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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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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申請條件

          博士申請條件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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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制的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將全面展開,根據《安徽醫科大學關于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規定》(校研字〔2015〕32號)、《安徽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字〔2015〕33號),現將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碩博連讀招生

          1.選拔原則

          《安徽醫科大學關于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規定》(校研字〔2015〕32號)執行。

          二、“申請-考核”制招生

          1.“申請-考核”制只在學術型博士生招生專業中實行。申請者須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申請者須為統招全日制應屆、往屆碩士畢業生。申請者只能報考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入學前將全部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轉入我校。

          2.其它事項

          具體申請條件、工作程序、監督保障機制等事項均按照《安徽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字〔2015〕33號)執行。

          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高于學校規定的基本條件的選拔標準。

          3.補充說明

          申請材料(3)項中,應屆生提供在讀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碩士生證明,辦理報名材料中的“應屆生報考博士研究生證明”即可。

          申請材料(8)項中,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書(不少于1000字),可在報名材料“個人自述”表中一并完成。

          三、接收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專業

          我校接收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專業、導師以《安徽醫科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標注為準。

          四、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及提交申請材料

          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考生在11月17日下午至27日進行網上報名,并于11月29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所申請培養單位審核。各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在接收材料的同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外地考生可在來校參加綜合考核時再查驗證件原件)。

          2. 培養單位審核及初選、研究生學院審查

          (1)碩博連讀生

          培養單位在12月2日前完成“申請-考核”制考生材料審核并報研究生學院審查,審查通過的考生即可進入綜合考核階段。

          (2)“申請-考核”制考生

          培養單位在12月2日前完成“申請-考核”制考生材料審核及初選。初選通過及未通過考生名單及有關情況須在培養單位網站主頁公示3個工作日以上,并將審核及初選組織情況、初選通過及未通過考生名單報研究生學院審查。審查通過,公示無異議,考生方可進入綜合考核階段。

          3.綜合考核

          12月16日前,由各培養單位組織成立分專業考核專家組(至少由5名教授組成,其中不少于3名學術型博士生導師),集中組織考核,報考同一專業(二級學科)的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考生由同一專家組進行考核。根據綜合考核的成績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報校研究生學院。

          具體考核辦法,由各培養單位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辦法文件制定。考生可咨詢所報考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4。

          4.調檔錄取

          錄取的“申請-考核”制考生將于2017年5月辦理調檔手續。

          所有錄取流程完成后,將于2017年7月給錄取博士新生發錄取通知書,2017年9月入學。

          五、有關要求

          1.考生請認真查看《安徽醫科大學關于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規定》(校研字〔2015〕32號)、《安徽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字〔2015〕33號)等文件。

          2. 按時完成網上報名、交費及交材料等各項工作,否則報名無效。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作偽并核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且五年內不再接受其申請或報考。

          3.招生計劃被碩博連讀生和“申請-考核”制考生用完的專業、導師將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綜合考核未被錄取的申請者,仍可參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在普通招考網上報名開始后與我校研招辦聯系,在報名系統中解鎖后,重新修改報考志愿,按照普通招考報名要求報名,待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重新打印并報交《報考登記表》,不再重復交報考費,其它前期已交的材料無需重復辦理。

          博士申請條件范文第2篇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導師小組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的原則。堅持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的原則。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1、我院成立以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我院“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

          2、學院根據學生申報專業,由學科相關領域不少于五名的教授組成“審核/考核小組”,負責審查評估考生的申請材料和組織面試考核,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三、可接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的導師范圍

          我院可對普通招考考生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的教授名單如下所列:楊卓(專業:生理學)、李宗金(專業:細胞生物學)、向榮(專業: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腫瘤學)、楊榮存(專業: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孔曉紅(專業: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譚小月(專業: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車永哲(腫瘤學)。

          四、選拔范圍及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6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優秀(四級成績達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準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入學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申請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五、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網上報名地址: yz.chsi.com.cn/bsbm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6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職稱以上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

          (4)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8)獲獎證書、、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如有偽造,一經招生單位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須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向申請我院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六、選拔方式

          1、學院審核

          (1)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老師負責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學院審核小組。

          (2)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綜合考慮學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并給出成績。

          (3)審核小組根據評審材料的成績,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將于2016年11月18日在我院網站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天。

          2、學院考核:由考核專家組組織安排面試,具體時間在2016年11月中下旬。申請人須準備10分鐘PPT,并向面試專家組作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等。對每位申請人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核專家組對申請者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并給出百分制成績。由考核專家組確定意向錄取名單。

          3、擬錄取及公示:在學院考核結束后,我院將匯總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在我院網站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十天。

          4、錄取: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其它事項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畢業就業、獎助學金、學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3、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學校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

          4、學校成立爭議委員會,負責解決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訴。

          5、本細則由南開大學醫學院負責解釋。

          八、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熱線:(022)23503549。

          電子郵件:weixiaoli@nankai.edu.cn

          博士申請條件范文第3篇

          關鍵詞:博士生;入學;申請制

          中圖分類號:G64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8381(2015)02-0107-07

          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是我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新形式,指具有申請資格的人員向博士生招生單位院系遞交申請材料,院系根據申請材料進行篩選、審查,合格者參加院系組織的綜合能力考核,合格后獲取錄取資格的招考模式。和傳統的公開招考不同,考生不必參加外國語和專業課統一筆試,只需提交個人申請材料,通過學院層面篩選即可獲準面試。

          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復旦大學率先開展部分博導自主招收博士生的試點;2003年,北京大學開始進行博士生選拔制度改革;2007年,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開始在博士生招生中試點“申請一考核制”,此后該校加入試點的院系已增加至10個;2011年,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幾乎同時宣布在部分院系的博士生招生中實行“申請制”;2014年,中國農業大學等高校開始宣布本校博士生招生全部實施“申請制”。截至目前,絕大多數“985工程”院校均在本校部分院系進行博士生招生“申請制”試點,東北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等“211工程”院校也加入了博士生入學“申請制”試點行列。那么,我國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是在什么背景下實施的?其基本模式是什么?實施過程中需要進行哪些配套制度建設?對上述問題的思考與研究,對于進一步推進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提升博士生教育質量,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實施必要性

          (一)有利于克服博士生招考中的弊端

          首先,我國當前博士生生源狀況不佳。目前,博士生的生源主要以應屆碩士畢業生為主,“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的部分優秀應屆畢業生選擇了直接就業或出國留學,導致一部分優秀博士生生源流失。為了緩解博士生生源不佳的嚴峻局面,我國先后又實行了碩博連讀、提前攻博和直接攻博等選拔方式,盡管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了本校部分優秀生源,但其比例不高,且容易助長“近親繁殖”現象。另外,由于社會上權勢人物和“大款”“老板”等為戴“博士帽”而擠占了有限的博士生資源,同時國外優秀大學紛紛“搶灘”中國教育市場,直接影響了我國博士生生源質量。

          其次,現有的招考方式難以保證選拔到優秀的博士生。當前的博士生公開招考中過分重視外語成績,這將那些科研能力強、綜合素質高但外語欠佳的學生拒之門外。并且,博士生公開招考中過分重視筆試成績,不利于科研能力強、創新潛質高但應試能力差的考生脫穎而出。統一入學考試導致許多有專業特長但不擅長考試的學生被排斥在博士生教育門外,那些應試能力強、科研能力弱的學生卻成為博士生隊伍的主力。然而,學生的入學成績與攻博期間的學業表現并無對應關系,往往具有高度創造才能的學生,并非那些課堂上獲得高分的學生,這已成為許多博士生教育工作者的共識。同時,博士生招生中考試科目設置狹窄,命題種類繁多,隨意性大,試題可比性差。統一入學考試的成本,給命題教師和研究生管理部門均造成很大的壓力,也給命題保密工作帶來巨大的挑戰。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可以改變“一考定終身”或過分重視外語成績的弊端,注重博士生候選人發展的全過程和全方位情況,可有效解決當前我國博士生招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

          以精英教育角色出現的博士生教育,一直以來都是國際上公認的高等教育的最高層次。博士生的數量和質量是衡量一個國家高等教育發達程度、文化科學發展水平及其潛力與前景的重要標志。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博士生教育雖然起步較晚,但起點較高,發展速度快。通過30余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體系,博士生招生規模持續擴大,1999年博士生招生近2萬人,2003年招生4.9萬人,2007年5.3萬人,2013年達到6.9萬人。其中,2008年我國博士學位授予人數就達到5萬多,甚至超過美國當年博士學位授予數(約5.1萬)。隨著我國博士生教育規模的迅速擴大,數量與質量的矛盾日益凸顯,博士生培養質量備受質疑。其突出表現為生源質量差,優秀博士生生源嚴重不足;博士生科研創新能力不足,具體體現為科研實踐參與度低、國際學術期刊論文數量少、原創性成果少,還出現一些學術不端行為等問題。

          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保障博士生教育質量,超前實現高層次人才的儲備與集聚,占領知識經濟時代人才競爭的戰略制高點,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普遍共識。高質量的生源是保障博士生培養質量的基礎和前提,博士生招生工作是博士生教育的首要環節,生源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博士生培養質量的高低。正如潘懋元先生所言:“招生選才的優劣對博士生培養質量的影響,就如同農民播下去的種子的好壞對收成的影響一樣。因此,如何把好博士生培養人口關,以什么樣的標準來衡量考生,這是涉及博士生教育全局的關鍵問題之一。”

          實施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將高層次博士生選拔培養的權力與招生標準交給真正的學術界權威專家和教授等。他們具有深厚的專業素養、豐富的專業實踐,并對高層次人才培養規律有深切體悟,通過多種形式面談、科研成果展示、綜合能力展現、專題研究答辯等多種方式,辨識、甄別、挖掘和選拔那些真正有創新潛質、有很高學術抱負和強烈進取心的人才。同時,強化導師對研究生綜合素質評價能力,促使導師對考生創新潛質和從事本領域研究的能力和前途做出客觀公正評價。基于學科差異和培養標準的不同,對研究生創新素質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在尊重導師的選擇權的基礎上,由導師組按照基本的程序規則予以綜合平衡,決定錄取方案,完成人才使用和人才培養匹配性開發高度統一。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強化了導師在招生中的自和責任,有利于博士生培養質量的提高。

          (三)有利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最高層次和相對獨立體系,是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基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研究生教育基本實現了立足國內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戰略目標。但總體上看,研究生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多樣化需求,培養質量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作為研究生教育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一直致力于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梳理近年來關于博士生招生的系列改革文件,2007年教育部《關于做好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招生單位切實把招生工作的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上來,穩定招生規模,提高生源質量,創新選拔機制。各招生單位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革考試內容,把重點放在對考生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上,把這些作為錄取與否的關鍵性因素。2010年,國家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明確提出“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2012年,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意見》中提出,推進博士生招生選拔評價方式、評價標準和內容體系等改革,把科研創新能力作為博士生選拔的首要因素。為了進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質量,深化教育改革,2013年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的《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中提出,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為核心,積極推進考試招生改革,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人才脫穎而出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同時,還特別提出建立博士研究生選拔“申請-審核”機制,發揮專家組審核作用,強化對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的考查。

          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可以打破“一考定終身”的制度慣性,克服我國文化偏好中過分追求分數公平的狹隘觀,摒棄初試決定復試資格的弊端,確保申請者公平的競爭機會,使那些科研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考生脫穎而出,在程序正義的基礎上尋求實質的正義。可見,實行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是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和實現公平正義的需要。

          (四)順應國際上博士生招生體制改革潮流

          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在教育領域早已不是一個陌生的概念,歐美多數國家和地區從大學本科到博士生階段均采取“申請制”方式申請入學,“申請制”已經成為當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潮流。概而言之,目前,國際上博士生入學“申請制”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美國式”,二是“歐洲式”。

          “美國式”博士生招生入學過程的突出特點是嚴格的考試與靈活的錄取方式相結合。美國博士生招生入學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重要環節:(1)參加全國規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參加入學考試并達到相應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是博士生申請入學的必備條件。(2)準備申請材料,包括本科以及碩士階段的成績記錄(GPA)、個人簡歷和兩名教授的推薦信,申請者準備好上述材料可向目標學校提出申請。(3)按專業招生錄取。各個專業組織招生指導小組,制定錄取標準,全面分析考生的情況,有的專業還需要面試或電話詢問,綜合考慮申請者的學術背景與生源狀況決定其是否錄取,以及享受哪一種資助形式。美國博士生招生制度的特點可歸總為:不單純以分數取人,注重全面考察,招生過程中更看重的是申請者的學術背景、學習能力、發展潛力及綜合素質。

          “歐洲式”的特點則是對博士生沒有入學考試的要求,招生過程是一個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的互動過程。準備攻讀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需事先選擇一位指導教師,并提交一份讀博期間擬從事的研究內容的計劃書,經院系或學校有關部門的審核認可,即可正式注冊入學。在德國,博士生教育被認為是本科教育的自然延續,因此沒有專門的入學考試。計劃攻讀博士學位的人大都只需得到導師(或系)的同意即可入學,根本不要求在學校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博士生入學,首先要征得導師同意,導師主要通過面談來了解申請者對其研究的領域是否具備了必要的知識和進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如導師同意,就會向系里推薦,系博士學位委員會僅就申請者資格進行審查。在英國,博士生入學考試以本科成績等級、論文計劃、面試等替代考試,綜合考察申請者整體素質和能力。在法國,大學第三階段教育――博士生教育階段不設入學考試。通常,學生憑大學第二階段碩士文憑(相當于我國大學學士文憑),可直接申請注冊大學第三階段。外國留學生憑本國大學本科畢業文憑,也可申請法國大學第三階段。博士生在被允許注冊大學第三階段前,需向校方提供書面申請材料,其中包括本人大學階段的學成績,一份申請書(說明動機)和研究計劃。每年10月初,申請人應與本人選擇的指導教師進行一次面談,主要考查學生的基本素質、能力、愛好以及表達能力,然后指導教師將其意見提交學校學術委員會,最后決定是否同意申請人注冊。在荷蘭,對本國的博士生生源一般是在碩士畢業以后,申請教授提供的短期學生助理,并協助教授或高級研究人員開展科學研究工作,如進行實地調查、收集數據資料、進行數據分析等。多數學生助理在工作一兩年以后,就會協助教授或高級研究員撰寫計劃書并申請項目,項目申請成功以后,即獲得博士職位并繼續從事該項目的研究。

          縱觀當今歐美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盡管“美國式”和“歐洲式”不盡相同,但他們均不再以筆試成績作為考核的重點,甚至有些國家還直接回避博士生入學考試,將選拔的重點放在對申請者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素質和綜合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上,激發申請者的學術能力和創新潛力,這已成為當今國際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契合了高層創新型人才選拔規律,順應了國際上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潮流。

          二、我國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基本模式

          (一)推行新的招生計劃分配與調節辦法

          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高校,均將以“申請制”方式選拔的博士生納入該校的博士生年度招生計劃中。部分高校還規定,招收的對象必須是非在職全日制博士生,同時要求申請者也必須是應屆碩士畢業生。也有部分高校規定,有資格招收博士生入學“申請制”考生的導師一般包括: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資深教授、“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指導教師、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級教學名師、“973”首席科學家等,其招生指標也納入導師年度招生總指標。目前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高校的招生計劃占本校整個博士生年度招生計劃的比例尚不高,這表明目前我國的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正處于試點階段,其招生計劃還不夠多。但隨著“申請制”形式的日臻完善與申請環境的成熟,該部分占比會越來越高,成為博士生招生中最主要和核心的類型。

          (二)提出明確的申請條件及材料要求

          第一,申請條件。根據檢索到的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高校的申報條件,主要包括五個方面:(1)應屆碩士畢業生。部分單位還要求申請者是來自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或者本科、碩士畢業于“211工程”院校或“985工程”院校,或畢業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等等。(2)品德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等違法違紀處分記錄。(3)有較強的科研能力、較強的創新意識和較顯著的科研成果。(4)英語水平達到一定的條件。(5)報考的類別是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研究生。這表明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高校所要求的申請條件還是設置了一些入學“門檻”,并非所有高校畢業生都具備參加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選拔條件。

          第二,申請材料。根據已檢索到的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高校所要求的申請材料,除了本人身份證件、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和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以外,一般還包括五個方面的材料:(1)兩份攻讀博士學位專家推薦信。高校或下屬院系對此要求不太一致,有些單位要求申請者一份由所在單位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填寫,另一份由具有博士生指導資格的正教授填寫;有些單位要求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專家親筆填寫;也有些單位要求一份由碩士生指導教師親自填寫,另一份則由所申請的博士生導師親筆撰寫。(2)自主創新計劃。該計劃是申請者計劃致力研究的問題和設想,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案和創新點等,主要考察申請者創新能力和創新潛質。(3)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證材料。這部分主要包括論文、專著、專利和獲獎證書等,主要證明申請者的科研潛質和綜合能力。(4)課程學習成績單。有些單位僅需要申請者提供碩士階段課程成績單,也有單位還要求申請者提供本科階段課程成績證明。(5)英語能力考試證書。有些單位僅要求申請者提供英語四、六級證書,也有些單位要求提供其他證明英語能力的考試證書,如GRE、TOFEL和MSK等,也有部分單位對英語能力考試證書的等級進行嚴格規定。可見,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高校及試點院系所要求的申請材料既有相同之處,但也會根據本校或本院系特色另有特定要求。

          (三)學校和院系進行兩級資格審查

          申請者上交申請材料以后,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就開始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研究生院側重于審查申請者的身份、學歷、身體狀況和英語水平等,相關院系主要審查申請者的專業知識、學術能力和科研成果等。相關院系成立博士生入學“申請制”資格審查小組,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逐項評分并提出初步意見,與招收博士生的導師交換意見后提出候選人。由于各院系和學科的性質不同,報考人數也大不一樣,因此,資格審查小組會根據資格審查結果和學科、導師意向進行排序,按照一定的比例擇優推薦候選人進入綜合考核階段。

          這表明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高校及試點院系對申請者的資格審查各有側重,態度謹慎,目的是遴選出最具潛質的博士生,追求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過程公平,進而保證博士生的生源質量。

          (四)導師組綜合考核,導師提出錄取意見

          申請者通過資格審查后,就可以直接參加院系組織的綜合考核。部分高校要求綜合考核中筆試和面試同時進行,主要考核申請者的外語水平、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創新潛質等;也有一些國內知名“985工程”院校略去了筆試部分,申請者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包括專題討論和導師面試兩部分。專題討論是由院系導師組根據本學科的特點提出討論專題,申請者可以先到圖書館和資料室查找資料,進行探索式學習之后,由導師組成員同申請者一起就專題問題進行小組討論,主要考察申請者搜集資料、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導師面試環節,主要由導師和申請者進行面對面交流,便于導師對申請者各方面的能力進行全方位的考察,既有必要的規范,也有一定的自由度。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讓導師對申請者的學術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有全面的了解。在綜合專題討論和導師面試結果后,導師組經過集中討論,在充分尊重導師意見的基礎上,決定綜合考核錄取結果。相關院系及時將錄取名單及其相關考核材料上網公示,接受申請者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因此,我國實施的高校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既充分尊重了導師在招生方面的自,又著重強化了申請者的綜合能力和創新潛質。這種招生制度改革所體現的不是一種“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低級的公平,而是符合博士生長遠發展的公平正義原則。

          三、我國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需進行的相關配套制度建設

          博士生教育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并非一勞永逸,如果其他配套制度建設跟不上,則也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會出現事與愿違的結果。因此,在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同時,其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勢在必行。

          (一)建立嚴格的博士生招生監督制度

          制度作為一種規范形態對利益人而言,其功能主要側重兩個方面:一是利益人行為本身,二是相關利益人之間所形成的關系。相應于利益關系人本身,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現為約束作用。約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限制,二是保障。

          限制就是明確規定利益人行為的活動界限,或者說確定利益人的選擇范圍,即利益人所擁有的權利規定。利益人一旦逾越權利規定的邊界,將會受到懲處、制裁和損失,以保證利益人在擁有權利的同時履行其義務。由于高校的博士生教育資源是稀缺的,如果沒有確定和明晰的制度約束,一方面,申請者個體的力量不足以保護自己不受損害;另一方面,難以確定博士生入學“申請制”中不同利益主體可以達到而不損害他人的界限。因此,在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的同時,建立嚴格的博士生招生監督制度刻不容緩。例如,實行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招生問責制,對于在博士生招錄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導師及其他相關人員,要進行取消博導資格或撤職的處理,對于發現申請者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行為,要立即取消申請者的申報機會;建立博士生入學“申請制”招生監察和申訴制度,將監督權向申請者與社會傾斜,限制導師個人與利益群體等利己行為,以實現招生制度的公正精神準則,從而更好地發揮協調、避免利益沖突的作用。

          同時,保障是防止主體的權利受到侵犯和損害,以保證主體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享有其應有的權利。2013年年底,教育部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啟動了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使得每一名考生很容易查詢到利益相關者的招錄信息,以接受公眾的廣泛監督;允許申請者權利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申訴、請求處理。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高校及時制定出復議制度,規范復議的程序、復議處理方式和復議結果反饋的辦法,通過申訴受理、監察監督和復議處理使申請者的利益訴求得到及時反饋和合理實現。

          (二)實施嚴格的博士生分流淘汰制度

          淘汰制是歐美發達國家博士教育的典型特色,是堅持學術質量和競爭文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學生在課程學習、論文選題、預答辯和答辯等環節都有被淘汰的危險,面臨著激烈的競爭和強大的學習壓力,客觀上促進了學生更加努力學習,同時也有效地保障了博士生培養的質量。

          我國統一的博士生招考模式盡管也實行中期考核制度,但相比之下,學生大都能輕易通過,幾乎沒有淘汰,所以博士生的壓力普遍不大。在實施博士生入學“申請制”后,如果沒有嚴格的淘汰制度作為強有力的保障,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幾乎是一句空話。要保障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順利實施,嚴格的淘汰制度必不可少。要建立包含導師在內的5名博士生指導小組來保障博士生的論文質量和研究水平。在博士生申請入學的6-18個月,博士生需要定期向指導小組匯報學習進展,指導小組將依據博士生這一段時間的研究情況決定其是否繼續進行博士階段的學習,即二次篩選。攻博期間,博士生每一學年至少要向博士生指導小組匯報一次研究情況,指導小組對其學習情況和研究水平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博士生,如果博士生達不到學校規定的基本要求,指導小組有權決定其是否應該淘汰出局。這種保障在先的淘汰制度可以切實保證博士生入學“申請制”順利實施,也能極大提高博士的培養質量。

          博士申請條件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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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長春理工大學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實施意見》,適應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需要,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質量,充分發揮專家組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作用,調動導師積極性,本著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則,我校2017年開始實施“申請-考核”制試點改革。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申請-考核”制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組成部分,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指導下進行。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按“申請-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學科特點的考核方案,并組織成立相應的考核組。

          二、招生計劃

          見長春理工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當年獲得我校招生資格的博士生導師均可通過“申請-審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生。

          三、申請條件

          (一)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碩士畢業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已獲碩士學位人員。

          (三)具備所攻讀學科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四)碩士專業應與博士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在以往的學習和工作經歷中表現優異,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領域中取得較出色學術成果。

          (六)“申請-審核”制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后須將人事檔案及工資關系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報到時未轉入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申請材料

          (一)《長春理工大學2017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非應屆考生登記表中“單位意見”一欄必須由考生檔案管理部門或人事管理部門填寫明確意見,注明同意報考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應屆碩士生由所在學校研究生院(部、處)填寫報考意見。

          (二)兩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三)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供碩士學生證復印件,無碩士畢業證書的僅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或檔案部門蓋章的復印件;

          (五)往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結論部分,應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六)已發表或錄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七)個人自薦材料(格式不限),內容包括個人的學習、工作及學術研究經歷,攻讀博士學位的目的和擬進行的科學研究設想,學術或專業興趣,職業目標和規劃等。

          (八)其他可以體現本人學術水平與能力的相關材料等。

          申請人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并確保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可信。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及學籍。

          五、申請程序

          1、報名方式: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方為有效。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

          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注冊用戶或使用原有學信網賬號,按要求錄入本人各項真實信息,并下載填寫《長春理工大學2017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網上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照片,背景為藍色,其他顏色不予進行現場確認。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

          圖像規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現場確認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更改報名照片。因擅自修改照片,造成考試通知單與現場確認照片不一致的,取消考生考試資格。

          3、現場確認

          時間:2016年11月24日-11月25日

          地點: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長春理工大學南區研究生教學樓3樓317房間)

          4、提交材料要求(相關模版可在報名時下載附件)

          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號;

          2)全部申請材料;

          3)需出示身份證原件及相關申請材料原件;

          4)報名系統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學籍學歷認證材料。

          5、報名費

          報名費標準:200元

          6、考試通知單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生成考試通知單,考生可于12月1日后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7、考生需按考試通知單上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

          8、申請者報名成功后,報名費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六、考核內容

          (一)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能力和外語水平考核。各學院應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設計考核方式。考核分為專業基礎、科研創新能力和外語水平三部分,每部分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具體考核方式由學院、學科確定。

          以上所有考核內容應有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材料,并妥善留存。

          七、錄取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生計劃,綜合申請者考核成績,根據報考導師意見,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匯總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八、工作原則

          (一)“申請-考核”制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監督到位,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二)要充分發揮專家組考核作用,尊重導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權;相關導師也要利用好該辦法,積極組織優秀博士生源報考。

          (三)學院要在學校規定的基礎上制訂科學的考核辦法,科學選拔,全面考查,客觀評價,突出重點,強化對申請人專業學術潛質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方面的審核。

          (四)考核組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對于違背招生紀律的成員,免除其成員資格,暫停其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對把關不嚴、執紀松散的學院,將視具體情節削減招生計劃。

          九、其他

          博士申請條件范文第5篇

          關鍵詞:研究生教育;導師制度;改革措施

          中圖分類號:G6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08-0183-03

          隨著我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和規模的不斷擴大,保證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是高等學校的責任和義務。研究生導師的遴選是確定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的過程,可以說遴選制度是中國特有的研究生導師制度。在歐美國家,研究生導師的資格確定一般不需要像我國這樣復雜的程序和標準,只要具備博士學位和科研課題兩個基本條件,即使是講師也有資格接受學生的申請成為導師[1]。隨著培養機制改革的進行,各高校的導師遴選制度正逐漸變革,遴選方式更加靈活。浙江大學雖然不是走在改革最前沿的高校,但也正在擯棄傳統,不斷改革與創新,這正是與時俱進向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碩士生導師的遴選辦法也早在2005年就已經進行改革,摒棄以前更早的由學校統一遴選的方式,而改由學科學部確定標準并進行遴選,由學部發文公布碩士生導師的名單。博士生導師在2011年開始摒棄由學校統一遴選的方式,進行了大膽改革和嘗試。因此,本文主要結合浙江大學2011年導師制度改革,就以下幾個問題及對策進行逐步探討。

          一、用研究生招生資格代替導師資格,取消傳統的導師遴選制度

          目前的研究生導師的選拔缺乏靈活性,不僅對導師的學術水平、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的要求較高,同時對年齡、學歷、職稱等也有一定限制,雖然這對加強導師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靈活性,束縛了一批年輕有為的學者。近年來,學校副教授的研究水平越來越高,學術思維活躍、創新能力突出,其中很多人都具備了指導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很多年輕學者處在年富力強、能出成就的階段,更需要招收和指導研究生并與研究生一道從事科學研究工作,但因為導師評聘制度的束縛卻遲遲不能夠帶研究生。雖然已經實施了幾年副博士生導師制度,但由于都要由校學位委員會投票決定,所以最終能獲得副博士生指導教師的寥寥無幾。浙江大學以前沿用的博士生導師遴選的做法是,首先由研究生院發出通知,規定遴選的整個程序和時間,首先由教師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的同時提交相關材料,經學科委員會和學部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將材料遞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組織五份評審材料外送到其他高校進行評閱,回收評審意見后要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科研項目、科研經費、論文等是否符合各學部設置的條件,符合者可以初步斷定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還要到校學位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對以上通過者要進行30個工作日的網上公示,公示結束后無異議者由學校正式發文公布具有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列入下一年度的招生目錄。整個遴選過程復雜、時間長,一般是每年9月份開始,到下一年度的3月份才能發文公布導師名單,整個過程花費人力、物力、時間,都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浙江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的遴選以前是學校統一遴選,在2006年將權力下放到院系和學部。遴選條件由各學部制訂并報研究生院備案。自2011年開始浙江大學進行了研究生指導教師改革的實踐[2],徹底廢除學校以前的有關導師資格的所有文件,不再以博士生指導教師、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來定位,而是以研究生招生資格進行統一申請,打破終身制,規定導師要每年進行下一年度的招生資格申請。由學科學部制訂導師標準并進行審核,初次申請由學科學部進行審核,報送研究生院備案,再次申請直接到院系然后到研究生院備案方式的簡易程序。規定副教授在一些前提下可申請博士生招生資格,講師在一些前提下可申請招收碩士生資格,為優秀青年教師創造指導研究生的條件。并且針對此規定于2011年上半年開發了研究生指導教師信息服務平臺,所有操作都通過此平臺在網上進行,開發此系統本著資源共享、服務教師的原則,與學校各相關部門對口銜接,在系統中直接獲取各項必要數據。通過此系統進行簡易申請,符合條件即可列入下一年度招生目錄。實施新的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的辦法中,為加強導師對學生的指導,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附加一些基本的限制條件,即在帶教博士生或碩士生12名以上的導師,原則上不允許列入下一年度招生目錄,從而盡量保證教師能夠有時間和精力指導現有研究生,同時保證研究生也能找到有精力對其進行指導的教師。

          二、導師組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