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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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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范文第1篇

          摘要: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問題,主要表現為對稅收信息化應用存在思想認識上的誤區,數據采集、傳遞、存儲有待完善,信息不能共享,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等。提出當前在信息化應用的理念,拓展數據采集領域,提高數據準確度,改進數據存儲手段,整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推行信息人才戰略和業務流程重組等建議。

          Abstract: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of tax collec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oblem, main show is on tax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exists the misconceptions, data collection, transfer, storage to be perfect, do not share information, personnel quality to be raised, etc. Curr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 the idea, the expansion of field data acquisition, improve the data accuracy, improve data storage method, the integration of tax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the realization information sharing, promote the information talent strategy and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and so on.

          經過十多年的稅收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上已達到一定水平,但距離稅收業務高度信息化處理的最終目標還相距甚遠,主要表現在稅務機關內部還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稅源信息庫,以加強稅源監控;外部還不能與工商、銀行、質監、審計、國稅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形成社會性的全方位、高效率的稅收征管。

          1 當前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稅務人員信息化意識和理念還很淡薄,片面地認識和理解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內涵。部分稅務人員把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僅僅理解為外在的機構和人員的重新組合,也有稅務人員把稅收信息化建設當成是單純的技術問題來看待,技術開發和業務需求之間存在被割裂的現象。

          1.2基礎數據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報稅軟件中,目前普遍重視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專用發票等涉稅數據的收集,而對于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銀行存款等大量相關數據基本沒有或無法采集。因此對企業整體納稅情況的評估和對稅源變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據,信息管理與應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數據傳遞、存儲技術不完善

          (1)數據傳遞不及時。

          地、市局為單位的數據庫集中還沒有實現,絕大多數地區是以縣局或以基層局為單位建立數據庫,大量而分散的小數據庫需要通過網絡并經過數據庫復制技術,才能將基層的征管數據逐級傳到市地局,不僅時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夠準確。

          (2)一方面由于各級在思想上對數據安全重視不夠,另一方面受社會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統內技術力量、管理體制、資金等條件的制約,無法形成完整、嚴密的管理體系。其三,稅務系統目前尚未建立災難備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大量數據將徹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地稅、工商、銀行、國庫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備實現稅務與相關部門間的網絡互通和信息交換的條件,無法實現信息共享。

          此外,整個征管信息化系統多個應用軟件在不同領域自成一體,形成了“信息割據”的局面。目前大量的日管信息無法實現跨區域交流共享。

          2 促進稅收征管中的信息化應用的建議

          2.1樹立稅收征管信息化的新理念

          稅務機關應該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究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和“一體化”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理順工作機制,將信息化建設的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一體化管理。稅務人員必須樹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紙介質條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礙,全面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數據采集領域,提高數據準確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稅收征管相關業務數據的采集中,不能僅僅采集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要采集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包括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嚴把質量關,要把保證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性作為一項硬指標,在引導稅務工作人員及干部充分認識數據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建立基礎數據采集二級、三級審核和考核機制,進行嚴密考核,保證稅收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工作的質量。

          2.3改進數據存儲手段

          (1)搭建高質量數據平臺,深化數據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統完整的數據管理制度,規范一線操作人員及各級數據管理人員的操作行為,減少或者杜絕垃圾數據產生,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區市一級稅務機關內部設數據管理中心,負責信息系統的數據規劃,監督數據的采集、加工的全過程,做好系統運行后數據使用價值的研究,深度開展數據分析,使用系統數據能夠得以充分利用。

          (2)盡快落實網絡、數據安全措施。

          在落實防火、防盜、防雷電等相關初級保護措施的同時,要通過建立各級技術層次的安全體系,利用網絡系統、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機制設置,拒絕非法用戶進入系統和合法用戶越權操作,避免系統遭到破壞,防止系統數據被竊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錯功能的服務器和具有雙機熱備份技術的硬件設備,出現故障時能夠迅速恢復并有適當的應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員的操作規范,采取身份認證、密碼簽名、訪問控制、防火墻等技術手段,加強內部網絡和數據庫安全管理。

          2.4整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1) 實現稅務部門內部的信息共享。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必須走一體化道路,實行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建立起一個包含網絡、硬件、數據標準以及軟件一體化的建設平臺,實現數據信息的集中處理。應該盡快實現不同主體硬、軟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統應用的集成度,減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資源共享。

          (2) 實現與其他公共部門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級推進”的方式來完善我國信息交換的保障體系。一是以登記信息交換為基礎,構建登記信息的電子信息交換平臺,重點是做好國地稅之間、稅務與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信息交換。二是以納稅人銀行資金信息共享為重點。進一步實現儲戶實名制,使稅務部門能抽取出所有銀行的數據,利用金融部門的優勢,發揮其對稅源監控的協作能力。三是以代碼的唯一性為最終目標,實行公民和企業代碼統一制和代碼終身制,從根源上強化稅源監控、降低監管成本。

          2.5推進業務流程重組

          在規范業務流程的基礎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稅收法制等到相關制度。其次要加強稅源監控工作,嚴格稅務登記、強化戶籍管理,按照“一戶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戶籍檔案。再次要統一內外部信息的業務標準和數據標準,規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載體――表單證書,將內部使用的表單證書簡化或者逐步取消。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范文第2篇

          一、地稅局加強持續穩定和諧增長,為發展民生提供堅實的財力支撐

          (一)堅持按經濟規律收稅。堅持不惟需求訂計劃、不惟計劃抓收入的指導思想,不斷加強稅收與經濟的分析工作,讓稅收收入都建立在可靠的稅源基礎之上,讓收入計劃成為指導我們抓收入的一個抓手。要堅持收入服從政策、政策服務收入的工作方法,以稅收政策為準則,讓政策成為組織收入的指南。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不以收入規模論英雄,切實把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一個以考核稅收政策執行、實現應收盡收為主要目標,以考核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為主要內容的定性與定量相統一的收入評價體系,真正把稅務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堵塞稅收漏洞上。

          (二)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增長。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生產要素流動,優化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經濟結構和布局,推進襄樊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為地方稅收提供豐厚的經濟稅源。要按照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部署和要求,用足用活、全面落實好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勵全市優勢產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以及縣域經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高效益,大力培植地方經濟稅源,不斷壯大全市經濟總規模,做大做強全市經濟“蛋糕”。同時大力支持涉及“三農”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其服務業發展,并對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破壞性的產業、行業、企業加大執法力度,相應保護和發展循環型、環保型、生態型產業和企業,不斷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組織收入原則。嚴格遵循“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制止和防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嚴格執行稅收政策,不斷提高稅收政策落實的準確率和到位率,充分挖掘收入的潛力,繼續保持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努力擴大地方可用財力規模。要嚴明收入工作紀律,嚴禁私設稅款過渡戶,不準延壓稅款,嚴防收入混級混庫,確保各項目、各稅種、各級次收入平衡穩定增長。來源于:

          二、加快推進信息標準化建設,著力依靠信息化手段改善民生

          (四)夯實辦稅服務廳信息標準化建設。按照面向納稅人、面向社會、面向信息化的要求,進一步夯實辦稅服務廳信息標準化建設。要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崗責考評體系,梳理、整合、規范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管理工作流程,實現辦稅服務廳業務工作流程標準化。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人員行為規范、服務承諾、票款結報制度、崗位監督制度、票稅比對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形成完備的管理制度體系,實現辦稅服務廳制度管理標準化。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辦稅公開目錄及運作程序,統一編印配發對外政策宣傳和納稅服務手冊,以辦稅服務廳為主陣地,將各級地稅機關政務公開及“稅務八公開”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實現辦稅服務廳辦稅公開標準化。統一制定城區辦稅服務廳和農村辦稅服務點必備的辦稅硬件設施及軟環境建設基本標準,在軟環境建設上,要重點從環境優美、儀態標準、功能多樣、程序便捷、公開透明等五個方面不斷改進,實現辦稅服務廳軟、硬件設施標準化。

          (五)加快全市征管數據大集中步伐。以實現全市征管數據大集中為重點,加快信息標準化建設步伐。重點完成系統集成建設和市局機房改造,完成全市三級網絡線路擴容,整合全市征管信息數據,實現所有稅費征管業務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在全市推廣稅收精細化管理平臺,加快流程再造、業務整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各項業務,形成信息標準化基礎上的新的業務模式和流程。

          (六)圍繞稅收信息一體化提升信息標準化應用水平。圍繞稅收信息一體化管理,進一步整合稅政、征管、法規、計統、社保、發票等主體應用系統,使之納入一體化管理,以征管信息系統的標準和流程為依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修訂業務崗責體系,制定全市信息標準化操作規范,以業務一體化促進信息一體化,進一步優化和規范征管業務工作流程,使各項流程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以業務整合推動稅收管理信息化資源整合。擴大第三方信息應用的范圍,加強與技術監督、公安、交通、測繪、國稅等部門的信息比對,逐步實現同有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的數據交換,擴充地方稅源庫。制定征管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建立系統日常運行保障機制,建立數據質量監控機制,積極探索征管數據日常監控體系,清除垃圾數據,杜絕虛假信息,確?!傲悴铄e率”。年內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運用gps技術測量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的方法,提高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加大稅收惠民政策落實力度,著力讓黨的陽光普照民生

          (七)著力落實好扶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優惠政策。就業是社會弱勢群體面臨的最大難題,是民生之本。要認真執行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重點在資格上把好下崗再就業優惠證這個關口,在程序上簡化手續、限時辦結、搞好服務,在管理上抓好跟蹤監控,保障政策執行到位。要認真執行稅收起征點調高政策,重點做好納稅人起征點的調查、測算、評估、評議、公示,防止出現該征不征、不該征的征收,特別是針對農村、邊遠鄉鎮的分散、小型個體經營戶,達不到起征點的堅決不能征,嚴禁因收入任務而加重弱勢群體的稅收負擔。要加大扶助社會弱勢群體方面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基層落實優惠政策的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優惠政策執行到人、落實到位,真正讓黨的政策之光普照民生,溫暖納稅人。

          (八)大力落實民政福利型企業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要落實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重點從有保險、有崗位、有收入的“三有”環節嚴格把關,促使企業為殘疾人交納保險、安置崗位、保證收入,鼓勵企業招聘、錄用殘疾人。同時抓好殘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要落實好民政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激勵企業擴大社會就業的積極性,引導和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

          (九)認真執行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稅收政策。社會公平和正義是民生的期盼,關注民生應該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要重點加強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的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積極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要切實抓好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對經營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私營業主、高收入行業、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經理、高管人員等建立高收入個人檔案,加強收入監控,落實雙向申報制度,并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軟件應用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嚴格按照市局“一戶一檔、終身負責、檢查監督、市局備案”的管理要求,突出加強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要突出加強飲食行業稅收管理,著力改變飲食行業稅負偏低的狀況。

          (十)切實規范涉農稅收管理?!叭r”問題是最大的民生問題。要切實規范加強涉農稅收管理,建立農村稅收征管直通車,凡向涉及向農民征收稅款,都要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審核備案,做到嚴肅政策、嚴格程序、嚴明紀律、注意方法。凡是涉農稅收優惠政策,該兌現的必須兌現到位,比如針對農村交通車輛車船稅該兔的必須兌現。凡是涉及農民利益的農村基礎設施、農民建房、引水等政府民生項目,要積極參與,全力支持。要加大涉農稅收優惠政策宣傳、檢查、考核力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序透明、服務到位,嚴禁加重涉農稅收負擔。要以貫徹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契機,抓好一法一條例的貫徹落實,認真落實好關于扶持農、林、牧、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抓好??捣鲐汓c的扶貧濟困工作,做好扶貧幫困獻愛心活動。來源于:

          四、全力抓好社保費征繳工作,為保障民生加固一道安全網

          (十一)進一步規范稅式管理。充分發揮稅收管理的整體優勢,實行社保費與稅收一體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的征管體制,實現社保費日常管理的“七上”,即上稅收管理員手冊、上每月稅費收入通報、上征管質量檢查報告、上執法監察報告、上稅務檢查稅務處理決定書;上黨風廉正建設目標責任書;上執法檢查報告。做好社保費年度結算工作,結算面達到100%。

          (十二)不斷推進依法治費。依法治費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2010年要重點解決執法錯位、缺位和欠位的問題,逐步實現由被動執法向主動執法轉變,解決放棄加收滯納金、罰款、強制執行等執法權的問題;由無據可依向有法可依轉變,解決地稅執法依據不足和勞動部門不作為的問題;由執法缺位向執法到位轉變,解決執法主體不明的問題,嚴格執行省政府230號令。

          (十三)優化繳費服務環境。要進一步完善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預約服務制、績效考核制、舉報監督制;要加快推進委托代征、委托代繳、刷卡繳費等多元化申報繳費服務方式;推行“五零”服務制,即登記零差錯、程序零障礙、用語零違禁、服務零投訴、保費零錯收;要推行一票征收,方便繳費人,減少費收成本;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社保,確保市區今年與勞動部門聯網成功。

          (十四)積極協助勞動部門做好擴面工作。繼續發揚地稅部門積極溝通、善于征管的優勢,主動做好與勞動部門的配合與銜接工作,確保擴面征繳率達到95%以上。要借助稅收管理平臺,主動向勞動部門提供未參保戶信息。要以稅費同征管為基礎,認真做好新增參保戶的檔案管理工作。要以分類管理為依托,切實做好新增參保戶繳費能力的認定工作,以確保擴面征繳的真實性。要以精細化管理為重點,牢牢掌握新增參保戶的費源分布狀況,實行重點征收和重點欠費大戶的動態管理工作。

          五、大力優化稅收服務,為服務民生營造一個優越環境

          (十五)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把納稅人的需要作為第一需要,把納稅人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納稅人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在稅收制度制定、稅收政策執行、管理流程設置、納稅事宜辦理等方面,堅持以納稅人為中心,充分為納稅人著想、分憂、解難,努力形成尊重納稅人、感恩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保護納稅人的良好風氣。年內要舉辦2-3期由企業財務人員及老總參加的稅法培訓會,為納稅人學法、知法、守法創造有利條件。

          (十六)不斷探索個性化、人性化的稅收服務方式。要延伸稅收宣傳觸角,從學校做起,從農村做起,與市婦聯、共青團、教委等幾條戰線、幾個戰場統一行動,協同作戰,以提高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突出民生問題,為弱勢群體享受優惠政策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在繼續抓好辦稅廳規范服務工作的同時,加快建設“電子辦稅廳”(為納稅人服務平臺),大力推行網上納稅申報、網上繳稅。建好“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襄樊地稅網站建設,積極做好政策、稅務咨詢等服務項目,方便納稅人咨詢。進一步推進稅務、政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與納稅人辦稅密切相關的行政事項、稅收政策規定、審批程序和辦事標準,提高辦稅的透明度。要建立科學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納稅服務質量監督與考核。要暢開言路,暢通監督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年內至少召開三次由納稅人及社會各界代表參加的開門納諫會,廣泛征求群體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稅收服務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十七)在“兩個減負”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認真清理、簡并、統一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各類財務報表,以及基層稅務機關報送的各類統計報表,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稅環節,促進信息共享,加強考核管理,真正把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不必要負擔減下來。要重點在鄉鎮農村稅收、個體稅收和信息標準化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兩個減負”的具體辦法,把一些不必要的征管資料和無用信息減下來,真正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工作量。要面向納稅人實行“五個一”工作法,即一窗式服務、一戶式管理、一網式辦稅、一站式辦結、一次式檢查,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要大力探索源頭減負的具體舉措,積極建立“兩個減負”的長效工作機制,防止負擔反彈,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六、強化稅收執法責任,著力防止不當執法行為侵害民生

          (十八)認真落實稅收執法“兩制”。以認真學習掌握總局關于地方稅收執法責任制“一個范本”、“兩個辦法”和市局關于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為基礎,明確崗位職責,讓地稅干部明白自己應該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要負什么責任,在全系統全面執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著力解決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以全面規范干部執法行為。

          (十九)切實規避稅收執法風險。在全面規范稅收執法行為的同時,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加強對執法行為的事前監督、執法環節的事中監督和執法過程的事后監督,不斷加強稅收執法檢查,提高自我防范和糾錯能力,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偏差,做到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手續全部合法,切實規避稅收執法風險。

          (二十)建立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要以稅收執法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基礎,在《公務員法》框架內,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對象、范圍、標準、程序、時限,建立健全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讓責任追究形成一個規范,變為一個常態。市局要組成一個包括法規等相關部門在內的稅收執法監督工作委員會,實行季度例會制,對重大稅收執法過錯實行集體認定,明確法規、監察、人事部門在過錯認定和責任追究中的職責,使各業務職能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檢查與過錯責任追究相銜接,將責任追究滲透到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執法檢查、稅務稽查、發票管理等稅收業務工作的全過程,形成對稅收執法重大過錯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十一)嚴格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各單位要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為主線,按照有責必問、有錯必究的原則,通過加強執法檢查、稅務稽查、執法評議考核等途經,對干部執法過錯責任嚴格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地稅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擅權要追究”。同時制定《襄樊市地稅局行政問責暫行辦法》,定期不定期對工作事項落實和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考核,對各崗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不力的人和事,嚴格按黨紀、政紀、稅紀進行問責,以提高工作落實效力。要堅持在責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充分發揮責任追究的積極作用,把責任追究轉化為工作的推動力和落實力,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七、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建設一支重視民生的和諧地稅隊伍

          (二十二)著眼于加強稅風建設,讓地稅干部更加近距離地關注民生。作風體現稅風,直接影響對于民生的重視和關注程度。2010年,各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干部,都要從轉變作風、優化稅風開始,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轉向基層,深入基層,關注民生。局領導要求三分之一,至少五分之一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基層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市局機關科室下基層檢查指導工作,必須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做到有工作事項、有情況分析、有對策建議,有落實結果,真正引導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轉向基層,推動工作落實。認真總結市直高新分局機構改革試點經驗,按照“征管業務流程化、組織機構扁平化、管理方式集約化”的原則和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區機構改革。同時,繼續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確保繼續榮獲全市“平安單位”稱號。

          (二十三)著眼于增強隊伍活力,建立健全多元化激勵機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干部激勵方法,變單一的職務激勵管理為職務、精神、物質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激勵管理,為地稅干部提供多種途徑的自我實現渠道,建立起自我加壓、不斷進取的個體發展動力機制。建立符合襄樊地稅實際的公務員分類管理、能級激勵和績效考核機制。加大爭先創優的力度,繼續開展各類能手評比等活動,挖掘典型,宣傳先進,帶動后進。制定愛護先進、鼓勵先進、充分發揮先進人物示范作用的辦法,為樹立和弘揚學先進、趕先進的風氣提供制度保證。設立“襄樊市地稅局創新獎勵基金”,制定《襄樊市地稅局工作創新獎勵辦法》,激勵干部大膽開展工作創新,對有創新價值的工作成果和突出貢獻的地稅干部給予重獎。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創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與方法,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引導干部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成績、榮譽和困難。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范文第3篇

              關鍵詞: 納稅申報  稅收征管  評析

              一、對現行納稅申報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 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 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 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 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 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 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 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為加強申報控管,當前我國的納稅申報制度尚需稅務登記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稅務登記制度應將個人納稅者的登記監管納入其中,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加快我國納稅人識別號的全面覆蓋率,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對申報不實、申報不當及漏報的控管。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范文第4篇

          (一)電子商務對現行稅收征管基礎的挑戰

          1、對稅務登記制度的影響

          網絡空間的自由性,使現行的稅務登記制度無法發揮其作用。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并據此對納稅人實施稅務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總稱。稅務登記是稅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環節,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制度是以工商登記為基礎的,納稅人在營業前必須要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以便稅務機關進行監管和核查,這也是稅收征管的前提所在??墒?,因特網是一個來去自由的空間,企業只要交納了注冊費,就可以在網上從事有形商品的交易,也可以轉讓無形資產、提供各種勞務,從而使得稅務機關很難像以前那樣借助稅務登記制度對納稅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2、對傳統賬簿憑證管理制度的影響

          傳統的稅收征管和稽查,是建立在有形的憑證、賬冊和各種報表的基礎之上,通過對其有效性、真實性、邏輯性和合法性的審核,達到管理和稽查的目的。傳統意義上的稅收征管是通過審查和追蹤企業的賬簿憑證,并以此來核實企業納稅義務的履行情況。然而,電子商務發生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傳統的紙質憑證被無紙化的數字信息所取代,而且電子憑證可以輕易地修改、刪除并且不留痕跡和線索,無原始憑證可言,使得傳統的稅收管理和稽查失去了直接的憑證和信息。這樣使得稅務機關對這些信息的來龍去脈無法追蹤和查詢,也就無法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監控。

          3、對代扣代繳制度的影響

          電子商務使得交易中介作用不斷弱化,這樣傳統稅收征管方式中的代扣代繳制度就很難發揮作用。代扣代繳制度是建立在中介機構的基礎之上,其作用發揮的前提是必須要存在中介機構。然而,因特網使交易雙方超越了國家和地域的限制,廠商和消費者可以在世界范圍內直接交易,商業中介機構如商、批發商、零售商的作用被迅速弱化甚至取消。因此,建立在中介機構基礎之上的代扣代繳制度的作用也將隨之弱化。

          (二)電子商務使現行稅收征管變得困難

          1、電子商務的無紙化操作使得稅務稽查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第一、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在瞬間完成流通而且可以實現交易的無名化,這就使得資金的流向無法追蹤,稅務稽查也難以進行。第二、隨著電子支付系統的完善,納稅人可以利用離岸金融機構通過電子貨幣避稅甚至偷稅,而這時稅務稽查的信息源位于境外,稅務機關很難對有關交易進行監控,稅務稽查的力度就會極大降低。第三、現行稅務稽查主要是按照人工查賬的方式進行,不能適應電子商務高科技化的需要。最后,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發展,納稅人可以用超級密碼和用戶名雙重保護來隱藏有關信息,使稅務機關收集相關信息資料的行為變得更加困難。

          2、加密措施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

          數據信息加密技術在維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同時,也成為企業偷稅、漏稅行為的天然屏障,它使得稅務征管部門很難獲得企業交易狀況的相關資料。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難題。

          3、電子貨幣影響傳統的征稅方法

          以往稅務機關可以通過查閱銀行帳目來獲得納稅人的有關信息,判斷其申報的情況是否屬實,這樣客觀上為稅收提供了一種監督機制。然而,電子貨幣的出現使得這種監督機制幾乎失去了作用。傳統稅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過中介環節代扣代繳的,電子貨幣的存在使供求雙方的交易無需經過眾多的中介環節,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進行轉帳和結算。這樣電子商務無疑會使征稅過程復雜化,使原本只需向少數人征稅轉變為向廣大消費者征稅,從而加大了稅務部門的工作量,提高了其征稅成本。

          二、解決建議

          (一)加強和完善稅收征管制度

          1、加強對企業及其交易活動的監督

          首先,稅務機關應強制要求從事電子商務交易業務的企業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將企業網址、電子郵箱地址及計算機密碼鑰匙等網上資料提交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核定后再發給企業專用的電子商務稅收登記號,并要求企業必須將該稅務登記號展示在其網址上且不得刪改,以便稅務機關核對企業的信息是否與其申報的信息一致。同時,稅務機關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從事電子商務交易企業的稅務登記,必須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如果有泄露企業有關信息的,應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

          其次,要求企業在通過網絡從事產品銷售,提供服務等業務時,應進行單獨核算,并開具經稅務機關認定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專用發票。在交易完成后,企業必須將其開具的電子商務專用發票發往銀行,銀行在收到企業的電子商務發票后才給予其進行款項結算。只有加強對企業的嚴格監管,才能堵住網絡交易中的稅收漏洞。

          2、加強稅務機關與銀行、海關等單位的聯系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企業大多數是通過銀行進行資金轉帳和劃撥。因此,稅務機關應加強同銀行的聯系,委托銀行代其扣繳有關稅款。對于離線交易,由于其標的物仍以傳統的有形貨物的交付方式實現,故企業之間或者居民之間進行款項交付時,銀行可以強行從其賬戶中按“銷售貨物”代扣增值稅。而對于在線交易,由于其產品或勞務的交付是在網上完成的,故在資金結算時,銀行可以按“服務業”代扣企業的營業稅或居民個人的消費稅。此外,對于通過電子商務達成的進出口貿易,可以將其視為傳統的進出口業務,由海關負責征收稅款。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于其流動性、隱藏性強,僅靠稅務機關自身是無法實現和保證稅額的及時上繳,故稅務機關必須加強與工商、金融、海關等各單位的合作,才能保證稅款的及時上繳,防止國家稅收的流失,實現稅負公平。

          3、加快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軟、硬件建設

          稅務部門必須加快自身的網絡建設,盡早實現與上網企業、銀行、海關等部門的鏈接。通過網絡稅務信息,處理有關電子郵件及接受電子稅務申報,建立自動退稅系統等。同時,稅務部門應積極組織技術力量與金融機構、網絡技術部門緊密合作,加快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的研究,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管理,開發自動征稅軟件和稽查軟件,以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從而實現對電子商務稅收的有效征管。

          (二)加快電子商務法制建設

          解決電子商務稅收問題不僅僅依靠國家稅務部門以及相關的稅收法律制度是遠遠不夠的,政府有關部門還必須參與制定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使電子商務及其在發展過程中帶來的新生事物獲得國家法律法規的認可。從電子商務法律框架完整性的角度看,一部《電子商務法》是必不可少的。電子商務法將從整體上把握電子商務的相關概念和原則,對電子商務的各方面做出基礎性規范,解釋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基本法律問題,并用來調整電子商務主體間的法律關系,比如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安全等。而目前我國還未正式頒布一部綜合性的電子商務法案,在這方面顯然落后于不少國家和地區。比如,美國早于1995年就開始頒布一系列的電子商務相關法律,并于1997年頒布《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于1996年頒布《電子商業示范法》;歐盟于1997年頒布《電子商務行動方案》;新加坡于1998年頒布《電子交易法》;韓國于1999年頒布《電子商務基本法》;香港于2000年頒布《電子交易法令》;英國于2002年頒布《電子商務規則》??梢娢覈仨毤涌祀娮由虅站C合立法的步伐,盡快在電子商務立法上與國際接軌,從而為解決跨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鋪平道路。

          三、衍生思考

          (一)電子商務可能造成的國際問題

          1、電子商務對國際稅收基本概念的沖擊

          (1)對常設機構概念的沖擊

          常設機構是國際稅收領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現行稅制判斷經營者是否應課稅的前提是經營者必須在該國設有常設機構,并取得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所得,從而由該國政府行使地域稅收管轄權對其進行征稅。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傳統的常設機構概念的適用性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一個虛擬的市場上,網上經營沒有所謂的“場所”、“基地”或人員的出現,大量消費者和廠商在互聯網上購買外國的商品和勞務,而外國銷售商并沒有在本國出現,因而根據傳統稅制的常設機構含義,是不能對外國銷售商在本國的銷售和經營行為進行征稅。

          (2)對國際稅收管轄權的沖擊

          電子商務的發展必將弱化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外國企業利用因特網在一國開展貿易活動時,常常只需智能服務器便可買賣數字化產品,而服務器的營業行為很難被分類和統計,商品被誰買賣也很難認定。另外,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服務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務的一方可以遠在千里之外。因此,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所得來源地的判斷變得更加困難。同時,居民(公民)稅收管轄權也受到了嚴重的沖擊。目前各國判斷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為準。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國際貿易的一體化以及各種先進技術手段的廣泛運用,使得居民(公民)稅收管轄權原則產生了新的問題,如一個企業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個國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國家。在這種情況下,稅務機關將難以根據屬人原則對企業征收所得稅。這樣,居民稅收管轄權也就顯得形同虛設。

          2、國際雙重征稅問題

          國際雙重征稅是一個在傳統稅制下就存在的問題,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這一問題變得更加突出。一個極端的例子,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新加坡,這樣做的結果可能將會使你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其次,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新加坡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最后,美國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為依據,有權向你征稅。這樣,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了國際雙重征稅的問題。

          3、國際避稅問題

          國際避稅問題一直以來是國際稅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國際避稅變得更加容易,從而加劇了國際避稅問題,使其更加復雜化。首先,電子商務的便捷性與高流動性為跨國公司操縱利潤、規避稅收變得更加容易。跨國公司通過因特網,只要按幾下鼠標就可以輕松地將其在高稅區的利潤轉移到低稅區或避稅港。其次,電子商務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進行商業活動的方式,原來由人進行的商業活動現在則更多地依賴于軟件和機器來完成,這樣就使商業流動性進一步加強,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稅國或低稅國的站點輕而易舉地避稅。再次,電子商務使大型跨國公司更輕易地在其內部進行轉讓定價,甚至任何一家上網交易的國內企業都可以在免稅國或低稅國設立一個站點與他國企業進行商務活動,而國內企業將作為一個倉庫和配送的角色出現??偟膩碚f,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納稅人很容易更改交易價格或隱藏真實交易信息。因此,稅務機關很難對價格進行調整以及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從而很難征收到應有的稅款,使稅款大量流失。

          稅務一體化監督建議范文第5篇

          回顧過去的一年,我們主要做了如下幾項工作:

          一、以執法監督和整治稅收秩序為重點,不斷深化法治稅務建設。對內抓制度建設與執法監督,全面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對外強化稅務稽查和稅法宣傳,深入整頓稅收秩序。規范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下放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及稅前扣除審批權限,加強取消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規范了新會計制度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差異調整方法及臺帳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的管理。開展稅收票證使用管理和稅款繳庫情況、出口退(免)稅情況等檢查,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成效明顯。做好稅收執法檢查和結果跟蹤處理工作,全省不少市局已經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日常執法檢查制度。進一步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管理辦法。做好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審理質量有了新提高。開展對房地產、金融、電信企業的專項檢查。狠抓大要案查處工作,嚴厲打擊虛開發票行為,順利完成雷霆一號專案和利劍二號專案的查案任務?;椴块T共檢查22615戶企業,發現有問題的企業6971戶,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共15.16億元。積極創新形式,拓寬渠道,大力開展稅法宣傳,高度重視稅法咨詢,著力推進稅收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明顯社會效果。此外,茂名地區稅收征管秩序后續整治及內部整改工作也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為主線,全面強化稅收征管。扎實推進納稅評估,認真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大力強化各稅種管理,稅源管理有效加強。加強戶籍管理,全面換發稅務登記證,共換發107萬戶。進一步規范對計算機開具發票的管理,建立健全發票管理新機制。在全國率先完成了省內稅控收款機供應商供貨資格及選型招標工作。采取欠稅公告等法律手段,大力清理欠稅,共清繳以前年度欠稅18.8億元。推行稅收會計集中核算,全省已有9個市推廣應用電子繳稅入庫系統,稅款監管進一步加強。全面加強流轉稅管理。嚴格按規定將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標準的納稅人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全省共清理認定了1.1萬戶一般納稅人。強化“四小票”抵扣憑證管理,加強對用票企業的實地核查,重點開展對農產品收購加工、廢舊物資行業以及零申報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等的納稅評估。完成11.1萬戶一般納稅人“一機多票”系統的推廣應用。加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一窗式”管理,實現“一窗式”票表稅比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系統保持高質量的運行態勢,對增值稅重要數據的分析和利用得到加強。認真落實消費稅政策調整,積極做好民政福利企業政策調整的試點工作。認真實施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落實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措施,利用車輛信息對摩托車生產企業進行納稅評估和重點檢查。創新企業所得稅管理思路,建立了納稅人自行申報、自核自繳的匯繳新機制。加強匯算清繳后的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提高了匯算清繳的真實性、準確性。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重點稅源監控及大企業管理,全力做好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評估和稅務審計,進一步加大反避稅工作力度,外商投資企業盈利面達54.85%,比2005年上升3.59%。認真落實調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稅率等政策,切實加強征、退稅銜接,加大評估分析和檢查力度,提高預警監控能力,強化了出口退(免)稅管理。

          三、以綜合征管軟件上線為標志,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把全面推廣應用總局綜合征管軟件作為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抓緊抓好。在推廣過程中,修訂涉稅文書523份,制定了稅收征管業務崗責體系和征管業務操作規程,完成省級集中平臺基礎設施建設,成功開發應用23項基于CTAIS的外掛軟件,做好電子申報、電話報稅、稅銀庫聯網等功能的外部接口改造工作。推廣工作歷經啟動準備、完善實施和分批上線三個階段,全省國稅系統CTAIS上線取得圓滿成功,成功實現征管數據省級大集中,達到了社會、納稅人、黨政和國稅系統內部“四個滿意”,為我省國稅信息化建設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與此同時,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會議精神,按照一體化建設的要求,繼續做好“三大系統”整合應用。開展數據監控預警和跟蹤分析,加強數據應用,科學指導稅收征管和組織收入工作。加強運維體系建設,認真抓好安全防范,確保了各業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四、以建設效能機關為目標,科學規范內部管理。推進行政管理改革,內部管理進一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公開化。強化預算管理,按照向基層、征管、貧困地區傾斜的原則分配經費,發揮資金保障作用。強化內部審計監督管理,對珠海等7個市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委托中介機構對51個建設單位基建工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送審金額40507萬元,審核金額35189萬元,審減金額5318萬元,審減率達14%。強化基本建設管理和資產管理,積極實施政府收支分類、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等改革,依法規范政府采購。規范公文運作,實施公文差錯通報制度,舉辦公文展覽,加強會議管理,推進視頻會議制度建設和管理,辦文、辦會質效有了新提高。求真務實,大力開展調查研究,調研及科研成果豐碩,機關作風有了新轉變。加強信息工作,充分發揮了服務科學決策的作用。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開展專項督查,保障了上級決策的貫徹落實。制定了全省國稅系統政務公開管理制度,扎實穩步推進政務公開。深化后勤管理,加強安全工作,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建設,機關服務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