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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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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范文第1篇

          新鮮出爐的知識產權案例又來報道了。這次精選了8個案例,分別從侵害商標權、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侵害實用新型設計專利權、侵害著作權等方面提升您的bigger,趕快簽到吧!

          案例一:誰是“歌莉婭”?格風公司是“歌莉婭”注冊商標權利人,使用商品為服裝。婭品公司則在鞋、靴商品上注冊“Geliya”商標,在網上開設“歌莉婭”旗艦店,銷售“歌莉婭”標識的女鞋,鞋盒上印有婭品公司與牛尊公司的聯系方式。格風公司據此要求婭品公司、牛尊公司賠償損失500萬元。一審: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東中法知民初字第136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5)粵高法民三終字第104號;

          承辦人:鄧燕輝基本案情格風公司是本案“歌莉婭”注冊商標權利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25類中的服裝。婭品公司在第25類中的鞋、靴商品上注冊了“Geliya”商標。

          婭品公司在淘寶網和京東商城網站上分別開設“歌莉婭女鞋旗艦店”和“歌莉婭鞋業旗艦店”,銷售帶有“歌莉婭”標識的女鞋。

          2013年6月28日、8月29日,格風公司三次通過公證的方式在該兩網店購買到多雙女鞋,鞋上印有“歌莉婭”標識,鞋盒上印有婭品公司與牛尊公司的廠名、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

          原審法院通過證據保全在婭品公司查獲了被訴侵權產品。格風公司據此請求法院判令婭品公司、牛尊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本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牛尊公司沒有實施侵權行為,而婭品公司沒有規范使用自己的商標,其使用“歌莉婭”標識,侵害了格風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遂作出婭品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格風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的民事判決。婭品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首先,婭品公司使用被訴侵權產品不屬于對其注冊商標的規范使用;其次,盡管根據區分表,本案商標核定商品與被訴侵權產品不屬于同一類似群商品,但兩者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相同。同時,本案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被訴侵權標識與本案商標基本相同,如果兩者在服裝和鞋類上共存,容易使得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因此應當認定兩者構成類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標,從而認定婭品公司構成侵權。據此,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評析本案關鍵問題是以什么標準判斷兩種商品構成類似。二審法院在判斷商品是否類似時,堅持了避免來源混淆的基本原則,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在審查判斷相關商品是否類似時,綜合考慮商品的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是否相同或者具有較大的關聯性,被訴侵權標識與商標權人的注冊商標共存是否容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商品或者服務是同一主體提供,或者其提供者之間存在特定聯系,詳細論證被訴侵權標識與本案注冊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標。同時,網上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價格可以作為認定侵權人獲利的參考依據。

          案例二:廖洪云訴深圳市訊天宏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廖洪云是一種移動電源產品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人。廖洪云將在訊天宏公司購買的被訴侵權產品移動電源外殼與本案專利外觀設計進行對比,兩者為相同的外觀設計,遂請求法院判令訊天宏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15萬元。一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6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774號;

          承辦人:歐麗華基本案情廖洪云是本案專利權人,本案專利為一種移動電源產品的外觀設計。

          2013年12月11日,廖洪云在訊天宏公司公證購買了被訴侵權產品為移動電源的外殼和電路板。訊天宏公司在還《深圳今日快遞廣告》第45、47期刊登了被訴侵權產品移動電源外殼和電路板的圖片。將被訴侵權產品移動電源外殼與本案專利外觀設計進行對比,兩者為相同的外觀設計。

          廖洪云與訊天宏均確認上述移動電源外殼和電路板不是移動電源產品,購買者要獲得移動電源產品還需購買零部件并加以組裝。

          廖洪云指控訊天宏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侵害了本案專利權,請求法院判令訊天宏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15萬元。裁判要點一審法院認為,被訴侵權產品移動電源外殼的外觀設計與本案專利設計相同,當其配合其他零部件組裝成移動電源產品,組裝后的產品則落入本案專利保護范圍。訊天宏公司將移動電源外殼銷售給生產移動電源產品的廠商,客觀上引誘了生產移動電源產品的廠商生產移動電源產品,導致直接侵權;對此,訊天宏公司主觀上明知,卻疏于對是否侵害他人外觀設計專利權履行注意義務,構成引誘侵權。一審法院遂作出判令訊天宏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廖洪云經濟損失25000元的民事判決。訊天宏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我國法律并無引誘侵權規定,侵權責任法第八、九條規定了教唆、幫助等間接侵權行為,此類侵權行為以行為人主觀明知為要件,同時必須存在直接侵權行為人。本案并不存在訊天宏公司以外的直接侵權人,一審關于訊天宏公司構成引誘侵權的認定錯誤。一個完整產品與構成該產品的零部件之間屬于相近種類產品,可以直接進行外觀的對比。經比對,被訴侵權產品與本案專利外觀設計相同,訊天宏構成直接侵權。據此,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評析本案二審法院明確了知識產權案件中間接侵權成立的要件,明晰了間接侵權和直接侵權的界限,對同類案件有重要指導意義。同時,還明確了一個完整的產品與構成該產品的零部件之間屬于相近種類的產品,可以直接就兩者的外觀設計進行比較,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以比較的結果而定。如果比對結果為相同或者相近似,則該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行為人構成直接侵權。

          案例三:藍智強訴創龍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藍智強系“支架(CO-03)”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創龍公司購買被訴侵權產品,經比對,該產品外觀與本案專利外觀設計構成近似。創龍公司確認銷售,但否認實施制造、許諾銷售該產品。藍智強請求法院判令創龍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一審: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東中法知民初字第190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1125號

          承辦人:歐麗華基本案情藍智強系本案“支架(CO-03)”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顯示為“東莞市創龍電子有限公司”的網站,購買了被訴侵權產品,并作了網購和收貨公證。經比對,被訴侵權產品外觀與本案專利外觀設計構成近似。

          創龍公司確認銷售被訴侵權產品,但否認實施制造、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行為。創龍公司在其網站上介紹其為生產廠家,并且阿里巴巴網站進行了實地認證,其業務主管名片標明“各類塑膠、五金、電子產品代工”。該公司經營范圍為加工、銷售電子產品及零配件。

          藍智強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指控創龍公司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侵害其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請求法院判令創龍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創龍公司銷售了侵害藍智強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但無直接證據證明創龍公司有制造行為,判決創龍公司承擔停止銷售侵權產品并賠償藍智強5萬元的民事責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公證購買的事實、創龍公司的經營范圍、名片上的信息、網頁宣傳情況,形成證明其制造被訴侵權產品的優勢證據,可以形成證據鏈,足以證明創龍公司實施了制造、許諾銷售、銷售侵權行為,創龍公司稱其該陳述不實,沒有證據證明,也有悖誠實信用的商業倫理和規則。

          據此,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進行了改判,判決創龍公司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并賠償藍智強經濟損失7萬元。評析本案二審法院厘清了對于網絡證據的認證規則和知識產權案件證據認證標準,當事人在電子商務模式B2B模式下,對自己的經營模式、產品的產銷情況等的宣傳,屬于民事訴訟法中的直接證據,在與案件其他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的情況下,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本案判決有力地宣揚了誠實信用不僅是民法傳統的帝王條款,也是互聯網時代的裁判準則。

          案例四:盧超研訴國天五金廠、陳浩祥、潘杏儀侵害實用新型設計專利權糾紛案盧超研為“簡易中島式貨架”實用新型專利權人。國天廠承認制造、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盧超研指控國天廠、陳浩祥、潘杏儀侵害本案專利權,請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賠償15萬元經濟損失。一審: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佛中法知民初字第319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572號

          承辦人:肖海棠基本案情盧超研為本案“簡易中島式貨架”實用新型專利權人。2013年4月26日,盧超研對“gthjc.com”網站相關網頁作了公證保全。上述網頁顯示有被訴侵權產品。依據盧超研申請,一審法院對國天廠采取證據保全措施,亦扣押到被訴侵權產品。國天廠承認制造、銷售被訴侵權產品。

          2013年8月9日,國天廠申請公證處對其在淘寶網的交易訂單進行公證,根據編號為[**************]的訂單顯示,成交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點擊該訂單“貨架12-20”后形成的新頁面中顯示簡易中島式貨架圖片,國天廠等據此主張現有技術抗辯。

          根據淘寶網對交易快照的介紹,交易快照是買賣時所形成商品的照片,賣家不能對該照片進行編輯,且并無有效期限,是處理交易糾紛或者投訴的依據。盧超研指控國天廠、陳浩祥、潘杏儀侵害本案專利權,請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賠償15萬元經濟損失。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國天廠、陳浩祥、潘杏儀現有設計抗辯成立,判決駁回盧超研全部訴訟請求。盧超研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在查清交易快照形成規則基礎上,認定該證據真實性,并依據該證據認定國天廠的現有設計抗辯成立。據此,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評析一般而言,網絡證據具有不穩定性和易更改性,因此其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受到較大的限制。但在網絡交易日益繁榮的當下,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案件中出現網絡環境中形成的證據,那么如何認定網絡環境中所形成的證據的真實性以及如何把握采信標準,成為知識產權案件中不能回避的問題。本案通過審查淘寶網站的規模、影響力及信譽以及淘寶交易快照形成的規則,認定國天廠據以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的證據——交易快照具有不能更改性,從而將之作為認定現有技術抗辯的證據,公正有效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五:陳光彩訴恒升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陳光彩系“可自行印制圖文的充氣袋”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恒升公司卻在自家網站上展示了該產品,陳光彩網購了該產品后,向法院起訴指控恒升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本案專利權的侵權產品,請求判令其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一審: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汕中法知民初字第44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648號

          承辦人:鄭穎基本案情陳光彩系本案“可自行印制圖文的充氣袋”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本案專利于2007年8月31日申請,并于2008年6月18日獲得授權。

          2012年5月31日,陳光彩申請對恒升公司網站進行公證保全,恒升公司在網站上展示了被訴侵權產品。2012年7月30日,陳光彩網購了被訴侵權產品,并對收貨過程進行公證。陳光彩向法院起訴指控恒升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本案專利權的侵權產品,請求判令其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二審補充查明,陳光彩就本案專利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另一個實用新型專利,該專利申請日為2006年4月19日,早于本案專利申請日,授權公告日為2008年1月16日,晚于本案專利的申請日,目前該專利在本案公證前的2011年6月22日已因未繳納年費被公告終止。恒升公司以該專利提出不侵權抗辯。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恒升公司被訴侵權技術特征與本案專利權利要求1相同,落入本案專利保護范圍,恒升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構成侵權,遂判決恒升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陳光彩5萬元。恒升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如果已終止的專利系基本專利的從屬專利,若基本專利仍然有效存在,從屬專利權終止并不會導致該專利技術進入公有領域;如果同一申請人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權之后終止,而發明專利申請尚未公布或處于臨時保護期內或被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終止也不會導致該專利技術進入公有領域。除此之外的通常情況下,專利權終止將導致專利技術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實施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技術。故認定本案現有技術抗辯成立。據此,二審法院作出撤銷原判、駁回陳光彩全部訴訟請求的終審判決。評析本案二審判決回答了這樣一個問題,即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兩個相同的類型的專利,其中一個專利終止但又不構成現有技術和抵觸申請的情況下,能否以及如何作不侵權抗辯,詳細論證一種新的不侵害專利權抗辯方式。本案首先對專利權終止的后果,分不同情形進行闡述,厘清了基本專利和從屬專利的關系,澄清了同一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與同時申請同類型專利的差異。在論述專利權終止后果的基礎上,二審得出本案抗辯是否成立,取決于被訴侵權方案是否實施了比對專利技術以及本案專利是否構成比對專利的基本專利。同時,本案避免將比對專利與本案專利直接進行比對,遵循了我國專利司法和行政各司其職的雙軌制,防止了司法審查與專利行政授權可能發生的直接沖突。

          案例五:虎頭電池公司、廣州輕工集團訴臨沂華太電池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廣州輕工集團和虎頭電池公司指控華太公司在廣交會上展示的被訴侵權產品,與其“虎頭牌電池”包裝裝潢相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華太公司停止使用被訴包裝裝潢、賠償損失200萬元。一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穗中法民三初字第783號

          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100號

          承辦人:鄭穎基本案情“虎頭牌電池”以及其“紅黃色”電池包裝裝潢是解放前炎光電池廠始創,經過企業合并和商標轉讓,2006年9月14日廣州輕工集團受讓“虎頭牌”商標,同年10月1日將該商標許可虎頭電池公司使用。廣州輕工集團和虎頭電池公司主張其生產的產品的紅黃顏色搭配、商標及文字組合的包裝裝潢系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2011年,華太公司在廣交會上展示被訴侵權產品,該產品使用了與本案“虎頭牌電池”包裝裝潢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廣州輕工集團和虎頭電池公司起訴指控華太公司生產銷售被訴商品使用的包裝裝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華太公司停止使用被訴包裝裝潢、賠償損失200萬元。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華太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判決華太公司停止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廣州輕工集團和虎頭電池公司經濟損失40萬元。華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虎頭牌電池”是否構成知名商品,應當以中國境內為地域標準,以相關公眾是否知悉為主觀標準,綜合考慮該商品的銷售時間、銷售區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等因素作出認定。“虎頭牌電池”在中國境內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其包裝裝潢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構成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華太公司生產銷售被訴侵權商品,擅自使用與“虎頭牌電池”包裝裝潢近似的包裝裝潢,使相關公眾誤認為來源于“虎頭牌電池”或與之有特定聯系,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此,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評析本案相較于同類糾紛的典型性在于:知名的地域范圍如何認定,是當事人爭議的焦點,也是認定權利基礎的前提。同時,本案原告源于歷經多次改制的老國企,其生產“虎頭牌”電池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60年代,“虎頭牌”電池已深入人心,法院通過司法裁判保護了老國企在傳統行業經過長年經營所沉淀積累下來的知識產權。

          案例七:慧達公司訴煌龍公司、威德力公司、伊瑪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煌龍公司在威德力公司、伊瑪公司的廣交會展位上派發其宣傳冊,使用的10張案例圖片與慧達公司的基本相同,照片中慧達公司的商標則被刪去。慧達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該三家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一審: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2014)佛順法知民初字第164號

          二審: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佛中法知民終字第91號

          承辦人:鄭正堅基本案情慧達公司與煌龍公司均為生產制造大型除塵設備的企業。在2014年3月舉辦的廣交會上,威德力公司、伊瑪公司分別租賃了展位,煌龍公司在威德力公司、伊瑪公司的展位上派發封面標注“煌龍環保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的宣傳冊,該宣傳冊中使用的10張工程案例的圖片,與慧達公司提供用以主張權利的圖片基本相同,上述10張照片中慧達公司的商標被煌龍公司刪去,部分被修改為煌龍公司的商號。慧達公司起訴指控煌龍公司在宣傳冊中使用上述圖片屬于虛假宣傳,請求判令煌龍公司、威德力公司、伊瑪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慧達公司未能舉證證明涉案工程產品是其特有產品,或者其產品能與其他產品相區別,也未能舉證證明相關公眾已造成混淆或誤解,遂判決駁回慧達公司訴訟請求。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慧達公司提供的證據證明涉案圖片系對慧達公司生產、安裝的工程和產品拍攝所得,而煌龍公司宣傳冊中所使用的涉案圖片與慧達公司的圖片相同,足以證明煌龍公司使用了慧達公司工程和產品的圖片。煌龍公司在其宣傳冊中使用了慧達公司工程和產品的圖片,使得消費者誤以為圖片中的工程和產品為煌龍公司所生產和安裝,從而增加自己的競爭優勢,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二審法院據此進行改判,判令煌龍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慧達公司經濟損失18萬元。評析在被訴的經營者具備生產經營某一產品能力的情況下,其將他人同類產品的圖片印于自己的宣傳畫冊用以宣傳,其行為是否構成虛假宣傳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

          本案判決明確了大型工程經營者未經許可,將與之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的工程圖片作為其自己的工程圖片,印于其宣傳畫冊中并在有關展會中派發,其行為使得消費者誤以為圖片中的工程和產品為該經營者所生產和安裝,會增加自己的競爭優勢,屬于不正當利用他人商業成果,為自己謀取商業機會,構成虛假宣傳。

          案例八:微信公眾號,你發我也發商房網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中山商房網”,起訴指控暴風公司運營的“最潮中山”推送的3篇被訴侵權作品,與其2014年1月28、2月6日及3月12日推送的3篇文章高度相似,侵害了其著作權,請求法院判令暴風公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元。一審: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4)中一法知民初字第339號

          二審: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中中法知民終字第197號

          承辦人:謝勁東基本案情商房網公司是微信公眾號“中山商房網”的運營公司,2014年1月28、2月6日及3月12日向微信用戶推送了《中山誰最高?利和高度將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樓全檔案》、《初八后大幅度降溫陰雨天氣(轉告朋友們注意添衣保暖哦)》、《莫笑老餅 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餅(你都吃過了嗎)》3篇文章。

          暴風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最潮中山”,其通過微信先后向微信用戶推送了《誰是中山第一高樓?中山高樓全檔案!祝全體中山人更上一層樓!與你放眼中山!》、《中山下周大幅降溫最低7度!你爸媽知道嗎?擴散周知!》及《中山四大名餅,你都吃過了嗎?中山人轉走》3篇被訴侵權作品,被訴侵權作品與商房網公司的3篇文章高度相似。

          為此,商房網公司起訴指控暴風公司侵害了其著作權,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元。裁判要點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莫笑老餅 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餅(你都吃過了嗎)》與《中山四大名餅》構成實質性近似,構成對該文章的抄襲,《初八后大幅度降溫陰雨天氣(轉告朋友們注意添衣保暖哦)》不具備獨創性,因此商房網公司對上述兩篇文章不享有著作權。《中山誰最高?利和高度將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樓全檔案》一文具有獨創性,商房網公司對此享有的著作權。暴風公司的《誰是中山第一高樓?中山高樓全檔案!祝全體中山人更上一層樓!與你放眼中山!》一文抄襲了商房網公司《中山誰最高?利和高度將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樓全檔案》,故判決暴風公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誰是中山第一高樓?中山高樓全檔案!祝全體中山人更上一層樓!與你放眼中山!》具備獨創性,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權。據此,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評析近年,微信公眾號已成為公眾獲取資訊的重要平臺和個人、企業增加知名度并獲利的重要工具,但其中有不少的微信公眾號未經授權就轉載或抄襲了他人的作品,由此引起的著作權糾紛也一觸即發。本案為該類糾紛的首例,判決結果對相關公眾將起到重要的導向和示范作用。其主要的裁判要旨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須具有“獨創性”,而“獨創性”的意思是作者獨立創作和體現了最低限度的創造性,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應受著作權保護。對他人作品所表述的題材、主題、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固然可以自由利用,但卻不能照搬他人描述相關題材、主題、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和表達方式。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范文第2篇

          關鍵詞:安全行為控制;管理模式;礦井安全

          中圖分類號:TB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98

          1 突出五“查”內容,封堵管理漏洞

          (1)“查思想”:查思想就是查廣大干部職工“安全生產、我的責任”的思想牢不牢;查“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觀念強不強;查工作中有沒有麻痹大意、驕傲自滿的思想產生。要樹立“思想上的隱患是最大的隱患”的理念,形成全員重視安全、懂的安全、時刻注意安全的氛圍,充分調動每個干部職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人人主動參與安全工作。

          (2)“查作風”:要牢固樹立“認真對待每一天、認真做好每件事”的理念,經常檢查自己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運行機制是否適應變化了的新形勢;查安全中有沒有不負責任、、亂干、蠻干現象發生;是否月月完成下井、抓“三違”等各項指標,通過查作風,全面分析各級領導干部的作風狀況,形成專項報告,由組織科統籌負責等。

          (3)“查制度”:要牢固樹立“制度決定一切、管理決定成敗”的理念,重點檢查各項規定、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消除無章可循、有章不循、違章不究、紀律松弛現象,按照“有制度、按制度辦;沒有制度、制定制度;制度不完善、修訂完善制度”的指導思想。

          (4)“查隱患”:樹立“絕不留一點一滴隱患、讓安全分分秒秒延續”的理念,不把小事看小,把好的小事做好,堅持做好小事,抓住安全小隱患不放,敢于動真,把好安全的每一個關口,才能防患于未然。堅持搞好月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周隱患排查整治徹底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遵循隱患不消除不生產的制度,對待隱患查出一個、解決一個。通過查隱患,使現場面貌得到較大的改觀,隱患得到徹底的消除,工程質量有顯著的提高。

          (5)“查落實”:對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及相關安全活動安排,確保在第一時間落實到位;對上一級領導安排的工作要沒有任何借口的保質保量去完成,辦事要果斷,不要拖泥帶水,提高辦事效率;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對每一項工作要有安排、有檢查、有落實,堅決杜絕馬虎、湊付的現象。通過查落實,全面檢查各級領導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促使每項工作、每件事情都能落到實處。

          2 突出以“防”為主,注重超前治理

          公司大力開展危害識別、風險評價活動,做到“預防為主”。一是公司結合礦井實際提出了安全預評價、現狀評價、專項評價、管理評價、人員素質評價、驗收評價等評價手段,查找事故隱患,消除現場存在的隱患。二是各單位結合區隊實際,制作了安全風險評價牌板并懸掛到了施工現場、崗位場所,便于施工人員現場對照和學習,做到了警鐘長鳴,以便于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安全行為。三是公司在采掘工作面、崗位場所設立了安全評價預報警示欄,所有施工人員施工前必須對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進行預想、預報,并且及時填寫在預報警示欄中起到警示自己和他人之目的,凡是沒有做到預想預報的,現場安監員給予每條隱患10元的標準給予處罰。

          3 突出隱患“排”查,消除現場隱患

          3.1 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公司每月26日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各專業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排查下月的事故隱患,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并形成專門會議紀要,對A、B級安全隱患要填寫“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各科室必須負責監督落實,并進行現場驗收,及時填寫“重大安全隱患完成情況落實表”等。

          3.2 專業每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公司每周六專業對下周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報專業副總審查,由總工程師平衡責任專業和責任人,每周一通過辦公網絡下發各單位,并對上周各專業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各專業對上周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及時組織驗收,并對隱患排查及完成情況整理備案,建立專業安全隱患庫。

          3.3 工區逐日隱患排查制度

          公司根據礦井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區隊建立三級隱患排查體系:員工班組長工區。區長是本區隱患排查及措施制定落實的總負責人,分管副區長、技術員、班組長、員工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工區對本區隱患必須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人員、責任、驗收七落實。

          3.4 班組每班隱患排查制度

          每班開工前,班組長要對施工范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記錄在事故隱患排查記錄本中,并安排專人進行處理,處理完成后要在隱患排查記錄本中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當班無法處理或處理完不成的要向區隊值班領導匯報。

          4 突出封“堵”漏洞,強化人員行為

          一是公司通過6S基本行為規范,即整理、清潔、準時、標準化、素養、安全及20要素,制定、實施了精細化管理文件。文件在安全管理方面,對工作標準、崗位標準、管理標準、技術標準等內容進行詳細規定,對安全生產的所有崗位、人員、設備和全部生產環節實行了全方位、全過程的檢查控制,及時發現不安全行為,消除事故隱患。

          二是推行了《準軍事化管理辦法》,規定了從井上下文明用語、行走路線、現場管理、文明執法、班前安全禮儀等38項管理辦法,還印發了《員工行為手冊》、《員工職業道德規范》、《禮儀規范》,使每一位員工手持一本,對照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培養良好的行為規范。

          三是公司制定了副經理、副總以上領導、科室管理人員、區隊管理人員的工作標準、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規范了管理人員的行為,樹立了良好的自身形象,真正做到了人人有責任、事事有標準。

          5 突出“疏”導教育,提升行為控制水平

          一是在員工安全心理狀態上,運用了心理學原理,提高了員工的心理容量。通過這些年來的研究調查,由于各種原因產生,有近1/3的煤礦工人心理安全令人擔憂,不容忽視。運用心理學這個手段,建立了礦工安全心理模型,形成安全心理定式,提高安全心理容量,從而使員工在生產中能夠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做出適應性的反應,用心理指導行為,用意識決定思想,用思想控制行為,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

          二是在安全文化建設上,堅持以人為本,暢樹親情教育。公司把暢樹親情教育作為提升管理水平、增強整體素質、推進安全生產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努力探索親情化管理,凝聚職工親和力,使員工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公司以安全文化建設為主線,使親情安全教育滲透到每一個區隊、每一個班組、每一個職工、每一個家庭。

          三是在職工教育培訓上,注重區隊與安培中心相結合的辦法,提高員工的安全行為控制水平。堅持“每日一問,每旬一題、每月一考、每季一評”安全培訓制度,要求每一位下井管理人員要帶著問題下井,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詢問施工人員問題,及時了解他們的安全行為,對回答不出來的月底精細化管理考核中給予區隊扣分,強化了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控制學習,增強了他們的安全心理意識,形成了“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全員學習和終身學習的理念。

          6 突出“探”索、研究,完善管理機制

          將市場化經營機制引入到安全管理制度中,利用經濟這根杠桿起到消除現場隱患,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突出“花錢買隱患,指導服務安全”和“有隱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通過安監員在現場檢查隱患出售隱患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購買隱患整改隱患安監員復查落實隱患,實現隱患查出、落實、整改、復查的閉合管理,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總之,公司通過“查、疏、防、堵、排、探”六字方針為內容的安全行為控制入手,經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斷探索和實踐,全面提升了礦井的工作質量、工程質量,改善了工作環境、生產環境,以“安全行為控制”的管理模式,確保了礦井的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范文第3篇

          地質勘查坑探工程是地質勘查工作中最為常用的一種勘查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也是所有地質勘查工程中,最容易出現安全事故的工程之一。因此,對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探討,能夠分析出其工程中容易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對于這項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

          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產措施

          在以往的坑探工程中,經常會出現組織混亂、安全管理制度不規范、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多個方面的問題。由于存在的這些問題,很容易導致在開展坑探工程過程中,釀成重要的安全生產事故,給國家以及企業帶來了嚴重地經濟損失,同時也嚴重地威脅到了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因此,只有通過有效的坑探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才能夠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也能夠有效地提高地質勘查的工程質量。

          1.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1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確

          地質勘查工作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構建起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是雖然已經具備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但是在進行實際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卻屢屢發生。通過研究分析,其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是,在這項工作中還沒有一個安全責任主體,導致了安全責任沒有具體地落實個人。從而讓整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陷入了一個無人管理或者管理力度不足的局面當中。我國在相關的規定中已經明確地規定了地質勘查工作中的責任方為地質勘查施工方,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卻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開展工作,呈現出了混亂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局面。

          1.2安全責任主體沒有履行安全責任

          我國的相關管理制度中指出,在開展地質勘查工作過程中,地質勘查單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但是就當前的實際工作而言,許多的勘查單位都沒有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也沒有提供相應的安全設備給予支持。在實際的工作開展中,相關的工作人員以及設備是通過礦權方提供。而且進行勘查工作時,基本都是通過競標的形式來開展,這樣就在某個程度上降低了施工方隊伍的綜合素質偏低,地質勘查單位這個責任主體也沒有過多的投入來參與到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樣的一種工作形式,應該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只是為礦權方提供了勘查技術的支持。沒有真正意義上地完全履行了應該所承擔的責任,無法給勘查工作提供更好地安全生產管理保障。

          1.3施工環節中質量管理不規劃

          在開展地質勘查坑探工程過程中,由于地質變化復雜,整個施工難點較多,這樣就給施工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許多的地質勘查單位對施工質量的意識不高,導致坑探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質量問題,主要表現在過于重視坑道施工工質量,忽略了其它施工環節質量。由于勘查施工單位沒有對整個施工環節進行詳細的施工質量規劃,無法保證整個施工環節的質量,為整個坑探工程的質量問題埋下了諸多的隱患。

          2.提高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

          2.1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提高施工單位準入門檻

          在開展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前,要結合相關的國家安全生產規定,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方。針對地質勘查坑探工程施工單位,要進行認真地調查,如果沒有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要把相應的施工工程根據相關的規定轉包給具有施工資質的勘查單位來進行施工,并且要在轉包合同中明確規定其應該承擔起把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如果已經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勘查單位,不能夠把坑探工程轉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混亂局面。勘查單位應該加工對自身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的提升,不僅要引進相應的坑探施工先進設備,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同時要加強安全生產意識教育,這樣才能夠更好地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有。

          2.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管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在開展地質勘查坑探工程過程中,要認真地對整個工程進行仔細地分析與研究,并且在施工計劃中加入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度。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穿于每一個施工環節中。同時,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督,在施工合同中,要把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進行明確。以合同規定來對勘查施工單位進行約束,認真地分析每一個工作環節中,容易出現安全問題的地方,并且要進行及時地調整,避免安全事故地發生。對于一些技術要求高,危險性高的施工項目,要有專業的技術工作人員進行參與并負責,要提高對每一個施工環節進行規劃,并且制定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當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地進行匯報,并進行建檔,在專業人員的配合下,做出及時地調整,避免安全隱患的擴大。在安全隱患安全消除之后方可開展后續的施工,有效地避免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2.3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專項經費獲取管理工作主動權

          對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開展,必須要有相應的管理經費給予支持。因此,加強經經濟管理成為了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就目前一些坑探施工單位在開展相應工作來進行分析,雖然國家已經明確地規定了坑探安全責任主體是勘查單位,但是許多的坑探施工工程在進行施工時,技術人員以及設備都是由礦權方提供,一方面無法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另一個方面則影響到了安全生產管理經費的導向權并未在勘查單位。這樣的一種管理形式,導致勘查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方案得不到礦權方的重視。因此,應該加強經濟管理,要求礦權方提供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專項經費,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確地規定此項經費的控制權以及分配,讓勘查單位能夠有效地獲取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主動權,能夠更好地在施工過程中,有效地對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管,避免了坑探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3.結語

          對于坑探施工項目而言,是一項較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之一。而且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就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所以在開展地質勘查坑探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要結合實際工程情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來制定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與礦權方進行協商與溝通,在每一個工作環節中,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落實,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提高了坑探工程的工程質量。

          作者:劉萬明 單位:重慶市地勘局川東南地質大隊

          參考文獻: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范文第4篇

          1.施工質量管控的重點

          (1)工程項目設計圖紙的管控在建筑施工中,圖紙作為主要的依據,對于施工起著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因此,在施工之前必須要加強施工圖紙的研究和會審,綜合考慮各種施工要求。為確保施工質量達到要求,可結合建筑工程實際情況,對設計適當且合理地進行優化。(2)原材料與半成品質量的管控在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原材料、成品以及半成品自身的質量直接關系著建筑工程整體建設質量,必須要加強對其的管控。在管控中,應該深入施工現場進行實物的檢查,查看材料的質保書,明確其性能、型號以及規格等是否滿足工程建設需求,尤其是一些防水材料與鋼化材料等。在應用之前,應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來實施復試。此外,對于一些易污染、易碎、易變性以及易潮的材料與半成品,在運輸、安裝以及堆放的過程中,也要加強對其的管控。(3)施工過程中主要環節與分項工程的管控基于施工圖紙的會審,采用合格的半成品、成品以及原材料,嚴格按照工程施工的工序來控制,對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尤其是施工中一些關鍵部位與比較薄弱的環節,更是要加強對其的管控。

          2.施工質量管控策略

          (1)采取技術復核方式,加強隱蔽工程的驗收。在技術復核中,應重點放于半成品、定位、成品、引測標高、各層標高以及軸線等的選擇上。在建筑施工質量的管控過程中,隱蔽工程的驗收為管控的一種主要方式。凡是隱蔽項目,都必須要實施驗收工作,比如下水道、地基驗槽、電纜、樁基、防水層、樁基、平頂吊筋、管線、鋼筋、保溫層、地下混凝土、暗埋、地下磚墻等。(2)借助于材料的試驗,通過抽檢的方式,來進行材料質量的驗證。對于一些防水材料、鋼材與水泥等除了要檢查其合格證以外,同時還應按照相應的規定來進行抽樣檢驗,隨機進行檢查。此外,還應采取相應的通球試驗與試水試驗。(3)采取班組自檢的方式,設置相應的質量管理點。借助于事前控制,將建筑施工中所存問題消除在萌芽中。為滿足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適應建筑行業的發展,必須要加強質量管理與評定的力度、制約性。其中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評定應基于施工單位分部工程的自檢,逐步對竣工中關鍵環節進行強制性或社會化的評定。(4)采取質量成本化,規范建筑工程項目管控。在建筑施工質量管控過程中,可根據不同質量等級竣工建筑,采用不同質量保障期與質量保證金,促使質量成本成為建筑施工項目的一項經濟技術指標。同時還應規范項目管理的資質,構建并完善項目質量保障機制與相關的賠償責任機制,擴大項目質量保修責任范圍,強化關于建筑管理管控方面的文件與規范的法律效力,以此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控與治理提供更為有力且有效的法律依據。

          二、建筑安全生產的管控

          1.增強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加大安全投入

          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之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的規程,要求施工人員必須要按照操作規程來實施作業。同時還應在施工場地與辦公生產的場所設置相應的警示牌,或者懸掛相應的安全生產標語。且專職的安全人員每天上崗之前,應檢查施工人員是否佩戴了相應的安全帽等。在安全投入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上的投入;第二,在安全防護措施與手段上的投入;第三,在安全用品上的投入,比如安全帽與安全帶等;第四,關于安全生產的視覺可識別系統上的投入,如安全警示、規章、標語、職責以及標牌等。安全投入不僅為安全生產管理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對于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技術操作以及安全作業的規范運作等有著一定的推動作用。

          2.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安全責任的落實

          首先,企業領導必須要重視安全生產這一問題,將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采取人人抓和時時抓的方式,明確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責任。其次,在企業內設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者機構,使安全生產這一觀念能夠深入人心。最后,還要不斷強化其安全生產責任機制,采取層層負責的方式來實施管控。同時企業領導還要做好榜樣,且在獎罰上必須要分明。

          3.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律來實施管控,加大新工藝與新設備的應用

          在建筑項目施工之前,除了要對施工人員、施工便道、電力供應、機械設備以及物資材料進行檢查外,還應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對一些施工較為困難項目必須要嚴格把關,尤其是一些土方工程。在雨季進行施工時,必須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避免發生滑坡或者坍塌事故。在夏季施工時,應該做好相應的防暑降溫工作,對作息時間進行合理地調整;而在冬季施工時,則應注意路面的防滑問題。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水平的提高,為了預防建筑施工中出現觸電事故,很多施工場地都安裝了相應的漏電保護裝置。并且采用鐵木跳板與自升式吊車來施工,這些新工藝與新設備的應用,對于施工安全事故的預防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結語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范文第5篇

          為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意識,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上周公司組織全員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實務法律知識講座,邀請法律顧問極其團隊,來到公司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實務”法律知識講座。

          顧問團隊結合安全生產管理實務,分別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

          一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義務。作為正常開工的大前提,需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積極建立責任制度。二是公司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相關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三是安全生產管理實務指南,以及法規參考。四是企業防治安全生產相關職業病的責任。五是互聯網時代的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通過講座,公司全員對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堅實保障基礎。要積極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積極建立責任制度。同時進一步加強學習安全生產管理實務指南,以及法規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