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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貸款申請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fā)現(xiàn)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生源地貸款申請

          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第1篇

          您好,我是xxx學院,xxx班的一名學生,漢(民族)共青團員 (政治面貌)河北xxx(籍貫)。

          我家有五口人,具體情況如下:父母農民,在外務工;弟弟上高中;家中還有一位83歲的祖母,患有骨質增生癥,生活勉強能夠自理。父母兩人的月均九百元的收入是我們家的唯一經濟來源,維持我們兄弟的讀書費用,且他們也都漸漸衰老,各種病癥接踵而至。我本人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實在難以支付高額學費,維持正常學業(yè),只好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對國家助學貸款的了解: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助學到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學校學生資助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則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fā)放的方式。一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fā)放給學生。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zhí)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yè)后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學生根據(jù)個人畢業(yè)后的就業(yè)和收入情況,在畢業(yè)后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數(shù)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利息,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人保證在校期間一定刻苦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知識,時刻想到助學貸款的鞭策,爭取以優(yōu)異的成績畢業(yè),取得一份滿意的工作,并保證一定按時償還助學貸款的本息。不延遲還款時間,不違約。如若不按還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保證不逃脫貸款。

          此致

          敬禮!

          書寫格式要求

          標題:標題一般是:“申請書”三個字,或者較為正規(guī)的關于xxx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書。其中的“xxx”是指你的姓名。這兩種格式我們只需要選擇一種即可,在書寫時,一定不要有錯字。而且標題要放在首行的正中間來書寫,字體比正文字體稍微大一點,與正文字體大小相同也可以,但不要字體大小小于正文字體,建議稍微大于正文字體大小。

          稱呼:書寫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書時,一定要寫稱呼,一般都是:尊敬的xxx領導,您好。其中的“xxx”是你申請助學貸款銀行的全稱,記住是全稱而不是簡稱,如果不清楚,你可以咨詢你所在地教育局或去當?shù)亟逃畔⒕W查詢,你也可以咨詢你的老師。這個需要頂頭書寫,就是不用空兩格,而申請稱呼后面的您好,需要另起一行空兩格來書寫。“您好”后面一般為句號或感嘆號。

          正文:正文的內容可以接在“您好”的后面來書寫,也可以另起一行空兩格來書寫。正文的主要內容格式為:你的簡要信息描述,包括姓名、性別、名族、籍貫、畢業(yè)院校、錄取院校;家庭的簡要信息,包括家庭成員組成、經濟狀況及來源支出、身體狀況等進行簡要說明。書寫完成后,可寫寫你在學校的積極思想狀況、學習工作狀況、生活狀況等(這些信息需要的是積極向上、健康正確),這里的學校對于新生就是高中畢業(yè)院校,對于已在大學的同學來說就是讀書所在校。緊接著書寫的就是你為什么要申請助學貸款,這個可以詳細書寫,但最好簡明扼要闡述,可以分條列序說明,最后書寫懇請領導批準我的申請等話語。書寫中不要出現(xiàn)錯別字、病句等,動筆前仔細醞釀,寫好后認真查一遍。

          感謝語:在文章的結尾處應書寫一段對各位領導表示感謝的話語,這也需要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這段語言一般都是表示自己無論是否申請成功,都對領導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自己也會努力學習、積極上進報答父母、報答學校、報效社會,最后再一次對領導的關心與幫助表示感謝。當然,如果申請成功。你將保證好好學習、珍惜并合理使用這些經費,也會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按時償還這些費用,在償還期內,會保持思想積極上進,保證聯(lián)絡信息通暢無誤等。這段話語中也不要出現(xiàn)錯別字、病句等。

          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第2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fā)〔20*〕1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20*〕51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yè)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稱借款人)發(fā)放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用途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以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三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借款人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貸款的申請、審批和發(fā)放

          第四條借款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的*籍學生;本省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W生中的*籍學生;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在校期間完成學業(yè)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為當年考取高校且尚未入學的新生的,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見附件2);

          (三)借款人的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學校相關收費標準、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四)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第六條借款人為已入校就讀的學生的,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學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見附件3);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四)借款人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借款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第七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由借款人到貸款人處領取。

          第八條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作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字,有義務教育、督促和協(xié)助借款人按時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及時向貸款人和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及高校提供借款人畢業(yè)后的最新聯(lián)系方式,并在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時,履行連帶還款責任。

          第九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貸款人分學年發(fā)放的辦法。

          第十條貸款人收到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并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后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見附件4)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劃款委托授權書(見附件5),將貸款直接匯劃到借款人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

          高校收到貸款后,應當及時告知借款人和借款人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在每學期開學初將生活費貸款轉發(fā)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貸款人辦理貸款發(fā)放手續(xù)時,應當及時將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準確地輸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

          第三章貸款的金額和利率

          第十二條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人協(xié)商確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

          第十三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基準利率執(zhí)行,不得上浮。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貸款的償還

          第十四條借款人畢業(yè)離校前,應當與貸款人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見附件6),制定還款計劃,并經所在高校證明。

          借款人辦理前款規(guī)定的手續(xù)后,所在高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yè)手續(xù)。

          借款人所在高校應當在借款人畢業(yè)后1年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第一次就業(yè)的有效聯(lián)系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第十五條借款人畢業(yè)離校前,應當在貸款人處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貸款人直接從賬戶中扣收。

          第十六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償還期限,由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的還款計劃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0年。

          第十七條借款人在校就讀期間發(fā)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所在高校應當及時將借款人的有關信息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十八條借款人可以選擇貸款的償還方式,允許其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貸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第五章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

          第十九條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學校舉辦者補貼。省屬(含省直部門辦)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省財政承擔,市屬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由學校舉辦者承擔。

          借款人畢業(yè)后在省內高校繼續(xù)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后繼續(xù)按照在校生享受貼息政策。

          第二十條借款人畢業(yè)后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借款人畢業(yè)后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制學習年限結束的下月1日。借款人在校就讀期間發(fā)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有關手續(xù)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農村商業(yè)銀行及農村合作銀行、縣(市、區(qū))農村信用社聯(lián)社(以下稱法人行、社)應當于每季度結束后8個工作日內,將實際發(fā)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貸款金額、利率、利息、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tǒng)計,報省農村信用聯(lián)社(以下稱省聯(lián)社)。省聯(lián)社應當將有關材料及時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后,分別報送省、市財政部門。省、市財政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資金撥付各法人行、社。

          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有關材料確認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資金撥付各法人行、社。

          第二十三條根據(jù)隸屬關系和風險分擔原則,按照貸款當年實際發(fā)生額的10%,設立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對貸款人給予風險補償。

          省屬高校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市屬高校風險補償金由市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風險補償金由學校舉辦者承擔。

          第二十四條法人行、社應當于每年9月15日前,將上一學年度(上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實際發(fā)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按照高校進行統(tǒng)計,報省聯(lián)社。省聯(lián)社應當于9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省聯(lián)社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提交各高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確認后,確定年度風險補償金總額,通知各高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等其他高校)于11月30日前將所承擔的風險補償資金匯入指定賬戶,并通知省、市財政部門按照高校隸屬關系于12月31日前將所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法人行、社。

          第二十五條省、市財政部門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各高校應當建立臺賬,記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資金撥付情況。

          第六章貸款管理及有關優(yōu)惠政策

          第二十六條各法人行、社應當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及時發(fā)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應當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單立臺賬、單設科目、單獨統(tǒng)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省聯(lián)社設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tǒng)計季報,并按季向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tǒng)計季報。

          第二十九條各高校和各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加強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tǒng)計匯總本校和本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情況,并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三十條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三十一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fā)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yè)稅。

          第三十三條人民銀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省聯(lián)社、貸款人和各高校應當根據(jù)各自職責,分工協(xié)作,加強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yè)務的宣傳工作。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仍按照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第3篇

          廣大需要貸款的同學,也可以通過當?shù)氐慕逃块T官網,以及助學貸款呼叫中心的電話95593來了解政策動態(tài),第一時間獲取生源地助學貸款續(xù)貸辦理時間。

          生源地助學貸款續(xù)貸流程如下:

          1、首先進入國家開發(fā)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出續(xù)貸申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填寫續(xù)貸聲明,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續(xù)貸材料。

          3、攜帶相關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xù)。

          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第4篇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高等學校招生收費制度的實行和招生規(guī)模的日漸擴大,沒有能力支付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的貧困生也呈逐年增長的趨勢。面對日益凸顯的貧困生問題,由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共同設立,用于幫助高等院校中家庭貧困的學生交納學費、生活費的國家助學貸款應運而生。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則是對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補充和完善。實施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對于目前占高校經濟困難學生比例80%的農村學生來說,無疑是一場“及時雨”,既圓了學生的夢,解了家長的憂,又減輕了高校和社會的負擔,受到了社會各界,尤其在校大學生的普遍歡迎,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而,這項政策的實施還遠遠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下面談談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開辦緩慢的成因及對策。

          一、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開辦緩慢的成因

          (一)從農村信用社的角度分析

          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掌握著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最終貸款權,其心理動機對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業(yè)務的進展有著重要影響。目前,農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一種“惜貸”心理,對開展助學貸款業(yè)務積極性不高,從而直接影響著整個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的進展和成效。

          1.思想認識不到位。由于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大意義缺乏認識,有些農村信用社工作缺少主動性和積極性,出現(xiàn)工作不落實、提高貸款門檻、增加附加條件等問題,致使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

          2.利小成本大、風險大。雖然國家在有關政策中明確規(guī)定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人是貸款對象的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其應當具備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等條件,而且多數(shù)農村信用社采取擔保貸款的方式,但由于貸款申請者畢竟是一個特困的個人消費群體,其還貸能力難以預測,加之貸款的額度小、貸款面廣、手續(xù)復雜、成本高等原因,農村信用社的投入與收益嚴重失衡,必然極大影響放貸的積極性。

          3.農村信用社自身的問題。雖然國家明文規(guī)定,國家助學貸款形成的呆帳壞帳可以全額核銷,有的省還設立“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但盈利性的農村信用社還是覺得“不劃算”,因為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風險還是集中于農村信用社。而農村信用社系統(tǒng)內部由于考核辦法、操作程序不規(guī)范,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權、責、利不明確,銀行基層機構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較大,對辦理這項貸款心有余悸,甚至無所適從,致使積極性不高。

          (二)從貸款學生的角度分析

          作為貸款對象的大學生,其個人的貸款意識、消費觀念相對落后,貸款心態(tài)不正及信用觀念較差等也成為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的重要因素。

          1.部分學生認識不足,消費觀念落后。有部分貧困生由于沒有建立起貸款消費的新觀念,加之對貸款政策了解不深,對將來的還貸能力沒有信心,從而心存種種顧慮而不去申請貸款。

          2.部分學生責任心不強,依賴心理嚴重。有的學生對政府和學校有較強的依賴心理,認為政府既然已經做出“不讓一個大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只要我的學習成績可以,經濟上的困難就應該由政府和學校幫助解決,所以寧愿拖欠學費也不積極尋求解決的辦法;而在接受資助的形式上,有調查顯示,更多的貧困生愿得到不需承擔還貸責任條件又不是很高的助學金、學費減免等,只有很少一部分學生愿意選擇貸學金。

          3.部分學生獨立性太強,不愿意父母再為自己負擔大學所需費用。有的貧困生因為成長環(huán)境的因素,生活能力較強,認為父母供養(yǎng)自己考上大學已經很不容易了,不愿意再讓父母為自己分擔經濟困難,而是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完成大學學業(yè),所以這部分同學不愿選擇“以父母為申請人”的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而更希望獲得在學校辦理的工作后由自己來還款的助學貸款。

          (三)從高校的角度分析

          按規(guī)定在申請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提供貸款對象所在高校出具的《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證明》”,高校事實上成為連接農村信用社和學生的中介,作用非同小可。但許多高校在實際操作中并不盡如人意,一方面宣傳不到位,使學生對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認識不夠,不能主動申請;另一方面簡單的視其為學生(或學生家長)和農村信用社之間的事,對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不組織、不引導,配合不夠,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從政府和社會的角度分析

          由于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新生事物,是對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補充和完善,國家雖有政策,但并沒有妥善的相配套的具體操作辦法及管理措施,而且有關助學貸款問題的法律法規(guī)尚未建立健全,加之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國家助學貸款

          政策宣傳不夠,措施力度不強,經濟困難學生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了解和認識不足。據(jù)調查,有相當多的高三學生和教師不了解大學有資助貧困生的政策和措施,致使經濟困難的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時心情喜憂參半,有的甚至打算放棄學業(yè)。

          二、推動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加快發(fā)展的對策

          如何才能真正落實好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體現(xiàn)黨和國家的溫暖,又能處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呢?筆者認為可以采用以下幾點措施:

          (一)農村信用社方面

          1.農村信用社要提高認識,加強服務,大力推動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業(yè)務的開展,在實際的操作中增加服務網點,不限制辦理時間,為貸款學生提供簡便、快捷、高效的服務。

          2.建立和完善助學貸款的保障機制,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使放貸風險降到最低點;建立合理的可控制性助學貸款方式,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信用貸款、擔保貸款、抵押貸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建立與其他金融機構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統(tǒng),建立貸款對象個人檔案,登錄有關情況作為歷史資料保存,同時做好信用記錄信息共享,為有效地防范助學貸款中的金融風險創(chuàng)造一定的條件。

          3.改進助學貸款工作中一系列環(huán)節(jié),保證助學貸款的良性運作。農村信用社應認真研究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這一新生事物的特殊性,合理調整貸款政策,簡化貸款手續(xù)、增加工作人員,并為助學貸款的信貸員制定更為合理的工作考核標準;同時加強同高校之間的聯(lián)系,及時將貸款情況反饋給學校。

          (二)學生方面

          1.加強輿論宣傳工作,轉變學生及家長觀念,使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都明白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意義、政策措施、辦理程序等,為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制度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引導經濟困難的學生及家長申請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

          2.加強自我學習和教育,增強自己的貸款消費意識、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改變“將國家教育貸款當作國家對貧困生的補助”的錯誤觀點,自覺增強自身的還貸意識,為自己和他人的助學貸款創(chuàng)造條件,促進助學貸款的良性循環(huán)。

          (三)高校方面

          1.要提高對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認識,改變此項貸款學校沒有介入,與學校無關的錯誤觀點。應該認識到,學校也是此項貸款的受益人之一,學校只有和各地農村信用社配合,做好服務工作,才能使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在更廣的范圍內展開。

          2.學校助學貸款管理部門和學校財務部門應加強聯(lián)系與合作,學校財務部門應積極主動地將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情況向助學貸款管理部門反映,以便學校助學貸款管理部門及時掌握情況。

          3.學校應建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的個人檔案,跟蹤管理學生在校情況對貸款學生在校期間被轉學、休學、退學、開除、失蹤、死亡等,隨時通知相關信用社,減少貸款損失。

          4.通過對學生在校的品行考查,對有違紀或不道德信用行為的學生不予出具相關證明,為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工作把好第一關。

          (四)政府方面

          1.著力研究出臺可操作性強的相應政策、方法和管理機制,完善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提高農村信用社開展助學貸款的積極性。

          2.盡快建立個人信用登記制度和信用評估制度,對個人信用實行統(tǒng)一規(guī)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及時跟蹤貸款人的信用信息,同時采用媒體報道監(jiān)督、政府干預等手段,促使個人樹立金融意識、信用觀念和社會責任感,以減少貸款風險。

          3.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和完善適合農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發(fā)展的法律環(huán)境。用法律的手段明確農村信用社、高校和貸款學生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協(xié)助開展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社會責任,明確貸款人違約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確保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健康發(fā)展。

          參考文獻

          [1]譚偉.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狀況與對策分析[J].經濟師,2004,(2).

          [2]宋家榮.助學貸款運行不暢的原因及對策建議[J].中國金融,2003,(18).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51號),2004.

          生源地貸款申請范文第5篇

          一是沒有利息貼補。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國家全額貼補,而生源地助學貸款卻納入一般商業(yè)性貸款,不予利息補貼。近年,有些地方出臺了生源地助學受益人在校期間貸款利息100%由各級地方財政補貼的政策,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仍是由學生家長全部承擔。

          二是風險補償差異大。國家助學貸款的風險補償機制是按隸屬關系,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按貸款的50%分擔。但生源地助學貸款卻享受不到此項優(yōu)惠,貸款的風險補償由農村信用社自負自擔。

          三是對貸款單位的鼓勵政策不同。發(fā)放國家助學貸款的承辦行實行競標制,與校方簽訂全面合作協(xié)議,貸款利息收入免稅。而生源地助學貸款卻無如此優(yōu)厚政策。

          四是貸款期限不夠長。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實施辦法,其貸款期限由農村信用社根據(jù)借款人的還款計劃確定,但在實際操作中,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一般為一年,與學生在校時間不匹配。而國家助學貸款一般為四年,甚至還可再延長兩年。

          五是貸款利息“市場化”。由于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執(zhí)行中事實上已轉化為個人營銷貸款,加上貧困學生家長對政策不夠了解,使得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存在隨意性,往往是一浮到頂,根本享受不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準利率不得上浮之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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