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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清“兩個家底”,即鄉鎮財政家底和資產家底
鄉鎮家底的審計包括:核實預算內收支和預算外收支以及鄉鎮自有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注意檢查財政收支中有無不真實、不規范、不合法以及嚴重損失浪費和腐敗舞弊行為;對財政支出,包括預算內、預算外和鄉鎮自有資金支出的效益性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檢查有無決策失誤導致的盲目投資、投資失敗等問題。所謂資產家底,是指鄉鎮資產、負債以及凈資產至截止日的時點數。對“家底”的審計,必須查清領導干部接任時的財政家底及資產、負債、凈資產情況,這樣便于截止日和任職時進行對比,看財政收支的增長變化及國有資產的增減、保值增值情況,以實際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業績。
二、核實指標
財政、財務收支指標,應相應包括宏觀經濟指標,如工農業生產總值、農民人均收入、經濟增長速度等。審計中可以采用由鄉鎮自查自報、審計組抽查驗證的方法。對于工農業生產總值、農民人均收入,經濟增長速度等宏觀經濟指標,必須從統計、經管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匯兌資料入手,按照報表的層層隸屬關系,選擇最基礎單位進行逆向延伸審查,并結合有關指標進行比較分析,以核實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
三、查清違紀問題
這包括隱瞞截留或虛報財政收入、挪用專項資金、挪用公款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發獎金補貼、私設“小金庫”、貪污私分等違紀違法問題。審查的方式方法與正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一樣,重在證實領導干部執行財經紀律,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
四、搞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進行審計評價,是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所在。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中,如何劃分鄉鎮領導干部的責任是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根據審計查實的情況,應注意以下七個問題:
1、要緊扣“經濟責任”的主題,評價的范圍,只限于經濟責任;評價的依據,必須是通過審計取得的真實材料;評價的角度,必須既能體現領導干部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又能反映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要分清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直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其任期內的以下行為應當負責: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失職瀆職的行為;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例如:某單位被審計查出小金庫達70多萬元,該單位領導對小金庫的收入了如指掌,由其指定一人專門負責,且支出由該領導一人簽字審批。這位領導己構成指使、縱容、包庇下屬人員私設小金庫的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且知情不報,對該項違紀問題應負直接責任。間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應負有的直接責任以外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它包括對經所在單位班子或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所承擔的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管理責任以及對其下屬單位應負的監督管理責任。
3、主觀責任和客觀責任。由于領導個人主觀決策、決定所引起的不良結果,應由領導負直接責任,有些問題不是領導主觀因素造成的,應認真說明形成違紀行為的客觀原因并區分責任。例如:某局由于財政核定經常性支出經費不足,導致正常經費超支擠占專項經費,這就是形成經費超支的一個客觀因素。
4、前任責任和現任責任。在現任領導任職期間發生的決策失誤、違紀違規問題及其他問題產生不良結果,所負的責任是現任。因上任領導任職期間的決策失誤、經營虧損或其他問題在現任期間體現不良結果的是上任責任。例如:由于前任領導對外擔保貸款,在現任期間負連帶責任被法院強行扣款,此項責任應由前任領導負責。
5、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一事項由主要領導個人作出決定的,其產生的后果所當然由領導個人承擔,是屬于個人責任。另一事項經單位黨政領導或班子集體研究通過,那么,其產生的后果應由集體承擔。
全部政府性資產的涵義、規模和結構
全部政府性資產是比全部政府性資金涵蓋范圍更廣又有別于國有資產的一種新提法,是指依法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用以支持政府運行和提供公共服務、政府有權使用和依法處置、可以貨幣計量的各種有形和無形資產。經過對部分縣鄉政府性資產的摸底分析,全部政府性資產大體可以分為以下五類:一是全部政府性資金。是指以政府公權力來歸集并且政府有權使用或者承擔責任的資金。二是部門存量資產。是指國家對行政和事業單位直接劃撥或撥入經費形成、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的固定資產總和。三是經營性資產。主要是指在各類企業中運營的國有凈資產和集體凈資產,也包括部門存量資產中非經營性轉為經營性的資產。四是資源性資產。是指依法屬于國家的資源,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形成的可計量的政府性資產。五是公益性資產。政府以各種形式投入公共服務領域的資本金以及收益所形成的實物資產。
以某縣為例,2007底縣級全部政府性資產(不含鄉鎮一級)約105?郾85億元,其中全部政府性資金39?郾82億元,部門存量資產22?郾78億元,經營性國有資產1?郾54億元,資源性資產18?郾64億元(僅評估無形資產),公益性資產23?郾07億元。據此,我們可以得出一條結論,那就是全部政府性資產的概念表述雖然還缺少充分的研究和討論,但其規模巨大,一個縣的縣本級全部政府性資產的數量就已經相當于該縣一年的生產總值(若將分布在鄉鎮的資產計入,數額更大),是財政總收入的十余倍,而且分布領域相當廣泛,對此,我們應當予以高度關注。
政府性資產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作為衡量社會資源配置格局的一個重要指標,我國政府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逐漸上升,政府公共支出的擴大,不僅彰顯政府公眾受托責任的擴大,而且也帶來政府資產管理問題。從今年縣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調查情況看,政府性資產管理還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賬外資產混亂,監管十分薄弱。前述某縣本級2007年的105?郾85億元全部政府性資產中,納入資產賬簿進行核算和實施日常管理的主要是全部政府性資金和經營性國有資產,約占資產總量的39%,尚有占資產總量比例約61%的其余資產未完全系統建賬或入賬,大部分是賬外資產,處于失管或隨意管理狀態。例如,該縣城司,審計時共有自建拆遷安置用房總面積22452?郾94平方米,在拆遷過程中形成的房產12708?郾05平方米,合計4203萬元的房產都是賬外資產。而該縣的問題并不是個別現象,在全省具有普遍性。據今年對13個縣市區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調查結果顯示,有301個項目、125?郾18億元投資的交付使用資產未納入政府資產管理,占調查項目總數的92?郾05%。同時還顯示,對部門存量資產經營、資源性資產壟斷權的租賃、公益性設施的對外創收,以及這些經營所形成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目前尚無系統規范的管理監督制度安排。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無疑加大了經濟運行和政府管理的風險。
監管主體缺位,運營管理粗放。據13個縣(市、區)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調查結果顯示,有138個投資額達64?郾09億元的交付使用項目未經綜合驗收或驗收備案,占調查項目總數的42?郾2%;有254個投資額達109?郾85億元的交付使用項目未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占調查項目總數的77?郾68%;有207個投資額達84?郾32億元的交付使用項目未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占調查項目總數的63?郾3%。產生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監管主體不明確、部門管理分散、責任不清,未能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另外,政府對外投資管理責任不落實現象也比較嚴重。例如某鎮2005年至2007年底對外投資7家單位計股權1227?郾6萬元,除其中兩家收益101?郾6萬元外,其余5家對外投資的企業至今未收到過分紅款,并已有2家關停倒閉。該鎮資產經營公司對大部分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了解或不掌握,存在資產流失和權力尋租的隱患。
部門利益割據,統管力度弱化。某縣至2007年末,非經營轉經營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郾27億元,資產所有權劃歸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但管理權、收益權仍屬原單位。調查發現,2005年至2007年“非轉經”資產已過戶給縣國資公司的7個單位的租金收入為1177萬元,這些收益雖在非稅收入賬戶反映,但其支配使用權仍歸部門掌握。而未納入“非轉經”的其他單位,則將經營收益直接留在部門自收自支。在對某區政府的資產審計中,發現該區2007年度事業單位約32200平方米的出租房產應收年租金為1160萬元,但區財政局財政專戶管理的實際租金收益僅為205萬元,尚有約80%的租金收益散留在各單位。這種格局不僅帶來權力與責任的脫節,也造成收入分配的不公,嚴重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力,制約部門預算改革步伐。
項目建設“虎頭”,后期管理“蛇尾”。從總體上看,多數地方和單位,對項目的建設積極性很高,在申請立項和建設中都予以全力以赴,力度較大,但是,這種“熱度”一般到項目建成后就急劇消退,后期的管理難以到位。有的地方,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都要相應地成立指揮部、項目辦等機構,但這些機構在項目實施結束后,不僅沒有及時做好工程決算、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的制定、賬戶核銷等后續工作,而由于部門和指揮部人員的各種利益關系,有的項目竣工已經十幾年,指揮部仍保留著,項目亦繼續無休止地在支付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有許多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和非轉經用房,已經使用十幾年也沒有進入固定資產賬,沒有真正形成資產,有的實際上已造成流失。調查發現,某縣2005年至2007年有11個完工交付使用總投資為8?郾47億元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長期掛“在建工程”,未移交資產管理單位,或未及時結轉登記固定資產。
政府管理缺位,公共服務不足。政府性資產既是可利用的資源,又是其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手段,有的基層政府在規劃公共投資時,往往忽視預算的資本性和經常性支出之間的匹配關系,投資工程竣工后,對后續經常性維護投入保障考慮不充分,造成公共產品的服務功能不足。有的公共基礎性項目建成后,管理、維護跟不上,維護資金、配套設施不落實,使項目的服務功能大打折扣。如污水處理廠建成后,集納污管道不配套,或運行成本過高難以攤消,影響治污效果。據今年13個縣市區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調查結果,投巨資建設的康莊工程使當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極大改善,但建成后由于產權路權不清,養護管理責任主體不明,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大量通村公路處于失管狀態。
加強政府性資產管理的對策建議
切實提高對政府性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被調查的有關縣級政府對本級政府性資產的總量規模以及運用情況都不能全面掌握,各地出臺的政府資產管理制度、運行和監督機制也不完善。因此,必須提高對政府性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一定意義上說,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是通過管理政府性資產實現的。管理好政府性資產是深化預算改革、建設公共財政的需要,是科學制定預算定額、科學編制預算的基礎,政府性資產管理就是政府的財力管理;管理好政府性資產也是約束政府權力、建設廉潔政府的需要,加強對政府性資產的管理是防止政府行為失范的實現途徑。各級政府要明確政府性資產既是可資利用資源又是其提供的公共產品這一雙重屬性,切實樹立資產資源意識、履責問責意識和公共服務意識,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按照規范管理的要求,落實管理職責,解決管理體制和機制缺失的問題,并納入政府的日常管理。
切實加強政府性資產管理制度的建設。實現以制度管資產,必須明確管理重點,加強對政府性資產的價值管理和管理薄弱環節的制度建設。對于管理法規相對完善的部門存量資產和經營性資產,政府要依法按照明晰的產權關系實施管理,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統籌管理力度,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對于公益性資產的管理,應通過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制度,真正加強對這部分政府性資產的價值核算和實物管理,建立資產移交制度、臺帳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明確資產管理責任。對于資源性資產,應強化保護、合理開發和加強管理,積極引入績效評估機制。在分類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加強立法調研,爭取出臺政府性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從長遠考慮,還應重視政府會計制度的建立問題。
[關鍵詞]鄉鎮;財政管理;對策探析
作為基層組織的鄉鎮政府,財務管理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著農村基層建設水平,對于保持鄉鎮地方政權和社會安定,都有很大作用。近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財政稅務的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入,鄉鎮財政管理現狀也越來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各級主管部門也加強了對鄉鎮財政和財務管理的力度,可是,一些鄉鎮政府部門還是沒有引起對鄉鎮財務工作和管理的足夠重視,還經常出現不依照鄉鎮財務管理制度辦事,在實施過程中,有令不行的現象屢禁不止,怎樣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支出大于收入、負債累累的現象,這是各個財政工作人員都要深入思考的問題,文章對此進行了細致分析和思考。
1鄉鎮財政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1財政預算精細化管理不夠
通過近階段對鄉鎮財務審計后所反映的情況看出,鄉鎮財務在資金預算批示、答復、整頓和實施等的過程中,還出現違背《預算法》的現象,主要表現在沒有科學的預算編制,只是按照以前的按標準、按定額、按實際情況的“三按”辦法,使資金預算不細致、不全面,造成資金使用不公開,也沒有可行性操作。而鄉鎮其他方面的收入也沒有按照要求進行預算,致使許多資金在使用過程中不透明、不公開,也沒有規范性地對預算進行調整。還有一些鄉鎮在預算進行追加時,缺少審批程序,監督不嚴格。
1.2專項資金管理不深入
因為支農資金管理體制分散,沒有設置專門的部門進行負責,權責不分,監督不力。特別是資金數目較大,項目很多的鄉鎮,沒有按照有關國家對支農專項資金的要求,進行專門核算。各項目之間相互交叉,沒有設置專門的核算支出列支,根本不能進行績效評價和管理督察。另外,由于對專項資金只是抽查和突擊性檢查,并且對檢查出的問題沒有修正和進行相應的處罰,只是形式上的象征性地處理,因此,農村專用資金的挪用、占有、代管現象還比較嚴重。
1.3沒有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
國家對財務管理雖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但是,各個基層財務管理機制沒有明確的規定,致使基層財務管理體制各種各樣,所做賬目也是千差萬別,如有些是經管站,有的是財政部門,還有的是鄉鎮政府機關統一賬目,這種鄉鎮財務管理人員分工不明確、不科學、不精細的做法一直存在。還有的會計出納不分,結賬不及時,有的甚至年底才結一次賬,內部管理形同虛設,還有的鄉鎮頻頻更換財務工作人員,交接不規范,致使出現混亂的財務管理。
1.4鄉鎮財政收支不平衡,沒有長期的資金預算計劃,負債累累
當前一些鄉鎮進行商業銀行貸款、農民基金會等地方有很大數額的債務問題,有的是經過長期積累,給后期償還帶來了巨大困難。主要原因是一些工程項目沒有通過科學的分析、論證,也沒有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更沒有進行精細的市場調查,致使追求暫時效益的企業很快出現虧損和資金流失、拖欠。還有些鄉鎮無計劃、無目的,跟風上馬,也沒有考慮本鄉鎮的具體實際,沒錢貸款也上;還有的出現鄉鎮機構臃腫,入不敷出,只能靠借款度日。
2鄉鎮財政管理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管理體制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沒有綜合預算的觀念,也沒有規范的預算管理機制,約束力不強,編制程序混亂,也沒有很完善的預算支出編制。2.2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法制觀念淡薄在財務收入和支出方面沒有按照財務規章制度和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去執行,使一些違規違章現象發生。
2.3沒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管控制度不健全,也沒有嚴格的管理和監督機制
當前有些鄉鎮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不嚴密,根本沒有多大約束能力,個別鄉鎮在財務收入支出的審批、票據的審核、認真履行財務崗位責任等方面沒有相關的約束機制,有些財務工作人員也沒有真正執行財務管理監督職責。
2.4鄉鎮負責人和財務工作人員的道德素質、業務水平等方面亟待提高
有些鄉鎮負責人高高在上,目無一切,個別鄉鎮財務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道德素質低下,沒有相應的教育培訓活動,并且有些鄉鎮財務工作人員經常變換崗位,相互交接不及時,嚴重影響了財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2.5有些鄉鎮負責人對財政財務管理信息化
出現有頭無尾現象對于鄉鎮的財務管理信息化的建設出現雷聲大、支持力度卻很小現象,尤其是后面的維護和管理跟不上。
3對鄉鎮財務管理實施的有關政策和建議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鄉鎮財政工作顯得越來越重要,財政管理職能也得到強化,因此,要使鄉鎮財政管理工作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就必須多方面努力,齊抓共管,發揮鄉鎮在我國經濟建設中的優勢,促進經濟的發展。
3.1實現鄉鎮財政管理模式的改變,試行“鄉財縣管”或者“鎮財縣管”的方法
根據我國財政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按照國庫單獨賬戶的方式作基礎,通過國庫綜合收入和支付作為主要方式,經過對鄉鎮管理形式的改變,實施鄉鎮財政縣級管理然后申請回撥鄉鎮再用的方式,加強對鄉鎮財政的收支管理,深化鄉鎮財政管理監督機制,使鄉鎮財政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進一步解除債務風險,加快鄉鎮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
3.2健全制度、夯實基礎
只有建立健全鄉鎮管理制度,才能使鄉鎮經濟建設更快更好地發展。因此,要進一步完善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鄉鎮資產管理、預算管理、各種工程項目管理、負債資金收支管理、專項資金收支管理等各種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加強資金預算管理制度,實行精細化管理,對支出和審批,要嚴格程序,對一些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逐漸對當前債務進行化解,明確債務存在的具體情況,逐漸使理財行為得到規范。
3.3加強隊伍建設,規范管理要提升
鄉鎮財務人員的素質,加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調配精通業務、熟悉財務知識、素養高的人員充實到財務管理工作中;定期組織業務培訓、考試考核,不斷提高財會人員核算水平和業務素質;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
3.4加強財務監管,嚴格處罰管理
一是加強財務監管的廣度,加強新聞輿論,把內部監督與公開曝光結合起來;二是加強財務監管的深度,健全領導離任交接制度,加強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運用;三是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按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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