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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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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范文第1篇

          一是降低了利用資產減值準備調節盈余的可能。過去我國會計準則、制度均規定資產應建立減值準備(資產發生減值時計提,資產升值轉回)。但事實表明資產減值準備的這一核算規定被用來進行盈余管理的頻度及深度均很大。如何有效遏制企業利用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新“企業會計準則——資產減值”舍棄了過去與IASB趨同,即允許轉回長期資產減值的做法,轉而向FASB靠攏,采取了在長期資產存續期間只計提不允許轉回的做法,這樣就使資產減值的調節功能大大降低,從而反制公司濫用資產減值調節利潤。另外,對流動資產計提的準備(如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等),新會計準則雖然允許計提和沖回,但對其計提和沖回也進行了嚴格限制,如應收賬款作為一項金融工具,要求必須有“客觀證據(如債務人發生嚴重災害、財務困難、即將倒閉或財務重組等)”表明發生減值才能計提,減值準備的大額沖回也必須提出證明原計提的減值準備的適當性和資產價值于本期確實大幅回升的充分適當的證據,否則視為調節利潤而建立的秘密準備,必須按“重大會計差錯”來處理。

          二是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過程進行了適當限制。相對于國際會計準則而言,我國公允價值使用的前提、范圍及具體方法上更加謹慎,這既是對我國過去曾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出現問題的總結和改進,也是基于我國國情,確保公允價值不被濫用的現實選擇。如在基本準則第43條中就明確指出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準則第10條明確規定只有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才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在非貨幣換準則中規定了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確定換人資產入賬價值和換出資產價值損益的首要條件是交換必須具有商業實質,同時還明確指出:“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此外,公允價值使用的限制性規定還在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股份支付、套期保值等會計準則中得到體現。新會計準則的這些規定向企業傳達的信息是嚴肅而鮮明的,只有在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基礎上才能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禁止含有較多假設的估值技術的應用。

          三是消除了死角。過去有不少經濟業務,要么會計準則、制度未作規范,要么準則、制度雖作規范,但規范粗糙、模糊,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差,成為企業進行盈余操控的最佳選擇。新會計準則基本上消除這些會計規范的“盲區”,一定程度上牽制了企業盈余管理。如企業合并業務,過去各企業在如何確定合并成本及其分配、如何確定作為對價付出的相關資產的相關損益、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等方面一直很混亂,影響了盈余的核算口徑。新會計準則第20號對此作了專門規范,要求企業將企業合并區分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兩大類,并分別采用不同的規則進行處理。又如,對傳統金融企業出現的創新金融業務和一般企業的套期保證、衍生金融工具、年金基金等新業務的確認、計量和列報進行了統一規范,減少了企業會計處理上的隨意性。

          四是完善了會計披露的要求,增強了企業經常性和非經常性損益信息的透明度。新準則對損益披露的要求隨處可見,除“財務報告列報”準則外,各具體準則幾乎都有要求,如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要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換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及確認的損益金額;債務重組準則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債務重組雙方的重組利得或損失的金額;投資性房地產準則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公允價值確定的依據和方法、公允價值變動對損益的影響、房地產轉讓的情況和理由、當期處置的投資性房地產及其對損益的影響等;關聯方披露準則要求在附注中披露關聯方交易的金額、定價政策等;分部報告準則要求在附注中將企業的損益按地區分部或業務分部進行分部披露等。這些會計報表列報要求使財務報告使用者能較好判斷企業損益的構成、風險幣Ⅱ報酬的主要來源,增強了決策科學性。

          二、新會計準則客觀上增加了盈余管理的空間

          (一)借款費用資本化范圍擴大

          由原來僅限于“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擴大到“為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的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由于企業的借入資金借入后是混合使用的,企業上述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到底占用了多少一般借款,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到底有多少被用于短期投資性運作、產生了多少投資收益,企業外部人很難準確了解,因此借款費用是費用化還是資本化,數量上如何分配,企業管理層選擇的空間有所增大。

          (二)公允價值運用范圍的拓展

          新準則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面的確認與計量中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公允價值如能在上述經濟業務事項中得到正確運用,將有效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但不能排除公允價值不被濫用。公允價值與企業盈余關系密切,其可驗證性相對較差,加之存在信息不對稱,審計部門和監管機構的審計、監管手段、方法等又不盡完善,所以企業管理層有意識地借助公允價值計量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極大。

          (三)資產減值中會計選擇與職業判斷增多

          資產減值準則中的“可收回金額的計量”、“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預計”、“折現率的選擇”,“資產組的認定”等都存在不確定因素和主觀判斷,若企業管理層利用公允價值進行盈余管理,將更難查證。

          (四)研發支出的非完全費用化處理

          企業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支出過去一直是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新無形資產準則則將企業的研發費用分成兩個階段,并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開發階段的支出資本化計入無形資產的價值,然后分期攤銷。由于允許開發支出資本化大大降低了開發費用對發生當期利潤的沖擊,對調動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有利。但由于新產品、新設計和新技術的研發難度大,風險高,且其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界限也較難準確劃分,因而可能被企業管理層用于盈余管理。

          (五)預計負債計量的新規定

          新或有事項準則對預計負債的初始計量增加了“……如果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應當通過對相關未來現金流出折現后確定最佳估計數”;同時還增加了后續計量的規定:“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應作相應的調整,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些新規定也為企業進行盈余管理增加了余地。

          (六)新債務重組的三大變化

          一是債務重組利得的會計處理由“資本公積”科目回歸到“營業外收入”科目,而且由此增加的利潤只需在附注中披露,勿需在計算每股收益指標時扣除;

          二是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時,既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又確認轉讓非現金資產損益,而且用以抵債的資產的轉讓損益應根據資產的性質確認為正常情形下的出售損益,如主營業務收入(成本)、投資收益等;

          三是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時未來應收金額或應付金額由過去以協議中規定的未來的本利和確定,改為按未來現金流量的公允價值確定。新債務重組準則的這三大重要變化也給企業盈余管理留有一定空間。

          此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的交易類別劃分和不同類別相關損益的不同處理規定,存貨準則有關存貨與投資性房地產之間重分類的會計處理規定,企業合并準則中有關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界定及不同的會計處理規定等,都存在盈余管理的空間。

          三、新會計準則盈余管理差異分析

          (一)對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影響不同

          由于新會計準則主要是以上市公司為平臺進行調查研究后設計的,而且出臺后其實施范圍又暫定于上市公司,所以新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必然大于非上市公司。但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范圍隨時都可能擴大,因此其對非上市公司的影響在1—2年后也會逐漸顯現。

          (二)對境內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影響不同

          新會計準則對設立在我國境內的公司影響較大,而對設立在境外或設立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公司,由于其必須遵守所在國或地區的會計準則體系,所以新會計準則對其影響也小。但是,對于內地企業設立在境外或港、澳、臺等地的子公司,因其財務會計報告要與大陸的母公司合并,其會計信息需要遵從新會計準則進行折算、調整和合并,所以新準則對其的影響也不亞于境內公司。

          (三)對不同行業的影響不同

          就上市公司而言,不同行業板塊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對其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沖擊是不同的,對其盈余管理所產生的沖擊也不盡相同。如經營投資性房地產的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后,其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模式不再為單純的成本計量模式,而可能完全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情況下,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將隨其公允價值的變動而調整,調整的金額要計人當期損益。這意味著過去市價大幅上升或下降帶來的資產價值和潛在利潤波動不予反映的情況將不復存在。總體上講,新準則對石油、天然氣、金融、保險、農業、房地產、特許經營服務等行業的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會產生較大影響,其盈余管理的空間也隨之變大。

          新會計準則對企業盈余管理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面對新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的這些影響,應采取正確態度和方略。

          第一,不能將新的盈余管理行為完全歸咎于新會計準則。因為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深層的社會政治、經濟原因,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不存在因果關系。會計準則只不過是盈余管理在特定時期和特定環境下加以利用的工具,而不是唯一可資利用的工具。實際上,早在會計準則產生之前,盈余管理即已存在。會計準則并不影響盈余管理的存在,影響的只是盈余管理的具體手段。

          盈余管理范文第2篇

          【關鍵詞】盈余管理;利弊;控制

          一、盈余管理概述

          盈余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實證會計理論研究的一個重點。美國會計學家雪普(KatherineSchipper)在其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評論”(Commentaryonearningsmanagement)一文中,將盈余管理定義為旨在有目的地干預對外財務報告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加拿大會計學家司可脫教授(WilliamR.Scott)在其著作《財務會計理論》(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中,將盈余管理定義為經營者在一系列的可選會計政策(如公認會計原則)中選擇那些使自身或公司市場價值最大化的會計政策的行為。

          通過以上的定義,可以得出兩點啟示:一是盈余管理影響的是企業的會計報告盈利,而不是企業的實際盈利,即盈余管理實質上并不能增加或減少企業的盈利,只是改變了企業盈利的分布時間;二是盈余管理是在法律和會計規范許可的范圍內對利潤進行人為的操縱和管理,盈余管理與偽造盈余是有明顯界限的。

          企業經營者之所以熱衷于盈余管理,是希望通過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或企業市場價值最大化。具體而言,盈余管理的動機主要包括增加經營者的報酬、避免企業債務違約、平滑利潤、提高公司的股票價格等。在我國的資本市場中,由于企業的上市、配股、退市等市場行為都受到政府的管制,而會計盈余指標又是政府實施管制的基本依據,因此盈余管理也可能是出于配股的需要、保牌的需要和經營者業績考核的需要等。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是會計方法,包括應計項目的管理和會計政策的變更,其中應計項目是指利潤表中不涉及現金流量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應計項目管理是指改變折舊年限、壞賬計提比率等會計估計以及改變利潤的年末調整項目。盈余管理的手段也有非會計方法,如交易的規劃等。

          二、盈余管理的利弊

          盈余管理可以看作是一把“雙刃劍”。

          (一)適度的盈余管理有其有利的一面

          大眾傳媒普遍認為,盈余管理是件壞事,人們還比較喜歡采用“盈余操縱”(earningsmanipulate)的概念。實際上,適度的盈余管理有其有利的一面。從信息觀的信號作用的角度看,盈余管理是經營者將內部信息傳遞給其他利益關系人的一種工具。合理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應計項目的披露,可以把企業有關的內部信息傳遞出去,并以此影響企業的資本成本。例如,企業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會被認為是負擔不起加速折舊的信號;相反,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是其財務狀況良好的表現。盈余管理還可以避免企業的利潤波動過大,利潤平穩化本身也是對企業未來和長遠趨勢良好的一個說明。美國通用電器公司就是一個成功運用盈余管理的巨型公司,該公司通過精心安排收益和損失的發生時間以平滑波動較大的利潤,特別是避免發生利潤的降低。對于一個多種經營的公司而言,通用公司保持了相當穩定的利潤,使得公司看起來可以不受經營周期的影響。另外,經營者還可以利用盈余管理對未預期的狀況作出靈活的反應,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合同違約,從而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因此,一定的盈余管理的存在還是必要的,盈余管理其實是一個中性概念。

          (二)盈余管理的弊端

          1.盈余管理是一種無效益的短期行為,它不會增加企業的盈利,反而可能會加劇企業的經營困境,對股東利益造成損害。2.盈余管理故意歪曲了一些會計數據(如凈收益),從而降低了財務報表信息的可靠性、公允性和可比性,有可能誤導投資者的判斷和決策,并損害市場資源有效配置的功能。在我國資本市場就存在著由于盈余管理而使得該被特別處理的公司未被特別處理,該被摘牌的公司未被摘牌,結果必然是市場風險劇增,資源被低效或無效占用,甚至被浪費。3.盈余管理會破壞投資者對企業收益質量的印象。雖然財務報表使用者不能識別盈余管理的全部形式,但有些形式卻是可以識別的,例如企業報告的盈利與現金流量相去甚遠。因此,盈余管理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對衡量企業業績的盈利指標的可靠性進而對整個財務報告體系甚至對資本市場失去信心。美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前主席阿瑟·利維特1998年在紐約大學發表的題為《數字游戲》的演講中,表示了他對盈余管理及其對資源配置影響的憂慮。他指出:管理當局濫用“巨額沖銷”方式來調整費用、提前確認收入、不切實際地提取準備,沖銷已發生的研發費用,這些方法正在威脅著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美國會計學教授霍華德·施利特評論道:“盈余管理對投資者來說是很危險的,因為你在創造人為的現象。數字應該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①

          此外,盈余管理還不符合經理人的職業道德要求。判斷經理人的行為是否符合職業道德,關鍵是看其實施這種行為時有無考慮他人的利益。在盈余管理中,由于企業經營者忽視了盈利報告使用者的利益,因此雖然他們是在法律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盈余管理的,但這種操縱利潤的行為仍然是不符合職業道德的。而且,如果經營者一貫地管理短期收益的話,可能會創造出一種缺乏相互信任、真誠和忠實的企業文化。

          在不同的國家,由于證券市場的發達和完善程度差異較大,盈余管理利弊的地位和重要性也有所不同。在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人們考慮會計數據的信號作用會多一些,盈余管理的正面效應更加明顯些;相反,在欠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人們更加注重會計報告收益與真實收益之間的偏差,盈余管理的弊端相應地更為突出。在我國目前情況下,由于證券市場還很不完善,因此應當更注重對盈余管理的控制。三、盈余管理的控制

          由于財務報告是用來傳遞經營者關于公司經營業績的信息,因此會計準則必然允許經營者在財務報告中采用職業判斷,以便憑借其對公司經濟活動的了解來選擇符合該公司經濟情形的會計方法、會計估計和披露方式。經營者在編制財務報告時實施職業判斷的方式多種多樣。例如,對長期資產的預期壽命和殘值、壞賬損失和資產減值進行估計;在直線折舊法和加速折舊法和先進先出法及加權平均法間作出選擇;對存貨水平、存貨發出或購買的時間分布、應收賬款的政策進行職業判斷等。經營者還必須決定如何規劃公司交易,例如,通過規劃公司合并使之符合權益結合法或購買法,通過規劃經營性租賃或融資租賃契約以便在表內列示或表外披露等。職業判斷的存在為盈余管理創造了機會。另外,審計固有的局限性也為盈余管理的存在提供了條件。因此,在現有的財務報告體系下,盈余管理會長期存在下去。

          想用詳細的規則來消除盈余管理是不切實際的,原因一是增加規則以解決所有問題是不可能的;二是具體規則越多(公允披露的總體目標得不到重視),那些希望利用規則的人可鉆的空子反而越多。只要財務報告是用來傳遞經營者關于企業經營業績的信息,準則就必將允許經營者在財務報告中采用職業判斷,即使職業判斷有可能存在偏差。

          要對盈余管理進行控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加強會計信息披露,建立和完善會計信息公開體系是關鍵。

          (一)加強會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我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信息披露的時間限定留下了相當大的空間,規定中期報告在每個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后的兩個月內對外報出,年度報告披露可以延長至第二年的4月。從信息使用者角度來看,這種安排可能過于寬松。因為信息披露越及時,意味著信息披露不對稱的狀態得到的改善程度越大。因此,應當提高財務呈報工作的效率,改善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整體上比較滯后的現象。從信息披露的載體看,由于網絡具有傳統媒介不可比擬的時間和空間上的優勢,應通過網絡加快會計信息的提供。

          (二)提高會計信息的呈報頻率

          實證會計有關的研究成果已經證明,定期報告的間隔期越短,就越有助于限制干擾信息的作用范圍,引導投資者注重公司內在價值的變化,促進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由于我國上市公司最短的報告期間是季報,這就為公司管理當局操縱定期報告提供了較多的機會,一是披露時機可有較大的選擇范圍;二是可通過內容方面較大范圍的信息呈報來掩蓋公司的實際狀況或干擾使用者的判斷。所以,應當提高會計信息的呈報頻率,以減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

          (三)增加信息披露的明細項目

          可以通過表外披露在財務報告中提供更多相關的信息,為投資者提供更為詳細的決策依據。

          (四)借鑒國外經驗

          設立專門的信息公開及研究機構,提供定期的投資分析報告與盈利預測信息,幫助投資者獲得正確的決策信息。

          (五)對盈余管理進行控制,還需要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

          1.政府有關部門要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完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盡可能克服政策本身的不確定性。現有的政府干預措施包括新股發行、配股、摘牌等方式和控制參數的設計還不夠完善,容易誘發盈余管理,有必要加以改善。2.審計機關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對企業會計信息加強外部監督。3.企業自身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監督機制,對經營者采用股票期權等報酬形式,使其經濟利益與企業的長期經濟利益一致。4.對經營者要加強職業道德的教育。

          【主要參考文獻】

          盈余管理范文第3篇

          [關鍵詞] 盈余管理 內涵 盈余操縱 盈余做假

          盈余管理是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發展起來的,可以說還非常的年輕。在這短暫的20多年中,國外學者從實證的角度對盈余管理做了大量的多方位的研究,特別是關于盈余管理的動機、盈余管理的手段,以及盈余管理對資源配置的影響等方面,可謂碩果累累。但迄今為止,學術界尚未就具有普遍性意義的關鍵性問題取得一致性的結論,尤其是關于盈余管理的內涵界定問題上。首先,將盈余管理與盈余操縱、盈余做假等術語互相混淆;其次,提及盈余管理,便將其列入欺詐行為之列。勢必加劇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管難度。本文將對以上具有普遍爭議的兩個問題提出一些拙見。

          一、國內外關于盈余管理概念綜述

          保羅?M?希利和詹姆斯?M ?瓦倫(Paul M . Healy & James M . Wahlen,1999)在回顧了1999年之前的學術研究成果之后,從會計準則制定者的角度出發,提出了盈余管理的定義:盈余管理發生在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通過規劃(structure)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時,旨在誤導那些以公司的經濟業績為基礎的利益關系人的決策或者影響那些以會計報告數字為基礎的契約的后果。雪珀(Katherine Shipper,1989)未從準則制定者的角度出發,而將盈余管理的定義建立在會計數字是一種有用的信息基礎之上,認為盈余管理實際上是企業管理人員通過有目的地控制對外財務報告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以上幾位學者關于盈余管理的這種定義方式不謀而合,均是從管理層對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動機出發,認為盈余管理是管理層為了給企業或自己謀取私利而實施的一種欺詐行為。但是,筆者認為,這種以管理層的動機或目的對盈余管理進行定義的方式欠妥,因為人的動機和意圖是屬于內心且無法準確觀察到的主觀意識,并且,信息的不對稱使得人們永遠無法為這種定義下的盈余管理進行變量的界定和直接測量。

          Levitt(2001),Goel & Thakor(2003)認為管理就是使有關盈余的報告反映管理層期望的盈余水平而非企業真實業績表現的做法,所有的盈余管理活動都是欺詐。這種從報表是否反映了真實的盈余信息的角度來定義盈余管理是沒有意義的。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企業管理者占據著信息優勢,財務報告的“真實性”(representational faithfulness)只是一個相對概念,期待財務報告與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百分之百的相符永遠只是一個奢望。另外,沃茲和齊默爾曼(Watts & Zimmerman,1990)從管理者是否用個人的判斷和觀點介入財務報表的制作出發,認為盈余管理就是管理層有限度或無約束的使用個人的一些判斷和觀點,對會計數據進行策略性的調整。從這種定義中也無法判斷盈余管理是一種欺詐行為。原則導向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下,會計準則(或制度)賦予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權利,企業管理者可以通過職業判斷在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內調整賬面盈余。而且,在“原則基礎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將占據未來世界各國制定會計準則的主流(陸建橋,2002)”的趨勢下,將賦予企業管理者更廣泛的會計政策選擇權,隨之將出現更加復雜、隱蔽的盈余管理手段,呈現在企業利益相關者面前的財務報表與企業“真實”業績的不相符程度勢必加深。

          布朗(Brown,1999)認為,盈余管理是企業在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內有意識地把賬面盈余拉向所期望水平的一個過程。但是,并未對“有意識”的判斷標準是什么做出說明。陳建岐也認為(2000),盈余管理是指當企業有選擇會計政策的自由時,選擇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使企業價值的市場價值最大化的一種行為。威廉姆?K?斯考特(William K. Scott)認為盈余管理就是在GAAP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會計政策的選擇使經營者自身利益或(和)企業市場價值達到最大化的行為。這三個定義均存在著一個重大的片面性缺陷:盈余管理不但可以通過會計手段進行,還可以通過實際交易活動來實現。

          Dechow & Skinner(2000)把企業有關盈余的做法分為三種:(1)欺詐的會計行為。(2)盈余管理。(3)合法地使用會計選擇。后兩種做法均為在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內運用個人的判斷和觀點來調整盈余,兩者的區別在于管理者的目的不同,若管理層的目的是欺騙財務報表使用者,則為盈余管理,否則就是“合法地使用會計選擇的行為”。這種定義使人感到迷惑:盈余管理既然沒有違反會計準則,何來欺騙之說?同時,這種定義掉進了第一種定義方式的“漩渦”。(寧亞平,2004)

          二、盈余管理的內涵界定

          通過分析不難看出,以上這些盈余管理定義分別具有不同層次的片面性。筆者認為盈余管理內涵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四個要素:第一,盈余管理的主體;第二,盈余管理的客體;第三,盈余管理的目的(動機);第四,盈余管理的手段(方法)。盈余管理是指高層管理當局在會計準則和公司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會計政策選擇等會計手段或者通過重組經營活動和交易來操縱盈余以增加企業價值或至少不減少企業價值的行為或現象。

          1.盈余管理的主體:高層管理當局

          盈余管理的主體應當是企業的高層管理當局,而不包括中層以下的管理者。因為“盡管首席執行官希望在選擇確定公司收益的會計處理方法時,應有廣泛的自由,但首席執行官可能不愿給與分部經理類似的自由。”(夏恩?桑德,〈Shyam Sunder〉2000)高層管理當局所獲得的最終收益是企業一定期間盈余的函數,而“公司凈收益對個別中層經理來說是一個效用低微的激勵方式”,“分布的經理可能按投資、利潤和成本中心來評價,這取決于他們利用資源契約的程度”( 夏恩?桑德,〈Shyam Sunder〉2000)。并且,企業會計人員也不是盈余管理的主體。當然,管理當局可能會借助一些“財務專家”來進行實際操作。如美國SEC指出,管理當局會花大價錢聘請“財務工程師”(financial engineer),在會計準則范圍內構造取得誤導性會計結果的交易。

          2.盈余管理的客體:會計盈余(企業凈利潤)

          會計盈余(企業凈利潤)由經營性現金流量和應計利潤總額兩部分構成,其中具有較強可操控性的是應計利潤部分(陸建橋,1999)。應計利潤可以分為經營性應計利潤和非經營性應計利潤(Wilson,1987),經營性應計利潤與營運資本的變動有關,是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產生,非經營性應計利潤則通常是在企業的資產交易或其他與當期經營無關的活動中產生。與此相對應,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實現盈余管理:一是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操縱產品的收入和成本;二是通過一次性的非經營活動來操縱最終的凈利潤。

          3.盈余管理的目的:實現利益相關者的雙贏

          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nexus of contracts),即作為一個有效的契約組織,企業是各種要素投入者(利益相關者)為了各自的目的聯合起來而締結成一種具有法人資格和地位的契約關系網絡。利益相關這種包括企業管理人員、股東、債權債務人、供應商、員工、政府和中介機構等團體。Trueman & Titman(1988)認為,盈余波動的大小說明了企業倒閉的可能性的大小。很多實證研究成果表明,具有平滑盈余企業股票的價格普遍比盈余波動大的企業股票的價格高。(Magrath & Weld,2002;Myers & Skinner,1999;Barth et al,1999)所以說,盈余管理一定程度上使得股東權益最大化。Dye(1988)指出,鼓動需要盈余管理。在債權人方面,因為盈余管理是企業最大限度的滿足債務條款,所以債權人的投資獲利也被最大化。Watts & Zimmerman(1986)認為,從效率契約(efficient contracting)的理論來看,即使經營者通過盈余管理提高了自己的薪酬,盈余管理仍是有效率的,因為它可以同時使得企業契約的相關方都獲利。(寧亞平,2005)

          4.盈余管理的手段:披露管理和真實盈余管理

          從盈余管理的實現手段來看,它可以區分為兩類:披露管理和真實盈余管理(雪珀,〈Schipper〉1989)。前者是通過會計手段(主要是會計政策)而實現的,后者則是通過有意安排真是交易而實現的。實質上,盈余管理反映的是會計規則本身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利益相關者的認可。

          三、界定盈余管理內涵時應當注意的問題

          1.盈余管理區別于盈余操縱

          盈余操縱(earnings manipulation)是指管理層使用會計手段(如在會計選擇中使用個人的判斷和觀點)獲通過采取實際行動努力將企業的賬面盈余達到所期望的水平。盈余操縱包括盈余管理和盈余做假兩個方面內容,二者構成了盈余操縱的全部,并且兩者是互斥的關系。盈余做假是指管理層違背會計準則和公司法進行盈余操縱;或采取損害公司價值的實際行動操縱盈余。盈余管理和盈余做假的惟一區別在于兩者在盈余操縱中使用的方法不同。他們都是調整企業賬面盈余盡量達到管理層所需的水平,但是盈余管理使用的手段是以合法和不損害公司價值為前提的。

          2.盈余管理區別于盈余欺詐

          盈余欺詐是企業通過無中生有的手段(例如偽造、變造記錄或憑證、隱瞞或刪除交易或事項,記錄虛假的交易或事項、賄賂審計員等)以達到虛構收入、虛增利潤、轉移不良資產等目的,由此造成的財務報表時針已超出會計法的允許范圍;而盈余管理則是企業靈活運用會計準則所賦予的會計選擇權利(例如“保守會計”或“激進會計”的方法)對賬面盈余進行調整,是不再會計法禁止行為之列的。(寧亞平,2005)

          四、結論

          某種程度上講,盈余管理是企業在鉆會計準則和公司法的空子或“打球”。但是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是無可厚非的。在會計準則制定的整個博弈過程中,制定部門事實上早已估計到企業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并留給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權利。因此,盈余管理是客觀存在的,而“證監會永遠反對任何形式的盈余操縱(Dechow & Skinner,2000)”是片面的。所以本文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了盈余管理的內涵,以期為提高今后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結果的可信度提供一些參考,為監管部門加強其對盈余操縱的管理提供一些借鑒,并希望能夠對會計準則的制定部門提供一些啟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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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管理范文第4篇

          【關鍵詞】盈余管理經濟收益觀信息觀契約磨擦溝通磨擦實證研究

          在學術界,盈余管理(earningsmanagement)是一個有20年歷史的研究話題。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產生的條件和動機有哪些?盈余管理研究包括哪些內容?盈余管理研究的方法有什么特點?盈余管理研究的未來發展方向在哪兒?所有這些都是我們在研究盈余管理時必須弄清楚的基本理論問題。

          一、盈余管理的“經濟收益觀”與“信息觀”

          在會計學術界,盈余管理早期一般被理解為旨在有目的地干預對外財務報告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對于這個定義,以下幾點需要引起我們特別的注意:

          1.把盈余管理限定在對外報告領域,而把管理會計報告以及那些意在影響或改變公認會計原則的活動(如游說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等排除在其討論之外。這樣考慮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便于討論。如果將盈余管理僅限于對外報告領域,在現行的公認會計原則和應計制下討論“干預”問題,則可以把對盈余管理的研究簡化許多。二是在1990年以前,會計理論界對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對外財務報告為主。盡管當時人們就注意到報酬方案(compensationschemes)和部門經理的私人信息是激勵對內部管理會計報告進行操縱的潛在因素,但很可能是由于資料難得,這一領域的研究成果比較少見。那一階段比較多見的研究成果是盈余管理的技術,應計制下的會計政策、會計選擇與股票回報的關系等。難怪戴維森等人在其所著的《會計:商業語言》中,專辟一節討論“會計戲法”(accountingmagic)問題,并給盈余管理下了一個更加具體而狹義的定義:在公認會計原則限制的范圍內,為了把報告盈利調整到滿意水平而采取有計劃行動步驟的過程。

          2.在這個定義中,提出了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某些私人利益(privategain)。這里所說的獲取某些私人利益是與對外財務報告過程的中立性運作(neutraloperation)相對立的。因為,現代財務報告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中立性原則以及由此而來的財務報告的不偏不倚。盈余管理實質上是背離了中立性原則,由此造成對外財務報告有所偏重、有所倚靠。盈余管理的出發點在局部利益、部分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它無疑會損害公眾利益。

          3.在定義盈余管理時,并沒有倚賴某一特定的盈利概念,而是基于會計數據作為是信息的觀點進行討論的。在這個定義中,盈余管理在會計系統內,經理可以透過在公認會計原則范圍內的會計方法選擇和將某些給定的方法用特別的方式加以運用(如改變折舊資產的服務年限)來控制盈利。但事實上,盈余管理可以存在于對外披露過程的任何一個環節,也可以采用多種多樣的形式。例如,融資決策、投資或生產決策(如研發費和廣告費投放百分比的確定、生產線的增減、收購另一家公司)等都會影響企業某一期間的盈利。這些因素對盈余管理的影響可看成是“實際的”盈余管理。

          傳統上,人們認為盈余管理是與經濟收益(有時也叫真實收益)有關的一個概念。在經濟收益觀(economicincomeperspective)下,有一些數據(譬如經濟收益)被盈余管理故意地歪曲了。經濟收益之所以會被歪曲而成為會計的報告收益,除了盈余管理外,另一個影響因素是應計制會計和公認會計原則。應計制會計和公認會計原則也將導致會計數據與真實收益有偏差。當然,經濟收益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有意義地加以定義,在現實的報告系統中是見不到的。一般說來,經濟收益是看不見的。即使如此,在經濟收益觀下,人們還是要把看不見的真實收益作為衡量偏差的基準。

          我們認為以信息觀(informationperspective)來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義。在信息觀下,盈利僅僅是許多用作決策和判斷的信號中的一個。信息觀意味著會計數據的重要屬性是其“信息含量”(informationcontent)這一統計特性。盈余管理的信息觀還假定公司經理擁有私人信息。在一套既定的委托契約下,公司經理不僅可以就會計程序作出選擇,而且還可以據此程序作出不同的估計。但在信息觀下,人們并不需要作為真實價值的盈利概念,與真實收益基準有關的計量偏差問題也不復存在。數據的真實價值在經濟收益觀下至關重要,但在信息現下則不再是第一位的屬性了。

          隨著人們對盈余管理認識和研究的深入,特別是同時從經濟收益觀和信息觀兩個角度來看待盈余管理,盈余管理應當有一個更加全面和準確的概念。根據以上分析,我們認為:盈余管理是企業管理當局為了誤導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經營業績的理解或影響那些基于會計數據的契約的結果,在編報財務報告和“構造”交易事項以改變財務報告時作出判斷和會計選擇的過程。

          二、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對盈余管理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盈余管理研究的內容和框架。根據前面的討論,盈余管理的基本特性包括:

          1.從一個足夠長的時段(最長也就是企業的整個生命期)來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減少企業實際的盈利,但會改變企業實際盈利在不同的會計期間的反映和分布。換句話說,盈余管理影響的是會計數據尤其是會計中的報告盈利,而不是企業的實際盈利。會計方法的選擇、會計方法的運用和會計估計的變動、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2.盈余管理必然會同時涉及經濟收益和會計數據的信號作用問題。這里所說的經濟收益與上段提到的企業實際盈利并沒有實質上的差別。盡管人們并不知道企業究竟有多大的經濟收益,但盈余管理最終還是離不開經濟收益這一基準。更何況在盈余管理研究中,人們已開始尋找某些指標如現金流量等并試圖在某種意義和程度上來反映經濟收益。應當注意到,無論是盈余管理在企業的實踐還是盈余管理的理論研究都非常關心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和信號作用。盈余管理所瞄準的方向正是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和信號作用。關于盈余管理的“經濟收益觀”與“信息觀”的地位和重要性,在不同的國家由于證券市場的發達和完善程度差異較大而表現出不同的特點。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的盈余管理,人們考慮會計數據的信息含量和信號作用就會多一些,其“信息觀”的重要地位也更加明顯些;相反,欠發達證券市場環境下的盈余管理,人們則容易拘泥于會計報告收益與經濟收益或其它法規決定的收益之間的偏差,其“經濟收益觀”的地位相應地更為突出。

          3.盈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管理當局。從現有的研究文獻不難發現,在盈余管理的每一幕“戲劇”中唱主角的無非是公司的經理、部門經理和董事會。無論是會計方法的選擇、會計方法的運用和會計估計的變動、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還是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最終的決定權都在他們手中。當然會計人員也加入其中,但應看作是配角。在這里,可以明確企業管理當局對盈余管理應當承擔的責任。

          4.盈余管理的客體主要是公認會計原則、會計方法和會計估計。此外,時間特別是時點的選擇也是盈余管理的對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時,我們必須同時具有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公認會計原則。會計方法和會計估計等屬于盈余管理的空間因素;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和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則可看作是盈余管理的時間因素。需要加以說明的是,盈余管理最終的對象還是會計數據本身。人們所說的盈余管理,最終也就是在會計數據上作文章。

          5.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確又非常復雜。所謂明確是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獲取私人利益,這點是可以充分加以肯定的。盈余管理是與公眾利益、中立性原則相矛盾的。我們也應注意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又非常復雜。

          誰是盈余管理的受益者?這里的情況比較復雜。上面提到盈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管理當局,盈余管理照顧的私人利益較多的情形是企業管理當局的利益,如經理的分紅、認股權以及晉升機會等。在許多新聞報道和研究文獻中,我們常常看到的盈余管理的受害者一般都是股東、低層的雇員,甚至包括政府。例如,丹斯基(J.Demski)的研究表明人可以通過盈余管理來傳達其擁有的高超管理技能,而實際上這些人可能并不具備會計報告盈利中所代表的管理技能。阿亞等人(Arya,A.,Glover,J.,S.Sunder)則發現盈余管理限制了委托人解雇人的傾向,還可以減少委托人對于人正常工作的干預。即使是企業管理當局的利益,對每一個盈余管理的參與者來說也不是利益均沾的。當然,盈余管理有時也照顧某些股東的利益。

          盈余管理的利益表現形式也十分復雜。有的是直接的經濟利益如經理人員分紅的增加,有的是間接的利益如職位晉升、股價飆升,會計數據的信號作用也常常表現在這里。有的是立竿見影的,有的則要潛伏很長的時期。

          正是由于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確又非常復雜,因此大眾傳播媒介普遍認為,盈余管理是件壞事,它們還比較喜歡采用盈利操縱(earningsmanipulation)的概念;而機會主義的管理者則認為盈余管理是一個中性的概念,會計學術界的許多研究也持這種觀點。

          三、“契約磨擦”與“溝通磨擦”

          在現實社會里,可以見到許多盈余管理的激勵因素,有的屬管理激勵,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勵或其它激勵。在管理激勵中,既有分紅和晉升的誘惑,又有被解除職位的壓力。在政治成本激勵中,有許多針對政府管制而進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還可被用作是資勞雙方討價還價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為如此,才有所謂以股利為基礎的盈余管理、以節稅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業的盈余管理、運用盈余管理進行風險管理、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時的盈余管理等等。盈余管理也有許多阻礙的因素。注冊會計師審計、證券交易監管機構的監管、稅務稽查和股東大會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和限制了盈余管理的泛濫。但上述限制因素往往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則的限制,因此從整體而言,盈余管理的激勵因素要比阻礙因素強勢得多。在世界各國,幾乎每天都能聽到公司上調或調低盈利,虛報營業收益的故事。例如,美國在線公司為開發潛在客戶群,免費給客戶贈送磁碟,之后將所有發生的費用資本化;而微軟公司則被指控通過遞延確認實際所得收入來下調盈利。在這方面,我國也有數不盡的例子,會計“打假”始終效果不明顯,說明大家還是不怕,盈余管理還是有很多激勵因素的。

          在現代會計報告系統中,留有許多盈余管理的機會。公認會計原則還存在不少局限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雷維特(A.Levitt)1998年就曾在紐約大學法律與商學中心發表過題為“數字游戲”(numbergames)的演講,猛烈批評某些低質量的會計準則。應計制會計中的預計、攤銷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同時,不確定的經濟交易和會計事項也越來越多,對這些不確定經濟交易和會計事項的正確判斷也越來越困難。

          在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也為管理當局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條件。例如,現行的委托人與人之間的契約,股東會、董事長與經理之間相互關系的制度規范仍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盈余管理乘虛而入也就見怪不怪了。

          通過深入的分析研究,一些會計學家進一步得出了盈余管理產生的兩個基本條件:一個是契約磨擦(contractingfrictions);另一個是溝通磨擦(communicationfrictions)。如果委托人與人之間沒有契約磨擦,他們之間的溝通也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發生。

          在委托關系的模型中,人們常常事先設定一套管理契約和報告規則。事實上,無論是管理契約還是報告規則都面臨隨著經濟和企業情況變化而變化的壓力。但是,由于管理契約和報告規則通常被看作是固定的、僵化的(即使有變化也還是跟不上經濟和企業情況變化的步伐),會與現實的需要產生矛盾,因此盈余管理便應運而生。在這里,盈余管理常被用來解決由于管理契約和報告規則與現實情形發生磨擦所引起的問題,而管理契約和報告規則就成為盈余管理問題存在的內生變量。

          僅僅用契約磨擦是無法完全解釋盈余管理的產生與存在的。人們之所以無法消除盈余管理,是因為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information)。最典型的是經理知道的東西,包括股東在內的其他人并不一定知道。信息不對稱阻礙了信息交流和溝通,經理也就不可能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傳遞出去。當然,有一些信息傳播是被法律禁止的。正是有了溝通磨擦,企業管理當局才會在盈余管理中大有作為。

          需要說明,契約安排的修正并不能完全消除溝通磨擦。但是,如果經理把所有的私人信息都傳遞出去,并且又不會增加成本,可以預期,契約的安排將朝著有利于鼓勵真實地披露信息的方向發展。由此可見,溝通磨擦比契約磨擦對于理解盈余管理生存的條件還更有意義。

          通過分析和研究以上解釋盈余管理生存的兩個基本條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結論:

          1.盈余管理是現代會計理論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但盈余管理本身并不完全是一個會計問題。無論從其生存條件還是從其主體看,盈余管理涉及一系列的管理,甚至經濟問題。委托人與人契約的確立、修正和實施,信息不對稱都是經濟學和管理學中的重要研究內容,也是經濟管理面臨的棘手問題。

          2.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條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可以預見人們不可能完全解決契約磨擦和溝通磨擦的問題。尤其是在信息交流方面,人永遠都會擁有一部分私人信息,這些信息永遠都不可能被委托人或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完全知曉。因為,法律不允許這樣做,成本效益原則也不贊成這樣做,技術上也還存在問題。因此,盈余管理將會繼續存在下去,透過法律、規則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除非市場經濟也不再存在了。

          3.既然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無法透過法律、規則和人力去消除盈余管理問題,那么我們就應當對盈余管理的客觀存在有一個科學的觀念和正確的認識,用平靜的心態對待它。既不能讓它放任自流,也不可能完全杜絕。社會要達成這種共識,投資者等委托人以及會計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也要有這種認識。從社會的角度講,政府和有關社會團體有責任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特別是有效的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制定和完善規范會計報告的相關法律、制度和公認會計原則,加強外部監管。從企業的角度看,有關方面(如投資者、經營管理者等)要盡可能簽訂完善的契約、合同,人要樹立正確的商業倫理道德,依法經營、道德管理。此外,委托人以及會計信息的其他使用者還有必要掌握識別盈余管理的知識和技能,能根據其特定的決策需要對會計數據或報告盈利作出適當的調整。

          四、盈余管理實證研究及其深遠影響

          在盈余管理研究的大量文獻中,可以將它們粗略地分成三大類。一是收益平滑。對收益平滑的研究著重于降低不同時期盈利的起伏,主要目的是方便未來盈利的預測并減小市場風險。二是基于契約觀點(contractingview)的盈余管理。研究發現,有的契約是以會計數據為基礎的,而另外一些則與會計信息有著隱含的聯系。其中,前者即顯現契約(explicitcontracts),有管理報酬計劃、債務協議、稅收和管制等。在研究中,一般都發現了上述契約影響盈余管理的支持證據。與會計數據間接有關的契約還包括勞資合同、人競爭和主管的變動、審計合約、對外募股、公司治理制度等。與第一類契約相比,這些契約與盈余管理的關系則要復雜得多。三是計量方法問題。

          學術界對盈余管理的研究大都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在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中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包括兩個大的方面:

          一方面,將盈利區分為操縱過的和沒有操縱過的部分。一般說來,公司的報告盈利由現金流量和對現金流量的會計調整兩部分組成,后者稱之為應計部分(accruals)。總體應計部分可進一步拆分為非主觀應計部分(nondiscretionaryaccruals)和主觀應計部分(discretionaryaccruals)。在這里要說明一下非主觀應計部分和主觀應計部分兩個概念。其中,非主觀應計部分秉承了創造應計會計的原本目的,即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使之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企業在特定時點的財務狀況和特定時期的財務成果。因此,非主觀應計部分是在尊重客觀經濟現實的前提下,對由于現金收付時點與交易事項發生時點不一致這一時差所產生的影響進行調整。這種調整是相對客觀的,強調的是尊重客觀經濟現實,是在公認會計原則的約束范圍內完成的。與非主觀應計部分相對應,主觀應計部分則是企業基于特定私人利益目的,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時期通過對經濟交易的刻意安排和財務報告的刻意調整創造出符合其需要的報告盈利。這種調整可以利用公認會計原則的彈性在公認會計原則約束范圍內完成,但也可能超出公認會計原則的框架。在對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中,有四種主要模型以及以它們為基礎的改進或衍生模型被較為廣泛的采用以度量主觀應計部分。這四種模型分別是希利模型(Healymodel)、迪安龍模型(DeAngelomodel)、瓊斯模型(Jonesmodel)和行業模型(industrymodel)。這四種模型的核心均在于對非主觀應計部分的假設或處理上。在希利模型和迪安戈模型中,非主觀應計部分從總體上看被假定為在各個考察期間保持不變,進而借由對比總體應計部分來判斷樣本在特定期間是否存在主觀應計部分。瓊斯模型和行業模型則釋放了非主觀應計部分在各個考察期間保持不變的假定,借助較長的時間序列或大容量的行業配對樣本,運用多元線性回歸等統計工具計量非主觀應計部分,是較為復雜但更精確的計量模型。

          另一方面,對盈余管理的種種情形進行解釋。例如,有的被解釋為管理激勵引起的盈余管理。在管理激勵引起的盈余管理中,又有多種具體的解釋,如報酬契約、人競爭和債務契約等。有的被解釋為政治成本激勵引起的盈余管理。在政治成本激勵引起的盈余管理中,也存在多種多樣的具體情況,如院外游說、政府管制,甚至勞資談判。此外,還有其它一些特殊的解釋,如以股利為基礎的盈余管理。以節稅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業的盈余管理、運用盈余管理進行風險管理、IPO過程的盈余管理等等。

          在過去的20年間,有一大批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成果發表。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不僅對會計實務和公認會計原則的制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且還大大地促進了現代會計理論及其研究方法的發展。其意義主要有:

          1.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加深了人們對應計制會計的認識,對現金流量表的推廣應用起到了極大的作用。“現金為王”(cashisking)的觀念在工商管理界非常普遍。現金流量表和“現金為王”的觀念為什么會在80年代末期開始流行開來,自然有其特定的社會經濟背景,但也與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密切相關。因為,通過研究發現了大量的人為地操縱盈利的行為,會計數據成為數字游戲。通過研究還發現了操縱盈利的行為主要是來自企業管理當局對應計制會計的局限性的過分利用,鉆了很多應計制會計的空子。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人們將現金收付制發展成現金流量基礎(cashbasis)。

          2.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加速了公認會計原則的完善和發展,尤其是表現在增加對外財務報告的透明度方面。前面談到,溝通磨擦是盈余管理生存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什么會有溝通磨擦,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人知道的很多信息,委托人可能知之甚少。要改善這個問題,增加對外財務報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來,各國公認會計原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修訂、新準則的立項和制訂都是朝著這一方向發展的。

          3.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不僅自身成為現代會計理論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還大大促進了現代會計理論及其研究方法的發展。據《會計與經濟學雜志》(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97年所做的一項統計,發表在該雜志上有關“契約”話題的論文1979-1986、1987-1991、1992-1996年間總共分別為28、25和49篇,占該雜志同期總數的35%、29%和48%。在這些有關契約話題的論文中,直接采用實證方法研究管理報酬(managementcompensation)契約的就分別有11、4和12篇。由此可見,盈余管理實證研究本身就在現代會計理論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也促進了會計與資本市場、審計、盈利預測、行為會計以及所得稅會計等領域的研究。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還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組織行為與控制、績效評估與報酬計劃、證券市場監管等一系列理論與實務問題的解決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會計學術界對盈余管理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也還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最為主要的問題是:各種各樣的盈余管理實證研究的結果迄今還有非常大的差別。主要原因有:盈余管理實證研究中采用了不夠嚴密的方法將盈利劃分為操縱過的和沒有操縱的部分;對盈余管理的大多數實證研究都只限于某一時期或某一項目;對盈余管理的解釋太狹義;人隱瞞其操縱盈利的手法,不利于收集盈余管理實證研究所需的數據;委托人自愿讓人隱瞞信息;盈余管理很可能是由兩個或多個因素導致的,目前大多數的實證研究只著重于一個因素,研究結果當然不夠理想。可以預期,未來的盈余管理研究不僅要進一步解決以上問題,而且還要特別注意研究盈余管理對股價和資源配置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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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plicationsforstandardssettingAccouningHorizons.Dec,1999

          6SiewHongTeoh,IvoWelch,T.J.Wong.Earningsmanagementandlong-runperformanceof

          initialpublicofferings.TheJournalofFinance,Dec,1998

          7SudiptaBasu.Theconservatismprincipleandtheasymmetictimelinessof

          earnings.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24,1997

          盈余管理范文第5篇

          提要 盈余管理是目前實證會計研究的一個熱門課題。對于這個議題,目前的眾多研究至今尚沒有一致的結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給盈余管理的進一步研究造成了混亂。鑒于此,本文將圍繞盈余管理概念的提出、盈余管理的動機、手段和計量方法等幾個基本方面,對盈余管理的研究現狀進行歸納和梳理,旨在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個邏輯起點。

          一、引言

          盈余管理的研究興起于20世紀八十年代的美國,它是目前國外會計學和經濟學廣泛研究的課題。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管理當局在會計制度允許的范圍內,利用職業判斷和規劃交易等手段對盈利進行調節,以達到各種目的的機會主義行為。

          資本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和會計監管制度的不完備性給企業的會計盈余留下了可操縱的空間。根據“理性經濟人”假設,企業管理者有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盈余管理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其投資收益的好壞。因此,對公司盈余管理行為進行深入研究,就顯得十分必要了。盈余管理研究可以從深層次上理解會計盈余的有用性以及會計行為的形成與作用機制,從而進一步驗證會計行為的經濟后果和會計盈余的信息含量,這將有助于完善監管政策和會計準則,改善公司治理,提高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國外學術界在盈余管理領域做了大量研究,對盈余管理的定義和計量方法學術界并未統一,但這在一定程度上給盈余管理的研究造成了混亂。鑒于此,本文將圍繞盈余管理概念的提出、盈余管理的動機、手段和計量方法等幾個基本方面,對盈余管理的研究現狀進行歸納和梳理,旨在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個邏輯起點。

          二、盈余管理的概念

          對盈余管理的概念,會計學界存在著諸多不同意見,但總體來說,主要有以下三個比較通用和流行的定義:

          第一,William R Scott認為,盈余管理是指,“在公認會計原則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會計政策的選擇使經營者自身利益或企業市場價值達到最大化的行為”,他的觀點認為會計政策選擇具有經濟后果。

          第二,Katherine Schipper認為,盈余管理實際上是企業管理層通過有目的地控制對外財務報告過程,以獲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他的觀點是基于信息觀的,因此被稱為“信息觀”下的盈余管理。

          第三,Paul M Healy和James M Wahlen從會計準則制定者的角度出發,認為盈余管理是指,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通過規劃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旨在誤導那些以公司經營業績為基礎的利益關系人的決策行為,或影響那些以會計報告數字為基礎的契約后果。

          國內許多會計學者圍繞這三種觀點,形成了不同的新概念。魏明海認為,盈余管理必然會同時涉及經濟收益和會計數據的信號作用問題,從“信息觀”的角度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義。劉峰認為,盈余管理是在符合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大前提下,對現行制度所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利用。

          歸納而言,盈余管理就是企業管理當局在遵循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通過對企業對外報告的會計收益信息進行控制或調整,以達到私人集團利益最大化和企業利益最大化的行為。

          三、盈余管理的動機、手段和后果

          從上世紀七十到八十年代,國外的實證會計研究領域有大量文獻對會計選擇的決定因素進行了研究。Holthausen和Sefwich認為,企業經理人員會為了規制方面的原因或者為了履行合同方面的原因而采用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報告盈余。

          此后,盈余管理很快成為了實證會計研究的熱點,迄今為止,該領域內已積累了相當多的文獻資料。概括來說,學者們一般都試圖回答三個方面的問題:盈余管理的動機、手段及其后果。

          (一)盈余管理的動機。西方大量文獻對于盈余管理動機的考察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契約動機、資本市場動機以及迎合或規避政府監管的動機。契約動機一般集中在管理者的薪酬契約和債務契約兩方面;資本市場動機主要表現在上市公司通過盈余管理影響公司股價、迎合分析師或管理者自己的預測;監管動機主要表現為回避行業監管和反托拉斯監管。

          Perry等的研究表明,管理當局下市收購前,有強烈的動機以最低的價格從市場回購股票,試圖通過操縱應計項目來調低利潤金額。國內也有大量文獻涉及到盈余管理動機,如陸建橋的研究表明,虧損上市公司為了避免連續三年虧損而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管制和處罰,在虧損及前后年份普遍存在調減或調增收益的盈余管理行為。蔣義宏和魏剛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為了達到配股資格線而進行的盈余管理,即“10%現象”。

          綜上所述,企業管理層進行盈余管理的主觀動機來自于各種利益驅動,或為了上市籌資,或為了避稅,或為了追逐自身利益。

          (二)盈余管理的手段。根據Scott以及Healy&Wahlen對盈余管理的狹義定義,盈余管理就是對會計準則所允許的變通及判斷機會的一種利用。而根據Schipper的廣義定義,盈余管理還包括了改變實際投融資決策時間以改變盈余。

          由于企業及其所面對的經濟環境各不相同,會計準則不可能對所有會計業務的處理有完備的規定。此時,公司管理層便會運用其影響力,選擇一種對其目前或長期利益最為有利的方法。而這些選擇都將對利潤的計量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對盈余的管理與控制。例如,折舊年限、殘值、壞賬準備率等的選擇和確定。

          即使在會計準則規定得相當明確,不給企業以任何變通或判斷的機會時,企業仍然可以利用對其生產經營活動的調控,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對利潤進行管理控制的目的。例如,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推遲購買固定資產、降低應收賬款信用標準等手段增加利潤;通過推遲確認收入、租賃代替購買固定資產等手段減少當期利潤,等等。

          (三)盈余管理的后果。西方對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結果證明,企業往往通過借助于形式多樣的盈余管理實現對于自己有利的經濟后果。

          從資本市場觀的角度分析,盈余管理的經濟后果表現在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價值和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影響三方面。上市公司管理層通過實施對會計政策選擇的盈余管理行為來提高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和管理層在資本市場的知名度,改善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價值,進而影響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

          孫錚和王躍堂的研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操縱盈余突出表現為配股現象、微利現象。“微利”現象的存在,導致應該被ST的公司仍然在盈利公司的行列,甚至應被摘牌的公司仍在正常交易,結果使市場風險劇增,有限的資本資源被無效占用和浪費。“配股”現象的存在,導致的結果是市場中新的資源被無效分配,市場的資源配置機制出現錯位,損害了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

          四、盈余管理的計量

          學術界在盈余管理領域大量研究的主要區別在于如何計量盈余管理程度。總體而言,研究盈余管理的方法主要有:總體應計利潤模型、特定應計利潤模型和盈余分布模型。

          總體應計利潤模型是西方最常用的盈余管理計量方法。根據應計利潤的易操縱程度,可以將總應計利潤分為操縱性應計和非操縱性應計利潤,并用操縱性應計利潤來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該法最早的文獻是Healy和DcAngelo,他們用應計利潤總額及其變動來代表經理人員對盈余的管理。Jones模型是該方法最具影響力的模型,它用回歸方程控制影響非操縱性應計利潤的因素,尋求應計利潤總額與銷售額變動及固定資產間的關系。該法常用的模型主要有六種:Healy模型、DeAngelo模型、Jones模型、修正的Jones模型、行業模型以及KS模型。盡管該方法在盈余管理中得到廣泛應用,但是它依賴于一些主觀的假設,有很大的局限性。

          特定應計利潤模型是通過一個或一組特定的應計項目建立計算模型,以此來檢測是否存在盈余管理。這種方法通常用于研究某個或某些特定的行業,如銀行業中的貸款損失準備和意外險保險公司的索賠準備。McNichols指出,特殊應計利潤模型便于識別影響應計項的關鍵因素,并可以在某些行業有較好的應用。其缺點是收集信息比較困難,且不易一般化。

          盈余分布法通過研究管理后盈余的分布來檢測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為。該方法有兩個顯著的優點:一是研究者盈余管理的確定不用估計充滿噪音的可控應計利潤來檢驗,僅需通過分布函數在給定閥值處的不連續性來確定。二是這種方法能估計閥值處盈余管理的普遍性。但其顯著的缺點是不能度量盈余管理的程度。

          國內的盈余管理實證研究中,多數采用的是Jones模型和修正的Jones模型。例如,陳漢文和蔡春直接使用修正的Jones模型;而另一些學者對修正的Jones模型進行了拓展,如陸建橋在修正的Jones模型基礎上,在自變量中增加了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變量;徐浩萍則沿用了修正Jones模型的思想,認為現金銷售收入的變動、長期資產水平及其增量是影響非操縱性應計利潤和經營性應計利潤的重要因素,為控制行業因素,將這些變量的行業平均值也一并作為自變量。

          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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