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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在繼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活動的基礎上,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規,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建筑施工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違法違規施工及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縣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務爭無一例全縣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升,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組織領導
成立局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從建安股、規劃股、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抽調。辦公室設在建安股,由周輝鎊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行動計劃、指導、檢查和協調等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四、工作重點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對本地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結合建筑安全生產執法、專項治理中查出的突出問題及今年以來發生的建筑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重點審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違法的行為。
(一)重點審查建設單位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監督手續、建筑施工許可手續是否辦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進度撥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業正常建設管理。
重點審查施工企業工程意外保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承包工程、違法分轉包、安全生產許可、專職安全員配備及考核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及資格證書、省外建筑企業進瓊單項登記、貫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點審查監理企業管理情況、省外監理企業進瓊單項核準、監理人員配備、監理人員在崗在位等情況。
重點審查設計、勘察等服務性行業履行服務職責情況。
(五)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等措施是否到位,有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
五、時間步驟和措施
(一)自查自糾階段(5月):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通過各種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打非治違”教育宣傳活動。全員動員、廣泛發動,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全員參與氛圍,增強建設參建各方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參與建筑領域“打非治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項目參加各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隱患排查階段(6月-7月):協同縣安委會全面組織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非法建設大排查,認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違法行為;要監督指導建筑施工各方主體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三)檢查督導階段(7月—8月中旬):組織開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檢查活動,督促各單位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加強制度機制建設;有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提高階段(9月):針對此次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長效機制。對開展的建筑領域“打非治違”工作認真總結,并及時向縣安委辦報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打非治違”的責任,認真做好“打非治違”的工作部署及落實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違”活動為載體,進一步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工作要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實施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安全執法要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建筑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二)突出工作重點。建設部門要按照具體的工作目標,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和聯動機制,強化協助配合。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加強對軌道工程建設的監管,落實參建各方的責任。
(三)加強部門溝通。要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與配合,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共同推進“打非治違”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要切實加強對建筑施工“打非治違”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從多樣性、全面性、層次性以及靈活性等方面入手,積極開展不同類型的監督檢查,將政府監控手段落到實處,將各級安全責任落到實處。通過檢查發現問題、暴露問題、解決問題、遏止事故。檢查工作要注意和專項整治、隱患排查等活動結合起來,積極把握各個施工季節、施工階段的不同檢點,增強檢查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堅持檢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全面實施施工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隱患的單位和項目部,切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一、指導思想
以吉林省、長春市以及__市的有關文件和通知要求為指針,本著宣傳教育在先、依法懲治在后的原則,局內相關科室、動物衛生監督所、各鄉鎮街畜牧站聯動的方式,集中時間,集中人力、物力,堅決把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不法勢頭遏制住。
二、工作目標
通過采取宣傳發動、簽訂承諾書、尿樣檢測、依法懲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實現我市生豬、肉牛“瘦肉精”檢測陽性檢出率為零的目標,使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不法行為得到應有的制裁,達到懲治一個,威懾一片的效果,確保我市畜產品的質量安全。
三、職能分工
局內成立打擊制售和使用“瘦肉精”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由局辦公室、局草原飼料科、__市、五棵樹兩個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各鄉鎮街畜牧站組成,局辦公室負責后勤保障、相關信息、材料的總結上報匯總工作;局草原飼料科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及使用環節“瘦肉精”的檢測、監管稽查工作;兩個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牲畜產地檢疫、屠宰檢疫、交易市場及運輸環節“瘦肉精”的檢驗和監管、稽查工作;各鄉鎮街畜牧獸醫站負責本轄區內有關“瘦肉精”知識的宣傳發動、同飼養戶簽訂不使用、不販賣“瘦肉精”的承諾書,調查販賣、使用“瘦肉精”的線索,協助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好產地檢疫工作。
四、應對措施
一是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局內相關科室、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五棵樹動物衛生監督所、各鄉鎮街畜牧獸醫站站長為成員的“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能,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形成負責檢查、督促和指導“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的監管合力。
二是安排飼料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飼料及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生產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瘦肉精”拉網式徹底排查,加大對飼料生產、經營以及使用環節的排查力度,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中“瘦肉精”的檢驗、檢測,在源頭上保證畜產品安全。
三是按照農業部“實行‘瘦肉精’檢驗和檢疫同步”的要求,迅速安排開展專項檢測,購進“瘦肉精”試紙,在轄區內生豬、肉牛定點屠宰場、規模養殖場、冷鮮肉店分別采集肉樣、尿樣、肝臟進行“瘦肉精”抽檢,凡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動物衛生監督所要與屠宰廠簽訂《畜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保證出廠畜產品不含有“瘦肉精”;沒有產地檢疫證明、運輸檢疫證明以及沒有佩戴耳標的畜禽不準進入屠宰廠屠宰,不準進入市場交易;對出省境的動物及產品,四個檢查站要查證驗物,沒有產地檢疫證明和沒佩戴耳標的不準出具檢疫證明。
四是各鄉鎮街畜牧獸醫站要做好本轄區內有關“瘦肉精”知識的宣傳發動、承諾書的簽訂以及線索搜集工作,發現有價值的線索要立即向“瘦肉精”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要發動各村防疫員做好調查走訪工作,做到宣傳單發放到位,不使用、不販賣“瘦肉精”的承諾書簽訂到位。
五是完善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旦出現問題,要層層追究責任。要把“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效果的好壞納入年末綜合考評之中,作為評先爭優的重要依據。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務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水務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著力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重點
以水利建設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安全人飲工程、淤地壩工程、新區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為整治重點,嚴厲打擊資質掛靠、違法分包轉包、違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為。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行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市水務局“打非治違”領導小組:
四、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動員部署階段(4月上旬):
1、廣泛宣傳發動。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宣傳動員,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打非治違”的工作要求傳達落實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努力營造全市水務行業“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
2、深入排查摸底。各單位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將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應停產整頓和關閉取締的名單整理造冊,建立臺賬,做到底子清楚、情況明了、目標準確。
3、認真安排部署。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開展一次聲勢浩大的“打非治違”攻堅戰。
(二)集中治理、嚴厲打擊階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單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集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水務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懲處并公開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典型案件。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立即下達停產整頓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總結通報階段(6月下旬):
各單位要將開展“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及時向市水務局安監處報送情況。市水務局安監處將對單位開展“打非治違”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各單位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責任。要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各下級單位認真開展整頓治理。局“打非治違”領導小組將就各單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排查摸底、隱患治理、聯合執法、打擊行動、責任追究等工作進行督查。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整治。各單位要根據整治重點抓住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和有效打擊。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改,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監督,嚴格考核問責。各單位要鼓勵、發動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對“打非治違”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非法違法行為普遍存在的,要按規定進行警示、通報和約談,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局安監處將把此次“打非治違”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點內容,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特別是集中行動期間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評先資格。
(四)及時反饋,匯總上報情況。各單位要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調度督查,及時掌握、匯總、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1、5月4日前,各單位要將“打非治違”工作實施方案報局安監處,實施方案要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整治重點、工作措施、方法步驟、具體要求、組織領導、聯絡人員及“打非治違”舉報電話等內容。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防控生產安全事故,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重點內容和檢查方式
(一)重點內容
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
2、違反建設程序、未經核準或備案;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或擅自變更設計,或未按經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
3、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以探代采;證照不全或相關證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
4、關閉取締后又擅自恢復生產、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
5、新建、改建、擴建、資源整合礦山未達到生產經營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和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而擅自投入生產;
6、建設礦山搶時間、搶速度、搶工期,安全設施和條件達不到要求,安全設施沒有按設計施工;
7、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組織生產,未進行生產能力核定,以及不按照批準的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和建設;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9、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工藝設備、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國家和省相關標準;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
10、礦長學歷、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和學歷不滿足國家和省行業準入條件;非法用工、無證上崗、超時加班,未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未按規定發放合格勞動防護用品;
11、無證勘查,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承包礦山工程,以及租借、掛靠有資質單位的行為;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
12、未對井下采空區實施治理或采取監測監控措施;
13、未按設計對地表開采移動范圍內居民和建構筑物搬遷;
14、嚴厲打擊以采代探、越界勘查、以及不按照勘查(坑探)設計和安全專篇進行勘查施工的行為;
15、尾礦庫防汛措施和救援隊伍、設備、資金、物資配備不到位,尾礦庫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設計堆筑壩體;
1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
1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18、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或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
19、露天礦山未按規定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未按規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及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對人員設備或建筑物的安全允許距離未按規定進行爆破;
20、其他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該停產整頓治理。
(二)檢查方式
1、企業自查。6月起,縣(區)局督促轄區內的非煤礦山按照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逐一對照,進行自查自糾,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2、市縣(區)局組織檢查。7月份,結合非煤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本轄區內的重點礦區和重點企業進行檢查,集中整治。對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3、迎接省級督查。8月份,迎接省督查組對各市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的督查活動,隨機抽查。
4、全面總結。9月份,市局將對“打非治違”督查情況予以通報。各縣(區)安監局和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經驗,在鞏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縣(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并力求取得實效。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縣(區)、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結合本地非煤礦山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本企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非煤礦山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扎實有效開展非煤礦山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地、各非煤礦山企業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個落實”。
(三)注重統籌兼顧。各縣(區)局要以這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契機,有力推動非煤礦山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全面進展,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和整頓關閉、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標準化、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全年非煤礦山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完善制度、強化監管、打防結合、落實責任”的工作思路,從嚴治標,著力治本,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經營秩序,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進一步推動全縣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經營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縣社成立集中開展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三、重點范圍
全縣區域內所有從事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的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
四、重點內容
1、嚴肅查處打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批發、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產品的違法行為;
2、嚴肅查處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的違法行為,違規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行為;
3、嚴肅查處車站、菜市場等人員密超量儲存的行為,檢查零售網點布局,對不符合規定的網點應依法取締;
4、督查煙花爆竹批發公司貫徹《煙花爆竹標志》情況,嚴肅查處打擊經營不合格產品、超量超范圍儲存、不貼標識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5、督查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情況,嚴肅查處打擊從非法渠道進貨、銷售偽劣無標識產品,超許可銷售禮花彈、超量儲存、私設倉庫等違法違規行為;
6、違法經營禮花彈或違規使用氯化鉀產品的行為;
7、督查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無證上崗的行為;
8、檢查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行為。
五、方法步驟
從3月上旬到6月上旬,集中4個月時間,在全縣集中開展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具體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3月上旬至3月底)
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各代批點及零售網點要嚴格按《縣供銷社關于繼續集中開展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上報縣供銷社集中開展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上旬至4月底)
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以高壓態勢,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聯合集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三)重點督查階段(5月)
根據本行業的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督查,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確保本行業“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鞏固提高(6月上旬)
召開專題會議,對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進一步部署下步工作。并將工作總結情況于6月20日匯總上報縣供銷社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縣煙花鞭炮有限公司和各鄉鎮代批點要高度重視集中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深入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繼續深化“安全年”活動,進一步強化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認真研究制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確保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縣煙花鞭炮有限公司和鄉鎮代批點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所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網點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經營和經停業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經營的有網點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經營行為的網點,一律責令停業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網點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