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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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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授權

          ip授權范文第1篇

          2012年初冬,本刊記者有幸在北京見到了ipXI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兼聯合董事長Gerard J. Pannekoek先生,并通過對他的采訪,詳細了解了IPXI成立的相關背景、運作機制與經營理念。

          Pannekoek其人

          Pannekoek先生于2009年11月加入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公司,擔任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他在國內和國際管理、財務、營銷和運營等多個領域擁有30多年的專業和管理經驗。在其職業生涯中,曾開發和管理許多重要項目和計劃,內容涉及復雜的商業交易、法律事務、并購和企業重組。

          Pannekoek先生是荷蘭人,擁有茲沃勒學院文學學士學位。他畢業于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商學院,獲得管理碩士學位。1982年,他在芝加哥開始了其職業生涯,擔任荷蘭商會的高級經理。1991年至1994年期間, Pannekoek先生就職于Quantum Financial Services,擔任國際市場部總監。

          此后,Pannekoek先生曾擔任荷蘭銀行的高級副總裁。據了解,他是在荷蘭銀行收購期貨公司櫻花黛兒雪(一家全球金融衍生品中介公司)的某些業務后,加入荷蘭銀行高層管理團隊的。1994年至2000年期間,他擔任櫻花戴爾雪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同時擔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在擔任執行副總裁期間,他發起并帶領公司從一家附屬銀行的中介(業務范圍僅限專營業務)轉變為一流的金融機構。在櫻花戴爾雪與荷蘭銀行展開業務出售談判期間,Pannekoek先生擔任公司董事會的首席顧問。

          2002年至2005年期間,Pannekoek 先生擔任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總裁兼首席運營官。這一令其引以為豪的任職經歷也為他后來擔當IPXI公司總裁大任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據介紹,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一家新創立的公司,但是后來發展成為世界上首個致力于減少和交易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跨國、跨部門交易市場。在他的設計、執行和管理下,一個獨特的理念轉變為切實可行的商業模式。在不到十二個月的時間里,他奠定了公司的架構和交易運營方式。Pannekoek先生還創立了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E)和歐洲氣候交易所(ECX),并參與了管理。

          在加入IPXI之前,Pannekoek先生在圣母大學門多薩商學院擔任教席教授,負責為MBA學生和本科生提供創業和國際管理課程教學。自1995年起,他一直擔任愛荷華大學財務顧問理事會理事。他還是Future of Chesterton基金會的聯合創始人之一,同時擔任Porter County Community基金會董事。

          IPXI成立的背景

          IPXI是全球首家通過市場定價和標準化條款促進知識產權非獨家授權和交易的金融交易所。

          在談到IPXI成立的相關背景時,Pannekoek 先生向記者表示:“知識產權是非常豐富的生態系統,知識產權的應用有很多種方法,其中一種方法就是可以通過利用知識產權來產生一個在市場上排他的權利。而我們對于知識產權運用采取的是另一種方式,即通過非獨家許可的方式,實現對知識產權價值的發現。在過去很多年里,對于知識產權進行交易,只是一個學術性的話題,但是在過去一兩年里面,在一些國際大公司的支持下,我們把這個想法進一步細化,產生了現在這樣的交易平臺。”

          Pannekoek先生認為,在現有的非排他性許可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中,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市場信息不完整、不充分,交易價格往往都是由知識產權所有人單方面決定的,而且交易條款沒有一個標準化的格式,并且由于它是一個雙方的交易,所以時間和交易成本非常大。通過建立這樣一個知識產權交易所,我們希望讓整個交易過程更加透明,能夠有價格發現的過程,也就是說由買方和賣方共同來發現這個價格,然后來創造一個很公平的交易市場環境,同時提高市場的效率。(見表1)

          為便于理解,Pannekoek先生還特意向記者舉例說明:“比如一個與汽車發動機有關的專利,我們要非排他許可給四家公司。在現有的交易環境下,我們需要跟這四家公司分別地單獨去談。當潛在的被許可人在現有的非排他條件下被要求接受許可的時候,正常情況下,他們會第一時間跟律師聯系,然后會爭辯,你這個專利沒有效,我沒有用到你這個專利,這是一個非常不具有效率的交易過程。他還有可能會說你也用了我別的專利,這樣一個爭辯的結果可能是被迫與其進行交叉許可。還有一種情況,也許他會接受你的許可要求,愿意付錢,但是他又擔心他付的錢跟別的被許可人付的錢不一樣多。”

          “我們現在使用的交易模式,是把所有的專利現況全部列出來,就像企業要公開上市,把它相關情況全部列下來,包括什么樣的專利,有什么樣的現有技術,在此之前這個專利有哪些其他的被許可人。在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所有人就會預估市場可能的許可量,也會預估出交易價格。”Pannekoek 先生解釋說。

          IPXI的會員構成

          據介紹,交易所的成立得到了一流公司、大學和實驗室等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大力支持。在其創始成員當中,包括了6所美國大學、3個美國國家實驗室和9家美國與外國公司。自2011年12月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成立以來,已經有33個新成員加入,目前共有40個成員,而且成員數量還在不斷增加。(具體會員構成詳見表2)

          像其它所有的金融交易所一樣,IPXI是會員制的,其會員在交易所的各委員會擔任職務,這些委員會包括規則委員會(Rules Committee)、商業行為委員會(Business Conduct Committee)、篩選委員會(Selection Committee)、執行委員會(Enforcement Committee)和市場運營委員會(Market Operations Committee)。通過規則委員會和篩選委員會來確保在交易技術的質量。規則委員會包括企業和大學的創始成員,他們承諾發售一個或多個單位許可權,每個創始成員單位承諾的可授權價值總額高達5000萬美元。他們還負責提供指導,并幫助起草《IPXI市場規則手冊》(IPXI Market Rulebook,1.0版本),該手冊已經于2012年4月26日。

          IPXI的運作流程和特色

          Pannekoek先生表示,IPXI的運作主要遵循兩個核心原則:透明和效率。

          為了讓知識產權授權流程更加透明,IPXI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從法律分析開始,其目的是讓市場信任所有列為單位許可權(Unit License Rights,下稱ULR)的專利。IPXI對每一個遞交上來的候選ULR都會進行內部和外部質量分析,這個流程是為了讓潛在的買家對發售的ULR質量放心。法律分析的結果會向未來的買家公開。同時要制定標準化條款,所有ULR發售的條款也是全部向潛在買家公開的。并且,ULR買家必須定期向IPXI遞交使用報告,匯總的使用信息會與其成員分享。這些使用數據和ULR價格是衡量市場對技術接受度的關鍵指標,能讓研發和知識產權管理領域的企業負責人更好地做出知情決策。此外,市場定價也是透明的,經授權的市場參與者可以登錄IPXI的交易平臺,在這個平臺上可以看到最近的交易活動(包括價格/數量信息)。

          然后,IPXI會運用其資本市場的經驗,采用類似企業公開發售的方式開展授權流程,運用的手段包括詳細的發售備忘錄、路演和一對一會議。一旦首次發售價格確定,IPXI還有二級市場在運行,ULR的買家和賣家還有機會進行交易。二級市場也允許機構投資者參與ULR的買賣。IPXI預計,像期權這樣的ULR衍生產品會快速地被開發出來,最終使得企業有能力對授權費用進行控制。

          在介紹單位許可權時,Pannekoek先生特別指出:“第一,我們反復強調,ULR是非獨家許可;第二,ULR是用一個非常標準化的條款來進行的;第三,ULR是非歧視性的,對所有被許可人來說都是一樣的,而且它是通過經使用而過期的。”

          “比如豐田預期需要一百萬輛汽車用到這個專利,它就會給其商打電話,通過這個平臺買一百萬個單位回來,即可以使用一百萬輛車的單位許可權。而當豐田拿到這個許可以后,它便有義務每個季度向IPXI匯報它使用這個專利技術生產了多少輛車,交易所有權來審計這個數字是否準確。另外,交易所會把這個使用的數據,不僅僅是豐田這一家公司的使用數據,而是把所有被許可人使用的數據加在一起向市場做一個匯報。”Pannekoek 先生說。

          讓知識產權的授權過程更加富有效率,IPXI通過如下手段:IPXI作為知識產權交易的中央市場,為授權人和被授權人按照標準條款轉讓技術提供平臺。所有企業,不論規模大小,都可以通過IPXI輕松獲得技術,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購買ULR,并且只需要支付很少的法律和交易成本,從而實現技術觸手可及的經營目的。而對于小公司或小的知識產權所有人來說,他們可以完全把對于一個許可的營銷、審計和執法,整體外包給這個交易平臺。IPXI獨得盡職調查外包授權后,可以通過其ULR模型,對高質量的知識產權授權交易進行識別、評估、市場分析和審計。

          關于IPXI交易平臺的特色,Pannekoek 先生從三個方面加以了總結:第一個特色是最先簽定許可的人會得到一個折扣優惠,比如正常的價格是一美元一個單位許可,第一批簽定者可能70美分就可以拿到,所以IPXI鼓勵大家在最早的時間來簽這樣一個單位許可權。第二個特色是IPXI有一個二級市場交易。比如豐田買了一百萬輛車的單位許可權,但事實上后來沒有用到一百萬輛,可能僅用了75萬輛,則其余25萬輛的單位許可權還可以放在這個交易平臺的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第三個特色是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交易情況,對相關的交易技術做出一個評價,包含技術和財務上的評價,從而讓這個市場更加的透明。

          此外,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IPXI交易平臺對于ULR的數量和價格都設立了調整機制。平臺最初通過市場研究,確定一個在專利的生命期內所需的交易數量。一旦這個數量被用盡或者75%已經被用掉了,則可預見到這個市場還有需求,就會進一步向市場投放該許可。同時,該許可的價格也會隨著市場的需求向上或向下進行調整,這種調整是基于過去三十天的交易價格進行的。

          Pannekoek先生稱,這個交易平臺可以給交易雙方均帶來利益。給知識產權所有人帶來的好處,就是有利于對于知識產權組合去貨幣化,極大地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被迫與別人進行交叉許可。對于被許可人的好處,首先是以非常市場化的價格獲得專利組合;其次是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付費,而不是不管使不使用都要不停的付費,一旦被許可人不需要許可權了,還可以再賣出去;再次是所有的被許可人都能夠在一個非常公平的市場環境和比較公正合理的許可條款下進行交易;最關鍵的是,所有被提交到這個交易平臺上的技術,都會得到這個交易平臺進行的盡責調查。交易平臺有篩選委員會的審查和公示,會對被許可技術進行盡責調查。比方對現有技術的調查和被許可技術可能的市場價格等都會進行研究,從而達到一個合理的市場價格。

          迄今為止,IPXI已經從企業和大學知識產權所有人收到了許多待發售的知識產權,其市場總價值超過了7.5億美元,目前IPXI正在對許多遞交上來的準備發售的ULR進行評估。在交易開始前,創始成員的資格可以繼續申請。

          中國企業的機遇

          像IPXI這樣一家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的到來,到底會給中國企業帶來哪些啟示和機遇?

          除了以上所介紹的,Pannekoek先生還表示,有效透明的技術轉讓信息,有利于企業制定更加精準的研發和資產管理決策。比如作為一個研發機構的決策人員,當你發現需要使用到一個專利技術的時候,如果可以從市場上非常精準地知道,對于這個專利技術我只需要付15美分,那我可能就不需要自己研發了,而是決定使用這個技術,從而可以把公司有限的研發資源投到更重要的方面去。

          在Pannekoek先生看來,IPXI至少可以為中國企業提供以下機遇:幫助中國企業以同等的條件和公平的價格取得西方先進技術;提供非對抗式的授權機制;與西方國家的先進技術建立橋梁,并在共同體規則內接受許可或發放許可的知識產權;通過獲得更多在技術評估和使用領域的信息,更加有機高效地發展專利組合。

          ip授權范文第2篇

          且不論iPhone5是否成功,或者是果粉失望的原因,對于一款快銷數碼產品抱有如此心態本來就不正確。本來就是一款手機,電話、短信加應用,僅此而已。蘋果手機也就是iPhone,沒有必要對其作如此之高的期待。過分追求就變了味道,本末倒置了。

          伴隨著iPhone5一起的,除了各種iPod之外,最吸引眼球的就是一款名為EarPods的全新耳塞。蘋果EarPods耳塞是經過全新設計的淺入耳產品,根據蘋果官方的介紹,EarPods具有佩戴舒適、防水設計和澎湃低音三大特性,這些都是針對前幾代“小白”耳塞的不足。

          如果是真的,蘋果EarPods耳塞的表現非常值得期待。

          在沒有拿到iPhone之前,我們還是先睹為快蘋果EarPods耳塞來解解饞吧。其實,這款耳塞在上市之前我們就非常期待,因為有傳言說蘋果EarPods耳塞是超值之作,性價比在200元價位段耳塞里鮮有對手。不過按照對蘋果前幾代“小白”耳塞的理解,蘋果EarPods耳塞如果不是實測一下,肯定提不起興趣。

          不過,這些都是拿到蘋果EarPods耳塞之前的想法;測試完以后,或許你跟我就會改變這個想法的。拿到蘋果EarPods耳塞后我們發現,其做工明顯要精致很多。耳塞的線控部分都采用了拋光設計,耳塞整體順滑無毛刺,甚至是接口部分都非常的圓滑,絲毫沒有不順暢額感覺。手感方面比老版的“小白”耳塞好出不少。可以說,相比以前的“小白”耳塞,蘋果EarPods耳塞絕對是上乘之作。當然,為了迎合iPhone的使用方式,蘋果EarPods耳塞的插頭依然采用了金屬直插設計,方便電話部分的連接。

          值得一提的是,蘋果EarPods耳塞附送了便攜盒,整體感覺更像是零售產品而非附屬品,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用戶二次購買蘋果EarPods耳塞的可能性,比老版“小白”耳塞進步很多。

          當然,蘋果EarPods耳塞依然搭配了性能強悍的線控器,您可以實現接聽、掛斷、播放、暫停、上一曲、下一曲、快進、快退、音量大、音量小、拍照、語音控制等功能。關于這款耳塞強大的控制功能如何實現,在這里我們就不再做過多的贅述,感興趣的讀者不妨參看《用處被忽略 細數iPhone耳機能干幾件事》一文。

          蘋果EarPods耳塞的佩戴是非常舒適的,這與它的設計有關。蘋果EarPods耳塞的結構類型比較特殊,既不是入耳式也不是普通耳塞,是一種不為常見的淺入耳式設計。這種設計的好處是,一方面能讓耳塞很好的貼合耳道,另一方面又不會產生入耳式耳塞所謂的耳道不適。

          當然,蘋果EarPods耳塞的佩戴是非常穩定的,不會出現老版“小白”耳塞那種佩戴脫落的可能性。蘋果官方宣稱,蘋果EarPods耳塞的設計采集了超過600個人耳模型并且進行了3D建模,保證了蘋果EarPods耳塞可以適應絕大多數用戶的佩戴習慣。通過我們的試戴發現,蘋果EarPods耳塞的佩戴確實非常牢靠,即便是搖晃腦袋蘋果EarPods耳塞也不會出現脫落現象。

          雖然佩戴舒適、不會輕易脫落,但蘋果EarPods耳塞對付“油耳”依然沒有辦法:油耳會使得蘋果EarPods耳塞佩戴不結實,產生多余的空隙,從而造成蘋果EarPods耳塞的低頻表現效果下降。

          按照常理來說,一款耳塞是沒有必要寫體驗部分的(音質除外),但蘋果EarPods耳塞似乎是個特例。因為它的設計非常出色,體驗也是如此。

          蘋果EarPods耳塞為了提升低頻部分的量感,在小小的腔體上一共開了四個導向孔,雖然有的是用來提高中頻表現,有的是用來提高低頻表現,但腔體氣孔部分對于低頻的提升是顯而易見的。

          還不止這些,蘋果EarPods耳塞具備了防水性能,可以用于運動裝備。對于這個部分,我們暫且算它是防水的,待我們做完更多的測試后,我們會用專門的文章來介紹蘋果EarPods耳塞的防水性能。

          為了發揮蘋果EarPods耳塞的潛力,我們采用了iPhone4作為測試平臺,這樣得出的測試結果會更加符合用戶的實際使用需求。

          測試曲目介紹

          蘋果EarPods耳塞主觀聽音

          可以肯定的是,蘋果EarPods耳塞是一款聲音偏暖的產品,特別是中低頻部分的表現確實不錯。以往來看,蘋果系列產品的音質都是沒有什么味道的,并不是很典型的美國味兒。其實也是如此,蘋果系列產品的音質一向是偏于中高頻部分的,低頻部分的表現實屬一般。

          不僅如此,這EQ也是不能開的,一旦打開各種失真就會迎面而來,讓人好不凌亂。

          蘋果EarPods耳塞包裝

          有了蘋果EarPods耳塞后,就會改變這個情況。蘋果EarPods耳塞在有限的體積上,開了四個低頻導向孔;而噴嘴部分也采用了雙噴嘴設計。由于噴嘴開口較大,所以用金屬網罩加以屏蔽。當然,由于采用了側置單元設計,蘋果EarPods耳塞有著比前一代產品更大的振膜尺寸。一切都在表明,蘋果EarPods耳塞的低頻可能會非常強大,以脫下“白開水”的帽子。

          聽感上,蘋果EarPods耳塞低頻量感有顯著提升,質感方面也有著不錯的表現。雖然不是以低頻量感取勝的產品,但實際使用起來確實還是有那么點意思,樂感出色。中頻部分,可能是沒有煲開的原因,蘋果EarPods耳塞中頻略薄,并且比較靠前。高頻部分,蘋果EarPods耳塞沒有過多的露出,反而是故意而為之的效果,不過這并沒有影響解析力部分。蘋果EarPods耳塞聲場寬闊,比老版“小白”耳塞好出不少。

          ip授權范文第3篇

          1分區收看和節目隱藏

          為保護各縣廣告等經營收入,避免其他縣臺節目對本地廣告業務的影響,需各縣自辦節目只允許本縣用戶收看,其他各縣用戶無法收看。在總前端及機頂盒進行了軟件、硬件的設置,對部分沒有授權的節目實現隱藏,機頂盒根據在PMT表里播發的特定隱藏描述符來進行控制,對于需要進行節目隱藏的service,在其PMT的第一個for循環里增加一個描述符。機頂盒在搜索結束的時候,針對搜臺過程中接收到的PMT表中的此描述符來進行設置,對于有此描述符的serviceid,把接收到的授權包號與智能卡里所有的授權包號進行對比,如果此包號存在于卡里,那就顯示此節目,如果不存在卡里,那就隱藏此節目。比如:有A、B、C、D四個縣分別開辦了A1、B1、C1、D1四個縣級節目,需要對其按縣進行隱藏,則前端在這四個縣級節目所在頻點的PMT表里的關于A1、B1、C1、D1節目的第一個for循環里增加上面的描述符,機頂盒在開機的時候從智能卡里把所有的授權包號都讀取出來,在搜索結束設置頻道的時候,按照搜臺過程中讀取到的serviceid以及相應的授權包號去與卡里所有的授權包號進行匹配,如果授權包號存在于卡里,則顯示對應的serviceid的節目,如果授權包號不在卡里,則隱藏對應的節目。在預授權期間,所有可預覽的節目都顯示,在預覽期結束之后,當A縣的用戶,切換到B1、C1、D1節目上時,是沒有授權的。A縣的用戶,只能收看有授權的A1節目,而且要求B1、C1、D1節目不能顯示出來。當切換到某一個頻道上時,CA通過接收ECM數據,確定本節目有沒有授權。當此節目有授權時,直接播放;當此節目沒有授權時,則根據此節目PMT表中有沒有隱藏描述符來判斷:如果沒有,則直接提示“本節目沒有授權”;如果有,則觸發自動搜索,搜索完成之后,需要隱藏的節目就不再顯示了。

          2數字電視本地自辦節目傳輸體系的創新點

          ip授權范文第4篇

          在蘋果公司尚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的2000年,唯冠公司旗下的臺北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北唯冠公司”)先后在歐盟、韓國、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以及越南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公司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唯冠公司”)又在中國內地分別注冊了兩種不同類別的iPad商標。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公司CEO、主席楊榮山授權麥世宏簽署了相關協議,將10個商標的全部權益轉讓給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國IP公司”),其中包括中國內地的商標轉讓協議。簽署協議之后,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鎊購得了臺北唯冠公司的iPad商標所有權,后英國IP公司又以10英鎊的價格將iPad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了蘋果公司。對此,深圳唯冠公司認為,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權并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商標轉讓協議中,且其作為iPad商標權在中國內地的擁有者并無授權臺北唯冠公司出售該商標,故可推斷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權不應屬于蘋果公司所有。

          為此,蘋果公司和英國IP公司共同將深圳唯冠公司至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請求深圳中院判令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即注冊號1530557“iPad”、注冊號1682310“iPad”商標專用權)歸兩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賠償兩原告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共計人民幣400萬元。

          蘋果公司訴稱,2009年12月23日,唯冠公司CEO兼主席楊榮山授權麥世宏簽署了協議,將10個iPad商標的全部權益轉讓至英國IP公司旗下,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亦包含在內。被告深圳唯冠公司故應履行將涉案iPad商標轉讓給原告的相關義務。深圳唯冠公司辯稱,唯冠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旗下有七個子公司,臺北唯冠公司是七個子公司之一,且其已在歐盟、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共獲得了八個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中國大陸的iPad商標理所當然歸深圳唯冠公司所有。蘋果公司是從臺北唯冠公司手中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據當時具體處理相關交易的麥士宏透露,其授權書的內容和簽名蓋章均出自臺北唯冠公司。而深圳唯冠公司和臺北唯冠公司雖然同屬于唯冠公司的七大子公司之一,但二者并不是隸屬關系,股權也不存在交叉,反之,此二者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民事主體。故推斷,唯冠公司CEO兼主席楊榮山授權麥世宏簽署的協議對深圳唯冠公司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蘋果公司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也不包含中國內地。對此,蘋果公司辯稱,臺北唯冠公司即使不擁有對大陸iPad商標的處置權,但由于臺北唯冠公司負責人楊榮山同時也是深圳唯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足以構成表見。深圳唯冠公司則認為,其從未授權過任何人轉讓iPad商標專用權,更沒有提供任何法律規定的相關合同、公章、印鑒等形成表見的要素,因此,表見一說不能成立。

          此外,2月6日,深圳唯冠公司又向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蘋果公司立即停止對iPad商標的使用并要求浦東法院禁止銷售一切iPad產品。2月23日,浦東法院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公司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公司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案件隨后中止訴訟。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此訴訟與深圳中院訴訟性質完全不同,深圳中院訴訟屬于“確權訴訟”,即確立深圳唯冠公司對iPad擁有商標權,而此次訴訟則屬于“侵權訴訟”,即要求蘋果官司停止銷售深圳唯冠公司擁有商標權的iPad產品,銷毀所有該產品的宣傳資料。

          判決

          深圳中院受理原告蘋果公司、英國IP公司訴被告深圳唯冠公司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權屬糾紛案,分別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和10月18日進行了三次公開開庭審理,并最終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深圳中院認為,原告如果想通過商業途徑獲取他人商標,將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并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與深圳唯冠公司簽訂轉讓合同及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而本案中所涉及的商標轉讓協議是臺灣唯冠公司與英國IP公司簽訂的,與深圳唯冠公司并無關聯。楊榮山雖可認定為深圳唯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其無權隨意處子公司財產。此外,楊榮山也是以臺北唯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出現,授權書的內容及簽名蓋章均來自臺北唯冠公司,故可認定授權書與深圳唯冠公司并無關聯性。最終,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三初字第208、233號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駁回二原告蘋果公司、英國IP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5600元由二原告承擔。

          評析

          一個是全球市值第一的IT界“巨無霸”,一個是幾乎被國際金融危機擊倒的“倒霉蛋”,但蘋果公司的落敗,無不又一次向我們證明了一個恒久不變的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筆者分析認為,以上兩個商標爭奪案件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蘋果公司購買的臺北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國家的iPad商標所有權是否涵蓋了深圳唯冠公司在大陸的iPad商標所有權;二是深圳唯冠公司是否構成表見。

          從一審判決結果看,大陸iPad商標所有權與臺北唯冠公司并無直接關聯。蘋果公司表面上依舊難以取得iPad商標所有權。由于臺北唯冠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分屬不同法域內的企業法人,臺北唯冠公司是按臺灣地區法律設立的股份公司,深圳唯冠公司則是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有限公司,以上兩家公司在組織架構、管理模式上均是各自獨立的,且兩公司之間也并無股權聯系,商務活動及民事責任也是獨立的。故兩家公司負責人是否同為一人的爭論,也不影響中國法人與境外法人獨自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一普遍的商務準則。眾所周知,深圳唯冠公司作為中國大陸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意志,臺北唯冠公司與原告英國IP公司之間的協議,對深圳唯冠公司也不會發生任何效力。根據合同僅對簽約者產生效力之合同相對性原則,原告英國IP公司與臺北唯冠公司之間的商標轉讓協議無論采取何種履行方式,均屬于原告英國IP公司與臺北唯冠公司之間的爭議,與深圳唯冠公司并無關系。

          對于深圳唯冠公司是否構成“表見”的爭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09〕40號)第13條、第14條分別對如何認定表見明確作出了以下規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表見制度不僅要求人的無權行為需要在客觀上形成具有權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對人在主觀上善意且無過失地相信行為人有權。合同相對人主張構成表見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不僅應當舉證證明行為存在諸如合同書、公章、印鑒等有權的客觀表象形式要素,而且應當證明其善意且無過失地相信行為人具有權。結合本案,臺北唯冠公司是以臺北唯冠公司的名義簽約且其出示的是臺北唯冠公司的授權書、收款人也為臺北唯冠公司。故可推斷出,的任何一項客觀表象形式要素均指向了臺北唯冠公司,而與本案被告深圳唯冠公司并無關聯。由此可見,蘋果公司和英國IP公司共同提出的“表見”一說并不能成立。

          ip授權范文第5篇

          【關鍵詞】網絡信任體系 全網服務

          1 對網絡信任體系概念的理解

          1.1 構建在網絡層的信任體系

          網絡信任體系的概念包括 “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責任認定”三部分。然而對網絡信任體系的準確理解,“網絡”兩個字是關鍵:網絡層的信任體系和傳統的以應用、部門、區域為范圍的的信任不在同一個層面上。

          以應用內部信任實現為例,它和網絡信任體系的區別體現在:

          (1)應用身份認證和網絡身份認證不同;

          (2)應用授權管理和網絡授權管理不同;

          (3)應用責任認定和網絡責任認定不同。網絡信任體系的核心概念是信任必須面向全程全網。

          1.2 網絡信任體系之前的信任實現

          基于ICP/IP協議的IP分組網絡由于其開放性、靈活性、組網便利性等特征,已經成為全球互聯網Internet的網絡承載平臺,各種行業信息化的網絡承載平臺也同樣采用了IP承載網絡。然而由于IP網絡產生的背景是自由交互式的信息交流和溝通,因而,IP承載網絡技術從其誕生起就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征:它是為自由世界而生,崇尚平等和無差別服務。因此,如果從網絡安全角度來評價IP承載網,就是“兩無三不”,即無中心、無管理、不可信、不可控和不安全。這五大特征使得我們的各行業信息化建設普遍立足于沙丘之上,安全問題成為信息化與生俱來的致命威脅。

          為解決IP承載網的安全威脅,大量的密碼技術被應用于保障網絡和應用系統的安全。如通過VPN構建安全傳輸環境,通過加解密技術來進行信息的保護等。而為了解決大范圍的信息安全問題,以非對稱算法為核心的PKI技術應運而生,關于PKI體系的實現框架也迅速被標準化,并在全球范圍內成為解決信息安全問題的主要手段。

          而在具體實現中,我國大量的PKI體系為應用提供的僅僅是數字證書服務,而數字證書僅僅是建立信任關系的源點,而信息安全的具體實現(通常包括:身份認證、機密性、完整性、有效授權和不可否認性五大功能)需要依賴各個應用系統自行進行密碼邏輯實現,導致的結果是:即使是采用同一個PKI體系的數字證書,開發出來的兩個應用系統之間并不能在信息安全方面實現無縫交互;即使采用同一個密碼算法,從一個應用系統加密出來的東西并不能在另一個應用系統中被正確解讀,形成了新的“信任孤島”。考慮到大量的來自不同PKI體系簽發的數字證書,不同廠家的密碼設備,更加加劇了這種密碼分割的程度,這對形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信息化發展環境極為不利。

          1.3 信息安全呼喚網絡信任體系

          因此,信息安全需要密碼技術和PKI體系,但是信息安全也不能以制約信息化開展為代價。要解決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的矛盾,網絡信任體系的需求應運而生了。

          正是基于上述情況,網絡和信息化的主管部門應該從網絡層開始全面考慮信息安全問題,而要解決網絡或者是全網的信息安全問題,網絡信任體系的建設正是有效的解決之道,網絡信任體系的目標是在IP網絡層之上、應用層之下,依托密碼基礎設施、密碼技術等,重新構建一個完整的信任支撐服務平臺,這樣上層應用可以不直接和密碼設備打交道,而基于網絡信任體系封裝后的信任服務,實現自身信息安全。

          網絡信任體系使得整個IP網絡從“兩無三不”的網絡變成“兩有三可”的網絡(有中心、有安全、可管理、可控制、可信任”),改變了安全業務的部署和運行環境,是信息安全的重要公共服務設施。

          2 網絡信任體系的內容和實現機制

          2.1 網絡實體資源管理是網絡信任體系的管理基礎

          網絡世界的信任關系必須具有物理世界的現實信任基礎。因此,網絡信任體系的信任源頭必然是對網絡實體的可信管理,實現對網絡實體資源的統一管理,包括機構實體、用戶實體、應用系統、安全設備等網絡實體。通過注冊、審核環節,對物理世界實體一一分配唯一網絡身份標識,建立起有序、實名、可管的虛擬網絡世界。

          網絡實體的網絡身份,通過證書認證機構簽發的數字證書來作為憑據。因此,數字證書必須將實體的唯一網絡身份標識作為證書項來簽發,為基于數字證書的身份認證提供可信證明。

          因此,網絡實體資源管理必須統一管理機制,才可以確保物理世界的實體在網絡世界中具有唯一的對應對象,無論實體在哪個區域、哪個部門,他(它)都必須在資源管理的管理范圍。

          有了網絡身份認證,網絡信任體系在身份認證方面要提供以下服務能力:

          (1)為用戶的網絡訪問進行身份認證服務(基于該身份認證來實現分級、分域的等級保護,確定誰能夠訪問哪一級,哪個域等等,實現信任隔離,而不僅僅是安全隔離);

          (2)為網絡上的資源共享進行身份認證服務(以便基于該身份認證實現資源共享的授權管理);

          (3)為具體的應用系統進行身份認證服務:為用戶對應用系統的訪問進行身份認證服務,并且基于該身份認證,各應用系統可以非常正確的知道是誰要來訪問應用系統,網絡信任體系傳遞給應用系統的正是該用戶全網唯一的身份標識。

          2.2 網絡身份認證是網絡信任體系的信任基礎

          身份認證是解決當前在網絡上活動的虛擬實體的真實物理身份問題。網絡信任體系的網絡身份認證的關鍵是要確保身份認證結果在全網可信。

          因此,網絡身份認證不能依賴各個應用系統實現,必須在用戶試圖接入網絡環境(而不是僅當用戶接入應用系統)時就進行身份認證,只有納入統一管理、具有合法可信身份的用戶才可以通過認證,并獲得其全網有效的網絡身份,而非法用戶將會在網絡接入的最初時刻被拒之門外,從而實現網絡層的身份認證。

          通過網絡接入身份認證的用戶具有在網絡信任體系保障范圍內的統一的身份標識。因此,無論用戶從哪個部門、哪個區域進行身份認證,網絡身份認證必須確保身份認證結果可以跨部門、跨區域傳遞,這就意味著網絡身份認證也必須統一認證機制。

          2.3 網絡授權管理是網絡信任體系的核心服務

          身份認證的目的是服務于有差別服務,這種服務的差別化的實現實際上就是授權管理的需求來源。一個完整的授權管理應該包括:授權設置服務和鑒權操作服務兩個方面。授權設置服務是指權限的指定、賦予和分配過程,而鑒權操作服務是根據權限的設定和分配,決定某一個具體的訪問行為是否得到允許的過程。完整的網絡信任體系提供的授權服務是授權+鑒權機制的有機結合。

          網絡信任體系的授權和鑒權主要包括為網絡互聯邊界控制服務的網絡接入控制授權和為重點信息系統、信息資源保護的資源訪問控制授權。前者允許對跨網絡邊界的用戶進行授權,并通過網絡邊界的網關設備進行訪問控制;后者允許對哪些用戶可以訪問哪個應用系統進行授權,并通過應用系統所在安全區邊界的網關設備進行訪問控制。

          網絡授權的原則必須遵循現實規則:“誰的資源誰管理,誰的資源誰授權”,因此,授權和資源管理是緊密相關的,而鑒權和身份認證也是密不可分。

          在開放互聯的環境下,資源授權必須具備跨區域進行委托授權的能力,允許其他區域的資源在本域進行授權,也允許本域資源通過共享在其他域進行授權。而授權結果必須作為資源的權限信息納入對資源的管理。

          由此可見,網絡信任體系的授權管理也必須按照統一體系,才能確保權限的授予、管理、鑒別和訪問控制的有效聯動,確保系統安全。

          2.4 網絡責任認定是真正的全網責任認定

          責任認定是對網絡行為的責任追溯。在網絡信任體系尚未建成的情況下,用戶行為只能在各個應用系統中產生;而網絡環境下,要追溯責任,必須能夠獲取某個用戶在網絡上所有發生的行為數據,這對責任認定提出了挑戰。

          因此,網絡信任體系的責任認定范圍必須覆蓋從一個用戶認證上網,到該用戶退出網絡環境的所有操作行為、狀態,這就要求網絡信任體系本身的各個環節都必須能夠記錄某個用戶的主動行為,例如:用戶主動發起認證、主動發起跨網訪問、通過點擊應用進入某應用系統、調用了各種信任服務等,都必須具有記錄,為事后的責任追蹤提供支持。

          網絡責任認定必須依賴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訪問控制等相關系統實現,同時也必須是全網同一機制。

          2.5 面向信息資源服務的網絡信任體服務能力

          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責任認定是網絡信任體系的面向實體的信任服務。而在應用系統開展過程中,必然涉及信息資源共享、利用過程中,需要確保信息資源的安全性、私密性、可鑒別性等,而如果這些信息資源需要在網絡范圍內流轉,網絡信任體系必須承擔起為信息資源(包括電子文件和業務信息)的安全性負責的要求。

          網絡信任體系的信息資源信任服務的目標是實現電子文件和業務信息在全網范圍內的互信互認互驗,信息資源信任服務是以文件封裝務平臺,在對文件封裝過程中,調用包括電子印章服務、時間戳服務、安全標識生成等信任服務,完成封裝后的信息資源可以作為獨立的安全文件,在全網進行流轉和處理。

          3 網絡信任體系的部署和應用

          3.1 網絡信任體系的分級分布式建設和服務

          網絡信任體系的建設需要統一的網絡用戶管理、統一的身份認證、統一的授權管理、統一的責任認定以及統一的密碼策略支持,在這五個統一的背后還需要統一的元數據標準的支持,因此,在IP承載網上構建網絡信任體系實際上首先是要構建IP網絡的統一信任中心、管理中心和控制中心。

          例如:在國家專網層面建設網絡信任體系的中心,可以實現以國家為中心,向各部門、各省市的信任服務覆蓋,而各部門、各省市同樣可以通過建設網絡信任體系中心,實現向本省、本部門專網的網絡信任服務覆蓋,而從國家到省市、部門的網絡信任體系采用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業務標準,可以在分步實施、分布部署模式下,實現全網一致的統一網絡信任體系,從而實現大網的網絡信任,以支持真正的全程全網的重大應用系統的全面信任。

          3.2 網絡信任體系的接入

          全網統一的網絡信任體系提供的是網絡基礎設施服務,因為它提供的身份認證、授權管理和責任認定服務對網絡上的用戶、應用、資源和服務等具有普適性,解決的是網絡的共性安全保障問題。

          網絡信任體系中心平臺的建設僅僅是網絡信任服務的源點,而要使得信任服務真正延伸到各個部門,還需要各部門進行網絡信任體系的接入。

          國家的網絡信任體系中心是全國專網網絡的網絡信任體系的核心節點(或者樞紐),正如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設施,那么網絡信任體系中心就是是網絡信任體系的發電廠,這個發電廠發出來的不是電,而是信任服務,包括身份認證、授權管理和責任認定三大功能,而這三大作用是通過這個發電廠建設的各種功能來提供的:統一用戶管理功能、統一身份認證功能、統一元數據管理功能、統一授權管理功能、統一責任認定功能和統一密碼策略支持。同時,正如發電廠需要通過輸電、配電和供電網絡和設備將電傳遞給千家萬戶,在千家萬戶通過適配(變壓器)為各種用電設備提供電能一樣,網絡信任體系中心也需要有傳輸網絡和各個部門的接入設備才能使得這種信任服務傳輸到各個部門,而信任接入設備正是連接部門用戶、資源、應用系統和網絡信任體系中心的橋梁。

          4 結束語

          網絡信任體系是當前信息安全領域建設的重要內容,而由于對網絡信任體系理解上的不一致,導致大量網絡信任體系建設存在方案和實現上的不足,導致網絡信任體系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電子政務領域某大型內部網絡上,經過10多年的探索和不斷完善,跨多層級、多區域、多部門的,以全網為服務范圍的統一網絡信任體系框架已經形成,有效支撐了上千個政府部門、實現和數千應用對接、為數萬用戶的業務開展,對各行各業的網絡信任體系建設具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