息與企業的財務信息具有可比性,使我國的事業單位組織體系與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相適應,最終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組織體系。

          參考文獻:

          新企業會計制度范文第5篇

          一、信息化對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的影響

          企業內部會計制度通常包括會計核算制度、會計組織結構以及專題會計制度等多種制度,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內部進行會計實務時的工作準則與規范性標準,對于企業內部會計行為具有一定的指導性。隨著現代企業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在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對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產生了全方位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于企業內部會計組織結構而言,信息化使得企業內部會計組織結構需要進行人員的重新配置和精簡。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的應用提升了會計工作的效率,也優化了相關的內部工作流程,但同時也造成了內部會計組織結構中各層級的職能轉變,許多冗余的職能將會被精簡,許多常規的職能集成度更高,因而必須要對人員進行重新配置和一定程度的精簡。

          對于企業內部會計核算基礎制度而言,信息化使得其制度的中心點更多的關注了會計核算的流程,轉變了從前注重職能劃分會計循環模式。在信息化背景下,企業內部會計工作逐步實現了無紙化、實時化,繼而會對相關的基礎制度設計的著重點會產生一定的差異。

          隨著會計電算化向會計信息化轉變,會計電算化專題制度將轉變為會計信息化制度,同時其內容也將擴展。因為會計信息化基礎操作制度是根據會計核算基礎制度來設計的,在這專題制度中主要依據會計信息化組成要素來設計會計信息化規劃與實施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促進企業財務職能轉變的制度及企業會計信息化評估制度等方面的內容。

          二、信息化環境下企業內部會計制度重構

          信息化環境下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的設計工作,其核心的重構任務體現在對企業內部信息系統的重構以及控制系統的重構。

          (一)信息系統的重構

          信息系統的重構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會計信息載體的設計,二是對會計信息處理程序的重構設計,三是對會計指標體系的重構設計。

          利用現代計算機存儲數據容量大、數據處理迅速、輸入以及輸出多樣化的特點,在對會計信息載體的設計上,例如對原始憑證、會計賬簿、記賬憑證等載體的區別的更加細致,這樣能夠將詳細的會計信息都反應在會計信息載體之上,提升會計工作的全面性。

          設計有效的會計處理程序制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有著重要的作用。在企業中會計處理程序主要為總賬部分的會計處理工作,而會計信息系統的總賬一般會包括憑證處理、 期末處理和賬簿報表查詢等三大塊功能,它是一個以證―賬―表為核心的企業財務信息加工系統。

          除此之外,設計會計指標體系也是信息重構的重要特點,它的具體設計是根據會計科目的特定內容設計出相關的會計指標,形成一套科學的企業內部會計指標體系,輔助企業內部的會計核算工作。

          (二)控制系統的重構

          在會計信息化背景下,對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系統的重構十分重要,會計內部控制是針對企業內部的會計活動的一種制約,進一步提升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確保會計行為的合法性、真實性。以會計信息化角度來對內部控制系統的重構設計,需要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設計:

          第一,對于企業貨幣資金的控制方法設計,應該按照企業實際經營特點、會計工作實際來設計相關的貨幣資金監控方法、核算辦法。

          第二,對于企業銷售與收款循環的控制設計,應該將對企業所有往來款進行綜合性管理,及時、準確的提供客戶往來款等資料,并通過編制各種分析報表,來幫助企業對資金進行合理的調配,使資金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同時還提供了預警及控制功能,幫助企業及時、準確地對到往來款進行管理。

          第三,對于企業的采購和支出付款的控制設計,應該進一步的設計出規范化的付款與采購的核算方法與流程。

          第四,對于固定資產的控制設計,則應該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類型和特點,設計出能夠反映出企業固定資產真實情況的核算制度。

          三、信息化環境下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的完善

          企業在投身于會計信息化建設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經驗,往往會在建設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諸如信息化建設的數據安全控制問題、內部控制環境的過于程序化以及某些功能失效的問題,十分不利于企業會計信息化的深入發展。以下針對這些常見的問題提出一些完善措施。

          (一)內部控制環境的完善

          內部控制環境的完善是為了營造一個有利于提升內部會計控制效率提升的企業管理氛圍,主要的完善措施需要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對內部會計組織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構建出一個崗位權責分明、分工管理的內部控制組織,應該平衡各個管理組織的職能,避免出現“一人獨大”的管理局面,防止會計舞弊現象的發生。同時要對授權審批加強控制,對內部牽制制度進行強化,通過人員合理分工、建立崗位責任制、權限的劃分等方式進行控制,以預防錯漏、舞弊和越權行為的發生。

          二是要進一步的對內部控制管理人員的信息化管理的觀念培養,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人員的觀念會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內部控制管理的效率。在會計信息化制度建設過程中,要從思想上去改變內部控制管理人員的觀念,理解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完善內部控制管理人員的培養機制,一方面,要進一步的完善內部人員的選拔競聘機制,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競爭氛圍,提升內部控制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完善相關的激勵機制,避免不當競爭。

          (二)風險評估與分析的完善

          會計信息化的改變,會使得內部會計制度存在一定的風險性。這種風險性正是由會計信息化建設中所產生的問題導致的,例如會計信息制度設計和信息化開發不符合的風險,會導致信息化系統不能夠適應企業會計管理,又例如計算機維護不當、使用不當、操作不規范,都會給會計管理造成風險,影響整個系統的運行效率。因此,進一步完善會計信息化的風險評估、分析機制,才能夠進一步的確保內部會計制度的有效運行。

          對于風險的分析和評估,需要首先進一步的對會計信息的數據管理進行授權,要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安全、符合規定。同時,要進一步的規范化各層級會計人員的操作,對每個用戶的安全級別和身份標識進行明確規定,并分別定義具體的訪問對象。規定每個崗位的人員只能按照自己被授予的權限對系統進行操作,禁止越權使用行為的發生。對于風險的辨認和控制,應該建立一套符合企業會計信息實際情況的風險識別系統,通過風險預判、識別、預警來加強對風險的防范。

          (三)內部審計完善

          實現會計信息化,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都將以數字化的形式呈現,雖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會計管理的效率,但同時也大大的提升了內部審計的工作量,為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內部審計制度,應該對內部審計內容的變更進行明確規定,審計內容應該包括:機內數據與真實書面資料的一致性、數據保存的合法性與安全性,定期進行會計信息化系統賬務處理是否正確、運行環節審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